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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

  …」

  「……好多人喜歡你,你就像電燈泡一樣閃閃發光,我什麼時候才能那麼閃亮呢?」

  「我真的好喜歡你,好喜歡你……」

  是誰啊,這麼倒霉?還像電燈泡一樣會發光……林朗一邊走一邊低著頭微笑著暗自揣測,卻不料腦袋被背上醉酒的女生狠狠敲了一記:「喂,我說我喜歡你呀,林朗,你有沒有聽見……」

  時間好像有一瞬間的停擺,心臟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不是疼,而是奇怪的發悶。

  怎麼會是他呢?她喜歡的人,怎麼會是他呢?——他哪裡像電燈泡……

  「你知不知道,我好希望有人愛我……可是一直都沒有……我希望那個人是你……我好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我只敢在夢裡對你說這些話……」

  變身成番茄超人的男生背著醉得一塌糊塗的女生一步一步往前走,在搖晃的樹影裡,女生混亂的醉話漸漸的輕下去,替換成綿長的呼吸和平穩的心跳。

  【二】路邊的梧桐投下體貼的陰影,籠罩住哭泣的顧憶笙

  早上醒來的時候頭沉得像一顆石頭,一動就暈的厲害。拿過床頭的蠟筆小新鬧鐘一看:七點過五分,上課要遲到了。

  顧憶笙掙扎著從床上爬起來,看到鏡子裡的自己時嚇了一跳——眼皮腫的很厲害,臉頰也很鼓,好像一夜之間就長成了個胖子。

  這和頭痛一樣,都是宿醉的結果。

  她推開鐵門的時候發現對門的王阿姨正和樓上的李阿姨在聊天,看到她出門,尷尬地停下來。

  「小笙還沒去上學啊?今天怎麼這麼晚?」

  「嗯,起晚了。」顧憶笙鎖上防盜門。雖然沒聽到她們在說什麼,但說來說去不就是以唏噓她家的表情說著她家的是非與八卦,從而得到一種心理上的滿足感嗎?「王阿姨、李阿姨再見,我上學去了。」她禮貌而冷淡地向她們告別。

  六月初的陽光溫和而清澈,風裡有一股不知名的白色花香。顧憶笙在公交車站牌下等車的時候,看到程楚文摟著一個把校裙捲到大腿根部的女生也走了過來。

  程楚文就是對門王阿姨的兒子「文文」,比顧憶笙小兩歲才念初二,可是已經一派小混混作派。染金色的頭髮,打耳洞,喜歡把校服敞開穿,走路的時候甩來甩去的,常常開著他媽的小電動車載著不同的女生招搖過市。

  這些在他的媽媽王阿姨看來都是「小孩子不懂事,長大就好了」。甚至有次他因為偷東西被抓進了派出所,王阿姨打罵他時的說辭也不過是:「偷點水果也能被抓到,你怎麼那麼蠢?真丟老程家的臉!」

  顧憶笙和他向來沒什麼交集,扭過臉假裝沒有看到,可是程楚文卻主動貼了上來:「這不是小笙姐姐嗎?我媽說你是模範生從來都不遲到的,今天怎麼睡那麼晚啊?」顧憶笙沒理他。

  第35節:{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後的天堂(5)

  「聽我媽說你昨晚回家時喝得很醉,一個男人送你回來的,」程楚文輕浮地湊近她的臉,「是不是玩得很過癮啊?」他的語氣和表情都很下流,但他本人並不覺有任何羞恥,高分貝的音量引得路人紛紛側目。顧憶笙看了下手錶,公交車晚點了,她不由有些焦急,上午第一堂語文課要進行單元測驗。

  「以後想出來玩可以找我啊,雖然你對我來說老了一點點,」程楚文捏了一下顧憶笙的後腰側,「可是我還沒玩過模範生呢!」

  顧憶笙直覺地閃了一下,可是還是被他捏到一點。只是那麼瞬間的接觸,輕微的疼痛和隔著衣料的皮膚接觸讓她有種作嘔的感覺。她回過頭,正眼直視著程楚文吊兒郎當、玩世不恭的臉,一字一句地說:「你最好注意一點,你再這樣我就去告訴王阿姨。」

  「呸!」程楚文粗魯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你裝個屁啊!我叫你一聲模範生你還真以為你是模範生啦!告訴我媽?我媽最看不起你們這種出來賣的女人了!」

  「誰出來賣?」顧憶笙的臉一下子漲得通紅,因為氣憤,渾身都開始哆嗦。

  「就是你啊,對了,」他嬉皮笑臉,「還有你媽!我們那個小區誰不知道你和你媽都是出來賣的呀!你爸生意都破產了,你媽跟著一個流氓跑了,現在在廣州、深圳那裡做雞呢!你呢?表面上是高材生、模範生,誰知道做著什麼勾當!昨天我媽親眼看見的,一個可以做你爸的人把你送回家的!開得還是寶馬……啊!」

  「王八蛋!」顧憶笙像一頭暴怒的母獅,衝過去扇了程楚文一個大嘴巴,想繼續扇第二個時被他拽住了手腕,破口大罵:「臭婊子你瘋啦!」

  她不說話,抿緊嘴巴,抬起腿就是一腳,直踢他的要害。

  程楚文的小女朋友尖叫著拉住顧憶笙的頭髮,他順勢躲了一下,雖然還是被踢中,但是殺傷力降低了一半以上。程楚文狼狽地捂著褲襠,惡狠狠地沖顧憶笙說:「臭婊子,給臉不要臉!」揚起手就是一巴掌。

  顧憶笙只覺得左臉劇痛,巨大的巴掌聲震得她的左耳嗡嗡作響。但她不覺得害怕,掙開了女生的拉扯,又向程楚文撲過去。

  她的表情嚇壞了他,把她用力推倒在地,訕訕地罵道:「神經病!」

  顧憶笙摔在地上,臉頰和手肘擦到了水泥路面,滲出了嫣紅的血絲。她瞪著他,那種像要把他生吞活剝的表情讓程楚文的腿肚直打顫。

  「臭……」他在她的眼神裡吞下了後面兩個字,「不和你這個瘋子計較,我們走。」

  程楚文拉著他的小女友要走人,後腦勺被丟過來的石塊敲中。他惱怒地回過頭,看到顧憶笙手裡握著一塊石頭踉踉蹌蹌地從地上站起來:「你別走,把話說清楚,誰他媽是出來賣的?」

  「神經病!回去問你爸!」程楚文摸著後腦勺罵罵咧咧地往前走。

  「你別走!」顧憶笙不甘心的仍想撲上去問個究竟,卻被人攔腰抱住。

  「顧憶笙你冷靜點!」是林朗。昨天顧憶笙喝得太醉,他送她回家,半路上遇到司機來接他,就把顧憶笙送到樓下,由司機扶著她上樓。今天過了早自修都沒見她上學,怕她身體不舒服家裡又沒人照顧,所以偷偷番強出來看她,卻沒想到遇到這樣的情景。

  第36節:{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後的天堂(6)

  她像一隻被傷得遍體鱗傷的小獸,眼睛血紅看不清這清朗的世界,滿心殺戮,似乎只想拽住對方問清楚,或者乾脆直接致他於死地。

  他緊緊抱住她顫抖、向前衝的身體,一遍一遍地安撫她:「顧憶笙冷靜點,我是林朗。」

  在某一個瞬間,顧憶笙覺得自己掉入一個黑色陰暗的異度空間,四處是紅色的煙霧,她看不到任何人,也聽不到任何聲音,手掌和腳趾被鋒利的荊棘扎得鮮血淋漓,她哭喊,她狂叫,無人應答。她看到程楚文那只醜陋的怪獸越跑越遠,她想跟上去卻邁不動腳步。

  突然她聽到了林朗的聲音,他一遍遍叫著她的名字,然後紅色的煙霧散開,黑暗的甬道盡頭出現了一點點光亮,而後那光亮逐漸增大增強,又出現了一個身影。

  顧憶笙的目光逐漸聚焦,終於看清眼前的人是林朗。

  怒睜的圓眼漸漸的鬆弛下來,眼眶發酸,眼淚大顆大顆的掉。她推開林朗,不想讓他看到自己此刻的樣子,亦不想他因此而同情自己。後退幾步,慢慢蹲下身,抱住自己,埋著頭,雙肩顫抖。

  林朗就那樣不遠不近地站在她身旁,沉默地望著她蜷縮成一朵小蘑菇的瘦小身影,沒有試圖上前安慰。

  太陽越升越高,路邊的梧桐投下體貼的陰影,籠罩住哭泣的顧憶笙,和像騎士守護公主那樣站在她身旁的林朗。風把油亮發綠的梧桐葉帶離枝椏,輕輕地落在他們之間的地面上,追逐打鬧的小學生踩碎了那片葉子。

  林朗覺得那一刻,他的心也像地上的那片葉子一樣,脆弱的好像碰一下就會碎裂在空氣裡。

  【三】原來有時候真的會貪心奢望,時光能在美好的時刻永遠停駐

  那是顧憶笙第一次逃課,也是林朗的第一次。

  他在售票窗口排隊買車票,不時回頭看看顧憶笙,她坐在會曬到陽光的長木椅上發呆,金色的陽光灑了她一身,不真實的像是會隨時消失在空氣裡。

  「走吧,還有五分鐘就開車了。」兩張10:25去蘇州的車票,握在他潔白的手心裡。

  顧憶笙點了點頭,像一隻安靜乖順的貓咪跟在他的身後,唯有手掌和手臂上的紗布,白得刺眼。

  從安城去蘇州要兩個半小時,顧憶笙靠在車窗玻璃上瞇了會眼睛,身體覺得很疲倦,可是一閉上眼睛就是各種各樣亂七八糟的念頭塞爆她的腦袋。她只得靠著椅背,睜著眼睛發呆。

  窗外的天空可真藍,像是倒掛起來的海,藍得通透發綠,潔白的雲朵像大朵大朵的棉花糖。

  林朗在看車載電視播的電影,是梁朝偉和舒淇主演的《漢城攻略》。他的眼睛在陽光的照射下,從顧憶笙的角度看過去,像是半透明的琥珀色。

  她突然想和他說說她從不和人啟齒的事情,包括她的爸爸,她的媽媽,她快樂的像小公主一樣的童年,以及那些戛然而止碎裂在地的幸福。

  「我爸爸,」顧憶笙的眼睛無意識地望著前座的椅背,知道身邊的男生正望著他,艱難地開口,「其實是一個很好的男人。他只有初中畢業,爺爺奶奶又去世的早,他一直都是靠自己。一開始在菜市場租很小的一個攤位賣雜貨,媽媽在附近一個小餐館打工,常常來菜市場買菜,有時候也會問他來買碗筷。慢慢的他們就認識了。爸爸很木訥,不太會說話,可是每次給媽媽的都是最低的價格。過了一年,爸爸借了些錢,租了店面,有了一家屬於自己的雜貨店。他去向媽媽求婚——他們除了問價格和還價之外幾乎沒有說過任何話,他竟然學著電視裡的樣子拿了花去求婚,被小餐館裡其他打工的人嘲笑了一通回來。」她說到這裡幾乎要笑起來,「很蠢是不是?可是爸爸就是堅定的想娶媽媽。他每天起早貪黑的幹活,就是為了有一天能賺大錢,給媽媽好一點的生活,娶她過門。後來爸爸跟著朋友開了一家做涼席的工廠,慢慢開始賺錢,買了房子,買了車。他又去向媽媽求婚,媽媽答應了,可是她有一個條件,就是爸爸要每天去接她下夜班,連續接滿一整年才嫁給他。爸爸當然是欣喜若狂地答應了。」

  第37節:{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後的天堂(7)

  其實那時候顧憶笙的媽媽林心若不過是變著法子拒絕顧天一,耍耍他。她不喜歡這個木訥、內向的男人,即使有錢了穿衣服也還是很老土。可是顧天一卻當了真。白天看店做生意,晚上十二點就站在小餐館門口不遠處等她下班。

  小餐館的下班時間是不定的,有時候沒客人就早走,有時候客人喝酒喝到天亮,林心若就得到天亮才能走。無論多晚,在門口望一眼總能看到顧天一等在那個熟悉的位置,有時候坐在車裡,有時候靠在車門上抽煙。

  心裡有一點感動,可還是不甘心嫁給他。所以她叫朋友找了一群小混混,埋伏在他送她回家的路上,佯裝攔路搶劫。

  那天她還特意讓顧天一別開車,說要「找浪漫」,讓他騎自行車接她下班。

  在偏僻的路段,果然遇到了那群小混混。可是他們沒有按照「劇本」演:嚇嚇顧天一,讓他狼狽地獨自逃跑,然後她第二天便可以名正言順的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