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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

 以前總以為有很多很多時間,和她一起高考,一起讀大學,一起畢業……總以為他可以永遠待在她身邊,守著她長大,和她一起面對他們人生共同的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擁抱,第一次戀愛,第一次……誰知道後來突然發生意外。

  他知道父母在安排他出國的事宜,想最後抓住機會向顧憶笙告白,卻沒想到得到的卻是一地心碎,心隨著海草一齊沉入海底。

  在英國的日子其實很壓抑,一開始總是住院,看不到東西,充斥耳膜的是陌生的英語。在黑暗的世界中沉默成了常態。他一遍一遍在黑暗中回放那個滂沱的大雨夜,顧憶笙傷人的話語。溫熱的眼淚順著眼角落入枕巾。可是無論顧憶笙怎麼傷害他,除了被傷害的當下,後來他總是想,她是有苦衷的吧,她是喜歡他的吧。明明是她先向他告白,喝醉酒的人怎麼還會騙人呢?

  半年後林朗的眼睛恢復視力,他吵著鬧著要回國,結果定居英國多年的爺爺突發腦溢血。在孫輩裡,爺爺最疼的小孩就是林朗。他小的時候爺爺還沒有移民,天天送他上學放學,陪他做作業,週末的時候帶他去釣魚、爬山,知道他最喜歡吃榛子,常常沒事在家砸一把出來,笑瞇瞇地塞到他的掌心。

  林朗在英國的醫院枯坐了兩天兩夜,第三天,爺爺終於轉出了重症監護病房,度過了危險期,可是半邊身體不能動了,語言能力也退化得很厲害。他準備回國繼續上學的那天,爺爺拉著他的手,一遍一遍地說:「不要走。小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眼角的淚水蜿蜒成一道小小的溪流。

  林朗大三那年,爺爺去世了。一年後他大學畢業。無意中在校友的網站上看到顧憶笙的ID時,那張他曾以為已經淡忘的臉孔又在他腦海中鮮活起來。不顧一切地選擇回國,不顧一切地想要知道,那個暴雨夜她說的話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麼五年前她不愛他,五年後,他能不能讓她愛上他?

  他並不知她來了A市,只是A市是當今國內時尚的前沿,最適合他事業的發展。他想在這裡站穩了腳跟,再借助媒體的力量,她遲早會看到他的成績。

  林朗並不喜歡拋頭露面,會答應接受O2拍攝封面的邀請也是出於這項考慮,卻沒想到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他竟會在拍攝封面的時候再遇顧憶笙。

  很多矛盾和疑問,在攝影棚看到她的第一眼時全部塵埃落定。林朗聽到自己清晰的心跳聲,和五年前一樣健康有力,望著她的時候,只是靜靜地望著她,心裡便會奇異地湧起一波一波的暖意,像潮濕的海水,會一點一點地將心浸潤。

  她好像永遠活在舊時光裡,仍是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模樣,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會瞇成美好的月牙形,可她身上分明又有他不熟悉的新痕跡,和同事關係融洽,被上司批評了還是會顯得很無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師罵時竄紅了臉,好像隨時會爆掉一樣,走路的時候抬頭挺胸,不再是學生時含胸駝背的樣子……

  有時候想想真覺得奇妙,他竟然會因為一場烏龍的告白而丟掉了自己的心,而這一丟,竟然橫跨了他整段青春。顧憶笙是林朗整段青春歲月裡唯一喜歡過的女生,因為她醉酒後糊里糊塗的告白,竟讓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獨取她這一瓢飲。可是她卻始終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識地捏緊拳頭,手裡的玻璃杯砰的一聲碎裂開來。幸好包廂裡很吵,那小小的聲音頃刻就被趙飛鵬的大嗓門給淹沒了。

  趙飛鵬正帶頭起哄,要顧憶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們之意。黎睿替顧憶笙擋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臉上一片緋紅,端著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裡念叨著:「不好吧。不要這樣。」可是眼底卻隱隱有歡喜,並不抗拒趙飛鵬將他們送作堆的做法。

  在場的女生一半抱著看好戲的心情,跟著附和幾句,一般則露出不屑或鄙夷的神情,看不慣顧憶笙第一次參加聚會,就如此搶盡風頭。只有夏茹投入在這場鬧劇裡,不時幫助趙飛鵬起哄。她組織這場同學會的目的原本也不過是想讓顧憶笙明白自己的份量,別纏著林朗。如今有人將她和其他人送作堆,她也樂見其成。

  顧憶笙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著筷子,目光下垂看著自己的指尖,不說好也不說不好。

  趙飛鵬以為她是害羞,上去拉她的手臂,被顧憶笙掙掉。她抬起頭看著趙飛鵬說:「你找別人吧,我不要。」是那種既不想駁人面子,可是亦不想自己委屈的壓抑的平靜。她說話的時候,眼睛雖然是看著趙飛鵬的,可是餘光卻能感覺到對面的林朗正毫不掩飾地望著她。他的兩道眼神幾乎要在她的皮膚上留下兩個深深的烙印,讓她無地自容。

  黎睿覺察出顧憶笙的不悅,拉著趙飛鵬的手說:「算了算了,我自罰三杯,你就不要為難我們了。」

  趙飛鵬藉著酒勁,脾氣也上來了,甩開黎睿的手,眼一瞪說:「今天這酒,你還非喝了不可!」

  顧憶笙向來溫順,這一刻卻倔強地微微仰著頭,不肯露出一絲服軟的神色,似是怒極,反而瞇著眼睛開始微笑,一字一句地說:「這酒,我就是不喝。」

  林朗突然站起身,椅子背撞地向後倒去,摔在地上發出不小的聲音。所有人扭頭看著他,他大步走到顧憶笙的面前,旁若無人地拉起她的手臂直接拖人。

  「喂,喂——」顧憶笙面對趙飛鵬的坦然自若頓時消失無蹤,驚顫到瞪大雙眼,聽到他在她耳旁飛快地說:「別像笨蛋一樣站在這裡被人耍。」

  事情發生得太過突然,顧憶笙無法反應,只地步履踉蹌地跟著,留下一屋子滿臉錯愕的「老同學」。在驚訝中他們經過趙飛鵬時,他甚至還錯過身體讓他們過去。

  【四】他離得她很近,不知什麼時候他們就靠得那般近了。

  林朗在電梯前突然放開手,顧憶笙重心不穩地往前跌,反射性地抓住她所能抓住的物體阻止她接近地面的趨勢。她手忙腳亂地重新站好之後,她發現自己的手正死死抓著林朗的腰部的衣料,從第三者的角度看來,狀態極其曖昧。

  林朗微垂這眼睫,凝視著她的眼睛問:「抓夠了嗎?」嘴角隱著若有似無的笑容。

  顧憶笙飛快地放開手,眼睛轉向一旁,紅著臉,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電梯門慢慢地合上了。望著一個一個往下掉的數字,她終於如釋重負地吐出一口氣。

  那群錯愕的人裡,夏茹是第一個反應過來的。她追出去的時候,顧憶笙和林朗坐的那部電梯剛好合上門。她突然像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氣,癱坐在地上。

  這是她第一次見林朗這樣,為了一個女人義無反顧,旁若無人地向她走去,眼睛裡全部是她——可是那個「她」,卻不是她。

  從七歲到二十四歲,十七年了,夏茹一直陪在林朗的身邊,和他一起歡喜一起悲傷,為了他,不停地逼迫自己學習各種技能,看各種不喜歡的書籍,為的是想要變成更好的人站在他身邊,怕平凡無知的自己配不上天資過人的他。

  林朗待夏茹彬彬有禮,甚至近乎溫柔,卻從未逾越「好友」的界限半分。她也難過也沮喪,但是在這之前,她以為她只要一直一直等下去,一直一直陪伴在他身邊,林朗總有一天會看到她的好的,她總有苦盡甘來的一天。可是現在顧憶笙出現了,夏茹突然發現也許林朗的腳本裡早就有了其他女主角,她說白了也就是一個紅顏知己,一個首席女配角。

  她實在是不甘心。輸給別人也就算了,輸給顧憶笙這樣檔次的女生,她真的不甘心啊。

  初秋時分的夜風已經有了薄薄的涼意,顧憶笙走出海王宮時,被迎面吹來的風吹得打了個哆嗦,手臂上起來一層雞皮疙瘩。顧憶笙原本以為兩人就此分道揚鑣,因為不久之前林朗才對她失望得好像永遠不想再見到她的樣子。

  「謝謝你,又給你添麻煩了。」陳懇道謝,然後識趣地準備閃人,卻被他又拽住手腕。

  「我就這麼讓你討厭,讓你恨不得立刻擺脫我?」他的薄唇吐出譏諷,眼底微微的受傷被薄薄的恨意所掩蓋,那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不……當然不……」顧憶笙不知道自己要怎麼做才能讓林朗明白,在這個世界上她最沒可能討厭的人就是他。

  林朗甩開顧憶笙的手,並不說話,也不回頭,只是徑直往停車場的方向走,顧憶笙猶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停車場裡的燈很亮,顧憶笙突然發現自己手臂上有血跡,自言自語道:「咦,我怎麼出血了?」而後才反應過來那不是自己的血,是林朗剛才拖她手臂時沾染上去的。

  「你的手……」她小跑步跟著快步走的林朗,下意識地去拉他的手,果然是觸目驚心的紅。大部分血液已經凝結,只有一道傷口,因為碎片扎得有點深,仍在滲血出來。

  「你怎麼……你怎麼……」她想要說「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可是卻舌頭大戰,拼湊不出一句完整的話。顧憶笙知道這樣的傷不會傷筋動骨,可是一想到林朗是設計師,他要用手握畫筆設計圖,她就氣得不知怎麼辦才好——她氣林朗這麼漫不經心地對待自己的才華,不在乎自己的身體。

  顧憶笙用手帕給林朗包紮傷口,她的動作很輕柔仔細,可是手工卻實在不怎麼樣。林朗望著她低垂的臉,心裡又微微地一軟。這世上就是有這樣的人,無論她曾帶給他怎樣的傷痛,只要她對他露出一點點溫柔的表情,他心上的寒冰就會慢慢融化。

  「我只是簡單處理一下,你最好還是去醫院處理一下傷口。」

  「不要。」建議被無情地拒絕,「我餓了。」

  「什麼?」她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餓了,我想吃小餛飩,哪裡最好吃?」林朗發動了汽車。

  顧憶笙沒轍,可是實在不放心他的傷,討價還價道:「你先去弄傷口,然後我帶你去吃好吃的小餛飩好不好?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

  「成交。」林朗打方向盤轉換。他順手打開音樂,是蔡琴的老歌。「是誰,在敲打我心……」顧憶笙第一次聽到這首歌還是在《無間道》的電影裡,一下子就被這乾淨醇厚的女聲給吸引住了,她像是能攥住人的靈魂一般,隱隱有一種無可奈何的悲傷。

  窗外夜色如水,迷離的城市夜景和璀璨的燈光不停向後逝去。飛馳的汽車像一棟移動的小房子,身邊的林朗在專心地開著車。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有那麼多煩心的事,有那麼多困惑,可是只要待在林朗身邊,顧憶笙就覺得踏實極了,心裡安靜極了。她的眼皮漸漸沉重起來。

  也不知過了多久,她猛地驚醒,發現車停了,音樂與關了,林朗還是坐在她的身邊,正一眨不眨地望著,眼眸如墨色一般深濃。」我睡了多久?「顧憶笙啞著嗓子問,她瞥到林朗的手已經經過專業處理,繃帶綁得非常漂亮。」不久,三個小時。「他答。

  顧憶笙咋舌,看了看手錶,時針果然已經指向了十一點:」你怎麼不叫醒我?「

  林朗沉思了一下,無比認真地說:」我覺得你睡著的時候比較可愛。「她睡著的時候像一種懵懂的小動物,不會說傷害他的話,露出討厭他的表情。

  顧憶笙有點無措:」走吧,去吃餛飩。「」你指路。「林朗發動汽車,銀色的尼桑在夜色中像一尾深色大海中銀色的游魚,流暢地游了出去。

  顧憶笙帶林朗去的那家小鋪子,最先是許小曼帶她的,後來她獨自又去過幾次。她給林朗指路,七拐八拐,無數僅夠一個車身通過的小斜街之間兜來轉去。

  林朗很懷疑她到底記不記得路的時候,顧憶笙突然拉他的手臂說:」就這裡就這裡,瀨水狗弄。「這名字可夠文藝。

  瀨水狗弄太窄了,車根本開不進去,林朗先找了塊停車。他下車後狐疑地張望,小小的弄堂裡只有一盞路燈,還有些微弱地從兩旁人家裡洩出來的幾絲昏黃的光線,並不像有店舖的樣子。」快走,不知道八爺的餛飩賣光了沒。賣光了我們就白走一趟了。「顧憶笙走在前頭,林朗跟在她身後,摸著黑深一腳淺一腳地往弄堂內走。走了有三四分鐘,燈光才漸漸明亮起來。

  遠遠地,林朗終於看到一個就設在路燈下的餛飩攤,小板車改裝的櫥櫃和煤爐,幾張矮矮的木桌,幾張塑料小板凳,一對頭髮花白、彎腰駝背的老人。他們的動作像電影裡的慢鏡頭,時間在他們身上如同被拉長了一倍。餛飩攤上的客人不多,但是都很有耐性,沒有人催促,自顧自地和朋友聊著天,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