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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獄卒職前說明

為了準備這個實驗,我們工作人員與12個獄卒碰面討論實驗的目的,給他們作業,並且建議管理犯人以不使用體罰為前提。九個獄卒隨機分成三個班,剩下三位後備——或是說因應緊急事件的救火隊。在我給大家概要講解為何我們要做這樣的研究後,典獄長賈菲描述了一些必要的程序和獄卒的職責,然後,扮演心理咨詢角色的克雷格和科特詳細說明了星期天逮捕的事宜,以及新犯人怎麼帶回我們的監獄。

再回顧這個實驗目的時,我告訴他們我相信所有犯人的人身監禁是—種失去自由的象徵,每個人的感受會因不同的理由而有差異。作為一個社會心理學家,我們想要瞭解監獄怎麼創造人與人之間的心理障礙/隔閡。我們僅只利用「模擬監獄」的實驗,當然有其受限之處。這些犯人都知道自己只會被短監禁兩個星期,不像真正監獄服刑者的長時間監禁。他們也曉得,在這實驗中我們能對他們做的事很有限,實驗畢竟就是實驗,並不是真正的監獄,在那裡犯人可能被打、被電擊、輪暴,甚至被殺害。不管如何,我先講清楚在我們監獄不得有體罰。

我也說得很明白,除了這些限制,我們想要創造一個心理氣氛,可以捕捉到我最近才瞭解的,真實監獄中許多必要的特徵。

「我們不能體罰他們,」我說,「但是我們可以製造厭倦。我們創造他們的挫折感,在某種程度上創造他們的恐懼,創造專制的概念來統領他們的生活,讓他們被整個系統,被你、我、賈菲……全部被我們所控制。他們沒有任何隱私,他們將被持續監視——沒有什麼是不被觀察的。他們沒有行動的自由,沒有我們的允許他們什麼都不能做也什麼都不能說。我們將用各種方式帶走他們的個人獨特性。他們將穿上制服,並且任何時候都不能直呼他人姓名;他們會有識別號碼,因此只能稱呼對方的識別號碼。整體來說,我們是要在他們身上創造「無權力感」,我們有情境下所有的權力,是他們所沒有的。這個研究問題是:「他們會做什麼來得到權力?取回某種程度的個人獨特性?獲得一些自由,贏得一些隱私?這些犯人是不是必定對抗我們,以奪回那些原先在監獄外頭能夠自由擁有的事物?」

我指示這些菜鳥獄卒,犯人非常有可能把這一切當作娛樂和遊戲,但這取決於我們這些工作人員如何營造犯人的心理狀態,讓這樣的狀態可以持續下去。我們必須讓他們感覺好像他們真的在監獄裡,當然我們不能在研究或實驗中這麼說。在回答這些漸漸上道的獄卒們的各樣問題後,接著我請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排班次。我們早已決定三個人一組,我說似乎沒人想要值小夜班,但其實那是最輕鬆的一班,因為有一半的值勤時間犯人都在睡覺。「但是也有些小事你要注意,你不能睡覺,並且還要待在那裡看守,以免他們計劃做什麼事情。」儘管我以為小夜班做的事情最少,但是其實到最後小夜班做的事情最多——而且對犯人的虐待也最多!

我必須再強調一次,我原先對犯人的興趣勝過獄卒,想知道他們如何適應監獄的環境,我希望獄卒遵照跑龍套的配角指示,讓犯人們認清自己正在坐牢。我想這樣的觀點是來自我的低社會經驗背景,讓我對於犯人的認同超過獄卒。我必定是因為頻繁地接觸普雷斯科特和其他受刑人,「將心比心」,才描繪出一些在真實監獄運作中的關鍵情境和心理歷程。隨著時間進行,它讓我們更加明白獄卒原來是如此令人感興趣,甚至比當犯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沒有這個職前說明,會有接下來的結果嗎?我們只被允許操作行為背景和角色扮演嗎?如你所見,除了這個偏向的引導,獄卒們一開始不太能夠裝扮好我們需要用來創造犯人負面心理的態度和行為,但是隨著時間而演進,他們漸漸能夠適應新角色,在情境力量之下慢慢轉變為虐待犯人的加害者——這是我的罪惡,並且最終必須為創造斯坦福監獄負責。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獄卒,他們沒有經過正式的訓練就成為獄卒,僅僅被告知基本的維持規則和秩序,不容許犯人逃脫,不准對犯人使用身體暴力,更只在職前說明會裡知道監禁心理的負面概念。這個過程,比較像是在許多系統裡把獄卒帶人懲治單位,但是這些工作人員往往沒有經過太多訓練,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他們被允許以任何力量對抗。這些由典獄長和獄卒共同制訂的規定,加上職前說明,成了創造系統最初狀態的主要原因,而這些將會挑戰這些實驗參與者帶進這個特殊環境的價值觀、態度以及人格特質。不久後,我們將瞭解如何解決情境力量和個人力量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