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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小狗看到了怎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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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的時候,我時常會溜進父親的書房,翻看他擺在桌上的那些報告。我的父親是一位數學家。他用鉛筆在繪圖紙上寫東西:一長串一長串工整的數字和圖形。我會坐在他座椅的邊緣,帶著疑惑和好奇一頁頁地翻看著。首先,這些東西當時在我眼裡簡直是無字天書,而父親靠這些居然就有薪水可領,這真是不可思議。不過更重要的是,我如此摯愛的人,每天都在他自己的腦袋裡,琢磨著我難以理解的事,這一點實在令我很受不了。

這正是我後來學到的,心理學家稱之為他者心靈(other minds)的現象。一歲大的孩子認為,如果他喜歡金魚小餅乾,那爸爸媽媽也一定喜歡這種餅乾;他還無法理解,自己頭腦裡想的,跟其他每個人頭腦裡想的都不一樣。等到有一天,他能夠進步到懂得爸爸媽媽不一定也喜歡金魚餅乾,這就是人類發育過程中認知能力成長的一大里程碑。為什麼兩歲幼兒會如此淘氣?那是因為他們正在有條理地驗證一些令他們好奇的全新想法——此事雖然能讓自己感到快樂,卻並不一定能讓別人也感到快樂。其實成年人也從未失去對人類心理的好奇心。當我們在社交場合上認識一位醫生時,我們最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什麼?我們並不會問「你都做些什麼事」。大家都大概知道醫生是做什麼的;我們反而想要知道:整天跟生病的人待在一起意味著什麼?我們想要知道:當醫生是什麼感覺?因為我們相當清楚,當醫生跟整天坐在計算機前工作,在學校教書,或是銷售汽車,感覺完全不一樣。這種問題不是明知故問,也不是蠢問題。對於別人日常工作的內情感到好奇,這是人類最基本的原動力之一,而撰寫各位手上拿的這本書,也出自同樣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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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開眼界》一書中收錄的所有文章,之前均刊載於《紐約客》雜誌(The New Yorker)。我自1996年起便擔任《紐約客》的特約撰稿人。在這期間我寫過無數的文章,而選入本書的都是我的最愛。我把這些文章歸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一些鍥而不捨的,以及我喜歡稱之為「天才型小人物」的人,他們不是愛因斯坦、丘吉爾或曼德拉那樣的人物,他們也不像那些打造我們這個世界的偉大建築師,而是像銷售萬用剁碎機的羅恩·波佩爾(Ron Popeil),或是以一句廣告語而名噪一時的雪莉·波利考夫(Shirley Polykoff)——「她染不染頭髮?只有她的美發師最清楚。」(Does she or doesn』t she?Only her hairdresser knows for sure.)第二部分是說理性的文章,主要是討論整理個人經驗的方式。我們對於街頭遊民現象、金融醜聞,或是像「挑戰者號」航天飛機災難這些事件,應該抱持什麼樣的態度?第三部分是針對我們對人的評斷能力提出疑問。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好壞與否,聰明與否,或是能不能把某件事情做得十分妥帖?各位將會讀到,我對於我們做這類判斷有多準確是存疑的。

閱讀這些文章的價值,不在於問題的本身,而在於我更感興趣的部分,即那些會去思考遊民問題、西紅柿醬或金融醜聞的人,他們究竟是怎麼看待這些問題的。就我本身而言,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評斷「挑戰者號」的事故。那對我來說無疑是無字天書:那是一堆工整地記在繪圖紙上無法解讀的數字和圖表。可是如果我們通過另一個人的眼睛,從另一個人的頭腦裡,去看去思考這個問題,那會得到什麼答案?

比方說,書中有一篇文章是關於我試圖去瞭解,驚慌失措(choking)和緊張失常(panicking)有什麼區別。這篇文章的靈感,來自1999年7月小約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 Jr.)駕機失事身亡事件。他是飛行新手,又遇到壞天氣,因此「消失在地平線上」(lose the horizon)(這是飛行員慣用的說法),開始螺旋俯衝。我為瞭解他當時經歷的過程,特別請了一位飛行員,帶我搭上肯尼迪駕駛的那個型號的飛機,並且選擇跟他當時一樣的天氣狀況飛行。我要飛行員做出急速下墜的動作,這不是在耍花招,而是有其必要性。我想瞭解飛機失事是什麼感覺,因為光是知道肯尼迪做了什麼,不足以讓我解讀出那次意外的意義。

「圖像問題」這一篇談到如何解讀衛星圖像,就好比布什政府誤以為自己已掌握的,薩達姆·侯賽因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照片一樣。我之所以著手寫這個題目,是因為我和一位放射醫學家看了一下午的乳房X光片,看到一半時——在毫無提示的情況下——他提到他曾經想過,像他這種人看乳房X光片所遇到的問題,應該跟中央情報局(CIA)的人看衛星圖片時會碰到的問題很相似。我當時正想知道他腦袋裡是怎麼想的,而他卻想知道CIA官員的腦袋裡是怎麼想的。我還記得在那一刻,我整個人覺得頭暈眼花的。

還有就是關於本書英文書名來源的那篇文章,那是對馴狗專家塞薩爾·米蘭(Cesar Millan)的人物速寫。米蘭可以依靠手的觸摸,把最凶悍、最頑劣的狗擺平。當初促使我執筆寫那篇文章的原動力,源自我想知道米蘭在做這種工作時他腦海裡在想什麼。可是這個報道寫到一半時,我發現還有一個更棒的問題:當米蘭施行他的「魔法」時,狗的頭腦裡在想些什麼?這才是你我真正需要知道的:狗的眼中能看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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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就是:你寫作的構想是從哪裡來的?我每次回答這個問題都答得不好。通常我的答案都模稜兩可,有時是說有人會講些故事給我聽,或是跟我合作的主編亨利拿一本書給我看,從而激發了我的思緒,要不就乾脆說我記不得了。當我在挑選本書的文章時,我就想到要試著一勞永逸地整理出答案來。例如有一篇篇幅長且有點怪異的文章談到,為什麼市面上從未出現與亨氏牌分庭抗禮的西紅柿醬品牌。這篇文章的構想是得自友人戴夫,他是做食品雜貨生意的。我倆經常會一起吃午餐,而他是那種會思考這些問題的人。(戴夫還有一些關於香瓜的好玩的理論,但我將留到後面才揭秘。)另外一篇是「真實的髮色」,是描寫開創染髮市場的女性。一開始是因為不知怎麼的,我腦海裡興起一個念頭,覺得寫洗髮精應該很好玩(我想我真是文思枯竭了)。做過很多訪問以後,一位麥迪遜大道[1]類型的人物憤怒地對我說:「你幹嗎要寫洗髮精?寫染髮劑有趣得多了。」於是我就改了題目。

尋找寫作靈感的秘訣,就是要說服自己:每個人、每件事都有故事可說。我雖然用秘訣兩個字,其實我真正的意思是挑戰,因為這是很難辦到的一件事,畢竟人類的直覺是假設大部分事情都不會有趣。我們總是在電視頻道間轉來轉去,先要跳過十個,才能選定一個。我們到書店,總要先翻過二十本小說,才能選定一本自己想看的。我們會過濾,區分高下,再做判斷,這都是情非得已,因為各式各樣的東西實在太多。可是要從事寫作,每天都必須對抗這種篩選的本能。洗髮精感覺上好像沒什麼意思?管他的,一定要從這裡面找到故事,即使一時找不到,我也要抱持信心,相信繼續挖掘下去,最終會發現可以寫的東西。(對於這一點,我要請讀者來判斷我是對是錯。)另一個尋找靈感的秘訣是,對於權力與知識的不同之處要有所認識。出現在本書中的人物,很少人是大權在握的,他們甚至也沒有什麼名氣。當我說自己對天才型小人物最感興趣,那是真心話。要發掘有趣的故事,切忌從最上層人物找起,而要從中層人物著手,因為全世界在做實事的大都是中層階級的人。我的朋友戴夫,就是教導我西紅柿醬知識的那一位,他便是中產階級人士。他做過西紅柿醬生意,所以他懂這裡面的故事。高高在上的人,因為要保護自己的地位和特權,所以說話時自我意識很強(這也是應該的),

在「王牌推銷員」一文裡,我們會結識阿諾德·莫裡斯(Arnold Morris)。他曾在某年夏天,在澤西海岸的自家廚房裡,向我演示如何推銷萬用切果菜機。他的開場白是:「各位鄉親父老,請過來這邊,我要向大家示範一台史上最強的切果菜機。」接著他拿起一包烤肉調味料來做道具。「請看這個!」他高舉那台機器,活像是在展示一個蒂芙尼花瓶。這就是我發掘靈感的地方,在澤西海岸,某人家的廚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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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想過要當作家。我曾經想當律師,後來到大四那年,我決定要進軍廣告界。於是我向多倫多市的18家廣告公司申請工作,結果收到18封拒絕信,我把這些信一字排開,用膠帶貼在牆上(它們到現在應該還存放在某個角落)。我考慮過念研究生,可是成績不夠好。我申請過獎學金,想到有異國情調的地方遊學一年,但也遭到拒絕。到最後寫作成了我無心插柳而走上的路,這只出於一個簡單的原因:我怎麼也沒想到寫作可以是一種工作。工作都是很嚴肅、很可怕的,可是寫作卻充滿趣味。

大學畢業後,我在印第安納州一家小雜誌《美國觀察家》(American Spectator)干了半年,再搬到華盛頓特區,做了幾年自由撰稿人,後來進入《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再從那裡跳到《紐約客》。一路走來,寫作的樂趣絲毫不曾減少,但願讀者在翻閱本書的時候,那振奮的精神躍然紙上。最令我感到挫折的事,莫過於有人看了我寫的或別人寫的東西,卻生氣地說:「我不贊成這種看法!」他們為什麼要生氣?文章的優劣並不取決於其說服力有多強,反正讀者在本書中讀到的文章不會是這一類。寫作的成敗關鍵在於,能不能讓讀者手不釋卷,能不能刺激讀者思考,給讀者一窺別人內心世界的機會,即便讀到最後的結論是——此人的內心世界並不值得羨慕。我把選入本書的文章稱為探索之旅,理由在於我寫作的初衷便是如此。現在就請各位細細品味吧。

[1]麥迪遜大道,美國紐約市廣告業大本營。——譯者注而自我意識正是「趣味」之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