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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物十意「與「辯者二十一事」

「歷物十事」是戰國中期名家的代表人物惠施(約公元前370——前310年)的違反常識的10個辯題。分別是:

1.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2.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3.天與地卑,山與澤平。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5.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6.南方無窮而有窮。7.今日適越而昔來。8.連環可解也。9.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10.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歷物十事」貫穿了用整體論的觀點來觀察萬物的傾向。從「天地一體」這個整體宇宙觀出發,一切局部的高低、正斜、生死、同異、今昔、中旁等就都成為相對的、可變的、流動的,因此,反映它們的概念也是相對的、可變的,是互相聯繫互相轉化的。因此,「歷物十事」的實質內容在於看到了同一事物的正反兩方面,從兩方面作分析,下結論。尤其是重在揭示為一般常識所忽視的另一面,並表明另一面的合理性。反映了惠施「奇詞怪說」所體現的整體和局部的辯證思維方法。這些辯題在當時人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是地地道道的詭辯。但在現在看來,儘管仍然不失其詭和巧,但其中也確實包含著合乎實際的、科學的內容。它們中的一些辯題雖違反古人的常識,但卻包含著現代人的常識。

「辯者二十一事」是惠施與當時的辯者熱烈辯論的21個命題,分別為:

1.卵有毛。2.雞三足。3.郢(楚國都城)有天下。4.犬可以為羊。5.馬有卵。6.丁子(無尾的青蛙)有尾。7.火不熱。8.山出(有)口。9.輪不碾地。10.目不見。11.指不至,至不絕。12.龜長於蛇。13.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14.鑿不圉枘。15.飛鳥之影未嘗動也。16.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17.狗非犬。18.黃馬驪(黑)牛三。19.白狗黑。20.孤駒未嘗有母。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辯者二十一事」所貫穿的也是用整體性的觀點來觀察萬物,認為一切局部的事物情況,都是相對的、可變的、流動的,因此,反映這些局部事物情況的「名」(概念、認識),也應該是相對的、可變的,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同「歷物十事」一樣,這些辯題都在於看到了同一事物的正反兩方面,從兩方面作分析,下結論,體現了傳統的整體思維方式的特點。但是,「歷物十事」和「辯者二十一事」都有其過分強調事物情況的某一方面的缺陷,或者是只強調了運動的連續性,忽視了運動的間斷性;或者是只強調了運動的間斷性,忽視了運動的連續性;或者是只強調了時間、空間的變動性,忽視了時間、空間的確定性。

(張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