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武漢晃晃 > 第3-4節 >

第3-4節

  三
  對於創建「人民滿意派出所」可以看著是上級為了改善警民關係、重新樹立警察形象的一個重大舉措,可問題在於:人民滿意了,我卻不那麼滿意了!我作為一個片區的治安責任警察,有段時間每天都得下到轄區每一家去瞭解情況,向他們分發「警民聯繫卡」。於是這引來了更多的麻煩,門被反鎖了他們呼我;小狗失蹤了他們也打電話找我;有一天居然還有一個更離譜的電話,一個姓趙的女子打電話給我,說是她家小孩出事了,要我快點去。我大中午丟下正在吃的飯盒滿頭大汗地趕過去,卻看到那個年輕的母親得意洋洋對她的寶貝兒子說:你看到了吧,我剛跟你說了的,你不吃飯警察叔叔就真的來抓你哦。那個小男孩驚恐地看著我說:警察叔叔,我吃飯,你不抓我好不好!老子當時那個氣啊,恨不得給這個小傢伙一大腳。但我只得賠笑說:好的,好的,只要你吃飯,叔叔就不抓你。
  那個年輕的母親抬頭看我一眼說,好了,你可以走了。
  我走到烈日當空的大街上,竟然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幹什麼的。在我的朋友們眼中威風凜凜的警察只是一個哄小孩子吃飯的道具嗎?這事要是讓曾繼來那小子知道了,還不知道他要怎樣地取笑我?
  當然,我的努力也換回了一些好評,一些老居民說,這個小李不錯,跟他的老爸老李一樣。這樣的話聽了心頭自然是十分高興的,我總算沒有丟父親的臉!
  我的管片由於是老居民區,背街小巷很多,許多原住居民都搬了出去,把房子租給外來人口,因此情況也比較複雜,小販、混混、及許多在附近娛樂城上班的小姐們在此租住,還有多名吸毒人員,常有盜竊案發生。但是最複雜的莫過於民主路臨江路口一帶的KTV一條街,此處妓女扎堆,流氓橫行,常有打架鬥毆的事發生。而往往等我們接到報警趕到時,打架的混混們早就逃之夭夭了。因此,附近的業主們對我們還是頗多微詞,說我們是捉無賣淫嫖娼如比嫖客上床,抓打架鬥毆就是搞完付錢。當然這只是民間的戲謔,真實情況並不如此。
  某一天,一家叫紅塵的小歌廳發生惡性打鬥事件,一個姓吳的傢伙以前在小東門建材市場做建材生意掙了些錢,新盤下了這家店。但是第二天就有人上門收治安管理費,誰都明白這就是所謂的「保護費」。但這個吳老闆自信在小東門做生意時認識在建材市場混幾個流氓,把上門收所謂「治安管理費」的這幫人不放在眼裡,第二天他請來小東門的這幾個混混在店中坐鎮,好酒好煙款待。不料晚上10點左右,正是KTV生意最是紅火的時候,突然衝出一幫手持棍棒的混混來對著他們就是一陣亂打,吳老闆和請來的幾個混混根本就來不及反應就被打得東倒西歪,店中的設備也被打一塌糊塗。這是一幫專業的打砸搶的混混,一切發生得如同一陣風般,眨眼功夫這幫混混就消失在夜幕下的小巷中。
  吳老闆捂著鮮血淋漓的頭髮了半天愣才報警,我們趕到時當然只見一地狼籍,還有被打者的憤怒投訴,有個別激動者自然還說了警察無能之類的話。整條街的人都出來看熱鬧,隔壁的業主們也都開始投訴說這幫混混長年在此收保護費,誰要不給就是吳老闆的下場,大家七嘴八舌把憤怒的矛頭轉嫁到了我們的身上。與我一起出警的羅開偉氣得臉漲得通紅,我喝令他冷靜,並承諾大家一定會給大家一個交待的。
  這幫來收保護費的混混正是著名的張華兄弟手下,他們與小東門的這幾個小混混原來也是認識,在喝酒時也是拍胸的兄弟,但是利益之下,他們絕沒有半點情面可講,就如同張華如果去武泰閘市場「打碼頭」也會是肖水生揍一樣。多年來,混混們的勢力範圍劃分已經極為嚴格,誰若惹過了界自然是得刀棒相向。
  趙所長也驅車帶了大量的警力趕了過來,好歹平息了大家的怒火。回去後連夜開會,趙所長對我提出嚴厲的批評,指出:我們正在創人民滿意派出所的關鍵時刻,你的管區內還發生這樣的惡性事件可能會使全所的努力都白費,你李鳴一定要負責牽頭把此事給我擺平。我只得忍氣吞聲地接受批評,不過也非常能理解趙所長,如果此次評估通過,他極有可能升調分局任職。警察跟任何單位的人一樣,也都是能盼望著能更上一層樓,擋他的仕途不就是等於他的敵人嗎?
  那段時間我只得天天與羅開偉一起在街上巡邏,一段時間倒也幾平浪靜。但是張華近段時間卻彷彿變成了一個深居簡出的和尚,很少看到拋頭露面。但我清楚,我和張華的對決應該會有一個結果了。
  四
  我常和羅開偉一起駕車慢慢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並不一定有什麼特別的任務,如果說絕大數善良的市民們只是綿羊的話,那麼一定有極少數人比如張華、肖水生等就是惡狼,那麼我們就應該是牧羊狗,當我們看著安寧而繁華的城市心中會有一種自豪感和成就感。或許就是這種成就感才是眾多的警察們堅持信念的原因,比如我所認識的市局一個老警察老張,其是一個賭技超群的傳奇人物,如果他是一個賭徒,早就身家萬貫了,但是一直堅持做一個警察。除卻信念的支撐,我們不知道如何理解他的這種堅持。
  但是最初羅開偉對這樣的巡邏很不以為然,他說:李哥,我們這樣轉有什麼作用,壞蛋老遠看到我們來早就他媽的跑了。我告訴他說:「以前有一個老警察這樣對我說,人有時很難用好或壞去嚴格劃分,警察的作用有時並不一定非要抓到壞人,更重要的是不讓一個人成為壞人,也就是說不讓犯罪發生才是最重要的。」
  羅開偉啊一聲說,撈撈頭說,對了,在上警校讀書時好像我的教師也說過同樣的話,老師還說,要讓老百姓有一種安全感就是勝利,這個前輩是誰啊,見識很深呢。我笑笑,不再搭話,我沒有告訴他這個老警察就是我的父親老李。
  他掏出一張照片給我看,得意地說這是他在警校時談的女朋友,照片中一個同樣年輕的女孩身著警服正神采飛揚地做一個敬禮的姿勢。我心頭一酸,我以前也是懷裡揣著一個警校女孩的照片四處炫耀,但是才短短幾年時間我們就分開了,所謂的愛情也如同輕煙一般消散在時間長河中,那個女孩畢業後去了省內另一座城市襄樊市工作,聽說她已經結婚了。她對於我或許只是一個遙遠的夢或者一個根本不曾發生過的故事。羅開偉收起照片,突然說,李哥,前幾天那個女孩好像對你很好呢,是不是李哥的女朋友啊。
  我莫名其妙地看著他,什麼女孩啊。他格格地笑,就是那個高明的妹妹啊。我啊一聲說,別亂說,她只是我小時候一起長大的朋友。羅開偉向副駕駛的座位上一倒說:「那不更好,有句詩叫什麼來著,他媽的,我就是沒文化記不清了,好像是『兩小弄青梅,郎騎竹馬來。』這不是更浪漫?電影中的警察不都是這樣演的麼?」
  高秀沉靜而靚麗的面容在眼前倏然一閃,我的心頭又是一跳——誰又曉得高秀是怎樣看我的呢,是不是找一個機會去看看她才是?
  此時我們的巡邏車正好轉到胭脂路與糧道街的結合部,再向前就是我以前讀書的武漢中學了,正是學生放晚自習的時間,學生們說說笑笑地往回家趕,此時也許多混混攔路「擂肥」的時候,因此我們總會在這個時間段趕到這兒目送這些孩子們能平安地回家去。看著背著書包經過我們的學生們,我突然有一種彷彿回到學生時代的錯覺,我想告訴羅開偉關於當年「糧道街中學五虎」的故事,還想跟他說說我們當年的種種快樂與憂傷。如果青春是一道高深的高考題,可是誰又能告訴我們這道題的答案?
  時光如利箭,正在將我們的青春射向無盡的歲月深處!然而面對突如其來的人生,任何人都來不及有更多反思,比如其時其地的我,我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一個熟悉而陌生的面孔,這張美艷的臉曾給班上每一個男生留下無盡的想像。我定定神,覺信看到的正是她,她似乎還向我們的警車望了一眼,猶豫了一下還是攔下了一輛的士向鳳凰山方向而去。我忙跳下車對羅開偉說,你先開車轉一上再回去休息吧,我得去跟蹤一個人。羅開偉說為什麼啊,我沒有時間理他,攔下一輛的士跟著她的方向追去。
  我不能確定在我追的這個人身上能發現什麼,這純粹是出於一種職業的本能和預感。這個美艷的女人叫吳山青,我當年的武漢中學的同學,同時也是一個漂亮得讓我們當年想入非非的校花。她當年在校時就已經成為了混混張華的女朋友,並因為她讓肖水生在高考前與張華打了一架,從而改變了肖水生一生的命運(具體參照前文〈餓狼傳說〉)。
  儘管時間如水,將她的美艷洗褪色了許多,但是我仍然能在昏暗的街頭一眼認出她來了。關於她成為張華情人這事一直是藏匿在我內心深處的一種痛,記得以前跟班上的女生排「兵器譜」時,我是極力擁戴她排在第一名的,為此還跟曾繼來爭過幾次,因為曾繼來力挺王婷才是全年級第一。如今看來那時的爭論是可笑的,吳山青固然沒有和我發生任何故事,而王婷也最終沒有與曾繼來任何關係,直到今天曾繼來還傻瓜似地到處去打探王婷的下落。
  吳山青的出現就如同黑暗中突然點亮的一根火柴,隱隱照出了少年時代的輪廓,也照出了我突破張華這小子的一絲微火。
  吳山青乘坐的出租車向左一轉,向積玉橋方向開去,我命令司機也跟過去,司機興奮地說,警察辦案,搞跟蹤啊。我不理他,快速脫下警服。我之所以不開警車來追就是怕太過顯眼,穿著警服也是不利於跟蹤的。吳山青突然停下,這一帶已經較偏了,周圍沒有什麼行人與燈光。只有約百米外有一家小酒樓還亮著燈,有幾個光著膀子的小混混正在門口喝酒,大聲地划拳。
  吳山青下了車,我也忙讓司機向右拐入一條小巷中停下。司機說,前面那女的真漂亮,是「雞」嗎?抓一隻「雞」也搞跟蹤也太過了吧。我向他怒視,他馬上閉嘴。武漢的司機多有這樣一個毛病,武漢話叫「嘴勁大」,即有北方人所說的「侃爺」之意。我丟給他20元匆匆下車,遠遠地看到吳山青向那家酒樓走去,高跟的皮涼鞋在深夜的街上敲出清脆地聲音。
  我遠遠地跟在後面,果然吳山青走進了那家酒樓,昏黃的路燈下這家酒樓的招牌上寫著「榮華酒店」。榮華酒店門口的那幫混混顯然也認識她,都跟她打招呼,有的喊嫂子,有的喊青姐,吳山青淡淡地應著進了酒樓門。我站在一處拐角的陰影下,盤算著如何是好。但是不到一枝煙的功夫,吳山青又出來了,在門口與那幫混混們說笑,還喝了幾杯啤酒,不一會兒有兩個混混進了酒樓,出來時手中拿著頭盔,騎上停在門口的摩托車發動了車子,其中一個混混我認得正是與高明打架的那個老五,他也是張華的手下之一。而吳山青竟然一付好心情的樣子在繼續喝酒。
  我想跟著老五去看看他們去搞什麼,但是苦於此地的士很少,沒有辦法去跟。我慢慢地向回走,但一直把吳山青保持在我的視線範圍之內。終於有一輛的士經過,我忙攔下,坐進去對司機說就停在路邊,熄滅所有車燈。司機奇怪地看著我,我向他亮了一下警官證,他表示會意地點點頭。等了大約五分鐘,終於有一輛的士經過酒樓,吳山青攔了下來,車在狹窄的街道上調頭後,吳山青鑽了進去,然後向我們這邊駛來。我馬上命令司機開車,但速度不要太快,以便讓吳山青的車能超過我們,我們可以再在其後跟蹤她。
  吳山青又按原路返回她位於胭脂路的住處,我遠遠地看著她上樓,樓道中的燈光依次亮起,接著4樓左邊的一幢房的燈亮起。我站在樓下思考著她這次奇怪的行為,這其中肯定有什麼名堂,吳山青並不像是去喝酒的,也不應該是傳達什麼信息,因為如今混混們的手機都比我的高級,那麼最大的可能是她去見什麼人或者是送什麼東西?
  我為這一發現高興起來,這個晚上花了40元的士費看來並不是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