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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固然,參加復社有不少好處,但結黨成社,自畫界線,也有很多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莫名其妙地樹立不少無形的敵人,自己的父親就是一個例子。
  只因為跟幾個東林的朝中同僚談得來一點,卻並沒有真正地屬於東林一黨,卻也受了波及,被非東林黨人從戶部尚書的任上擠了下來。
  幸好舊日的門生僚屬中有幾個是掌著兵權的一方統帥,對方不敢過分的擠迫,還能夠全身而退,優遊林下,否則恐怕連老命也保不住。
  這次南來應試,父親就告訴過他,要他慎重言行,表現不可太張狂,不可鋒芒太露,不可過份自炫,成為大家注意的目標,那樣子很難保持超然的地位。
  父親並沒有聲明白己不是東林黨人,因為到了那個境地,否認也沒有用了,東林黨人雖多清流名士,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屬於有氣節、有操守的讀書人,頗受尊敬。
  但是,他們太猖狂了,得志時目中無人,不可一世,對皇親國戚、勳爵世臣,從不假以辭色,使得朝中竟分成了東林與非東林兩派。
  這種現象太可怕了。
  東林派等於是向所有的非我同類者為敵,不管東林的實力多強大,也沒有不垮的,尤其是跟權勢顯赫的九千歲魏忠賢,弄成勢不兩立,不是自連其禍嗎?
  侯恂在辭官返里後默默無所事事,圖了個安靜,魏忠賢垮了台,東林勢力復起,他也沒有再要求出山,宦海沉浮,他已經歷夠了,在家中讀書、課子、奉母,未嘗不是人生一樂事。
  但侯恂也沒有以東林派人自居。
  朝宗在閒談中,對父親的心事極為瞭解,甚至對目前的朝政大局也有點瞭解。
  侯恂不肯復出,主要是為了太瞭解那位皇帝,他知道崇禎帝優柔寡斷,卻又剛愎自用。
  而且他又絕對地自負聰明一世,不但貴為天子,亦為天之驕,那一個臣子都不會比他強,比他能幹。
  在這樣一個皇帝手裡,就很難做事,官越大越為難,除非你表現得渾渾噩噩,整日地尸位素餐,否則很難安其位的。
  他是前皇熹宗的嫡弟,以弟繼兄位,登基時已經看清了朝廷的局勢,所以在登位後,先是把太過於張狂跋扈的幾個權貴大臣次第扳倒,使得手握大權的魏忠賢孤立,然後才開始對付魏忠賢,迫得魏忠賢在押赴鳳陽的路上自縊而死,再將崔呈秀在蘇州斬首,聖夫人客氏賜死,把穢亂宮廷的奸黨一掃而空。
  昔日蒙冤的人得以平反了,普天同歌頌聖,深慶得主,但是一二深居高位的大臣們卻看得出,皇帝並沒有把東林的人置於高位要津,表示他的精明,他不容許那一方面的人獨居朝政,更有甚至,他把軍機交由一些不懂得軍事的糊塗蛋去管理。
  這些人只知道積壓軍餉,精細地打算盤核發軍需以牽制將帥們的坐大,而且相鄰的兵鎮總督,必定調派一些素來不和的人去,免得他們勾結。
  在這樣的皇帝手下做事實在很不容易,侯老先生深以為戒,自己是不出來了,叫兒子立身處地,也要十分的謹慎,最好不要沾上那一邊。
  現在是東林的人又起來的時候,但是非東林的人也沒有全垮台,當有一天,皇帝認為東林黨人太過於囂張,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時,他又會重用另一批人來打擊東林了,在朝廷中永遠保持了兩種立場的均勢,皇帝才能一手加以控制。
  要想在朝廷上立足,最好是不屬於那一邊,但是又能跟兩方面保持著一個良好的關係與適當的距離。
  侯老先生並沒有明確地告訴兒子應該如何做,但是卻對未來的朝廷作了個分析,那也是個間接的暗示。
  朝宗是個很聰明的人,自然明白了,所以他來到了留都,並沒有避開那些東林的人,別人說他的父親是東林前輩,他也不反對,而且,他跟復社的人也處得很好,卻一直沒有表示要參加復社。
  昨天,他對復社中言語最為激烈的吳次尾提出了批評,這是權術的一種巧妙運用,萬沒想到,別人卻早已將他列為復社的中堅了。
  就跟他父親被列為東林黨人一樣,這是無法否認,也無以推脫的事。
  朝宗覺得趕快離去是對的了,他必須要冷一冷,使大家把他與復社的關係,不再看得那麼密切。
  香君卻不知道他的心事,見他正在發呆,還以為他是捨不得離去,輕歎一聲道:「侯公子,你這突然一走,實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則復社在你的領導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為的。」
  朝宗道:「復社中大部份是國子監的太學生,這些人受了國家的稟養、栽培,應該好好地唸書,將來報效國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評議朝政,已經失了本分,是捨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應大出她的意外,不過朝宗的話極有道理,至少是她無法駁倒的。
  她頓了頓,才低頭道:「我也不太懂,不過我總是盼望你能夠早點來,而且一定要來。」
  「那當然,我一定會回來的,就是為了你,我也會再來的。」
  「為了我?」
  「是的!為了你,你是我第一個紅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舉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這時雨忽地大起來了,一把油紙傘已經無法遮掩了,朝宗忙拉著她跑進石垣下一個城洞中。
  洞並不大,但是卻不透雨,面對著是一片霧迷濛蒙與嘩嘩的急雨,腳下遠望長江如帶也在雨霧籠罩中,遊人雖多,卻被這陣急雨所阻,絕足不前,因此這個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們兩個人了。
  先是緊緊地偎依著,然後很自然的,他們的臉貼著,頰靠著,兩片唇緊緊的相吻著。
  沒有主動,也沒有被動,就好像是兩塊磁鐵,使它們異極相對而漸漸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離,它們自動地就互相吸引了。
  緊相偎依的接觸漸漸的挑起了朝宗的情慾,他的手也不老實了,伸進衣襟裡,慢慢的游移著。
  他發現香君的年齡雖不大,發育卻很成熟,這不足為怪,風月場中的女孩子,身心兩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長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體,對一個血氣方剛的男人卻是一種強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無抗拒的態度,也加壯了朝宗的膽量。
  城洞中雖不寬敞,但勉強夠他們兩個人躺下來,地下雖不平坦,但他們似乎並不在乎,香君只有在開始時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輕微的呻吟一聲,以後就一直默默地承受著。
  她閉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著那種生命的愉悅,但那不是肉體上的,她年紀畢竟還小,雖然身體已經發育了,但還沒有成熟到能領會情慾衝擊的快樂,她的愉悅是通於心靈的,一種奉獻被接納的愉快。
  就像是一個孝順的孩子,跑到幾里外的山上,採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獻給她的雙親,看到父母吃著那枚鮮果時所流露的快樂,這孩子的快樂尤甚於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鮮果。
  當他們二人,從激情中趨於平靜的時候,外面的暴雨也漸漸地停了,居然還射出了一絲的陽光。
  陽光射進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長而細緻玲瓏的腿,如絲緞般光滑的肌膚以及抹在腿根處的那幾滴貞紅。
  這使朝宗為之一驚,也才意識到自己做了件多糊塗的事。香君還是個清倌人,還是個未經人世的處子。
  固然,她是個歌妓,但歌妓的初貞是有代價的,尤其是像香君這樣的名妓,梳攏的代價非數百金莫辦,那只有豪客才能負擔的。
  而他卻糊糊塗塗的就把這顆新熟的禁果給摘來吃了。
  那要如何善後呢?這一剎那間,朝宗悔恨交並,不知將何以自處。
  但香君卻很平靜,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間雪白的絹巾,沾了腿際的血跡,平靜地道:「侯公子,你至少應該知道,我交給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該死,我實在太糊塗了。」
  「別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願意的,否則就是拿刀子架在我頭上,也別想靠近我。」
  「可是,以後你怎麼辦呢?」
  「我早就盤算好了,從昨天見到你之後,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決定把我自己交給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為了增定自己的決心。」
  「你的決心是……什麼?」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決心可不是嫁給你做妻子,我知道你們侯家是世代書香,世家子弟,不會允許你娶一個歌妓進門的,我也沒存這個指望,我的決心只是使我的一點癡心有個寄托。」
  「不!香君,像你這樣美好純潔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會毫不考慮地娶你為妻的,現在我也沒放棄這個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親說去。」
  「別去碰釘子,你有這顆心就夠了。」
  朝宗當然不會去向父親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說說而已,但香君那種寬恕卻使他感到慚愧,欺騙這樣的一個女孩子,那是一種無可饒恕的罪惡。
  衝動之下,他握著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為誓,將來定不負卿。」
  香君非常的感動,輕歎了一口氣:「侯……侯郎只要你有這份心就夠了,那也不枉費我一番癡心,將來的事誰也不敢說,我更是個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贖身。」
  「贖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銀子?除了八百兩的身價銀之外,這些年在我身上陸陸續續的花費也不下一千五百兩了。」
  「要這麼多?」
  「我的少爺,你以為要做一個歌妓是很簡單的事嗎?從十歲開始,就要學唱、學認字、學應對進退、察顏觀色、學說話,甚至於穿著梳妝,塗脂抹粉,都由專人來教導,這些都是要錢的,最耗費的還是學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實料,一點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這麼說來,培養一個姑娘,倒比造就一個進士還要困難了,有些人從出世到進士及第,金榜題名,也用不掉二百兩銀子。我父親有個學生,現在已經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長工的,每年才五兩銀子工資,他就靠著這五兩銀子,供兒子讀書,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讀書做官,還可以靠自己苦學,做一個歌妓,處處都靠人傳授,非要花大把銀子不可。」
  「那麼替你贖身,非三千兩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麼時候了,如果過幾年,我也替娘賺下一些了,也許就差不多,如果是現在,五千兩未必能使娘點頭,她孤苦無依,把我當親生女兒般養大的,下半輩子全指望著我了。」
  朝宗歎道:「那就沒辦法了,就算我能說動父親答應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兩銀子來為你贖身的,他雖然做過一任度支尚書,但並沒有落下多少錢,而且大部份都在家鄉置了田地,他說這是百年的基業,每年收收田租,有個一二千兩銀子,粗衣淡飯,安分渡日,可保子孫無肌寒之虞,他不會為我娶媳婦賣田地的。」
  香君苦笑著道:「不必去操這個心,我說過,我不想做你們家的媳婦。」
  「可是,我不能負你,你等我幾年,我自己出來做了事,一定可以籌到為你贖身的銀子的。」
  香君的目中射出了光-道:「侯郎,你這是真心話?」
  「若有半句虛言,天誅地滅,叫我不得好死。」
  香君毅然道:「好,侯郎,你有此心,那怕十年二十年我都會等你的。」
  過了好半晌,她又淒然地道:「不過,我又要把話說回來,我是身不由己的,也不能一輩子做清倌人,所以我把清白之體先給了你,若是五年之內,我可以保住自己的清白,不陪客人,過了五年後,我只能保持我的心靈清白,不從良跟別人了,反正我這一輩子是托付給你了。」
  「不必那麼久,一兩年,不超過三年。」
  香君並沒有因為他這爽快的間答而顯得特別的開心。
  她只是用一種淡然的態度道:「侯郎,我知道你此刻的話是絕對出於誠心,但是你不必答應得這麼爽快的,那會變成你心裡的一副擔子,未來的局勢如何,這是誰也無法逆料的,因此你無須言之過早,免得你到時因為其他的原因無法踐約時,咱們連面都見不成了。」
  說得朝宗一陣慚愧,他想起古人常說的一句話:「輕諾者必寡信」。今天自己不也正是如此嗎?
  「一兩年,不超過三年。」
  這句承諾衝口而出,雖然沒有立意欺騙,但自己聽了也覺得過於輕舉,因為說這句話時,自己並沒有經過思慮,一點把握都沒有。
  因此他只有吃吃地道:「香君!我……絕不負你。」
  「這個我信得過,因為我要求不奢,我瞭解到彼此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我絕不可能成為你的元配妻室的,我只希望你別忘記我,如果可能給我一個妾侍的名分,否則就當作外室也行,我只求有個歸宿,不致於流落無依就行了。」
  侯朝宗忙擁著她道:「不會的,香君!絕不會的。」
  香君由他摟著,輕聲道:「我今年十六歲,在秦淮河舊院人家,沒有二十歲的清倌人的,侯郎!我對你只有一個要求,如果你自問有把握在五年內把我弄到身邊去,我咬牙拚命,也一定要撐過這五年的。」
  「這個?我一定盡我最大的努力去爭取,你我在一起並不困難,難的是貞娘那兒的身價銀子。」
  香君歎了口氣道:「我明白,三千兩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就算你即刻取得了功名,要籌備這筆錢也不容易,當然,你如果昧著良心,窮凶極惡,大事搜括,這是輕而易舉就弄到手的。」
  侯朝宗忙道:「我不是這種人,也不會做這種官。」
  「我知道,我委身於你正因為此,假如你是這樣的人,就算拿三十萬兩來,也買不到我,我要你做一個實心實地為老百姓造福的好官,我可以慢慢的等,也可以私下慢慢的攢,我們一起湊這筆錢。」
  「這怎麼可以,那能用你的錢。」
  「不是用我的錢,是用你的錢,因為這是贖我的身子,還我的自由。」
  「但你是歸到我身邊,應該由我拿錢的。」
  「侯郎,我連人都交給你了,什麼還不都是你的。」
  「不!就是這個上面不能馬虎。」
  明知籌這筆銀子很難,但是男性的尊嚴卻使他堅持著不肯接受香君的合作。
  香君倒不堅持,輕歎了一聲道:「好吧!反正我的意思跟處境你都明白了,我的心是一輩子都交給你了,但我的人,卻只是私下交給你的,如果給娘知道了……」
  「暫時別給她知道。」
  「當然,可是也不能拖很久的,因此,五年之內,你若無法替我贖身,就請你替我梳攏一下。」
  「這……你要去接待別的客人了。」
  「那是沒法子的事,舊院的姑娘,都要走這條路的,娘已經算疼我的了,她沒有逼我,別家的姑娘,在十五歲就硬被鴇母當寶貝似的賣給豪客了,清倌人的收入究竟有限,再說梳攏是年紀越輕越能討高價。」
  「這是為什麼呢?」
  朝宗對這些不懂。
  香君卻像是生了氣,道:「我也不懂為什麼,據他們說是為小姑娘破身能帶來好運道,但是照我看來,這都是那些男人黑心腸,覺得糟蹋一個小女孩是一種樂趣。」
  朝宗忙道:「我絕不是那種人。」
  香君歎了口氣:「我知道你不是,我從十五歲開始,就不知有多少生意人跟娘談過這個問題,有人出到一千五百兩了,娘問我一聲,我跟她吵了一場,有三天沒理她,最後還是她賠盡了小心。」
  「貞娘對你還真不錯。」
  香君道:「這就是了,她不像別的鴇母那個樣子,雖然她大不了我多少歲,卻把我看成親生女兒似的。」
  「她要真疼你,就不該要你落籍。」
  「侯郎,你這是怎麼了,她花錢買了我,就是指望在我身上賺一筆回來,可不是真心要個女兒,她今年才二十七,自己若是從良,也不能生養,她能對我好,已經使我萬分感激了,我不能冀望得太多。」
  朝宗也覺得自己太孩子氣,歉然地道:「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怕她貪圖便宜,硬逼著你。」
  「我娘不會,她當然不是不要錢,但她不會逼我,她親口答應過,即使是梳攏,也一定我自己看中了意。她自己也在做著,手頭並不短缺錢花。」
  「是啊!秦淮十大名妓,她排名第三,但是據估計,她的收入比排名一二的卞玉京和鄭妥娘還要好。」
  「啊!這是什麼時候排出來的名次。」
  「喔!這是一般常在秦淮河走動的玩家為舊院人家選出來的十位大美人。」
  「玉京姐居然高居首位。」
  「不!是鄭妥娘,但是她的脾氣太壞,有些客人把她列在第三,而是你娘高居首位,玉京的人較為和氣,不管是鄭妥娘居首也好,是你娘居首也好,她都是穩居第二。」
  「這十大美人裡面,不知道有沒有我?」
  「怎麼會沒有,你是第四名,因為你只是個清倌人,那已經是很不錯的,而且你是唯一列名榜上的清倌人。」
  「我倒不稀罕什麼名次,但是我又不懂了,為什麼清倌人上不得榜呢?」
  「因為秦淮選美,容顏固然重要,溫柔風情也有很大關係,所以清倌人是很難跟她們比的,你是因為這絕世的姿容,才得以列榜的。」
  香君冷笑了一聲,道:「我倒真希望別把我列上去,那怕是將我列為榜首,我也感到很無聊。」
  氣氛忽然不調和了。
  侯朝宗發現這個女孩子的性情太難捉摸了,她的一切,都不像個舊院的歌妓,因為她太古板、太正經,她也不像個年輕的女孩子,因為她太世故,但無可否認,她的美卻是絕世難匹的。
  她才十六歲,還有點稚氣,若是成熟一點,她將是金陵目下的第一名妓,沒有一個人能及得上她的。
  現在第一朵名花,卻被自己採到手中了。
  侯朝宗心裡不免有點沾沾自喜的感覺,但是接著而來的,卻又有不少的煩惱。
  回去後,金陵是一定要再回來的,再來時,又將對她如何交代呢?
  在父親面前絕不能開口,否則不但得不到同意,反而會招來一頓苛責,還可能挨一頓鞭子。
  年紀輕輕,一事無成,居然涉足歡場,流連娼家,少年荒唐,莫過於斯。想到這兒,他的心中更為麻惱了,先前的綺情都為之沖淡了。
  而香君對他的態度,也使他感到撲朔迷離,無法把握,說她無情,她的確是情深款款,把一片心全用在自己身上,甚至於毫無條件地獻出了初貞。
  但說她真有情,卻也說不上,別離在即,她沒有一點離情別緒。
  朝宗並不是初解風流,來到六朝金粉的古都後,他也曾在一些粉頭的香閨中歇宿過,甚至於在家鄉,他也曾跟鄰家的女兒偷期密約過,等人家出了嫁,那個漢子偏又是不解溫柔的癡呆漢,所以只要有機會,那個女的歸寧,他們總還有一兩次偷偷的約會。
  他不是很懂得女人,至少不是不懂得女人。
  但香君卻完全不是那回子事兒。
  她奉獻初貞,完全是屬於奉獻,沒有一點感覺,沒有宛囀嬌啼,也沒有熱情呻吟。甚至於在事後,她也是冷靜而漠然,雖然在談起將來時,她曾經閃露過一剎那的激動,但那是感情上的理智表現。
  她的愛情無可疑問是堅貞的,只是她表現愛情的方法太穩健、太老練,不帶一絲絲的激動。
  她什麼都很好,就是不像是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倒像個歷盡滄桑的風月女子。
  但貞紅宛然,她明明又是個純潔的處子。
  侯朝宗的心中很茫然,這一剎那,她心中有個希望,希望能多幾個人,不要這樣面面相對。
  他的運氣實在不錯,想到要有人,人就來了,鄭妥娘那尖銳而又美麗的聲音,在遠處響了起來。
  「在這裡!在這裡!香君,侯相公,你們這小兩口子可還真會躲,剛才躲到那個地方卿卿我我去了。」
  她美麗而又伶俐的身子,在小道上一扭一捏的跑了來,陽光照著她紅紅的臉,柔黑飄拂的長髮,別具一種美,一種成熟而野性的美。
  侯朝宗看得呆住了。
  香君卻叫道:「鄭姐,別跑,慢點走,地上滑,別摔著了。」
  鄭妥娘笑道:「笑話,這才摔不著我呢,以前我在家的時候,五六尺高的石頭,我跳上跳下都不當一同事。」
  口裡說著,她已跳下了那一道石階,也不過才五六級,每級才半尺來高,她的性子急,懶得一步步地跨,就這麼跳下來的。
  腳落地踩在青苔上,向前一-一衝,口中哎呀一聲驚叫,向著那堵石壁衝去,這下子若是撞上了,縱不送命,也將落個頭破血流。
  幸得朝宗眼明手快,搶上一步,緊緊地抱住她一拉一拖,兩個人都撞了上去,但是勢子已緩,只在石壁上輕碰了一下。
  鄭妥娘抬起了頭,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謝謝你,侯相公,真不好意思,才說著就打自己的嘴了。」
  侯朝宗道:「沒什麼,你摔著了沒有?」
  鄭妥娘道:「我撞在你身上,你撞在石頭上,要摔著了,也是該你受傷。」
  「我!我們男人身子壯,摔不壞,碰不傷的。」
  香君在旁笑了笑,道:「我們侯公子軟玉溫香抱滿懷,縱然有些傷痛,也不會覺得了。」
  鄭妥娘發現自己還抱在朝宗的雙臂中,不禁有點臉紅,忙道:「侯相公,你快放手吧,小妹子吃醋了。」
  朝宗忙放開手,可是鄭妥娘的身子卻又一歪,又大聲地叫了起來,侯朝宗趕忙地又將她扶住。
  香君還想開玩笑的,但是見妥娘的臉色都變了,大顆的汗珠從額上滾落,急急地問道:
  「鄭姐!你怎麼啦!」
  鄭妥娘咬著牙道:「不……不要緊,扶我坐下來,我的腳痛得很。」
  侯朝宗道:「準是扭了筋了,快坐下來揉揉。」
  他扶著妥娘,找了塊石頭讓她坐下,妥娘忙不及地彎下腰去,握住了自己的左腳。
  尖尖的,瘦伶伶的一雙腳兒,包裹在紅綾鞋裡,特別見得細巧,倒是把朝宗看得又是呆住了。
  香君見了笑道:「侯公子,今天你可真是眼福不淺,秦淮河畔,固多大腳娘子,但天下最小最美的一對金蓮,恰也落在秦淮,今天可叫你也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