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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別讓我後悔

「早啊,丁小野。」睜開眼的第一刻,封瀾輕聲低喃。

沒有人回答。她知道丁小野已經不在這間房子裡,枕畔的溫度已冷卻了許久。

大概天剛亮的時候,丁小野便悄然起身離開。他想要獨自做這件事,於是封瀾睡得很沉。

直至中午,封瀾接到曾斐的電話才得到了丁小野自首的確切消息。出乎意料的是,丁小野自首前主動聯繫過曾斐,要求見曾斐一面。

「我能不能一起去?」封瀾問。

曾斐有些為難,按照規定,嫌疑人在判決之前不允許會見,他去見丁小野已屬違例。封瀾並未勉強,只說:「沒關係,我在門口等你。」

兩人碰面後,封瀾比曾斐想像中平靜了許多。她最後才求了一句:「看在我們好友一場的分上,幫幫他,就當是在幫我。」

曾斐什麼都沒說。若不是因為封瀾,他本可以不見丁小野。

負責這個案子的分局領導老錢是曾斐的朋友兼舊同事,底下的辦事民警給了他們單獨對話的機會。

審訊室裡的丁小野手上戴著鐐銬,臉上的傷痕未消。曾斐坐下時,身上的某根肋骨同樣隱隱作痛。

「人不是我撞死的。」丁小野放棄了寒暄,一句廢話也沒說。

曾斐並非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辭,他進來之前看了丁小野的口供。

「這個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謊言。」曾斐不為所動,「沒有一個戴著手銬坐在這裡的人不想方設法為自己開脫。現場留下的血跡與你的吻合,肇事的那輛路虎在你名下,方向盤上也發現有你的指紋。你想要說服我、說服外面的警察,要打好草稿再說話。」

丁小野失去自由的雙手交握著。出事時他才剛滿二十歲,父親的「營生」離他似乎很遙遠,他從未想過自己身上會發生這種變故,整個人都懵了。那個警察死亡的消息更讓他陷入了絕望,他悔恨、內疚,也下意識地迴避了所有的細節。

事實上丁小野並不畏懼牢獄之禍。反正在這個世界他孤身一人,了無牽絆。他也曾是過著錦衣玉食生活的人,初到察爾德尼的日子對他而言不亞於一場苦刑。終日與牛羊為伍,烈日下揮汗勞作,入夜後馬xx子酒也焐不熱身軀。他的膚色慢慢地變得和當地人一樣黧黑,雙手從滿是血泡到長出厚繭。他成了一個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沒有身份,也沒有名字的人。他放棄了自首,也拒絕辯解,是因為在他的心裡,真相根本就不重要。逃亡和苟活只意味著一次又一次太陽升起落下,只有父母在此終老的願望讓他獲得過短暫的平靜。

可現在不一樣了。外面有等著他的人和他渴望的生活,他必須盡一切努力去爭取看似渺茫的未來,重生的慾望從未這樣強烈而清晰。

曾斐雖脫下了警服,但他是最清楚當年案件始末的人之一,在警隊裡人脈尤在。如果他不能帶來轉機,那麼就意味著沒有希望,這也是丁小野堅持要求見他一面的原因。

「你知道他的名字嗎?他叫馮鳴。」曾斐看似無意地提醒道,「那是他第一次參加隊裡重要的出勤任務,結果再也沒能回來。他是獨生子,還沒有女朋友,家裡兩老白髮人送黑髮人,至今都捨不得將遺體火化,等了七年,就盼著今天。你欠他們一個交代。」

那個陌生的名字顯然刺痛了丁小野,他的手背的骨節發白,似要穿透那層薄薄的皮膚。

「我對不起他……和他的家人。如果我沒有開車回去找我爸,可能他就不會死。或者我堅持把我爸爸送走也好,那樣他們未必會恰好撞上。」

「你放心,包庇在逃疑犯這一條罪名你同樣也免不了。你爸做了多少見不得人的事,毀了多少人的生活?他早應該為此付出代價。你連最起碼的是非觀念都沒有!」

「我能怎麼樣,他是我爸爸!」

「那是當然。上陣父子兵,就算你狡辯說開車的人不是你,也證明不了你沒有參與其中。我做了那麼多年警察,見過太多這種事,有些人天性凶殘,那些惡是在血液裡的。」

曾斐並不掩飾自己對於丁小野身為崔克儉兒子這一身份的本能厭惡。

丁小野輕笑道:「這麼說來,你爸是警察,你也是警察,你為了升職立功不擇手段也是遺傳?」

曾斐冷眼看著丁小野許久,然後站了起來。他不打算反駁,但也沒有再留下來的必要。

丁小野垂著頭,交握得更緊,彷彿也在經歷一場天人交戰。

「我如果是你認定的那種人,你現在能安然坐在這裡?」丁小野忽然說道。

這是曾斐無法否認的事實。他遠離警察這個行當太久了,曾經的敏銳已逐漸在安逸中懈怠,竟沒能在第一時間察覺丁小野的真實身份,這一點始終讓他耿耿於懷。丁小野若有意對他或者他身邊的人下狠手,有的是機會。

「曾斐,我爸再罪有應得,他已經死了。我恨過你,但我也同樣明白你的立場沒有錯。你怪我是非不分,我有我的善惡標準。是我的罪我願意扛,可是我再說一次,事發時我不在車上,等我趕到已經晚了。我請求你……你知道我是為了什麼。」

說完這些話,丁小野彷彿鬆了一口氣,低垂著眼,如久遠的石像。他做了他能做的,盡人事,聽天命。

曾斐離開前問了一句:「有什麼要我轉告的……她在外面等。」

丁小野的鐐銬有輕微的響動,可是他搖了搖頭。

要說的話昨晚都已說完,他也不打算見封瀾,在真相揭曉之前,那只會把兩個人放到油鍋上煎一樣。

封瀾一見到曾斐,情不自禁地站起來,「他怎麼樣?沒有吃太多苦頭吧?到底會怎麼判?有沒有提到我?」

曾斐按著她的肩膀讓她坐下,說:「封瀾,冷靜點。」

封瀾卻固執得很,「把他說的話都告訴我。」

他們在分局附近的一家咖啡廳裡,曾斐讓人給封瀾倒了杯水,簡明扼要地將剛才的對話複述了一遍。

丁小野不想見她,封瀾竟也沒有感到意外。她發了許久的呆,繼而問曾斐:「我能做什麼?」

曾斐的歎息微不可聞,「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詞!」

「你也不是完全不信!」封瀾面色平淡,眼睛卻亮得像點了無數的火把,「還是有希望的對吧?」

曾斐說:「即使我願意幫他,後面的事遠比你想像的難……撞死馮鳴的人不是他,這需要法庭採信的證據。再說,單憑他包庇崔克儉,妨礙執行公務,這些罪名也夠他受的。」

封瀾還是那句話:「我能做什麼?」

曾斐長久地沉默,搓著自己的額角。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太多了,疲憊壓得他喘不過氣來,他才三十四歲,卻好似有了六十四歲的心境。

「封瀾,你要想清楚。」他最後一次勸道,「我知道你喜歡他,但這不是光憑『感情』可以解決的事。沒必要拿你一輩子來賭,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封瀾卻說了句完全不相干的話:「你忘了,伊甸園裡吃下第一口蘋果的也是女人。」說完她笑起來,「告訴我吧,曾斐,除了『感情』,我還得掏出點什麼?」

直至告別曾斐,封瀾都相當鎮定。她知道人心中那口氣的重要性。高考結束的晚上她發了一場高燒,醫生說她應該已經感冒一周了,險些就拖成了肺炎,按說整個人會很不舒服,但是在考試過程中她居然沒什麼感覺。日夜挑燈苦讀不就為了那幾天?封瀾不是那種允許自己臨門一腳射空的人。她是那一年全市高考第九名。

只要那口氣還吊在心間,人就不會垮。

當然,說她渾然無事也是騙鬼的話。封瀾心裡怕得很,那一夜,她不知在家裡的客廳轉了多少圈,一遍一遍來回地走,遲疑、退縮、算計和自保的念頭也一遍一遍地在腦子裡轉。

封瀾,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這已不再是曾斐勸她的話,而是換作她自己的聲音。每走一步,便有一個念頭升起,又被無聲地踏碎。

她是愛他。

有多愛?

愛又抵得過什麼?

封瀾把最壞的打算一一擺到了面前,再將所有頭緒理了一遍。等她終於坐下來,盤點手頭上的銀行卡、房屋所有權證、股權證明、營業許可證和一切屬於她個人的資產時,天色已微微泛白,她竟不知自己已徒勞地走了五六個小時。客廳的地毯上留下凌亂的倒絨痕跡,小腿不知什麼時候被某個傢俱的尖角撞出紅痕。

封瀾去洗漱,看向鏡子時有過猶豫,害怕裡面的人會一夜白頭。然而並沒有。她卸了妝的樣子略顯疲憊,也比不得二十來歲時一臉的膠原蛋白,可依然算得上皮膚光潔,五官姣好,烏髮豐盈。封瀾摸著自己的臉,她還沒老呢!如果她等得到丁小野,到時她的臉又會是什麼樣子?

康康是最早得知封瀾打算將餐廳盤出去的人之一,也是餐廳裡唯一知悉封瀾與丁小野所有現狀和隱情的人。他現在經常自稱「聖·丘比特·康」,然而得知封瀾的決定時,仍免不了一番咂舌。

「孟姜女哭長城,風蕭蕭兮易水寒,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他把自己想到的關於勇氣的典故都搬了出來,還覺得不足以表達心中的震撼,「要是在古代,你就是烈女,在革命時期,你絕對是英雄。」

「我不是渣滓洞裡的女特務嗎?」封瀾知道丁小野和康康背後是怎麼議論她的。康康說得亂七八糟,可已是目前少有的能入耳的話了,最起碼他相信她並沒有瘋。

封瀾出面為丁小野找了最好的律師。律師姓韓,是曾斐推薦的,熟悉刑事法案件,有深厚的檢察院背景,這對於案子最終的走向十分重要。

托律師的福,封瀾以助手的身份見了丁小野一面。那已是他們分別半月以後的事了。丁小野頭髮更短了,面頰清瘦了一些,但氣色尚好,傷痕淡去,更顯得五官分明。

「他們理發的技術不如我。」封瀾評價道,繼而又說,「看守所裡變態不少,撿肥皂的時候要小心。」

丁小野只是笑,封瀾也莞爾。

探病時不說病況,道別時不敘離殤,這是封瀾的觀點。她不垮下,丁小野才能看到希望。

對丁小野來說,自首後的這段日子,他反而睡得比以往平穩,只要夢裡沒有封瀾打擾。他本不願見她,可兩人相視而笑時,又覺得什麼都值了,煎熬也有種烈火烹油的快感。

「案子還是很有希望的。韓律師,你說是吧?」封瀾安撫丁小野,又試圖向身旁的律師求證。

對丁小野進行必要的陳述和解釋之後,便將自己的存在感減至最弱的律師聞言點了點頭,「判決沒下來前就有希望,即使下來了,還有上訴的機會。現在首要一點是找到證據證實開車的人不是你,然後才是盡可能縮短刑期,我們都在想辦法。」

丁小野聽出了律師說的那個「我們」的含義。他問封瀾:「你又做什麼了?」

封瀾心知瞞不過,也不打算瞞他。一個人逆風而上太過辛苦,何必硬撐著?她需要一個人和她共同面對。

「我打算把餐廳轉手,已經有幾個人聯繫我了,開出的價格還不錯。」封瀾解釋說,「怪我以前太大手大腳,賺得不少,花得也多。家裡沒什麼負擔,所以沒有攢錢的觀念,手頭上實在拿不出太多現款。我和韓律師還有曾斐都商量過了,我會想辦法賠償受害者家屬。他們兩老也不容易。萬一家屬答應出具諒解書,對於減少刑期還是有幫助的。房子不能賣,我爸媽家……不好經常回去,我沒做好露宿街頭的準備,餐廳轉手倒方便些,我正好休息一下。對了,你不知道我有注會證吧?想不到我還挺有本事的?我這種人是餓不死的,你放心!」

丁小野用拇指撥動另一邊手腕上的鐵環,這半個月來,他已適應了身上多一個物件,然而未來需要適應的東西還有很多。

「後悔嗎?封瀾。」他直視著她,毫不迴避,也無矯飾,甚至連感激或內疚都無從尋跡,只是平鋪直敘。

「後悔」這個詞封瀾已聽過太多人向她提起,她以為自己已經麻木了,老生常談的話從他嘴裡說出來,她卻心頭一顫,眼角不爭氣地發燙。

「暫時還沒有,以後的事難說。反正到時也晚了,不提也罷。」她側過臉去假裝撩開擋住眼睛的劉海,再看著他時已平靜了許多,笑道,「你知道別人怎麼評價我——瘋子、傻瓜、情聖、倒貼女。我習慣了你嘴賤,臉皮也變厚了。其實我不瘋也不傻,更不是情聖,我為自己打算著呢。你早點出來,受益的也是我。『食得鹹魚抵得渴』,你這句話簡直是為我造的。冬裝新款的外套、限量版的鞋子……這世上買什麼不需要花錢?我買我日後的幸福,難道不值得這個價?」

她到底沒想像中那麼無堅不摧,話說完,嘴角止不住地輕抖,他們隔得太遠了,連抓著他的手、摸摸他的臉都成了奢望。封瀾哽咽道:「別讓我後悔,小野。」

「我那是跟你客套,你沒聽出來?」丁小野抬頭道,手腕處剛好一些的擦傷又被他撥得磨破了皮,冒出細碎的血珠子。

「能補償當然好,不管他們是不是原諒。」丁小野想起了七年前匯給馮家又被退回了的那筆錢,對封瀾說道,「用不著你賣餐廳,錢我還有一點,雖然不夠……我還有一套房子,有些舊了,地段還不錯,你可能得替我出面處理一下。」

一直沒有變賣那套房子,是因為那裡承載了太多舊時的回憶。可現在他只當崔霆死了,活著的丁小野必須為他和他愛的人打算。

「留著你的餐廳,等著我,只要我有出來的那天。欠你的不一定還得了,命是你的。萬一,萬一你等不下去了,我一樣感謝你……」

「別說感謝,說愛我。」封瀾的聲音都變了調,「記住我現在的樣子,說不定過些年我就老了。」

丁小野說:「你現在也沒年輕到哪兒去。」

封瀾像笑又像哭,「王八蛋,你現在也不肯說一句好聽的哄我?得瑟吧,當心我遇到比你年輕,比你長得好,還會甜言蜜語的男人,到時我反悔了,等你出來,我已經成了孩子的媽!」

丁小野現出臉頰上的酒窩,彷彿狼亮出尖牙,「怕什麼?你就算生了一堆孩子,還是會回到我身邊。」

封瀾掩面哭了。她來之前發誓要一直微笑的。

封瀾最怕的是什麼?怕丁小野勸她。她不在乎別人說什麼,也可以背棄一切跟他走,卻不能接受最後的站台上他失約。就彷彿一個窮光蛋,花掉所有的錢買了束鮮花,要的不是對方的心疼和惋惜,而是他張開手接受,讚歎說:「真美!」

丁小野那張世上最賤的嘴,說出了封瀾聽過最好的話。

封瀾過去常問自己,丁小野到底有什麼好,值得她為他瘋魔,為他豁出一切,做盡傻事?正如她媽媽所說,他不過是年輕,又長得好看,但是她愛過的男人誰又差了?為什麼她沒有辦法為別人做到這種地步?可是現在她明白了,同樣奢侈的付出,周陶然會充滿負累和壓力,丁小野卻坦坦蕩蕩,沒有任何偽飾。他的「無恥」是因為他不管價格標籤上寫著三千塊的襯衣還是一整間餐廳,只當作那是一個女人最平凡的愛情。他瞭解,他接受,他讓她知道這值得。他是照著封瀾的心嚴絲合縫長出來的妖怪。

「丁小野,遇上我是你的福氣。你前世要是妖怪,一定修煉了一億年。你不肯說愛我,就拚命用行動報答我好了,我也不跟你客套。這輩子你別打其他歪主意了,好好想著我,守著我。就算我再老,再醜,穿高跟鞋,出門前化半小時妝,愛買衣服,塗指甲油,噴香水,吻你的時候蹭你一臉口紅,你都忍下來吧。」

「女人就是麻煩,好像只有這樣了。」丁小野苦笑,可就連沉默的韓律師都看到他低頭時眼角的淚光。

「時間差不多了。還有什麼話就盡快說。」韓律師看表後提醒封瀾。

封瀾站起來,居高臨下地對丁小野說:「我再給你一次機會說愛我。下一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丁小野面色略有些尷尬,含糊道:「有必要一直問嗎?」

「王八蛋,你說不說!」封瀾怒道。

韓律師有一種想找民警要煙抽的衝動,率先走到了門口。

丁小野張了張嘴,「我……」他像是被逼急了,臉紅了一大片,「我留了點東西給你,在你化妝台的斗櫃抽屜裡面。」

封瀾理解不了,要丁小野說出那個字怎麼那麼難。他越不肯說,她越急切地想要從他嘴裡撬出答案,彷彿成了兩人之間的較勁。難道他是那種尺素傳情的人?只是她沒看出來?

她回家後第一時間翻出了丁小野說的東西。抽屜裡多了幾張存折和房產證明,除此之外還有一串鑰匙,上面有只老舊的串珠兔子。最讓她驚訝的是那本曾屬於她的《毛姆精選集》。

任憑封瀾將整本書翻遍,只找到兩個字,還是她自己留在內封上的簽名。她氣憤地將書摔到一邊,人仰倒在床上,被單擦過面頰,癢癢的,像丁小野嘴裡叼著的蘆葦從面前掃過。她想起了在水庫燒烤那天丁小野引用毛姆的一段話——封瀾又爬起來,匆匆翻到那一頁,除了白紙黑字,什麼都沒有。

「女人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事實上愛情只是生活中無足輕重的一部分。我們只懂得情慾,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

難道病入膏肓的只有她?封瀾的手摸過鉛字,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她看到書頁內側夾著的一根深褐色長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