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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週一麗塔休假,她還是想到書店去。按照慣例,今天是家務日,女友十三晚睡晚起,室友阿瑪好像根本沒回來,她今日得去付電費網絡費電話費,買衛生紙,洗髮乳,下午要洗衣服,吸塵,趁著好天氣,最好把冬天被單也都洗乾淨,九月,該換季了。

  房子是阿瑪父母買來投資的,但家裡房產多,這間就給她住了。阿瑪單身,覺得三房兩廳一個人太孤單,索性找了她們倆來作陪,房租一人四千,含水電管理費,她們就像中樂透一樣,從某一棟頂樓分租套房搬到了這裡。雖然住的是雅房,但足足有五坪,室內空間甚至比她們以前的套房大,何況公共空間都可以用,不像以往跟人合租屋子,客廳都成儲藏室,陽台堆滿雜物。阿瑪屋子照顧得好,當初每個房間都有木地板,系統衣櫃,客廳有三十七吋大電視,雙人與三人沙發,廚房也是煎炒煮炸都沒問題的,麗塔最開心了,自己煮,又省錢。

  大學畢業後,換過三個工作,然後就一直在這家二手書店打工至今,也五年了。十三也是書店同事,但現在跳槽去一家連鎖餐廳,累啊,倒也不是說麗塔的工作就不累,她們現在凡事就是省錢賺錢存錢,雖然,已經知道買不起房子了,但也不是沒有動念一旦存到一百五十萬,甚至也可以搬到南部去住。

  一百五十萬,讓十三開個小咖啡店也可以了。但誰知道她現在的野心會不會是開餐廳了呢?

  現在的生活變得更好嗎?對麗塔來說是也不是。從小家裡樓下是父親的早餐店,二樓窄窄的住屋,一家五口兩個房間,三個小孩都睡通鋪。小孩房間緊鄰臨街邊,樓下就是菜市場,窗戶根本不能打開啊,又吵又臭。她在那兒住到十八歲高中畢業。

  她與十三今年二十八,不知道是不是個讓人焦慮的年紀,或因為她們倆都是長女,天生操煩,父母都年老,都在外地,身體都還硬朗,但每個月她們都得寄錢回家。

  相較於阿瑪的生活,特別顯出她們的窘困,雖然同住一屋,阿瑪也是爽朗大方不計較的人,但從飲食穿著娛樂交友,無一處不顯示“有錢真好”。麗塔有時真懷念以前頂樓加蓋的日子,雖然又熱又悶,老冷氣根本吹不涼,樓下住戶有時上樓來澆花,眼神總是鄙夷,更可怕的是有些男人常上樓,抽煙喝酒,甚至烤肉,也有人把狗帶上來遛,清不完的狗大便。

  但那時,知道自己窮,凡事儉省,反而甘願,這三年摩天大樓的生活,雖不是豪宅,但居住環境改變,心態似乎也改變了。阿瑪在師大開了家小服飾店,也是玩票性質,光是衣服的誘惑對麗塔就是一項打擊。家裡吃的用的,三人分攤,但她們不再去超市買即期打折的牛奶與肉品,也不會買最便宜的大賣場自有品牌家用品,這屋裡小至一個馬克杯,大到電冰箱,全都是高級品。雖然她們自己的物品都擺在房間裡,可一推開房門,現實就住在客廳裡。麗塔其實也愛這種生活,跟阿瑪一起去百貨公司超市採購,阿瑪時常買回的麵包,一個就是她一頓飯的錢,冰箱裡的食材都是最好的,阿瑪笑說她不會煮,就付菜錢。阿瑪有時做早餐,麗塔也跟著,慢慢地,早餐都是她做的了。以前捨不得喝牛奶,現在天天都有,水果更是想吃什麼就買什麼,十三每次都要付錢補貼菜錢,阿瑪就說,麗塔有打掃啊,十三又常幫忙修水電,而且每次都當司機,夠了啦。

  她們是奇怪的三人關係,日子越久,互相依賴的感覺更深,阿瑪需要她們的陪伴,麗塔需要這個房子的舒適,十三呢?看不出來,麗塔感覺說不定十三是喜歡上了阿瑪。

  唉,倘若十三跟阿瑪交往,那麼立刻就有了房子、車子,開店也是指日可待。

  麗塔還是想要有自己的房子,小小的,就算是在山上吧,回老家也可以。但十三喜歡的工作都在台北,她逐漸感覺自己與十三的差異。十三已經是台北人了,她骨子裡還帶著鄉下女孩的彆扭。

  十三會捨棄她選擇阿瑪嗎?或者根本上是她自己選擇了舒適的住屋與阿瑪的慷慨,而寧願放棄她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