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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五章 先來簡單地聊一聊江戶時代吧

就在明石道友和沈有容商討是否能展開兩國貿易的那一年(1618年),在中國的東北部發生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件。

當年4月13日,已經基本統一了大部分女真部落的後金大汗愛新覺羅·努爾哈赤,於盛京(遼寧省瀋陽市)宣讀了討明檄文,即著名的「七大恨」,這標誌著從今往後,後金將與大明刀兵相見了。

10年後(1628年),一名因丟失文件而遭裁員處罰的驛卒先殺債主,後殺老婆,走投無路之下去當了大頭兵,並於第二年因欠餉問題殺死了自己所部的參將和當地知縣,同時率眾嘩變,與朝廷抗爭,他的名字叫李自成。

次年,一個被革職的陝西籍捕快在米脂豎起了反旗,他叫張獻忠。

與此同時,剛剛迎來元和偃武不久的日本,也迎來了一個小小的動盪期。

首先是在寬永九年(1632年)正月二十四日的時候,德川幕府第二代征夷大將軍德川秀忠因病醫治無效,於當日亥時在江戶城西之丸離開了人世,享年53歲。

然後,由其嫡長子,時年28歲的德川家光繼承了家業。

再然後,就發生了一件讓全日本都為之一震的大事件。

在說大事之前,讓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江戶時代的基本政治格局和社會情況。

為了避免重蹈豐臣家政權兩代而亡的覆轍,在豐臣家滅亡之後,德川家康便立刻開始將工作重心轉移到了加強幕府權威以及統治力度這兩個方面去了。

所謂強化統治力度,其實簡單說來就是把一切不利於統治的因素給消滅或者是無限削弱。

而說起當時幕府的統治障礙,那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方面:宗教、朝廷和武士。

而這三種人之所以會成為幕府的心腹大患,那是因為他們同時和同一種東西扯上了關係,那就是土地。

之前我們曾經說過,戰國亂世引發的根本是因為地主階級關於土地所有權的爭端,現如今戰亂歲月雖說是被終結了,可要想讓它不重演,那就必須從根本上掌控土地。

當然,一夜之間把全國大名的土地全都收歸幕府所有那肯定是不現實的,也是不靠譜的,所以德川家康選擇了另一種方式:控制土地的所有者——和尚、公卿和大名。

控制的手段簡單說來有三種:法,人,錢。

法,就是制定法律來約束你。

元和二年(1616年)七月,幕府將軍德川秀忠在江戶頒布了《武家諸法度》,也稱元和令。

這部共有13條的法律對全日本的大名通用,並且從12個方面制約著他們。

這12個方面可以用12個字來概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娶喪嫁。

這絕非危言聳聽的噱頭,事實上,每一位生活在江戶時代的大名,他的一生,都將被這部《武家諸法度》給牢牢地束縛著。只要違反,一律照章辦事,該削減領地的削減領地;該剝奪領地的剝奪領地;該拉出去砍了的拉出去砍了,絕不含糊手軟,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真言。

法說完了再來說人,所謂「人」,就是人身自由以及人質的意思。

為了保證大名們的造反成為一種投鼠忌器的行為,德川幕府開創了即便是世界範圍都相當罕見的參勤交代制度,具體說來就是讓全國所有的大名每年來江戶幫助將軍工作,這叫參勤,讓將軍看到活蹦亂跳身體健康的你,這叫交代,不僅如此,還有更缺德的規矩,那就是讓各大名的老婆孩子都留在江戶做人質,基本上隔個幾年才能回自己的領國一次,基本上就是讓人家守活寡,至於那些個世子,那就更慘了,不到親爹死了的那天,你是回不去的。

因為參勤交代是被寫進《武家諸法度》內的重要條款,所以大名若是不去或是去晚了再或者是該走的時候沒走走晚了,都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當然,光靠法律,光有人質,還是不夠的,畢竟要有人真的鐵了心造反,把你的法律當草紙是肯定的,老婆孩子自然也能拋在腦後——老婆死了能再討,兒子沒了能再生,所以,為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幕府的統治,必須讓所有的大名都處於一個「有心造反,無力翻天」的境界,所以,這就需要第三招——錢。

自然,不是幕府出錢跟大名搞好關係,而是讓大名花錢花到自己窮得沒能力造反。

該項政策基本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叫作天下普請,也就是支援幕府建設,幕府要造城了,你給錢;幕府要修理河道了,你給錢;幕府要賑災了,你給錢;將軍要出去打獵泡妞覺得手頭緊了,還是你給錢,給得少了,給得慢了,給的時候臉色不好看態度不端正了,一律依法嚴懲。 

第二部分其實就是大名們在江戶參勤交代時候所消費的生活費,千萬不要小看這筆錢,這錢的數目其實比為幕府修路造橋更厲害,要知道,大名並不是來江戶看一看將軍,批幾個文件就能拍拍屁股回家的,一年裡他們有幾乎一半的時間是留在江戶的,而且,大名畢竟是大名,是有身份的人,所以不可能孤身一人來出差,手下保鏢的、打雜的、輔佐的,搞不好還有幾個小老婆,這些人都得吃飯都得花錢,事實上,大名在江戶逗留時候所花費的金錢,基本上是自己領國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到六十。

這麼一折騰,別說造反了,能不借債過日子就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總之,在德川家康的策劃下,諸大名整天過的就是兢兢業業工作,謹慎細微度日的日子,生怕哪一天自己幹錯了什麼,說錯了什麼,換來平地一聲驚雷,被剝奪領地成窮光蛋了。

要控制一個人,固然不能讓其太活分,可也不能把他給憋死,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不死不活,半死不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說完了大名再來說公卿。

公卿也叫公家,他們的特徵是擁有一個極其裝逼的姓氏,比如籐原某某、烏丸某某、三條某某等等,公家和武士之間的區別在於前者侍奉宮廷皇家,而後者則是幕府將軍的家臣。

當然,名義上大家都是天皇的子民。

這群人雖然號稱貴族,但其實充其量也就是廢柴一根,他們從小就嬌生慣養好逸惡勞,除了能拿著張家譜出來糊弄別人,毛本事沒有,在武士勢力還沒有崛起的時候,倒也一度做了好幾百年的大爺,可當武士們紛紛拿著真刀真槍來到他們面前爭地盤搶財產的時候,他們就徹底沒轍了。

戰國時代,是公家們受苦受難的時代,儘管他們擁有著正三位、正二位的高官頭銜,也就是中國的二品三品大員,但是成天連飯都吃不飽,不得不每天靠著變賣家產過日子,更有甚者,通過把自己的女兒半賣半嫁的形式,來換取一些彩禮錢。

反正這貴族的日子普遍過得連老百姓都不如,估計全世界也就日本一家了。

好在後來和平了,不動亂了,德川家康考慮到讓這些個人繼續苦巴巴地過日子實在有些不合適,於是給了他們一些地產,打那時候起,公家算是奔上了溫飽的道路。

當然,僅僅是溫飽而已,要是吃飽了還想幹點別的,比如參與參與政治,批評批評時政,那就真的對不起你了,接著回家賣女兒去吧。

因為考慮到公家本身能力,實力有限,沒必要像針對大名那樣搞出那麼多辦法,所以德川幕府只是在同月頒布了一部名為《禁中並公家諸法度》的法律來限制他們的行動,不要求公家參勤交代或是給人質。

然而,這部法律限制的並非單單是公家,最終針對的,其實是天皇。

天皇是日本自古的國家象徵以及統治者,不過,在更多的時候,這統治者三個字前,還得加上「名譽」二字。

他們除了自古以來被奉為真龍天子,號稱是神不是人之外,也沒啥神通,所以,在講究實在本事的戰國時代,日子一樣不好過,

德川家康搞定日本後,給了天皇以及全體公家總共10萬石的領地,供他們吃喝住用,於是,這哥們兒總算也能在過年的時候吃上幾塊年糕了。

所謂10萬石領地,指的是這片領地的年度總產值為10萬石糧食,或許風調雨順成了12萬,也可能因大災大難變成了8萬,總的平均基本就是這些,那些所謂的百萬石大名也是這個意思。

這些領地,放在大名中間,充其量也就算個中產,而且,這10萬石領地裡,其中的7萬屬於廣大的公家同志,真正給天皇的,只有3萬,這基本上就屬於不折不扣的小資產階級了,要是哪天日本鬧起無產階級革命,天皇就該算的上是被團結的對象了。

更要命的是,就算是做小資,也不能白做的,得聽話。

在總條數為17條的《禁中並公家諸法度》裡,第一條就明文規定,天皇的職責絕對不是什麼勤理政務讓人民幸福之類的,而是研究學問,搞那些鬼都看不懂的高深莫測的學問,比如鑽研鑽研日本神話裡的那些個神到底是否真的存在之類。

根據神道教傳說,日本的神靈總數在八百萬左右,這真要一個個研究下來,那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估計也就沒空去做別的了。

而公家的職責,就是幫助天皇一起研究學問,說白了,就是大家齊心協力,一起混吃等死盼天黑。

他要不聽話怎麼辦呢?

簡單,斷了生活費唄,如果考慮到掐天皇的生活費面子上不太過得去,沒事,那就每逢過年過節之類的喜慶日子,不給一分錢的紅包,就讓天皇和公家們自己拿著這10萬石的收成窮開心去吧。

對於這種人,就要撐不著,餓不死地對待。

朝廷的事兒說到這裡也就差不多了,再接著我們來聊聊宗教界。

很多人都會有一種錯覺,那就是一說到和尚就想到唐僧,從來都以為幹這行的都跟那孫悟空的師傅一個德行。

其實,和尚們從來都不是省油的燈,在日本更是如此。

最好的例子就是戰國時代由本願寺家族操控的一向一揆,給全日本各地的大名都帶來了無窮的痛苦。

和尚之所以能那麼囂張,關鍵的原因還是在於他們手頭上有土地——蓋寺廟是很佔地的。

有地就有錢,有錢就有刀和人,有了刀和人,那就能折騰了。

但剝奪他們的土地肯定也是不可能的,這點很好理解:宗教的力量很大,真要跟你玩命干你也對付不過來,所以,得想別的轍。

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句,在控制宗教勢力這一塊上,德川家康很大程度上都是佔了前人的便宜,這前人,特指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

在德川幕府建立之前,作為戰國時代僅有的兩位曾經掌控過中央政權的霸主,無論是信長還是秀吉,都有一套自己特有的對付和尚的手段。

信長的辦法是你不聽話我就砍死你。

織田信長這一輩子殺過的和尚不計其數,當年火燒比叡山,震驚全日本,人送外號第六天大魔王,只要你敢不聽話他就敢滅你全家。但是,對於聽話的和尚,這傢伙卻並不為難,比如他肯住本能寺,再比如他肯跟和尚們下圍棋,等等。

比起信長這種非生即死的心狠手辣來,秀吉的宗教政策則要寬柔得多,他認為,和尚鬧騰的最大原因是他們手裡有兵器,只要禁止他們擁有一切殺傷性的器具,那麼這幫禿驢就算是想鬧也沒那個能耐了。

所以在他上台之後,制定的第一條宗教政策就是一切寺院都不許擁有任何武器,違反者一律嚴懲法辦。

對此,和尚們的反應是相當順從。

因為他們之前已經被織田信長給殺怕了,沒收刀槍總比挨人刀槍要來得強吧?

就這樣,日本的和尚們過了十好幾年沒刀沒槍的和平生活,當德川家康君臨天下的時候,他們基本上已經到了一個只會唸唸經,許許願,給人做做法事發個喪之類的地步了。

換言之,德川家康時代的和尚,因托了信長和秀吉那兩代的福,至少在武力方面,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反抗能力的。

需要注意的只有一點,那就是思想。

宗教最為可怕的地方就在於它能夠在相當的程度上駕馭人類的思想,宗教界人士利用這種操控人心的手段來騙財騙色甚至是謀取政治利益,古往今來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不曾少見。所以德川家康要做的,就是要讓和尚們一心唸經,不許胡思亂想也不許胡言亂語。

繼《武家諸法度》和《禁中並公家諸法度》之後,幕府在同年同月的時候又拋出了一部《寺院諸法度》,在這部法律中,主要針對的是三個方面:第一,一切寺廟事務由幕府管轄;第二,各寺院的住持以及象徵著日本僧侶最高級別的「紫衣」資格證書,其認證規則和人事安排都由幕府制定並執行;第三,幕府將定期舉行各種考試,讓高級僧侶撰寫論文,並以文章的優劣來評定該僧侶的俸祿。

如果有任何和尚膽敢亂來的,一律剝奪資格,讓你滾出山門。

你可以開廟,你也可以不去滿世界化緣就有工資拿,你同樣也能在閒暇的時候喝喝茶打打拳,但是你得聽話,不然就沒飯吃。

反正,德川家康所制定的各種制度,說一千道一萬,其本質也就只有一條——把你要統治的對象弄得不死不活,這就是治國之道。

以上這些法律的制定,可以說只不過是一個框架,要想真正付諸實際,那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相當多的精力,還有相當強的能力。

所以德川家康一直到死都沒有做到,德川秀忠也不過是做了個樣子,真正將三部根本大法貫徹於實地的,是三代將軍德川家光。

有說法認為,家康播種,秀忠澆水,只有家光,才真正讓江戶時代的日本盛開出了和平繁榮的花朵。

不過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正是在這位年輕的三代將軍當政期間,日本爆發了一場堪稱整個江戶時代規模最大的內亂,而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引發這場內亂的,並非幕府朝提暮防的武士跟和尚,而是農民與天主教徒。

江戶時代日本農民的生活,是非常淒苦的。他們根據其本身和土地的關係,一般能被分為三類:本百姓、水吞百姓和隸屬農民。

本百姓,就是名下有田的農民,也就是傳說中的地主——從領主那裡得到面積不等的責任田然後耕種,並且根據比率納稅。

只不過這地主當的卻是相當憋屈,因為那地僅僅是名分上歸自己所有而已,不允許買賣,並且在田里種什麼,種多少,全都得聽政府的,不種或是亂種都是犯罪,要嚴懲。

水吞百姓,通俗來講就是沒有田的農民,他們借本百姓的田種地,並且上繳絕大多數的收成,因為很窮,窮得只能喝涼水,故此得名水吞。

至於隸屬農民,就是隸屬於本百姓的勞工,說難聽點就是農奴。

總體來看,在農民中間地位最高的是本百姓,水吞次之,隸屬農民最低。

然後在一個村子裡,為領主代管農村的代官們會從本百姓裡選出名主一個、組頭一個以及百姓代一個。

所謂名主,也叫莊屋或是肝煎,職責是密切注意村中動向,以防有人為非作歹,同時也承擔著挨家挨戶收取公糧再轉交給代官這一承上啟下的作用,此外村裡的治安,組織徭役等等也是他的工作,換言之名主就是村長。

組頭則是副村長,用來輔佐名主。

百姓代類似於紀委書記,負責監視名主跟組頭,並隨時向代官匯報其動向,防止他們帶頭幹一些違法亂紀的勾當。

以上這三個職務,堪稱農村金字塔的塔尖,統稱村方三役,基本都是世襲的。

三役之下便是本百姓,一般是五戶本百姓被編為一組,互相扶助,互相監視,同時也互相連帶。

這叫五人組制度,幕府還出台過一部同名的法律,算是口說無憑特此立據。

本百姓之下的水吞百姓跟農奴,則歸各家的本百姓管轄,這些人出了事,僱用他們或是擁有他們的地主,也是要跟著受牽連的。

所謂「出了事」,並不是僅限於殺人放火,逃走、信洋教、不按時納貢等等都屬範疇之內。

《五人組制度》的用意,其實不是「管轄」農民那麼天真,而是要把農民緊緊地束縛在土地上,從生到死都不得離開。

說了那麼多農民該做的不該做的,或許有人會問,那麼農民的權利何在?

答案倒也簡單,兩個字:沒有。

嫌字少的話可以給你翻一倍:權利是什麼?

覺得不夠生動的話還能給你編排一個設問句:我能吐槽嗎?不能的話就沒啥好說了。

通常而言,一個農民一年在責任田里的辛苦勞動所得,至少有百分之四十是要交給領主的,這叫四公六民政策。

注意兩個詞:至少,責任田。

因為那年頭的日本並非鐵板一塊的統一政權,各地藩國兩三百個,只要大方向緊跟中央,其餘的細枝末節都可以自行決定。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收稅最厲害的一個藩是抽百分之八十七。

當然,這種不要臉的玩意兒只是絕少數。大多領主還是能比較恪守四公六民這一標準的。

不過,要是你以為農民的負擔僅僅是責任田里頭的那百分之四十,可就大錯特錯了。

如果想要搞副業的話,也必須納稅,專業名詞叫作小物成。

除了納稅之外,農民還必須服各種徭役——參加藩國內土木建設的,叫國役;把家裡養著的牲畜貢獻出來用來給領主運東西的,叫作傳馬役;當領主或是代官大人正巧要在村裡過夜臨時把屋子貢獻出來給諸位大人作住幾晚上的,叫助鄉役;等等。

總之一句話:只有付出,罕有回報。

而且,以上說的都只是「基本付出」,事實上在很多藩國,農民要承擔的遠不止這些。

至於天主教徒,那更是一個苦逼的存在了,如果說江戶時代的農民勉強還能算是半死不活,那同時期的天主教徒,就真的只是死路一條了。

日本的天主教,是由一個叫沙勿略的西班牙傳教士於天文十八年(1549年)給帶進來的。

這位沙和尚其實是個明白人,他的最終夢想是打算讓上帝之花在中華大陸盛開結果,但怎奈何一來當時明朝搞海禁不放人進去,二來沙勿略本人也明白,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想在那地方傳教難度係數忒高,於是便退而求其次,先找久受天朝熏陶的日本練練手。

說實話,雖然在最開始的時候經歷了些小挫折,但總體還是比較成功的,在戰國時代的日本,除了有數萬數十萬信上帝的一般民眾和武士之外,還湧現出了一大批天主教大名,這些人被稱為切支丹大名。

切支丹就是日語天主教的意思。

在日本的所有切支丹大名中,最出名的那個,叫大友宗麟。

從歷史的角度客觀來看,宗麟這個人雖說確實能算是個厲害的角兒,但也就是那樣了,沒什麼特別出眾的地方,也很少會被人著重地記上一筆,但是,在當年的歐洲,在洋人們對於日本的各種記載裡,大友宗麟卻是唯一能和日本霸王織田信長相提並論的存在,就連日本的地圖,也被一分為二,一個是織田信長統治的Japan,另一個,則是大友宗麟的Bungo,日語豐後國(大分縣)的意思。

在歐洲,尤其是歐洲宗教界,宗麟得到了比信長更高的評價,被譽為日本最賢明聰慧的國王。究其原因,我想多半是出於另一處記載中的另一句話:沒有任何一個日本諸侯能像他那樣給予我們(西洋人)如此寬厚的保護和待遇。

當然,不白給。

在慷慨給予包括沙勿略在內所有到過豐後領地的洋和尚無比豐富的物質待遇以及無條件同意他們在自己地盤傳教甚至定居的同時,大友宗麟也通過傳教士的關係,自西洋得到了大量的好處,從正經的貿易到軍火的販賣,雙方無所不做,日本的第一門佛郎機大炮,就是在這時候通過大友家給引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