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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所有制

關於風險的最後一點是,在大多數軟件項目中,風險歸誰所有?以我的經驗,「風險記錄」(如果有的話)通常歸唯一的非技術的項目經理所有。這有意義嗎?他們瞭解技術風險嗎?他們真的關心技術風險嗎?

一個更好的方法是將技術風險的所有權交給軟件架構角色。務必保留一份中央風險記錄,但要確保團隊中有人在主動打理技術風險,特別是那些會導致你的項目被取消或你被解雇的。當然,在團隊中共享軟件架構的角色 也為風險的集體所有制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