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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殺3

前面提到了謀殺,那麼有一點大家都應該贊同,那就是:自殺也是一種謀殺,它是自己對自己的謀殺,這種死亡方式使一個人既是兇手同時又是被害者。我們就先來說說這場「謀殺」中必不可少的一個因素——殺人的願望。

殺人的願望:

無緣無故我們怎麼會想到要殺人?

這還得從我們剛出生那會兒說起。還記得自己出生的過程嗎?廢話,當然不記得。那麼好吧,還記得別人出生的過程嗎?不論順產或者剖腹產,原本安寧地待在子宮中的嬰兒突然被強迫來到這個世界上,他們很不高興,從那一刻起,具有攻擊性和破壞性的本能就在人的體內誕生了!這一點在後來也有明顯的體現:誰搶了寶寶的玩具或者干擾了他們的活動,就會很快引起他們強烈的不滿與抗議,用哭聲來懾人心魄。

爾後,到了成人階段,這種破壞的本能已經發展得頗具規模,具有強大的能量。不像嬰兒時只能靠哭聲來嚇唬人,它可以做到徹底地消滅入侵者以及它帶來的憎恨感與恐懼感。而這麼做的最後結果就是殺了對方。這就是殺人的願望。

但是,奇怪的是,在自殺中,為什麼原本向外的殺念卻轉向了自己呢?

看下面這個故事:

有這樣一個人,他非常恨他的弟弟,總是想找機會親手殺了他。但是,他還是克制住自己,不僅因為法律,更是因為他母親。他深深地感到,自己不僅不能殺了弟弟,還有義務去保護他,為此,他為自己曾有過的罪惡想法萬分後悔,非常自責,幾次企圖自殺,但都失敗了。

後來,他出於一種自己都不完全清楚的原因,開始不顧一切地瘋狂駕車,以求能死於車禍。但是欲死則不達,儘管出過幾次嚴重事故,但他還是非常「不幸」地活了下來。對於怎麼都死不了的這個問題,他感到很生氣,就想著能不能換個法子來解脫,於是他故意反覆與妓女接觸,希望能患上梅毒,但是又非常不幸的是,他只得了淋病,不過他全然不加以治療。

從他一連串的做法可以看出,這個人把對弟弟的痛恨轉移到了自己的身上!由此,引出一個新的自我防禦機制的概念——內投。要講「內投」,就要先知道「投射」,「投射」我們在沙盤那一篇講過,是指人們把自己不能容忍的衝動和慾望轉移到他人的身上,或者以其他形式來表現出,借此消除內心的痛苦。

而「內投」(就是「內部投射」)正好與「投射」相反,是把本來指向外界的敵視、攻擊、傷害等轉而指向「自身」。其中這個「自身」,不是指自己的真身,因為人是有趨利避害本能的,不會傻到真要傷害自己的地步,那這個「自身」又是什麼呢?

心理學中有這麼一種說法,人在看待自己的身體時分三種境界:

1不把自己的身體當成自己的身體。

2自己的身體就是自己的身體。

3自己的身體中還包含著別人的身體。

在「內投」中,用到的就是第三種說法:自己的身體中還包含著別人的身體。誰的身體?就是你仇恨之人的身體,這樣就解釋了上面的問題:在自殺中,為什麼原本向外的殺念後來卻轉向了自己?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受法律等方面的約束,我們很清楚自己實際上是殺不了對方的,所以就把對方內投到自己的身體之中,玩命地虐待自己,以殺掉身體中的對方,這樣就代替了現實生活中的殺戮,也就變成了自殺。

現在可以解釋了,為什麼一個小男孩因受到父親幾句責罵後就上吊自殺,或者一個小女孩只是因為在學校被老師訓斥了幾句就跳樓輕生。是因為他們都不能殺死心中恨的那個人(父親或老師),因為那個人對他們來說太強大太權威了,甚至有時他們對那個人的恨裡還夾雜著些許愛,不忍心真的傷害對方。但是心中騰起的恨意卻實在難消,這種攻擊性和破壞性的本能衝動一旦啟動,就必須找到一個突破口,於是他們把父親和老師投射到自己的身體裡,殺掉他們,這樣就造成了自殺。

尤其是對男孩子來說,每個男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內心深處都或多或少有父親的影子。不少男士看到這裡很可能也會自覺地意識到:我的父親確實活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