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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州立利瑪醫院是專門治療精神病罪犯的醫院,那裡戒備森嚴、措施嚴苛,因而被人們稱為「人間地獄」。比利的公共辯護律師曾想方設法阻止將比利送到該醫院治療。在比利出乎意料地被送往利瑪後,我便決定更多地瞭解這個地方及其歷史。

在《克裡夫蘭明報》上,我發現了兩篇文章,其中一篇發表於1971年5月22日:

在利瑪醫院有26具上吊屍體未經驗屍

愛德華·維蘭(Edward P. Whelan)

與理查德·韋德曼(Rachard C. Widman)報道

根據本報獲得的亞倫郡驗屍官的報告,在過去的9年裡,有26位患者在利瑪醫院上吊自殺……諾布爾(Noble)醫生昨天向本報透露,為上吊死亡患者做屍體解剖不屬其業務範圍。

1960—1965年在該醫院就職的看守文森特·德維塔(Vincent G. De Vita)告訴記者,據他所知,其中兩名患者是因無法忍受醫院的殘酷虐待而上吊自殺……

在26名自殺患者中,大多數是以一種極不尋常但在該醫院廣為人知的方式結束生命的。

「採取這種方式自殺需要極大的決心,」驗屍官說,「因為只要站起來,患者就可以隨時挽救自己的生命。」

也許是不想讓讀者過於不安,抑或是為了避免其他患者模仿,報道並未具體描述這種「極不尋常」的自殺方式。

4天後,該報以頭號大標題發表了後續報道:

前看守說:利瑪醫院用電擊懲罰患者

愛德華·維蘭與理查德·韋德曼報道

一名因無法忍受醫院虐待患者行為而辭職的前看守昨天向本報記者透露:利瑪醫院經常以電擊方式恐嚇和懲罰患者。

46歲的簡·紐曼(Jean Newman)太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曾志願服兵役,這位敢於直言的老兵告訴記者,她曾親眼目睹一位遭受電擊的患者「變成了植物人」……

紐曼太太強迫自己描述了細節:「我很堅強,也見過世面,但那絕對是我見過的最慘無人道的事。那個女患者僅僅在幾分鐘之內就從一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令人忍不住作嘔。」

「它(電擊)在利瑪醫院不過是恐嚇和懲罰工具,於患者的治療毫無幫助。」

看到這些,我開始明白為什麼一年前施韋卡特和朱迪竭力阻止法院和心理健康局將比利送往利瑪醫院。

然而,迫於俄亥俄州兩位議員施加的政治壓力,比利還是被送到了該醫院。

核心人格比利在更為良好的環境中尚且有自殺傾向,我真擔心他在那種地方會做出什麼事來。其他人格大多具有生存的技能,但唯一擁有出生證明的核心人格比利卻有自殺傾向,14歲時曾企圖從學校的樓頂跳下去自殺,那以後阿瑟和裡根就一直讓他沉睡。

我擔心未融合的比利轉到利瑪醫院後,可能會用自殺的方式來摧毀24個人格。

我的擔心幾乎成為現實。

比利轉院後,我想去探視,但遭到新的主治醫生(沒有精神病醫生資格證書)的拒絕。他對我的請求充滿敵意,或許是擔心我會發現什麼。

1979年秋天,利瑪醫院公共信息辦公室組織公眾參觀該醫院。我報名參加,但不久便被告知林德納(Lewis Lindner)醫生拒絕我前往,還下令將我的名字張貼在所有的病房裡,禁止我進入醫院。

1980年1月30日,我收到比利寄來的幾張字條,告訴我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與此同時,我還收到利瑪醫院一位患者寄來的信,該患者幾天前曾與我通過電話。

敬啟者:

與你通過電話後,我決定重寫這封信。我直奔主題吧。比利的律師探望之後24小時內,比利從第五重症病房被轉到了第九重症病房,因為那裡防範更加嚴格。

轉移決定是由「醫療小組」在每天早晨的例會中做出的。這對比利是個意外的打擊,但他應對得很好……

現在,我只能在活動時間與比利交談。我發現比利承受的壓力幾乎到了極限,他說除非辭退他的律師,否則他永遠會被禁止會客、寫信和打電話。他們警告比利別再有出書(作者寫的這本關於他的書)的非分之想,監護人員還不斷地羞辱他。(因為幫助他出書,我也遭到了痛斥,這裡的人不希望該書出版。)

但願我能幫上忙。如果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儘管告訴我。

此致(名字隱去)

為保護他們的隱私,我隱匿或更改了一些人的名字,包括與比利同住一個醫院的患者和與他關係密切的人、護士、看守和警衛人員,以及一些機構的基層工作人員。

在比利律師的抗議下,副檢察長後來通知我,醫院已經取消了對我的限制,我可以自由探視比利了。

我曾致信林德納醫生,讓他有機會說明自己對在利瑪發生事件的看法。鑒於他沒有回信,我認為有必要公佈關於他的信息來源,其中包括:我在法院目睹的他的言行和外貌特徵;比利的回憶中關於他們會面的的情況;媒體報道比利治療情況時引述林德納本人說過的話;以及在報章評論和錄音訪談中,其他專業人士對他作為精神病醫生的評價,例如1980年8月19日《明報》的相關報道。

此外,根據系列報道之三「重訪利瑪醫院」中的描述,心理健康局局長莫裡茨(Timothy B.Moritz)承認,許多患者抱怨利瑪醫院沒有提供恰當的精神治療。情況可能確實如此,因為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利瑪醫院沒有足夠的合格工作人員。

此外,他(莫裡茨)還承認,醫院現有的一些工作人員不具備州政府要求的資質,例如:臨床主任林德納雖是醫生,但不具備精神病醫生所需要的資質……

他認為林德納是一名好醫生,並為聘用他辯護說:「只能聘用林德納醫生,因為我們根本沒有其他選擇……」

莫裡茨指出,州政府提供的工資無法吸引既優秀又合格的醫生。他解釋說,精神病醫院不超過55000美元的年薪遠低於其他醫院。

因此,利瑪醫院合格專業人員的人數遠不能滿足需要。其結果是,未受過良好專業訓練的病房看守便擁有了相當大的權力……

在不准許我探視的那段時期,比利與我的交流也受到限制。他沒有紙和筆,只能在看守在場的很短時間內寫東西。不過,這倒練就了他快速做記錄的本事,得以描述發生在利瑪醫院裡的事。比利偷偷記下了自己的想法、感覺和經歷,交給前來探視的人轉寄給我。

外界有關比利的看法直接摘自瑪麗的日記。瑪麗是位羞澀的女精神病患者,在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結識了比利。她每次從阿森斯市乘車到利瑪都會去探視比利。後來,她索性在醫院附近租房住下,以便每天去探視比利。瑪麗在日記中記錄了比利的想法、表情和行為,以及她對他的感覺。

感謝瑪麗同意我發表她日記的部分內容,否則我無法完成本書的寫作,因為這些資料證實了比利對很多事件的回憶。

在過去的12年裡與比利接觸過的律師、精神病醫生、公共辯護律師、警官和友人為我提供了第一手的寫作素材,使我能夠講述一個完整的故事。很多在《24個比利》無法深入描述的內容在本書中都得以詳細披露。

讀這部12年後的續集時,如果你的心難以平靜,那是因為他的生活就是這樣跌宕起伏。

簡·紐曼

1993年10月於佛羅里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