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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眼前人是心上人

  高考結束的那個暑假我是迄今為止最難熬的一個夏天。F在那個時候去了英國,我倆開始了長達四年的冷戰。冷戰的原因說來好笑——他跟我表白,而我拒絕了他。其實也算不上表白,F君悶騷又傲嬌,連表白都特別婉約。

  去吃散伙飯,那天我心情很差,因為剛剛得知F要去英國,而我是從別人口中才得知的,他之前一點都沒跟我說。幾個男生說上了大學第一件事就是找女朋友,大一結束之前必須要有初戀,我們的逗比班長還很有工作效率的迅速成立了「初戀終結小分隊」,F也被列為隊員。

  結果F特別淡定地說:「我已經有初戀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是看著我的,大家先是起哄,然後順著他的目光看到呆若木雞的我,頓時安靜了。

  我當時覺得特別氣憤,你都要走了,現在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逗我好玩嗎?我冷著臉回答他:沒有,初戀是兩個人的事。

  這估計是我這輩子說過最恨的話。

  他與我對視了幾秒,然後低頭,不再說話。後來有人換了個話題,大家就都沒再提這一茬。結束之後鳥獸散,各自回家,不知怎麼就剩我們兩人,他陪我在路邊打車,我能感覺出來他在生氣,車來的時候,我故作輕鬆地跟他說:「到了那邊保持聯繫呀。」

  他面無表情地說:「不會再聯繫了。」

  他真是言出必行。那之後的四年,他沒再主動找過我,我給他留言,他也沒再回過。

  我知道很多人不能理解我為什麼會拒絕他。我很認真的想過這個問題,起初覺得自己是賭氣,氣他走這麼遠,竟然都沒有告訴我。

  但假設他不走,留下來,那我會接受嗎?

  好像也不會。

  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反而小心翼翼不敢更靠近他,我不太明白自己這是什麼心態。後來我看了一部電影,男主角問他的老師:「為什麼我們總愛上那些不在乎我們的人?」

  他的老師回答:「因為我們總覺得自己不配得到更好的愛。」

  恍然大悟,是的,我覺得自己不配得到他的愛。

  我性格裡有種根深蒂固的自卑。小時候大人們總拿我跟哥哥比較,觀潮很聰明,我處處都比不過他。再長大一些,又突然生病,總覺自己是家裡的累贅,對未來毫無指望。青春期時懂事了,開始察覺到自己的家庭的與眾不同,單親家庭讓我變得懦弱又敏感。

  有一回去F家玩,徹底懂什麼叫自慚形穢。

  倒不是說他家經濟條件有多好,而是那種家庭氛圍讓我羨慕,開明,和諧,父母相愛。我記得他家客廳有一面很大的落地窗,亮堂堂的,當時我就想,在這個家裡長大的孩子,一定光明坦蕩。

  那大概是他第一次帶女孩子回家,他媽媽表現得很友善,飯桌上問起我家的情況,問我父母是做什麼的。

  真的只是無意間的一個問話,卻讓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窘迫。

  我已經不記得當時是怎麼回答的,也許慌亂地撒了個漏洞百出的謊吧。

  臨走時她媽媽送了我一罐她自己做的玫瑰餅乾,和善地說下次再來。

  我也笑著點頭答應,但我知道我不會再來了。

  我很喜歡他家,喜歡那個落地窗,也喜歡他媽媽,但我不會再來,因為抬不起頭,會羞恥。

  是啊,世上最骯髒的莫過於人的自尊心。

  我的青春期就是這樣——自卑,擰巴,敏感。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不明白他為什麼喜歡這樣的我。

  我們就這樣一直沒有聯繫,後來大學畢業我在長沙工作。母校六十年校慶的時候我回了趟老家,和高中同學聚會,才知道F也回來了。

  班長給他打電話,說:「我們在XXKTV你來不來?」我有預感他會來,果然,沒多久班長就出去接他了。

  我緊張得要命,坐立不安,最後很慫地躲進洗手間。

  我在那裡磨磨蹭蹭十多分鐘,各種心理建設自我安慰。然後整理頭髮,深呼吸,推門進去。

  人群裡我一眼就看到他。

  特別奇怪,我們四年沒見,KTV裡燈光那麼暗,人那麼多,他也沒有坐在最中間,但我一進門第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頭髮剪短了,穿著我記憶中沒見過的黑色毛衣,瘦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他抬頭,與我對視了幾秒,然後漠然地轉移了視線,完全沒有要和我打招呼的意思。

  因為沒有空位,我只好悻悻地坐到點歌機旁邊,低頭點歌假裝自己很忙。F坐在隔我兩個人的位置。

  自打他出現後,我就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哪了,心裡亂作一團。我得給自己找點事做,假裝自己不是很在乎他的存在。正好桌上有聽可樂,我看到救星似的拿起來,摳了兩下沒拉開,只好尷尬地默默放回去。

  誰知我剛放下,那罐可樂就被人重新拿起來,啪一聲打開了。

  是F。

  他一邊神色自如地把可樂打開,放到我面前,一邊側著頭跟旁邊的人說話,整個過程甚至都沒看我一眼。

  我突然很想哭。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繫。說來很有意思,我跟他絕交的時候沒有吵架,和好時沒有大哭,在一起時沒有告白,後來結婚也沒有正兒八經的求婚,都是自然而然的就發生了……好像我們都知道它會發生,只是這一刻到來了而已。

  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緩和了一些,開始恢復聯繫。他去了北京工作,我在長沙。有一次他來出差,我約他吃飯。

  那天我從公司出來,遠遠的看見他穿了件黑色風衣,一個人在路燈下抽煙,秋風瑟瑟,他皺著眉頭心事重重,背後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燈,襯得他更加寥落。

  我是後來才知道的。那段時間是他人生的低谷,應該是他最絕望的時刻,替上司背了黑鍋,丟了工作還欠了很多債,他常常失眠到深夜,用拚命工作麻痺自己,很多苦都只能憋在心裡,沒有人可以傾訴也不願意傾訴。

  那一瞬間特別心疼他,感覺他肩上有很重的擔子,我卻從來沒有替他分擔過什麼,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學會的抽煙。

  我繞到他身後拍他一下。他看到我,眉頭一下子舒展開,好像很高興的樣子,順手把煙滅了。

  那天我們聊了蠻多,大多是回憶和工作,對感情的事避而不談。

  一直坐到打烊,從飯店裡出來,街上行人寥寥,還飄著小雨,我們都不急著回家,就沿著馬路慢慢走。

  我隨口問了他一個問題,我說:「有沒有某件事情,你很確信你可以做到,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

  他毫不猶豫地說:「有啊,很多。」

  我說:「我跟你相反,我從來沒有這種自信,對很多事情都沒把握。」

  他繞到我的右手邊,讓我走馬路裡面,低頭說:「那你現在記住,有一件事你可以確定——我永遠是你的。」

  他說得雲淡風輕。

  後來,我就決定辭職去北京。

  當時我在一家報社幹了一年,我領導叫老胡,在業內很有名,經常在大會上指著我鼻子罵我,然後熬著夜幫我重新整理採訪計劃,還會在我忙得雞飛狗跳的時候他拉我去樓道口陪他抽煙,他教育我要永遠保持理想和情懷,他是個很好很好的人,我一直把他當我的恩師。我決定辭職去北京,他第一個反對。

  「你犯什麼渾?」

  「我沒犯渾。」

  「你去北京幹嗎?」

  「我年輕,我要去開拓更廣闊的天地。」

  「你放屁。」他罵我。

  我只好說實話:「讀書的時候有個特別好的男生喜歡我,我覺得人不能太自私,他為我走了九十九步,我也應該為他走一步。」

  他不客氣地問:「沒這男的你會死嗎?」

  「死倒不至於,但肯定會遺憾,我長這麼大第一次覺得有人值得我拚命去珍惜,我不想再失去他。」

  他便不再說話,悶頭抽白沙,我就記得他在那個煙霧繚繞的房間裡衝我揮了揮手,說:「滾吧,後悔了再回來。」

  我就這麼拖著箱子滾來了北京,至今沒後悔。

  這些年我變化很大,慢慢變得開朗、自信、有趣。學生時代的我不是這樣的,那時的我是很不起眼的女生——永遠都穿著肥大的校服,戴厚厚的眼鏡,每天扎馬尾,把頭髮披下來和舉手發言都需要花很大勇氣。

  後來我離開家獨自去外地讀大學,結識了一幫死黨,都是非常鮮活有趣的人,工作後接觸了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拋棄了年少的自卑心步向成人社會,從小跟班干到能獨當一面。很多人都說成長殘酷,恰恰相反,我覺得成長是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遠有希望,永遠不怕輸,那麼多的絢爛風景,只有長大才能摸得到。

  F沒有在我身邊的那段時間,我弄明白了一件事——

  問題不在他為什麼愛我,而是我究竟值不值得被愛?

  我很贊同林夕的觀點,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過去,去爭取自己的愛人。

  這個道理我花了這麼多年才明白,好在那個我以為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的人,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所以我說,遇到F,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

  我最不懂事的時候曾經對他說,你走吧,你會找到更好的人的。

  他回了一句讓我至今震撼的話,他說:「我從來不想要什麼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麼時候才會懂?」

  是的,我現在懂了,謝謝你始終沒有拋下我,謝謝你有足夠的耐心,去等一個女孩慢慢長大。

  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