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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白家真正的大少爺

  白府的下人不敢因為小葉氏的事去請示白興言,因為白興言一聽這個事就要發火。

  畢竟一屍兩命,擱誰誰都上火。

  最後還是紅氏派了人,帶上小葉氏的屍體送到葉家祖墳去,希望葉家能夠接收。可惜給葉家守墳的人說了,外嫁的女兒是不能葬回祖墳的,也不接收。沒辦法,最後只能在葉家祖墳邊上找塊位置挖坑給埋了。

  礙於小葉氏肚子裡有一個沒出生的胎兒,紅氏覺得不吉利,於是在下葬之後又請了高僧超度。一連三天三夜,才算是將嬰靈的怨氣給消散送走。

  這件事情是紅氏一手操辦的,沒有去煩擾白鶴染,因為她知道白鶴染那日為何突然發那麼大火。好在那日她並不在場,若是她也在場,紅氏想,自己的憤怒絕對不會少於白鶴染。

  上都城郊外的一個小村子裡,紅氏的馬車遠遠停住,然後一個人下了馬車,悄無聲息地進了那個村落。順著村中土路,一直走進一個偏僻的小院子。

  這會兒正值清晨,紅氏因為處理小葉氏的事情,已經在外逗留數日,白興言知道她是在為小葉氏的事奔波,便也無心理會她幾日不回國公府。

  小院兒裡有個老婆子剛起身,正從水井裡提水。這小院兒雖然不起眼,但院中卻是有一口獨立水井的,只是婆子年歲大了,提不起整桶的水,甚至連半桶都提不起來,只能提起水桶三分之一的水量,如此已經把她累得直喘粗氣。

  紅氏趕緊上前去幫忙,那婆子一愣,見是紅氏來了,趕忙就要行禮,卻被紅氏攔住了。

  「元婆,這麼多年了,你怎麼還跟我這樣客氣?」

  那元婆看著紅氏時,眼裡永遠都充滿著感激,可是感激的話也說了十幾年,再多說就是嬌情了。於是她只是笑笑,也不堅持行禮,只將紅氏手裡的水桶接過來,這才道:「大少爺還沒起,老奴提了水去淘米熬粥,夫人這麼早過來一定還沒用早膳,一起用些吧!」

  紅氏點點頭,又將手裡提著的兩個油紙包遞過去,「路上買了兩隻熏雞,撕些雞絲下來放到粥裡一起熬,剩下的留著晌午你跟大少爺一起吃。」

  元婆笑道:「還是都給大少爺留著,我一個老婆子吃不了這麼葷。夫人到屋裡坐會兒,老奴去熬粥。」

  紅氏點點頭,看著元婆離開的背景,心裡長歎了一聲。

  元婆越來越老了,不知道還能侍候大少爺幾年,這個小院子住到今年也是第三個年頭了,要不要再搬呢?如果搬,搬去哪裡?更遠的地方?如果不搬,會不會叫人發現?

  她走到屋裡,村裡的房子不能跟上都城的府宅比,這裡十分簡陋,也很小,一進屋就能看見炕。炕下放了張桌子,是平時元婆和這裡的大少爺吃飯的地方。

  紅氏坐在炕沿上,看著炕上熟瞅的一位公子。這公子十四五歲模樣,五官稜角分明,眉濃唇紅,臉頰亦如刀削,縱然是閉著眼睛,也能看出樣貌俊朗,足以叫人移不開眼睛。

  此時他穿著白淨的裡衣,蓋著乾淨的薄被子,一頭黑髮隨意散在腦後,並沒有因睡了一夜而有絲毫散亂。

  紅氏想,就這個樣子,哪家待字閨中的女子見了,都要驚歎一聲自此芳心暗許吧?

  她偷偷地養著他十幾年,就連自己都為這個孩子的樣貌感到驕傲,怕是放到君家那些皇子堆裡,這樣的樣貌也是要排在前頭的。

  可惜,十四年了,她都不敢讓這孩子走出所住的小院兒,就是每次為了安全而搬家,也要想方設法把這孩子的臉給塗黑,然後送到馬車裡,一動也不讓動。

  紅氏看著熟睡的公子,思緒不由自主地就回到了十四年前,想起了那個恐怖的夜。

  那一年,她正值女子最好的年華,艷美如花,讓她的男人日夜流連。

  她也曾驕傲過,也曾膨脹過,也曾動過讓自己成為國公府第一人的心思。甚至擠兌過大夫人淳于氏,妄圖自己坐上那個主母之位。

  可後來惹惱了老夫人,要將她處死。生死關頭,是大夫人跪地求情,才救回她一條命來。

  她紅飄飄最是重義氣,也最是知恩圖報之人。從那一刻意,她就認定一生追隨淳於藍,再也不爭寵,再也不鬥氣,只乖乖地做個妾室,聽正室夫人的話。

  可是淳於藍哪有什麼話,那個來自異域的美人秉性溫良,脾氣好又識大體,兩人姐妹般相處,更是姐妹般相稱,甚是愉快。

  後來她的淳於姐姐有孕,她樂得比自己得了孩子還要開心,光是孩子的小衣裳就做了十幾套。更別提小鞋襪、小坎肩兒,就連尿片她都備下了。

  大夫悄悄和她說,大夫人很有可能懷的是雙胞胎,她更開心,東西更是加倍地做,就等著小閨女小兒子出生,就能穿上她紅飄飄做的好看的小紅襖。那段日子,每天只要一想到這些她就高興,她將除了侍候白興言之外的所有時間,都用來陪淳於藍安胎,給快出世的大少爺和大小姐做衣裳。

  可是萬萬沒想到,這兩個孩子的出生會是那樣一個悲劇。

  那晚,她悄悄跟在處理屍體的下人身後,眼看著那些下人將小小的嬰孩子隨意丟在林子裡,眼看著兩條惡犬已經開始向那嬰孩逼近,想要把那嬰孩當成口糧分食。

  她當時就瘋了,抱著根粗壯的木棍拚命打狗,竟憑著一股子狠勁兒把惡犬擊退,從惡犬口中將小小的嬰孩給救了出來。

  其實她只是想把孩子好好安葬,因為她看到了白興方溺死了這孩子,只知這孩子早就斷了氣息。卻萬沒想到,這孩子福大命大,居然還活著。

  當她發現孩子還有一絲微弱的呼吸後,簡直欣喜若狂。但她也知道絕不能把孩子抱回去,因為回去就是個死,白興言一旦知道孩子沒死,指不定還要用什麼殘忍的手段。

  她只能抱著孩子沒命地奔跑,往上都城相反的方向跑,當時心裡就一個念頭,跑得越遠越好,絕對不能讓白家人知道有這個孩子的存在。她甚至做好了要離開白家的打算,要遠遠地找個地方將這個孩子撫養長大,等過些年再找機會見淳於藍,告訴淳於藍這個孩子的存在。

  可她一個婦道人家,又能跑多遠呢?之前打惡犬時力氣都用光了,就算沒命地跑,也就跑出十幾里路,到了一個小村口時就再也跑不動,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懷裡的嬰孩子氣脈很弱,若不立即請大夫根本就活不長,她思來想去,決定去紅家在前方鎮上的一個驛館。

  當時的紅家已經開始做生意,生意沒有現在這麼大,剛剛起步,但好在紅家人天生都有經商的頭腦,幾批貨跑下來,也有了些底子。

  於是在各地建了驛館,便於往來南北跑商的家僕交貨和歇息。

  紅氏到時,正好紅家大老爺紅振海剛卸了一批貨在驛館,一看到嫁進國公府的妹子抱了個嬰孩子、像個瘋子似的往這邊跑,就知一定是出了事。於是帶著紅飄飄從驛館的後門進去,這才在紅飄飄哭哭啼啼的敘述中,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紅振海當時都驚呆了,他是萬沒想到一代文國公居然會做出這種事情來。同時他也想不通白興言為何要這樣做,這可是他的嫡子啊!

  可是也沒工夫再想了,孩子需要馬上救治,於是他著人請大夫,又不能說實話,於是只說自己感了風寒,要請最好的大夫。

  後來那個大夫治好了嬰孩,也被紅振海留在身邊,做了他的隨行醫者,再也沒讓其離開自己半步。就是到了現在,那大夫依然整日跟在紅振海身邊,從來沒離開過紅家。

  紅氏自那時起便開始偷偷撫養這個孩子,一個一個小村莊住下來,有的離上都城近些,有的離上都城遠些,總之為了安全,隔兩一年就換一次地方,終於將那孩子養到了十四歲。

  紅氏想著這些事,看著面前英俊的少年,鼻子就發酸。

  誰能想到,這麼好看的一個孩子,如此英俊的一位公子,他……他竟是個傻子。

  大夫說了,能搶回一條命已經是奇跡,實在治不了他的癡呆。紅振海說,這是因為一出生就遭遇暴力,傷了腦子,所以這輩子想好起來基本是沒希望了。

  但紅家人都心腸好,紅振海更是告訴他妹子,就算是傻子也得好好養著,好歹是條生命,咱們不能跟那白興言一樣,那還叫人麼?

  可是紅氏也不敢把這件事告訴給淳於藍,她怕淳於藍一衝動就跟白興言要人,更怕白興言知道之後查找這個孩子的下落,甚至把她紅飄飄也給滅了口。

  她心驚膽戰地活了許多年,後來歌布出事,淳於藍死了,就連白鶴染也在府中遭遇那樣的困境,她就更不敢說了。

  起初她原本是想,這輩子可能也就這樣了,在自己有生之年把這孩子護好,也算是對得起同淳於藍的一場姐妹之情,報了淳於藍對自己的相護之恩。

  住在村子裡也不錯,自己得空就來看看,平時花用是不會缺的,日子可以就這樣一直過下去。可是沒想到,她算盤打得好,卻禁不起外界那些從來沒放棄過尋找這個孩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