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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必須死

宋金和談重啟,完顏宗弼對趙構、秦檜二人明確提出:「你們朝夕請和,岳飛卻正想圖謀河北,必殺岳飛,才可議和。」

紹興十一年(1141)七月間,秦檜開始了對岳飛的迫害。秦黨的右諫議大夫萬俟契首先上章彈劾岳飛。萬俟契首先彈劾岳飛爵高祿厚,志得意滿,生活頹廢,不思進取。誰都知道岳飛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人。後來,秦黨又給岳飛強加上了「不戰」和「棄地」的罪名,彈劾堅持抗金的岳飛不抗金,要求罷免岳飛的樞密副使職務。秦檜控制的御史台官何鑄、羅汝楫等是接連彈劾岳飛,要求盡快處分。岳飛因此被罷官。秦檜要置岳飛於死地,還需要尋找更大的罪名。「消極抗金」的罪名是「殺」不死岳飛的。於是,一場政治謀殺展開了。

岳飛有個部下叫作王俊。王俊在紹興五年(1135)就擔任了湖南安撫司統制。岳飛進駐湖廣的時候,王俊調入岳家軍,只擔任前軍副統制。此後數年,王俊因為無功,岳飛一直沒有給他陞官。秦檜看出王俊對岳飛有不滿心理,夥同張俊以觀察使的職位引誘王俊,指使王俊出面「告發」張憲與岳雲謀反。

謀反是大罪。現在有官員出面檢舉,張憲、岳雲立馬被逮捕入獄。岳飛隨即受到牽連。十月,朝廷張榜宣佈張憲一案「其謀牽連岳飛,遂逮捕歸案,設召獄審問」,將岳飛逮捕入獄。岳飛入獄時長歎道:「皇天后土,可以證明我岳飛對朝廷的忠心。」

岳飛入獄後,趙構派大臣出使金朝,希望締結和約。宋朝使臣在宗弼面前再三叩頭,哀求議和。宗弼同意講和。十一月,金朝使臣蕭毅到江南冊封趙構為宋國皇帝,並帶來了最後的和議文本。宋朝向金稱臣,趙構向金熙宗發誓:「臣趙構蒙大金朝恩典,才能夠成為大金朝的藩屬,臣世世子孫都謹守臣節。」每年金帝生辰或元旦,南宋都向金朝遣使送禮祝賀;宋朝每年向金朝進貢的白銀和絹增加到二十五萬兩、匹;邊界線從黃河南移,兩國以東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關一線為界,地跨邊界線南北的唐、鄧、商、秦四州的大部分土地劃給金朝;南宋不得隨意更換宰相。

蕭毅還帶來了宗弼的一個「口信」:岳飛必須死!

趙構和秦檜加快了岳飛案件的「審理」進度。最開始負責審理工作的是大臣何鑄。開堂審理時,岳飛撕開自己的衣裳,露出背上「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給何鑄看。何鑄看到四個字字字深入膚理,又遍閱案宗沒有發現確實的證據,知道這是一個冤案,頂住不辦。秦檜馬上撤掉何鑄,改命萬俟契審理岳飛案件。萬俟契隨即整理出了岳飛的「罪狀」:岳飛和張憲等人虛報戰功,窺探朝廷虛實,意欲謀反。萬俟契還逼迫孫革等「證人」指證岳飛時常抗旨。但是岳飛一案始終缺乏確鑿的證據。

已賦閒的韓世忠跑去質問秦檜:「岳飛到底是犯了什麼罪?」秦檜敷衍道:「岳飛和兒子岳雲、部將張憲的罪過雖然尚未查明,但事體莫須有(或許有,也可能沒有的意思)。」韓世忠憤憤地說:「朝廷以『莫須有』三字處置岳飛,何以服天下?」

十二月,趙構下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當天,大理寺執法官遵旨逼岳飛在供狀上畫押。一生光明磊落的岳飛在供狀上寫下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飛服毒酒身亡,時年三十八歲。

民間傳說則有所不同:轉眼就到了寒冬臘月,秦檜一天獨自在書房裡吃橘子。他用手指劃劃橘子皮,若有所思。秦檜妻王氏看出秦檜想殺岳飛又不敢下決心的心思,訕笑著說:「老漢怎麼一直沒有決斷呢!捉虎容易,放虎難哪!」秦檜聽懂了王氏的意思,寫了一張小字條交給獄吏。當日監獄就回報:岳飛、岳雲、張憲三人已死。

岳飛死後,岳家被抄,家屬流放嶺南。幕僚六人株連被殺,多名部將罷官,支持岳飛出兵的李若虛也被羈管。和談終於成功了,兵權也收了,內部基本穩定了,趙構大大鬆了口氣。

無論是從個人作為、品行,還是從宋朝的法律各方面來說,岳飛都是冤死的。

岳飛不僅精忠為國,個人品行也毫無可批之處。岳飛出身寒微,飛黃騰達之後依然清廉自守。朝廷將岳家抄沒後,僅得到金玉犀帶數條及鎖鎧、兜鍪、南蠻銅弩、鑌刀、弓、箭、鞍轡等軍裝,家用財產只有布絹三千餘匹,栗麥五千斛,銀錢十餘萬貫,書數千卷而已。而地位相當的張俊擁有田產六七十萬畝,年收租米六十萬斛。有一次,趙構駕臨張家,張俊設宴接駕,飯桌上僅上等酒食果子等就有幾百種;張俊又進獻多種玉器,內有金器一千兩,珠子六萬九千餘顆,瑪瑙碗三十件,各種精細玉器四十餘件,綾羅緞綿等一千匹,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另一個將領楊沂中,在西湖建造豪華住宅,竟然引西湖水環繞宅院四周,院裡有私人歌手和舞女。武將大臣們競相奢靡,岳飛可謂是個醒目的特例。大將吳玠見岳飛生活樸素,連個像樣的女用人都沒有,就挑選了幾個漂亮的姑娘送到岳家,想結交岳飛。岳飛不接受姑娘,說:「現在難道是大將安樂享受的時候嗎?」他又對那幾個姑娘說:「我岳家生活清苦,你們如果生活不慣,可以自行離去。」吳玠聽說後,更加敬佩岳飛。

岳飛和士卒同餐共飲,一杯酒、一小塊肉都要分給部下。有的時候,酒太少了,他就加水,力爭每個人都能嘗到;每逢出師,如果士卒露宿街頭,岳飛有房也不住,和大家一起露宿街頭;遇到將士們婚喪嫁娶或者有個人困難、疾病,岳飛就和妻子一起親自照顧,親為調藥。

岳飛從戎十餘年,大小數百戰,從未敗北。張俊曾嫉妒地詢問岳飛的用兵之術。岳飛說:「很簡單,五個字:仁、信、智、勇、嚴,五者不可缺一。」張俊問:「『嚴』字怎麼解?」岳飛說:「『嚴』,就是有功者重賞,無功者罰。」岳飛治軍,部下凡立有戰功的,即使是無名小卒,也論功行賞,從不遺漏。而對於兒子岳雲,岳飛卻違背了「嚴」字原則。平定楊、收復襄樊的時候,岳雲功勞第一,但岳飛戰後卻把岳雲從上報請賞的名單中鉤掉了。最後還是朝廷按照銓敘的規定,任命岳雲為武翼郎。後來,朝廷又特旨將岳雲連升三級。岳飛力辭說:「士卒們斬將陷陣,立奇功才提一級。岳雲只是我岳飛的兒子就得到高昇,同軍不同賞,我將何以服眾?」因此,岳雲始終沒有得到提拔。

然而,作為政治人物,僅僅有功績、品行出眾是不夠的。他們還要照顧到更多的內容。比如,岳飛出身普通農家,身上始終保持著單純、真實、善良的農民品質。這放在農民身上是優點,但對擁兵一方的大將來說,卻是缺點。他可能理解不了政治的複雜,進入不了政壇的幕後運作,同時不利於自我保護。岳飛的耿直、忠言,得罪了不少人,包括同為主戰派的戰友們。前述岳飛奉勸趙構早立太子的言行,也是單純、耿直的表現,卻破壞了岳飛在趙構心中的良好印象。此外,岳飛「敢愛敢恨」的個性,也不適應政壇。比如在「淮西兵變」前後,朝廷背信棄義,沒有將淮西軍隊交由岳飛統轄,同時又沒有聽取岳飛有關人事的建議,導致了兵變和降敵的嚴重後果。岳飛氣憤難當,以「居母憂」的名義擅自脫離軍隊,跑到廬山為母親守墓。湖廣前線的軍政大事,岳飛擅自交給了親信張憲。這夠得上「擅離職守」、將公權力「私相授受」的罪名了。更嚴重的是,當趙構非但不予追究,還下詔讓岳飛復職之後,岳飛愣是待在廬山上不下來,這就算是「抗旨」了。後來還是趙構發下狠話,加上地方官員苦苦哀求,岳飛這才去復職。

岳飛言行的最高準則是國家利益,他真正做到了「精忠報國」。同時,他和古代的臣民們一樣,將國家和君王等同了起來。在他眼中,趙構就是國家。但是,皇帝和國家並不是一回事,皇帝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比如,收復失地符合國家的利益,卻不符合趙構的利益;削弱前線軍隊,抑制前方將領,符合趙構的利益,卻不符合動盪的南宋的國家利益。岳飛認識不到這一點,就會在「君王」與「國家」之間出現認知混亂,進而導致行為的矛盾,最終導致了個人悲劇。有人把它稱為「愚忠」,我把它視為「君國困境」。只要君主專制依然存在,只要皇帝宣稱「朕即是國家」,這種困境就不會破除。

話說金軍聽說岳飛死了,擺酒祝賀。這實際上是對岳飛的極高評價。

千百年來,岳飛都被視為「忠君報國」的楷模,接受一代代後來者的頂禮膜拜。但他面臨的「君國困境」,千百年始終沒有化解。岳飛式的能臣悲劇,也一再上演。以岳飛為榜樣的明代于謙,就遭遇了同樣的悲劇。掙扎在「忠君」與「愛國」之間的人,猶豫在「崇上」和「幹事」之間的人,始終不絕於史,而且為數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