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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的選擇

關於如何理解《聖經》的故事,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人們通常習慣按照字面意思來解釋《聖經》。以羅德妻子的故事為例,當上帝準備焚燬罪惡深重的城市所多瑪和蛾摩拉時,他允許羅德和他的妻子逃離,條件是不能回頭看。羅德的妻子因回頭看而變成了一根鹽柱。表面看來,這是一個關於懲罰的故事,告誡我們違背上帝意志,會遭遇什麼。近100年裡,出現了一個「科學」詮釋《聖經》的新學派。這個學派對《聖經》中的神奇事件做出了「理性的」解釋。比如,他們考察到紅海有些地方是非常淺的,而潮汐相合,恰恰是每100年左右出現一次,這時候實際上是能夠涉水而過的。對於有關羅德妻子的故事,這個學派的解釋也是別出心裁,《新牛津聖經》裡,將這個故事註釋為:「一種古老的傳統,為了說明在某些地區奇異的鹽柱的形成,今天在阿斯丹山或許還能見到這種景象。」但是,這一解釋讓我不寒而慄。我為此想了很多,想知道上帝為什麼不讓羅德和他妻子回頭看。回頭看錯在哪兒?隨後我想到,許多人在生活中花費太多時間去回望過去,懊悔不已。如此執迷於過去,將會發生什麼?我頓悟到,這樣的人實際上變成了活生生的鹽柱!我開始明白羅德妻子的故事所隱喻的深層次意義和對人性的深刻探索。有時我會告訴人們,我生活中最大的幸事之一,就是宗教教育的幾乎缺失。我說「幾乎」,因為我的確到星期日主日學校去過一天。我很清楚地記得那天的情景。在主日學校,我被要求給圖畫書裡一幅亞伯拉罕獻祭伊薩克的圖畫上色。或許因為我真的具有成為心理醫生的潛質,當時我馬上就斷定上帝一定瘋了,要亞伯拉罕殺他的兒子,而亞伯拉罕也瘋了,竟然真想這麼做;尤其不可思議的是,伊薩克一定也瘋了,臉上帶著虔誠的表情躺在那兒,等待著被剁開。結果,我哥哥拒絕再去主日學校,以他12歲的力量做出了反抗。8歲的我也順勢躲過了星期日主日學校,這就是我宗教教育的過程。我始終不認為亞伯拉罕獻祭伊薩克的故事對8歲大的孩子是適宜的。因為,根據瑞士心理學家吉恩·皮亞傑的心理發展階段論,那個年齡段的兒童傾向於形象認知或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分析和思考能力尚未形成。反之,到了一定的年齡段,講故事則不太適合,這時恰恰是進行分析和推理教育的絕佳時機。現在我人過中年,再來看亞伯拉罕獻祭伊薩克的故事,我則體會出深刻的含義。對於我們這些已經為人父母的人來說,我相信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最重要故事之一。這個故事或神話告訴我們,總有一天,我們不得不放開自己的孩子。是的,孩子是上帝賜予我們的禮物,我們可以保存,但不是永遠。超過某個時間限度,於他們,於我們都是弊大於利。我們需要學會如何送回這禮物,把孩子交給上帝托管。他們不再屬於我們,他們有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