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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夢宇

  有時你不會感覺自己其實並不是自己嗎?或者該怎麼說?自己其實有很多樣子,大多數的面孔是被遮蔽的,被好先生、好爸爸、好兒子、好情人的面孔蓋住,以至於深夜裡你洗完澡望著自己憔悴的臉,會突然不認得那個沒帶著微笑的人,你的臉如此之垮,法令紋深得像被刀切過。

  一張臉底下有另一張臉。

  我為何要躲在出租的空屋裡?這是一種個人偏好吧,雖然此種作為有負委託的房東,對將來的房客也不夠尊重,但,當屋子尚未有人租賃、購入,屋子還是一種空白的狀態,產權上屬於房東,但空間意義上,也算屬於我的吧(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擁有這些鑰匙,也短暫地擁有了這個空屋的使用權,這麼多年來,我只是逐一地,不厭其煩,重複又重複地,帶人去看房子。我想要與這些年復一年不斷更換主人的空屋進行更深度的交流,不,扯遠了,心態無須研究,就是怪癖而已。

  但是,當我與某個女人,唉,現在已經沒有女人了,但過去有,那幾年的獵艷時光裡,我不是為了省旅館錢,而是在旅館我就沒辦法,我自己清楚。激起我慾望的,不只是這些女人,更是這種在空屋裡的刺激。準確來說,我平凡乏味不斷重複的人生,已經無法有所改變,唯一可以改變的,僅有在攜同某位女子假借看屋之名,或者在看屋的過程裡一時興起,或,早就相約只是在等待一個合適的空屋,這樣的過程,使得我這充滿租售買賣的淺薄人生,有了山高水深,有風景變換,有類似於白日夢,那樣的風光旖旎,無限可能。

  偷窺?

  我不只是偷窺,我還偷偷潛入。有一天我終於鋸開了隔板,從回風口進入她屋內,所以屋裡有我的指紋。在鍾美寶去上班的時候,我像一個小偷似的潛入,躺臥她的沙發,鑽進她的睡房,這是孬種的我,唯一敢做的事。

  待在鍾美寶房間,我想起許多事,記得以前有部電影叫《重慶森林》,對,我以前可也是文青,1995年,我在幹嗎?大學畢業第一份工作是賣兒童百科全書,真是挨家挨戶推銷,我負責的就是雙和區跟新店、三重。騎著摩托車,到處跑,夜裡我就去窩在MTV看電影,那部戲,王菲剛出道,剪個小平頭好酷樣,她暗戀梁朝偉,偷溜進人家屋裡,換毛巾、肥皂,打掃,缸裡倒金魚,就是這些事。當然我沒打掃,我只是想像著美寶那漂亮的身影,我穿梭在她屋裡,卻不動她任何東西,不曾對著她晾掛在浴室的內衣褲手淫,我不用做這些事,光是她殘留在屋裡的香味,她擺設屋子的方式,甚至,只要待在知道她曾經待過的房間裡,我就興奮到無法自已。那種快樂,無須任何其他具體行為來表達,我只是靜靜地沉醉。

  當然不是我殺的,我恨不得她能活到天長地久,讓我永遠可以下樓就看見她,讓她對我微笑,煮咖啡給我喝,我是個變態,但我可沒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