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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萬能便利商店

  研究生黃浩武27歲大樓便利商店店員

  便利商店賣咖啡,“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咖啡館”,多好的廣告。美式咖啡一杯二十五元,小杯拿鐵三十元,有時還買一送一,買大送小,不用本錢似的。可是還是有人偏偏要去店裡喝一杯九十元、一百一的拿鐵、卡布其諾,尤其是焦糖拿鐵,據說是招牌,我知道為什麼,不是因為店長漂亮啦,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豬哥。我們有個店員也很漂亮啊,上班不到三個月就被把走了。我覺得阿布咖啡這種店賣的是氣氛,你看我們就這麼緊鄰著,我有時也會聞到咖啡香,烘焙蛋糕的氣味會從後面防火巷傳過來,我去後頭倉庫整理貨的時候,會流口水,真的止都止不住,交換班的時候,我也會晃過去往裡頭瞧,隔著一層玻璃,像隔開一個世界,我們在這邊叮咚,歡迎光臨,跑斷腿在那裡結賬、收銀、煮咖啡、賣冰淇淋、影印、傳真、收包裹、發傳真、收水電費、拿演唱會的票、收宅配,簡直像是萬事通,我媽都笑我說以前啥都不會,現在什麼都會,如果店裡開始賣牛肉麵,我一點也不會覺得奇怪,真的,便利商店,早晚會把雜貨店、超市、郵局、洗衣店、快餐店、咖啡店,這個那個所有的店都取代了,那時我們的生活就完了,微波、快餐、廉價,什麼都變得廉價淺薄了,就像我們這種員工一樣,我啥都會,可是出去其他地方,也等於什麼都不會,我們學的這些,真的到專業的店裡,也用不上。

  真悲哀。

  玻璃窗後面的世界,對啊店長真漂亮,從外頭聽不到她的聲音,但我聽過,也跟她講過話,聲音不是甜美那種,但是很乾淨。有時我經過,她會抬頭跟我點個頭,哎呀,那種點頭的方式,一點也不怕我們二十五元咖啡搶走她生意,好像在說,沒關係,有生意大家做啊,有時我會多想,覺得她好像在跟我說“加油喔”或“辛苦了”之類的。你會說我這是標準宅男幻想,好啦,沒關係,我長得就像宅男,一頭亂髮齊劉海,黑框眼鏡,其實我這是文青風,沒看到我腳上的AllStar嗎?有時也會換成Vans,有時是富發牌,有時也會輪到阿迪達斯、Nike,怎樣,都對吧。褲子是Levis,上衣我都去網上淘,也有買古著,這你不瞭解了吧,二手市場,行家才找得到啦,就是些老衣服,花花的襯衫,大一點沒關係。有人會玩牌子,我是沒有,喜歡就買,上衣我預算都兩百左右,褲子可以買貴一點,不過我買的是我室友穿過的二手褲,是室友阿SAM,每季買六條牛仔褲,有病,有錢幹嗎跟我擠頂加老公寓。他不喜歡住家裡,錢都買衣服吃東西花光,褲子二手半價賣我,我算撿便宜,我們尺寸一樣,可惜我腳大,不然他那些Camper、Trippen,夠我穿的了,那我就得再去打個工才行。

  對啊,宅男就宅男,裝什麼文青,我都不是啦。研究所肄業,近視太深不用當兵,不想回台中接我爸的鐵工廠,文化研究所進了社會能幹嗎,便利商店有吃有喝不用動腦就耗時間,先窩著再說。

  其實我想拍電影,至少也先拍部紀錄片,得先累積人生經驗吧。在便利商店看到的人生百態就不錯,真的,我想拍一部“深夜便利店”或者“隔壁的咖啡館”還是“頂上的摩天樓”,靈感都來自這一帶。我研究所讀的是文化研究,還不如我待一年便利店看到的多。我的論文應該寫“便利商店與城市生活”、“摩天樓的地下經濟”、“咖啡館人類學”。好啦我扯遠了,我當初想做的是什麼,“村上春樹其小說與料理之關聯”,媽的爛爆,我一定是瘋了,我對村上春樹真的沒有特別喜歡,那時就在把妹啊,我把的那個學妹是標準村上迷,為了她我鐵了心把那傢伙的作品讀到爛,也算讀出點心得。學妹勒,不是真愛啦,她去英國了,我從頭到尾沒跟她表白過。媽的,弱爆了。

  不過我更喜歡鍾美寶,她每天會來買兩份報紙,如果我上早班,會遇見她,只買報紙,零食甜點御飯團什麼都不買,感覺她喝咖啡就會飽吧。很瘦,但人家店裡有賣餐,員工餐一定也有供應吧,她那種瘦法,很健康,感覺就是不吃垃圾食物,每天都慢跑,會練瑜伽那類型的。

  安靜,甜美,愛笑,有禮貌,人家掃騎樓都掃到我們這邊一半超過,就是掃個地,也像做什麼美事似的。當然不是天天都她掃地,可是輪到她掃地,我就可以看上五分鐘不轉開眼睛,真是奇景,她就在那兒掃地,外頭熱得要死,可是你覺得有陣微風吹過來了,所以她很優哉很舒服地在那兒彎著腰掃地,一點也不會累似的。你知道我們這騎樓最多什麼嗎?屎。狗屎。到處都是狗屎你相信嗎?我沒看過這世上會有這麼多狗屎聚集在一起的奇景,但是人家鍾美寶眉頭不皺一下,就在那兒掃狗屎,真是天兵。

  這城市,真能把人逼出躁鬱症,我們店長就為了這些狗屎跟樓上的住戶、小區管委會都吵過架,大概就是這樣,鍾美寶掃地就掃過我們這邊來了。養狗的那個愛心媽媽我見過,瘋婆子一個,可能是養狗把腦子都養壞了。不過輪我大夜班,會給她一些過期的御飯團跟麵包,店長說可以帶走,我帶那麼多幹嗎,可能是受到鍾美寶影響,不能撿狗屎,給點御飯團行吧。早上要離開時我就把飯團包好,塞在咖啡店信箱裡,鍾美寶會拿給愛心媽媽。我能做的就是這樣,而且我知道那些狗屎不是黎媽媽的狗拉的,人家每天遛十四隻狗,狗尿狗屎都弄得乾乾淨淨。是那些穿得美美的貴婦,遛她們的名種狗,光顧著展示她們丑爆了的衣服跟造型,眼睛長在頭頂上,才看不見她們的狗也會拉屎撒尿,反正什麼都賴給黎媽媽,大家都想把她趕走。欲加之罪,還不容易嗎?

  算了啦,在這種地方討生活,過一天算一天,我是不會去幫黎媽媽遛狗,不然店長鐵定把我炒掉,她會讓我想起我媽,也是養狗,養到天怒人怨。

  幹嗎扯到黎媽媽,我是要講鍾美寶的好,你懂嗎?我不是只是看美色,像其他人看她胸啊腿啊,像看一塊好吃的肉。人家是有靈魂的,所以煮出來的咖啡不會像我們的這樣,都是銅臭味。

  但是鍾美寶死了。

  唉。

  案子沒破,這一帶都籠罩奇怪的陰影,感覺夜裡更荒涼了。當然,無論是住戶還是像我這樣的過客,偌大一棟樓,吞噬了一切,再將這一切消化吐出,人們很快就會把她遺忘,咖啡店休息幾天就會繼續營業,櫃檯站著誰好像都可以替換。我們這行最清楚,店員換來換去很正常,服務業,像我們這樣的店員,不論你顧的是超市、咖啡店、麵包房,還是便利商店,都只是工蟻,辛苦地幫資本家搬錢吧。但你不做這些,當上班族吧,辦公椅坐到天荒地老,開會開到死以為有好些嗎?沒有,一樣為人作嫁,替老闆賣命,多賺點錢,犧牲健康、青春、才能,換算成一個月到底也會用光的薪水,這一切所為何來?

  我二十七歲了,不回台中的話,就算讓我當到店長,我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連樓上的小套房我也買不起,我也沒這想望了。你別以為我很悲觀,其實我沒有,因為我們家好歹在台中市有透天厝的,爸媽養老也不用靠我,真混不下去了,我就回台中,不做鐵工廠,也能找到一份混飯吃的工作,但,我們從小讀書,要學的是什麼?我爸有次生氣就罵我:“你喜歡顧便利商店,我就開一間給你顧啊,當什麼店員,沒出息?”他不知道我就是想要有出息,才還要拚一拚,不想掉進上班族的世界裡。但或許我錯了,不當上班族,當打工仔就能參透什麼人間道理?現在這世道,就是錢、消費、日子過得爽快,沒什麼可圖的了。嘴巴裡舔根冰淇淋,就把生活裡的苦全都忘光了。

  我想要什麼?怎樣的生活才會讓人感覺有希望?我得想一想,全人類的命運都與我息息相關。

  所以鍾美寶的死,我也有參與感,我每天在這裡繼續顧著,或許能讓我挨到破案那天,好歹,我記得她,我還為她的死哭泣過,不像這個冰冷無情的城市,時間吞噬所有,對誰的死去或消失都不掉一滴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