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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比較

毫無疑問地,奇普·弗雷德裡克參與的虐待行為讓他手下的被拘留者受到身體和情感上的傷害,也為他們的家庭蒙羞並為此憤怒。他認罪了,也因被指控的罪行而獲判有罪,被處以重刑。從伊拉克人民的觀點來看是種寬待,但從我的角度看卻是嚴懲,因為是情勢促使並支持這些虐待行為發生。然而,在其他戰爭中也有軍人因殘害平民至死而被判罪,將他們判決與奇普的比較,可以給我們帶來一些啟發。

美國軍方的榮譽過去曾因越戰而蒙塵,當時的查利連(Charlie Company)侵略美萊村搜索越共,他們沒有找到任何人,但是經年累月的壓力、沮喪,再加上對越共的恐懼,使得他們爆發,將槍管轉向平民。超過五百名越南婦孺、上了年紀的老人死於機關鎗近距離掃射下,人們活生生被燒死在他們的茅屋裡,還有許多婦女遭到強暴、內臟被挖出。有些人甚至被剝下頭皮!在《尋訪美萊倖存者》(Interviews with My Lai Vets)這部影片中,一些士兵曾以不帶情感就事論事的語氣描述了可怕的暴行。西摩·赫什(Seymour Hersh)在他的書《美萊屠村紀實之四》(My Lai 4)裡仔細報道了這次屠殺事件,這是事件發生一年後第一次公開報道。

而只有一位士兵——中尉小威廉·卡利(William Calley,Jr·)因而被判有罪。他的上級歐內斯特·梅迪納(Ernest Medina)上尉當時也在「搜索暨摧毀任務」現場,據報道曾親自射殺多名平民,卻從所有指控中安然脫罪並辭去丁職務。梅迪納上尉的綽號叫做「瘋狗」,他對他所領導的查利連相當自豪,曾宣稱,「我們是戰場上最優秀的一連。」也許他太過急於下定論了。

卡利中尉因預謀殺害超過一百名的越南美萊村民而被判有罪。原本刑期為終身監禁,後因特赦而被縮短為三年半,他被軟禁於營房中服完了刑期,沒待過一天監獄。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是,卡利中尉後來得到了特赦,並且回到他的小區裡成為一名收費的晚宴後演說者、受人尊敬的生意人。如果卡利是應徵入伍的士兵而不是軍官,事情會不會不一樣呢?如果查利連的士兵們也拍下「戰利紀念照」,讓那些言語文字無法傳達的殘酷屠殺場面血淋淋地出現在人們眼前,事情會不會不一樣呢?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將這些夜班憲兵與其他最近因犯罪行為而被軍法庭起訴、宣判的軍人比較,我們可以得到另一組對照,從這當中明顯可看出,儘管犯下同樣甚至更嚴重的罪行,這些軍人所得到的判決還是寬大得多。

弗雷德裡克中士最重可被判處十年徒刑,開除軍籍、降為最低階二等兵。由於他提出認罪協商,因此最後被判八年徒刑、開除軍籍,降階為二等兵並喪失所有津貼和福利,包括他存了二十二年的退休金。

普萊斯(Price)士官長因傷害、虐待及妨礙司法而被判有罪。最重可被判八年徒刑、開除軍籍、降為最低階二等兵。最後獲判降階為上士,無徒刑、未被開除軍籍。

格拉納下士因傷害、虐待、默示性串謀、猥褻行為及廢弛職守而被判有罪。最重可被判處十五年徒刑、開除軍籍、降為最低階二等兵。最後被判十年徒刑、開除軍籍、降階為二等兵及罰金。

布蘭德(Brand)士兵因傷害、虐待、做偽證及致人殘廢而被判有罪。最重可處十六年徒刑、開除軍籍、降為最低階二等兵。最後只被判降階為二等兵。

英格蘭士兵因串謀、虐待、猥褻行為而被判有罪。最重可處十年徒刑。開除軍籍、降為最低階二等兵。最後獲判三年徒刑。

馬丁(Martin)上尉因重傷害、傷害、妨礙司法及身為長官而行為不檢被判有罪。最重可處九年徒刑。最後獲判服刑四十五天。

軍方司法部在面對這些可比較的罪行時,天平明顯出現了傾斜。我認為這是因為戰利紀念照的關係,讓司法部在判決時特別不利於夜班憲兵們。這類比較的完整版本以及這六名受軍法審判的士兵們和他們的性格,以及其他關於阿布格萊布虐囚事件的澄清說明,請參見這個有趣網站:www.supportmpscapegoa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