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幸福的方法 > 第9章 幸福的土壤:仁愛之心 >

第9章 幸福的土壤:仁愛之心

不要問這個世界需要什麼,而要問問什麼會令你滿足,並且為之做點什麼吧!因為這個世界需要的,正是你為之付出的。

——惠特曼

教學是我的天分。我在集團裡教過總裁,在大學裡教過學生,還教過問題青年。講課使我感到開心,它帶給我當下的益處以及未來的益處——快樂和意義。我講課是因為我想教(因為我熱愛教課),並不是因為這些課需要我教(去滿足他人的要求)。

換句話說,我不是一個利他主義者。我做任何事的最大理由(無論和朋友相聚或是當義工)都是因為它們可以讓我開心。無論是用理論或是實際行動去解釋終極財富,它都是我所有行為的目的。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不安,覺得這是種自私的行為,即以自己的幸福、私利作為所有行動的出發點。無論明確或不明確,這種不安的來源都是一種信念,即一種道德上的責任感。

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康德告訴我們,如果想使自己的行為有道德價值,必須出自於責任感。在只顧私利的情況下,我們的行為其實是沒有道德價值的。按康德所說,如果一個人因為高興而去幫助人(因為那樣可以使他開心),那他所做的事是沒有道德價值的。

有些哲學和宗教相信犧牲是道德價值的來源。就像康德一樣,他們相信,持續地以私利為出發點,最終只會帶來與他人利益的衝突;如果我們不與自私傾向鬥爭的話,我們將會傷害他人,無視他人的需要。

世俗的眼光所看不到的是,我們並不需要在利他或利己上做出選擇,它們是可以共存的。事實上,就像哲學家愛默生所解釋的那樣:“人生最棒的補償,就是世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在不顧自己的情況下衷心地去幫助他人。”自助與助人是分不開的:幫助別人越多,自己就越開心;自己越開心,就越容易去幫助別人。

反思:回想一下你幫助人的時刻,再體會一下那種感覺。

助人與自助

為別人帶來幸福,就是給自己帶來意義與快樂,這就是為什麼樂於助人是幸福人生的一大要素。然而,這並不能解釋為我們應該為了別人而活。如果我們不為自己的幸福打算,慢慢地,我們會傷害自己,連帶著也會傷害我們那顆樂於助人的心。一個不開心的人,不太可能會善待別人,由此所帶來的則是更多的不快樂。

芭芭拉·弗雷德裡克森的研究指出,積極的情緒會使我們的視野更開闊。這樣,我們就不會只是以狹隘的眼光看待這個世界,而是會關注他人的需要和期望。事實上,艾利斯·艾森和詹妮弗·喬治在研究中也證明,我們越感到開心,幫助別人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們最大的幸福來自於意義和快樂,如果其中還帶著助人為樂的成分,那就是錦上添花了。在做決定時,我們必須先問自己,什麼能讓自己感到幸福;然後再看看我們的行為,是否會剝奪他人追求幸福的權利。如果是,那麼我們也等於在漸漸地摧毀自己的幸福。如果我們傷害到他人,那麼我們意識上的傾向及內在的正義感早晚會讓我們在終極財富上付出代價。

一些人執著於道德責任感,總是在犧牲中找尋生命的道德意義;然而,犧牲本身並不快樂(如果快樂,就不叫犧牲了),於是道德上的責任感就慢慢地使快樂與意義對立了。

幸福不是犧牲,也不是在現在和未來中二選一。它既不是純粹的意義也不是單純的快樂,既不是只關注自己也不是無保留地為他人奉獻——它是所有能夠給我們帶來幸福的要素,是和諧共生的結果。

練習

仁愛的冥想

讓自己進入一個平靜的狀態,利用第2章結尾的“幸福冥想”練習。

回想一下你曾經善待他人的經歷,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成就感。用心靈的眼睛,對視那個人感激的目光,認真地體會那種感受,並讓它具體化。當你再次在心裡看到對方並體會自己當時的感受時,試著消除心中自助和助人的界限。

現在想像一件未來的事,比如和朋友分享快樂、給愛人買花、給孩子讀書,或捐助你所信任的團體。體會在每次經歷中你所能感受到的深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