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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李志強臉色也為之一黯,他們跟卓平是從小一起長大,親逾手足的生死之交,他們實在不希望卓平有何意外。
  正在這時,他們的身旁座位上來了一對男女,男的很高,女的很艷,他們坐下後,各要了一杯咖啡,女的加了一杯鮮橙汁,男的手中提了一具007的黑色手提箱,似乎十分寶貝,連放在桌上都是十分小心的。
  侍女送咖啡來時,不小心碰了它一下,那個男的幾乎嚇得跳起來連忙用手扶住,沒有讓它倒下來。
  咖啡喝了一半,女的鮮橙汁還沒有動,忽然,女的要上洗手間,而且要那個男的送她去,兩個人站起來,一起離開了。
  李志強道:「這一對寶貨實在很妙,他們的衣服穿著很普通,他那口手提箱卻是真正的名牌,裡面放的東西一定很重要,所以才捧著一步也不肯放鬆,好像是捧著祖宗牌位似的。」
  駱希真道:「你怎麼想到這個妙喻的!」
  「我的直覺,那個男的捧著箱子時,戰戰兢兢,惟恐碰到一點,不是祖宗牌位是什麼?可是現在卻放在桌子上不管了,難道又不怕人偷掉了!」
  駱希真道:「我卻注意到那個女的有問題,她戴著一付墨鏡,那只是路邊攤上買的,二十元一付的便宜貨,她進來後就取了下來,可見並不習慣於戴著它,可是她去上洗手間,卻將它收在皮包裡取走了。」
  李志強一怔道:「你看得這麼仔細!」
  「我是跟美子學的,她教我從一個人的穿著上去觀察他的氣質,如果有不相符的地方,就值得進一步去推敲,如果有不合常情的地方,就要特別注意了。」
  「你觀察的結果,有什麼結論呢?」
  「我認為他們雖然是去洗手間,卻不會回來了。」
  李志強道:「為什麼,難道他們只是為了賴掉付帳不成,他們還留下了一口箱子呢,那口箱子的市價約模在六千元港紙上下,還很新呢!」
  駱希真突然起身把李志強拉得倒了下來,而且還藏身在咖啡桌的下面。
  李志強還沒來得及問什麼,耳畔已傳來轟的一聲,眼前一陣硝煙迷漫,好一會兒,他才恢復了平靜,卻又聽見外面人聲嘈雜,有人慢慢地接近了。
  那是左右鄰店的人,他們都是被爆炸聲引來的。
  爆炸的來源是那口箱子,箱子是放在桌子上的,那張桌子已經炸得粉碎,爆炸的碎片飛碎出去,有兩名女侍和四個客人都受了傷,而傷勢較重則是坐在櫃檯上的會計小姐,因為爆炸是由桌面呈放射狀向四周擴散的,會計小姐的位置最高,挨到的碎片也最多。
  駱希真和李志強因為俯到了地下,而且鑽入了桌子下面,不銹鋼的桌面將他們保護得很好,居然毫無所傷。
  李志強一看,旁邊的駱希真居然沒有了影子,他倒是很放心,自己沒受傷,駱希真一定也不會有事,至少不可能被炸得四分五裂,片骨不存的。
  他一定是有所發現,急急地離開了,所謂有所發現,當然是指那坐在一邊的一男一女。
  放置炸藥的箱子是他們帶來的,只是不知道他們的目的何在。
  照目前的情形看,自然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們跟那家咖啡館有宿怨,給他們一點顏色看看。
  但李志強很快就推翻了那種可能,咖啡館受勒索不付而遭到黑社會報復的情形固有,那一男一女看起來也不像是正經人,可是他們所費的代價太大,光是一口箱子就要好幾千元了,再加上定時爆炸裝置,黑社會的人製作的炸彈不會那麼豪華。
  第二個可能就是對付他們了,這倒說得過去一點。
  李志強和駱希真為了談話的安靜,選了一個很角落的座位,那兩個人竟然直接坐在他們貼鄰的坐位,一坐下來就頻頻地看表,然後又匆匆地離開,很明顯地,他們要躲開爆炸現場。
  李志強趁著亂,也趕緊走開了,好在女侍和會計小姐都受傷,別的人也不認識他,也沒有人注意他。
  出門之後,警車的嗚嗚聲已經接近了,李志強覺得更應該盡速離開,否則被警方找去作證,問口供,那是很麻煩的事。
  他們才離開白媚的住所沒多久,就被人找到了,來安排了一場爆炸,可知他們已經受人注意了。
  李志強照理應該立刻再回到白媚的住所去再詳問究竟的,可是他不敢,一則人單勢孤,對方可能會再對他不利,再則,他怕再找了去,很可能會影向到白媚和那兩個人的安全,對方既然已不擇手段,也不會顧慮傷及無辜的。
  他也沒有回到事務所或家裡,他身上有傳呼器,有人要找他,可以立刻連絡的,他卻不想再被人踩住行蹤。
  目前,最佳的辦法,莫過於在市區不斷的流動,所以他忽而巴士,忽而地下鐵,忽而乘坐計程車,就在市區裡轉。
  而且留心後面的人,等他能確定沒有人跟蹤時,才轉到一家熟悉的上流咖啡館中坐了下來,點上了一支煙,仔細地思考這件事。
  案情已經升高,不單純是兩個人失蹤,有兩個人被殺,好幾個人受傷,事情越來越複雜了。
  他用紙把所能思索到的疑點,以及所能找到的事實都逐一寫了下來,發現整個事件似乎都是相連的,而所有的事情都指向了金氏企業機構。
  只不過,他有兩點無法證實。
  第一、卓平和陳大虎的失蹤是否為水蛇和黑鰻所為,雖然,卓平的鑰匙圈在水蛇身邊發現,但那兩個人已死,無法再作進一步證明。
  第二、就算能證實水蛇和黑鰻參與了綁架卓平等人的行動,但是無法證明那兩個人曾受金氏企業僱用,那還是無法對金氏企業作任何行動的。
  他的傳呼器嗶嗶地響了起來。
  他連忙去通電話,電話是他的助手打來的,告訴他有一個熊仔那樣的男子進入到白媚的屋中了,還帶了四個人進去。
  李志強很興奮,幾乎要想趕過去跟熊仔見面了,可是他頓了一頓後,止住了自己的衝動,直接找熊仔談是沒有用的,自己沒有吃得住對方的力量,再談也不會有結果的。
  不過,他在白媚家中時,已經知道了那兒的電話,於是他撥了那兒的號碼。
  首先接聽的是白媚,才喂了一聲,李志強就道:
  「我姓李,剛才到過你那兒,找熊仔來聽電話,別說他不在,我看見他進了你的屋子的!」
  又停了約模有兩分鐘,電話那頭才傳來一個粗濁的聲音道:
  「我是熊仔,找我什麼事?」
  「熊仔,你聽好,你有大麻煩了,水蛇和黑鰻綁了我的朋友卓平,但他們立刻被你的主人殺死了滅口,不過我們已經從他們的身上查出了你也有份,現在輪到你有危險了,你的主人會不會殺了你滅口呢?」
  熊仔的聲音有點顫抖,但他立刻否認道:「我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
  「聽好,熊仔,我和我的朋友離開你的地方後,在一家咖啡館中,碰到一男一女帶了枚炸彈跟著進來,炸彈爆炸了,傷了好幾個人,卻沒有傷到我們,現在事情鬧大了,警方也在調查了,我們只要作證一下,警方會立刻追到你身上!」
  熊仔在那頭叫了起來:「那不關我的事,我連你們的面都沒見到,我才回到家,爆炸的事我毫不知情。」
  「我知道這不關你的事,但是有人怕我們調查你,對付我們不成,就會使你開不了口,你要想法子救你自己!」
  熊仔的聲音變成嗚咽,顯然地,李志強擊中了他的弱點:
  「李先生,我們無怨無仇,你為什麼要害我!」
  「我沒有害你,是你自己在害自己,你該知道那些事是能做的,那些事不能做,你綁架了一個律師。」
  「那不是我!」
  「你只不是主謀而已,還是有參加行動的,何況你還參與了殺死水蛇和黑鰻!」
  「那也不是我!」
  「我知道,你的手下已經說了,主兒不是你,但你也在場的,現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說出那兩個綁架的人被藏在什麼地方!」
  「這個連我也不知道,是大小姐把人接過去了。」
  「大小姐又是誰,說出她的姓名、地址。」
  「李先生,這個女人心狠手辣,在她手下做事,我也感到很窩囊,我熊仔是自己打出來的天下,什麼人都不怕,但是我的確怕這個女人,我也希望能把她揪出來,可是我對她一無所知,實在幫不上忙。」
  「至少,你知道她長得什麼樣子吧!」
  「她看上去約模是三十歲,長得很漂亮,穿著很時麾,風度很高貴,一看就知道是那種有著高職位的人。她的臉是長圓型的,眼睛又大又圓,平常是黑色的,但是在生氣時,就會變成綠色,那就有人要倒楣了。」
  「她的身高和身材如何?」
  「高度在一七三公分左右,身材棒極了,不過不是屬於性感型,因為她有一種令人不敢親近的感受,皮膚很白,幾乎像個白種人,頭髮是純黑色的,身上的汗毛卻帶點金黃色,還有……她的嘴唇上汗毛很濃,像是鬍子一般。」
  「這倒是個特徵,還有什麼可注意的。」
  「她的車子是純白色的平治二八零,每次都是她自己駕駛,她的車號是……」
  熊仔的聲音只到這兒為止,接著是一陣密集的槍聲和慘叫聲,李志強黯然地放下了聽筒,他知道熊仔完了,對方的毒手已經加到他們的身上。
  白媚的家中已經有三個人,熊仔又帶了四個人回去,一共是八個人,可能這八個人,都遭了毒手。
  可是他只有等待,他的助手在就近監視,相信不久之後,他一定會有個較為詳細的報告,他已經告訴了助手自己在什麼地方。
  他的助理人員果然很稱職,十分鐘後,就有電話打過來了,屋中八個人全部都死了,被槍彈射死的。
  不過有一件怪事沒有外來兇手,門是從裡面反鎖的,外面的人聽見了槍聲,找到了警察破門而入,才發現了一屋子的殘屍。
  每個人都是要害中彈,沒有一個活口留下,有三個人手中有槍,三支槍都發射過很多發。
  照現況來判斷,他們似乎是自己互相火拚而死的,三個握槍的人,兩個是熊仔的手下,另一個人竟然是白媚。
  好像是熊仔的兩名手下首先拔槍殺死了其餘的人,而白媚在臨死前又射殺了那兩個人。
  案情撲朔迷離,奇怪得令人難以相信。
  李志強在十個小時後,終於在警署中的一個朋友處,得知了結果,由於這是大案子,警方立即作了驗屍的行動,提出了報告。
  有六個人死於點三八子彈,槍彈是由兩個熊仔的手下的握槍中發出,那兩人則死於白媚手中的小勃朗林。
  彈道研究符合,那兩個人都是眉心中彈,一彈穿入大腦,立即斃命。
  至於點三八子彈,鑽入體內後,會爆成一個大洞逸出,更別談能留下活命了。
  死的全是流氓混混,門反鎖著沒開,彈道符合,警方判斷是流氓火拚,也就此結了案,只對一件事感到懷疑,就是白媚的槍一共只發了二彈,每一發卻能正確地命中一個人,這種本事連警方的神槍手也及不上,只能歸之於天意,因為熊仔那些人在碼頭區內橫行不法,多行不義,對他們的死,只有人額手稱慶,更沒有人要求警方嚴加追究了。
  只有李志強知道不是的,熊仔是為了向他吐密而遭到了懲罰,只是他也無法解釋兇案發生的經過。
  他也不能挺身作證說那些人是死於陰謀,他提不出任何證據,警方也不會輕易相信,反而會惹上一身說不清的麻煩。
  加上水蛇和黑鰻,全部是十條人命,如果真吵開來,將是一件轟動的大新聞,那是警方最怕的事。
  何況,李志強還是擔心駱希真,他已經有十幾個小時沒有消息了,倒底發現了什麼呢?
  □□□□□□□□駱希真的確是在爆炸開始後,立即就離開了現場,他非常鎮定,立郎從後面溜了出來,很快就繞到了前面,而且還順手撈了一件廚司的白色外衣披在身上,大約的改變了一下外形。
  他判斷爆炸必然是由那一男一女所造成的,照一般的習慣,他們必然還會逗留在現場附近,觀察一下爆炸的結果,他相信不難找到那兩個人。
  大門口很亂,等了一陣之後,警車和救護車都來了,從店中抬出了不少的傷者,其中有兩個人的蒙面白布已經拉了起來,那表示傷者已經無救。
  駱希真終於找到了那一男一女了,他們正坐在一輛小轎車中,注意看咖啡館的大門。
  這兩個人也非常小心,沒有下去詢問,大概是怕店中的職員認出他們。
  連死帶傷,一共抬出了六個人,救護車開走了,那兩個居然開動車子,也跟在後,他已記下了那輛車子的車號,就是釘梢脫了節,他也可以憑車號找到他們。
  救護車到了醫院,那兩個人的車子居然也停了下來,兩個人也跟著進去。
  那個男的還掏出了一份證件,向送去的警員在詢問什麼,而且還用筆在一本薄子上記錄。
  駱希真決定不打草驚蛇,他希望在這兩個人身上能查到進一步的線索。
  他相信那男女兩個人是專為對付自己和李志強的,不過這兩個人一定也不是主謀,他要找的是背後的主使者。
  那兩個人問完之後,駱希真恰好看見了一個自己的小師妹,那也是在他的武館中學功夫而且已經出師的,叫楊小芬,是在這家醫院中當護士,於是他把楊小芬叫住了道:
  「小芬,你是不是剛下班?」
  「不是,大師哥,聽說你到歐洲去了,剛回來?」
  「前天才回來,小芬,我有一件事情請你幫個忙,你先等在我的車子裡,注意那部紅色的野馬跑車,車上是一男一女,你看到他們出來,就開車跟著他們,看看他們到那裡,然後就打這個電話跟我連絡。」
  駱希真這個大師哥在他的師弟妹中間,已經是傳奇性的人物,楊小芬以前也被徵召過,在對付赤鯨組的殺手時幫過忙,十分高興地答應了。
  駱希真自己則找到了那個被詢問的警員,那也是他的熟人,所以上前把他拉了出來,駱希真用很簡捷的語詞,把所發生的事情,從卓平和陳大虎的失蹤,一直到他們訪問白媚出來,過到爆炸為止,告訴了李保全,他聽了之後,驚訝萬分地道:
  「你是說,這次爆炸是針對著你們兩個人的!」
  「我還不敢十分確定,不過我有七分的把握相信有此可能,所以我希望你能從調查中確定一下,假如不是牽涉到其他的恩怨,那就是以我們為目標了!」
  李保全很快地展開了調查,案情很簡單,那家咖啡館的生意並不十分好,營業也很規矩,連黑社會勒索收保護費的情形都沒有,受傷的人員中,兩個是員工,兩個是客人,是就學的學生,社會關係單純,不可能是有人尋仇。
  兩名死者,一個是會計小姐余珍珍,是老闆的獨生女兒,另一名是女侍,跟余珍珍同學,一面工作,一面讀書,也沒有什麼恩怨牽扯。這些人的死傷,都是無妄受災。
  案情十分明朗化了,爆炸的對象就是駱希真,他們就是因為卓平的失蹤,追到了熊仔的家中,才引起了對方的殺機。
  駱希真雖然僥倖躲過了一劫,但心中卻充滿了憤怒與歉疚,那兩條無辜的生命,兩個豆蔻年華的女孩子,都冤枉的被牽連上了。
  事因他們調查熊仔而起,駱希真正準備要……,李保全沮喪地告訴他在熊仔家中的血案。
  熊仔,白媚還有他六名手下都意外而死,現在的線索只有在涉嫌佈置爆炸的男女身上了。
  幸好,李保全還記得那個男的,他曾經掏過服務證,是一家小型日報的採訪記者,叫張大安。
  至於那個女的,他也有印象,是XX舞廳的舞女,花名叫娟娟,本名則叫王文娟,跟白媚是同一家舞廳的。
  李保全記得她,是因為她曾經牽扯到一件勒索案件中,敲詐一位總經理,後來雖因證據不足而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是案子也是李保全經辦的。
  李保全是想把那兩個人抓起來的,但是駱希真卻勸他稍作忍耐,因為他們並不是主謀,知道的有限,貿然行動有害而無益,反而會促使對方殺人而滅口。
  熊仔之死,使駱希真知道了一件事對方是一批極為高明而狠毒的兇手,能夠在一所反鎖密閉的公寓內殺死八個人,顯然沒有外來的兇手,但是用什麼方法能使那八個人自相火拚而全部死亡呢?這是一個謎!
  在無法解答這殺人之謎前,警方的輕舉妄動,只有在死亡名單上多增加幾個冤魂而已。
  好在他已跟李志強取得了聯繫,也進一步地瞭解到當時的狀況,知道了在整個事件中,有一個神秘的女人。
  這個女人身高在一七三公分左右,身材健美,而面貌艷麗,年齡在三十上下,汗毛是金色的,唇毛很厚,氣度嚴肅而迫人,憤怒時,眼中會有碧光。
  這樣一個女人是很特別的,應該不難找。
  釘梢那一男一女的楊小芬也有了報告,她說那個男的先到XX舞廳,把女的放了下來,自己又開了車子到XX日報,他也打聽了那個男的是該報的採訪記者張大安。
  每天,也都要在下午五點鐘左右到報館發稿。
  駱希真掌握了這個線索之後,沒有立即去找那兩個人,只是請李保全派員去釘緊那兩個人,同時也對這兩個人展開深入的調查。
  調查的結果如下:
  王文娟,花名娟娟,現年二十八歲,當舞女已經有十年了,生活很靡爛,嗜賭,外面欠有不少賭債,她也很放蕩,是那種為了錢什麼都肯幹的女人,交遊也頗廣,很多黑社會中人都跟她有過一手,所以她在舞廳中倒是個自由之身,背後沒有人吸她的血,只不過她好賭的習性使她債台高築,張大安是她的膩友之一,有時開開旅館,也有時來捧捧她的場,沒有同居。
  倒是張大安多姿多彩,他的那輛跑車是他私有的,他的報社待遇並不高,這傢伙卻有他的辦法,從不缺錢用,銀行中經常維持著二十萬以上的存款。
  他在新聞圈裡還是個小聞人,因為他經常能撈到一些獨家內幕新聞,頗有新聞價值。
  有些大報想以高薪把他挖走,他居然拒絕了,他的理由是他在那家小報中是王牌記者,連總編緝社長都對他客氣非常,到了大報社中,人才濟濟,顯不出他的特出了。
  報社中給他的薪水只夠付他的汽油費,但他幹得十分起勁。
  有人懷疑他是以敲詐勒索為主要收入,此如說打聽到那個名人有些小辮子被他抓在手中後,就可以開價了,否則就要炒出來。
  很多小報的記者都是幹這一手的。
  不過,張大安卻又不太像,他所撰寫的獨家新聞,爆及一些很值錢的內幕,有人親至報館找他談條件,他都加以拒絕了,新聞照登不誤,有一兩次,社方都已經妥協了,他卻不幹,說社方如果不登那段新聞,他就把稿子交給別家發表,弄得社方也沒辦法。
  看起來他似乎是個很有職業道德的新聞從業人員。
  他對自己的收入解釋是賭外圍馬,他有特別的「貼士」所以能經常贏,不過這條財門路他保密,再深的交情也不肯透露半點,所以只有看他一個人發財。
  這樣的一個人,會去從事恐怖的爆炸行動是令人想不透的。
  他完全沒有前科,也不像跟什麼黑社會組織有關連,當然,他認識的黑社會人物不少。
  那是一個社會新聞記者難免的交往,-也在記錄上,從未有什麼特殊的牽連。
  駱希真看到這份調查報告後十分滿意,他認為張大安的一切完全合乎他的想像。
  他決定在張大安的身上多下點功夫,加緊跟蹤,把握住每一步行動。
  李保全雖然很著急,但是駱希真拒絕指證,他就無法以爆炸嫌犯的名義去逮捕那兩個人。
  能夠指證張大安和娟娟的只有四個人,駱希真和李志強不肯公開指證,另外兩個人是被炸死的會計小姐和她的女侍同學,其他的人都不知道有那樣的兩個人進過咖啡店,所以毫無作用。
  李保全也只有耐心地等待駱希真的守候與發展了。
  因為張大安和娟娟是現存的唯一線索了,因此李志強的私家偵探社也參與了釘梢的行動。
  報上已經登出了熊仔和他的情婦以及六名手下伏屍室中的新聞,說成是黑社會的內訌自相火拚,實際上也只有如此落案,因為現場上沒有一絲外人介入的痕跡。
  只有李志強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熊仔死時正在跟他通電話,雖然不知道兇案是如何發生的,但至少不是內訌。
  拔槍互擊,一定要先起衝突,而那時熊仔不可能與人衝突,因為他正在通電話,而且正要吐露一個秘密。因此,李志強相信那是一場謀殺,滅口的謀殺。
  在他們背後,正有一個頗為龐大的組織,由一些很凶狠惡毒的人主持,正進行著一項極大的陰謀。
  所以只要他們底下的人員略為暴光,受人注意而有洩密的可能時,就會受到毀滅。
  卓平的失蹤就是他們所為,而一連串的殺人行動,也是由卓平的失蹤所引發的。
  他們十分耽心卓平的安全,因此,他們也特別重視僅有的線索張大安和娟娟。
  對娟娟的重視比張大安略遜,照情況的判斷,娟娟似乎只跟張大安一個人有關係,做他的助手而已。
  當然,他們也沒有放棄找尋那個神秘的大小姐,不過也只是在暗中進行者,惟恐打草驚蛇,對方躲了起來,就更難找到她。
  金氏企業機構自然是值得注意的地方,不過這個機構人員很多,又是個很正式的大事業機構,不能貿然去進行調查的。
  李志強輾轉的找到了一個朋友,他在金氏企業機構中擔任高級秘書的工作,探聽的結果只知道金氏企業的事業範圍很廣,進出口業、製造業、建築業、化學工業以及股票金融行業,都有龐大資金投入,分門負責,上面有董事會管理,除了最高級的人員,誰都不知道金氏企業所包括的關係企業有多少。
  李志強的那個朋友是管人事部門的,不過在他的人事資料中,卻沒有大小姐這樣的一個人。
  不過,董事會的各位董事,每個人都有一部份私人代表,他們有全權代表自己的波士參與決策或執行業務,卻沒有列入總機構的人事行政之內,可是這些私人代表卻又具有絕對的權威。
  金氏企業是個家屬組織,有一半的董事都是姓金的,企業的組織很嚴密,但卻是用一種最不科學的家族制度在指揮著作業的運用。
  不過,奇怪的是這些多頭的指揮系統居然很成功,每一個部門都很賺錢,他們投資的項目,每一項都能獲取暴利,金氏機構的股票是最熱門的,它們以一定的指數,逐年上漲,但是他們的發行量有限,百分之八十掌握在股東會的董事會手中,他們很少拋出,使得其他的投資者極難介入,這是本世紀的最特異的一個企業結構。
  這個機構的資金充足,財務安定,挑不出一點毛病。
  監視娟娟的工作比較簡單,她跟其他兩個舞女,合租了一棟公寓,三房一廳,各人佔一個房間。
  李志強的一位探員乾脆包了一個舞女,成為她的入幕之賓,住進了那家公寓。
  早上九點鐘,娟娟接到了一個電話,是張大安打來的,約她到淺水灣海水浴場游泳。
  九點半,娟娟著好了海攤裝,在家中等著,十點鐘,張大安駕著他的紅色野馬來接她了。
  駱希真配合著駕了車子,在公寓外等,跟著他們的車子,到了淺水灣。
  他們找了一付雙人座,在太陽傘下安閒地飲著波羅椰子酒,卻沒有下水的打算。
  十一點鐘,海面上駛來一條遊艇,遠遠地泊在深水區,他們才有了行動,張大安租了一條像皮艇,跟娟娟上了船,慢慢地劃出去,劃向遊艇的方向。
  駱希真也租了一條快艇,自己登上滑水板,拉著出去,在遊艇附近轉了兩圈。
  他心中驀地一震,因為他看見了那個大小姐。
  大小姐穿了一身泳裝,躺在甲板上曬太陽,臉上架了付墨鏡,面貌被遮掉了一大半,但是看那修長的身材,玲瓏有致的胴體與晶瑩如玉的肌膚,應該就是那個人。
  最主要的是身高,因為她躺在那方大毛巾,證明她至少有一七零公分以上的身高。
  那條遊艇名稱叫美人魚號,是一條新型豪華而且設備很齊全的遊艇,艇上裝著雷達天線。
  他看見了張大安和娟娟都上了船,那個女郎也坐了起來,跟他們談話。
  張大安指手劃腳在報告什麼,而那個大小姐的臉上則有怒色。
  駱希真沒有學過唇語法,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但是從表情上判斷似乎在指責他們工作不力,而張大安卻在盡力辯解著。
  終於爭論有了結果,那個大小姐叫一名大漢送來一隻手提箱,打開之後,裡面是一疊疊的鈔票,她取了一疊,數目大約是十萬元,丟給了張大安。
  張大安收了下來,大小姐又拋了另外一疊,那是五百元票面的,應該是五萬元,丟給了娟娟。
  兩個人接了錢,又恭敬地接受了一些指示,然後下了遊艇,劃著像皮艇回來了,遊艇也啟碇開始航向外海。
  □□□□□□□□駱希真無法去追蹤那位大小姐,因為他的小摩托艇無法承受大海中的風浪,而且那條美人魚遊艇上不僅人手多,火力也足,他看到的水手至少有六七個人,還有兩名持著衝鋒鎗的槍手。
  駱希真雖然一身是膽,卻也沒有狂妄到自認為是打不死的神了,他知道憑自己一個人是絕對無法與美人魚號遊艇去拚命的。
  再者,他的目的也不是與人爭勝鬥狠,他的目的是救回被綁架的人質。
  有了美人魚號這條遊艇,就是個很有力的線索,那位大小姐顯然沒想到這次的行蹤會被人發現的,因而行蹤已經被洩漏了。
  現在,他要盯緊的人是張大安和娟娟,趁著他們划船同岸的這一段空檔,他先打了個電話給李志強,告訴了自己的發現,請李志強立刻調查美人魚號的有關資料,然後再告訴他自己的下一步行蹤。
  張大安和娟娟已經回到了岸上,而且立刻就進入了更衣室,他們此來的目的是專為與大小姐聯絡,領取酬勞。
  咖啡館中的爆炸案,雖然炸死了人,但是沒達到目的,李志強和駱希真都安然無恙,所以他們一定還有第二次的行動,這是從張大安的態度上猜測出來的,大小姐在付給他酬勞時,似乎又吩咐了一些話,而張大安卻拍了拍胸膛,那是一種保證。
  保證什麼呢?是不是第二次絕對成功?
  張大安並沒有把娟娟送回住所去,他只是在街口把娟娟放了下來,所以駱希真也作了個決定,他利用車子上的電話告訴李志強,派人到娟娟的家裡附近去展開監視。
  他判斷娟娟一定要回家去換衣服的,因為她穿的還是海攤裝,不適合在外活動,而且她的頭髮還是濕的,一個舞女是很注重形象的,她搭上的計程車也正是向著回家的方向。
  □□□□□□□□張大安則到了一家茶樓外停了車,可是他卻沒有進入茶樓,反而走向了兩百公尺外的一條小巷,然後在公共電話處打電話。
  駱希真立刻作了個最大膽的判斷,他認為張大安是在約人見面,可是沿途行來,有更好更多的機會打電話,他為什麼要選擇在這個地方呢?自然是因為他要約的人就在這兒。
  附近有一個大排檔,在一個天蓬的底下,聚著十幾家食攤,駱希真判斷那就是他們會面的地方。
  所以他也在一個僻角泊好車,預先去到大排檔上去等候,在那兒可以看得到張大安,見他還在講電話,而且也是在電話中跟對方不住地央求,討價。
  最後大概終於獲得了結論,他才如釋重負地擦擦汗,掛上了電話,果然一逕來到了大排擋,而且進到跟駱希真所選的同一家攤位,隔了一張桌子。
  駱希真戴了付墨鏡,唇間貼上了八字仁丹鬍子,已經不像原來的面目了,張大安更沒想到會在此地見到他,所以沒有注意他。
  駱希真炒了一盤牛雜,要了一支生力啤,慢慢地吃著,而張大安卻似乎要招待貴賓似的,點了一大堆的菜,等了差不多十分鐘,來了兩個人,身材魁偉,孔武有力,手臂上刺著花,一望而知是混世型的。
  駱希真認得這兩塊料,他們是這一帶頗有名氣的地痞,以狠勇而見聞於黑道。
  一個叫阿飛,一個居然叫西門雪,這都不是他們的真名字。
  阿飛是一部很有名的武林小說中的人物,另外的一位應該是西門吹雪,由於港劇的播出,使得這兩位書中的人物變成家喻戶曉了,他們用來作為自己的綽號,也有自炫的意思。
  駱希真之所以認識他們,是因為跟他們衝突過,他武術館中的一個師弟開著一家餐廳,生意很不錯,阿飛那一夥人按月來收取保護費,都照規矩付了,可是他們很不上路,經常還去白吃白喝,還要滋事打架,那位師弟忍無可忍,只有向大師哥求救。
  駱希真在這種地方是義不容辭的,他親自出馬,帶了一批師兄弟,把那幫流氓狠狠地揍了一頓,而且還告誡他們此後不得生事。
  駱希真還算上道的,此後保護費照付,卻不得再有白吃的行為。
  駱希真的武館在香港很有名,師兄弟們不但功夫札實,而且還很團結,終於吃住了那批流氓。
  現在駱希真換了樣子,倒是不怕他們認出來。
  張大安很客氣地招呼兩個人,菜是早已放在桌上了,他連忙斟上酒,慇勤勸飲。
  阿飛道:「張先生,我們弟兄不是來吃喝的,還是先談正事要緊,銀子帶來了嗎?」
  張大安忙道:「帶來了,帶來了!」
  他取出那疊十萬元的鈔票道:
  「這是我從事主那兒剛拿來的,我的成數也在裡面。」
  西門雪道:「我們講的是付足十萬的,那不包括佣金在內,你的份可以向事主再要去。」
  張大安忙道:「事主已經付清了,我怎麼能開口呢?」
  阿飛道:「張先生,我們是老朋友了,而且我們跟其中的一個點子也有過節,所以才接下你這筆生意,否則你今天在香港,就是出雙倍的價錢,看有沒有人敢接,那兩個點子,一個是私家偵探,一個是名武師,那一個是省油的燈,買賣不成仁義在,你可以找別人的,老實說,我們並不想接這票生意,誰知道會貼多少個弟兄上去。」
  張大安一看對方有拒絕的意思,連忙道:「好!好!一切都照飛哥的意思,小弟算是白盡一次義務好了。」
  阿飛冷笑道:「張先生,假如你只討價十萬元,那就太少了,像這種對象,每一個要他十萬都不多。」
  張大安苦笑道:「那裡是我開的價,是事主自己定的價格,他們只肯付這麼多。」
  「那你可以拒絕的。」
  「我不能,那也是個吃得住我的人,一切都借重二位了,多久可以聽消息。」
  「最遲不超過三天。」
  「三天,那太長了,事主給我的期限是二十四小時。」
  「那你叫他自己干去,媽的,他以為這是搶金樓,隨便撈支傢伙,我兩個人就可以下手了。」
  「好吧,就是三天吧,我向事主說明去,可是三天之內一定要有消息。」
  阿飛收起了鈔票,吐了口氣道:
  「我們盡量盡力就是了,三天之內一定有消息,若是辦砸了,我們也不必擔心他會見怪,因為我們一定拼上這條命了。」
  張大安只有一面苦笑,一面道:「雪哥,飛哥,這不是我要找你們,而是事主指定了你們,只不過透過我經手而已,二位請多多原諒。」
  對著一桌子的菜,那二人也沒有了吃喝的興趣,阿飛道:
  「我們要立刻安排去,張先生,我相信你在中間是撈不著一點好處,所以這頓酒菜算我們的了。」
  「那怎麼行,一點小意思。」
  西門雪笑笑道:「你白忙了一場,總不能要你再破鈔,再說在這個地盤上要你付帳,我們弟兄也太難看了,忠叔,這裡的帳掛在我頭上了。」
  他只招呼了一聲,忠叔是那個食檔的老闆,他似乎忍受慣了這種勒索,還陪著笑臉連聲道謝。
  張大安倒底還是上路的,他掏了五百元放在桌上,也跟著走了。
  駱希真仍是盯著張大安的,他卻暗自心驚,張大安買兇要對付他跟李志強是毫無疑問了,從阿飛和西門雪後來的態度上,他更驚心於那個大小姐的潛勢力,她似乎已能令這些牛鬼蛇神,亡命之徒談虎色變了。
  而且那位大小姐已經打聽出他和李志強的名字和底細,指名買兇手對付自己了,這個大小姐居然能如此神通廣大,她究竟是何方神聖呢?
  好在自己預知了消息,否則很可能會吃個大虧呢。
  就是此刻,自己和李志強也得特別小心,因為阿飛他們,不知在何時和採取何種行動的。
  他在車上一面通知了李志強,一面放車疾馳,沒有再跟蹤。
  他知道張大安現在是回寓所去,所以毫不猶豫地發動了車子,跑在前頭,在路上,他冒著被抄牌的危險,連闖了三次紅燈,總算搶先來到了張大安的寓所。
  那是一幢大樓,在新興市區的沙甸,他已經知道張大安住在那一間,搶先在門口等著。
  張大安住在大樓的十一樓中的一個單位,雖然只是一房一廳,但是在地貴如金的香港,一個單身漢能夠擁有一個這樣的住所和一輛車子,已經是很罩得住了。
  張大安掏鑰匙開門時都沒發現有異狀,等他要推門進去時,被人用力一推,跟著另一個魁武的身影進了門一順手關上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