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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彆扭升級(二)

  在宿舍裡冷靜地坐下來想,要是我往積極的方向探究,方予可讓我好好學習英語,也許還有要讓我一起遠渡重洋雙宿雙飛的意思。但卻一直想不通,移民事關我全家人,按道理也會給我自由,讓我和家裡人商量才是。我也不是什麼隨身可攜帶的物件,連招呼也不需要打一個,便能跟他們全家移民。在這之前,怎麼著也會互相先見個家長不是?

  何況現在還有個紅衣女子這樣的蛾子在!

  所以,這個可能性接近於零。

  臨吃飯的時候,我還特意給自己畫了個淡妝,從朱莉那裡偷了件雪紡襯衫,套上條白色短褲,再穿上阿濤的高靴,照照鏡子,竟然還有些女人味。在行刑前都要吃飽飯穿好衣,體面地走完最後一程。既然今天是最後一頓晚餐,我光鮮走完便是。

  我還是先到了我們常吃飯的地方。換個位置,挑了個離窗較遠的桌子。以前我總是嚷著要挨著窗坐,私心裡希望路過的人都能看見方予可和我在一起了,高調地宣揚總比等一無所知的別人來撬牆角好;而方予可每次都不喜歡坐這裡,他說太像動物園,好像隨時會有人從窗外遞食物進來一樣。那時候我還總笑他思維獨特,現在回憶起來,也許他不想將我和他的事情到處說開,是早料到會有這樣的結局。只不過我思維鈍化,沒有理解到這層意思而已。

  想來今天晚上這頓飯像是個官方的分手報告會議,走走流程罷了,千萬不要哭鬧撒潑,將自己僅剩的那點自尊還要拿出來生生被人踐踏幾遭。被拋棄很慘,苦苦哀求人家收留更慘。一句一句這麼說服自己,倒讓我的心徒生了些滄桑,開始四平八穩地置身事外出來。

  我的調節能力和恢復能力果真和狗一樣快。

  方予可進來的時候,習慣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了看手錶,又看了看窗外,沒有發現坐在角落裡的我。

  我細細打量,他的表情有些倦怠,彷彿這幾天經歷了很多事,白襯衫都有了褶子,不太像他平時的風格。

  可能我盯得太出神,方予可轉身還是發現了我,有點驚訝地走過來,悶悶地坐在我對面。

  我的眼眶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有些濕潤。看著這張白白淨淨、五官分明曾被我揪得亂七八糟的臉,我才發現,那些做的心理建設屁用沒有,我話還沒講,就開始已經心生了絕望。原來分手不是那麼一件好說的事情,不是規整規整便可以裝箱打包能扔掉了事的。

  所以,他出國才是好的,我眼不見才可坐懷不亂,假裝堅強。

  我們倆都沒有像以前那樣點餐,大概彼此都明白今天見面不是來吃飯的。

  還是方予可先說話:「前兩天手機怎麼關機了?」

  我回答道:「手機卡丟了,剛補回來。」

  方予可狐疑地看著我:「手機都沒丟,好端端地怎麼會丟手機卡啊?」

  這個委實是很難解釋的事情。常理說來,手機和手機卡確實就跟親兄妹一樣密切在一起的。要把這個事情說清楚,我得把朱莉、王一莫之間的破事捋一遍,這已經偏離了主題好大一塊兒,因此還是一句帶過便好。

  我咬了咬嘴唇:「這個……反正就是丟了。」

  方予可盯著我,像要參透我似的:「你有事瞞著我。」

  我心想,其實還是你瞞著我比較多,今天不就是來比一比誰瞞得多一些的嗎?

  方予可歎了口氣:「我知道你最近煩著我。算了,以後我不逼你讀英語了。你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吧。你總是那麼不聽話,逼你還不如逼我自己。今天我有事跟你說。」

  我勉強地點頭。我不知道在他看來,我有沒有點頭的樣子。在他說出「有事要說」時,我感覺我的脖子跟得了頸椎病似的動彈不了,僵硬得厲害。

  方予可話題卻忽然一轉:「說這個事情前,我先問你,昨天那個網友算是怎麼回事啊?還有你好端端地穿什麼裙子?又要見網友是不是?你怎麼還是改不了花癡的毛病呢?」

  他以前這麼說我的時候,我都會說:「我誓死捍衛我花癡的權利,我誓死保障帥哥撲向我法眼的權利。」可是現在他說的那些話卻跟針一樣插入我的要害。我總歸不知道,原來這場分手還能從我身上下手,還能指責我的不是,我以為是來接受他的道歉,然後大度地祝福並答應分手就ok的。

  我抱緊拳頭,鼓足氣,抬頭看他:「是,這世道不流行見異思遷嗎?所以分手吧。我給你發短信了不是?我說我們分手。」

  方予可的眼裡突然閃過很陰冷的氣息,足以將這初冬的溫度降到冰點。我不禁囁嚅:怎麼做都是我的錯了。

  方予可抿了抿嘴:「你再說一次。」

  我不敢說了,方予可現在的表情像是要將我殺了。我剛才在說分手的那一剎那雖生了自殺的念頭,但卻也本想被情殺。莫非分手的話非要讓他來說?我還真不知道方予可原來是這麼極端變態的人。

  我諾諾地說:「要不你說吧。你提分手行不行?這需要介意嗎?」

  方予可的眼裡有血絲,眼睛裡有亮晶晶的東西在一閃一閃。神情比剛才更恐怖了三分。

  我茫然了,這唱的是哪出啊?

  我把所有前因後果的事情都在心裡雪亮雪亮過了一遭,還是沒覺得自己出了問題。原以為今天要來做悲情女配角的,怎麼做成了女偵探?本來是個苦情戲,怎麼變成了懸疑片呢?懸疑片的套路我不熟啊。

  我眼裡原來噙著的淚水也在震驚中瞬間蒸發了。

  我茫然地瞧著他。現在才發現,我跟方予可雖然做了三個月的情侶,只知道他是個毒舌的帥哥,卻不知道他真正的脾氣是什麼樣子。

  方予可終於蹦出話來:「我當你瘋癲一陣就過去了,你是認真的?因為那個你才見了一次面的叫王一莫的傢伙?」

  我掂量了掂量,原因這不是我們都心知肚明的嗎?這分手的戲碼不是你方予可希望唱完的嗎?怎麼搞的跟我有外遇似的?

  我無辜地說道:「不是因為他。我曉得,有些東西是要講緣分的,我們一開始就是有替身的成分在,長久以往,總會出問題的。長痛不如短痛。書上說,愛情就像兩個拉橡皮筋的人,受傷的總是不願放手的那個。還是放手吧,省得到時更難受。」

  方予可表情都變成猙獰了,好像我這番自我排解不稱他心似的。我以為說完這些折殺我自己,往我瘡口上撒鹽的話後,他也該心虛難受抱歉地低一低頭的。

  這真是太詭異了。我打算先撤回宿舍,和她們仨商量商量對策。明明我在這場戀愛裡是個loser,loser分個手分成這樣,我是死也沒有料到。話說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我得發動集體的智慧替我想想去。

  所以,我來回思忖了幾回,堅定地說:「我忽然不餓了,先回了。」天知道我中飯晚飯都沒吃,人癟得快成相片了。

  正想逃亡,方予可忽然抓住了我的手,狠狠地將我抱緊。我有些懵。這是分手的擁抱嗎?我這心底的悲哀終於姍姍來遲,快要凝聚成幾串熱淚來。

  然而旁邊那些跑龍套的路人甲們卻等不住我們的深情擁抱,在旁邊問:「同學,你們這有人坐嗎?」

  適值晚餐高峰期,我們倆人佔著茅坑不拉屎。吃飯的黃金時間佔個座子不吃飯,就光站著擁抱了,確實有些不地道。

  我把方予可推開,不好意思地朝他們說:「我們這就走,這就走。」

  路人乙沒好氣地念叨:「要親熱就去未名湖啊,幹嘛跑食堂裡來抱著。有病。」

  方予可從我的懷裡剛剛站穩,便緊緊地將這路人甲的衣領子給揪住了:「你說誰有病?」

  我是楞沒想到,方予可原來是有暴力傾向的。以前文濤怎麼刺激他,兩人都沒打成架。現在他要去英國,都不愛國民了,隨便拉人便要大打出手了。

  我連忙過去,一根一根掰開他的手指頭。漂亮修長的手指因為過度用力,指甲蓋那裡都有些發白了。

  路人乙看來是個文明人,還沒習慣動手動腳的架勢,也明顯沒料到一句念叨能引來這麼大的報復,惶惶地看著我。

  我將方予可拉出食堂,喘了口氣:「你怎麼都學會打人了?」

  方予可幽怨地看著我,眼睛裡是洶湧不停的玄色,好看的眉毛都擰巴在了一起,睫毛一顫一顫地望向我,委屈得就跟我找了別人,把他踢走了一樣。我有些心動,想摸摸他的臉,手舉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是來分手來著,只好順勢搭上他的手說了句「保重,我會祝福你的。」

  說完便扭頭走了,不敢回頭,怕一回頭自己又會癲癲地跑回去,抱著他的大腿死不撒手,跟他說老娘其實很中意你,你能不能甩了那個狐狸精,不要出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