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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箭在弦上 短命的改革

北宋神宗熙寧七年(1074)三月二十六日,一幅反映社情民意、描繪民間疾苦的畫卷送達御前,圖中的景象觸目驚心慘不忍睹:開封城外塵土飛揚的道路上,流亡的難民扶老攜幼蜂擁而至,個個面有菜色體無完衣。他們賣兒賣女典當老婆,也只能換來一些麩皮和粗糧勉強餬口,沒有家人可賣的便去吃樹皮草根,餓死在城下只是遲早的事。

這跟《清明上河圖》可完全兩樣。

獻圖的是一位小官,名叫鄭俠,職務是安上門監,也就是為皇帝看大門的。鄭俠在奏折中說,這些都是他每天在城樓上親眼所見,畫出來的還不到百分之一。帝輦之下,慘狀尚且如此;千里之外,真不知是什麼樣子!

神宗皇帝潸然淚下。[1]

其實皇帝對此應該早有思想準備。因為從上一年的七月開始,許多地方就沒能出現有效的降雨,全國性的旱情竟然延續八個月之久。對於農業帝國,這無異於沉重打擊。何況按照西漢董仲舒天人感應的觀點,自然災害是統治者不修德政的結果,也是上天的警示和譴責,必須有人負責。

輿論的矛頭迅速指向王安石。

王安石是在熙寧二年(1069)二月,開始厲行史稱「熙寧變法」之改革的,到鄭俠獻圖時已經五年。五年來,反對的聲音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此刻更是一浪高過一浪。道理也很簡單:旱情的嚴重即便不是由於王安石的倒行逆施惹怒了老天爺——這當然並不可能,那麼顯而易見,他的變法無疑加重了災情,也使人民群眾的生產自救沒了希望。

鄭俠就是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百姓早就家無隔夜之糧,為什麼還要戴著枷鎖去砍自己的桑樹,拆自己的房子?就因為要償還王安石逼他們借的國債,繳納王安石新設的稅費,而原本應該用來救濟災民和平抑物價的專項基金,卻被王安石挪作他用,為政府斂財了(詳見後文)。

如此新法,豈非天災之外的人禍?

因此鄭俠毅然提出:懇請陛下罷禍國殃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如果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之內還不下雨,請將臣在宣德門外斬首示眾,以正欺君罔上之罪。[2]

皇帝被這個不怕死的福建福清人打動了。上朝時,他將這份奏折和這張圖交給宰輔們看,還問了王安石一句話:這個名叫鄭俠的人,愛卿你認識嗎?

王安石答:是臣的學生。[3]

神宗馬上明白:他們兩人應該沒有私仇。

當然沒有。實際上王安石不僅是鄭俠的老師,還是他的恩人。鄭俠雖然也是進士出身,把他引進官場一手栽培放手重用的卻是王安石。而且,鄭俠地位太低,根本沒有資格直接向皇帝上書,奏折和圖也被宮廷退回。鄭俠無奈,只好到城外的官差站,謊稱是絕密急情,這才快遞到御前。[4]

顯然,這是違法的。鄭俠也在奏折中說,即便事實證明他的意見正確,仍然請求處分。也就是說,鄭俠反對王安石變法,沒有個人恩怨,沒有利益驅動,反倒還要擔風險。[5]

那麼,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也許因為觀念相左,也許因為地位不同。畢竟,王安石是宰相,高居廟堂,考慮的是宏觀調控;鄭俠是門監,深入基層,面對的是平民百姓。按照新法,民眾進行任何交易都要納稅。徵收這些稅費,也是門監的工作之一。鄭俠卻無法接受也無法執行。要知道,此時是荒年。難道那些可憐無告的難民賣兒賣女,也要繳納營業稅和所得稅?[6]

鄭俠忍無可忍。

忍無可忍的還有太皇太后和皇太后。

兩宮皇太后也都是反對變法,反對王安石的,只是她們的意見神宗皇帝根本聽不進去。有一次,神宗帶著弟弟岐王趙顥陪同太后去看太皇太后,太皇太后舊話重提:民間怨聲載道,紛紛反映苦於新法,是不是該停止實行?

神宗皇帝說:新法是為了利民,不是苦民。

太皇太后說:那麼,是不是可以換掉王安石呢?他是很有才學,但是人緣太差。即便為了保全他,也最好讓他暫時離開相位,過個一年半載再召回來,豈不是更好?

神宗皇帝說:挺身為國的,只有王安石。

岐王趙顥說:皇祖母的話有道理,請陛下考慮。

神宗皇帝卻突然失態,歇斯底里地說:什麼意思?難道朕把天下搞壞了嗎?要不這皇帝你來做?

岐王趙顥當場嚇哭。他流著眼淚說:至於嗎?

親親熱熱一家人不歡而散。等到皇帝再次見到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時,兩宮的態度變得很明朗:王安石亂天下!儘管沒有證據顯示,這件事是發生在鄭俠獻圖的當晚。[7]

神宗皇帝心亂如麻。

王安石卻讓皇上失望。面對災情,他表現出沒心沒肺的滿不在乎,居然說:災害是常有的事,就連堯舜和商湯也無法避免,只要修人事以應天災就可以了,不足為慮。

神宗皇帝大為驚詫。他說:這難道是小事嗎?朕之所以如此恐懼,就是擔心人事有問題。[8]

王安石還是無動於衷。

於是皇帝覺得,也許該聽聽韓維的意見了。

韓維的身份比鄭俠還特殊。他是宰相韓絳的弟弟,也是王安石的恩人,宋神宗的老師——如果可以那麼說的話。事實上,神宗還是郡王的時候,韓維就是他的身邊人。而且,每當後來的皇帝對韓維的議論發出讚歎,韓維就會說,這不是他的主張,是摯友王安石的遠見卓識。可以說,沒有韓維,神宗恐怕就不會那麼看重王安石,也不會有熙寧變法。[9]

因此,神宗在延和殿召見了韓維。

皇帝問:天久不雨,朕五內俱焚,該怎麼辦?

韓維答:很簡單,廢除王安石的新法。

如果說,在最後的時刻,壓倒駱駝只需要一根稻草,那麼,當這樣一棵大樹倒下時,駱駝已無生存的可能。皇帝也不再猶豫。他對韓維說:好吧,就由你來擬詔。[10]

詔下。三天以後,大雨。[11]

這當然未免太有戲劇性,因此未必可靠,就算屬實也是湊巧。但此事被史家大書特書一傳再傳,卻充分體現出他們對王安石變法的態度。可以說,那種憎惡,那種快感,那種幸災樂禍和咬牙切齒,簡直就是溢於言表。

對於鄭俠來說,這卻是及時雨,至少救了他一命。不過這位敢於直言的小官,還是被王安石的黨羽流放到英州(今廣東省英德市),只是由於神宗的保護才倖免於死。[12]

王安石也離開了相位,被貶為江寧知府。儘管這並不是最後的結局,他本人也在十個月後官復原職,但顯然已經風光不再,與皇帝的關係也大不同於前,以至於在一年多以後再次被貶到江寧,永遠離開了政治中心。

失去了這個主心骨,改革其實已難進行。

又過了八年半,元豐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卒,享年三十八歲。太子繼位,是為哲宗,年僅十歲。原來的皇太后成為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對變法進行反攻倒算。第二年即元祐元年,王安石去世,新法全部被廢除。至此,一場轟轟烈烈又虎頭蛇尾的改革,終於一敗塗地。[13]

也許,一切都緣於鄭俠那張圖。

這就必須問個為什麼了。答案也無非是這樣幾種:王安石有問題,宋神宗有問題,反對派有問題,新法有問題,或者變法本身就有問題。所有這些答案都有人主張,也都有人反對。我們的故事,卻必須從頭說起。

[1]以上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日條、《宋史·鄭俠傳》。鄭俠獻圖的時間,(南宋)林栗《言行錄》稱在熙寧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但未被李燾採信,但書「先是」二字。今為敘述便,姑採信之,亦姑妄言之,不必較真。鄭俠所獻之圖失傳,今據《宋史·鄭俠傳》所載描述。

[2]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日條、《宋史·鄭俠傳》。

[3]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日條。

[4]見《宋史·鄭俠傳》。

[5]鄭俠自請處分,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日條。

[6]王安石新法的規定,見司馬光《涑水記聞》,轉引自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日條注。

[7]以上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畢沅《續資治通鑒》卷七十熙寧七年四月丙戌日條。兩宮指斥王安石亂天下,李燾記為「他日」,畢沅記為「久之」,林語堂《蘇東坡傳》認為是鄭俠獻圖當晚。但據《宋史·王安石傳》,似在鄭俠受到處分之後,王安石罷相之前。

[8]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二熙寧七年四月己巳日條。

[9]見《宋史》之韓維傳、王安石傳。

[10]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一熙寧七年三月乙丑日條、《宋史·韓維傳》。實際上,神宗與韓維的討論有多次,韓維的應對既有面陳,也有上書,但核心是廢除新法,故此處從簡。

[11]下雨的日子和下詔的日子一樣已不可考。據李燾《長編》卷二百五十一熙寧七年三月乙丑日條注,廢除新法是在三月二十八日,即鄭俠獻圖後的第三天。據《宋史·韓維傳》,當日即天降大雨。據《宋史·鄭俠傳》,下雨是在廢除新法以後三天。今姑從《宋史·鄭俠傳》。

[12]見《宋史·鄭俠傳》。

[13]以上見《宋史》之神宗本紀和哲宗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