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思想本質:語言是洞察人類天性之窗 > 動詞決定句子的意思 >

動詞決定句子的意思

隨著變焦鏡頭的移動,現在讓我帶你開始我們本次從廣泛關注人性到近距離觀察兒童動詞習得的心智之旅吧。

星際視野下,第一個映入我們眼簾的就是人類的心智和它那非凡的力量。憑著自身完善的心智,人們往往不屑於去想那些平凡無奇的認知活動,相反,他們會津津樂道地談論一些離奇古怪、聳人聽聞的活動。不過,人類的心智科學恰恰始於對這樣一個事實的認同,即在處理那些看似平凡無奇的認知活動時,比如,看到、聽到、記住、移動、計劃、推理以及說話等,我們的大腦卻需要處理很多相當棘手的技術難題。儘管載人太空飛行風險大、成本高,但大多數太空探險計劃都希望把人送上天。究其原因,我們不排除這可能是因為人們期望看到真正征服宇宙的並不是芯片,而是我們勇敢的宇航員;不過,這並不是全部的原因。人們這麼做主要是因為,到目前為止,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機器人的認知能力能與一個普通宇航員的相媲美。宇航員對意外出現的目標和狀況的識別力、決策力以及靈活的控制力都是機器人望塵莫及的。探索這些心智能力的工作原理是現代科學的一個前沿。

在這些非凡的心智能力中,語言當居首位——它貫穿著人類發展的整個歷史,它是動物王國的一枝獨秀,它與社會生活、文明以及科技息息相關。語言一旦喪失或遭到破壞,那將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

語言在人類生活中的用武之地數不勝數。通告、請求、勸說、質疑、遊說,甚至簡單的搭訕,這些行為都離不開語言的參與。不過,我們對語言所做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情還是最初對它的學習。嬰兒呱呱落地時對周圍人的話語一無所知。然而在短短3年間,無須借助於任何訓練,他們中絕大多數孩子便可以憑藉著數以千計的詞語、運用自如的語法規則、嫻熟的語音模式(幾乎所有法國的遊客都會為當地兒童地道的發音感到驚訝)滔滔不絕、喋喋不休了。孩子們對句法規則的熟練運用足以讓他們能夠搞明白“母牛跳月”、“盤子與湯匙私奔”這樣的天方夜譚,或者讓他們分享彼此天真爛漫的瞬間感受,例如“我猜風是要進來避雨的”或者“當別人從我身邊走過時,我總在想,他們會不會也在想我呢”。

孩子能夠如此流利地使用語言,這說明他們對身邊的語言肯定做過認真的分析,而絕不是簡單地記憶下來。在孩子們說話時所犯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錯誤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事實上,那些錯話所暴露出來的恰恰是孩子們對語言組合方式的一種過度規律化的假設。孩子們常常會犯這樣的錯誤:All the animals are wake-upped(所有的動物都被喚醒了)、Don't tickle me;I'm laughable(別咯吱我,我是能笑的)、Mommy, why did he dis it appear(媽媽,為什麼他把它給弄沒了呢)。這些錯誤不可能是他們模仿父母造成的,很顯然,他們肯定是調用了心智中的相應語法規則,例如,加詞綴規則、短語動詞和小品詞序列規則等。

就連一個牙牙學語的孩子都能夠處理這樣棘手的語言泛化問題了:觀察有限的事件樣本,再概括出潛藏在這些有限事件的背後的一般規律。一想到這一事實,我們就更應該對語言習得這一人類奇跡刮目相看了。利用手頭上的數據來預言一種尚未觀察到的事實的規律,這是科學家們經常使用的一種推理方法,這種方法就是歸納推理。比如,受壓氣體會被液體吸收、高緯度地區的恆溫動物體型較大,等等。在科學思想家的眼裡,歸納類似於一種“流言蜚語”,因為符合一組觀察的一般規律實在太多,而且並沒有一種嚴格的邏輯基礎可以對它們進行取捨。舉例來說,上一年的科學新發現並不能確保在下一年還能繼續得到認可;連接一個曲線圖上一組點的平滑曲線並沒有嚴格的數量限制;在蘇格蘭看見一隻黑色的綿羊,並不能證明所有蘇格蘭羊都是黑色的,也不能證明至少有一隻蘇格蘭羊是黑色的,或者至少有一隻蘇格蘭羊的一側身體是黑色的。正如馬克·吐溫所說的,科學的誘人之處就在於“點滴的‘觀察’投資可以換來海量的‘預測’回報”。而且,這種回報還會源源不斷地湧現。在科學思想家們看來,不是只有數據才能形成理論,理論建立的前提是人們對於宇宙運行方式的合理假設,比如,“自然是有規律的”或者“符合數據的理論越簡單越有可能是真理”。

兒童在學習母語時,實質上也是在解決歸納問題。在聽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交談時,孩子們不可能只是簡單地把每個句子都分門別類地裝進自己的記憶以備後用,或者像八哥學舌那樣,有口無心。當然,他們更不可能將所聽來的詞語全部隨心所欲地拼湊在一起。為了參與交流,他們必須從身邊的話語中提取出一套能幫他們弄懂他人意圖並能傳達自己新想法的規則,而這套規則還必須與周圍人所使用的語言模式是一致的。孩子們之所以要進行歸納推理,是因為他們身邊的那些話語為他們提供了太多誘人但卻可能是錯誤的泛化機會。舉例來說,當孩子們學習如何提問時,他們應該能從He ate the green eggs with ham(他吃了火腿煎蛋)中推理出What did he eat(他吃了什麼),或者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with(他吃的是什麼煎蛋),但卻不大可能問出這樣的問題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and……(他吃了什麼蛋和……)。下面再舉兩個例子:Harriet appeared to Sam to be strong(山姆覺得哈里特很堅強)、Harriet appealed to Sam to be strong(哈里特要求山姆堅強起來)。形式上看,兩句話的唯一差別就在捲舌音l和r上,然而它們所傳達的意思卻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兩個人誰應該是堅強的)。聽過第一句話的孩子是不會因為這兩個句子聽起來相似,就用第一個句子的解讀方法去理解第二個句子的。

這樣看來,在破解語碼時,兒童心智一定是在某種東西的限制下才從周圍的話語中找到了正確的規律的。儘管不會被句子的發音方式所誤導,但他們一定會對隱藏在詞語及其語序後面的語法規則進行深入探究。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的普遍語法假說就是沿著這種推理路線提出來的:兒童語言習得是理解語言本質的關鍵。兒童頭腦中天生具有普遍語法,即一套廣泛適用於所有人類語言的語法方案。這種觀點本身其實並沒有聽起來那麼有爭議性(或者至少超出了它所應得的爭議),因為歸納邏輯使兒童有權對語言的工作原理作出“某些”假設,以便幫助他們成功地掌握整個語言體系。普遍語法唯一值得爭議的問題是這些假設到底包括些什麼:一個特定類型的規則系統藍本、一套抽像原則,或是一種發現簡單模式的機制(這也許還能被應用到語言之外的學習上)。語言習得科學的目標就是要發現兒童的內在語言分析能力,無論這種能力最終被證明是什麼。

語言本身並不是一個單一的系統,相反,它是一種由多種成分構成的奇妙設計。因此,就兒童是如何習得語言的這個問題的研究而言,與其將精力放在對語言面面俱到的研究上,我們倒不如對它的某個內部成分進行一下全面的考察。具體來說,構成語言的成分主要包括:語音、由語音組合而成的單詞、由單詞組合而成的短語、由短語組合而成的句子。所有這些成分都勢必與大腦系統相連,它們共同驅動著我們的嘴巴、耳朵、我們對詞語和概念的記憶、我們的話語計劃,以及當新話語輸入時,我們用於更新知識的心智資源。

將詞語組合成句子並決定著這些句子的含義的那個語言成分被稱為句法。句法自身包含幾種機制,語言不同,它們被開發和利用的情況也不盡相同。這些機制是:正確的詞序組合、語法單位間的關係強制(例如,主謂一致)、對特殊雙重功能詞語的跟蹤。比如,What do you want(你想要什麼)中的what(什麼),既可以充當特殊疑問詞又可以充當代詞,指代所需要的東西。

一個重要的句法現象就是句子圍繞動詞的建構方式。這種現象曾先後被冠以很多名稱(其中包括:次範疇化、動詞語態、述詞論元結構、原子價、化合價、元數、參數、格結構、θ-的角色分配等),在本書的敘述中,我將繼續沿用傳統術語“動詞構式”(verb construction)來指稱它。

對於多數人來說,動詞構式其實並不陌生,只不過人們對它的瞭解多半來自對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用法之分的模糊記憶。不及物動詞不能接直接賓語。以snore(打鼾)為例,我們可以說Max snored(馬克斯打鼾了),但假如有人說Max snored a racket(馬克斯打鼾出了一陣喧鬧),這就會讓人感到莫名其妙了。而及物動詞則必須接一個直接賓語。例如,sprain(扭),我們可以說Shirley sprained her ankle(雪莉扭傷了踝關節),但卻不能說Shirley sprained(雪莉扭傷了)。事實上,及物與不及物動詞構式只不過是冰山的一角。英語中有些動詞還要求一個格賓語(由介詞引入的賓語),例如,The swallow darted into a cave(燕子飛進了洞);有些動詞要求一個賓語和一個格賓語,例如,They funneled rum into the jugs(他們用漏斗把朗姆酒倒入壺中);還有些動詞要求一個補足句,例如,She realized that she would have to get rid of her wolverines(她意識到她必須得脫掉她的渥弗林鞋)。在一本書中,基於動詞的句法構式,語言學家貝絲·萊文(Beth Levin)將3000個英語動詞分成了85類。請注意,這本書的副標題是:《一個“初步”的調查》(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一個動詞不僅僅是一個用於指稱動作或狀態的詞,它實際是句子的“底盤”。它為該句子的其他成分提供了一個多槽的框架,在這裡,無論主語、賓語還是各種格賓語和從句等成分都可以各就各位,各司其職。這樣一個以動詞為核心的簡單句還可以被插入到另一個更具包容性的句子裡,如此反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就像那個老標識牌上寫的那樣:“I know that you believe you understand what you think I said, but I am not sure you realize that what you heard is not what I mean.”(我知道你相信你明白你所認定的我的那個意圖,但我並不確定你是否意識到你所認定的並不是我的真實意圖。)

一個動詞被賦予的信息不僅可以將句子的核心成分組合起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還決定了句子的含義。這一點在那些最小對立句中(僅僅動詞不同的句子中)表現得尤為突出。舉例來說,在Barbara caused an injury.(芭芭拉造成了傷害)和Barbara sustained an injury(芭芭拉受到了傷害)兩個句子中,芭芭拉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參與了傷害這個事件。Norm gave a pashmina(諾姆給人一個披肩)和Norm received a pashmina(諾姆收到一個披肩),這對句子也是如此。僅憑“主語是施事者,賓語是受事者”這條規則,我們是無法斷定一個句子的意思的,我們還得考慮句中的動詞本身的語義特徵。舉例來說,動詞give(給)在我們心理詞典中的用法表明,它的主語是給予者,賓語是給予物;恰恰相反,動詞receive的主語是接受者,賓語卻是給予物。此外,名稱短語Harriet appearing to Sam to be brave(山姆眼裡非常勇敢的哈里特)與Harriet appealing to Sam to be brave(要求山姆勇敢起來的哈里特)之間的差別表明,語義角色的不同分配方案可能會相當複雜。

玩味那些基於動詞模糊語義(即不同構式的相同動詞)的惡搞是我們體驗動詞構式妙用的一個好方法。下面這句笑話就是個經典的例子:Call me a taxi(叫我出租車),OK, you’re a taxi(好吧,你叫出租車)。還有一個關於酒店招牌濫譯的笑話中,這則笑話曾在電子郵件間廣泛傳播,說的是挪威一家酒吧貼出的通告的英文翻譯Ladies are requested not to have children in the bar(本酒吧禁止女士在此生孩子)。電影《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中,漢尼拔·萊克特(Hannibal Lecter,又名食人者漢尼拔)嘲弄他的追蹤者:“真希望我們可以多聊會兒,不過晚餐我要去吃個老朋友。”喜劇演員迪克·格雷戈裡(Dick Gregory)在自傳中講述了一件發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趣事:“上次去南方,我走進一家餐廳,有位白人女服務員走過來對我說:‘我們這兒不提供有色人種服務。’我回答說:‘沒關係,我不吃有色人種。給我上一整只炸雞。’”

一個動詞所勝任的構式類型部分地取決於它的詞義。舉例來說,snore(打鼾)在英語中是不及物動詞,這並不是什麼碰巧的事情,因為打鼾是一個無須任何人幫助便可完成的行為。而kiss(接吻)之所以是個及物動詞,是因為一個接吻動作通常需要兩個人完成:一個人施吻、一個人受吻。根據一個存在已久的語言學假設——一個喬姆斯基普遍語法以及他的一些反對派,例如,查爾斯·菲爾莫(Charles Fillmore)的格語法均認可的假設,動詞的含義是通過指定名詞所能充當的少量語義角色的方式來影響它所處的那個句法構式的(這些角色曾被冠以各種名稱,其中包括語義角色、格角色、語義關係、主位關係、θ-角色等)。如果一個動詞只要求一個施事者(例如,打鼾中的打鼾者),那麼它很可能是個不及物動詞,而它的主語自然就是那個施事者。如果一個動詞不僅要求一個實施者,而且還要求一個承受對像(例如,施吻者和受吻者),那麼它十有八九是個及物動詞,實施者為其主語,承受對像為其賓語。甚至一個描述移動的動詞也規定了一個或多個介詞賓語,比如,“自-短語”(from-phrase)表示源動作,“去-短語”(to-phrase)表示目標動作。

儘管如此,人們很早就已經認識到,動詞背後的概念與它可能出現的句法構式之間的配合是相當不嚴格的。最終起決定作用的是動詞本身,而不是它所蘊含的概念。舉例來說,一個指定的概念,比如,eating(吃),它既可以充當一個及物動詞,例如短語devour the paté(吃餡餅),你不能只說Olga devoured(奧爾加吃),也可以充當一個不及物動詞,例如dine(進餐),你不能說Olga dined the paté(奧爾加進餐餡餅)。像這種拒絕在那些看似非常適合它們的構式中出現的動詞舉不勝舉。假如僅僅根據意思來使用動詞的話,那麼下面這些說法應該都是沒有問題的了:Sal rumored that Flo would quit(薩爾傳言弗洛要辭職了),或者The city destroyed(這座城市被毀了),或者Boris arranged Maria to come(鮑裡斯安排瑪利亞過來)。遺憾的是,儘管這些話語完全可以聽得懂,但對於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來說,它們聽起來會讓人感覺怪怪的。

為了習得地道的母語,兒童必須整體地掌握這個系統:每個動詞的詞義是什麼、它們能夠自然地出現在哪類構式中,以及與它同現的各類名詞承擔著什麼語義角色,等等。而這恰恰就是我邀請你一起探險的兔穴——它將引領我們走向那個人類意念的世界,在那裡,我們可以觀賞到它們所做的各種表演。

在開始我們的洞底探險之前,我首先為你解釋一下我在說下面這兩句話時的真正意思是什麼,一句是,“你不能這麼說”,另一句是,“如此這般的說法不符合語法”。這些判斷是語言學最常用的經驗數據:一個句子在某種特定的解釋下,或者在某個特定語境中被分類為符合語法句、不符合語法句和不同程度的可疑句。這些判斷既不意味著一個句子正確性的主觀授權(不管那意味著什麼),也不意味著它們得到了某些類似法蘭西學術院的理事會的合法認定。當我說一個句子“不合語法”時,這只意味著它是一個本族語使用者盡可能迴避的句子,一個會讓他們聽起來感到極其不舒服,而且怪怪的句子。

此外,還要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一個句子被斷定為不合語法,但它仍然有機會出現在其他語境中。以特殊構式為例,比如,及物動詞被用作不及物動詞,當家長對孩子說Justin bites—I don't want you to bite(賈斯汀咬人——我不希望你咬人)。還有些時候,不及物動詞被當作及物動詞來使用,例如,Jesus died a long, painful death(耶穌死的過程漫長而痛苦)。

當陷入句法死胡同或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恰當語言表達方式時,人們往往會對現有語言加以適當的改造,舉例來說,I would demur that Kepler deserves second place after Newton(我反對繼牛頓之後開普勒享譽第二),或者That really threatened the fear of God into the radio people(那可真把對上帝的敬畏降低到了普通人的程度了)。當我們說一個句子不符合語法時,它的真正意思是說,在“同等條件下”——也就是說,它所出現的語境是中立的、含義是約定俗成的,而且沒有任何有效的指定情景的條件下,這個句子聽起來讓人感到怪怪的。

語言學家們這種將自己對句法的判斷作為客觀經驗數據的做法往往令一些人感到不解。這種做法的危險是,一個語言學家所鍾愛的理論很有可能會無意間歪曲了他的判斷。儘管這種憂慮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但在實踐中,語言學家們的個人判斷還是利多弊少。基礎認知研究的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就是你總能輕而易舉地接觸到你所要研究的物種標本,因為這個標本就是你自己。記得我還是個語言實驗室的學生的時候,有一次,我問導師,什麼時候我們才能不再生成音調、聽音調,然後開始真正的實驗研究。導師糾正說:聽那些生成的音調本身就是研究,就他而言,既然他堅信,如果他能聽出來一系列音調背後的特定發聲模式,那麼其他所有正常人對這模式的感知和他應該是一樣的。當然,為了客觀起見(也是為了讓期刊審查委員們滿意),最後我們還是要雇學生來聽那些語音,並根據學生們所聽到的情況來控制按鈕。但結果往往證明,學生們聽到的和研究者們所聽到的並沒有什麼差別。我個人在心理語言學的實驗研究中也是這樣做的,而且在很多研究中我都發現,來自志願者的平均評定與語言學家最初的主觀判斷往往是一致的。

貝克悖論:兒童似乎在學習不可學習的知識

設想你自己是一個處於語言習得階段的兒童,你要設法弄懂父母、夥伴和兄弟姐妹們是如何說話的。現在你已掌握了幾千個單詞,並且有了一些懵懂的語法概念(當然是下意識的),比如主語、動詞、賓語以及介詞賓語之間的區別,等等。語言習得過程中,你會不斷地遇到新動詞,要想學會它們,你就得想方設法推斷它們的用法。當然,僅僅瞭解一個動詞的詞義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相近含義的動詞可以出現在不同的句法構式中。例如,dine(進餐)和devour(猛吃),或者hint(暗示)和rumor(謠傳),所以你還必須考慮到那個與動詞同現的參與者所扮演的角色的問題。

舉例來說,假如你第一次聽人說起load(裝載)這個動詞,比如,Hal is loading hay into the wagon(豪爾正往馬車上裝乾草)。假定當時你已經知道這個詞的含義了,再加上你對現場的觀察,你看到豪爾正將乾草倒進馬車裡。這種情況下,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對信息進行分類:load可以出現在由裝貨人(豪爾)做主語的句子裡面,它還要求一個賓語(那堆草)來表示被移動的內容和一個介詞賓語來表示容器(馬車)。有了這些知識,現在你就能理解並說出下面這樣的替換句了:May loaded some compost into the wheelbarrow(梅把一堆化肥裝進了手推車)。語言學家把這種構式叫作“內容格構式”(content-locative construction),因為在這個句式中焦點是處於賓語位置上的內容。不過,你所能進行的歸納基本就到此為止了。你不大可能會冒險地說May loaded(意思是她把某物裝進其他東西中),或者說May loaded into the wheelbarrow(梅裝進手推車了)。

到目前為止,一切似乎都還不錯。不過,不久你又聽到了有關load的新構式句型,例如Hal loaded the wagon with hay(豪爾把乾草裝上馬車)。對你來說,只不過乾草再次被扔進了馬車而已,換言之,這個句子和你所熟悉的那句Hal loaded hay into the wagon(豪爾往馬車上裝乾草)的意思沒什麼兩樣。你可以在心理詞典中給load這個詞條添上一個備註:這個動詞還可以出現在這樣一個構式中——有一個主語(裝載者)、一個賓語(容器,比如馬車)、一個由介詞with(用)引導的賓語(內容,比如乾草)。語言學家把這種構式命名為“容器格構式”(container-locative construction),因為在這個構式中,容器成為了焦點。

在對動詞日積月累的積累過程中,你還會遇到其他一些和load用法相近的動詞:它們可以同時出現在含義相同、但結構不同的兩個構式中,一個構式的直接賓語由內容格充當,一個由容器格充當。

Jared sprayed water on the roses.

傑瑞德給玫瑰花噴了水。

Jared sprayed the roses with water.

傑瑞德用水噴了玫瑰花。

Betsy splashed paint onto the wall.

貝琪把塗料噴刷到牆上。

Betsy splashed the wall with paint.

貝琪用塗料噴刷牆壁。

Jeremy rubbed oil into the wood.

傑裡米把油漆刷在木頭上。

Jeremy rubbed the wood with oil.

傑裡米用油漆刷木頭。

不難看出,這裡一個模式已經嶄露了頭角,這就是語言學家所說的“交替模式”(alternation)。此刻,你該面臨嚴峻的挑戰了。你是會繼續像從前那樣保守地一個一個地記憶它們,然後將它們成對歸檔呢,還是會大膽地對它們進行歸納總結呢?比如,你可以歸納說,所有能出現在這兩種構式之一的動詞都能出現在另一個構式中。如果再創造一個規則,這個概括就可以應用了。這個規則大致可以這樣描述:假如一個動詞能夠出現在一個內容格構式中,那麼它就能出現在一個容器格構式中,反之亦然。我們暫且將這個規則稱之為“位置格規則”(locative rule)。有了這個規則,當你聽到有人說brush paint onto the fence(把油漆刷在柵欄上),你就可以推理出brush the fence with paint(用油漆刷柵欄)也是正確的,即使你從來沒聽別人這麼說過。同樣地,如果你聽人說Babs stuffed the turkey with breadcrumbs(芭布斯用麵包屑填火雞肚裡),你就能夠推斷Babs stuffed breadcrumbs into the turkey(芭布斯把麵包屑塞到火雞肚裡)也是可以的。

這只是個小小的進步,但卻是孩子們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的第一步。在英語中,像這種動詞交替模式的句法構式隨處可見。假如兒童能夠挖出其潛在的模式,並將它們擴展到其他動詞的使用上,這將對他們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僅如此,它很可能是使孩子們最終成為能言善辯的語言使用者而不是笨嘴拙舌者的重要途徑。

但現在卻出現了一個問題。以上面提到的位置格規則為例,假如孩子們在推理過程中過度泛化了這條規則,那麼這種歸納推理帶給孩子們的非但不是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反而會讓他們誤入歧途。舉例來說,如果孩子們將這條位置格規則應用到下面這句話語中,Amy poured water into the glass.(艾米把水倒進了玻璃杯),他們就會推理出這樣的句子Amy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艾米用水裝滿了玻璃杯)。但是,這種句式是以英語為母語的使用者拒絕使用的說法。假如反過來使用這條規則,孩子們還是會遇到同樣的麻煩。以動詞fill(裝滿)為例:就這個動詞來說,在容器格構式中沒問題,例如,我們可以說Bobby filled the glass with water(鮑比把玻璃杯裝滿了水),但是在內容格構式中卻出了問題,例如,Bobby filled water into the glass(鮑比充水進玻璃杯)。請注意,這並不是什麼特例,其他許多動詞也都抵抗這條位置格規則。下面讓我們再來看看另外4個不能同時進入這種替換構式的動詞。在這4個動詞中,其中兩個只適用於內容格構式,另外兩個只能用於容器格構式(按照語言學慣例,我在本族語者認為聽起來不對勁兒的句子的前方加上了*)。

Tex nailed posters onto the board.

特克斯把海報釘在牆上。

*Tex nailed the board with posters.

特克斯用海報釘牆。

Serena coiled a rope around the pole.

賽琳娜把繩子繞在軸上。

*Serena coiled the pole with a rope.

賽琳娜用繩子纏軸。

Ellie covered the bed with an afghan.

埃莉用毯子罩床。

*Ellie covered an afghan onto the bed.

埃莉把毯子罩在床上。

Jimmy drenched his jacket with beer.

吉米用啤酒弄濕了夾克。

*Jimmy drenched beer into his jacket.

吉米把酒洇濕到夾克上。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每一對例句中的第二個句子聽起來都怪裡怪氣的呢?這些可疑句聽起來並不難懂。沒有人聽不懂Amy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或Jimmy drenched beer into his jacket所要表達的意思。不過,請注意,語言並不是一種人們想怎麼說就可以怎麼說的任意組合方式。從長遠來看,兒童語言習得的過程終究要以被迫接受一個苛刻的語言協議而落下帷幕,而他們所接受的這個苛刻的協議有時也會將一個完美的溝通方式拒之門外。這是為什麼呢?一些本來看似合理的歸納最終卻顧此失彼地背叛了孩子們,使他們誤入歧途。然而,就是在這樣的困境下,孩子們依然能夠學會語言的使用方法,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呢?孩子們到底是如何搞懂某些“頑固動詞”是不能出現在那些完美的句法構式中的呢?

即使我們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讓兒童主宰語言,語言成為奴隸,此等問題也一樣會出現。既然兒童主宰語言,那麼第一代兒童完全可以把他們所遇到的所有頑固動詞都馴化了。假如真的是這樣的話,現在的問題是,現代英語中為什麼還保留著如此之多的例外的動詞呢?

針對這個悖論,我們目前有3種解釋方法,遺憾的是,這些解釋無一能令人滿意。讓我們先來看看第一種解釋,該主張認為,我們(以及我們所設想的那個孩子)所歸納出來的位置格規則過於寬泛了。也許那個真正的位置格規則僅適用於一小部分動詞,這些動詞所共享的某個特徵被人們忽視了。而孩子們卻莫名其妙地推斷出了某些限制,並將這些限制以附錄的形式添加到那條規則上。不過,假如這些動詞真的存在共享特徵的話,那麼可以肯定,這個特徵一定是相當隱蔽的,因為無論遵守還是抵制這一規則的動詞,它們的含義都是非常相近的。舉例來說,動詞pour(注入)、fill(裝滿)和load(裝載)所描寫的都是移動的方式,這些移動的參與者也都相同:一個移動者、一些待移動的內容、一個作為移動目標的容器。然而pour僅適合內容格構式(pour water,注水),fill僅適合容器格構式(fill the glass,裝滿水杯),而load卻適合兩種位置格構式(load the hay,裝乾草,load the wagon裝馬車)。

第二種解釋是,兒童根本就沒有創造規則。也許他們真的只是一個個地記憶存檔那些從身邊大人們那裡聽來的動詞組合句法構式,然後保守地堅持著這些組合方式。這個解釋的問題是,假如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麼孩子們就會像下面漫畫中的馬文一樣沉默寡言了。

好吧,這回問題解決了。再也沒有什麼能夠誘惑孩子們說pour the cup with juice或cover an afghan onto the bed這樣的錯話了,因為他們永遠都不會有機會聽到大人們那樣說話。動詞也會因此永保特權,因為孩子們只能像逐個學習每一個由獨特的語音和含義結合而成的動詞本身那樣,一個一個地去記憶它們的語法構式了。

Marvin-NAS.North American Syndicate.

儘管一些語言學家對這種假設非常看好,但在我看來,它並不是正確的。首先,假定兒童僅僅通過接觸有限的話語樣本就能掌握無限的語言資源,那麼兒童如此保守的學習態度就太令人難以置信了。其次,從當代英語來看,語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將新動詞納入新的構式中。這一事實表明,至少在成人之後,人們不會再繼續做一個被動的動詞詠誦者了。當聽到英國人說He hoovered ashes from the carpet(他用吸塵器吸地毯上的灰塵——內容格),大多數美國人都會立即將hoovered的這種用法推廣到He hoovered the carpet(他用吸塵器吸地毯——容器格)這樣的句式中。同樣,當一些容器格構式,例如,當burn a CD(把歌曲拷貝進CD)、rip a CD(從CD裡複製出歌曲)等湧入日常語言中來的時候,相應的內容格構式,比如burn songs onto the CD(刻錄歌曲到CD)、rip songs from the CD(從CD翻錄歌曲)也會緊隨其後、悄然而至,反之亦然。

到底是只有成人才能做這樣的推理呢,還是語言習得過程中的兒童就已經顯示了他們這方面的天賦呢?為了尋找答案,梅利莎·鮑爾曼(Melissa Bowerman)像許多語言心理學家一樣一絲不苟地跟蹤記錄了自己孩子兒時的話語,並對每個異常現象都進行了錄音和分析。她的研究表明,兒童確實會在一些構式中使用動詞,而這些構式不可能是從父母口中聽來的。下面是她記錄的3組例句,它們分別是3個內容格和3個容器格的:

Can I fill some salt into the bear?

我能把鹽放到這隻小熊裡面嗎?

I'm going to cover a screen over me.

我要用個屏風把自己蓋上。

Feel your hand to that.

你摸摸。

Look, Mom, I'm gonna pour it with water, my belly.

看,媽媽,我要把水倒在我的肚皮上。

I don't want it because I spilled it of orange juice.

我不想要了,因為我灑上橘子水了。

I hitted this into my neck.

我用它打進了自己的脖子。

THE STUFF OF THOUGHT 語言與思想實驗室

為了確保上述錯誤不屬於非正常兒童所犯的罕見錯誤,我和心理學家傑斯·格魯彭(Jess Gropen)從兩個方面對這個發現進行了驗證。首先,我們在在線兒童話語語料庫中進行了篩選,在篩選的過程中,我們確實發現了一些與此類似的錯誤。接下來,在對兒童語言中的過度泛化現象進行評估後,我們使用了一種叫作“wug試驗”(wug test)的方法,這種方法是心理學家珍·格利森(Jean Berko Gleason)率先使用的。格利森的試驗是這樣的:她首先讓孩子們看一隻卡通鳥,然後告訴那個孩子,這有一隻wug(隨便編造的一個詞),我們有兩隻這樣的小鳥。然後她誘導說:“這有兩隻……”——在她的誘導下,一個4歲的受試兒童恰當地用wugs填上了問題中的空缺。很顯然,wugs這個詞不可能是他們從大人那裡聽來的,英語中根本沒有這個單詞。在我們所進行的評估試驗中,我們告訴孩子們mooping就是“將一塊海綿移到一塊紫布上,使它變成綠色”的意思。果然,孩子們很快就能說出We were mooping the cloth這樣的表達式——這是個他們之前從未聽任何人說過的容器格構式。這一事實足以讓馬文告別他的沉默寡言了。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最後一種解釋方法,該解釋主張,孩子們也許確實犯了錯誤,但他們的錯誤得到了父母的糾正。為了免遭懲罰,他們開始不再把那些討厭的動詞用在討厭的構式中了。這種解釋同樣不太可能。儘管心理學家們普遍認為父母對孩子的一切發展都是負有責任的,卻從未有人曾去研究父母糾正孩子異常的話語行為,甚至沒有人研究父母對孩子所犯的錯誤作出的反應。通常情況下,父母關心的是孩子們說話的內容而不是形式。而且就算他們確實試著糾正過孩子們的錯誤,但孩子們是根本不會往心裡去的。請看下面這段典型的對話。

孩子:I turned the raining off.

(我把這個下雨的關掉了。)

爸爸:You mean you turned the sprinkler off?

(你是說你把噴水器關掉了嗎?)

孩子:I turned the raining off of the sprinkler.

(我把噴水器的下雨的給關掉了。)

退一步來說,就算父母確實會對孩子的奇怪說法表現出驚訝,而且孩子也很往心裡去,但是這也還是不足以解釋當前的問題。就那些難以駕馭的動詞本身來說,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罕見動詞,然而事實是,對於它們能做什麼,或者不能做什麼,人們有著十分清楚的直覺。舉例來說,人們覺得他們永遠也不可能說They festooned ribbons onto the stage(他們把絲帶裝飾在舞台上),或者She siphoned the bottle with gasoline(她用汽油抽取瓶子)這樣的奇怪話語,另外,對英語高頻詞的統計表明,這類動詞的出現頻率連百萬分之一都達不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難想像,每個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在其母語習得的過程中都有機會一一錯誤地使用這些單詞,我們也很難想像,他們的錯誤會得到一一糾正。最令人無法想像的是,人們現在對這些罕見動詞的直覺竟然來自於他們兒時所經歷的錯誤、糾正和懲罰。這樣的假說,也有點兒太荒謬了吧。

我們有這樣一個悖論,即貝克悖論。它包括這樣4個內容:(1)人們從孩提時起就開始歸納;(2)他們迴避歸納某些特定的動詞(至少在成年以後);(3)他們那樣做並不是由於曾因過度歸納而遭到了糾正;(4)他們允許自己歸納的詞語與不允許自己歸納的詞語之間並不存在系統化的差別。很顯然,以上4句陳述不可能同時都為真。

人們為什麼會如此關心這個位置格構式的可學性問題呢?它只不過是躲在心理語言學角落中的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問題而已呀。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是我們在解釋語言現象時所遇到的眾多悖論中的一個典型代表。位置格構式中的部分模式對人們有著相當大的誘惑,以至於人們根本無法對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但它又相當危險,危險到讓人無法隨心所欲地使用它。不僅如此,它還無處不在,如影隨形。在《瘋狂英語》(Crazy English)中,語言大師理查德·萊德勒(Richard Lederer)的雋語喚起了我們對下面這些語言怪相的關註:

如果成年人(adult)犯通姦罪(adultery),那麼嬰兒(infant)是否犯步兵罪(infantry)?如果橄欖油(olive oil)是從橄欖(olives)中提煉出來的,那麼嬰兒油(baby oil)又是從哪裡提煉出來的?如果素食主義者(vegetarian)吃蔬菜(vegetables),那麼人道主義者(humanitarian)吃什麼?作家(writer)是寫作(write)的人,螫針(stinger)是用於刺傷(sting)的工具,那麼指頭(fingers)卻不是源自於fing,雜貨商(grocers)與groce無關,還有錘子(humdingers)並非衍生於humding,引領員(ushers)並非衍生於ush,而且男服經銷商並不做衣服(haberdash)。

如果tooth的複數是teeth,為什麼booth的複數就不該是beeth?一隻鵝是goose,兩隻鵝是geese——所以一隻駝鹿是moose,兩隻卻不是meese?今天搖鈴是ring,昨天搖鈴是rang,為什麼昨天投球不能說flang呢?如果他們寫了(wrote)一封封信,也許他們還咬了(bote)舌頭。

上面每一種困惑都定義了一個語言學和心理學的科學問題。其中第二段那個困惑,即對不規則複數和動詞過去式的困惑,是個相當棘手的問題。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我曾特意寫過一本書和好幾篇文章。遺憾的是,我最滿意的那個解決辦法在這裡還派不上用場。Teeth和rang這類不規則複數形式就是語言學家們所說的“積極例外”(positive exceptions):它們就是那樣存在著,即使像“過去式由動詞加-ed構成”這樣的普通規則也拿它們沒辦法。對於這些形式,孩子們只能聽到一個學一個。此外,針對孩子們是如何利用積極例外詞對那些規則動詞形式進行佔先或者阻止的,也就是,他們為什麼不會用flang代替flung,或用mooses代替meese的問題,我們也有一種很好的解釋辦法:變位和變格都是有章可循的,每個動詞通常只有一個過去式形式,而每個名詞只有單、複數兩種形式。當兒童聽到Boggs flung the ball(博格斯猛擊那個球),或者Vern shot two moose(弗恩射了兩隻鹿)這樣的句子時,句中不規則動詞形式就會在一個心智矩陣中立桿標出它們的單元格,並避開它們的競爭形式flang和meese或者flinged和mooses。

動詞與構式不匹配屬於“消極例外”(negative exceptions):儘管它們可以由規則生成,但它們卻還是不能存在的。對於孩子們來說,他們並沒有來自父母的直接言語證據可以用來證明這些形式是不符合語法的。但沒聽過本身並不能成為證據,因為孩子們沒聽過的完美語法形式太多了,他們不可能把沒聽過的語法形式全部排除掉吧,如果這樣的話,那他們就只能八哥學舌了。由於動詞構式不同於動詞變位那麼井井有條,因此兒童也無法使用其競爭形式去阻止它們,就像用flung阻止flinged和flang那樣。我們不能說pin a board with posters(用海報釘在板上),或者coil the pole with a rope(用繩子纏在木桿上),並不是因為它們被一些守衛著語法陣地的同義詞所排斥,就像flung對flang和flinged的阻止那樣。這裡的根本原因在於,英語中根本就不存在這樣一個動詞,它既能夠用於容器格構式,又允許人們談論“通過釘海報來覆蓋告示板”這類事情。

當然,這個位置格動詞的可學性悖論之所以受到這樣的關注,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在我們從宏觀的人類心智轉入到微觀的位置格構式的過程中,我曾說過,語言習得的問題本質上是一個歸納問題的實證——從當前有限的可及數據中有效地歸納出未來的狀況。事實上,無論兒童語言習得還是計算機技術的掌握,或者科學家的理論概述都牽涉到這個問題。因此,我們目前所處的困境與所有其他類型的歸納問題所面臨的問題並無兩樣:即在缺乏負面數據的前提下,如何從過度泛化的假設中擺脫出來。如果你把一個結論框架得過於寬泛了,而且你又沒有來自外部世界的完整的矯正反饋(例如,在成長過程中,你始終認為天鵝是白色的,而且你從未去過新西蘭,如果去過的話,你會發現那裡的天鵝是黑色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很可能面臨著“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結論是錯誤的”的危險。就我們手頭的問題而言,一個善於假設的孩子會情不自禁地作出這樣的歸納:所有表示把某物移動到某處的動詞都可以同時出現在兩種位置格構式中。然而,孩子們終究要長大成人,成人後,他們一邊下意識地避開一些從未聽過的動詞,一邊對聽過的動詞繼續進行歸納。事實上,位置格構式(及其類似構式)呈現給我們的是一種悖論,即兒童似乎在學習不可學習的知識。正因如此,它也成了那些熱衷於普通學習邏輯的語言學家和計算機科學家們所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

自然界是不會以背叛自然法則的代價來迷惑人類的。假如有那麼一些現象,無論我們怎樣觀察它們似乎都毫無意義,這說明,一定有某些事物運作原理的深層法則被我們忽視了。我們手頭上這個位置格動詞的可學性悖論問題也不例外,而且,在我看來,這裡被我們所忽略的深層法則很可能就是操控著人類心智的那些概念的工作原理。

相同的場景,不同的框架

在貝克悖論那4個不可能同時為真的論述當中——人們歸納推理、人們迴避某些例外、被迴避的例外無可預知、並不是兒童所犯的每個錯誤都會得到糾正,最不經一擊的就是那個“例外不可預知”的斷言,即那個主張人們無法區分哪些動詞是積極參與替換構式的,哪些動詞是消極抵制替換構式的命題。我們之所以說“例外不可預知”是個錯誤的命題,是因為我覺得我們對這個問題的觀察還不夠深入。很多時候都是這樣,一個乍看起來雜亂無章的語言模式最終卻被證明是層次有致、涇渭分明的。舉例來說,人們曾一度把為什麼某些形容詞,例如special(特別的)和beautiful(美麗的)等,不能加後綴-er和-est當成一個不解之謎,但當有人注意到這兩個後綴僅適用於單音節形容詞(redder、nicer、older)或者由一強一弱組成的雙音節形容詞(prettier、simpler、narrower)時,這個問題就再也不是什麼難解之謎了。就我們手頭的悖論而言,它的背後也許同樣隱藏著一個微妙的法則,而正是這個法則驅動著一些動詞積極參與位置格構式,同時它又迫使另一些動詞在位置格構式面前臨陣脫逃——語言學家本傑明·沃爾夫(Benjamin Lee Whorf)將這類法則稱為“隱型”(cryptotype)。假如兒童歸納出來的規則對那個法則是敏感的,那個悖論就不會出現了。那麼這個深藏不露的法則到底是什麼呢?我覺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它不太可能與動詞的發音有關,因為這些動詞在發音規律方面並不存在明顯的差別。假如與發音無關,那麼很顯然,它一定與這些動詞的詞義密切相關了。

我的這個突破受益於馬爾卡·拉帕波特·賀華夫(Malka Rappaport Hovav)和貝絲·萊文兩位語言學家所公開發表的一篇論文。當時他們就在麻省理工學院工作,他們的辦公地點和我的辦公室在一條走廊上。在喬姆斯基的影響下,語言學家們一直傾向於認為規則就是一些剪切和粘貼短語的操作,例如,向左移動一個介詞賓語使之出現在直接賓語的位置上,或向右移動一個直接賓語使之進入介詞短語中。在這種心態的驅動下,很多人都覺得,位置格規則與動詞的詞義有關這種想法聽起來實在有些另類。對他們來說,這就好比你的文字處理器一邊正常工作,一邊宣稱它將拒絕處理一些文字的剪貼工作一樣令人不解。但是,假如這個位置格規則所轉換的不只是構式中短語的佈局,而是一些更抽像的東西,具體來說,就是那個介入該構式含義的事件框架,那麼情況又會是怎樣的呢?

讓我們假定內容格構式的含義為“A致使B向C移動”,容器格構式的含義為“A致使C改變狀態”(通過致使B向C移動)。換句話說,loading hey onto the wagon(把乾草裝進馬車)是你對乾草的所採取的行動,也就是說,致使乾草向馬車移動;loading the wagon with hay(用乾草裝馬車)是你對馬車的所採取的行動,也就是說,致使馬車被乾草所裝滿。事實上,它們是同一個事件的兩種不同識解方法。這有點兒像圖1-1這個經典臉譜-花瓶幻覺圖中的格式塔轉換,畫面中圖形和背景在人的知覺場中可以翻轉位置。

圖1-1 臉譜-花瓶

就那兩個乾草和馬車的句子而言,圖形與背景的翻轉並不是心智視角所致,而是心智本身所致——它是對“事件到底是什麼”的一種詮釋。

乍看起來“致使某物去某地”和“通過移動某物到某處導致某地發生變化”之間的區別,與世貿大廈的坍塌究竟包括一起事件還是兩起事件之間的區別一樣枯燥乏味——是一個純語義學的學術問題。不過,就語義學與“9·11”事件所涉及的巨資理賠間的利害攸關來說,我們絕不可小覷它的作用。

首先,這種新認識不僅更簡單,而且更優雅,當然這並不等於說它就是一個理論正確的先兆,不過它起碼預示著這個理論是不容忽視的。當我們把位置格規則重新設想成一個概念的格式塔轉換時,它就不再是一個無緣無故剪貼短語的事情了。相反,在這種新認識下,位置格規則可以被分解成兩個非常普通而又適用的原則:

● 語義再識解原則(格式塔轉換):如果一個動詞意指“A致使B向C移動”,那麼它同樣可以指“A通過將B移向C致使C發生狀態改變”。

● 含義與形式貫通原則:把受影響的那個實體表述為直接賓語。

在內容格構式中(將乾草裝上馬車),我們把乾草作為直接賓語,因為此事件被識解為對乾草的所作所為。在容器格構式中(用乾草裝馬車),我們把馬車作為直接賓語,因為事件被識解為對馬車的所作所為。句中其他參與者的表達方式由另外一些貫通原則負責處理。一個原則將施事者(投擲乾草的人)鏈接到主要位置。另外一個原則將其他參與者鏈接到一個格賓語的位置,每個參與者得到了一個適合它們語義的介詞。介詞into的意思是to in,即“進到某物的裡面”;onto代表to on,即“到某物的上面”;with的意思是“改變狀態的一種手段”。

儘管我們把原來的一條原則變成了現在的幾條原則,但總的來說,它比原來更簡單了。因為,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些規則會在語言的其他不同組合中得到重新利用。而且有了這幾條原則,我們就能對原來位置格原則為什麼會那樣規定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了。參與者“馬車”必須從介詞賓語的位置切換到直接賓語的位置(而不是被剪貼到任何其他已知位置上),因為這個參與者已經被重新識解為“受影響的實體”,作為受影響的實體,無論被改變了位置還是改變了狀態,它們在句法中都要被表示為直接賓語。

我向你保證,我們之所以在一本關於人性的書籍裡為一個位置格規則而糾結,就是因為它能告訴我們有關人類思維方式的事情。我在引言中曾經提到過這一點:人類的心智具有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框架同一起事件的能力。在這裡,我們看到,這個能力無所不在、如影隨形,它們不僅在“入侵伊拉克還是解放伊拉克”、“遏止在妊娠萌芽狀態還是殺死一個嬰兒”等矯情的辯論中大顯威風(人們對那兩種可能性都不感到驚奇),即使在那些最簡單、最具體、最無傷大雅的日常瑣事的識解過程中,比如,把乾草裝進馬車或把麵包屑放入火雞肚子裡,它們也不失時機地操控著大局。

對這個位置格構式的考察不僅證明了識解(consturing)和再識解是認知的一個基本能力,它還揭示了構成每種識解的要素以及它們的一些怪癖。前面提到的格式塔轉換理論提醒我們,兩個位置格構式所表達的意思並不是完全相同的,這與我們最初的看法正好相反。這說明,在這些構式背後,一定存在著某些情境,在這些情境中,一個構式應用得恰到好處,而另一個卻相形見絀。事實的確如此。

當有人把乾草裝上馬車(loads hay onto a wagon)時,乾草的數量是任意的,它甚至可以只有幾鋼叉。但是,當有人用乾草裝馬車(loads the wagon with hay)時,它意味著馬車被裝滿了。語言學家稱這種微妙的差別為“整體效應”(holism effect),其他位置格動詞也存在這個效應問題。用水噴玫瑰(spray the roses with water),意味著所有玫瑰花都被噴上了水,而不只是把水噴到玫瑰上(spraying water onto the roses);用麵包屑塞火雞(stuff the turkey with breadcrumbs)意味著火雞的肚子被完全填滿了麵包屑。

這個整體效應並不是強加在位置格規則上的一個任意規定,它是位置格規則發揮作用的自然產物。具體來說,是心智將容器識解為受影響的實體的必然產物,而這種識解方式反過來又揭示了人類心智在構思事情及其變化方式上的一個有趣的特徵。整體效應並不僅限於位置格構式,它普遍地適用於直接賓語。舉例來說,Moondog drank from the glass of beer(穆恩多格喝過那杯啤酒),句中的the glass是介詞from的格賓語,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只喝了幾口;而Moondog drank the glass of beer,句中的the glass是直接賓語,則意味著他喝光了整杯啤酒。同樣,即使某人希望爬到半山腰就下來,你也會說He climbed up the mountain(他向山上爬去),但是如果你說He climbed the mountain(他爬過那座山),你的言外之意是說他到過那座山頂。讓我們再來看看下面每對句子的區別,它們乍看起來很像同義句:

Peter painted on the door.

彼得在門上刷漆。

Peter painted the door.

彼得刷了門。

Betty put butter on the bun.

貝蒂在小麵包上抹黃油。

Betty buttered the bun.

貝蒂把麵包抹上了黃油。

Polly removed peel from the apple.

波莉把那個蘋果上的皮削掉。

Polly peeled the apple.

波莉削了蘋果。

在每對句子中,第二個句子將受影響的實體表述為直接賓語,它的言外之意是,對事物整體實施了行動,而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門被完全粉刷了,小麵包被全部抹上了黃油,整個蘋果都被削掉了皮。

不過,整體效應的應用範圍比這要廣泛得多。整體效應並不是直接賓語自身的屬性(直接賓語不過是句子的一個位置而已),它是那些傾向於被表述為直接賓語的概念屬性,即受影響的那個實體的屬性。在上述我們所觀察的例子中,那些受到影響的實體恰恰都被表述成了直接賓語,這是因為,當一個句子包含一個因果施事者時,這個施事者通常會得到主語空位的優選權。但當施事者未被提及時,受影響的實體同樣也可以做主語,例如,The ball rolled(球滾了),或者The butter melted(黃油融化了)。關鍵的問題是,當一個受影響的實體被納入到主語時,它是被作為整體來解讀的,就像直接賓語那樣。這一點可以從下面3對句子中看得非常清楚:

Bees are swarming in the garden.

蜜蜂雲集在那個花園裡。

The garden is swarming with bees.

那個花園裡飛滿了蜜蜂。

Juice dripped from the peach.

桃汁兒從那個桃子裡滴下來。

The peach was dripping with juice.

那個桃子正滴著桃汁兒。

Ants crawled over the gingerbread.

螞蟻爬上了那張姜餅。

The gingerbread was crawling with ants.

那張姜餅上爬滿了螞蟻。

每對句子中的第二個句子所呈現的都是一個充滿了本質(stuff)或位元(bit)的實體感官意象,它的飽和程度足以使我們的大腦模糊了意象本身與其本質的界限,並將原本是其本質或位元的行為理解成整個實體的行為:the garden swarms(花園蜂擁)、the peach drips(蜜桃滴汁)以及the gingerbread crawls(姜餅爬蟻)。

但在這些構式中,內容為什麼會被作為一個整體來解讀呢?這是因為,英語在處理一個“變化實體”(負載的馬車、噴水的玫瑰、粉刷的門)時所採用的方式與它在處理“移動實體”(被投擲的草、被噴灑的水、被潑灑的油漆)時所採用的方式是一模一樣的。“狀態”被設想成處於一個可能狀態空間上的位置,“變化”則被等同於在一個狀態空間上從一個位置到另一個位置的移動。通過這種方法,位置格構式為我們闡釋了隱藏在兔穴底部的第二個發現——隱喻在日常語言中無處不在。許多用於描述移動、位置或物理空間運動障礙的動詞和構式也同樣可以用於對一種隱喻性的運動、位置或心理空間運動障礙的描寫,對此,語言學家雷·傑肯道夫(Ray Jackendoff)曾做過深入的探討:

Pedro went from first base to second base.

佩德羅從一壘跑到了二壘。

Pedro went from sick to well.

佩德羅病了又好了。

Pedro was at second base.

佩德羅在二壘。

Pedro was sick.

佩德羅病了。

The manager kept Pedro at first base.

主教練讓佩德羅留在一壘。

The doctor kept Pedro well.

醫生使佩德羅的健康狀況保持得不錯。

就第一個句子而言,佩德羅的身體確實發生了空間上的移位,但在第二個句中,他的身體可能一直都躺在床上,只是他的健康狀況發生了變化(打個比方來說“移動了”)。不僅如此,空間概念似乎也能影響到其他概念,我在前言中就已經提到過,人類在計算事件時,往往把事件看成是由時間-物質所構成的物體,並以計算物體的方式來計算事件。再比如,當人們談論工資上漲與下浮、體重增加與減少、情緒高漲與低落,或者在坐標紙上繪製點圖的時候,他們也會把空間作為這些抽像連續體的模型。至於隱喻的普遍性的發現到底是一場心智革命還是語言史上的平庸瑣事,或者介於這兩者之間的問題,我們將留到後面的章節中討論。本章我想為你闡釋的是,空間心理學是如何對整體效應和一般意義上的概念心理進行解釋的問題。

當心智對一個位置上或者移動中的實體進行概念化的時候,它往往會忽略該物體內部的幾何體,而只把它作為一個極其小的點,或者一個難以名狀的團。語言學家萊恩·托爾密(Len Talmy)注意到,一個典型的介詞,或者其他空間術語為一個圖形和一個由某個參照物界定的地點指定了一種關係。一般來說,比起圖形,參照物會更大、更突出些,而圖形則相對於它進行移動和定位。再好的規則也難免有例外,當碧翠絲·莉莉(Beatrice Lillie)第一次看到這條規則時,她借用瑪麗皇后打趣說:“從瑪麗皇后到倫敦需要多長時間?”通常情況下,這個參照物會被指定更多的幾何細節。它被概念化為有一定數量的延伸維度:一維,比如,一根棍子或繩子;二維,比如,一張紙或膠合板;三維,比如,一張沙發或一個西瓜。此外,它還會被概念化為一個具有與相應維度相連接的軸、組件、腔體以及邊界等。

也就是說,被放置的那個圖形與被界定的那個位置在語言中得到了不同的處理:前者被當成了一顆內部幾何體被忽略不計的微粒,而後者則被圖解化了。以英語短語為例:on your hand(在你手上)、under your hand(在你手下)、in your hand(在你手裡)。不難看出,每個短語都挑選了手的一個幾何面,即上面、下面以及手心裡。介詞的選擇取決於幾何體:如果捧起手,彈球就可以在手心裡(in your hand),而且它是在手掌的方向上;如果把手掌伸平,或把彈球放在手背上,我們就可以說,彈球在手上(on your hand)。彈球不能在一個人的前臂、脛骨或軀幹上,因為這些部位被概念化為一維空間的物質。下面我們來把這種圖式的圖形處理方法與傳統的程式化的處理方法做一下對比。在上面的例子中,我把彈球作為圖形,實際上,圖形的形狀構式可以是任意的:它可以是大理石、火柴棍、紙板火柴或是一隻蛾子,它還可以是垂直的、傾斜的或者倒置的,它可以在你的手裡、手上或者手下。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介詞都把圖形看成一個團或一個點:舉例來說,along(沿著)和across(穿過)等介詞就需要圖形被延長或拉伸。儘管如此,絕大多數常見介詞對被定位的那個圖形還是看不大清楚的。

有了上面這些事實的啟發,我們對整體效應現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位置格的替換構式中,當容器——比如,load hay into the wagon(把乾草裝上馬車)中的the wagon被提升為直接賓語時,它同時也被重新概念化為一個在狀態空間上被移動的實體(從“空”槽移到了“滿”槽)。根據這種再識解,它被壓縮成一個內部幾何體被閉塞的點。我們並不是像在壁龕和隱蔽的洞式空間裡一一整理物品那樣來裝滿馬車、灌溉花圃、填滿火雞肚子的,相反,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是把它們當作隨時可以運出、盛開或烹飪的整個實體來處理的。事實上,整體效應這個術語有些用詞不當。我們實際探討的是一種“狀態-改變效應”,通常情況下,一個受力物體發生狀態改變的最自然的方式就是它的全部腔體或用於接受外力的全部表面被填充物給填滿了。但是,假如一個只有部分被填充了的物體也被視為狀態發生了變化的話,那麼容器格構式也同樣可以派上用場。因此,我們可以說一個塗鴉藝術家sprayed a statue with paint(把顏料塗抹在雕像上了),即使他只塗抹了雕像的一小部分,因為一個小斑點就足以讓人們覺得那座雕像受損了。

言歸正傳,現在我來為你解釋這個理論是如何解決我最初提到的那個悖論的。那麼位置格構式的格式塔轉換到底是如何解釋一些動詞歡迎轉換,而另一些看上去並無兩樣的動詞卻抵制轉換的原因的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化學反應,即位置格構式的含義與動詞的詞義之間所發生的化學反應。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我們可以throw a cat into the room(把貓扔進房間),但卻不能throw the room with a cat(用貓把房間扔滿),因為通常情況下,我們不會僅僅因為房間裡被扔進些什麼東西就認為房間的狀態發生了變化。這種化學反應還適用於比這更微妙的情況。一些句法模糊程度不同的動詞,例如,pour(倒入)、fill(裝滿)和load(裝載),由於它們描繪的都是“移動某物至某處”的行為,所以往往會讓人們覺得它們是一丘之貉。但當我們對每個動作進行仔細觀察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它們之間存在著截然不同的含義模糊性——它們所關注的事件運動側面不同。

以動詞pour(倒入)為例,想一想我們什麼時候使用它,to pour或多或少意味著讓液體連續不斷地向下流淌。它所指定的因果關係是“允許”(letting),而不是“迫使”(forcing),而且它同時還指定了一種運動方式;這些都是使其區別於其他流動液體的含義單位的地方,比如,spray(噴射)、splash(飛濺)以及spew(嘔吐)等。由於pour所描述的是運動,因此它可以被用在有關運動的構式中,所以,我們可以說pour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倒入杯子)。但pour並不關心液體怎樣,或者在哪兒停止流動。你可以把水倒入一個玻璃杯、倒在地板上,或從飛機窗口倒出去,讓它消散於霧中。沒人知道它們的歸宿,所以這個動詞不符合一個指定了容器狀態變化方式的構式的含義要求,因而我們不能說She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她用水倒進玻璃杯)。

現在我們來看看動詞fill(裝滿)。To fill的意思是致使某物變滿(看來fill和full發音相仿並非巧合),它就是關於容器的狀態的:未滿、未填滿。換言之,fill對容器改變狀態的方式毫不感興趣。你可以把水倒進玻璃杯填滿它,當然,你也可以用浴缸裡排出來的水填滿它,另外,下暴雨時把杯子舉到窗外也一樣能把它填滿,或者用晚上水龍頭滴漏下來的水滴填滿它。這就是為什麼說fill是pour的鏡像句法的原因:通過指定一個容器的狀態變化,它就可以和一個關於狀態改變的構式和平相處了,因此我們可以說fill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裝滿玻璃杯)。不過,由於它對內容運動的原因或方式漠不關心,因此它無法與一個關於運動的構式相匹配,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說fill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裝滿杯子)的原因。

最後,我們再來看動詞load(裝載)。是什麼共同的主線將你和你對乾草和馬車、子彈和槍、膠卷和相機、行李箱和汽車、軟件和計算機等所做的事情聯繫在一起的呢?這不只是一個東西被安置到某個地點的問題。這個東西必須有合適的大小、形狀和內容才能使這個地方能夠履行它應該履行的任務——射擊、拍照、旅行等諸如此類事情。裝相機(load a camera)並不是把乾草或子彈放進相機裡;把爸爸的手提箱扔進了車廂卻把媽媽的箱子扔在了道邊,這也不叫裝車(loaded the car)。事實上,如果你把膠卷塞進了膠卷盒以外的任何地方,比如,相機鏡頭蓋的後面,或其他什麼盒子裡面,這就等於你根本沒裝相機。動詞load因此需要同時指定兩件事情:一件事情是,一個內容是怎樣移動的;另一件是,一個容器是怎樣變化的。正因如此,它不知不覺地混進了兩種構式:要麼內容格構式(裝膠卷),要麼容器格構式(裝相機)。

THE STUFF OF THOUGHT 語言與思想實驗室

我們該怎樣來驗證這個理論呢?一個最直接的方法是設計一個wug測試,首先教會孩子或成人不同種類的、自創的位置格動詞,然後再去觀察他們是如何使用這些動詞的。當受試動詞屬於一種運動方式時,受試者應該自然地將其用在內容格構式中;當受試動詞屬於一種狀態變化時,受試者應該把它用在容器格構式中。我和格魯彭做了這個wug測試(確切地說,是moop測試)。在一些實驗變體中,mooping指用顯而易見的方式移動某物,比如,讓一塊濕海綿朝著一塊濕紫布的方向鋸齒形移動。在另外一些實驗中,這個動詞還指朝著一塊布移動這塊海綿,但這次涉及的運動方式是難以名狀的,而且當海綿接觸到那塊布的時候,布就變成了綠色或粉色。當那個動詞描述鋸齒形移動時,兒童和成年人傾向於把事件描述為一個內容格構式,即mooping the spong(移動海綿)。當它描述一個導致顏色變化的運動時,他們更傾向於將其描述為容器格mooping the cloth(移動布)。實驗的結果跟我們對這種情況的預測是一致的(即人們根據一個動詞所選擇事件的側面來決定它可已插入到哪個構式中)。

總之,在破解兒童是如何推理母語句法這個難題的過程中,我們對孩子們必須學習的那些內容重新進行了概念化:從剪貼短語的操作到情景識解方式的格式塔轉換。這一做法揭示出許多人類思想加工過程的基本特徵,特徵之一:即使面對一個最單調乏味的日常瑣事,心智也會調用一組能以多種方式來識解一個事件的競爭框架;特徵之二:真實空間中位置變化的框架還可以被隱喻性地應用於概念化狀態空間的位置變化;特徵之三:當心智想像一個處於某地或去往某地的實體時,它往往會把它融進一個難以名狀的團裡。

不過,上述這些結論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我們的心智是否已經靈活到足以用任何方式概念化任何事件了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怎麼才能做到想入非非、暢所欲言呢?我們對運動和改變的基本認識是否能比僅僅把它們看成是一個處於某地、去往某地或者以某種方式變化的團更複雜些呢?

動詞與思想1:內容移動,還是容器狀態改變

應該說人類心智的靈活性——它所具有的框架翻轉能力、格式塔轉換能力,或者事件重新識解能力,是一種令人驚歎不已的天資。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一天資才使得我們幾乎無法對人們對一個指定情景的思考和談論的方式作出準確的判斷。比如,當我用手杖敲擊牆壁的時候,我到底是在牆壁上撞擊手杖呢,還是用手杖擊打牆壁呢?當哈羅德喜歡上希爾迪,到底是哈羅德自己對希爾迪產生了好感呢,還是希爾迪令他對她刮目相看呢?假如比爾模仿約翰·特拉沃爾塔(John Travolta)在《週末夜狂熱》(Saturday Night Fever)中的表演逗得黛比捧腹大笑,那麼,黛比到底是被比爾逗笑的呢(像氣球被戳破一樣),還是自己主動發笑的呢(她有足夠的自由意識)?當貝姬在吵鬧的房間裡和利茲高聲談笑時,貝姬在做什麼:影響利茲、創建信息、製造噪聲、穿過房間發送消息,還是僅僅以某種方式運動自己的機體呢?即使是最明顯的認知區別——誰做了什麼,誰讓某人對自己做了什麼,都會引起人們心理上的跌宕起伏,這種例子舉不勝舉,比如,曲棍球員高喊“吻我的手肘”;再比如,在《呆頭鵝》(Play it Again)中,伍迪·艾倫遭到幾個騎摩托車傢伙的毆打,事後他對他的朋友說:“我用下巴把那傢伙的拳頭打得啪啪作響,又用鼻子把另外一個傢伙的膝蓋一頓猛磕。”

在很多方面,應該說,認知的靈活性是上帝對人類的賜福。但遺憾的是,在探索人類語言工作原理的道路上,它卻成了一句可怕的詛咒。語言本應該賦予人們一種談論“誰對誰做了些什麼”的交流方式,但如果面對著同一起事件,兩個不同的人卻可能會將完全不同的角色分配給了“誰”、“什麼”和“對誰”,那我們的語言怎樣才能賦予人們這種交際方式呢?這並不是杞人憂天,認知靈活性削弱了格式塔轉換理論對兒童動詞習得的解釋力。為了復原它的威力,我們必須對那個運動和變化的心理學進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問題就在這裡。如果人的思想敏捷得足以從多方面解釋事件,那麼還有什麼能阻止一個兒童將to nail解釋為“通過在牆表釘東西來遮掩牆體”,或者將to coil解釋為“致使一根長物體被一根細線纏繞”嗎?假如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沒有”,那麼也就沒有什麼能夠阻止孩子們說Tex nailed the house with shingles(特克斯用木瓦釘房子),或者Serena coiled a pole with a rope(塞麗娜用繩子纏木桿),這樣的話,我們又回到了原點。具備了足夠的認知靈活性,我們的心智可以將任意一個指定內容移動的動詞重新識解為一個指定容器狀態變化的動詞。在這種萬事皆有可能情況下,人們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動詞。

當然,我們有理由相信英語母語者對事件的識解方式是相仿的,因為他們對動詞使用方式的判斷基本上是相同的。但問題是,人們是如何達成這種共識的呢?一定是存在著某些獨立的準則,它們告訴孩子們,什麼時候可以將一種運動識解為顯著的狀態變化,什麼時候這種狀態變化會過於乏味虛假,並必須將它們排除掉。

這就需要我們深入到動詞內部去發現更深層面的含義了,這個深層含義也就是人類心智用於判定哪一種認知角色(比如,施事者、運動的物體、變化的事物)應該被用於這類事件的識解那一層含義。

要想揭開這層含義,我們最好從微小的含義單位入手。首先設法歸類出那些語義相近並能夠同時參與兩種位置格構式的動詞微類和不能同時參與這兩種構式的動詞微類,然後設法找出它們藕斷絲連的地方。下面是一些可以同時出現在這兩種構式中的動詞——也就是說,它們不僅允許你說smear grease on the axle(在車軸上塗潤滑油),而且還允許你說smear the axle with grease(用潤滑油塗車軸)。

brush(刷)、dab(輕拍)、daub(塗抹)、plaster(塗以灰泥)、rub(摩擦)、slather(厚厚地塗)、smear(塗上)、smudge(塗污)、spread(散佈)、streak(加條紋於)、swab(擦拭)

下面這些動詞是不能同時出現在兩種位置格構式的,即它們只允許你說pour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倒入杯子),但卻不允許你說pour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倒進杯子)。

dribble(流口水)、drip(滴下)、drop(使降低)、dump(傾倒)、funnel(灌進漏斗)、ladle(舀取)、pour(倒)、shake(搖)、siphon(抽取)、slop(溢出)、slosh(攪動)、spill(流出)、spoon(用勺舀)

它們的區別在哪裡呢?這兩組動詞似乎都是把黏性物質弄進或弄在一個容器裡面或表面,現在讓我們想想隱藏在它們背後的物理學。在第一組動詞中,施事者以一種力推動另一種力的方式,將動力同時作用於相應的物質及其表面上(內容)。在第二組動詞中,施事者把這份體力勞動留給了地球引力。這就是“致使”(causing)與“允許”(letting)的差別,即直接作用與間接作用的差別,是人們做事情時希望立見成效,還是循序漸進的差別。當然,僅憑“運動”和“變化”,我們的心智還無法對一起事件進行獨特的識解。要想做到這一點,它還需要對一些更加細微的概念差別加以關注,例如“迫使”(forcing)與“使能”(enabling)、“致使”(causing)與“允許”(letting)以及“相繼”(before-and-after)與“同時”(at-the-same-time)等。

讓我們再來看看處於這個語言分水嶺對面的另一組動詞微類。這類動詞(均可以出現在兩種替換構式中)究竟有什麼共同之處呢?

inject(注射)、shower(拋灑)、spatter(濺)、splash(潑)、splatter(飛濺)、spray(噴射)、sprinkle(灑)、spritz(噴)、squirt(噴濕)

這次我們還是要考慮它們背後的物理學。上述所有動詞均把作用力施加給相應的物質(內容),使其迅速進入或停留在相應的表面(容器)。這是另一種因果關係的形式,它們既有別於brush(刷)那組表示擠壓(pressing)的動詞,又不同於pour(倒)那組授權於地心引力的動詞。而且它們與下列這些拒絕進入容器格構式的動詞也不同,即你不能說spit the floor with tobacco juice(用煙色唾液吐地)。

emit(排放)、excrete(排泄)、expectorate(咳出)、expel(排出)、exude(滲出)、secrete(分泌)、spew(噴出)、spit(吐出)、vomit(嘔吐)

這組令人反胃的動詞均表示物質從一個體積中被排出,儘管它們的體積種類、排泄口、排泄物以及排泄方式各不相同。獨特的內、外幾何既使這些動詞有別於其他微類的動詞,又將它們緊密地團結起來。

下面還有一組動詞。它們是一些表示四處發送微粒的動詞,它們可以同時出現在兩種位置格構式中。

bestrew(散落)、scatter(散射)、seed(播種)、sow(散佈)、spread(傳播)、strew(散播)

但是下面這類表示用扣件把某物附著到另一種東西上的動詞卻不能同時出現在兩種替換構式中。

attach(繫上)、fasten(扣緊)、glue(粘合)、hook(鉤住)、nail(釘)、paste(粘貼)、pin(別住)、staple(釘上)、stick(黏住)、strap(捆住)、tape(捆紮)

下面這組動詞表示無視容器的容量限制,強行將一個物質放進容器中,它們可以同時出現在兩種構式中。

cram(填滿)、crowd(擠滿)、jam(擠進)、pack(群集)、stuff(塞滿)、wad(填塞)

但表示將一個韌性一維物體繞在一個堅硬物體上的動詞微類則不能同時出現在兩種構式中。

coil(卷)、spin(旋轉)、twirl(轉動)、twist(捻)、whirl(迴旋)、wind(纏繞)

假如我們對那些可以出現在容器格,但卻不能出現在內容格的動詞進行仔細觀察,比如動詞fill,它允許fill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裝滿杯子)這種容器格構式,但卻不容許fill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裝滿進杯子裡)這種內容格構式,我們就能發現,它們無一例外地屬於一個由幾何體、物理現象以及人類意志共同界定的動詞微類。下面是我給各位詞語愛好者們提供的一個動詞微類清單,目的是讓大家對這些動詞微類有個大致的印象。

致使表層覆蓋表面。液體層:deluge(氾濫)、douse(浸泡)、flood(淹沒)、inunda(淹沒);固體層:bandage(包紮)、blanket(用毯覆蓋)、coat(覆蓋)、cover(包括)、encrust(結殼)、face(抹蓋)、inlay(嵌入)、pad(填補)、pave(鋪設)、plate(電鍍)、shroud(覆蓋)、smother(窒息)、tile(鋪以瓦片)。

在某物上添加某物,令其審美上感覺更好或更差。adorn(修飾)、burden(負擔)、clutter(凌亂)、deck(裝甲板)、dirty(弄髒)、embellish(潤色)、emblazon(頌揚)、endow(賦予)、enrich(充實)、festoon(以花彩裝飾)、garnish(裝飾)、imbue(滲透)、infect(感染)、litter(亂丟)、ornament(裝飾)、pollute(污染)、replenish(補充)、season(調味)、soil(侮辱)、stain(玷污)、taint(腐蝕)、trim(修剪)。

使一團不成形的東西和固體或表層同延。液體:drench(濕透)、impregnate(灌輸)、infuse(泡)、saturate(飽和)、soak(浸泡)、stain(玷污)、suffuse(瀰漫);固體:interlace(交織)、interlard(混雜)、interleave(交錯)、intersperse(點綴)、interweave(織進)、lard(潤色)、ripple(泛漣漪)、vein(成脈絡)。

添加一個阻礙某物運動的物體。液體:block(阻止)、choke(窒息)、clog(阻塞)、dam(築壩)、plug(塞住)、stop up(堵塞);固體:bind(綁)、chain(束縛)、entangle(糾纏)、lash(扎捆)、lasso(套索)、rope(捆綁)。把一組物體分佈在一個表面上。blot(塗污)、bombard(轟炸)、dapple(使有斑紋)、riddle(粗篩)、speckle(點綴)、splotch(使有斑點)、spot(滿是斑點)、stud(散佈)。

這到底是怎麼了?難道過度的如廁訓練把英語民族摧殘成了一個吹毛求疵的民族了嗎?什麼樣的文明僅僅為了決定一個動詞的使用方式竟如此斤斤計較一個物體被弄髒、攪動、潑濺、噴出、塞滿或者塗鴉的方式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實際上與性心理發展階段並無關係,它與人們識解物理事件的心理狀態有關。

讓我們回想一下,位置格構式的使用取決於它們被看作是哪類屬性的動詞:一個事物運動的方式、一個表面受影響的方式,或者二者兼顧。這些動詞微類告訴我們,幾何學和物理學的某個方面在英語使用者頭腦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它們決定著人們對事件的識解方式。

就brush那組動詞微類來說,施事者將力同時作用於物質和表面,所以這些動詞很自然地被識解為對雙方實體都施加了影響,這解釋了它們為什麼適合兩種替換構式。Stuff那組動詞體現了一種共同的感受力,其中內容與容器相互擠壓,因此這一組動詞也能同時出現在兩種構式中。而pour那組,由於地心引力隔在了施事者與被弄濕的表面體之間,所以施事者不大可能被識解為對容器直接施加力,因此這些動詞只能出現在內容格構式中。Attach那組動詞也意味著一種媒介(膠水、釘子等)的存在,它將施事者的行為與它對表面體的影響區分開來,不出所料,這類動詞也不適用於容器格構式。

另一類動詞則正好相反。它們被用於準確地描述一個東西的表面或一個容器被它物所粘時發生變化的方式:變得更好或更差(adorn、pollute)、不能容忍運動(block、bind)、被滲透(drench、interlace)、被淹沒(cover、inundate)。由於這些動詞只關心表面體的變化方式,而不關心浸劑和沉積物抵達該表面的方式,因此它們只勝任容器格構式。你可以說drench the shirt with wine(葡萄酒浸透了襯衫),但卻不能說drench wine into the shirt(把葡萄酒浸入襯衫)。

為了搞清楚動詞參與位置格替換構式這個複雜的問題,我們已經對人類心智在識解一起事件時的獨特表現的內因進行了深入探討。正是在這一深度上,我們發現了人類心智用於組織世俗經驗的一個全新的概念層:關於物質、空間、時間和力的概念。這些概念激勵我們的心智將那些表面上聽起來、聞起來、摸起來似乎毫不相干,但對心智來說卻相當重要的事件聯繫了起來。不僅如此,它們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俯拾皆是,一些哲學家甚至把它們看作人類用於組織心智生活的“腳手架”。在第3章中,我將為你們展示這些概念是如何在我們的科學、幻想、道德、法律甚至是幽默中大顯身手的。在設法搞清楚兒童語言習得過程中所出現的這個不起眼的現象的過程中,我們不僅意外地發現了這些了不起的認知範疇,而且還中了它的咒語。這個意外的發現堅定了我繼續從此類難題入手去探討人類心智的另外兩個主題的信心。

動詞與思想2:使其移動,還是使誰擁有它

也許你會覺得,上節中我們借助的框架翻轉理論僅僅為了解釋pour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倒入杯中)這麼個違背語法的小問題,竟然能扯出這麼多思想工具來。不過請注意,這些思想工具並不是位置格構式的專屬,它們還可以用來解釋英語中的其他構式問題。不僅如此,在對其他構式進行解釋的過程中,我們還將發現更多諸如此類的思想工具。

“與格”(dative)構式包含一對語法構式,其中一個與內容格構式相仿,而另一個則包含兩個“裸賓語”(naked objects)。

Give a muffin to a moose.

用鬆餅喂麋鹿。

Give a moose a muffin.

喂麋鹿鬆餅。

第一種構式被稱為“介詞與格”(prepositional dative),因為它包含一個介詞to;第二種構式被稱為“雙賓語與格”(ditransitive or double-object dative),因為動詞後面跟著兩個賓語,而不是一個。傳統語法將這兩個短語分別稱為間接賓語和直接賓語;當代語言學家則通常將它們簡單地稱為第一賓語和第二賓語。

我們在位置格構式中看到的那4個不可學性悖論的要素,在與格構式中也全都存在。第一,這對構式含義相近。第二,這個替換構式所涉及的動詞並不在少數。

Lafleur slid the puck to the goalie.

拉弗勒把冰球傳給了守門員。

Lafleur slid the goalie the puck.

拉弗勒傳給守門員一個冰球。

Danielle brought the cat to her mother.

丹尼爾把貓帶給媽媽。

Danielle brought her mother the cat.

丹尼爾帶給媽媽一隻貓。

Adam told the story to the baby.

亞當講故事給嬰兒聽。

Adam told the baby a story.

亞當給嬰兒講故事。

對於一個聰明的孩子來說,這種構式習得起來相對容易一些,其中的句型也比較容易歸納出來:如果一個動詞能夠出現在介詞與格構式中,那麼它也同樣可以出現在雙賓語與格構式中,反之亦然。

第三,兒童確實是通過習得掌握這種句型的。在兒童的日常用語中,你可以發現許多這種雙賓語的話語。這些話不可能是孩子們從父母那裡聽來後記下來的。

Mommy,fix me my tiger.

媽媽,給修修我的老虎。

Button me the rest.

繫上我剩下的扣子。

How come you’re putting me that kind of juice?

你怎麼給我倒那種果汁呢?

Mummy, open Hadwen the door.

媽媽,給哈文開門。

我和格魯彭所做的那個wug測試表明,那些受訓學會說norp the pig to the giraffe(用敞篷車把豬送到那只長頸鹿那兒)的受試兒童會對這個結構進行歸納推理,並能說出norp him the horse(用敞篷車把他送到那匹馬那兒)。成人也一樣在歸納推理與格構式。在20世紀80年代,當to fax(發傳真)進入日常會話時,沒過多久,人們就開始說Can you fax me the menu(能傳真給我那個菜單嗎?)人們這種開放精神還表現在他們將e-mail動詞化地使用在與格I’ll e-mail him the directions(我會用電子郵件把說明書發給他)上。

第四,悖論就出在這裡——歸納在兩種與格構式中都遭遇了反例。下面是一些只能用於介詞與格的動詞。

Goldie drove her minibus to the lake.

戈爾迪開麵包車去湖邊。

*Goldie drove the lake her minibus.

Arnie lifted the box to him.

阿尼給他舉起箱子。

*Arnie lifted him the box.

Zach muttered the news to him.

扎克低聲地給他講那個新聞。

*Zach muttered him the news.

而下面是一些只能用於雙賓語與格的動詞。

The IRS fined me a thousand dollars.

美國國稅局罰了我1000美元。

*The IRS fined a thousand dollars to me.

Friends, Romans, countrymen:Lend me your ears!

朋友們、羅馬兄弟們、同胞們:借給我你們的耳朵!

*Friends, Romans, countrymen:Lend your ears to me!

第五,兩種與格構式都能參與的動詞和只能參與一種的動詞所傳達的意思似乎是同一種類型的。Slide the puck(滑冰球)和lift the box(舉起箱子)是移動東西的方法;tell a story(講故事)和mutter the news(咕噥新聞)是傳播事情的方式。這裡,這個悖論還是兒童到底是怎麼做到既能歸納又能巧妙地知道什麼時候該避開那些例外的,即使那些例外看上去似乎非常武斷。

當我們面對位置格這個悖論的時候,我們的解決辦法是將那個替換構式想像成一個在“致使運動”和“致使變化”間轉換的格式塔。與格構式也不例外,它所涉及的也是一個格式塔轉換的問題,只不過這個轉換是在“致使運動”和“致使擁有”間進行的。Give a muffin to a moose(用鬆餅喂麋鹿)的意思是“致使一個鬆餅移動到一隻麋鹿嘴裡”,而give a moose a muffin(喂麋鹿鬆餅)的意思是“致使麋鹿擁有了鬆餅”。

這似乎又是一次無謂的糾纏,因為通常情況下,致使運動的後果就是致使擁有。有了一個可運動的東西,你就得致使它移動到某人那裡,以便那個人能夠獲得它。當然,即使你擁有的那個東西不能運動,或者連形狀都沒有,它也可以被想像成隱喻意義上的運動。在這個隱喻中,“所有物”是“東西”、“擁有者”是“位置”、“給予”是“運動”。這樣我們就可以說The condo went to Mar(公寓歸了馬弗),或者Marv kept the condo(馬弗保管公寓),即使公寓不可能從空間上移動到任何地方去。

儘管如此,這兩種識解在認知上是有差別的,因為並不是所有致使運動的行為都能致使擁有。請考慮一下下面這些同音異義詞。

Annette sent a package to the boarder.

安妮特把包裹寄給寄宿生。

Annette sent a package to the border.

安妮特把包裹寄往邊境。

就第一個句子來說,你可以使用與格規則說Annette sent the boarder a package(安妮特給寄宿生寄包裹)。但如果第二個句子使用與格規則Annette sent the border a package(安妮特給邊境一個包裹),這句話就毫無意義了,因為邊境是個沒有生命的實體,所以它不可能認領一個包裹或其他什麼東西。所屬物的概念通常只適用於有生命的實體。這就是為什麼一些動詞拒絕進入雙賓語構式的直接原因。舉例來說,*Goldie drove the lake her minibus(戈爾迪驅車來到湖邊)這個句子意味著那個湖現在擁有了麵包車,但這是講不通的。

不僅某種“致使運動”與“致使擁有”不兼容,而且有些“致使擁有”與“致使運動”也同樣是不兼容的。當我們說Cherie gave Jim a headache(切麗令吉姆頭疼),我們的意思是說,切麗致使吉姆擁有頭疼,我們可以假定切麗是個令人討厭的女人,因此,她滑稽可笑的行為使吉姆感到頭疼,但沒人會認為,頭疼長了兩條小腿從切麗的腦袋跑到了吉姆的腦袋裡。毫無疑問,Cherie gave a headache to Jim(切麗把頭疼給了吉姆)聽起來會非常不自然,儘管並不是不可以這麼說。

即使兩個與格構式聽起來一樣自然,但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它們之間的意思差別。在談論一壘手時,如果說Pedro threw him the ball, 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羅把壘球拋給了他,但一隻鳥擋住了球的去路),人們就會覺得有點兒怪異。但是如果這麼說,Pedro threw the ball to him, 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羅把壘球拋向他,但被一隻鳥擋住了去路)就沒有問題了。這是因為,對於許多動詞來說,雙賓語構式意味著受事者實際擁有那個所屬物,而不只是該物體朝著它的位置被送出。出於類似的原因,Senor Jones taught Spanish to the students(瓊斯先生給那些學生們講西班牙語)就等於說瓊斯徒勞地教一些一個單詞都不記的笨蛋。但如果說Senor Jones taught the students Spanish(瓊斯先生教學生們西班牙語)則意味著學生們現在已經瞭解一些西班牙語了——他們隱喻性地擁有了它。

說到隱喻,許多表示交流的動詞都適用於與格構式,比如,Ask me no questions(別問我問題)、I’ll tell you no lies(我不跟你說謊)、Sing me no song, read me no rhyme(不要為我唱歌,不要為我詠詩)。這就好像我們把“思想”看成“東西”、“知道”看成“擁有”、“交流”看成“發送”、“語言”看成“包裹”。這種隱喻有時被稱為“導管隱喻”(conduit metaphor),我們可以從一些關於思想、言論和教學的表達式中看到它。舉例來說,我們“收集”(gather)想法並“付諸”(put into)言語,如果我們的措辭不是“言之無物”(empty)或“空洞”(hollow)的,我們就可以把這些思想“傳遞”(get across)給我們的聽眾,而我們的聽眾則可以對我們的話語進行“解碼”(unpack),並“領會”(extract)其中的“內涵”(content)。

這裡,我們又遭遇了位置格構式的另一個難題,而且在解決這個難題的過程中,我們又開啟了通往思想機制的另一扇窗戶。

致使運動和致使擁有間的格式塔轉換(即使能夠隱喻性地拓展概念)並不足以區分哪些動詞能夠進入與格構式,哪些則不能。看來,這個問題也同樣中了那個認知靈活性的詛咒:我們的心智有潛力把所有事件都識解成“擁有的改變”,但是我們需要對為什麼它對某些動詞如此青睞,而對另外一些卻置之不理的原因作出解釋。為什麼一個英語使用者可以throw someone a box(通過把盒子扔給他使他擁有它),但卻不能lift him the box(通過給他抬起盒子使他擁有它)?為什麼你能tell him the news(告訴他這個消息)卻不能mut ter him the news(嘀咕他這個消息)?

之所以出現這個困惑還是因為我們觀察問題的立足點離那些真正發揮作用的認知細節太遠了。一旦走近些,我們就能夠發現一些較細的含義點,而正是它們授權我們的心智只將某些類型(而不是其他類型)的“發送”和“交流”識解為“使擁有”。

給予類動詞可以完全符合邏輯地出現在兩種與格構式中:

feed(供給)、give(給予)、hand(交給)、lend(借給)、loan(貸款)、pay(支付)、sell(銷售)、serve(供應)、trade(交易)

表示迅速地把作用力分配給一個物體,將其沿著彈道發送給一個接受者的動詞,就像Lafleur slapped him the puck(拉弗勒猛擊他的冰球)中的slap那樣,也能同時出現在兩種與格構式中:

bash(猛擊)、bat(用球棒擊球)、bounce(彈跳)、bunt(頂撞)、chuck(輕拍)、flick(輕彈)、fling(猛動)、flip(輕擊)、heave(投擲)、hit(打擊)、hurl(猛擲)、kick(踢)、lob(拋高球)、pass(傳遞)、pitch(投)、punt(踢懸空球)、roll(滾動)、shoot(射擊)、shove(猛推)、slam(摔)、slap(掌擊)、slide(滑動)、sling(投擲)、throw(扔)、tip(翻倒)、toss(輾轉)

就像位置格替換構式那樣,這裡起決定作用的也是物理學。表示對一個物體持續施力以使其保持運動的動詞(而不是表示把物體猛彈出去的動詞)均不喜歡雙賓語構式(問卷調查證實這種差異)。這解釋了為什麼lifting him the crate(給他舉起箱子)聽起來有些彆扭的原因,這類表示持續施力行為的動詞還包括:

carry(搬運)、drag(拖拉)、haul(拖運)、hoist(吊起)、lift(舉起)、lower(降下)、lug(拉)、pull(拖)、push(推)、schlep(攜帶)、tote(手提)、tow(牽引)、tug(用來拉)

即刻發生事件(例如,投擲)與延遲發生事件(例如,拖拉)間的差別在語言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語言學家把這一普通含義領域,即狀態和事件在時間上的分佈方式稱為“體”(aspect),注意不要與另一個記時概念“時態”相混淆。在第4章探討時間概念的時候,你會看到“體”的差別在語言和推理的許多領域中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不只在我們當前所談論的與格構式中。

針對交流問題(前面提到的關於ask和mutter的問題),雙賓語構式所採取的是兩種不同的識解態度。它很樂於接納那些明確指定信息種類或目的的動詞,例如,ask(只適用於一個問題所涉及的信息)、read(只適用於寫出來的東西):

ask(詢問)、cite(引用)、pose(提出討論)、preach(說教)、quote(引述)、read(讀)、show(說明)、teach(教)、tell(告訴)、write(寫)

但那些限定說話方式的動詞卻遭到雙賓語構式的百般阻撓,這類動詞包括:

babble(喋喋不休)、bark(厲聲道)、bawl(大聲宣佈)、bellow(吼叫)、bleat(咩咩)、boom(發隆隆聲)、bray(叫)、burble(發咕咕聲)、cackle(咯咯叫)、call(呼叫)、carol(歌頌)、chant(唱)、chatter(嘮叨)、chirp(尖聲地說)、cluck(咯咯叫)、coo(唔唔地叫)、croak(用嘶啞的聲音說)、croon(低吟)、crow(啼叫)、cry(叫喊)、drawl(慢吞吞地說)、drone(低沉地說)、gabble(七嘴八舌地說)、gibber(胡扯)、groan(呻吟)、growl(咆哮)、grumble(嘟囔)、grunt(咕囔著說)、hiss(發出噓聲)、holler(大喊大叫)、hoot(大聲叫囂)、howl(狂喊著說)、jabber(快而含糊地說)、lilt(用歡快的節奏唱)、lisp(口齒不清地說)、moan(呻吟著說)、mumble(含糊地說)、murmur(私下抱怨)、mutter(咕噥)、purr(滿意地說)、rage(發怒)、rasp(粗聲粗氣地說)、roar(吼叫)、rumble(低沉地說)、scream(尖叫)、screech(尖著聲音講)、shout(喊叫)、shriek(尖聲發出)、squeal(高密)、stammer(結巴著說)、stutter(口吃)、thunder(大聲喊出)、trill(用顫聲說)、trumpet(發出喇叭般的聲音)、tsk(嘖嘖)、twitter(吱吱叫)、wail(哀號著說)、warble(用柔和的聲音唱出),wheeze(喘息著說),whimper(嗚咽),whine(哀訴)、whisper(耳語)、whistle(吹口哨)、whoop(高聲說)、yammer(大聲抱怨說)、yap(瞎講)、yell(大叫)、yelp(叫喊)、yodel(用真假嗓子互換著唱)

這就好比人們對發音方式的專注打破了“交流即發送”的咒語,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的心智只好借用物理術語將這些行為識解為“製造噪聲”。

與格構式為我們展現的最後一個含義世界是“幫助”(helping)或者“傷害”(hurting)的概念世界。世界上的許多語言中都有一個用於標識“一個受益於一種行為的人”的專門標記,語言學家把這個標記叫作“受益格”(benefactive)。英語中,受益格通常由介詞for引導,例如,Gentlemen still open doors for women(先生一直為女士開門),或者She bought a house for her fiancé(她為未婚夫買了一所房子)。一些受益格還能用於與格的交替構式中:你既可以說buy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為你未婚夫買房子)也可以說buy your fiancé a house,或者build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build your fiancé a house(為你未婚夫建房子)。但只有受益格還不夠:Gentlemen open women doors(紳士為女士開門),或者He fixed me my car(他修好了我的車)這類說法就會讓人感到不舒服。歸根結底,這個問題的罪魁禍首還是雙賓語構式的含義問題,即“致使擁有”問題。在這兩個聽起來怪怪的句子裡,不是因為門被紳士打開了,那個婦女就過來佔有了這個門,也不是因為汽車被修理了,那個客戶才擁有了汽車的主權(汽車原本就是他的)。

通常情況下,一個受益格只有在受益者真正受益(收到某種東西)的情況下才能進入雙賓語構式,即使這樣的情況,也只有部分類型的動詞才能進入。其中一類是表示“為了使某人擁有某物而做某事”的動詞,例如,Oh Lord, won't you buy me a Mercedes-Benz(哦,天啊,你不能給我買一輛奔馳啊)。這類動詞還包括earn(賺得)、find(發現)、get(獲得)、grab(攫取)、or der(訂購)、steal(偷竊)和win(贏得)。另一類動詞表示“出於給予他人的目的而創造某事”,例如,Bake me a cake as fast as you can(盡快給我烤一塊蛋糕)。這類詞還包括:build(建造)、cook(烹飪)、knit(編織)、make(製造)和sew(縫合)。

那麼與受益格對立的是什麼呢?當然是受害格(malefactive)了——一個因為某種行為的影響而處於逆境的倒霉蛋。英語有時用介詞on來引導受害格,例如,They played a trick on us(他們對我們耍陰謀)和My horse died on me(我的馬棄我而去)。英語中也有一類能進入雙賓語構式的受害格動詞,這個動詞微類所表達的意思是“致使或意欲使某人不能擁有某物”。

They fined her twenty-five cents.

他們罰了她25美分。

That remark just cost you your job.

那個言論讓你搭上了工作。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 as we forgive those who trespass against us.

原諒我們自己所犯的錯,就像我們原諒了別人對我們所犯的錯那樣。

You bet your life!

你竟然用生命打賭!

They took all the trees and put them in a tree museum, and charged all the people a dollar and a half just to see’em.

他們砍掉所有的樹,放在樹木展覽館裡,然後向每個人收取1.5美元的觀賞費。

此外,這類動詞還包括begrudge(嫉妒)、deny(否認)、envy(妒忌)、spare(饒恕)和save(挽救)。由於這些動詞不含有“致使運動”的意思,因此,毫不奇怪,它們中的大多數都適合介詞與格構式——你既不能說They fined twenty-five cents from her(他們從她那兒罰了25美分),也不能說on her(在她身上)或of her(從她那裡)。

然而,雙賓語構式並非不假思索地將所有純粹的受益格和受害格都禁足於門外。在有些情況下,即使某人得到了幫助,或是受到了傷害,但他並沒有什麼改變,這時雙賓語構式就又派上了用場。這種情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give和do所構成的習語。

Hymie, give me a hand!

海米,幫我個忙!

Give me a kiss, just one sweet kiss.

給我一個吻,就一個香吻。

Can you do me a favor?

你能幫我個忙嗎?

Someone should give him a good swift kick.

真該有人猛踢他一腳。

另一類例子涉及的是一些象徵性的奉獻行為。

If you want my hand in marriage,first you’ll have to kill me a dragon.

想讓我跟你結婚,你得先為我宰一條龍。

Cry me a river!

為我淚流成河吧!

God said to Abraham,"Kill me a son."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為我殺了你的一個兒子吧。”

非標準美語中還有另一類常見的“自助式構式”(help-yourself construction)。

Why don't you take yourself a cab and go jump in the lake?

你為什麼不打個車趕緊滾開?

Five more minutes, he’d have chewed himself a hole through the fence.

5分多鐘過後,他終於繞過了我的卡車。

Have yourself a merry little Christmas.

你自己好好過個快樂的聖誕。

I stepped outside to smoke myself a J.

我走到外面去抽煙,讓自己振作起來。

Mercy sakes alive, looks like we got us a convoy.

看在上帝的份上,看起來我們給自己弄了個大車隊。

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那個造新詞的祈使反駁,一種流行於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習語,意為“別以為你對我大包大攬或指手畫腳的就是在幫我”。

What is this?

“Proud”—and“I thank you”—and“I thank you not”—And yet“not proud”?

Mistress minion you, Thank me no thankings, nor proud me no prouds.

—Shakespeare, Romeo and Juliet, act III, scene 5

這算什麼?

是“自豪”——“感謝”——“不謝”——還是“慚愧”呢?

親愛的夫人,謝我卻沒有一點謝意,為我自豪卻沒有絲毫的自豪感。

——莎士比亞,《羅密歐與朱麗葉》第三幕,第5場

“I heartily wish I could, but—”

“Nay, but me no buts—I have set my heart upon it.”

—Sir Walter Scott, The Antiquary

“我由衷地希望我能,但是——”

“不,但對我來說沒有但是——我意已決。”

——沃爾特·斯科特爵士,《古董商人》

Advance and take thy prize, the diamond;but he answered, Diamond me no

diamonds!For God's love, a little air!Prize me no prizes, for my prize is death!—Tennyson, Lancelot and Elaine

快去啊,去領取你的獎賞,那塊鑽石;但他卻回答說,給我鑽石卻不是鑽石,看在上帝的份上,冷靜點吧!獎賞我卻不是獎賞,因為我的獎賞只有戰死沙場!

——坦尼森,《藍斯洛和愛萊霓》

儘管這些說法聽起來有點兒裝腔作勢,但這類習語在報紙和互聯網上始終可見。下面是我搜集的一些例子:UT me no UTs(出自一篇短文的標題,抗議用兩個字母的縮寫形式代替地區郵政地址,比如,把Utah縮寫成UT)、Comment me no comments(評價我卻沒有評語)、Blog me no blogs(讓我看博客卻不是博客),甚至Jeff Malone me no Jeff Malones,這來源於一個籃球記者反對馬龍是全明星材料的說法的報道。

為什麼英語這種語言——事實上是很多語言,對“給予”和“收益”、“否認”和“傷害”使用相同的構式呢?這個問題可以由另一種語法隱喻來解釋——“殷實就是擁有財產”“幫助就是給予”。佔有者和受益者在雙賓語構式中的模糊性所揭示的只是這類隱喻關於“幫助-即是-給予”那部分,事實上,它還有另外一個更加基礎的部分,即“殷實-即是-擁有”,這部分隱喻在動詞have所構成的習語中非常常見。舉例來說,我們談論having good fortune(有好運氣)、having it made(有成功把握)、having a good time(玩得高興)、having a hall(有一個大廳)、having it all(擁有一切)、having your teeth fixed(修牙)、having something for dinner(晚餐吃東西)、having someone for dinner(有人來吃晚飯)、having someone(擁有某人——在性方面)以及having someone where you want him(隨叫隨到)。與格構式向我們再次展示了人類大腦以落地有聲的具體方式表徵抽像概念的這一事實(至少在大腦與語言接口處是這樣的):殷實被表徵為擁有財產;瞭解某事被表徵為掌握了它;擁有某種東西被表徵為讓它靠近你。

動詞與思想3:及物動詞,還是不及物動詞

在對第3種構式進行剖析的過程中,我們將發現另一個重要的基本概念組件。正如你所瞭解的那樣,英語中的許多動詞都能以不及物和及物的雙重身份出現在句法構式中,儘管它們要與主語的不同角色互相配合。

The egg boiled.

雞蛋煮熟了。

Bobbie boiled the egg.

博比煮了雞蛋。

The ball bounced.

球彈起來了。

Tiny bounced the ball.

泰尼拍球。

The soldiers marched across the field.

士兵穿過戰場。

Washington marched the soldiers across the field.

華盛頓率領士兵穿過戰場。

這種形式叫作“使役替換構式”(causative alternation),因為在及物形式中,主語致使賓語去做它原本在不及物構式中所做的事情,例如boil(煮沸)、bounce(彈跳)、march(行軍)等。不僅如此,這種構式似乎與前面那兩種構式一樣不可學。

同樣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句法模式。至少200個英語動詞活躍於使役和不及物形式之間,其中包括bend(彎曲)、drop(下降)、dry(變干)、float(浮動)、melt(融化)和rip(裂開)等。

同樣是歸納的依據。下面是一些兒童的語法錯誤,這些錯誤表明兒童不僅能夠習得使役構式,而且能將其應用於新動詞。

Go me to the bathroom before you go to bed.

上床睡覺之前帶我去廁所。

And the doggie had a head.And somebody fell it off.

這個小狗本來有頭,被人給弄掉了。

Be a hand up your nose.

把一隻手舉到鼻子。

Don't giggle me!

別把我弄得咯咯笑!

He's going to die you, David.The tiger will come and eat David and then he will be died and I won't have a little brother anymore.

他要咬死你,大衛,那隻老虎要過來吃大衛,然後他就死了,我就再也沒有小弟弟了。

我們在wug測試中還能觀察到孩子們是如何進行歸納的。我和格魯彭首先告訴受試兒童pilk的意思是“做倒立”,孩子們學會了之後,當他們看到一個玩具熊把一隻小豬倒立起來時,他們就會說bear pilked him(小熊倒立他)。成人也同樣進行歸納:蘋果電腦操作系統告訴其用戶Allow power button to sleep the computer(允許電源開關讓電腦休眠),意思是允許電源開關進入“睡眠”模式;hover the mouse over the box(令鼠標懸停在框處),意思是令光標懸停。

同樣有例外。一些不及物動詞抵制因果施事者進入句型。

The baby is crying.

嬰兒在哭。

*The thunder is crying the baby.

*雷聲哭嬰兒。

The frogs perished.

青蛙死了。

*Olga perished the frogs.

*奧爾加弄死了青蛙。

My son came home early.

我兒子回家得早。

*I came my son home early.

*我回我兒子家早。

還有一些及物動詞抵制把因果施事者排除。

We’ve created a monster!

我們創造了一個怪獸!

*A monster has created!

*一個怪獸創造了!

She thumped the log.

她猛擊那塊木頭。

*The log thumped.

*木頭猛擊。

He wrecked the car.

他毀壞了汽車。

*The car wrecked.

*汽車毀壞了。

同樣具有明顯的任意性。僅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點:你可以說march sol diers home(讓士兵行軍回家),但不能come them home(來他們家)。而當你煮龍蝦時,你可以說the lobster boiled(龍蝦煮熟了),但當你做煎蛋時,你卻不能說the omelet made(炒蛋做了)。

同樣框架翻轉。使役構式背後的格式塔轉換沒有位置格構式和與格構式那麼神秘,因為使役的兩個構式顯然不是相同的含義。The cookie crumbled(曲奇碎了),意味著發生了某事;She crumbled the cookie(她弄碎了曲奇),意味著某人致使某事發生。然而,使役構式中的概念轉換遠不只把一個因果施事者拼接到一部心智影片的片頭那麼簡單。當你分別使用make或cause時,比如,She made the cookie crumble(她把曲奇弄碎了)或She caused the cookie to crumble(曲奇是她弄碎的),情況就是那樣的。這麼說吧,為了讓一個使役構式得以應用,你要麼得赤手空拳地製造一起因果關係事件,要麼就讓它像一隻檯球辟辟啪啪地撞在另一隻球上那麼直截了當地發生。你完全可以說She made the cookie crumble by leaving it outside in the cold(因為她把曲奇落在天寒地凍的屋外了,所以曲奇都碎了),但是如果你說She crumbled the cookie by leaving it outside in the cold(她把曲奇落在天寒地凍的屋外,她把曲奇弄碎了)就不太合適了。同樣,你可以說Darren caused the window to break by startling the carpenter, who was installing it(因為達倫嚇到了正在安裝玻璃的木匠,所以玻璃打碎了),但在這種場景下,如果說Darren broke the window(達倫打碎了玻璃)就有悖常理了。你可以說Fred caused the glass to melt on Sunday by heating it on Saturday(因為弗雷德週六對這塊玻璃進行加熱,所以週日它就熔解了),但Fred melted the glass on Sunday by heating it on Saturday(弗雷德週六對這塊玻璃進行加熱,週日他把玻璃熔解了)聽起來就有些怪異了。

使役構式傾向於事件的結果與施事者所希望的結果的一致性。假如我們那個弄碎曲奇的女士希望曲奇碎掉,但由於她的關節病太重,她沒辦法靠自己的力量弄碎它們,她知道如果把曲奇冷藏幾分鐘它們自己就能粉碎,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能把她的行為描寫成crumbling the cookies(把曲奇弄碎)了。如果事件的結果並不是一個行為的最終目標,使役構式則不能使用。儘管to butter的意思是“致使黃油塗到……上面去”,但當國王首先把黃油塗在高貴的黃油刀上,然後再把刀上的黃油塗在皇室的麵包片上時,我們卻不說The King buttered his knife(國王把黃油塗到餐刀上),這是因為把黃油塗在刀上並不是最終目標,而是達到這一目標的手段。

就其自身而言,這種直接效應會削弱我們談論因果關係的能力。直接因果關係是一種幻覺上的東西,在倍數足夠大的萬能顯微鏡下面,它會從視線中消失。當我要削一個蘋果時,我得首先作出決定,然後將這一神經衝動傳輸到我的胳膊和手上,進而使肌肉收縮,以此來支配手指運動。然後,手再支配刀,刀再接觸蘋果表面,使蘋果表皮破裂。儘管這一系列行為有些迂迴,但我們對整個這個事件鏈有著清晰的感知,比起讓一個僕人來削蘋果,這個過程要直接得多。在描述一個事件時,我們必須首先選擇一個粒度,即一個內部子事件被忽略不計的事件單位。對於一起由人發起的物理事件來說,由於肌肉收縮以及每一起先於後果的物理事件都處於該粒度的內部,因此你可以用拳頭或者一腳踢出球“打碎玻璃”。但當這個因果鏈涉及另外一個人類施事者時,比如一個不小心的玻璃安裝工,這個鏈接就超出了那個粒度,因此那個主要的行為就不再被看成是使役動詞所要求的直接方式後果了。

心理學家菲利普·沃爾夫通過一系列實驗證實,當人們使用使役動詞時,他們會把由直接後果引起的、有預謀的以及沒有介入其他施事者的事件挑選出來。例如人們判定:一個女人,只有在調整變光器開關時,而不是在打開烤麵包機時,她才能dimmed the lights(把燈調暗);一個男人,只有在搖動旗竿時,而不是在風天舉旗時,他才能waved the flag(揮舞旗子);一個男孩,只有在戳氣球時,而不是讓氣球碰到天棚上的熱燈泡時,他才能popped a balloon(弄爆氣球)。

心智世界觀的粒度是可以調整的。從高處俯瞰,儘管福特的生產行為與一輛從裝配線上下來的T型發動機小汽車之間的因果鏈上存在著許多介入鏈接,但我們仍然可以說“亨利·福特製造汽車”或“布什入侵伊拉克”。貝爾托·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的《來自一個讀史書的勞動者的問題》(Questions from a Worker Who Reads)的靈感正是來自於概念語義的這一特性。

Who built Thebes of the seven gates?

是誰建造了7座城門的底比斯?

In the books you will find the names of kings.

在這本書裡你將看到那些國王們的名字。

Did the kings haul up the lumps of rock?……

是那些國王把岩石瓦塊搬上去的嗎?

The young Alexander conquered India.

年輕的亞歷山大征服了印度。

Was he alone?

就他一個人嗎?

Caesar beat the Gauls.

愷撒打敗了高盧人。

Did he not have even a cook with him?

他該不會連個燒飯的都沒帶吧?

不難看出,在上面的例子中,還是那個直接效應在起作用,不同的是,這裡,它是在一個新的粒度中發揮著自己的作用。當我們透過那個只能觀察到位高權重的領導人行為的歷史廣角鏡頭聚焦事件的時候,使役動詞會將那個與後果直接相連的因果鏈切斷。因此,我們不會說“新保守派的知識分子們入侵伊拉克”,儘管是在他們的影響下布什才作出的決定;我們也不會說“本·拉登入侵了伊拉克”,儘管如果沒有“9·11”事件的借口,布什也不會理直氣壯地吹響進攻的號角。當然,我們也不會說“不明蝴蝶選票真相的佛羅里達選民們入侵了伊拉克”。

說話者預期他的聽眾能夠分享他頭腦中的那個粒度,但如果他們不能,那麼交流就失敗了。舉例來說,笛鸻是一種可愛的小水鳥,它們繫著個小領結,整天在科德角海灘上飛來飛去,彷彿一群裝著發條的小玩偶。笛鸻屬於瀕危物種(儘管它們似乎無處不在),為此,當地政府對它們的築巢地採取了保護措施。儘管我對上述情況有所瞭解,但當我第一次看到《普羅溫斯敦旗幟》(Provincetown Banner)上的那個標題PLOVERS CLOSE PARKING LOT(笛鸻關閉停車場)時,我半天沒回過神來。當時我的腦海中一直閃現著這樣一幅畫,一群一字排開的小水鳥飛過停車場的入口,致使交通癱瘓。我當時心想,這應該是我所見過的最愚蠢的事情了,但當我在下一頁看到了另一條新聞DOG FECES CLOSES BEACHES(狗糞關閉了海濱)時,才恍然大悟。

使役構式符合自由意志論。大多數表示人類行為的動詞都不能參與使役構式,即使那些行為在某種意義上是受先前事件驅使的。你不能說,比爾憑著他對特拉沃爾塔的印象“弄笑了”(laughed)黛比;你也不能說,由於朱迪和強尼一起離開了聚會隨後又帶著他的戒指回來了,所以朱迪“弄哭了”(cried)萊斯利;你同樣不能說,由於那個樂隊指揮給唐·科萊昂提供了一個無法拒絕的機會,所以他和他“簽了”(signed)那個合同。這與這些行動本身被看成是自願的(例如,簽署合同)還是非自願的(例如,笑和哭)無關。由於人類行為被概念化為施事者內心所擁有的某種隱藏原因,因此,局外人是無法直接致使其發生的。

“人類行為源於內部品質或衝動”這個隱喻是通過物理事件動詞表現出來的。有兩種物理事件動詞可以隨時參與到使役構式替換中。一類是表示運動或體態方式的動詞,即搖滾樂式的動詞,這類動詞包括:

bounce(反彈)、dangle(搖擺)、drift(漂移)、drop(下降)、float(浮)、fly(飛)、glide(滑移)、hang(垂下)、lean(傾斜)、move(移動)、perch(棲息)、rest(休息)、revolve(旋轉)、rock(搖滾)、roll(滾動)、rotate(旋轉)、sit(坐)、skid(打滑)、slide(滑)、spin(自旋)、stand(站立)、swing(搖擺)、turn(翻轉)、twist(扭曲)、whirl(旋轉)、wind(纏繞)

另一類是表示狀態變化的動詞,例如,彎曲與折斷、生長與收縮,或者硬化與軟化等,這類動詞還包括:

age(變老)、bend(彎曲)、blur(模糊)、break(斷裂)、burn(燒燬)、char(燒焦)、chill(冷藏)、chip(削)、collapse(崩潰)、condense(濃縮)、contract(收縮)、corrode(腐蝕)、crack(裂紋)、crash(崩潰)、crease(弄皺)、crinkle(起皺)、crumble(粉碎)、crush(壓碎)、decrease(減少)、deflate(縮小)、defrost(解凍)、degrade(降低)、diminish(減少)、dissolve(溶解)、distend(膨脹)、pide(分裂)、double(加倍)、drain(耗盡)、enlarge(放大)、expand(擴大)、explode(爆炸)、fade(褪色)、fill(填滿)、flood(淹沒)、fold(褶皺)、fracture(斷裂)、fray(磨損)、freeze(凍結)、fuse(融合)、grow(成長)、halt(停止)、heal(治癒)、heat(加熱)、ignite(點燃)、improve(提高)、increase(增加)、inflate(膨脹)、light(點亮)、melt(融化)、multiply(繁殖)、pop(流行)、reproduce(再生)、rip(撕裂)、rumple(弄得亂七八糟)、rupture(破裂)、scorch(燒焦)、shatter(粉碎)、shrink(萎縮)、shrivel(萎縮)、singe(燒焦)、sink(下沉)、smash(粉碎)、snap(拉斷)、soak(吸入)、splay(張開)、splinter(分裂)、split(劈開)、sprout(發芽)、steep(充滿)、stretch(拉伸)、tear(撕掉)、thaw(溶解)、tilt(翹起)、topple(倒塌)、warp(扭曲)、wrinkle(起皺)

但這類動詞中大多數描寫一個物體發射出某種東西的詞卻抵制使役構式,例如,光束、聲音或某種物質。因此,在使役句中,你不能說glow a light(洋溢一道光)、whine a saw(牢騷一句格言)、bubble a sauce(冒泡一種醬),或者其他意為發射的動詞。

blaze(發光)、flame(泛紅)、flare(閃耀)、glare(眩光)、gleam(閃爍)、glisten(閃亮)、glitter(閃光)、glow(發熱)、shimmer(閃爍)、shine(閃耀)、sparkle(閃耀)、twinkle(閃爍)

blare(發出嘟嘟聲)、boom(發隆隆聲)、buzz(發嗡嗡聲)、chatter(喋喋不休)、chime(發出和諧聲)、creak(發咯吱咯吱響)、fizz(發嘶嘶聲)、gurgle(咯咯聲)、hiss(發出噓聲)、howl(狂喊著說)、hum(哼出)、peal(大聲發出)、purr(發咕嚕聲)、splutter(氣急敗壞地說)、squawk(訴苦)、swoosh(嗖地發射)、thrum(彈)、vroom(發嗚嗚聲)、whine(哀訴)、whump(擬聲)、zing(發尖嘯聲)

drip(發出)、emanate(散發)、erupt(爆發)、foam(起泡沫)、gush(噴出)、leak(漏出)、ooze(滲出)、puff(噴出)、radiate(輻射)、shed(流出)、spout(噴射)、sweat(流出)

這就好像在說,這類爆發與人類的行為是一樣的,它們均源自於內在動力,因此,它們絕不承認其他任何作用於其粒度上的直接原因。

此外,抵制使役構式的動詞還包括意為“不復存在”的動詞。你不能說To die a mockingbird(去死一隻知更鳥)、Decease Bill(死亡比爾)或者Mr.Gorbachev, fall down this wall(戈爾巴喬夫先生,倒塌這堵牆),這類動詞還有:

decease(死亡)、depar(離開)、die(死亡)、disappear(消失)、disintegrate(瓦解)、expire(期滿)、fall apar(崩潰)、lapse(流逝)、pass away(逝去)、pass on(去世)、perish(滅亡)、succumb(死)、vanish(消失)

這並不等於說那個直接導致某物滅絕的概念是不可言喻的。實際上,英語中存在著大量的屠殺和毀滅這樣令人毛骨悚然的詞語。

assassinate(暗殺)、butcher(屠殺)、crucify(釘死)、dispatch(處死)、electrocute(使觸電身亡)、eliminate(幹掉)、execute(判處死刑)、garrote(絞喉)、hang(吊死)、immolate(獻祭)、kill(殺死)、liquidate(消滅)、massacre(大屠殺)、murder(謀殺)、poison(毒死)、shoot(射殺)、slaughter(屠殺)、slay(殘殺)

abolish(廢除)、annihilate(湮滅)、ban(禁令)、blitz(閃擊)、crush(粉碎)、decimate(大批殺害)、demolish(破壞)、destroy(毀滅)、devastate(消滅)、exterminate(破除)、extirpate(滅絕)、finish(結束)、obliterate(消滅)、ravage(蹂躪)、raze(夷為平地)、rescind(撤消)、

ruin(毀滅)、tear down(拆卸)、terminate(終止)、waste(廢棄)、wipe out(消滅)、wreck(失事)

與那些表示滅絕的動詞堅決抵制外來因果施事者的事實正好相反,上面這類表示蓄意傷害的動詞執意保留它們的因果施事者。你不能用Bill killed(比爾殺了)來形容他死了,或者用The building razed(建築物夷平)來說那座建築物坍塌或燒燬了。英語讓人們既能談論主動消亡也能談論被動消亡,但要借助不同的動詞。這就好像語言採取了一個存在的立場,或許是個道德的立場——當某些東西基於年事、平和的外因、自燃、內部腐壞或者攜帶自我毀滅的種子等原因而不復存在時,這樣的消亡與那些惡意蓄謀的後果是有本質上的差別的。這並不是英語的獨到之處,其他許多語言也都採用不同的動詞描寫死亡和謀殺,儘管它們可以容忍其他動詞有自發和強制的雙重用途。

請注意,我提出用道德情感來解釋使役動詞的句法,並不是為了借助什麼引人注目的修辭手段來活躍語法課堂的氣氛。事實上,道德和使役動詞所利用的是同一種人類行為的心理模型。道德判斷最適用於那些意圖明確的行為者。這恰恰也是使役構式的主語的角色說明。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對及物和不及物構式的熟練使用可以被用來框架一個道德論點的原因。

通常情況下,使役構式會將一個責任方當事人暴露出來,但在被動表達式中,它們也可以不提及這個肇事者。被動使役構式的這一特點使得它成了掩藏及物動詞的施事者,並進而掩藏責任方身份的一個最方便的手段,就像毫無誠意的裡根總統的那句臭名昭著的懺悔Mistakes were made(錯誤已然鑄成)那樣,這句話現在已成為了公眾人物用於推諉的老生常談了。不過,不及物動詞的使役構式(也稱非賓格構式)則更勝一籌。它不僅隱藏原因,而且根本就不承認這個原因的存在。The ship was sunk(船被擊沉了,被動式)隱含著一個肇事者的存在,儘管這個肇事者可能是未知的,但The ship sank(輪船沉沒了,不及物式),就好像沉船不過是個意外事故而已,也許是缺乏定期檢修,也許是厄運的衝擊或者是俗話所說的“天災人禍”(儘管沒有神)。為了尋找證據來證明某個新聞機構可能正試圖為自己開脫責任,或者暗示衝突中的一方或另一方有罪,媒體監管機構有時會對包含使役動詞的主動式、被動式和不及物式的新聞頭條進行統計。例如,一家親以色列集團就曾對路透社一些盛行的新聞頭條進行過指責,以BUS BLOWS UP IN CENTRAL JERUSALEM(中央耶路撒冷巴士爆炸)為例,這個標題中使用了一個不及物動詞,目的是以此淡化人們對肇事方的關注。正如該集團的語言學家傑弗裡·普勒姆在其博客中談論關於語言學與公共事物時所說的,“用Bus Blows Up(巴士爆炸)來描述一起如此暴力的事件,這實在令人費解。該暴力事件中,恐怖分子身纏炸藥,在鬧市區擠上一輛擁擠的公交巴士,他引爆身上的炸藥,造成13人死亡,毫無疑問,他的目的是要一舉炸死盡可能多的猶太人……而路透社對此事件的報道,聽起來就像公交巴士是自行爆炸的一樣”。

順便說一下,動詞得到或失去因果主語的語言現象並不都是使役規則造成的。生活中,人們能夠致使某事發生的方法實在是數不勝數,正因如此,很多生活領域中的使役動詞都是人們肆意杜撰出來的,所以它們未必是使役規則的產物。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一些使役動詞似乎凌駕於我前面所提及的那些原則之上。不過它們的叛逆行為往往是專業性的:如果他是個擊球手,你可以walk someone(讓他走);如果他是個病人,你可以bleed him(給他抽血);如果他是個嬰兒,你可以burp him(使他打嗝)。下面這些動詞的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使役了:to shine a light(用燈照亮),是瞄準的意思;drive(驅車)、sail(航海)、walk(散步)、waltz(跳舞),或者帶某人到某處轉轉,是陪伴而不是逼迫的意思。

在結束我在本章對通往人性之窗的語言所做的探討之前,讓我來總結一下我的這個語言傳奇。我們看到,語法構式的替換結構所反射出來的是認知的格式塔轉換:致使運動與致使變化、致使運動與致使擁有,發生與致使發生。這些轉換賦予了每對語法構式微妙的含義差別,同時反映出一種情景的不同識解方式。動詞的那些令它們看似不可學的挑剔屬性是可以在兩個層面上得到解釋的:在宏觀層面上,我們看到,一些類動詞之所以拒絕進入一種語法構式,是因為它們的含義與該構式根本不兼容。例如,throwing a cat into the room(把貓扔進房間),並不是改變房間狀態的方法;driving a bus to the lake(驅車到湖邊),並不會致使那個湖擁有任何東西;laughing a person(弄笑一個人),並不適用於一個有自由意志的施事者。但由於人們有能力將自己捻進認知的椒鹽卷餅裡,還幾乎能以任何方式去識解幾乎任何事件,因此,要想預測到最後一個動詞的用法,人們不得不對那些能夠或者不能進入一個語法構式,並且含義相近的動詞微類進行細心觀察。不負眾望,這些動詞微類不僅為我們呈現了一個個性的認知層面,而且還為我們展現了一些基於這些個性的隱喻:能夠運動或變化的整體團、能夠即刻或延時實施的作用力、包括思想和好運在內的財產以及自發或者引發的事件。

智慧的說話人還是智慧的語言?語言的進化

到目前為止,英語在我的筆下,一直被描寫得猶如一個思辨家一般能夠自圓其說、無懈可擊。我們看到了心智對不同構式所描述的同一情景採取不同識解方式所依據的精明的理由(例如,受影響的那個實體總是作直接賓語,無論它是被動運動、被動變化還是被動擁有);也看到了那些從遠處看起來並無差別的動詞在橫跨語法構式時所表現出的一些微妙的含義差別;還看到了動詞微類對語法構式的選擇方法背後所隱藏的物理學和心理學原理。不過,這裡我想提醒你注意,語言本身並不能思考問題,思考問題的是使用語言的人。那麼,在學習和使用動詞的過程中,一個有血有肉的語言使用者真的要經歷這些理性化的思考嗎?

應該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肯定”的是,我們知道,語言並不是由一個委員會設計出來的,而是在一個語言社團中自發產生的。任何一種形式與含義間的可預測的聯繫都不是偶然產生的(比如很多動詞的句法都可以通過它們的語義得到預測),這種聯繫必定是某些語者在某個歷史時刻腦力勞動的產物。“wug測試”以及其他實驗的結果告訴我們,現代語者,無論兒童還是成人,對那些連接著語法構式的含義和形式的主要規律都相當敏感。

“否定”的是,對於大多數動詞來說,假如個體語者並不想以個性的方式使用它們,那麼他們就無須瞭解這些動詞的基本原理。他們需要做的只是學習每個動詞微類的語義(這類動詞所具有的共同點)和它的句法(哪些構式是這類動詞喜歡進入的)就可以了。因為這已經足以讓他們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況下,預測出哪些新動詞可以擴展到哪些構式中去了。

這個問題之所以有雙重答案,是因為不同的人在不同時期對不同的動詞和動詞類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樣的。就這一點而言,語言很可能像其他文化產物一樣,它可以被創新者、早期接受者、早期從眾者、晚期從眾者以及遲滯者在不同時期所使用。一個動詞類所框架的語義原理很可能率先進入了那些創新者和早期接受者的心智,這些人就是在一種語言歷史上,第一個將一個構式擴展到一個新動詞類的語者。這種新用法有可能從創新者的口中一出來便銷聲匿跡了,但它也可能被張開雙臂的語言社團所接納。這種接納有時是反覆無常的(我們將在第5章看到),但一種新組合一旦真正地流行起來,後面還涉及很多問題。比如,後期接受者對發明者創意意圖的領會、對那個構式中所使用的動詞的死記硬背,或者介於這兩者之間的其他做法。然而最重要的是,當人們聽到一個構式中的一個動詞時,他們會自然而然地把這種構式泛化到一些與這個動詞含義相似的動詞中去。

那麼,人們能否趕上創新者們擴展語言的步伐呢?事實上語言的發展變化時刻都在發生。儘管語言學家們常常為語言建立一種理想狀態,把它當作由理想的語言使用者們所達成的一個固定的共同體協議,就像物理學家們眼裡的無摩擦平面和理想氣體那樣,但是語言學家們也清楚地知道,現實生活中的語言是要不斷經受不同的語言使用者們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地區對其所實施的推動和拉引的。

總會有一些時候,人們發現不得不對語法進行擴展,因為有時一個句子同時要做幾件事情,而且這些事情還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到目前為止,我一直在向你解釋人們是如何指派句子上某個位置的含義的。比如,第一賓語表達的是被動擁有某物的那個人,第二賓語表達的是他所擁有的東西。不過,別忘了,句子從左至右的詞序還必須保證聽話者能習慣那些作為背景知識的“已知”信息以及識別用於更新他們世界認知的“新”信息。而且,語序除了要受制於這兩種信息以外,還要保證說話者必須出於聽話者記憶力的考慮,把較長的短語置於句尾,讓聽話者心平氣和地思考(置新語料於句尾以及置重語料於句尾是良好的寫作和演講風格的最重要指導方針)。為了權衡這些要求,有時,我們不得不犧牲對某個動詞的個人喜好。

舉例來說,我們從前面已經瞭解到,相比於give Jim a headache(讓吉姆頭疼)來說,give a headache to Jim(給吉姆帶來頭疼)聽起來會讓人覺得有些不自然。但當我們需要用一個冗長、複雜而且是出人意料的詞條來取代短語中的那個單音節詞Jim時,我們很可能會插入一個介詞與格,以便將那個冗長的詞條分流到句尾去。語言學家瓊·布萊斯南(Joan Bresnan)和她的合作者們曾在網上對人們個性化的介詞與格使用方法進行了全面搜索,下面是他們搜集到的一些真實例句。

The spells that protected her identity also gave a headache to anyone trying to determine even her size……

保護她身份的那些咒符同時也令那些對她有所企圖的人感到頭疼,他們甚至無法確定她的服裝尺碼……

From the heads, offal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fishy, slimy matter, a stench or smell is diffused over the ship that would give a headache to the most athletic constitution.

從一些頭、內臟和一堆黏糊糊的似魚的東西裡散發出來的一股惡臭,或者說腥臭瀰漫了整個船艙,這股臭味足以把一個最健壯的體魄熏得頭暈目眩、站立不穩。

如果使用上面這些說法的替換形式——give anyone trying to determine her size a headache(令任何設法確定她的服裝尺寸的人頭疼)和give the most athletic constitution a headache(令最強健的體魄頭疼),我們就需要把冗長的語料放在句子的中間,句尾只留下一個a headache(頭疼)。網上這個人大概正是出於避免這種頭重腳輕的目的才沒有使用它們吧。

人們在熱烈的聊天或寫作得十分盡興的時候,往往也會把某一語法構式擴展到新動詞中去,但這並不等於說它們一定能像正常句式那樣被人們完全接受。聽話者對他人基於自身的年齡、出生地、亞文化甚至個性所泛化出來的句式的接受能力並不完全相同。比如,儘管我可以接受(當然是勉強地接受)前面那個泛化句式give a headache to,但卻怎麼也無法接受像kiss it goodbye(告別)這樣的泛化形式。不過,對於專欄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和他的《紐約時報》的文字編輯來說,這種說法聽起來一定相當悅耳,因為他曾在一篇報道2006年以色列真主黨危機的文章中,至少不下3次使用了這個說法:

You can kiss goodbye, at least for the time being, to some of the features of the recent crises.You can kiss goodbye to the fascinating chess match known as the Middle East peace process……You can also kiss goodbye to the land-for-peace mentality.

你可以吻別,至少暫時地吻別近期危機的某些特性。你可以吻別那場以中東和平進程而著稱的引人入勝的象棋比賽……你還可以吻別那種土地換和平的心態。

儘管這段話我已經反覆讀了多次,但我始終無法接受。不只是這個kiss goodbye,我還聽說過或草草記下過許多令我至今仍無法接受的前衛句式。比如,蘋果操作系統的sleep the computer(讓電腦休眠)和hover the mouse(令光標懸停),對我來說,它們聽起來始終有一種怪怪的感覺。但是我敢打賭,對那些伴隨著蘋果電腦一起成長起來的年輕用戶來說,這些說法一定非常完美。下面這些古靈精怪的用法均來自我的個人收藏。

內容格構式:

Women do not invest sexual messages in clothing choice.

女人是不會在服裝選擇中投資性信息的。

She said we just dug up some trash someone littered.

她說我們只不過挖出了一些某人亂丟的垃圾而已。

容器格構式:

He squeezed them[fish fillets]with lemon juice.

他把檸檬汁擠到了[魚排]上面。

We installed twenty-one banks with ISDN lines.

我們為21家銀行安裝了ISDN線路。

雙賓語構式:

Reach me my socks.

幫我把襪子拿來。

When you go I'm going to preach you a great funeral.

等你死了,我會為你舉行一場盛大的葬禮。

介詞與格構式:

The report was given a normal and wide distribution, but we did not brief it to the President.

那份報告還是被正常地廣泛發行了,只不過我們沒有向總統遞交簡報。

使役構式:

The year Sidney Poitier won best actor he rose us all up in the world.

西德尼·波迪埃贏得最佳男主角稱號那年,他讓我們所有黑人在世界上站了起來。

Lectric Shave:Stands up whiskers for a 50%closer shave.

Lectric剃鬚:讓鬍鬚站立起來,額外為你剔除50%的鬍鬚。

不及物動詞構式:

The bacteria live off the dissolved minerals that exude from the vent.

那些細菌以火山口噴發出的溶解礦物質為生。

Can germs harbor in these things?

細菌能在這些東西裡面寄居嗎?

所有這些靈光一現的構式都被保留在了不同類型句法構式的語義大信封裡(致使變化、致使擁有、致使發生),它們在為語義原理的心理真實性提供了更多證據的同時,也向外拓展了動詞微類的外延。未來,隨著它們中的一些句式會反覆被使用,無論它們是否被用於當初那些成就了它們的語境中,它們都將改寫所屬的動詞微類,或在一些善於接受新生事物的人們的心中播下更新的種子。這些人可能更加年輕有為,在各行各業精心鑽研,或者他們不像我對語言這麼斤斤計較。我們的語言就是這樣不斷地變化和發展的。

思想的語言

假如人們避免在某些構式中使用一個動詞,或者當他們聽到別人使用它時,會感到不寒而慄,這說明他們一定是對那些微妙的語義差別相當敏感。比如定位一種運動和定位一種變化之間的差別,或者即刻實施作用力和延遲實施作用力之間的差別。沒有人曾為我們講解過這些細微差別,也沒有人曾把它們寫進字典的定義中。事實上,語言學家們需要傾注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發現它們。而且,也不會有人發自內心地想要學習那些阻礙他們言簡意賅地表達思想的規則。如果這些都不是原因,那麼,人們的這種敏感究竟從何而來呢?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所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假定人們是以一種特殊方式在記憶中表徵動詞的,這種方式將句法癖好相近的動詞表徵為定義重疊的動詞。以此方式,一個新動詞無論何時被人們所習得,它都會自動激活那些與它同屬一類的其他動詞。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人們必須將該動詞的含義隱藏到一種思想的語言中去,這種思想的語言會去同存異地展現出該動詞與其所屬動詞微類的其他動詞所共享的各種含義。

舉例來說。一旦學會了如何使用pour(倒),孩子們就會把它的句法癖好泛化到動詞drip(使滴下)和slosh(潑)上去,而不會將其泛化到spray(噴射)和squirt(注射)上。假如孩子們的心理定義能夠大膽地為他們呈現“允許”和“致使”這兩個概念的話,那麼這種泛化就會自動地發生。這是因為“允許”和“致使”這兩個概念在刻意地忽略pour(傾瀉)與drip(滴下),或者spray(噴射)與squir(注射)間的細微語義差別的同時,作為補償,它們又將pour、drip和slosh歸結為一類與spray和squirt不同類型的動詞。這種歸類方法讓我們的心智覺得,pour和drip“看起來很像”(儘管肉眼中的pour和drip並沒有那麼相似),而pour和spray“看起來很不同”。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孩子們會把自己所瞭解的pour知識遷移到drip上,而不會把它遷移到spray上。

假定確實存在著這麼一種思想的語言,那麼,為了使同一微類中的動詞看起來像,而不同微類的中的動詞看起來不像,這個思想的語言就必須得十分抽像。它不能僅僅體現該動詞所指示的那個事件的視聽。舉例來說,就感官經驗而言,hand(傳遞)、carry(運送)和bring(帶來)看起來非常相近(在一部電影中它們可以用來描寫同一個事件),而動詞throw(扔)、kick(踢)和roll(滾)卻有很明顯的差別。然而,就與格構式的入門要求而言,情況則恰恰相反。後面這3個動詞有一個共同特點:它們都是表示瞬間運動的因果關係的動詞,正因如此,它們均可以進入雙賓語構式,而在前面那3個動詞中,hand是一個表示給予的動詞(可以用於雙賓語構式),carry是一個表示運動的持續因果的動詞(不能用於雙賓語構式),bring是一個表示順向移動的因果關係的動詞(可以用於雙賓語構式)。同樣,就語言機制而言,tell(告訴)不同於say(說)、shout(喊)、talk(談)或者speak(講),它們屬於不同的動詞微類,但卻與quot(引用)、leak(洩露)、ask(請求)、pose(提出)和write(寫)相同;而shout(喊)與yell(叫喊)和scream(尖叫)的相似度並不比它與whisper(低語)和murmur(自言自語)的相似度更高(因為他們都是表示說話方式的動詞)。Baking a cake(烤蛋糕)必須被看成與building a house(建房子)和writing a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寫推薦信)相仿(表示創造的動詞),但卻與warming a cake(熱蛋糕)、burning a cake(烤煳蛋糕),或者reheating a cake(重新加熱蛋糕)不同(表示狀態改變的動詞)。Betting(打賭)不得不被看成與envying(嫉妒)、sparing(饒恕)和begrudging(忌妒)相近(表示沒有未來回報的動詞),但與selling(出售)、paying(支付)或trading(交易)不同(表示給予的動詞)。在所有上述情況中,一起事件的觀察與感受以及它所牽涉的具體事物與行為(運送、談話、蛋糕、金錢)都必須被淡化掉,而它的抽像結構(變化、因果關係、直接性、即時性)則必須被突顯出來。

那麼,到底什麼東西能進入這個抽像思想語言呢?你們可能已經注意到了,一些空間、時間、作用力、實體、意向等之間的區別總是出現在那些動詞微類的定義中。這也許暗示著,它們就是組成人類概念大廈的結構框架。但僅僅證明這些區別在英語中的重要性還不足以說明問題。如果真的是它們構成了思想的語言——人類的概念基礎框架,那麼,在世界各地的語言中,我們都應該能夠捕捉到它們的蹤影。

不過,可以肯定地說,我們一直在探討的那些現象——句法構式、替換以及動詞微類,它們本身並不具有普遍性。就連在英語的各種方言、各個不同歷史時期,或者在操著標準英語的當今語者的個體方言中,它們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不過,我們本來也不應該指望它們會一成不變。即使兒童與生俱來地具備了某些語言的普遍知識,他們也無法像電影《音樂之聲》中的朱莉·安德魯斯那樣突然地說出語言來。孩子們必須仔細聆聽那些早已存在於他們所生活的語言社團裡的詞語和語法構式,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充分合理地調配自己的普遍知識,使自己的語言能夠被同胞們所理解。不僅如此,能為人們所用的詞語和句法構式資源也是由當地的歷史興衰所決定的:它們取決於那些在幾個世紀之前甚至是幾千年前塑造了當地語言的入侵者、貿易夥伴、移民、附庸風雅之徒、潮人、嫁人的新娘等,以及那些席捲整個語言社團的、含混的或是誇張的發音時尚。假如心智確實在語言上留下了什麼普遍性的痕跡,那麼它應該遠比這些在世界各種語言中所處看見的規則和句法構式要微妙得多。

幸運的是,這種痕跡隨處可見。儘管我們一直在探討的那些句法構式並不是普遍的,但是它們卻反覆地出現在世界各地一些毫不相干的語言及語系當中。這個事實表明,當某種思想交流被迫切需要時,人們就會調動自己的語言潛能去重新開發和利用這些構式。根據文獻記載,位置格替換構式在德語、西班牙語、俄語、希臘語、匈牙利語、印尼語、阿拉伯語、柏柏爾語、伊博語(使用於尼日利亞)、漢語、日語、韓語、齊佩瓦語以及邵納語(班圖語)中的表現,與英語中非常類似。此外,各大洲的非印歐語系的語言也都有與格或類似與格構式的文獻記錄。世界上數以百計的語言都在使用著使役替換構式,而且,它們之間的共同點已經被許多相關調查所證實。

不僅許多語言中都有我們在英語中看到的那些句法構式,而且這些句法構式在這些語言中的概念腳本也往往是相同的。在多數語言中,當一個動詞從一個內容格轉換到一個容器格時,整體效應便開始生效,就像在英語中那樣。也有一些語言要用很多詞來表述它:當伊博語人用直接賓語表達一個容器時,他們給那個動詞添加一個意為“滿”的詞,類似我們說pack/full the suitcase with clothes(用衣服把手提箱裝滿)。雙賓語構式的情況與英語也很類似,它們也不隨便地表達變化或運動,就像英語那樣,它們也把第一賓語留給擁有者、受事者、受益者或者受害者。那些由一個動詞在主動發生和被動發生之間的交替所構成的使役構式則更傾向於直接的、親力親為的、故意的因果關係,而不是那些迂迴的,或非個人因素的因果關係鏈。

儘管各種語言的動詞類和動詞微類各不相同,但它們之間的差別並非沒有規律可循。這個差別往往在於各種語言對動詞概念與構式含義匹配關係的劃分標準上。就與格而言,“給予”構成了一個概念連續體。在這個連續體的一端我們找到了原型動詞,比如動詞give(給)本身,任何一種有雙賓語構式的語言都允許這樣的動詞進入該構式。一些語言的與格就此止步了,但大多數語言還會進一步允許“發送”類動詞進入到該構式。還有一些語言走得更遠些,它們還允許“投擲”這樣的即時運動動詞類進入(英語就到此為止了),還有幾種語言甚至允許像“提升”和“拖拽”這樣的延遲運動類動詞出現在與格構式中。當我們到達這個連續體的另一個終端時,我們發現了朝著一個無生命目標前進的純粹運動。例如開車去湖邊,可以肯定地說,幾乎或者根本沒有哪種語言會允許這類概念進入雙賓語構式的。

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國語言中的使役構式所揭示的思想普遍性則更多。在對動詞微類進行劃界時,不同語言使用了一些不同的界線。這其中有一條最重要界線,它的一端始於那些明顯由內因驅動的事件(在這種情況下,用使役構式表達檯球桿衝力就是不合適的),另一端止於那些需要借助明顯外力才能發生變化的事件。正因如此,幾乎沒有哪種語言會允許描述人類活動的動詞被轉換為一個使役的同音異義詞,例如,Bill laughed Debbie的意思是比爾弄得黛比大笑(Bill made Debbie laugh),這大概就是因為引發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人本身的某些內在因素吧。就是由於缺少這種最大限度的許可,一些語言只允許表示變化或運動的動詞進入使役構式。此外,還有一些類似英語的語言,它們在幾種受限的運動和變化的動詞微類處劃界,將其他表示不復存在的或噴射類的動詞拒之門外。也有一些非常保守的語言,它們把使役規則的使用僅僅限制在最被動的物理狀態變化上,比如,breaking(破壞)、opening(開放)和melting(融化)。

我們一直通過一個狹窄的語言門鏡,即動詞的語法構式,尋找思想的普遍要素。這意味著,我們一直在觀察的這個可變性實際上誇大了思想腳手架本身的可變性。就基本概念而論,世界各民族語言就好比一場打地鼠遊戲:如果一種語言把一個概念從其中一種語法構式中擊出來,這個概念往往會突然出現在另一種語法構式中。在這方面,使役構式就是一個非常完美的例子。我們一直把注意力放在那些通過其內部動詞來體現因果關係的句法構式上,就像break the glass(打玻璃)和slide the puck(滑冰球)那樣。可是,因果關係還可以通過其自身的前綴或者後綴來表示,如英語中的en-(使成為),enlarge(擴大)、enrich(使富有)、ensure(確保);-ify(使……化),beautify(美化)、electrify(電氣化)、falsify(歪曲);-ize(使成為),centralize(使集中)、publicize(公佈)、revolutionize(革命化)。在英語中,這些前綴和後綴只能附著在形容詞和名詞上,而在其他一些語言中,例如,希伯來語和土耳其語,它們可以大量地添加到動詞上。在第三個鼴鼠洞裡,因果關係又得到一個表示它自身含義的動詞,該動詞與另外一個動詞(即那個表示事件被引發的動詞)結成姐妹,構成一個雙頭動詞(two-headed verb),與此對等的英語形式應該像這樣Karen made-break the window(凱倫致使-打碎玻璃)。還有這樣的情況,因果關係的自身動詞獨自出現在句法構造的主句中,而結果則被降至一個從句中,例如,Karen made the window break(凱倫把玻璃打碎了)。一種語言一旦擁有了不止一種上述這樣的手段時,它會將較簡明的手段用於較直接的因果關係,而將較煩瑣的用於較間接的因果關係上。例如,在英語中,當滑動電源開關時,我們說dimming the lights(調暗車大燈),而當打開烤麵包機時,我們說making the lights dim(使指示燈變暗)。這就好比人們用這些語素在圖解一個因果鏈上的環節,一個因果鏈上的環節越少,描繪這些環節所需要的語素也就越少。

因果關係只是在世界語言的不同語法槽中不時突然冒出的幾種意思的鼴鼠之一。這場遊戲中的語法槽主要包括:動詞類和動詞微類;前綴、後綴和其他語法詞(比如,介詞、連詞及助詞),以及輕動詞,例如,make(使得)、do(做)、be(是)、have(有)、take(拿)和go(去),它們是某些語言中唯一存在的動詞。突然現身於這些插槽中的概念並不多,它們大致可以被分為以下幾類。

● 一組基本概念:事件、狀態、事物、路徑、地點、性質、方式;

● 一組基本概念的組合關係:行動、離開、存在、擁有;

● 一個實體分類法:人類與非人類、有生命與無生命、物體與填充物、個人與集合、靈活與死板、一維或二維或三維;

● 一個界定地點和路徑的空間概念系統,例如,on(在……上)、at(在……)、in(在……裡)、to(向)、under(在……下);

● 一條排序事件時間線,該時間線區分即刻時間點、有界區間以及無界區間;

● 一族因果關係:致使、允許、使能、防止、阻礙、鼓勵;

● 一個目標的概念以及手段和結果間的差別。

它們可以說就是一種思想語言的主要詞語。在後面的章節中,我們將會看到它們是如何塑造我們對物質世界和社會世界的認識的。

當然,完整的思想詞語要比這些多得多。舉例來說,動詞to butter(塗黃油)還必須還包含一個黃油狀的實體表徵。假如有人想要說“布什比尼克松還尼克松”,他心裡一定還記著那位第37屆總統的某些顯著特徵。但問題是,在決定動詞在一個句法構式中的使用方法時,我們的心智只能將目光集中在動詞本身的特徵上,即哪些動詞是相似的,哪些動詞是不同的,它根本無暇顧及我們上面提到的那些細節,更不要說無數其他有關感覺、認知以及情感上的細微差別了。被心智忽略掉的概念表徵除了上面提到的特定的人和實體外,還包括說話者的情緒、態度、心境,運動物體的比例,對稱性、顏色、參與者的語法性別以及背景的物理特徵(比如,氣溫如何;發生在室內還是室外、是陸地還是空中或是海上;等等)。因此我們說,語言背後的概念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組織在一起的。那些基本的概念差別,比如,意象、聲音、情感、心智電影以及其他意識內容,自行地組裝進一個佈滿掛鉤的含義腳手架,在那裡它們各就其位、各從其志。

我們的大腦真的能從如此血肉豐滿的含義組塊中識別出那些與一種語法相關的基本概念骨架嗎?基於對大腦受損病人所表現出的不同失語模式的研究,神經心理學家大衛·凱默勒(David Kemmerer)指出,我們的大腦的確能做到這一點。

THE STUFF OF THOUGHT 語言與思想實驗室

在一項研究中,凱默勒對一個因大腦受損而不能區分drip(滴下)、pour(倒)和spill(潑灑)的病人進行了觀察,這3個動詞屬於同一個位置格動詞微類,儘管它們在運動細節上有所不同,但卻共享同一個概念骨架(使一種液體能夠向下運動,或者彙集)。儘管病人失去了對這3個動詞的辨別能力,但她對支配這些動詞行為的抽像語義概念卻依然很敏感。她知道Sam spilled beer on his pants(山姆把啤酒灑褲子上了)是符合語法的,而Sam spilled his pants with beer(山姆用啤酒灑褲子)則不符合語法。這並不只是因為這個語法測試比較簡單。凱默勒發現,另外兩個不同大腦部位受損的病人表現出了與此病例相反的模式:他們能夠說出pour(潑灑)、dripp(倒)和spill(潑灑)之間的區別,但卻聽不出Sam spilled his pants with beer(山姆用啤酒灑褲子)這類核心概念有衝突的句子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其他研究還顯示了其他一些與此相關的語言分離現象。例如,一些病人在重獲了對填充物與形狀或者接觸與因果關係(重要的差別)的分辨能力的同時,卻喪失了對熱與冷、紅與綠或者敲擊與拍打的分辨能力(對語法並不重要的區別),反之亦然。

此次洞穴之旅將我們帶到了一個神奇的語義王國。在這裡,我們首先發現的是一個芳草鮮美、落英繽紛的動詞王國——12個描述噴洩物質的動詞、20個描述外表美學改變的動詞,還有不少於69個描述說話方式的動詞。隨後,我們又親眼目睹了一場亦真亦幻的花瓶-面孔格式塔轉換。爬行的姜餅、搖身變成動詞的籃球明星、象徵著愛的奉獻的屠龍……數不勝數的語言奇觀讓人有些應接不暇。不過,在我們所造訪的那些區別性的動詞特徵中,例如,噴射與塗抹、捲曲與起皺、尖叫與嚎叫等,最令我無法忘懷的還是我在那些動詞背後的美麗邂逅:那些空靈的空間、時間、因果關係、擁有和目標等概念。在我看來,正是它們悄然無聲地編織著人類賴以思想的語言。

奇怪的人類認知

我在前面向你保證過,我們對動詞的深入思考將揭示很多人類心智的問題,比如,它將為我們揭示:人們從一種概念框架翻轉到另一種概念框架的潛能、人們利用一些概念作為另一些概念的隱喻的習慣,以及一個建構句子含義乃至思想本身的含義的基本概念清單。那麼,我們能用這個概念清單來做些什麼呢?我們思考它們,或我們用它們進行思考——無時無刻,人們可能會懷疑,它們是不是所有智能實體,無論是人類、硅膠還是外星人在被迫處理現實問題時所不可或缺的範疇呢?讓我用一些反例來結束我們本次的兔穴之旅吧。支配我們日常思想活動的那些基本概念一旦反常起來,它們的怪誕表現一點兒都不亞於假海龜和紅心女王。

我們所遇到的那些常識組成要素,比如,因果關係、作用力、時間以及物質,並不只是用於邏輯、科學或人類自我管理方式的最佳共同理解的家庭版本的基本概念。它們曾在人類心智進化的過程中高效地運轉過,但是,在現代社會的某些概念的挑戰面前,它們有時也會令我們的常識感到力不從心。這裡,我所想到的並不是只有業內人士才懂的量子力學和相對論的悖論問題,而是一些更大眾化的難題,即我們的直覺與我們生活的現實有時似乎並不合拍。在面對生活挑戰的時候,我們在本章所發現的那些核心概念有時也會將我們引入歧途,下面請看一些這方面的例子。

擁有與受益。讓我們先從一個老生常談的例子說起。還記著那個關於幸福生活的語法隱喻吧,“要想幸福就得擁有”。歌星索菲·塔克(Sophie Tucker)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腰纏萬貫的日子我享受過,一貧如洗的生活我也經歷過,但富貴總比貧窮好。”我想,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句話是真理。不過,這只是人們對擁有的膚淺認識。當涉及更深層次意義上的擁有時,歷朝歷代都不乏努力阻止人們萌生這種念頭的哲人。哲人們竭力提醒人們,幸福並不是金錢所能買到的,只有犬儒主義者才懂得價值以及一無所有的真正含義,一生家財萬貫、富可敵國並不一定意味著你就是贏家。此外,現代幸福學家還向我們證實,一旦人們富裕的程度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多餘的財富則幾乎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額外的滿足感。

擁有與瞭解。另一個誤導性的概念公式是管道隱喻,根據此類隱喻,“瞭解就是擁有”、“交流就是把瞭解到的東西打包進語言發出去”。這個問題同樣也涉及真理的核心問題:如果人們未如實地把自己所瞭解的信息傳播給別人,那麼知識將永遠無法在一個社會中得到積累,如果這樣的話,語言本身也就毫無用途了。不幸的是,這個隱喻的不足之處已經遭到了當代認知科學的反覆證明。我們在前言中瞭解到,理解話語意圖不僅僅是提取語言的字面含義,你一定還記得那個喬治·科斯坦薩的故事吧,儘管他事後意識到“咖啡”不見得一定指喝咖啡,但為時已晚。一種意思一旦被人們提取出來並存儲在記憶中,它就再也不會像擺在架子上的小玩偶那樣一動不動地待著了。人們對記憶所進行的研究證實了馬克·吐溫的觀察,即人們對一件事情的記憶往往與它是否真的發生過毫不相干。舉例來說,主宰傳統教育的是一種叫作儲貸模型的導管隱喻,這種教育模式下,教師把有價值的信息灌輸給學生,學生則設法盡可能地記住它們,以備將來考試時使用。而進步主義教育哲學的目標則是引導孩子們重新開發知識,而不是被動地倉儲一個個孤立的事實,儘管它有些矯枉過正,但有一點是不可否認的,那就是,鼓勵學生們對所學的知識認真思考的教學效果比要求他們死記硬背的效果好得多,通過這種方法學生們所學到的知識要比死記硬背的多得多。

擁有與運動。語言通常把財產識解成位於某個地點的東西,把給予或銷售識解成將它移動到一個新地點的運動,屆時它不再處於原來的地點。對於像雞和蛋糕這樣的有形動產來說,這種識解方法是奏效的。不僅如此,當這種識解方法被隱喻性地延伸到更加抽像的產品上時,例如,金錢和房地產等,這種識解方法也完全行得通。然而,當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時,問題就出現了。很顯然,我們不能既吃掉一塊蛋糕同時還能擁有它,但對於信息來說,這卻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因為信息可以無限複製、永不丟失。由於有了文件共享和上傳下載等信息技術,人們可以在不侵犯原始所有人的擁有權的前提下,獲得一首歌、一個圖像或一個軟件。人們對“一個物體在同一時間只能處於同一位置”與“信息需要自由”的直覺衝突引發了一場當今最激烈的法律競爭:如何將那些原本為有形產品所制定的法律擴展到那些可複製的思想上,例如,語言、歌曲、圖像、設計、配方甚至基因等。

時間。構成語言基礎的時間模型並不是那種以恆定單位測量生命之流的永遠滴答作響的時鐘。相反,它把一段時間粗糙地打包進一起即刻的事件(比如,投擲)、延遲的過程(例如,推和拉)以及一個過程的高潮(例如,打碎一塊玻璃)。不僅如此,與語言接口的那部分心智僅僅利用“前與後”和“同時”兩個路標來跟蹤這些時間區域。這種直覺記時方法中所缺少的是把時間看成是與人類共存的、可測量的連續體的觀念。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第三世界國家、美國南部或者在馬薩諸塞州的汽車監理所裡工作的那些人,他們所持的懶散的時間概念,往往會令後工業化社會行色匆匆的人們感到十分沮喪,人們不禁想知道,這種的沮喪是否正是這種概念化的衝突造成的。

實體與位置。當心智相對於另一個物體定位一個物體的時候,它傾向於把第一個物體壓縮進入一個無法辨別形狀和內容的點或團,就像被裝進盒子裡一件東西。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過這種將質量或狀態處理成抽像空間的整體形態的例子,例如,一輛裝滿的馬車或一個飛滿蜜蜂的花園。我懷疑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在理解統計類比時會遇到那麼多困難的一個原因。新聞中常常引用這麼一個例子:許多研究證明,男女的天賦和性格的分配並不是一模一樣的。舉例來說,在三維物體的心理旋轉測試中,男性的平均得分較女性高;而在言語流暢度的測試中,女性的平均得分則比男性高。然而這只是個平均數,它並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對於有些女性來說,她們對空間性的理解能力遠遠超過大多數男性,當然,有些男性的語言比大多數女性還要流暢。不幸的是,當人們聽說了這個研究結果的時候,他們竟把它扭曲為所有男人都比女人強(或者反之)。一些贊成這種差別論的人還特意為此著書立作,例如《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Men Are from Mars, Women Are from Venus)。這是一個明顯的一地一事的隱喻例證;而持反對觀點的人則對此類研究人員的說法,即“整個一性別組的人天生注定要失敗”給予了批判。這就好比“當聽說女性的平均壽命比男性的長,於是我們就得出的結論說,每個女人都比男人活得長”是一樣的。對於心智而言,漂浮於另一個球體上方的意像似乎要比兩條相互重疊的鍾形曲線意象更加自然些。

因果關係。用語言所表述的因果關係原型意像是這樣的:一個人自願地作用於一個實體,並直接導致一個預期的位置或狀態的改變。這與我們法律系統所制定的刑事責任的概念差不太多——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或者構成一級謀殺和其他嚴重犯罪的所必需的罪惡行徑和犯罪心理。不幸的是,現實生活卻總是拋出一些與這個彈球遊戲不易吻合的因果關係場景,利奧·卡茨(Leo Katz)曾在《壞行徑與犯罪心理:刑法的難題》(Bad Acts and Guilty Minds:Conundrums of the Criminal Law)中對許多此類案例進行了詼諧的分析。舉例來說,為了毒死自己的丈夫,一個女人在他的蘋果裡下了砒霜,結果蘋果卻被她丈夫扔掉了。不巧的是,這只蘋果被一個無家可歸的拾荒者拾到了,拾荒者吃了蘋果之後被毒死了,這種情況該怎麼論罪呢?我們能說拾荒者是那個女人謀殺的嗎?假如一個房主眼看一個孩子被狗追咬卻關上了大門,結果孩子被撕咬致死,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論罪呢?再比如,一個男人來到一個抑鬱婦女的家中,正趕上她拿著繩子站在箱子上,繩子的一端已經被她系到了椽子上,另一頭系成了套索,男人見狀,於是就勸她把頭放進繩套並踢開腳下的箱子,那麼,這個男人又該被如何定罪呢?

此類因果關係的難題並不僅僅是法學院學生們的練習題。1881年7月1日,就在詹姆斯·加菲爾德(James Garfield)總統等候上車的時候,查爾斯·吉特奧(Charles J.Guiteau)向他連發兩槍。雖然兩發子彈均未打中加菲爾德的致命臟器和動脈,但其中一顆射中了他的背部。按今天的標準來看,他的傷勢應該說非常輕,事實上,即使在加菲爾德的年代,這點兒傷也不至於致命。遺憾的是,加菲爾德的醫生卻讓他飽受了那個時代的醫療之苦:他不僅用不潔淨的雙手為他探查傷口(在防腐劑被發現數十年之後),而且還通過直腸,而不是口腔為他進食。80天的持續飢餓和傷口感染使加菲爾德臨終時的體重僅僅剩下50多千克。在庭審過程中,吉特奧反覆重申:“害死他的是醫生,我只是打中了他。”當然,他的申訴並未說服陪審團,1882年,吉特奧被判處絞刑——他成了動詞語義的另一個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