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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如果說,偷竊術也可算得上是一種技巧的話,那麼,將這種技巧發揮到無以復加地步的人,就是范寧兒。
  只可惜他的名聲實在太臭了,臭到只要他走近,認識他的人都會馬上躲開,否則身上總會有什麼零碎物件兒神奇地消失。
  范寧兒十七歲那年,從皇宮大內成功地盜走了皇后娘娘鳳冠上的一顆夜明珠,一舉成名,成了天下追捕的對象。
  從那時起到現在的十年間,他總共在牢房裡呆過四年零三個月又十九天。
  他大大小小的監獄蹲過十七次。
  也就是說,有十七次他都可能掉腦袋。可直到現在,那顆大腦袋瓜還是在他脖子上好好地長著。
  最奇絕的一次是五年前,他已經被打入了天牢。竟不知他用了什麼辦法,居然逃了出來。
  最驚險的一次是在三年前,他已被押上了法場,連斷頭酒都喝了。
  在劊子手的鬼頭刀正要落下的時候,明明已被挑斷腳筋的范寧兒竟一聲長笑,神奇地閃過刀鋒,身上牛皮索全部斷裂,在眾目睽睽之下,施施然躍上監斬官老爺的大案,在老爺的鼻子上摸了一下,笑嘻嘻地揚長而去。
  他的腳到現在也還是好端端的。
  官府曾經請過江湖高手相助擒拿。
  但十年過去了,范寧兒還是活得好好的,那些江湖高手們卻都一個個悄沒聲地回家抱孩子去了。
  范寧兒想偷什麼,就一定能偷到,包括人的腦袋。這樣的人,誰又願意得罪呢?
  於是官府也只好睜隻眼閉只眼,巴不得見不到范寧兒在本地出現。口中喊抓,都不願動手。
  范寧兒的存在,不能不說是一種奇跡。
  范寧兒不僅善於偷東西,而且還善於偷心,——偷女人的芳心。
  范寧兒有錢,有強壯的體愧,有相當威風的相貌,也有「崇高的聲望」。
  這樣的年輕男人,自然很討女人喜歡。
  她們甚至自己找上門來,口稱要見識一下「偷王」是個什麼樣的人,結果當然都很圓滿。
  她們「見識」了偷王的真相.偷王也必在她們走時,悄悄地留下她們身上的一件東西,比方說小手絹啦,胭脂盒啦,小梳子啦等等。
  並不是范寧兒有收藏女人小物件的雅好,他只是覺得,不順手拿點什麼,心裡總歸是不舒服。
  范寧兒現在正在「偷心」。
  一個美麗的少女正低著頭,紅著臉,吃吃地笑著,推搪著范寧兒的手。
  范寧兒的手正在她的胸脯上輕輕揉著,修長靈巧的手指輕快地撓著她的肌膚。
  少女的手根本就沒有力量,越推兩人挨得越近了。
  范寧兒口裡喃喃地說著許多甜蜜的瘋話,開始去解少女的衣衫扣子。
  少女夢幻般地傻笑著,呻吟著,美麗的大眼睛裡流閃著興奮的光彩。
  恰在這時,有人敲門。
  「偷王范寧兒,見字速至。」
  范寧兒懶懶地聽掌櫃的念完紙條,問道:「就這幾個字?」
  掌櫃的點點頭:「後面還有一個花押,畫的好像是……一隻鳥,……畫眉鳥」
  范寧兒的眉頭皺了起來:
  「送信的人呢??
  掌櫃的見他皺眉,忐忑不安起來:「走了。」
  范寧兒接過紙條,看了一眼,站了起來,走了幾步,又停下,拍拍因受冷落而生氣的少女的肩頭,摸出一張百兩銀票塞進她頭髮裡,順手摘下她的一隻耳環,又朝掌櫃的點點頭,快步出門而去。
  范寧兒「偷心」的時候,絕對是雷打不動的,可今兒他是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