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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與後天

我們都是不同的,但又都有相似之處。特別是,我們與自己最親近的家庭成員有著相似的特點。我們中的許多人也與家人、社會或文化群體有著共同的個性、行為和信仰。

心理學中有一個核心的、尚未解決的問題:我們的性格、能力和行為有多少可以由自然因素(遺傳)來解釋,有多少可以通過後天培養(我們成長的方式和環境)來解釋。自洛克時代起,在先天與後天之爭中,白板說就與「養育」緊密聯繫,因為如果人的心智是從什麼都沒有開始發展的,我們就完全受控於兒童成長的環境以及成長的方式。

先天和後天觀都可以用於支持關於人的個性和命運的高度決定論的觀點:一個人可能天生就有犯罪傾向,因此基因就會迫使他做壞事;或者這個人成長於某個環境中,這個環境就會導致他發展出做壞事的內在衝動。雙生子的研究或收養兒童的研究通常用於人們瞭解生物因素和養育環境對個體的影響(詳見本章「遺傳彩票」的內容)。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

另一個問題是:一個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抵禦這些遺傳或環境的影響,即我們是否有自由意志,或我們的行動是否是被決定的。當我們認為任何抵抗遺傳、環境影響的慾望或衝動本身是性格的一個方面、是遺傳或環境的產物時,這個問題就更加複雜了。

我們是否能控制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它不僅對於理論心理學而言非常重要,也適用於法律和教育等實際的應用學科。如果有人由於基因遺傳而發展成為精神病患者,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變態行為負責嗎?如果一個人在被虐待或者荒謬的偏見環境中養成了虛偽的性格,那麼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觀點和行為負多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