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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我修養

一種文化的自我修養,在外國觀察者看來,似乎說不上有何意義。修養技巧本身是很明白的,但為什麼要如此麻煩自己?為什麼把自己吊在鉤子上?為什麼全神貫注於丹田?為什麼如此自苦以至一文不花?為什麼只集中鍛煉一項苦行而對局外人認為確實重要、應當訓練的某些衝動卻毫不要求克制?尤其是那些在本國從未學過修養技巧的觀察者,來到高度信賴修養技巧的國家裡,就最容易產生誤解。

在美國,自我修養的技巧和傳統不甚發達。美國人認為,一個人若在自己生活中找到了可能實現的目標,在必要時,就會鍛煉自己以求達到自己選擇的目標。是否進行鍛煉取決於他的理想、良心或維伯倫1所謂的“職業本能”(an instinct of workmanship)。為了當足球運動員,他可以接受嚴格的紀律;為了成為一個音樂家或為取得事業上的成功,他可以放棄一切娛樂。他的良心使他棄絕邪惡和輕率。

但在美國,自我修養不像算術,可以毫不考慮其對特定事例的應用,而僅作為一種技術訓練來學習。如果說美國也有人教這種修行,那是歐洲某些教派的領袖或傳授印度修煉方法的印度教牧師(swamis)教的。甚至基督教的聖特麗薩(Saint Theresa)或聖胡安(Saint John)2所傳授及實踐的默想和祈禱式的宗教修行,在美國也近於絕跡。

但是日本人卻認為,無論是參加中學考試的少年,還是參加劍術比賽的人,或者僅僅是貴族生活者,都要在學習應付考試所必需的特定內容之外,進行自我修養。不管考試成績多麼好,劍術多麼高超,也不管你的禮貌如何周到,也必須放下書籍、竹刀或社交活動,進行特殊的修煉。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接受神秘的修煉。但是,即使那些不修煉的日本人也承認自我修養的術語和在實踐生活中的地位。各個階級的日本人都運用普遍流行的那一套有關自我克制的概念來判斷自己和他人。

日本人自我修養的概念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培養能力,另一類則不僅培養能力,而且要求更高。這第二類,我稱之為“圓熟”。3在日本,這兩者有區別,其目標在於產生不同的心理效果,有不同的根據,並通過不同的外部標誌來加以識別。第一類,即培養能力的自我修養,在本書中已敘述不少事例。如那位陸軍軍官在談到他的士兵平日演習長達六十小時、中間只有十分鐘的小憩一事說:“他們已經會睡覺,需要訓練的是不睡覺。”在我們看來,這種要求未免太極端,其目的僅在於培養一種行為能力。他講的乃是一種公認的原理,即精神駕馭術,亦即認為意志應當駕馭那幾乎可以經受一切訓練的肉體,至於忽視健康則肉體必受損害的規律,他們是不理會的。日本人的整個“人情”的理論都是建立在這種觀念之上的:肉體的要求必須服從於人生大事,不顧健康是否允許,也不論肉體本身是否容許及曾經培養過。總之,一個人應當不惜任何自我修養的代價來發揚日本精神。

但是,如此表述日本人的觀點或許過於武斷。因為,在美國日常用語中,“不惜任何自我修養的代價”(at the price of whatever self-discipline)的意思往往是“不惜任何自我犧牲”(at the price of whatever self-sacrifice),而且有“不惜任何自我克制”之意。美國人關於訓練的理論是,男女自幼都需經過訓練而社會化,不論這種訓練是外部強加的,還是反映到內部形成意識的訓練,也不論是主動接受的,或者是由權威強加的。訓練是一種壓抑,被訓練者對其願望受到限制是不滿的。他必須作出犧牲,並且不可避免地會激起反抗情緒。這種觀點不僅是許多美國心理專家的見解,也是父母在家庭中撫育每一代人的哲學。正因為如此,心理學家的分析對我們自己的社會來說確實包含許多真理。孩子們到時候“必須睡覺”,他從雙親的態度上就懂得睡覺是一種自我壓抑。在許多家庭裡,孩子們每晚都要吵鬧一番,表示不滿。他已是一個受過訓練的美國幼兒,知道人“必須”睡覺,卻仍然要反抗。他的母親還規定他“必須”吃的東西,這裡有燕麥粥、菠菜、麵包、橘子汁等等,但是,美國的孩子卻學會反對那些“必須”吃的東西;他認定,凡是“對身體好”的食品就是不好吃的。美國的這種慣例在日本是沒有的,在歐洲某些國家,例如在希臘是看不到的。在美國,長大成人就意味著擺脫了食品上的壓抑。大人就可以吃可口的食物,而用不著講對身體是否有益。

但是,這些有關睡眠和食物的觀念,與西方人關於自我犧牲的整個概念相比,都是些瑣屑小事,微不足道。父母要為孩子付出很大犧牲,妻子要為丈夫犧牲其事業,丈夫為一家生計而犧牲自己的自由,這些都是西方人的標準信條。一個社會不需要自我犧牲,這對美國人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但就是有這種社會。在這種社會中,人們說父母親會自然地疼愛孩子,婦女們喜歡婚姻生活甚於其他生活,肩負一家生計的人是在從事他所喜愛的工作,猶如當獵手或花匠。這能說是什麼自我犧牲呢?社會強調如此解釋,人們也同意按這種解釋而生活,自我犧牲的概念幾乎無人承認。

凡屬美國人認為是為別人作出“犧牲”的事,在其他文化中都被看做是相互交換。它或者被看做是投資,以後會得到回報;或者是對以前受之於人的等值報償。在這類國度裡,甚至父子關係也是這樣。父親對兒子在幼年的照顧,兒子應在父親的晚年或身後回報。每一件事務上的關係也都是一種民間契約,它往往要求保證對等,一方承擔庇護的義務,另一方則承擔服務的義務。只要對雙方都有利,誰也不認為自己承擔的義務是一種“犧牲”。

在日本,為他人服務,其背後的強制力當然也是相互的,既要求等量,也要求在等級關係上彼此承擔相輔相成的責任。這樣,自我犧牲的道德地位與美國就迥然不同。日本人對基督教傳教士關於自我犧牲的說教總是特別反對。他們極力主張,有道德的人不應當把為別人服務看做是壓抑自己。有位日本人對我說:“當我們做了你們稱之為自我犧牲的事情時,我們則覺得是自己願意做的,或者認為那樣做是對的。我們絕不感到遺憾。不管我們實際上為別人作了多大犧牲,我們也不認為這是為了提高我們的精神境界,或者應當受到回報。”像日本人那樣以縝密細緻的相互義務作為核心來組織社會生活,當然不理會這裡面有什麼“自我犧牲”。他們要求自己履行極端的義務,而傳統的關於相互義務的強制力,使他們不至於感到“自我憐憫”和“自以為是”,而這類感覺在個人主義競爭的國家中是極易出現的。

因此,美國人要想理解日本一般自我修養的習慣,就必須對美國的“自我訓練”(Self-discipline)概念施行一番外科手術,把美國文化概念周圍所纏繞的“自我犧牲”(Self-sacrifice)和“壓抑”(frustration)等贅生物割掉。在日本,一個人要成為出色的運動員就要進行自我修養,就像打橋牌一樣,完全不會意識到這種活動是“犧牲”。當然訓練是嚴格的,但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剛生下來的嬰兒雖然十分“幸福”,卻沒有“體驗人生”的能力。只有經過精神訓練(或稱“自我修養”)才能生活得充裕,獲得“體驗人生”的能力。這種說法通常被譯作“只有這樣才能享受人生的樂趣”(Only so he can enjoy life)。修養能鍛煉丹田(自制力之所在),而使人生更加開闊。

日本培養“能力”的自我修養,其理由在於能改善他本人駕馭生活的能力。他們說,修養初期,人們也許感到難以忍受,但這種感覺不久就會消失,因為他終究會享受其中的樂趣,否則就會拋棄修養。徒弟要在商業上出色地發揮作用,少年要學習“柔道”,媳婦要學習適應婆婆的要求。在訓練的最初階段,不習慣於新要求的人想避開這種修養,這也是可以理解的。這時,他們的父親就會教訓說:“你希望的是什麼?要體會人生,就必須接受一些訓練;如果放棄修養,今後肯定會不愉快。如果陷入這種處境而遭受社會上議論,我是不會袒護你的。”用他們常用的說法,修養就是磨掉“身上的銹”。它會使人變成一把鋒利的刀。這當然是他們所希望的。

日本人如此強調自我修養對自己有利,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道德律所要求的極端行為不是真正的嚴重壓抑,以及這種壓抑不會導致攻擊性的衝動。對這種區別,美國人在遊戲和體育活動中是能理解的。橋牌選手為了打好牌,絕不會抱怨必須作出的自我犧牲,絕不會把為了成為專家而花費的時間看成“壓抑”。儘管如此,醫生們說,在下大注賭錢或爭奪冠軍賽時,精力高度集中與胃潰瘍及身體過度緊張是有關聯的。日本人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不過,由於相互義務觀念的強制力以及人們堅信自我修養對自己有利,使日本人容易接受許多美國人難以忍受的行為。他們遠比美國人更加注意能勝任的行為,而不為自己找借口,也不像我們那樣經常把生活的不滿歸咎於別人。他們也不會由於沒有得到美國人所謂的平均幸福(average happiness)而常常沉湎於自憐。他們已被訓練得比美國人更加注意自己“身上的銹”。

“圓熟”是比培養“能力”更高的自我修養境界。這類修養的技巧,西方人只靠閱讀日本人所寫的有關著作是不大容易懂的,而專門研究這個問題的西方學者又往往不太重視它。他們有時稱之為“怪癖”。一位法國學者在著作中認為完全是“無視常識”,說最講究修養的教派——禪宗4是“集嚴肅的荒謬之大成”。可是,日本人企圖通過這種技巧所要達到的目標卻絕非不可理解。探討這個問題有助於我們闡明日本人的精神駕馭術。

日語中有一系列詞彙表達自我修養達到“圓熟”者的精神境界。這些詞彙有些用於演員,有些用於宗教信徒,有些用於劍術家,有些用於演說家、畫家以及茶道宗師。它們一般都有同樣的含義。我僅舉其中的一個詞:“無我”。這是禪宗用語,在上流階層中很流行。它所表達的“圓熟”境界是指在意志與行動之間“毫無障礙,纖發悉除”的體驗。不管它是世俗的經驗,還是宗教的經驗,猶如電流從陽極放出,直接流入陰極。沒有達到圓熟境界的人,在意志與行動之間則彷彿有一塊絕緣板。日本人把這個障礙稱作“觀我”、“妨我”。5經過特別訓練消除了這種障礙之後,“圓熟”者就完全意識不到“我正在做什麼”,好像電流在電路中自由流動,不需用力。這種境界就是“一心”或“一緣”(One-pointed)6,亦即行為與行為者內心所描寫的形象完全一致。

在日本,極普通的人也要努力達到這種“圓熟”境界。英國研究佛教的權威查爾斯·埃利奧特爵士(Sir Charles Eliot)談及一位女學生時說:

她來到東京某著名傳教士的住處,要求當基督教徒。傳教士問她為什麼,她回答說,因為想乘飛機。讓她說說飛機與基督教有什麼聯繫,她回答說,她聽說坐飛機要有一顆非常鎮靜、遇事不亂的心,這種心只有經過宗教訓練才能獲得。她認為,基督教恐怕是宗教中最好的宗教,因此,前來求教。7

日本人不僅把基督教和飛機相聯繫起來,他們還把“鎮靜、遇事沉著”與應付考試、講演、政治生涯都聯繫起來。在他們看來,培養“一心”“一緣”對從事任何事業都有無可爭辯的好處。

許多種文明都發展這種訓練技巧,但日本人訓練的目標與技巧顯然具有完全獨特的性格。由於日本的修養術很多來自印度瑜伽派8,這就更加饒有興味。日本的自我催眠、全神貫注及駕馭五官的技巧至今仍顯示出與印度修行方法的親緣關係。日本同樣重視“虛靈”(心中不想)、“體靜”(身體不動),以及千遍萬遍地反覆誦念同一句話,全神貫注於某一選定的象徵。甚至日本也使用印度的術語。但是,除了這些表面上大體的共同點之外,日本版的修養術與印度幾乎沒有共同之處。

印度的瑜伽派是一個極端崇拜禁慾苦行的教派,認為這是一種從輪迴9獲得解脫的方法。人除了這種解脫(即“涅槃”十)以外,別無解救之道。障礙則是人欲。只有通過飢餓、受辱、自苦才能消除人欲。通過這些手段,人可以超凡入聖,獲得靈性,達到神人合一的境界。瑜伽修行是一種鄙棄肉慾世界、逃脫人間無邊苦海的方法,又是一種掌握靈性能力的方法。越是極端苦行,就越能縮短達到目標的路程。

這種哲學在日本是看不到的。儘管日本是一個佛教大國,但輪迴和涅槃的思想從未成為日本人民佛教信仰的一部分。雖有少數僧侶接受這種教義,但從未影響過民間的思想和習俗。在日本,沒有把鳥獸魚蟲看做是人的轉世而不准殺生的現象,葬儀及慶祝誕生儀式也沒有輪迴思想的影響。輪迴不是日本的思想模式,涅槃的思想也不是,不僅一般民眾沒有這種思想,僧侶們也對它進行加工改制而使之消失了。有學問的僧侶們斷言,頓“悟”之人即已達到涅槃,即在此時此地,松樹和野鳥中都能“見涅槃”。日本人對死後世界的空想從來不感興趣。他們的神話都是講關於神的故事,而不講逝世的人。他們甚至拒絕佛教關於死後因果報應的思想。他們認為,不管什麼人,甚至身份最低賤的農民,死後都能成佛。日本人供在佛壇上的家屬靈位就稱作“佛”。這種用語在佛教國家中沒有第二個。對一般死者用如此大膽的尊稱,可以理解,這樣的民族當然不會追求涅槃之類的艱難目標。既然一個人怎麼都能成佛,就無須終生使肉體受苦而努力達到絕對靜止的目標了。

同樣地,日本也沒有肉體與精神不相容的教義。瑜伽修行是消除慾望的方法,慾望寄生於肉體之中。日本人卻沒有這種教義,認為“人情”(煩惱)並非惡魔,感官享受是生活智慧的一部分,唯一條件是感官必須為人生重大的義務作出犧牲。這一信條在日本人對待瑜伽修行方法方面,從邏輯上擴展到極端:不僅排除一切自虐性苦行,甚至在日本這個教派也不是禁慾主義的教派。他們的“悟者”雖然過著隱遁生活,稱作“隱士”,一般仍與妻子同住在風景秀麗的地方,過著安逸的生活。娶妻育子與超凡入聖絲毫沒有矛盾。在佛教的最通俗的教派⑪中,僧侶完全可以娶妻生子。日本從不輕易接受靈肉不相容的說教。頓“悟”入聖者是由於自我冥想修行和生活質樸,而不在於破衣敝服、棄絕聲色之娛。日本的聖者整天吟詩、品茶、觀花賞月。現在禪宗甚至指示其信徒避免“三不足”:即衣不足、食不足和睡不足。

瑜伽哲學的最終信條是那種神秘主義的修行,認為可以把修行者導入一種忘我入神的天人合一境界。這種信條在日本也不存在。無論是原始民族、伊斯蘭教阿訇、印度瑜伽修行者或中世紀基督教徒,儘管其信仰各異,凡推行神秘主義修行法者都異口同聲地說,他們達到了“天人合一”,都體驗到“人世所無的”喜悅。日本也有神秘主義的修行法,卻沒有神秘主義。這並不是說,他們不會入定,他們也能入定,但是,他們把這種境界看做訓練“一心”“一緣”的方法,而不把它稱作“超凡入神”。其他國家的神秘主義者說,入定時五官停止活動。禪宗的信徒卻不這樣說,他們說,入定會使“六官”達到異常敏銳的狀態。第六官位居心中,通過訓練可以使第六官支配平常的五官。不過,味覺、觸覺、視覺、嗅覺和聽覺在入定時要接受特殊的訓練。禪宗修行者的一項練習是要聽到無聲的足音,並能準確地跟蹤其足跡;或者能在三昧⑫境界中仍能辨別誘人的美味。嗅、視、聽、觸、嘗都是“輔助第六官”,人要在這種境界中學會使“諸官皆敏”。

這在任何重視超感覺經驗的宗教中都是例外現象。甚至在入定狀態,修禪者也不想超脫於自身之外而像尼采⑬描述古代希臘人那樣,“保留自己的原樣,保持自己市民的名義”。在日本偉大佛教法師的言論中,對這種見解有很多生動的闡述,講得最精彩的是高僧道元。他在十三世紀⑭開創曹洞宗⑮,至今仍是禪宗中最大、最有勢力的教派。他談到自己頓悟時說:“我只知道眼睛橫在鼻子之上……(在禪的體驗中)並無神秘。猶如時間自然流逝,日出於東,月沉於西。”⑯禪學著作也不承認“入定”除了能培養自我修養能力以外,還能傳授別的什麼能力。一位日本佛教徒寫道:“瑜伽派認為冥想可以獲得超自然的能力,禪宗不採取這種荒謬的說法。”⑰

日本就是這樣完全抹殺作為印度瑜伽派基礎的各種觀點。日本人的酷愛“精微有限”⑱,令人想起古希臘人。他們把瑜伽派的修行方法理解為自我修養以求完善自身的一種方法;一種達到“圓熟”境界,以致人與其行為毫無間隔的方法。這是一種自力更生的訓練。它的回報就在現時現地,因為它使人們能夠最有效地應付任何局面,用力不多不少,恰如其分;能使人控制恣意妄為的自我,不躁不亂,無論遇到外來的人身危險或內心的激動,都不會失去鎮定。

當然,這種訓練不僅對僧侶有益,對武士也有益。事實上,正是武士把禪宗當做了自己的信仰。任何地方都很難發現像日本這樣用神秘主義的修行法來訓練武士單騎作戰,而不是靠它來追求神秘的體驗。日本從禪宗開始發生影響之時起就一直如此。十二世紀,日本禪宗開山鼻祖榮西⑲的巨著就取名《興禪護國論》,而且禪宗訓練了武士、政治家、劍術家和大學生,以求達到相當世俗的目標。正如查爾斯·埃利奧特爵士所說,中國禪宗史上毫無跡象會使人想到他日禪宗傳到日本竟成為軍事訓練的手段。“禪宗和茶道、能樂一樣,完全成了日本式文化。人們可以設想,在十二、十三世紀的動亂年代,主張從內心直接體驗,而不是從經典中尋求真理的,這種冥思、神秘的教義會在逃避塵世災難的僧院中流行。但卻不會想到,武士階級也會接受它作為喜愛的生活準則,而實際情況卻變成這樣。”⑳

日本許多教派,包括佛教和神道都特別重視冥想、自我催眠和入定的神秘修行方法。其中有些教派把這種訓練的成果看成是神的恩寵。並使其哲學基礎建立在“他力”之上,亦即靠他人的幫助,靠仁慈的神力。有些教派,以禪宗為最,則主張依靠“自力”,自己幫助自己。他們教導人們說,潛力只存在於自己內部,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增強。日本的武士們發現這種教義符合他們的性格。無論作為一個僧侶,或作為一個政治家、教育家——他們都從事這類工作——都以禪宗修行法來加強一種素樸的個人主義。禪宗的教義十分明確:“禪所求者,唯在己身可發現之光明,不容任何障礙。除爾途中一切孽障,……遇佛殺佛,逢祖滅祖,遇聖剿聖。唯此一途,可以得救。”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