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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烏拉拉終究沒有被哥殺死。
  所以他得到了機會,聽見自己的夢想。
  每天在三合院吃完晚飯後,烏拉拉就會聽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鄰居房於,傳來一陣悠揚的弦動聲。
  不知怎地,那絃線的震動與木箱空間所發出的特殊共鳴聲,深深打動了烏拉拉。
  「是吉他麼?」烏拉拉。
  「大概是吧?」哥隨口應道。
  烏拉拉完全被奇異的音樂給吸引,一夜都沒睡。
  第二天,烏拉拉就跑到哥口中的唱片行,在人來人往中,戴上肥大的耳機,在一張又一張唱片裡構築的繽紛世界,流連忘返。
  第三天,烏拉拉就確認自己在音樂國度裡的坐標。天還沒亮,烏拉拉就站在唱片行的鐵卷門前,滿心搔癢地徘徊。店……開,烏拉拉就戴上耳機,按下試聽鈕。
  「天啊,這歌裡的英文到底是在講什麼啊?怎麼唱到我好想跟著大叫!」烏拉拉閉著眼睛,身了隨著瘋狂的音樂晃動起來。
  電吉他。
  死亡搖滾。
  重金屬。
  嘶吼。
  一連好幾天,烏拉拉整個下午都縮在唱片行的角落,閉上眼睛。
  閉上眼睛,烏拉拉伸出雙手,假想自己正拿著一把絕世吉他,站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狂飆,接受數萬觀眾浪潮般的揮手喝彩。
  第九天,在人擠人的唱片行裡,坐在地上的烏拉拉突然睜開眼睛。
  「我的手之所以那麼快,一定是因為,我的身體想彈吉他!」
  啟發烏拉拉最初的那把吉他,每天晚上都會發出勾引的聲音。
  那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鄰居也是座三合院,裡頭住了一個獨腳的虯髯大叔,除了那支勾引烏拉拉的吉他,他擁有一副不算好的喉嚨,跟一雙絕對稱小上快的手。
  獨腳大叔每天都會背著佔他、轉著輪椅,興致盎然到市區人多的地方彈唱,他會在輪倚前放一個破鋁罐,賺取微薄的打賞過活。
  回到家,沒有客人時,獨腳大叔也會在三合院裡自得其樂,一把吉他就這麼彈上半個夜晚。
  而累了一天,烏拉拉常常躺在屋頂上聽迥異於電吉他的大叔牌老吉他聲,有時候哥也會抱著紳士躺在烏拉拉旁邊跟著聽,但哥總是聽到呼呼大睡。
  有一天,烏拉拉終於忍不住,獨個兒飛簷走壁到隔壁的屋頂,朝著下頭大喊。
  「大叔,你在彈什麼歌啊?」烏拉拉蹲在屋簷上,看著坐在長板凳上的獨腳大叔。
  獨腳大叔沒有停下吉他,只是抬頭看看烏拉拉。
  「鄧麗君的月亮代喪我的心啊!」獨腳大叔愉快地說。
  「很好聽啊,可鄧麗君是誰啊?就是人家說的明星麼?」烏拉拉搔頭。
  「她啊,是我的人生呦。」獨腳大叔幽幽地說。
  雖然鄧麗君風華絕代的年代,獨腳大叔未能躬逢其盛,但默默超越數卜年的清麗歌聲,才是真正的明星本色。
  「教我彈吉他好麼?」烏拉拉直截了當。
  「你有煙麼?」獨腳大叔停下吉他。
  「沒。」烏拉拉傻笑。
  「唉,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好吃懶做啊。」獨腳大叔繼續彈他的,不再理會烏拉拉。
  「等等我啊。」烏拉拉哈哈一笑,消失在屋簷上。
  於是一個晚上一首歌,一首歌一支煙,烏拉拉就這麼開始他的夢想生涯。
  「天!你學得真快,你以前從沒碰過吉他?」獨腳大叔吃驚。
  烏拉拉的手,簡直就是從吉他延伸出去的一部分。
  他的音感,早就從無數打鬥訓練中所培養的種種敏感節奏,迅速被召喚出來。
  但烏拉拉自己也很吃驚。
  明明就跟自己熱衷的搖滾樂迥然不同,鄧麗君卻一點一滴佔據他對音樂的信仰,尤其他看見鋼鐵男子漢般的哥,在聽了自己彈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時,竟會偷偷拭淚。
  哥一定是想起了小蝶。
  「你問我愛你有多深,我愛你有幾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輕輕的一個吻,已經打動我的心……」
  一邊彈著吉他,烏拉拉開始領悟,原來這個世界的美好,就是各種不協調都能漂亮地共同存在,但並非水乳交融,而是持續美好的不協調。
  喜歡鄧麗君,喜歡搖滾。這就是自己。
  「哥,我好像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了。」烏拉拉。
  「喔?是彈吉他嗎?」哥笑。
  「嗯。」烏拉拉篤定。
  不久,烏拉拉十七歲生日。
  哥買了一個數字隨身聽,跟一把藍色吉他送給烏拉拉。此時的烏拉拉已經不需要向獨腳大叔學習任何技法,他靠著從耳機裡不斷橫衝直撞的搖滾樂震盪靈魂,然後將靈魂的震盪波幅,輕易轉換成手指與絃線的攜手狂舞。
  不需要認識五線譜,不需要瞭解任何樂理。純粹的爆發。
  正當烏拉拉開始跟獨腳大叔一起到街頭賣唱後,某個午後,父親終於答應烏拉拉可以開始學習獵命。
  「真的嗎!」烏拉拉驚喜不已。雖然自己早就偷偷將獵命術練到出神入化,但父親親口認可自己在咒術與體術上的成長,仍舊讓他很開心。
  「烏霆殲。」父親看著哥。
  「嗯?」哥坐在地上,又是一身傷,同樣是父親痛打下的結果。
  「城北來了一批鬼。」父親。
  「那又怎樣?」哥躺在地上,紳士舔舐著哥額頭上的創口。
  「帶弟弟去殺鬼吧。」父親丟下這一句,冷冷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