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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設定幸福目標

在一個愜意的環境中被動地生活所感受到的快樂,遠遠比不上那種有激情地投入到有價值的活動中,以及為目標而奮鬥所能體驗到的滿足感。

——戴維·邁爾斯、艾德·迪納

在我16歲開始意識到追求幸福的重要性時,我所理解的真正幸福就是我必須先達到一個無慾無求的境界——不再有需求與渴望,不再有使命與目標。因為我曾經渴望的目標(比如贏得冠軍)不但沒有帶給我幸福,反而讓我苦惱,幾乎精神崩潰。我用了幾年的時間才發現,原來有目標並不是問題,關鍵是什麼樣的目標,以及那些目標在我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

時至今日我可以肯定地說,做一個幸福的人,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可以帶來快樂和意義的目標,然後努力地去追求。但在開始探索如何去設定一個適當的目標前,讓我們先看看目標與成功的關係。

目標與成功

從整體而言,有目標的人的成功概率要比沒有目標的人大得多。具有挑戰性的明確的目標(即設定了時限和具體的成果)通常會帶來更好的表現。設定目標就是用語言給自己一種承諾,而承諾本身會給我們帶來更好的未來。

心理學已經證明了目標和成功之間的關係,這一點也已經被我們自身的經驗反覆證明。在英語的語源學裡,“concept”(概念)和“conceive”(構想)的近似關係並非偶然。通過概念,通過語言,我們才能有所構思,新的現實才能顯露。在希伯來語的《聖經》裡,上帝用語言創造了世界,他說讓光明照耀這塊大地吧,然後就有了陽光。《約翰書》中開始的部分是“原初,我們有的只是語言”。同樣美國也是以宣言的方式建國,通過語言表達了國家的目標、任務和價值觀。

目標向我們及他人傳達了一種克服困難的信念。把你的生命想像為一個旅程,你背著背包前進,忽然出現了一堵牆阻擋了你的去路,你該怎麼辦?你是轉身避開,還是把你的背包扔到牆的另一頭,然後想辦法穿過、繞過或是翻過它?

1879年,托馬斯·愛迪生宣佈,他將在年底公開展示新發明——電燈。事實上,他之前的實驗都是失敗的,但他的做法就好像把背包扔到了牆的另一頭。雖然他還面臨很多的問題,然而在那年的最後一天,他真的成功了。1962年,肯尼迪總統向全世界宣佈,美國將在20世紀60年代末把人類送上月球。當時甚至連一些太空船所需的材料都沒有發明,技術方面更是完全不到位,結果他把自己以及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都推到了挑戰的面前。“沒有退路”讓人類又一次取得了成功。雖然口頭上的承諾不一定保證目標實現,但它確實可以增加成功的概率。

威廉姆·H·默裡是蘇格蘭一個登山家,在《蘇格蘭人的喜馬拉雅探險》(The Scottish Himalayan Expedition)中,他提到了把背包扔過去的好處:

一個人在下決心之前容易犯猶豫不決的毛病,容易退縮,效率降低。但重要的是,當你真正決定兌現承諾的時候,命運也會開始幫助你。如果不清楚這一點,再好的想法與計劃也將付諸東流。當開始為自己的承諾付諸行動時,人們會發現,他們的運氣變得出奇的好。我相當欣賞歌德的一句話:“無論你能做什麼,或是你想做什麼,行動吧!勇氣本身就包含了智慧、奇跡和力量。”

一個目標,一個明確的承諾,可以讓我們集中注意力,幫助我們找到達到目標的路線。目標可以簡單到買電腦,或複雜到攀登珠穆朗瑪峰。心理學家告訴我們,信念是一種會自動實現的預言。而當我們下定決心,把背包扔過牆頭時,我們事實上已經相信了自己,相信了自身的能力。我們可以去創造現實,而不只是對現實做出被動的回應。

反思: 回想一下,你是否曾經承諾過做某一件事?你當時承諾的後果是什麼?你目前對自己的承諾是什麼?

目標與幸福

實驗研究和經驗性的證據已經清楚地顯示出目標和成功的關係,而目標和幸福的關係則不是那麼明顯。傳統的智慧告訴我們,幸福就是達到目標。但是,幾十年的研究結果卻讓這種信念受到了嚴重的挑戰:一個人在實現目標之後會感到滿足,無法實現時則容易失望,而這些感覺其實都很短暫。

心理學家菲利普·布裡克曼(Philip Brickman)及其同事的研究表明,樂透大獎得主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裡,就已經回到了他們之前的幸福感水平——如果他們在中獎前是不快樂的,那他們就會回到不快樂的狀態。同樣,因車禍致殘的人,在短短一年內就可以回到車禍前的快樂心態。

心理學家丹尼爾·吉爾伯特(Daniel Gilbert)繼續拓展了此項研究,他發現人類對於未來情緒的預知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我們通常會認為一棟新房子、一部好車、職位晉陞或是加薪等就可以使我們幸福,事實上,這些事情只能短暫地影響我們的整體幸福感。負面經歷的影響也是一樣的,如感情破裂的痛苦、失業等,而我們也會很快回到之前的心態。

以上的研究除了挑戰傳統的認識外,也帶來了兩方面的消息:好消息是我們不再那麼害怕失敗,壞消息則是成功似乎也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我們就不需要再去努力實現目標或追求幸福了,我們的生活就會成為比爾·默裡在《土撥鼠日》(Groundhog Day)那部電影中描述的,或者就像西緒福斯勞而無功、不停地爬山的遭遇——不停地回到原點。

難道我們只能選擇要麼繼續相信自己的幻覺(達到目標時就能使自己幸福),要麼面對殘酷的現實(無論我們怎麼做,都無法獲得真正的幸福)?幸運的是,我們還有第三個選擇。之前的問題在於,無論他們是“虛無主義”的名人,還是滿懷抱負的無名小卒,他們的方向都錯了——他們不是只看結果、不管過程,就是只顧目的地、不顧旅程。當理解了這一關係,我們的目標就可以帶來更多的幸福感。

目標很有意義

羅伯特·M·波西格(Robert M. Pirsig)在《禪與摩托車維修藝術》(Zen and the Art of Motorcycle Maintenance)中,提到他和一群老僧人攀登喜馬拉雅山的故事。雖然波西格是成員中最年輕的,但和那些老僧人相比,他反而是爬得最辛苦的。

因為波西格只把注意力放在盡快登上山頂上,總是被前面的山路所影響,無法享受攀登的樂趣,最終導致失去了攀登的願望和毅力。老僧人們當然也想登上山頂,但爬到山頂並不是第一要務,他們在確定正確的方向之後,就開始輕鬆愉快地享受著自己的路途,而不會被前面的山路所困擾。

目標的作用是為了幫助我們解放自我,這樣我們才能享受眼前的一切。如果我們盲目地踏上任何旅途,那過程本身肯定不會有什麼樂趣。如果我們不知道方向,甚至連自己要去哪裡也不知道的話,那人生中每一個岔路就會變得非常矛盾——似乎向左向右都沒錯,我們不知道方向,也不知道每條路的終點。那樣我們將無法享受旅途本身和風景等美好的事物,只會被猶豫和迷惑所吞噬——我這麼走可以嗎?我在這裡轉彎會走到哪裡去?所以,只有當我們確認目標之後,我們才能把注意力放在旅途本身上。

我的上述理論的重點是要有目標,能否實現它則在其次。在“積極情緒的作用”一文中,心理學家戴維·沃森(David Watson)強調了旅途的重要性,“當代研究指出,為實現目標的奮鬥過程,比達成目標更能帶來幸福和積極的情緒影響”。目標是為了讓我們能享受眼前,目標是意義,不是結局。

目標是意義,不是結局。如果想保持幸福感,就必須改變我們通常對目標的期望:與其把它當成一種結局(相信它可以使我們開心),不如把它看作是意義(相信它可以加強我們旅途中的快樂感受)。當目標被認可為意義時,它才會幫助我們規劃旅途中的每一步;而目標被認為是結局時,它所帶給我們的只會是無盡的困難和挑戰。正確的目標認知,帶給我們的是一種安寧。

目標是獲得幸福的必需品,但它並不是全部。我們一定要明白,除了目標本身必須是有意義的之外,它在旅途中帶給我們的快樂也是不可缺少的。

反思: 什麼樣的目標曾經在你的生命中帶給你幸福?你認為什麼樣的目標可以在未來帶給你幸福?

是不是所有的正確目標都可以帶來同樣的幸福呢?金錢是否有意義,而聲望是否可以帶來快樂呢?其實,對物質的追求和需要被關注的心態都是人類的本能反應,對一些人來說,這甚至是最重要的。既然這樣,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只注重財富和名聲是不是就夠了呢?

在對目標和幸福的研究中,肯農·謝爾登(Kennon Sheldon)和同事們寫道:“對於追求幸福的人來說,我們的建議是,去追求包括成長、人際關係和對社會有貢獻的目標,而不是金錢、美貌和聲望。對後者的追求,通常是出於必須和壓力的心態。”雖然大部分的人都在追求金錢、美貌和聲望,可能有的時候還是被迫的,但是謝爾登指出,如果我們把目標重點放在自我和諧上,我們將會更快樂。這方面的研究能夠幫助我們通過更好地設定目標來實現人生的快樂和意義,讓我們的潛能得以最大化地發揮出來。

自我和諧的目標

自我和諧的目標,是發自內心最堅定的意識,或是最感興趣的事情。這些目標按照謝爾登與艾略特所言,是從“整合自我”生發的“自我直接的選擇”。這些目標必須是主動選擇的,而不是被加附在我們身上的;必須是產生於散發自我光輝的願望,而不是為了炫耀。這些目標是有因果關係的:追求這些目標,並不是因為他人覺得你應該這麼做,也不是出於責任感,而是因為它對我們具有更深層的意義並且能夠帶給我們快樂。

研究也指出,那些外在目標的意義,比如我們在社會上的聲望或是銀行存款,它與我們內在目標的意義,比如個人成長或是與他人的關係,有著顯著的不同。財富上的目標通常不是出於自我和諧,而是出於外在因素。大部分追求財富的人,為的是滿足自身對金錢和社會地位的虛榮心。

在一項名叫“美國夢的黑暗面”研究裡,蒂姆·卡瑟和理查德·瑞恩指出,如果在生命中只以追求財富為目的的話,那麼帶來的只有負面的後果。而且這些只追求財富的人通常也沒辦法充分地發揮他們真正的潛能,他們比其他人更有壓力,更容易沮喪和焦慮。在身心合一方面,他們顯得不健康,缺乏生命力。其他研究人員也得出了一樣的結論:“在新加坡商業學院的學生中,那些內心看重物質價值的人,其自我實現度、生命力和幸福感普遍較低,更多的是焦慮,並且健康不良狀況頻發。”

心理學家並不是說我們完全不應該追求物質和聲望,這樣是違背現實的。他們也不是說物質不重要,食物、住所、教育和其他基本需要當然重要。但是,在基本需要之外,如果是以追求幸福為前提的話,財富和聲望就不應該是我們所追求的核心。

雖然財富常被認為是外來目標,但在一些情況下,它也可以是自發性的目標,前提是它必須對我們的幸福有貢獻。有些人賺大錢並不是要真的用到每一分錢,有時是因為它是努力的回報,也可能是因為它證明了自己的實力。在這些情況下,財富代表了個人成長的結果,而不只是累積的數字。

在另一種情況下,財富也可以是發自內心的目標,即它成為達成意義的手段。比如說有足夠的金錢時,我們可以做很多對自己有意義但沒時間去做的事,或者可以用它去支持我們認為有意義的事情。

雖然確定自我和諧的目標可以帶來很多好處,但這並不容易。謝爾登和琳達·豪斯–馬克曾提到,選擇自我和諧的目標是“很難的技巧,需要正確的自我認知能力,還要有強大的自制力,因為社會影響和壓力經常讓我們做出錯誤的選擇”。我們首先必須知道我們的生命需要什麼,然後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願望並且對它負責。

反思: 你的自我和諧目標是什麼?追求這些目標時,你有沒有碰到任何外來或是內在的障礙?

“想要做”與“不得不做”

自我和諧目標的前提就是,目標是自己在自由的情況下所選擇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民主制度下的人們活得要比專制制度下的人們幸福。但即使在最民主的制度下,人們有時候仍然感到自己被奴役了——這不是來自任何政府的影響,而是被外來的因素,比如說聲望、慾望、責任或是恐懼所脅迫。他們感到生活裡充滿了各種不得不做的事,而這些都不是自己想做的事。那些不得不做的事情,通常不是缺乏意義,就是沒有快樂,甚至兩者皆無。而只有內心想做的事情是源於自我和諧的目標,才可以帶來意義和幸福。

一個增強幸福感的方法,就是增加想要做的事並減少不得不做的事。無論是從人生或是日常生活的角度都應該如此。比如一個人學醫是因為他覺得醫學有意義(內在因素)還是因為醫生有很好的社會地位(外在因素)?追求股票投資的成功,是因為它能帶給我成就感(內在因素)還是因為它可以賺大錢(外在因素)?

以上的例子並不少見,我們所做的很多事,其動機都包含著內在和外在兩種因素。一個因為家庭的壓力而學法律的人,通常無法在其中找到長久的快樂;相反,如果是基於對法律的熱愛而成為律師的話,那麼維護正義的同時他也會覺得非常幸福。內在還是外在的動機,通常會決定行為本身的性質:如果是內在的(換句話說,就是自我和諧的),那便是想做的;如果動機來自於外在因素,就變成了不得不做的事了。

同樣的分析也可以應用在日常生活中。想想你每天所做的事中,有哪些是自己想做的,哪些是不得不做的?而且有些不得不做的事情其實是無法避免的。對我個人來說,我想要教書,但從事了教學之後,我就不得不花很多時間批閱考卷。我們的挑戰,不是要完全刪除不得不做的事情,而是盡可能地減少它們,並以想要做的事情取而代之。不得不做的事情和想要做的事情的比例可以決定你的幸福感,它們甚至可以決定你早上起床和夜間入睡前的心態:在清晨,是滿懷希望地起床,還是沮喪地想今天還有什麼不得不做的事情?在入睡前,是感到充實和有成就感,還是長舒一口氣說“哦,今天終於結束了”?

反思: 想像你平常的一天,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多還是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多?整體來說,你會不會對新的一天或者將要到來的一周滿懷期望呢?

問問自己想做什麼,什麼能帶給自己快樂和意義。這還不夠,我們需要更深入地去認識自己。當年畢業時,哲學系教授奧哈德·卡米給了我一些建議:“生命很短暫,在選擇道路前,先確定自己能做的事。在這些首先做的事中,做那些你想做的;然後再細化,找出你真正想做的;最後,把那些你最想做的事付諸行動。”奧哈德的話讓我想到了四個圓,在最裡面的那個圓代表我最幸福的選擇(見圖5–1)。

 

最外層的圓圈所包含的是我能做的,最裡面的圓圈所包含的是我最深切的渴求和慾望。追求最想做的,它使我感到真實——真正成為我們自傳的“作者”。我們可能未必總能實現我們最深切的期望,因為通常都會有不可控的因素存在,但誠實的態度和來自內心的答案,確實可以把我們帶上正確的道路。須知一點,話語是可以創造世界的。

反思:什麼是你最想做的事情,即內心最深切的渴望?

我的妻子泰米經常會和我一起設定目標,其中有她自己的目標,也有我們共同的目標。幾年前,當我說要為一個目標設定期限時,她說,由於自我和諧的目標可以激發我們的無限潛能,並提供巨大的精神動力,我們應該把它們設定為終生的目標。同樣,在追求有意義又快樂的目標時,我們並不是在消磨時間,而是在讓時間發光。

正如亞伯拉罕·馬斯洛所說,“當注意力集中在某一個任務上時,無論對個體還是環境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這個說法應用到自我和諧的目標上,會更加貼切,因為它結合了我們自身最大的興趣和最深的需要。在最後一次受訪中,20世紀神話學家約瑟夫·坎貝爾(Joseph Campbell)被問及他是否被“看不見的雙手幫助”過時,他回答說:

那真是神奇的時刻。我甚至開始迷信——世上確實有看不見的力量在幫我——只要你跟隨自己的天賦和內心,你就會發現生命的軌跡原已存在,正期待你的光臨,你所經歷的正是你應擁有的生活。當你能夠感覺到自己正行走在命運的軌道上,你會發現,你周圍的人開始不斷地給你帶來新的機會。不要怕,只要聽從你內心的召喚,當你迷惘的時候,生活就會向你敞開大門。

就像自我和諧目標的研究所指出的,坎貝爾的感覺並不是迷信。當我們感受並追隨生命的喜悅時,我們不僅可以享受人生,也會更加成功。反之,如果沒有一個清楚的發自內心的方向,我們很容易就會陷入漫無目的的遊蕩,從真我的道路上被拉開。當我們知道自己的方向時(意識到那是自己非常想達成的目標時),我們就不容易迷路,也會更加忠於自己的內心。我們可以輕鬆地對外界那些強加到我們身上的東西說“不”,而對自己內心的聲音說“是”。

時間是一個“零和遊戲”,也是非常有限的資源。生命如此短暫,連做我們想做的事情都來不及,怎麼能只用來做不得不做的事情呢?

練習

設定自我和諧的目標

追求自我和諧目標的人,通常不但更成功,而且比別人更幸福。自問一下,哪些是你在生活中真正想做的事,比如人際關係或職業規劃,等等。在每個條目的下方註明以下的內容:

· 長期目標。這是指地基型的目標,從1年到30年的都可以。這應該是一些有挑戰性的、能夠讓你發揮潛能的目標。還記得嗎?目標是為了讓我們享受旅途中的快樂,激發我們自身的潛力,實現與否倒在其次。我個人的一個長期目標是研究出一套增強幸福感的課程,包括出版書籍、演講錄像以及創辦培訓工作室,時限是在2013年6月1日之前(在我對目標的描述中,我會清楚地寫明將要出版的書籍、演講和各種工作室的具體細節)。

· 短期目標。這部分是針對分類消化長期目標而制定的。為實現自己的長期計劃,你在未來的這段時期要怎麼做? 

· 行動計劃。在未來的日子裡,你需要做些什麼來幫助目標的達成呢?給自己擬定一套行程表,無論是每日還是每週的(即你將要養成的習慣)或是一次性的。我目前正在做的就是我計劃的一部分:每天用3個小時寫書。

不為自己設定明確的目標,我們就會很容易被外界所影響,轉而追求那些很難達到自我和諧狀態的目標。我們總是面臨兩個選擇,被動地受外來因素所影響,或是主動地去創造屬於我們自己的生活。

幸福董事會

成立你自己的“幸福董事會”,成員是那些關心你和你的幸福並對你的幸福有著重要影響的人。讓他們監督你的計劃,並給予及時的建議。同時你要和他們經常會面,討論哪裡進行得好,哪裡還需要更多的努力,以及哪些項目可能需要改進,等等。

信守自己的承諾,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種習慣和慣性的養成需要時間,這也是很多人會失敗的原因,而得到他人的協助則對改變很有幫助(無論是開始一個計劃、組織、克服困難,或是和家人多聚聚)。

除了成立自己的幸福董事會之外,你也可以成為他人幸福董事會的成員(即鼓勵互動模式)。這樣,你不但可以幫助自己,也可以幫助他人:在協助他人追求終極財富的同時,不知不覺中,也可以強化你自己對幸福的追求。當我們把自己放在一個特定的位置上時,我們關於某個想法的立場會更堅定。比如,當我們告訴他人有關幸福的重要性,以及提醒他們去追求有意義和快樂的活動時,我們自己就更有動力去做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