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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四個有本領的平常人

「四大名捕」的故事意念始自一九七零年的時候,武俠小說讀多了,發覺大多數都寫俠侶、義盜、隱者、刺客、武林中獨來獨往的狷狂之士,我想:在當時維持一個社會秩序衙差、捕快、巡役等在實質上會比前述人物更重要,為何很少人寫他們的故事?於是我就在高一、高二學年間寫下了「追殺」與「亡命」(即是後來成書的「四大名捕震關東」上集),不過,那只是「四大名捕」的雛形,很多意念尚未成熟,自己的風格也未能建立。
等到赴台之後,對「四大名捕」的題材有更進一步的思考,覺得在武俠小說裡常透露了作者與讀者間共同存在對社會現狀的不平和不滿,以致產生了一種幻想式同時也是理想式的抒洩。武俠是神話性的,有象徵意義的,我們難以在其他文類中找到比武俠小說更有力、更大快人心的因果循環與快意恩仇。人們喜歡讀一些英雄俠客、好漢,乃至巾幗猶勝鬚眉的傳奇故事,除了那份淋漓痛快的代入感,可在律法以外制定一個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善惡到頭終有報、忠心為本義字當先的世界。這想像世界的架構,仍是以現實世界裡的人性人情為藍本,越是令人激賞的武俠小說,幻想層次越高,現實像征越濃。故此,在學生期的考卷與課本中、在生活的煎熬與壓迫裡、在工作的嚴肅與沉悶時,武俠小說可以讓讀者神馳在一個似有若無的境界裡,可以在華山論劍、在紫禁之巔飛躍、在白雲山間悟出無敵是最寂寞。
讀者不喜歡看平常人平常事(雖然現實裡絕大多數都是平常人,發生的大都是平常事),而喜歡看不凡人不凡事,俠客俠女,為情捨命,為義捐軀,甚至浴血苦戰,血染白衣,淚灑青衫,為盡忠死,為全義亡。讀者常為這等義烈故事而熱血填膺。這個時候我寫「四大名捕」,是寫他們跟一般捕頭不一樣之處。撇開「名捕」這個身份,其實他們跟一般俠客沒什麼兩樣,只是因為他們身兼官、俠、民三方面的律法、義理與人情,所以遭受更多的挑戰、抉擇、衝擊與矛盾。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七年的「兇手」、「血手」、「毒手」、「玉手」、「會京師」都是這一個時期的作品。這奠定了「四大名捕」和我的文風。
直至近期,我考慮到「四大名捕」身為執法者,周旋於黑暗的官場之中如何潔身自愛?如何掙扎向善?如何艱辛持正?這些都成了我興趣的中心,使得「四大名捕」不再那麼「神格化」,他們只是活生生的人,四個有本領的平常人,他們在人性上的表現,才是堪供玩味處。寫「神話」的時候已經過去,我也從少年步入成年。「碎夢刀」、「大陣仗」、「開謝花」、「捕老鼠」、「打老虎」、「談亭會」、「猿猴月」都是這一系列的作品。這四個有本領的平常人除遇險、鬥劍、血戰、破案之外,他們的溫情、愛情、親情、人情是劍風外的燭光。
劍,畢竟要有光才能反映它的美。
稿於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
校於一九九一年二月六日至廿六日:辛未年七返馬陪媽度春節期間(1st PAST)。
再校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中:春節時期二赴賭城均慘敗;一如十二月冬至,一月生辰;凡事疑處動,淺水困蛟龍;何火氣大誤事;和失荷包,吾失款;FLOWER CITY事件漸安然;不開心,尋開心,投無路,自創路;錯信馬謖失街亭;腳疾舊患復發,內出血外亦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