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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妖火乍現

  第二百三十七章 妖火乍現

  經過我們晚上的一番折騰,整個房間裡面亂成了一團,放眼望去一片狼藉,好好的總統套房愣是讓我們住得跟垃圾堆沒什麼區別了。

  瘋子和唐克就站在剛進門的地方,兩人正從背後望著我,眼神兒之中還頗有一絲期待,看那架勢,今天是非要盯著我進去不可了。

  不過說實話,這兩個貨最近倒是有點兒開門受徒的意思,比如說唐克吧,他以前給我講一些方術或者蠱術上的東西時,講的都是一些皮毛,但是現在他會著重地給我講一些方式方法,起初聽起來還覺得雲裡霧裡的,但是後來聽的多了,自己也就漸漸地琢磨出了一些門道。

  有了他們兩個在後面坐鎮,雖然是有些心慌,但是多少還是定了定神,我就開始往房間裡面走去,手裡面捏著瘋子給我的那個紙團,心裡還有點兒犯嘀咕,不知道這東西有沒有作用。

  就在我這樣想著的時候,腳步已經來到了房間門口,我的手握在了門把手上,心裡一陣鼓勁兒,一使勁兒便將房門推開,然後甚至還沒來得及看清楚裡面的情況,便一咬牙將那紙團扔了進去。

  隨著我睜開眼的瞬間,人還沒反應過來,突然一團鬼火在房間裡面竄動著就向我飛了過來,被我一個弓腰躲開之後,那鬼火在我頭頂繞了兩圈兒,隨即向地上衝了過去,好像砸在了地上一樣,綻開了陣陣火光,一眨眼的功夫,那鬼火又再次沖了起來,升騰而起,好像沒頭蒼蠅一樣在半空中打轉。

  整個過程都伴隨著我的尖叫聲,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鬼火,也不能說是多害怕,總之的確是被嚇到了。

  背後馬上響起了唐克和瘋子的大笑聲,我本來想往他們兩個身邊去,腳步已經來到了房間一半兒,聽到這笑聲之後,我突然覺得不對勁兒,瞪大了眼睛看著他們倆,只見這兩個貨不但沒有絲毫害怕,反倒是笑得前仰後合的。

  我這才意識到是他們倆在搗鬼,心裡不由得一陣窩火,「怎麼回事兒」

  瘋子沒說話,手在半空中一抬起來,那鬼火竟然落在了他手掌上方,好像隻鳥兒一樣呼扇著,然後瘋子一打響指,那鬼火便四分五裂,變成了一些零散的小火星落在地上。

  「這叫做妖火。」

  瘋子給我解釋了一下,說所謂妖火,其實就是一種障眼法而已,用來嚇唬人的。

  方術分為兩種,一種是實幹派的,一種是障眼法,前者看起來平淡無奇,但是都是給行家看的,也是真正用來解決問題的,後者天花亂墜,用來蒙外行人,假裝自己好像道行高深,但是真正在驅鬼辟邪方面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這就是這個行業的尷尬之處,內行少外行多,而這一行本身又是不受人瞭解和熟知的,對付不同的人,就只能用不同的辦法,鬼怪又不是常人所能看到的,而這些捉鬼的人有時候為了讓外行人明白一些問題,不但要捉鬼,還要在表象方面作為一種傳達者的身份。

  而這妖火,顧名思義,其實就是一種法術,用白磷摻雜上一種鳥的骨灰製成的,瘋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我的反應還算正常,當年他學手藝的時候,有個同門的師弟第一次見到這妖火還嚇尿褲子了。

  我撇撇嘴,瞪著眼睛看了瘋子一眼,他立馬裝作一副正經的表情道:「這叫做言傳身教,對你有好處的,最起碼下次看到不就不害怕了你說對吧。」

  「不是咱們是來收拾那東西來的,你收拾我,有意思嗎」

  這時候,唐克在我們背後發出了聲音,只見這廝已經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沙發上,半躺著,搖頭晃腦道:「壓根兒也沒什麼可收拾的,那東西剛剛就已經搞定了。」

  原來,瘋子剛剛用墨斗在地上彈下的線,相當於一種類似天羅地網的概念,墨線本來就有驅邪避凶的作用,那東西踩不到地上,根本無處落腳,只要落在地上就會被墨線所克,身上陰氣漸弱,最終會灰飛煙滅,加上牆壁四面都貼了寫著字的紙,要麼從窗戶裡面逃出去,要麼就硬生生的在裡面憋死,只有這麼兩種結果。

  不過至於它到底是逃出去了還是憋死在裡面了,對於我們來說都不重要,反正也沒打算置之死地,更何況聽了那大堂經理說的話之後,我們也覺得這姑娘的確是挺可憐的。

  「哎,」瘋子在我背後長歎一聲,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所以說,人還是不能抱有太大的執念,小齊,你說對吧」

  我聽他這意思好像又是把話指向我身上來了,總覺得有點兒怪怪的,撇了撇嘴沒理會他,繼續道:「那這麼說咱們就是單純來蒙錢的了」

  唐克打了個響指道:「沒錯兒」說著,他已經鋪開了酒菜開始吃了起來。

  打從唐克跟人家談錢的時候我就應該想到這一點,唐克這貨是死都不會給人家白幹活兒的,就算已經處理掉了那東西,反過頭來演一場戲,把錢再收回來,對於他來說這才是做事兒的手段,我倒是不覺得奇怪了,確認房間裡面沒有任何異常之後,我也在唐克身邊坐了下來。

  倒是瘋子,他在房間裡探頭探腦地打量了一圈兒,低聲道:「我現在就好奇一個問題,你們說,那個男人現在是死是活」

  之前寺廟裡的和尚都上吊自殺了,這是我和唐克親眼看到的,至於瘋子嘛,肯定也知道,早在我們進入寺廟的時候他就已經跟著我們了,說到這事兒我還對他有點兒耿耿於懷,沒好氣兒道:「你又不是沒看見,你猜唄。」

  瘋子聳了聳肩膀道:「我只是覺得這事情有點兒不對勁兒。」

  瘋子給我們分析了一通,按理來說,當初女人走了,男人立馬結婚了,如果說男方條件一般的話,這樣做倒是很正常,不管情深情淺,這樣做都值得理解,但是女人這邊,我們就有點兒想不通了,女人條件那麼好,又從國外留學回來,就算看到男人已經結婚生子,就算去破壞人家家庭幸福,也不至於想到兩個人一起殉情這一招。

  「這麼說吧,」瘋子一邊往嘴裡丟了一顆花生,一邊道:「你想想看,為什麼現代社會殉情的人比古代社會少了很多」

  「這個嘛,因為」唐克意味深長地壞笑一聲道:「開放唄」

  我瞥了他一眼,唐克這話說得有點兒糙,但是道理是沒問題的,的確,就是因為現代社會比較開放,少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加上婚戀自由,戀愛結婚和離婚都比以前自由了,所以愛情沒到逼死人的份兒上。

  簡單點兒說,如果這兩個人真是鐵了心想要在一起,很簡單啊,倆人乾脆一起到另一個城市去就行了,等到男人走了個兩三年,這邊的感情冷卻了,到時候直接提出來離婚,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至少現在很多人都在這樣做。

  但是他們沒有,反倒是選了殉情這種最匪夷所思的辦法。

  起初我並沒有多想什麼,但是瘋子這樣說過之後,我也覺得有點兒莫名其妙。

  唐克在旁邊看了我們倆一眼之後,砸吧著嘴道:「你們兩個沒女朋友的,還在這兒關心別人因為什麼殉情,閒不閒能想明白嗎」

  我聽這話有點兒生氣,想揭唐克的傷疤來著,想了想還是忍住了,免得把他惹急了,心裡耿耿於懷,到時候見到河奈就雞飛狗跳的。

  不過我只是覺得,要是聯繫到這個男人最後跑到寺廟去出家,總覺得沒那麼簡單,我現在才明白瘋子為什麼好奇男人到底是死是活,我還真想去找到那男人問問事情的究竟。

  商量一番之後,我們決定明天找時間去男女雙方的家裡去打聽打聽,到時候美其名曰說是要去超度,這事情和酒店有關係,酒店的大堂經理肯定屁顛屁顛地去替我們拉關係。

  而另外一方面,明天去商場的計劃依舊不變。

  與此同時,酒店的人已經給我們安排了另外的房間,我們三個煞有其事折騰一番之後就先到隔壁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