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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格溫普蘭和蒂

    第一章我們前面看見了這個人的行動,現在來看看他的面貌吧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賞給格溫普蘭許多恩典。它賞給他一張跟耳朵連在一起的大嘴巴,兩隻拉過來可以碰到眼睛的耳朵,一隻奇形怪狀、可以架著搖擺不定的小丑眼鏡做丑相的鼻子和一張誰看到了都要忍不住發笑的臉。
    我們剛才說格溫普蘭得天獨厚。但是究竟是不是大自然賞的呢?
    難道沒有人幫它的忙嗎?
    兩個洞算是眼睛,一道裂縫算是嘴巴,一個扁平的肉瘤和兩個窟窿算是鼻子和鼻孔,臉好像被什麼東西壓平了似的,這一切的效果是「笑」,很顯然,單單大自然是不會創造出這樣的傑作來的。
    可是這個笑容是不是快樂的同義詞呢?
    如果這個走江湖的一出現(因為他是個走江湖的)我們就會有一種歡樂的印象,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一下這個人的臉,就會發現藝術的痕跡。這樣的臉不是天生的,而是有意造出來的。自然界裡不會有這麼完美的東西。人力不能創造美,只能創造丑。你不能把霍屯督人1的臉變成羅馬人的臉,可是你能把一個希臘式的鼻子改變成蒙古人的鼻子。只要切除鼻根,壓扁鼻孔就行了。所以中世紀的拉丁土話創造了denasare2這個動詞,不是沒有來由的。格溫普蘭在孩提時代就值得別人注意,使人給他改變面貌嗎?為什麼不呢?哪怕只供人展覽和牟利,也是值得的。從外表上看起來,靠兒童賺錢的人曾經在這個人臉上下過一番功夫。很明顯,一種精深的、也許是很神秘的科學(它與外科的關係跟煉金術與化學的關係一樣)一定在這個人很小的時候,有目的地切開他的面皮,創造了這個面孔。這種精於外科手術、麻醉術和縫合術的科學,切開他的嘴巴,割掉嘴唇,除去牙向,把耳朵切開,除去軟骨,改變眉毛和兩頰的位置,拉緊顴骨的肌肉,夷平傷疤和縫線留下的痕跡,把皮膚貼在傷口上,使臉上保持一個嬉笑的神氣,於是在雕刻家的深刻有力的刀子底下,產生了這個面具:格溫普蘭。
    1非洲西南部的居民。
    2拉丁文:劓鼻。
    這不是天生的。
    不管怎麼說,格溫普蘭的人工造型是完全成功的。格溫普蘭是神靈賜給人類的一件消除煩悶的禮物。是什麼神靈呢?是魔鬼還是天主?我們對這問題不必加以答覆。
    格溫普蘭是個走江湖的。他在公共場所當眾露面。沒有比他的效果更大的了。患了憂鬱病的人一看見他就會好。戴孝的人應該迴避他,因為一看見他就會發笑,顧不到悲哀和莊重了。有一天劊子手來了,格溫普蘭也把他引笑了。看見格溫普蘭的人都得拿手捧著肚子;他一開口講話,他們就在地上打滾。他同悲哀的距離像兩極一樣遠。憂鬱在一邊,格溫普蘭在另一邊。
    因而在市集上,村莊的廣場上,人家很快就給他起了一個令人滿意的「可怕的人」的綽號。
    格溫普蘭是用自己的笑容引人家笑的。但是他自己並沒有笑。他的臉笑,他的心不笑。天生的,或者是一種非常奇怪的手藝製造出來的這個面具在笑。這跟格溫普蘭毫無關係。外表與內在無關。他沒有命令他的前額、腮頰、眉毛、眼睛和嘴笑,他無法擺脫這個笑容。別人一勞永逸地把笑容印在他臉上。這是一種機械式的笑容,正因為它像化石似的沒有變化,所以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誰也逃不過這張笑嘻嘻的嘴巴。嘴有兩種動作能夠感染人,那就是笑和打呵欠。由於格溫普蘭孩提時代可能受過的一種神秘的手術關係,他面孔上的每一個部分都配合著這個齜牙咧嘴的笑容,他整個的面貌都集中在這一點上,像車輻都指向車毅一樣。他所有的情緒都只能加重,說得更恰當一些,只能加深這個奇怪的快樂表情。不管是他受到驚恐也好,覺得痛苦也好,突然間生氣也好,覺得憐憫也好,都只會加深他的快樂的表情。如果他哭的話,他也在笑。不管格溫普蘭做什麼,希望什麼,想什麼,只要他一抬頭,觀眾(要是有觀眾的話)就會看見他在狂笑。
    只要想一想一個滿臉笑容的墨杜薩1就夠了。
    1希臘神話中的怪物,奇醜無比,誰看她一眼,馬上變成石頭。
    不管你在想什麼,一看見這張意想不到的怪臉,就什麼全丟在腦後,只有狂笑的份兒了。
    古代的希臘藝術往往在戲院的門相上刻著一個有笑嘻嘻的面孔的銅質浮雕。這個浮雕叫作「喜劇」。浮雕好像在笑,也引別人笑,其實它卻在沉思。所有引人發狂的滑稽和體現智慧的諷刺都凝結在這個面孔上了。焦慮、幻滅、厭惡、悲哀都從這副嚴正的面容裡流露出來,化作一個傷心透頂的狂笑;一隻嘴角翹起來諷刺人類,另外一隻嘴角翹起來凌辱神聖。大家望著這個包含著諷刺和蘊藏在每一個人心裡的嘲笑的理想典型;圍著這個靜止不動的笑容的人不停地更換,大家都在這個墳墓般的冷笑面前笑痛了肚子。如果把這種古代喜劇的陰沉的面具裝在一個活人身上,我們差不多可以說這個人就是格溫普蘭。他脖子上安著一張地獄般獰笑的臉。永恆的笑容,這對一個人的肩膀來說,是多麼沉重的負擔啊!
    永恆的笑容。讓我們來解釋一下。照牟尼1的信徒的說法,絕對也有時會屈服,天主也有時會讓步。我們也來談一下意志。我們永遠不相信意志會完全無能為力。所有的存在都好像一封信,可以用附筆把它們推翻。格溫普蘭的附筆是:由於意志的力量,他集中自己的注意力,並且在任何情緒都不來擾亂他、分散他的努力的條件下,他能夠把永恆的笑容掛在臉上不動,上面好像罩著一層悲慘的罩紗,這個時候,觀眾再也不笑了,他們嚇得渾身發抖。
    1波斯人,牟尼教的創始人,牟尼教認為善是從天主、精神和光明來的,惡是從魔鬼、物質和黑暗來的。
    我們應該說,格溫普蘭差不多從來不這樣做,因為這是一種艱苦累人的努力,而且緊張得令人不能忍受。再說,只要稍微分一分心或者有一點情感的痕跡,剛剛消失的笑容就又像怒潮似的回到他臉上來了。情感越強,不管是什麼情感,這個笑容的力量也越強。
    在這種繃著臉的時候,格溫普蘭的笑差不多可以說是永恆的笑容。
    大家看見了格溫普蘭就笑。笑過以後便掉過頭去。女人特別害怕。這個人很可怕。痙攣的笑聲好像是觀眾出的稅,他們快樂地,差不多可以說機械地忍受它。後來等笑聲冷下來以後,女人一看見格溫普蘭就受不了,要注視他簡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個兒,長得很勻稱,靈活矯健,除了臉以外,一點兒不殘廢。這一點又一次證明,格溫普蘭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藝術的產物。格溫普蘭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臉也很可能同樣的美。他生下來的時候,大概跟普通的嬰兒一樣。他們讓他的身體保留原來的樣子,只改造了他的臉。格溫普蘭是被人故意造出來的。
    至少可能是這樣。
    他們讓他保存著牙齒,笑需要牙齒。連骷髏也都保留著牙齒。
    給他動的手術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記得了,可是這並不能證明他沒有動過手術。這類外科造型只有應用在年紀很小的孩子身上才會成功,所以他不大瞭解他遭到的事情,很容易把刀口當做病痛。除此之外,我們記得,當時已經有使病人入睡以及減除痛苦的方法了。不過當時叫作妖術。我們現在叫作麻醉。
    除了這個臉以外,撫養他的人還讓他受到了軟功和技巧運動的鍛煉。他的骨節已經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脫了節,並且受到小丑的訓練,可以向反面彎過去,並且像一扇門的鉸鏈一樣,能夠向四面八方轉動。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訓練一樣不缺。
    他的頭髮已經染成赭石顏色,而且永不褪色。這個秘密方法直到現代才被重新發現。漂亮的女人使用這種染髮術;過去看成醜的,現在卻看成美了。格溫普蘭的頭髮是黃的。染頭髮用的可能是一種腐蝕劑,摸上去好像粗羊毛似的。在一頭直豎的黃毛(與其說是頭髮不如說鬃毛)底下,藏著一顆高尚的、專門容納思想的腦袋。不管手術究竟是哪一種,雖然損害了面貌的和諧,打亂了肌肉的結構,可是沒有碰到腦殼。格溫普蘭的面角大而有力。藏在這個笑容底下的靈魂,跟我們的一樣,也有自己的夢想。
    除此以外,這個笑容對格溫普蘭來說,是一種本領。他毫無辦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這個笑容謀生。
    格溫普蘭(讀者可能已經猜到他是誰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個夜晚被人拋棄在波特蘭海岸上,後來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個破篷車裡的那個孩子。
    第二章蒂
    那個孩子現在長大成人了。十五年過去了。現在是一七○五年。格溫普蘭已經快二十五歲了。
    於蘇斯收養了兩個孩子。現在這是一個流浪的家庭。
    於蘇斯同奧莫都老了。於蘇斯的頭頂已經完全禿了。狼也變成了灰狼。狼的年齡不像狗一樣有一定的限度。照莫蘭的說法,有的狼可以活到八十歲,像小「古巴拉」狼(cavioevorus)和賽依的香狼(canisnubilus)都是。
    從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個小女孩,現在已經是一個十六歲的高個兒姑娘了,一頭棕色頭髮,面色蒼白,身體柔弱,腰身苗條,由於過分孱弱,顯得微微顫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會傷害她似的,可是長得很美,眼睛雖然看不見,卻充滿了亮光。
    那個不幸的冬夜把要飯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裡,一下子害了兩個人。它殺死了母親,弄瞎了孩子。
    黑內障永遠蒙住了這個女孩子的眼睛。她現在已經長成大人了。在她那張日光照不到的臉上,兩隻憂鬱的搭拉下來的嘴角表示出她的痛苦。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別人看起來是亮的,可是對她來說,卻永遠熄滅了。它們活像一對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沒有光,卻發射著光。她沒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卻光芒四射。黑暗的這個俘虜卻照亮了她置身其間的沉悶環境。她從無法醫治的黑暗深處,從我們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牆壁後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見身外的太陽,別人卻看得見她身內的靈魂。
    在她看不見東西的眼光裡有一種無法形容的b天的凝視。
    她是屬於黑夜的,這種不可救藥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結果她卻變成一顆星星。
    於蘇斯愛用拉丁名詞,給她起了名字叫蒂1。他曾經同他的狼商議過。他向它說:「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們屬於地上的世界;這個小女孩將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無能到了極點就變成了萬能。這樣一來,我們的小屋就容納了整個的宇宙:人,畜類和神。」狼沒有表示反對。
    1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
    這個拾來的孩子於是就叫蒂了。
    對於格溫普蘭,於蘇斯並不需要給他另起名字。在他發現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問他說: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他們叫我格溫普蘭,」孩子回答。
    「那麼你就叫格溫普蘭吧,」於蘇斯說。
    在演出的時候,蒂做格溫普蘭的助手。
    如果人類的苦難可以概括的話,格溫普蘭和蒂兩人就是這種概括。他們兩個人好像都是從墳墓裡生出來的;格溫普蘭是從可怕的墳墓,蒂是從黑暗的墳墓裡生出來的。他們的命運是用兩種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從黑夜的兩個可怕的斜坡上找來的。蒂的黑暗在裡面,格溫普蘭的卻在外面。蒂身內有妖怪,格溫普蘭身內有鬼魂。蒂跌在悲哀裡,格溫普蘭還要糟。有眼睛的格溫普蘭有一種刺心的痛苦,是沒有眼睛的蒂所沒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別人比較。但是像格溫普蘭那樣,能夠跟其他人比較,結果反而使他無法瞭解自己。像蒂那樣喪失了視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謎」、「感到缺少一點東西,那就是他自己」、「看見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見自己」比起來,這個不幸還是比較小的。蒂蒙在一層黑夜似的罩紗裡;格溫普蘭卻戴著一副面具——他的臉。無法解釋的是,格溫普蘭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點也不知道,他的臉是什麼樣子,因為他原來的臉已經永遠消失了。人家放在他臉上的是一個假的他。他的臉沒有了。他的頭還活著,他的臉已經死了。他連有沒有看見過他的臉也不記得。人類對蒂和格溫普蘭來說,是外界的事物,離他們很遠很遠;她是孤獨的,他也是孤獨的。蒂的孤獨是可怕的,她什麼也看不見;格溫普蘭的孤獨是悲慘的,因為他什麼都看得一清二楚。對蒂來說,世界不超過聽覺和觸覺的範圍,現實是有限度的,有範圍的,距離很近的,超過這個限度就什麼也沒有了;她沒有別的天地,只有黑暗。對格溫普蘭來說,人生就是望著人群,而又與人群隔絕。蒂被剝奪了光明,格溫普蘭卻被人逐出生活之外。當然嘍,這兩個全是絕望的人。他們已經達到了災難的最深的地方。他跟她一樣不幸。凡是看到他們的人都覺得他們很可憐。他們什麼苦沒有受過呢?顯而易見,災難壓在這兩個人身上,再也沒有比環繞著這兩個無辜者的這種災難,這種把命運變成酷刑,把生活變成地獄的災難更厲害的了。
    但是,這兩個人卻好像生活在天堂上。
    他們互相愛著。
    格溫普蘭熱愛蒂。蒂崇拜格溫普蘭。
    「你長得多麼漂亮啊!」她時常這樣對他說。
    第三章OCULOSNONHABETETVIDET1
    1拉丁文:她雖然沒有眼睛但卻能夠看見。
    世界上只有一個女的能夠看見格溫普蘭。她就是那個瞎了眼的女孩子。
    她從於蘇斯那兒知道格溫普蘭對她的種種好處,因為這個男孩子曾經把他從波特蘭到威茅茨一段艱苦的路程和他被人拋棄以後所遭受的苦難向於蘇斯說過。她知道她在很小的時候,躺在亡母的胸口上,吮吸著屍體的Rx房,作垂死掙扎,這時候,這個比她稍微大一點的孩子把她抱了起來。他雖然流離失所,整個的世界都不理他,但是卻聽見了她的哭聲;雖然人人對他裝聾作啞,但是他卻沒有對她這樣做。她知道這個孩子孤孤單單,又瘦又弱,被人撂在荒野上,世界上沒有他安身的地方,一個人在荒野裡躑躅,疲憊,仿惶,但是卻從黑夜手裡接過一個重擔——另外的一個孩子。她知道他雖然對盲目分配幸福的命運之神不能存什麼希望,卻負起了另外一個人的命運。她知道他雖然赤貧、苦悶和不幸,卻做了另外一個人的救護神。上天雖然把他關在門外,可是他的心卻是敞開的。她知道他自己雖然沒有希望了,可是卻救了她的生命。她知道他雖然沒有房屋或者躲避風雨的地方,卻收容了她。她知道他就是她的母親和奶媽。她知道他在世界上雖然孑然一身,卻撫養了一個被遺棄的人。她知道他在黑暗之中樹立了這個榜樣。她知道他自己的擔子雖然已經夠重了,卻還要把另外一個人的苦難加在自己身上。她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雖然什麼都沒有他的份兒,可是他卻發現了自己的責任。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猶豫不前的時候,他卻毅然前進。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退避的時候,他卻毅然答應了下來。她知道他把手伸進墳墓裡,把她,蒂,拖了出來。她知道因為她冷,他雖然衣不蔽體,還把自己的破爛衣服給了她。她知道他雖然在挨餓,卻還想替她尋找吃的和喝的東西。她知道為了這個可憐的小女孩,他跟死神搏鬥。她知道他在各種環境中,在冬天,雪、荒野、恐怖、寒冷、飢餓、乾渴和風暴中,跟死神搏鬥。她知道為了她,蒂,這個十歲的巨人曾經跟無邊的黑夜搏鬥。她懂得他在小的時候已經幹了這許多事情,現在他已經長大成人了,自然是她的孱弱的力量,貧乏的財富,疾病的治療,盲瞽的視覺了。她能夠透過包圍著她的這個無邊無際的未知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見他的熱誠、捨己為人和勇敢。英雄行為在非物質的領域裡是有形象的。她能抓住這個崇高的形象。無法解釋的抽像境界是思想活動的地盤,雖然陽光照不到,可是蒂卻可以看見德行的神秘的線條。許多看不見的事物總是在圍著她轉動,這是她對現實世界的唯一的印象;死水般的憂慮一直在籠罩著她,使她覺得好像隨時都會遇到危險;無法自衛的感覺總是在纏繞著她,瞎了眼的人一輩子都受這種折磨。但是她知道格溫普蘭在保護她,知道他永遠不會對她冷淡,永遠不會離開她,永遠不會一去不回來,知道他溫柔,體貼,可靠。這種信念和感激時常使她感動得渾身發抖,在憂慮折磨她、使她精神恍惚的時候,她就從深淵裡抬起充滿黑暗的眼睛,望著天頂,望著他那善良的強烈的光輝。
    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陽,所以格溫普蘭光照著蒂。
    而觀眾呢,因為萬頭攢動,所以無法思想;因為眾目睽睽,所以視而不見,他們本身就像水面,所以也只能留在水面上。對他們來說,格溫普蘭不過是個小丑,玩把戲的,走江湖的或者怪物罷了,比畜生差不了多少。觀眾只是以貌取人。
    對蒂來說,格溫普蘭是把她從墳墓裡救出來的救星,是使她可以生活下去的安慰,是她在這個叫做盲瞽的迷宮裡的嚮導。格溫普蘭是她的兄弟,她的朋友,她的引路人和靠山;他是天主的化身,是她的身披霞光而在太空邀游的丈夫。雖然大家都認為他是個怪物,可是蒂卻認為他是天上的神仙。
    因為瞎了眼的蒂能夠看見靈魂。
    第四章一對理想的情人
    哲學家於蘇斯瞭解他們中間的關係。他贊成蒂的愛情。
    他常說:
    「瞎子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他還說:
    「良心就是視覺。」
    他常常望著格溫普蘭喃喃地說:
    「真是五分像妖怪,五分像神仙。」
    在格溫普蘭這方面,他也熱愛著蒂。眼睛有有形的和無形的兩種,前者是瞳孔,後者是精神。他是用有形的眼睛來看她的。理想使蒂眼花繚亂,現實使格溫普蘭眼花繚亂。格溫普蘭不是醜,而是可怕。蒂卻跟他完全相反。他越可怕,她越可愛。他是醜的化身,她是美的化身。她好像是一個夢,一個略具形態的夢。她整個的身體,比方說,她那風神似的縹緲的體態啦,蘆葦似的苗條的身材啦,彷彿長著一對無形的翅膀的肩膀啦,隱隱約約、只可意會的女性的曲線啦,潔白透明的皮膚啦,那雙看不見塵世的、神聖的莊嚴肅穆的眼神啦,天真爛漫的笑容啦,等等,簡直跟天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同時還是一個有女人味兒的女人。
    我們上面說過,格溫普蘭比比自己,比比蒂。
    說起來也真是一宗希罕事兒,格溫普蘭的一生可以說被兩個命運同時選中了。這是下界黑暗的光線和天上潔白的光線的交叉點。善與惡的喙可以同時啄一粒麵包屑,惡咬它,善吻它。格溫普蘭就是一粒受到傷害而又受到撫慰的麵包屑,就是這個原子。格溫普蘭是不幸和神傷的混合產物。不幸降臨到他身上,幸運也隨著一齊來了。兩個極端不同的命運注定了他這奇異的一生。他既受到詛咒,又受到祝福。他是一個被詛咒的選民。他是誰?他不知道。他看看自己,只看見一個不認識的人。可是這個不認識的人是個怪物。格溫普蘭像被人砍掉了頭,現在的臉不是他自己的臉。這張臉很可怕,可怕到能使人發笑的程度。它使人害怕,使人發笑。滑稽到荒唐的地步。人類的相貌淪為畜生的臉譜。洶湧的浪濤淹沒了一切。我們從來沒有看見過這種完全沒有人類相貌的臉,從來沒有見過這樣道地的諷刺畫,即使是在惡夢裡,冷笑的鬼臉也沒有那麼可怕一,我們從來沒有看見過女人所厭惡的東西像這樣完全集中在一個男人的臉上。這顆被這張臉歪曲、遮蓋起來的心,恐怕要像壓在墓石下面一樣,永遠在孤獨中生活下去。可是,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凶神做盡了壞事之後,看不見的善神的援助就接著來了。善神突然把這個絕望的人舉起來,在他招人厭惡的地方放上吸引人的東西,在頑石上放上磁石,打發一個靈魂,一隻安慰絕望者的鴿子,迅速地飛到這個不幸的人那兒去;讓美去崇拜丑。
    要達到這個目的,就不能讓美人兒看到他那張破了相的臉。他的幸運必須建築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剝奪了蒂的視覺。
    格溫普蘭隱隱約約地覺得自己是贖罪的對象。他為什麼要受罪?他不知道。為什麼要贖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圓光環繞著他的烙印。等到格溫普蘭到了能夠瞭解事情的時候,於蘇斯把孔貴斯博士的deDenasatis1的原文讀著解釋給他聽,他們在另外一頁上也把於果-柏拉剛譯的Nareshabensmutilas2讀了一遍。可是於蘇斯小心謹慎地避免「假設」,不作任何結論。如果可以設想一下的話,很可能格溫普蘭在孩提時代受到過暴力的迫害。可是對格溫普蘭來說,只有暴力留下的痕跡是明顯的。他命中注定要帶著這個烙印活一輩子。幹嗎要有這種烙印?沒有人回答。寂靜和孤獨籠罩著格溫普蘭。關於這件悲慘的事情的許多猜想都是靠不住的,只有這個可怕的痕跡是肯定的。在格溫普蘭意志消沉的時候,蒂像天上的神明似的出來阻止他陷於絕望。雖然面目可惜,可是他卻看到一個善良的姑娘對他的溫柔,他很感動,心裡感覺到了溫暖。快樂的詫異使他那張妖怪似的臉也顯得柔和了一些。雖然猙獰可怖,可是在理想的領域裡,卻出人意料的受到光明的欽敬和崇拜。雖然面相兇惡,可是卻感覺到有一顆星星在注視他。
    1拉丁文:論劓鼻。
    2拉丁文:被人割掉鼻子的人。
    格溫普蘭和蒂是一對情人,這兩顆痛苦的心互相熱愛著。一個窠和兩隻鳥兒,這就是他們兩人的全部經歷。他們符合一般的規律:他們互相愛悅,互相尋求,互相親愛。
    所以說仇恨之神估計錯了。迫害格溫普蘭的人,不管他們是誰,還有這個謎一樣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兒來的,都沒有達到目的。他們打算把他弄到絕望的境地,誰知卻把他造成一個幸運者。他們好像預先安排好,使他跟一個能夠醫治創傷的受難者,跟一個能夠撫慰人的苦命人結合在一起似的。劊子手的鉗子悄悄地變成了女孩的溫柔的手。格溫普蘭的臉很可怕,這是人為的,被惡人的手弄出來的。他們打算使他永遠孤獨,先讓他離開家庭(如果他有家庭的話),然後再離開整個的人類。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們就把他變成了廢墟。但是大自然使廢墟恢復了原狀,正像它使一切的廢墟恢復原狀一樣。大自然安慰了這個孤獨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獨的人一樣。它總是幫助所有被遺棄的人的。在什麼都沒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兒。它使所有的廢墟都重新發青,開出花朵。它有給石頭的長春籐,有給人類的愛情。
    這是黑暗的寬宏大量。
    第五章烏雲裡露出來的青天
    這兩個可憐的人相依為命,蒂有了依靠,格溫普蘭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兒,殘廢人有畸形人。
    他們同命相憐。
    從他們苦難中升起了動人的謝恩祈禱。他們心裡充滿了感激。
    感謝誰?
    感謝偉大的冥冥之神。
    只要自己心裡感恩,那就夠了。感恩祈禱是有翅膀的,它會飛到它應該去的地方。你的祈禱比你懂得的多。
    多少人自以為向朱庇特祈禱,而實際上是向耶和華祈禱!萬能的神垂聽了多少相信符咒的人啊!有多少無神論者不懂得他們的善良和憂傷本身就是在祈禱天主啊!
    格溫普蘭和蒂心裡充滿了感激。
    殘廢好比流放。盲替好比深淵。現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處,深淵也變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運的安排像夢境似的,格溫普蘭彷彿看見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態的美麗的白雲,好像一個有一顆心的光彩奪目的幻象,這個雲朵似的幻象其實是一個女人,她擁抱著他,這個幻象吻著他,這顆心在愛他;格溫普蘭不再是畸形人了,因為有人愛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蟲結婚,它把毛毛蟲當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遺棄的格溫普蘭中了選。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麼都稱心了。格溫普蘭既滿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這個五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賤昇華、膨脹,變成了陶醉、歡樂和信仰;有一隻手來引導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兩個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進理想的境界。兩個不幸的人互相體貼。兩個缺點合在一起就能夠互相補足。他們是因為互相需要而結合起來的。這個人缺少的,那個人卻有很多。這個人的不幸正是那個人的幸運。要是蒂的眼睛沒有瞎,她會看中格溫普蘭嗎?如果格溫普蘭的臉沒有缺點,他會愛蒂嗎?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殘廢人。格溫普蘭面目猙獰,對蒂來說,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對格溫普蘭來說,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沒有上天的安排,他們的相愛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實,他們的愛情是建築在雙方極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溫普蘭救了蒂,蒂救了格溫普蘭。兩人難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濟。這是兩個被深淵吞沒的人的擁抱。沒有比這更親密,更絕望,更美妙的了。
    格溫普蘭想道:
    「我沒有了她,會成為什麼樣子?」
    蒂也想道:
    「我沒有了他,會成為什麼樣子?」
    兩個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個祖國。兩件無法挽救的悲慘的事情,格溫普蘭臉上的烙印,蒂的雙目失明,使他們在歡樂中結合在一起。這在他們就夠了,他們除了他們兩人以外不想別的。兩人一起談談是一種樂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無窮。由於雙方的直覺的關係,他們能做同樣的夢,想同樣的事情。蒂聽到格溫普蘭的腳步聲,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們好像待在充滿了香、光明、音樂、發光的建築和夢想的恆星的陰影裡。他們相依相屬,知道他們將永遠在同樣的歡樂、同樣的狂歡中待在一起。沒有比這兩個叮憐蟲建造的伊甸園更奇怪的了。
    他們非常幸福。
    他們把地獄變成了天堂。愛情啊!你的力量多麼大啊!
    蒂能聽到格溫普蘭的笑聲,格溫普蘭能看見蒂的笑容。
    他們就這樣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實現了人生完美的快樂,解決了奧妙的幸福問題。他們是誰?是兩個可憐蟲。
    對格溫普蘭說來,蒂是榮華的化身;對蒂說來,格溫普蘭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聖化冥冥之神的神秘,這個神秘又產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裡,只有這一點是不滅的。只要有這點不滅的東西也就足夠了。我們看不見這個法力無邊的、不可缺少的東西,我們只能夠感覺到它。
    格溫普蘭就是蒂的宗教。
    有時候她愛他受到瘋狂的地步,就像一個美麗的尼姑膜拜一個笑口常開的土地老爺一樣,跪在他面前。
    我們只要想一想深淵裡的一片光明的綠洲,上面有一對與世隔離的戀人就夠了。
    沒有比他們的愛情更純潔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雖然,說不定她心裡在夢想著接吻呢;因為一個瞎子,特別是女人,會有種種的幻想,雖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卻不反對。至於格溫普蘭因為年紀輕,所以縮手縮腳,顧慮重重。他愛得越厲害,膽子也越小。他本來可以跟他這個童年時代的伴侶,跟這個像沒有見過光明一樣,不知道什麼叫做錯誤的姑娘,跟這個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但是他覺得她願意給他的東西好像是偷來的。他只得鬱鬱不樂地滿足於神仙似的愛情,同時他對自-己的畸形的感覺也使他保持著矜持的純潔。
    這一對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裡。他們好像是一對待在兩個天體上的夫妻。他們只能對著藍天放出磁力,這在無際的宇宙裡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異性的吸力。他們只用靈魂接吻。
    他們一直在一塊兒生活。他們只知道這樣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時期正好是格溫普蘭的少年時期。他們倆是在一起長大的。他們在一張床上睡了很久,因為篷車並個是一間大臥室。他們睡在箱子上,於蘇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這樣安排。有一天,蒂還很小,格溫普蘭覺得自己已經長大成人,小伙子先開始害羞了。他對於蘇斯說:「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頭兒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張床匕睡覺的夥伴,格溫普蘭不安了,因為他已經愛上了她,他沒有讓步。從那時起,他一直同於蘇斯一塊兒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時候,他同奧莫睡在外邊。蒂到了十三歲,還因為這個不高興,她晚上常常說:「格溫普蘭,你來陪我呀,你來了我才睡得著。」這個天真的女孩子必須小伙子陪著才能睡著。裸體必須看見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麼叫作裸體。這是阿卡狄亞或者塔希提1式的天真。天真未鑿的蒂時常弄得格溫普蘭很生氣。有幾次,這時蒂已經是個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長髮,一面喊格溫普蘭,她的襯衣沒有扣好,半裸著上身,露出來女性的輪廓,已經有點像夏娃了。格溫普蘭漲紅了臉,低下了眼睛,在這個天真的處女面前,不知道做什麼好,於是嘟嘟囔囔地掉過頭去,驚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達夫尼在不幸的史蘿厄2面前逃走了。
    1阿卡秋亞是希臘的一個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個島。
    2達夫尼和史蘿厄是古希臘作家龍古斯的小說中的一對神話式的戀人。
    這是悲劇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場面。
    於蘇斯對他們說:
    「相愛吧,你們這兩個野人!」
    第六章啟蒙師和監護人於蘇斯
    於蘇斯接著說:
    「早晚要耍他們一下,讓他們結婚。」
    於蘇斯把愛情的原理教給格溫普蘭。他對他說:
    「你知道天主怎麼點愛情之火的嗎?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間,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說,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燒起來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溫普蘭想到了蒂,回答說。
    於蘇斯反駁他說:
    「蠢傢伙!難道靈魂還要用眼睛看嗎?」
    於蘇斯有時就是個魔鬼。格溫普蘭時常因熱愛蒂的緣故變得憂鬱,就跟躲開一個證人似的,躲開於蘇斯。有一天於蘇斯對他說:
    「算了!不要再縮手縮腳了。在愛情方面,得雄雞先露臉才行。」
    「雞是鷹總是藏起來的,」格溫普蘭回答。
    有一次於蘇斯獨自說:
    「最好是用木棒擋住愛情女神的車子。他們愛得太厲害了。將來可能引起麻煩。千萬不能讓火燒起來。應當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於蘇斯於是如此這般地勸告他們。當格溫普蘭轉身的時候,他對蒂說:
    「蒂,你不要那麼愛格溫普蘭。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別人身上是危險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說,格溫普蘭到未了說不定會驕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麼大!」
    等蒂睡著了,他又對格溫普蘭說:
    「格溫普蘭,雙方不相當是要不得的。一方面太醜了,而另一方面又太美了,這個應當考慮一下。我的孩子,把你的熱情節制一下吧。不要太愛蒂。你真的認為自己配得上她嗎?只要想一想你自己的畸形和她的完美就夠了。要看到你同她之間的距離。像蒂,什麼優點都有!多麼白的皮膚,多麼美的頭髮!嘴唇好像草莓,還有那雙腳!那雙手!肩膀的曲線非常完美,臉長得多麼好看!她走起路來,好像在散播光明,她講話的時候,那種莊嚴的聲音多麼嫵媚!除了這些,還要想一想她是個女人。她不會蠢得做一個天使就算數。她是一個絕色的美人。只要想一想,你的熱情就會平靜下來。」
    誰知道從此之後,格溫普蘭和蒂的愛情卻反而更加濃厚了,於蘇斯對自己的失敗很詫異,他的心情正像一個說下面這句話的人:
    「奇怪,我把油澆在火上,卻滅不了火,真是白費心機。」
    那麼,他真的打算熄滅他們的愛情,或者使它的熱度減低嗎?當然不是。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心裡倒要難過了。在他的內心深處,他對他們的愛情非常高興,這對他們來說是火焰,對他來說卻是溫暖。
    凡是我們喜歡的事,我們總是要刺激一下,這就叫作智慧。
    於蘇斯差不多是格溫普蘭和蒂的父親和母親。他雖然成天埋怨,還是把他們養大了,雖然成天責備他們,還是給他們吃的。他收留他們以後,篷車的負擔更加重了,他不得不時常幫著奧莫拉車。
    不過我們得聲明一下,隔了沒有幾年,格溫普蘭就差不多長成大人了,於蘇斯已經老了,現在輪到格溫普蘭代替於蘇斯拉車子了。
    於蘇斯眼看格溫普蘭一天天長大,為他的畸形算了一次命。「你會發財的,」他對他說。
    這個包括一個老頭兒、兩個孩子和一條狼的家庭,在他們流浪的時候,越來越親密了。
    流浪生活沒有妨礙孩子們的教育。「流浪就是成長,」於蘇斯說。顯然,格溫普蘭很適合「在市集上表演」。於蘇斯於是把他訓練成一個要把戲的,盡力把他自己所有的學問和智慧都傳授給他。於蘇斯時常停在格溫普蘭那張嚇人的臉膛面前嘟囔著說:「他倒有基礎。」因為這個緣故,他又用他的哲學和知識把他裝飾了一下。
    他常常對格溫普蘭說:「要做一個哲學家。有智慧是不會吃虧的。瞧瞧我好了。我從來不流眼淚。這就是智慧的力量。你以為如果我願意,還找不到哭的機會嗎?」
    於蘇斯時常對他的狼自言自語地說:「我把我所有的東西都教給格溫普蘭了,連拉丁文也在內。對蒂,我是什麼也沒有教,連音樂也沒有。」
    他教他們倆唱歌。他的牧笛吹得很好,這是當時的一種短笛。他吹得很悅耳,他還會彈「西風尼」,這是一種乞丐用的四絃琴,在貝特朗-德蓋士林的編年史裡叫作「流浪者的樂器」,交響樂便是從這裡來的。這種樂器挺吸引人。於蘇斯把「西風尼」揚一揚說:「這玩意兒在拉丁話裡叫做organistrum。」
    他用俄耳甫斯和愛奇德-班舒瓦1的方法教蒂和格溫普蘭唱歌。他常常興奮得打斷了功課,大叫道:「真的是希臘的音樂家俄耳甫斯!畢加第的音樂家班舒瓦!」
    1俄耳南斯是希臘神話中彈豎琴的名手。班舒瓦是十五世紀佛蘭德作曲家。
    這樣細心周到的複雜課程並沒有妨礙兩個孩子的戀愛。他們的兩顆心是合在一起長大成人的,好像兩棵種在一起的樹秧一樣,等到長成大樹,它們的椏枝就糾纏在一起了。
    「沒有關係,」於蘇斯說:「我叫他們結婚就是了。」
    後來他獨自抱怨著說:
    「他們的戀愛真麻煩人。」
    他們過去的經歷不怎麼長,蒂和格溫普蘭已經記不清楚了。他們只知道於蘇斯告訴他們的一些經過。他們稱呼於蘇斯「爸爸」。
    格溫普蘭對他童年的記憶只不過彷彿是魔鬼掠過搖籃。他覺得曾經在黑暗中被畸形者的腳踐踏過。這是不是故意的呢?他不知道。他能記得清的只有他被人遺棄的那一段悲慘經過。他找到了蒂的那個悲慘的夜晚,對他來說,是一個吉利的日子。
    蒂的記憶力比格溫普蘭還要模糊。她太小了,所以過去的一切好像都煙消霧散了。她只記得她的母親是冰冷的東西。她看見過太陽沒有?也許看見過。她努力去回想她的白茫茫的過去。太陽?太陽是什麼?她記得那是個光明而溫暖的東西,現在被格溫普蘭代替了。
    他們總是在低聲地講話。喁喁情話肯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蒂常常對格溫普蘭說:「你講話的時候,光明就來了。」
    有一次格溫普蘭抑制不住自己了,他隔著洋紗袖子瞥見蒂的胳臂,他用嘴唇去親了一下。畸形者的嘴巴,理想的接吻。蒂覺得很愉快。她臉上紅得像玫瑰花一樣。怪物的吻給這個浸沉在黑暗裡的人的臉帶來了曙光。可是格溫普蘭畏畏縮縮地歎了一口氣,這當兒,蒂的頸巾鬆開了,他忍不住對天國門口的這塊潔白的皮膚看了一下。
    蒂捲起袖子,把她赤裸的胳膊伸給格溫普蘭說:「再來一次!」格溫普蘭溜走了。
    第二天這種遊戲又用不同的方式重新開始了。上天的意旨偷偷地溜進這個叫做愛情的深淵裡來了。
    這是慈善的天主,以他老哲學家的身份所同意的事情。
    第七章瞎子教我們怎樣看
    格溫普蘭有時責備自己。他把他的幸稻當做一個良心問題。他認為讓一個看不不他的女人愛他是一種欺騙行為。要是她突然恢復了視覺,會怎樣想呢?她對現在吸引她的這個人會多麼厭惡啊!她對她這個可怕的情人會倒退三步!她會發出什麼樣的叫聲啊!她會怎樣用手捂著臉!怎樣逃走啊!他受到了良心的責備。他對自己說,像他這樣的怪物根本沒有談戀愛的權利。他是被星星崇拜的七頭妖蛇。他應負責讓這個瞎了眼的星星睜開眼睛。
    有一天他跟蒂說:
    「你知道,我長得很醜。」
    「我知道你長得很漂亮,」她答道。
    他接著說:
    「你聽到大家都在笑的時候,他們笑的是因為我長得可怕。」
    「我愛你,」蒂說。
    她沉默了一會,又說:
    「在我快要死的時候,你救了我。只要有你在這兒,上帝就在我身旁。把你的手給我吧,讓我摸摸上帝!」
    他們的手湊到了一塊兒,緊緊地握著。他們一言不發,濃厚的愛情使他們沉默。
    於蘇斯天生的彆扭,卻偏偏聽到了他們的話。第二天,在他們三人在一起的時候,他說:
    「再說,蒂也生得很醜。」
    這句話沒有發生效果,因為蒂和格溫普蘭根本就沒有聽見。因為他們沉醉在愛情裡,平常不大注意於蘇斯的話。於蘇斯的哲學家的本領也無能為力了。
    叮是於蘇斯這一次勸告:「蒂生得很醜」,說明這個博學的人對女人有一定的認識。格溫普蘭的誠實犯了一個不明智的錯誤。除了蒂以外,不管對哪一個女人,哪一個瞎了眼的女人說「我長得很醜」都是危險的。瞎眼又有愛情等於是雙倍的瞎眼。這樣的瞎於好比在做夢。幻想是夢的養料。愛情離開了幻想,好像人沒有食糧一樣。愛情需要熱情的培養,不管是生理上的愛情也好,精神上的愛情也好。此外,你切不可向女人說難懂的話。她會接著夢想下去,往往會朝壞處想。幻想中的謎會帶來災害。一句不留心的話能夠使愛情受到打擊。有時候,也不知道為什麼,人心會因為一句空話的打擊,不知不覺地冷下來。在戀愛的人就會覺得自己的幸福減低。沒有比慢慢的漏水的花瓶更可怕的了。
    幸虧蒂並不是這種粘土造的。造普通女人的材料沒有用在她身上。蒂是一個特別的女人。脆弱是她的身體,並不是她的心。藏在她心裡的是神聖的、始終如一的愛情。
    格溫普蘭的這句話引起的所有的反應是,她有一天說:
    「長得醜,這算得了什麼?做壞事才叫丑。格溫普蘭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接著,她用兒童和瞎子常用的詢問口氣說:
    「看見,你們說什麼叫作看見?我看不見,但是我知道。就我來說,看見就彷彿是遮蓋。」
    「這是什麼意思?」格溫普蘭問道。
    蒂答道:
    「『看見』就是遮蓋真實。」
    「不,」格溫普蘭說。
    「恰恰相反,」蒂反駁他說,「因為你說你長得很醜!」
    她想了一會兒又說:「你說謊!」
    格溫普蘭說出自己的醜陋而對方居然不相信,他覺得很高興。他的良心平安了,他的愛情也得到了安慰。
    這時候蒂已經十六歲,格溫普蘭已經快二十五歲了。
    他們之間的關係比起第一天來,並沒有像現在說的「更進一步」。甚至可以說後退了一步;我們還記得他們結合的那天晚上,她是九個月,他是十歲。他們的愛情是那種純潔關係的繼續。正像晚睡的夜駕一直唱到天亮一樣。
    他們的愛撫從來不超過緊緊的握手,或用嘴唇挨一下赤裸的胳臂。能夠享受喁喁低語的樂趣,他們就滿意了。
    一個二十四歲,一個十六歲。於蘇斯沒有忘記要「耍他們一下」,於是有一天對他們說:
    「你們過幾天挑一個宗教吧。」
    「幹什麼?」格溫普蘭問道。
    「你們可以結婚了。」
    「可是我們已經結過婚了,」蒂說。
    蒂不知道夫妻的關係會超過他們當時的關係。
    這種空想的童貞的滿足,這種天真爛漫的精神結合,這種把獨身生活當做結婚的誤解,於蘇斯心裡並不是不高興。他所以說這句話,是因為不得不這樣說。作為一個醫生,他認為對於他說的「道地的希曼那1」來說,蒂大年輕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1希臘羅馬神話中的結婚之神。
    不管怎麼說,總是太早了。
    再說,他們不是已經等於結了婚嗎?難道說還有比格溫普蘭和蒂的親密關係更難分難解的嗎?說起來也真令人驚歎,這是乖戾的命運把他們兩人扔在一起的。好像這個關係還不夠似的,愛情又跟著他們的厄運來了,把他們束縛、纏繞、緊緊的紮在一起。什麼力量能夠破壞這個纏著花結的鐵鏈子呢?
    他們確實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溫普蘭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財產。他們不但是一對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設的夫妻。他們現在還沒有生活在一起,那不過是聖潔的天真從中作梗罷了。
    儘管格溫普蘭沉溺在夢想裡,盡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愛情的骨子裡他還是個男子。自然的規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萬物一樣,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潛藏的發酵作用的影響。所以在演出的時候,他有時也瞧著觀眾中間的女人;不過他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視線移開,趕快返視自己的靈魂,懺悔自己的罪惡。
    我們應該聲明一下,那些女人也並不鼓勵他。他在他注視的每一個女人臉上,都看見了憎恨、厭惡、討厭和鄙夷不屑的神氣。很明顯,除了蒂以外,根本不會有人愛他。這樣,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誠懇了。
    第八章不但幸福,而且生意興隆
    神話裡有多少真實的東西呀!有時你會覺得好像有個看不見的魔鬼燙了你一下,那是對邪念的悔恨。
    格溫普蘭從來沒有起過邪念,所以也從來沒有什麼悔恨。不過他有時候有點兒覺得後悔。
    這是良心上的迷霧。
    有什麼關係嗎?毫無關係。
    他們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覺得貧困的地步。
    從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們的生活有了轉變。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有時候在暮色降臨的當兒,會看見兩匹健壯的馬拉著一輛沉重的大篷車,走進濱海的這一座或那一座村鎮。篷車像一隻翻過來的船身,龍骨是屋頂,甲板是地板,下面裝著四個輪子。四個輪子一樣大小,跟載貨大車的輪子一樣高。車輪、車轅和篷車都漆成綠色,有勻稱的濃淡色度,從車輪的深綠到車頂的蘋果綠。這種綠色引起人家對這輛馬車的注意,在附近一帶的市集上,這輛車子挺有名氣,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綠箱子」。「綠箱子」只有兩扇窗子,裝在車子的兩頭,後面有一扇帶踏板的門。車頂上一個跟其他部分一樣漆成綠色的管子正在冒煙。這座流動房屋總是漆得很亮,洗得很乾淨。前面的那扇窗子也當做門用,外面在靠近馬屁股的地方釘著一個木架,木架上坐著一個手持韁繩趕車的老頭兒,身旁有兩個「石女」,也就是說吉卜賽女人,穿著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鎮上的人驚異地望著這輛顛簸著駛進來的馬車,紛紛議論。
    這就是於蘇斯的車子,不過因為近來很成功而擴大了範圍,把原來的小篷車改成了一座流動戲台。
    一條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鎖在馬車底下。那就是奧莫。
    趕車的那個老頭兒就是哲學家本人。
    一所可憐的小篷車怎麼會變成這輛奧林匹克式的大馬車呢?
    因為格溫普蘭現在成名了。
    於蘇斯有靈敏的嗅覺,早就預言格溫普蘭會出人頭地:「他們替你創造了財富。」
    我們還記得,於蘇斯是格溫普蘭的老師。不知道什麼人曾經在格溫普蘭臉上下過一番功夫,於是於蘇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進這張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後面。等到這個孩子長大成人,能夠出場的時候,於蘇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說在車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場就產生了不可思議的效果。過路的人頓時都停下來看他。從來沒有見過這種令人吃驚的笑容。他們不懂這種有傳染性的笑的奇跡是怎樣產生的。有的人說是天生的,有的人說是人工造成的,推測紛紛,真假難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場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廟會上也好,總之,不管在什麼地方,觀眾都朝格溫普蘭那兒奔去。因為這個「強大的吸引力」的緣故,這群流浪人的口袋裡起先裝滿了一把一把小錢,後來是一把一把銅子兒\最後是一把一把先令。在這個地方好奇的人沒有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滾動的石頭不會致富,滾動的戲台卻生財有道。年復一年,從這一個城到那一個城,隨著格溫普蘭越長越大,越長越醜,於蘇斯預言的財運就實現了。
    「我的孩子,那些傢伙真是幫了你一個大忙!」於蘇斯說。
    他們這個「財運」,使管理格溫普蘭的收入的於蘇斯能夠造一輛他夢想的四輪馬車,也就是說,一輛能裝載一座戲院、把科學和藝術送到十字街頭的大馬車。此外,於蘇斯除了他自己、奧莫、格溫普蘭和蒂以外,還能買兩匹馬,僱用兩個女人,她們在劇團裡當仙女(這一點我們剛才已經說過了)兼用人。在那些日子裡,一個神話式的門楣對走江湖的車子是有用的。「我們這兒是流浪祭壇,」於蘇斯說。
    兩個年輕的醜「石女」是哲學家從城裡和近郊的流民中弄來的,於蘇斯把她們一個叫作費畢,一個叫維納斯;照於蘇斯的拼法是Fibi和Vinos。當然嘍,這樣更接近英國口音。
    費畢管燒飯,維納斯管擦「祭壇」。
    此外,在表演的日子,他們幫助蒂穿衣服。
    走江湖的人跟親王一樣,也有他們的「公開生活」,在這些場合,蒂也像費畢和維納斯一樣盛裝著,穿上一條花花綠綠的裙子,和一件沒有袖子的短外衣,兩隻胳臂露在外面。於蘇斯和格溫普蘭穿著短外衣,並且跟軍艦上的水手一樣穿著肥大的褲子。格溫普蘭為了幹活兒和表演力技,另外在脖子和肩膀上披一條皮披肩。他照料馬。於蘇斯和奧莫互相照料。
    蒂在「綠箱子」裡摸熟了,她在這所流動房屋裡幾乎是自由自在地走來走去,彷彿眼睛能看見似的。
    只要朝這所建築物的內部佈置看上一眼,就可以在一個角落裡看到用繩子掛在牆上的於蘇斯的舊車子,車輪已經生了銹,再也不轉動了,正跟於蘇斯和奧莫再也用不著拉車子一樣。
    這輛舊車子放在大馬車的門右邊的角落裡,這是於蘇斯和格溫普蘭的臥室和過道。現在放上了兩張床。對面一個角落是廚房。
    一條船的佈置也不會比「綠箱子」的內部更精緻,更簡潔。裡面樣樣東西都是預先安排好的,處處妥帖周到。
    大篷車隔成三間,來來往往經過兩個門洞,但是沒有門。門洞上裝的一幅布簾放下來,就算是關上門了。後面的一間是男人用的,前面的一間是女人用的,把男女隔開的當中的一間就是戲台。樂器和道具都放在廚房裡。佈景用皮帶繫在屋頂的拱門裡,一打開活門就能看見幾盞燈發射出光怪陸離的燈光。
    於蘇斯是表演幻術的詩人。他寫了許多劇本。
    他有各種各樣的才能,他變戲法的本事也很了不起。除了口技以外,他還會表演各種不可思議的東西,他利用燈光和黑暗,可以在板牆上任意顯出一個數目字或者一個字,利用半陰影顯出各種奇異的形象,他不去注意興高采烈的觀眾,他彷彿在冥想。
    有一天格溫普蘭對他說:
    「爸爸,你簡直像一個魔法家!」
    於蘇斯答道:
    「也許因為我真的是魔法家。」
    「綠箱子」是完全依照於蘇斯設計的圖樣造的,設計得非常精巧,前後車輪中間的左邊那一段中心板壁裝著鉸鏈,可以用鏈條和滑車放下來,好像吊橋似的。在板壁放下來的時候,三隻有鉸鏈的撐腳就自然垂直,站在地上,像桌腿一樣,撐住板壁,形成一座平台,於是板壁就變成了檯面。這樣一來戲台就露出來了,而且還多了一塊前台。用巡迴講道的清教徒的話來說,這個劇場跟「地獄之門」一模一樣。他們一看見就嚇得趕緊逃走。大概就是因為發現了與此類似的違背信仰的特徵,梭倫1才攻擊翟斯畢士2的吧。
    1古雅典政治改革家。
    2古希臘詩人,被認為是希臘悲劇的鼻祖。
    可是翟斯畢士的名望卻意想不到的保留了很久。巡迴戲院到現在還沒有絕跡。在十六、十七世紀時,人們還在這一類的流動戲台上表演:在英國演阿姆納和畢金頓的芭蕾舞和詩劇,在法國演葉爾培-古蘭的田園劇,在佛蘭德每年舉行的市集上演克雷門的雙合唱,劇名是《不,爸爸》,在德國演戴爾斯的《亞當和夏娃》,在意大利演亞尼茂西亞和茄甫西斯的威尼斯趣劇,威諾士親王格孝圖的《西爾浮》,勞雷-吉第喬尼的《撒提爾》,文孫特-伽利略的《費林的絕望》、《郁古林娜之死》,等等。文孫特-伽利略是天文學家伽利略的父親,他用「維哦爾」伴奏,唱自己譜的曲子,意大利歌劇的所有這些初步的嘗試,自一五八○年以後逐漸代替了短歌之類的自由靈感的風格。
    這輛漆著希望的顏色的大馬車,裝載著於蘇斯、格溫普蘭和他們的財產,坐在前面的費畢和維納斯跟這兩個出名的角色一樣吹著喇叭,她們也是這個流浪的文藝團體的成員。翟斯畢士不會不承認於蘇斯,正像康格留不會不承認格溫普蘭一樣。
    一到了一個村莊或者一個城市的廣場上,於蘇斯在費畢和維納斯的樂隊暫時休息的當口,對她們吹的喇叭做一番有益的說明。
    「這是高來高裡交響曲,」他嚷道。「各位公民,各位市民,羅馬教皇高來高裡的祈禱曲調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可是它在意大利受到安勃洛錫儀式派的反對,在西班牙受到慕雜拉勃儀式派的反對,好不容易才取得勝利的。」
    接下來,「綠箱子」就在於蘇斯挑定的地點停下來,到了晚上,戲台的板牆放下來之後,於是就開幕,進行演出。
    「綠箱子」的佈景是於蘇斯畫的一幅風景畫,因為他不大會畫,所以在需要的時候這幅風景畫還可以代表地道。
    我們現在叫作垂簾的幕布是格子綢布,一塊塊的方格子,顏色很鮮明。
    觀眾站在外面街道上,廣場上,在戲台前面圍成一個半圓圈,或者曬著太陽,或者淋著大雨,當時的戲院比現在的戲院還要討厭下雨天。他們遇到機會,也在客棧的院子裡演出,把一排排的窗子當做包廂。這樣一來,戲院也有了圍牆,觀眾也肯多出錢。
    於蘇斯什麼都干,有時候編劇,有時候幫助演戲,有時候幫助樂隊,有時候到廚房裡幫一手。維納斯敲鼓,很熟練地揮著鼓錘。費畢彈一隻叫做「毛拉士」的六絃琴。狼也有用處。它既然是「劇團」的一分子,當然碰上機會,也要演一個角色。於蘇斯和奧莫時常一塊出現在戲台上,於蘇斯穿上他那塊熊皮,繫好帶子,奧莫身上的狼皮當然更加稱身,觀眾鬧不清哪個是畜生;這使於蘇斯很得意。
    第九章不懂風趣的人把狂言亂語當做詩
    於蘇斯編的劇本都是些插曲,這種插曲現在已經不流行了。其中有一個失傳的劇本的題目是UrsusRursus1。很可能是他自己演主角。開頭是假退場,演員接著又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回到戲台上來,大概就是這樣一個值得稱讚的樸素的主題。
    1拉丁文:落後的熊。
    於蘇斯的插曲的標題有時候是拉丁文,這個我們上面已經見過了,他有時候用西班牙文寫詩。於蘇斯的詩是押韻的,當時卡斯蒂利亞詩差不多都是這樣的。老百姓聽起來也沒有什麼不方便。西班牙文在當時是一種很通行的語言,英國水手講卡斯蒂利亞話正像羅馬兵士講迦太基話一樣。請參閱普勞圖斯1的著作。退一步說,看戲跟望彌撒一樣,不管用拉丁文也好,別的文字也好,觀眾即使聽不懂也不在乎。他們只把熟悉的句子念出來就應付過去了。我們高盧人的古老的法蘭西就是用這個辦法來表示虔誠的。在教堂裡,信徒在唱《獻祭之羔羊》時唱「我恨不得嘻嘻哈哈的大鬧一場」,在唱《聖,聖,聖》時唱「跟我親個嘴吧,寶貝兒」。這種玩笑直到特蘭特主教會議2之後才告結束。
    1古羅馬喜劇詩人。
    2指一五四五年至一五六三年在特蘭特召開的主教會議,對天主教作了重大的改革。
    於蘇斯專門給格溫普蘭編了一個插曲,他對這個插曲覺得很得意。這是他主要的作品。是他的精心之作。凡是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放在創作裡的人都會覺得很得意。癩蛤蟆生了一個癩蛤蟆就是完成了一件傑作。怎麼,你不相信嗎?你試試能不能做同樣的事情就知道了。
    於蘇斯把這首插曲仔仔細細地修飾過。他生下來的這頭小熊叫作《被征服的混沌》。
    以下就是這篇作品:
    夜。開幕時,圍著「綠箱子」的觀眾只看見一片黑暗。黑暗中有三個模糊的影子在地上爬行,一。個是狼,一個是熊,還有一個是人。狼是真狼,熊是於蘇斯,人是格溫普蘭。狼和熊代表大自然的兇惡力量——飢不擇食,野蠻無知。它們向格溫普蘭身上撲來。這是混沌在同人鬥爭。看不清他們的面貌。格溫普蘭身上披一塊布,他掙扎,披散下來的濃密的頭髮遮著他的臉。其實在黑暗裡什麼也看不清楚。熊在怒吼,狼在咬牙切齒,人在叫。人被這兩頭野獸壓在下面了。他呼求救援,向未知之神發出沉痛的呼聲。他喉嚨裡咯咯作響,好像快要斷氣了。大家看著這個精疲力竭的人作垂死掙扎,現在人和畜生還是很難看清;太慘了,觀眾屏住氣息望著;再過一分鐘野獸就要戰勝了,混沌就要吞噬人類。搏鬥的聲音,叫喊的聲音,咆哮的聲音,突然間,一片寂靜。在黑暗裡傳來了一陣歌聲。一陣微風吹過,歌聲聽得更清楚了。神秘的音樂隨著這個無形之神的歌聲,在空氣裡飄蕩著,突然間,一片雪白的東西出現了,誰也不知道它是從哪兒來的和怎樣來的。這個白色的東西是一團亮光,亮光是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神。蒂在一個光環的中心裡出現:從容,天真,美麗,寧靜,溫柔。這是曙光的形象。是她在唱歌。歌聲輕柔,動人肺腑,簡直無法形容。無形之神變成了一個看得見的形象,她在曙光中唱著。觀眾彷彿聽見了天神的歌聲或小鳥的歌喉。經過這一出現,那個人在耀眼的亮光下一躍而起,舉起兩拳把兩隻野獸打在地下。
    女神一面輕輕地朝前滑(誰也同不清她是怎樣滑的,真太動人了),一面用英國水手能夠聽懂的、純粹的西班牙語唱下面一首詩:
    祈禱吧!哭吧!
    聖言1
    1指救世主。
    道出了真理,
    歌聲產生了光明。
    隨後,她低頭望了一望,彷彿看見下面有個深淵似的,她接著唱:
    滾開吧,黑夜!
    黎明唱道:「霍——霍!」
    當她唱的時候,那個躺在地上的男子慢慢抬起身來跪著,兩隻手向這個幻象伸去,他的雙膝跪在野獸身上,這兩隻野獸彷彿中了雷擊似的,一動也不動。
    她回轉頭來向著他,繼續唱道:
    你這個流眼淚的人啊,
    到天上去盡情歡笑吧。
    她像一顆星一樣,莊嚴地靠近他唱道:
    粉碎你的重軛!
    怪物啊,
    離開你這黑色的
    臭皮囊吧。
    她把一隻手放在他的額角上。
    接著響起了另外一個聲音,這是一個深沉的、因而也是更甜蜜的聲音,一個悲喜交集的、溫柔而奔放的莊嚴的聲音。這是人的歌聲在回答星星的歌聲。格溫普蘭一直跪在黑暗裡,頭上是蒂的手,膝蓋壓著被戰勝的熊和狼,他唱:
    來喲,愛情喲!
    你是靈魂喲,
    我是心喲。
    黑影裡忽然有一道光射在格溫普蘭臉上。
    觀眾看見這個怪物的笑容從黑暗裡露了出來。
    要想描寫觀眾騷動的情形是不可能的。猛然間響起了一片熱烈的笑聲,效果就是這樣。他們因為這個意外的結局笑起來了,再也沒有比這個結局更出人意料的了。沒有比射在這個滑稽而又可怕的面具上的光亮更動人心弦的了。大家圍著這張笑臉笑;上面,下面,前面,後面,到處都是笑聲;男的,女的,孩子們紅潤的小臉蛋,好人,壞人,高興的人,發愁的人,所有的人都在笑。連在街上走過的人,什麼也沒有看見而只聽到別人笑的人,也笑起來。笑聲就在鼓掌和頓足聲中結束。落幕了,觀眾瘋狂地要求格溫普蘭再出來。演出非常成功。你看過{被征服的混沌》嗎?大家都跑到格溫普蘭這兒來了。沒精打采的人要來笑笑,憂鬱的人要來笑笑,良心不安的人也要來笑笑。這種笑有時候彷彿傳染病一樣,無法阻止。假使說還有一種人不願意避開的傳染病的話,那就是快樂的傳染病。不過這種成功無論如何也不會超出普通老百姓的範圍。觀眾雖然很多,可都是平頭小百姓。要看《被征服的混沌》只消花一個便士就行了。上流社會的人是不到只花一個銅於兒的地方來的。
    於蘇斯並不討厭他這部作品,他是醞釀了很久才寫出的。
    「這是一個名叫莎士比亞的人的那一類作品,」他謙虛地說。
    蒂的合作使格溫普蘭表演得更出色。她那潔白的臉蛋跟這個地只一比,簡直連老天爺也要大吃一驚。觀眾望著蒂,暗自替她擔心。她臉上那種不認識人、只認識天主的童貞女和修女的高貴的表情,簡直無法形容。大家看見她是瞎子,可是卻覺得她能看見。她似乎是立在神仙世界的大門口。身上閃耀著人間的和天上的光輝。她是到人間來工作的,不過她跟上天一樣,是隨著黎明的曙光工作的。她遇到一條七頭妖蛇,也會把它變成一個靈魂。她好像一個萬能的創造之神,對自己的創造又驚又喜。觀眾似乎能夠從她臉上那種莊嚴驚奇的神氣裡看出來她的創造的慾望和她對自己的成績的詫異。大家覺得她愛這個怪物。她知道他是個怪物嗎?大概知道,因為她在摸著他的臉。也許不知道,因為她沒有拒絕他。黑暗和光明在觀眾的腦海裡溶成的陰影,慢慢地顯出了無窮無盡的遠景。神體怎樣能跟軀殼合在一起?靈魂怎樣能滲透到物質裡去?陽光怎樣能變成臍帶?怎樣能使一個破了相的人改變形象?殘廢的人怎樣能變成神仙?所有這些似隱似現的奧妙,使格溫普蘭引起的痙攣性的笑聲達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不必往深處想(觀眾是不高興往深處想來使自己疲勞的),他們也能夠懂得他們所看見的東西以外還有一些東西存在,因為這出奇怪的戲本身就是一個洞穿人心的作品。
    至於蒂心裡的感覺,那就不是人類的言語所能形容的了。她覺得她是立在一群人中間,可是她不知道什麼叫做人群。她只不過聽到一片嗡嗡的人聲,如此而已。對她來說,一群人好比一陣風,實際上也只能是這樣。一代一代的人也不過跟一陣一陣的風一樣,瞬息即逝。人類的過程不過是呼吸、希望、死亡。在這群人中間,蒂覺得自己是孤單單的一個人,好像站在懸崖上似的,不住地打寒戰。在她像一個將要陷入不幸的無辜者一樣,控告上蒼,為了可能墜入深淵而心中憤懣,雖然外表保持寧靜的神氣,而內心裡卻為了自己的孤獨惴惴不安的時候,她突然間找到了寄托。好像在無邊的黑暗裡突然找到了一根救命繩似的,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格溫普蘭有力的頭上。多麼快樂啊!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按住他蓬亂的頭髮。一摸到他那羊毛似的頭髮就產生了一種溫柔的感覺。蒂好像在撫摸一頭綿羊,其實她知道那是一頭獅子。她整個的心溶化成不可思議的愛情。她覺得自己已經脫離了危險,找到了救世主。而觀眾的想法卻恰恰相反,觀眾認為被救的是格溫普蘭,救世主是蒂。「那有什麼關係!」於蘇斯想道,他對蒂的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蒂得到了安慰,感到高興,崇拜著這個天使的時候,觀眾卻相反,望著這個怪物,瘋狂地忍受著這個普羅米修斯一樣的可怕的笑臉。
    真的愛情是永不凋謝的。赤誠的愛人也永遠不會冷下來,炭火能夠被灰燼埋起來,星星就不會這樣了。這種美妙的感覺,蒂每天晚上都體會一次,在觀眾捧著肚子笑的時候,她心裡感動得恨不得大哭一場。周圍的人只不過很快樂,她呢,她卻很幸福。
    很顯然,格溫普蘭突然出現的、使人詫異的笑容所引起的歡笑,不是於蘇斯預期的效果。他喜歡的是微笑,而不是大笑,微笑才是欣賞文學作品的姿態。不過演出的成就給了他安慰。每天晚上,在計算一堆堆的便士折合多少先令,一堆堆的先令折合多少英鎊的時候,他也因為這種不尋常的成就而心安理得。再說,他認為不管怎麼說,觀眾笑完以後,《被征服的混沌》總多少有一些東西留在人們的心坎裡。他也許沒有完全錯;這個作品總算在老百姓心裡紮了根。事實是,這些平民百姓起先注意這條狼,這只熊,這個人,然後注意到音樂,被和諧控制住的咆哮,被黎明驅散的黑夜,隨著歌聲而來的光明,懷著焦躁不安的深厚同情,甚至可以說還帶著一定的誠懇而又尊敬的心情,接受了《被征服的混沌》這個詩劇,接受了這個以精神戰勝物質為主體、以人類的歡樂為結局的戲劇。
    這就是老百姓能享受到的粗野的娛樂。
    他對於這樣的觀眾已經夠滿意了。百姓沒有錢參加大人先生們的「貴族式的比賽」,也不能像貴族和騎士一樣,出一千幾內亞賭亨姆斯蓋和費侖-奇-梅頓的勝負。
    第十章局外人對書中人物和事件的看法
    人類總是想報復供他們娛樂的人。所以他們看不起唱戲的。
    這個唱戲的很迷人,他給我消愁解悶,使我忘記了憂愁,他教育我,使我心醉神迷,心情舒泰,給了我不少的啟發,真是又痛快,又實惠,我拿什麼壞主意來報答他呢?侮蔑。瞧不起他,好比從遠處打他耳刮子。好,給他兩個耳刮子。他討我的好,所以他是小人。他侍候我,所以我應該恨他。我上哪兒去找一塊石頭砸他呢?教士,把你的石頭給我。哲學家,把你的石頭給我。波胥埃,把他逐出教會吧!盧梭,侮辱他!演說家,把你嘴裡的石子吐在他臉上!熊,拿石頭砸他。我們拿石頭砸樹,砸爛果子,然後把它吞下去。幹得好!打倒他!背誦詩句簡直跟染上了瘟疫一樣。蹩腳的戲子!他成功了,好!我們給他上枷。他勝利了,好!我們噓他下來。讓他譁眾取寵好了,讓他製造孤獨好了。有錢的人,也就是所謂上流社會的人,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才發明了一個孤立演員的方式——喝彩。
    平頭小百姓沒有這麼殘忍、他們不恨格溫普蘭,也不輕視他。不過,連一個停在英國頂蹩腳的港口裡的頂蹩腳的商船上的頂蹩腳的船員中間頂蹩腳的塞船縫的工人,也覺得自己比這個替「賤民」消愁解悶的人高尚,認為塞船縫的工人比要把戲的不知高多少倍,正像爵爺比塞縫的工人不知高多少倍一樣。
    因此格溫普蘭也跟所有的演員一樣,雖然受到了觀眾的喝彩,可是卻被人家給孤立起來了。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成功就是有罪,有罪就必須贖罪。真所謂「有一利必有一弊」。
    可是對格溫普蘭來說,卻有利而沒有弊。他成功了,不管是利也好,弊也好,兩面他都稱心。喝彩,他固然高興,孤獨,他也很滿意。喝彩給他帶來了錢財,孤獨給他帶來了幸福。
    對社會下層的人來說,有錢就是不受窮罪。也就是說衣服沒有窟窿,火爐裡有火,肚裡有食物。也就是說不愁吃,不愁喝。也就是說什麼都不缺少,連給叫化子的一個銅子兒也包括在內。窮人有點錢,就能自由自在,格溫普蘭就是這樣。
    從精神方面來說,他可富裕極了。他有愛情。他還想什麼呢?
    他什麼也不想了。
    要是有人願意把他的畸形治好,你或者以為他正求之不得吧。不,他會斷然拒絕的!把他的面具除掉,使他恢復原來的面目,重新變成一個可愛的漂亮的小伙子!他一定不答應!要是這樣,他拿什麼來養活蒂?那個熱愛他的,瞎了眼的,溫柔可憐的女孩子會怎麼樣呢?沒有這張使他成為獨一無二的丑角的面具,他就跟普通的走江湖的,走軟索的,或者從石板縫裡揀便士的人一樣,連蒂每天吃的麵包都沒有著落了!他認為自己是這個仙女般的殘廢人的溫柔體貼的保護人,並且引以自豪。黑夜,孤獨,貧窮,柔弱,無知,飢餓,乾渴這七種苦難圍著她,張開了血盆大口,而他就是那個跟毒龍搏鬥的聖喬治。他戰勝苦難。用什麼戰勝的呢?用他的畸形的臉。他的畸形對他是有用的,有益的,戰無不勝的,偉大的。他只要露露面,錢就來了。他是觀眾的主人,他認為自己是平頭小百姓的君王。對於蒂,他可以做到一切。他能供應她的需要,她的願望,她的愛好,凡是一個瞎子在自己狹隘的範圍裡所想望的東西,他都能滿足她。上面已經說過,格溫普蘭和蒂雙方都認為對方是下凡的神仙。他覺得她的翅膀托著他飛昇天界,她也覺得他把她抱在懷裡。保護愛你的人,滿足一個把星星摘給你的人的需要,沒有比這更甜蜜的了。格溫普蘭有這份至高無上的幸福。他應該感謝他的畸形。他的畸形抬高了他的身價。有了這種畸形,他才能賺錢養活自己和其餘的幾個人;因為有了這種畸形,他才得到了獨立,自由,名望,內心的滿足和驕傲。畸形使他不再受到侵害。捉弄人的命運除了這個使他轉禍為福的打擊以外,再也不能奈何他,因為它的伎倆已經用盡了。苦難的深淵變成了極樂的高峰。格溫普蘭的畸形把他囚禁起來了,可是同蒂在一起。簡直可以說,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身在地牢,如登天堂。在他們和活人中隔著一道高牆。太好了。這道牆把他們圍起來了,可是同時也保衛著他們。既然他們周圍有這樣一道牆,誰能傷害蒂,誰能傷害格溫普蘭呢?要破壞他的成功?不可能。除非除掉他的臉。要破壞他的愛情?不可能。蒂看不見他。謝天謝地,蒂的瞎眼根本治不好了。格溫普蘭的畸形還有什麼不方便呢?一點也沒有。對他有好處沒有?什麼好處都有。他的臉雖然很可怕,可是有人愛他,可能正是因為可怕的緣故。殘廢和畸形出於本能的湊在一起,配成對兒。有了愛,不是什麼都不缺了嗎?所以格溫普蘭一想到自己的畸形,就只有感激的份兒。臉上的烙印給他帶來了祝福。他為這個烙印永遠不會失掉而高興。有這樣一個永遠無法改變的好處,多麼幸運呀!只要面前有公路、十字街口和集市,只要上面有天,下面有人,生活就有保障,蒂就什麼都不會缺少,他們就有愛情!即使阿波羅願意跟他割頭換相,他也不幹。對他來說,這副妖怪似的相貌就是幸福的形象。
    所以我們在本卷一開頭就說,上天賞給他許多恩典。被遺棄的人倒變成幸運兒了。
    他太幸福了,所以他可憐他周圍的人。他憐憫所有的人。不過話得說回來,他有時候也出於本能地朝外面張望一下,因為人不是一成不變的,天性究竟不是一個抽像的觀念;他生活在圍牆裡面固然高興,不過他不時也探頭朝牆頭外面張望一下。但是他跟別人比較一下以後,就趕快縮回頭來,懷著加倍高興的心情,回到孤獨中來。
    他在四周看到些什麼?他在流浪生活中看到的每天不同的活人樣品都是些什麼人呢?總是一群群新觀眾,總是同樣的擁擠。總是一些新的臉,可是卻是同樣的不幸。好像破磚爛瓦。每天晚上圍在他的幸福四周的都是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不幸的人。
    「綠箱子」轟動一時。
    價錢低能招徠一批平民百姓。來看戲的都是弱者,窮人,小百姓。他們來看格溫普蘭,就跟去喝一杯金酒一樣。他們花兩個銅子兒來消消愁。格溫普蘭站在戲台上檢閱可憐的百姓。無邊的苦海時時縈繞在他的腦海裡。人類的面貌是良心和生活合成的,是一團神秘的皺紋混合起來的。痛苦、憤怒、羞恥和絕望留下來的皺紋,格溫普蘭都看得清清楚楚。這是幾個挨餓的孩子的嘴巴。那個是做父親的,這個是做母親的,看得出來他們的家已經完了。在某一個人臉上有從惡習演變到犯罪的痕跡;理由很簡單:無知和貧困。在另外一個人臉上,本來有善良的痕跡,但是因為受不了社會的摧殘,善良變成了憎恨。在這個老婦人臉上寫著飢餓;在那個年輕的姑娘臉上寫著賣淫。這個女孩子出賣了青春,才解決了生活問題,多麼慘啊。在這群人裡面有的是手,可是沒有工具;這些勞動者的要求並不高,可是找不到工作。有時候一個士兵走過來,坐在工人身邊,有時是一個殘廢軍人,於是格溫普蘭就瞥見了戰爭這個幽靈。格溫普蘭在這裡看到失業,在那裡看見剝削和奴役。在某些人的額角上,說起來真可怕,他彷彿看到由人退化到畜生的過程,下面的人的這種慢慢的由人淪為畜生的現象,是上面的人為了自己的幸福無情壓搾的結果。格溫普蘭在黑暗中有一個通風孔。他同蒂在這到處都是苦難的時代裡卻得到了幸福。而其餘的人卻都陷入不幸。格溫普蘭好像聽到上面的那些有權有勢、豐衣足食、窮奢極欲、命運之神選中的大人先生們,正毫不在乎地恣意踐踏下面的人的腳聲。下面一貧如洗的人都面黃肌瘦。他發現他和蒂處身在兩個世界中間,卻得到了無限的個人幸福。上面的人自由自在,快快樂樂,蹦呀跳的,邁著沉重的步子走來走去;上面是一個踩著別人走路的世界;下面是被別人踩著走路的世界。這個悲慘的事實說明這是一種痛心的社會罪惡,只有光明能夠驅除黑暗!格溫普蘭看得見這種悲哀。唉!人類的命運多麼可憐喲!人類的生活如塵上,如污泥,它是那麼乏味,那麼自暴自棄,那麼低三下四,使人恨不得踩它兩腳!人世間的這種生活難道還能孵出什麼蝴蝶來嗎?唉!這些人都在忍饑挨餓,無論在什麼地方,無論在什麼人面前,他們都不懂得什麼叫做犯罪和羞恥,因為無情的法律把人類的良心壓扁了;在這些人中間,孩子都越長越矮,處女長大都是為了賣淫,玫瑰花長起來都是為了讓蝸牛在上面塗粘液!他那雙又好奇又激動的眼睛有時候想看清這個黑暗世界的底層,在那兒,有多少的努力變成了徒勞,發生了多少的傷心事,比方說,被社會吞噬的家庭啦,被法律扼殺的道德啦,因為受刑而轉成壞血症的傷口啦,受捐稅折磨的貧困啦,順流而下、眼看就要墜入愚昧的深淵裡的知識啦,載著飢餓的人的遇險的木筏啦,戰爭啦,饑荒啦,臨終的喘氣啦,叫聲啦,失蹤啦,等等,有多少人在那兒作垂死掙扎啊。他模模糊糊地覺得這種沉痛的普遍災難好像抓緊了他的心。他彷彿看到災難的泡沫在黑壓壓的人頭上奔騰跳躍。他呢,他已經到達了港口,正在望著落了海的人。他有時候抱著那個妖怪似的腦袋想心事。
    幸福是多麼蠢啊!簡直是幻想!他幻想起來了。荒謬的念頭在他腦海裡盤旋。因為他以前救過一個嬰孩,現在他一時心血來潮,起了一個想拯救全世界的念頭。幻想的煙霧有時會使他忘掉自己的地位;他甚至不知分寸地對自己說:「我們替可憐的人民能做點什麼?」有時候他想得出神,會把這句話大聲說出來。於是於蘇斯怔怔地望著他,聳一聳肩膀。格溫普蘭繼續在幻想:「唉!如果我有力量,我就去幫助這些窮人!但是我是什麼?不過是一粒原子。我能做什麼?什麼也不能做。」
    他錯了。他能給窮人做很多的事情。他能讓他們笑。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使人笑,就是使人忘記。
    在世界上一個能使人忘記的人,難道還不是一個大恩人嗎!
    第十一章格溫普蘭想的是正義,於蘇斯說的是現實
    哲學家就是個偵探。於蘇斯這個偵察幻想的偵察家,在研究他的學生。我們心裡的自言自語在額角上留下的痕跡,逃不過看相人的眼睛。怪不得格溫普蘭心裡在想些什麼,於蘇斯早就看出來了。有一天,格溫普蘭正在沉思的時候,於蘇斯拉著他的短外衣,大聲說:
    「傻瓜!我看你好像個觀察家!當心點,這可跟你不相干。你應該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好好地愛蒂。你的幸福是兩種幸運促成的,第一,是觀眾看你的那副嘴臉,第二,是蒂看不見它。你沒有權利享受你現在的幸福。不管什麼女人只要看見你的嘴,就不會讓你吻她。再說,使你走運的這張嘴巴,使你發財的這個怪臉,也不是你的。你生下來並不是這樣。這是從無限的深淵裡弄來的這個怪相。這個面具是你從魔鬼那兒偷來的。你這副醜相是你的幸運,你應該知足。在這個安排得很好的世界上,有應當享受的幸福和僥倖得來的幸福。你的幸福是僥倖得來的。你在地窖裡捉到一顆星星。這顆可憐的星星是屬於你的了。不要打算離開這個地窖,守住你的星星吧,蜘蛛!你的網裡已經粘住一個紅寶石似的維納斯。那你就給我知足吧。我看你在幻想,這是自尋苦惱。聽著,我跟你談談什麼叫作真正的詩。讓蒂多吃些牛肉和羊排,過不了六個月她就跟一個土耳其女人一樣強壯了;你直截了當地把她娶過來好了,讓她生一個孩子,生兩個,三個,或者一群孩子好了。那就是我所說的哲學。而且,這是幸福,不是愚蠢。一個有孩子的人好比看見了青天。有了小孩以後,就只管給他們洗澡,擤鼻涕,侍候他們睡覺,讓他們弄得邋裡邋遢,然後給他們洗洗。讓他們圍著你吵嚷好了。如果他們笑,那很好,如果他們爭吵,那就更好;如果他們叫喊,這才是生活。看著他們六個月吃奶,一週歲會爬,兩週歲會走路,十五歲長得高高的,到了二十歲就談情說愛了。誰有這些樂趣,那就什麼都有了。我呢,我沒有這份福氣,所以我是個野人。天主是個有才氣的詩人,第一個文學家,他曾經啟示他的合夥人摩西說:『你們繁殖吧。』這是《聖經》的原文。繁殖吧,畜生!至於世界,世界就是世界,它用不著你也能為非作歹。用不著你擔心事。不要管外面的閒事。讓它去自生自滅好了。唱戲的是讓別人看的,不是看別人的。你知道外邊的事情嗎?幸福是承繼來的。你呢,我再對你說一遍,你的幸福是僥倖得來的。你是偷幸福的扒手,他們才是幸福的主人。他們是合法的主人,你是個僭越者,你不過是暫時跟幸運串通罷了。除了現在有的東西以外,你還要什麼呢?但願『示播列』幫助我!1這個『示播列』真是個害人精。同蒂一起生男育女,不管怎麼說總是愉快的事。這種福氣彷彿是拐騙來的。世界上的那些因為有特權而享受幸福的人,不希望他們底下的人有這種快樂。要是他們問你:『你有什麼權利享這個福?』你就無法回答。你沒有許可證,可是他們有。朱庇特,阿拉2,毗濕奴3,薩巴奧斯4,不管哪一個神仙都可以發給他們一張幸福許可證。所以你要敬畏他們。不要管他們的閒事,讓他們也不來管你的閒事。可憐蟲,你知道有權享受幸福的是什麼人嗎?是一種可怕的人,是爵爺。嘿!一個爵爺呀,為了讓他從這扇門走到世界上來,他一定在出生以前就在冥府裡跟魔鬼串通一氣了。他的出生也是煞費苦心的!他出了這麼一回力,老天爺!他總算出過力了!於是他就從這個叫做命運的蠢東西手裡,得到一個在搖籃裡就能有統治別人的命運!這簡直跟賄賂一個包廂管理員,弄一張頂好的座位票子一樣!讀讀我現在已經不用的那個舊篷車上寫的備忘錄吧。讀讀我這本智慧經吧,讀過以後你就知道什麼叫作爵爺了。爵爺佔有一切,也是一切。爵爺的地位比他自己的本性高得多。年輕的爵爺有老年人的權利,年老的爵爺有年輕人的艷福,有缺點的爵爺受到正人君子的尊敬,膽小的爵爺指揮敢作敢為的人,無所事事的爵爺享受勞動的果實,愚昧無知的爵爺能得到劍橋大學或牛津大學的文憑,愚蠢的爵爺受到詩人的歌頌,長得跟醜八怪似的爵爺能得到婦女的青睞,一個賽西提5式的爵爺卻享受阿契裡斯6的光榮,哪怕他是個兔子也要披上獅子皮。
    1見《舊約》《士師記》第十二章第六節:基列人圍攻以法蓮人,把守約但河口。凡要渡河的人必須說「示播列」三字,而以法蓮人咬不清字音,說成「西播列」,於是基列人就把他們殺死。這兒,於蘇斯把這個典故引錯,把「示播列」當作人名了。
    2伊斯蘭教的真主。
    3印度教和婆羅門教的主神之一。
    4即耶和華。
    5都是荷馬史詩《伊裡亞特》裡的人物。賽西提是個懦夫,阿契裡斯是個勇士。
    6都是荷馬史詩《伊裡亞特》裡的人物。賽西提是個懦夫,阿契裡斯是個勇士。
    不過不要誤會我的話。我並不是說爵爺一定是不學無術,膽小如鼠,面目可憎,蠢頭笨腦,或者老態龍鍾。我的意思不過是說,儘管他有這一切的缺點,也毫無妨礙。相反的,爵爺像親王一樣。英國的國王也不過是個爵爺,是老爺當中的第一個老爺罷了;就是這樣,這也就夠了。國王在過去原來叫作爵爺,比方說丹麥的爵爺,愛爾蘭的爵爺,島國的爵爺。挪威的爵爺在三百年前才頭一次自稱國王。羅西斯,英國最早的國王,聖代列斯佛在同他講話的時候,稱呼他『我的羅西斯爵爺』。爵爺就是上議員,所以跟他是平等的。跟誰?跟國王。我不會弄錯,把爵爺同下議院混為一談。諾曼底人入侵1以前,撒克遜人把平民的議會叫作wittenagemot,在入侵以後,諾曼底人把它叫作Parliamentum。平民逐漸被趕出議會。國王召集下院的密封信上從前寫:adconsiliumimpendendum2,現在卻寫adconseutiendum3。他們有同意的權利。說『同意』是他們的自由。上議員可以不同意,證據是他們曾經表示過不同意。上議院可以砍國王的頭,平民不能。用斧子砍掉查理一世的頭,不是對國王,而是對貴族的大逆不道。應該把克倫威爾的屍體放在絞刑架上。爵爺們有權有勢。為什麼?因為他們有財產。誰翻閱過英國的土地清冊?土地清冊就證明英國的土地都掌握在爵爺們手裡。這是『征服者』威廉下令登記的清冊,平時歸國庫大臣掌管。要想從清冊上抄一點東西,就得付四個銅子兒一行的代價。這部清冊實在是一部了不起的書。你知道我曾經在一個姓馬梅調克的爵爺家裡做過家庭醫生,他每年有九十萬法國法郎的收入。算一算吧,笨蛋!要知道,單單林德賽伯爵的養兔場裡的兔子就可以養活森堡所有的百姓!可是你們一伸手呀,他們馬上就讓你們安分守己。私自打獵的人要被吊死。我曾經看見一個有六個孩子的父親被吊在絞刑架上,因為他的獵袋裡露出兩隻長毛的長耳朵。貴族就是這樣。爵爺的兔子比天主的子民值錢。爵爺們既然存在,你聽見了沒有,壞蛋?我們就應該認為他們很好。如果我們說不好,這對他們有什麼害處?老百姓反對!連普勞圖斯也不敢接近可笑的百姓。一個哲學家如果勸群眾反對有權有勢的爵士,那就太有意思了。跟毛毛蟲和大象的蹄子吵架一樣。有一天我看見犀牛從鼴鼠窩上走過去,把鼴鼠窩踏得粉碎,不過它是無罪的。這個善良的龐然大物根本不知道有鼴鼠窩這回事。親愛的,被踩在腳底下的鼴鼠窩,就是人類。踩碎一切,這就是法律。你以為鼴鼠自己就不踩壞東西嗎?它對蛆蟲來說,也是個龐然大物,蛆蟲對原子來說也是個龐然大物。但是我們不談這個。我的孩子,世界上有的是四輪馬車。爵爺坐在馬車裡,老百姓壓在車輪底下,識時務的人讓在一邊。你應該站在一邊,讓他們走過。我呢,我愛爵爺,不過我躲著他們。我曾經在一位爵爺家裡生活過。現在回憶起來也夠有趣的了。我現在還記得他的宮堡,簡直跟天上的雲彩一樣光輝燦爛。我常常回憶過去。論美麗、勻稱、大筆的收入、建築物的裝飾和周圍的環境等等,沒有比馬梅調克宮堡更偉大的了。再說,爵爺們的屋宇、宮堡和宮殿都是這個強盛國家裡最雄壯,最華麗的。我敬愛我們的爵爺們。他們有勢力,興旺昌隆,我為了這個感謝他們。我自己雖然被黑暗籠罩著,但是我看到了叫做爵爺的這塊藍天,就覺得有趣,覺得高興。宮堡入口處有一個長方形的大院子,院子分作八塊空場,每塊空場周圍都有欄杆圍著,每一面有一條寬闊的路,中間有一座華麗的六角噴泉,噴泉上是一個由六根圓柱撐著的精雕細琢的圓頂,旁邊有兩個水池。我就是在那兒認識一個有學間的法國人德-克洛神父的,他是聖雅克街的雅克賓修會的修土。歐本紐圖書館一半的藏書存在馬梅調克宮堡,其他的一半存在劍橋的神學院裡。我常常坐在五彩繽紛的門廊底下看書。這些書平常只有少數幾個好奇的旅行家閱覽。威廉-諾士老爺,也就是勞雷斯頓的葛萊爵士,在男爵當中坐第十四把椅子,你知道嗎,傻孩子?他山上的大樹比你這個可怕的腦袋上的頭髮還多。你知道萊以閣特的諾萊斯爵士、阿並鄧伯爵嗎?他有一個方形堡,高二百尺,上面刻著一句箴言:Virtusarietefortior,從字面上看,好像是說:『美德比攻城車更有力量』,其實呢,傻瓜,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勇敢比作戰的機器更有力量』。是呀,我贊成,敬重,尊敬,崇拜老爺們。爵爺們和皇上都在為了創造和保持我們國家的利益工作著。他們無上的智慧碰上了國家危難關頭就大放光明。我本來不希望他們在這種事情上趕在所有的人前頭。可是事實上他們卻趕在前頭了。他們在德國叫做諸侯,在西班牙叫做大公,在英國和法國叫做爵士。由於我們覺得世間太苦了,其實也是理所當然的,老天爺也覺得這副蹩腳的鞍子顛得屁股疼,於是就打算證明他也能使人快樂,所以才創造了爵士,來滿足哲學家。這個創造也聊可遮羞,老天爺也不會再為難了。因為這樣一來,他就擺脫了尷尬的局面。大人物畢竟是大人物。貴族講到自己總是說『我們』。一個貴族可以用複數。國王稱貴族為『consanguineinostri4』。貴族們訂了許多明智的法律,其中有一條是砍一棵三年的白楊樹,就得處死刑。他們的地位很高,所以他們有自己的語言。就拿文章的格式來說吧,『黑』這個字眼兒,紳士叫做『黑沙』,親王叫做『黑鉛』,爵士叫做『黑金剛鑽』。金剛鑽研成粉,好像一個滿天星斗的夜,這是幸運兒的夜。這些高貴的老爺呀,在他們中間也有區別。男爵沒有得到准許,不能跟子爵一塊兒洗澡。就是這些了不起的東西捍衛了我們的國家。一個國家裡的老百姓有二十五個公爵,五個侯爵,七十六個伯爵,九個子爵,六十一個男爵,一共是一百七十六個爵士,有的稱作『殿下』,有的稱作『閣下』,嘿!這是多麼了不起的事情啊才除此之外,如果這兒那兒有幾個穿得破破爛爛的人,那有什麼關係,人世間總不是萬事美滿的。有衣衫襤褸的人,不錯,難道你沒有看見穿紅戴綠的人嗎?有窮有富,兩相抵消。總得有些事情建築在另外一些事情上呀。不錯,有窮人,這是一件好事!他們在織造有錢人的幸福。奶奶的!我們的爵士就是我們的光榮。單單莫亨子爵查理-莫亨的一隊獵犬的價值,就等於摩爾門的麻風病院和愛德華六世在一五五三年為兒童建立的基督醫院的價值。李滋公爵湯麥斯-奧斯本單單為了僕役的制服,每年就花掉五千金幾內亞。西班牙的大公每人都有一個由國王指定的監護人,免得他們把家財敗光。真丟臉。我們的爵士過的是一種沒有節制的豪華生活。我倒為了這個敬重他們。我們不應當像心懷嫉妒的人似的,說他們的壞話。我一想到這些美麗的事物就覺得高興。我雖然不能享受這種光明,可是我能享受它的反光。你也許要說,那是照亮我的瘡疤的反光?滾到魔鬼那兒去罷!我是望著特裡瑪西翁大吃大喝的幸福的約伯5。啊,上面那顆光輝燦爛的行星!有月光也是一件好事。廢除爵士制度,連瘋狂的奧萊斯也不敢存這個念頭。如果說爵士們為非作歹或者一無用處,那就等於說要動搖國家的基礎,等於說人不應該跟畜生一樣活下去,不應該啃草,挨狗咬。羊啃牧場上的青草,牧羊人剪羊毛。還有比這再公平的嗎?人人都有吃虧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放在心上,我是個哲學家,對我來說,生命跟蒼蠅一樣。世界不過是歇腳的地方。亨利-包斯-霍華德,蒲克州的子爵,在他的馬廄裡有二十四輛華麗的馬車,其中有一套銀子做的馬具和一套金子做的馬具!老天爺!我想到這件事的時候,也知道不是人人都有二十四輛華麗的馬車,不過也不應該抱怨。因為有一天晚上你很冷,不是嗎?不單單你一個人這樣。挨凍受餓的還有別的人哩。要知道,倘使沒有那個冷天,蒂的眼睛不會瞎掉,蒂的眼睛要是不瞎的話,她就不會愛上你!想想看吧,傻瓜!除此以外,如果散佈全國各處的老百姓都抱怨起來的話,那就鬧得不像話了。不要吭氣,這是規矩。我深信天主一定也不許被打入地獄的人吭氣,要不然,他們永無休止地叫下去,天主也受不了了。奧林匹斯山的幸福就是由柯西塔斯河6的沉默換來的。所以,老百姓,閉上你們的嘴巴!我呢,我做得更地道,我不但贊成,而且佩服。我剛才談過爵士。不過還應當加上兩個總主教和二十四個主教!的確,我一想到他們,心裡就很感動。我記得在來福的一個負責徵收什一稅的神父(他既是貴族又是教會裡的要人)那裡,看見過很多從鄰近地方的農民那兒抽來的上等小麥,所以神父用不著費力氣種小麥。他把時間騰出來用在祈禱上面。你知道我的主人馬梅調克爵士是愛爾蘭的財政大臣和約克州拿萊斯堡王的內宮大臣嗎?你知道掌禮大臣(這是安格斯脫公爵家的世襲職位)在加冕時伺候國王穿穿衣服,就得到御賜的四十碼紅絲絨和一張國王睡過的床嗎?你知道黑杖侍從長是他的代理人嗎?我希望看見你反對下面這個說法;英國的第一個子爵是羅伯特-勃侖脫,是亨利五世封的。爵士們的爵位是附在封地上的,只有李浮士伯爵除外,他的爵位是封在姓氏上的。他們有徵收捐稅的權利,比方說,現在一英鎊抽四先令的稅率,已經實行一年了,其他還有酒精稅,酒稅,啤酒稅,噸稅,泥炭稅,蘋果酒稅,梨酒稅,麥酒稅,麥芽稅,釀酒用的大麥稅,還有煤炭稅,以及其它上百種的稅,這實在太美了!讓我們來尊敬這些已經存在的東西吧。教職人員也要依靠爵士。曼的主教是屠培伯爵的百姓。爵士們的紋章上畫著自己的野獸。天主沒有創造出來的,他們就來發明。他們創造了紋章上的野豬,這種野豬比普通的野豬高,正像野豬比家豬高,爵士比教士高一樣。他們又創造了一種半鷹半獅的怪獸,它的翅膀能嚇唬住獅子,鬃毛能嚇唬住老鷹。他們還有蛇,獨角獸,女蛇,火獸,塔拉斯貢怪獸,『德厘』,龍和半馬半鷲的獸。所有這些對我們來說非常可怕的東西,卻變成了他們的裝飾品和紋飾了。這個叫作紋章的動物園裡有各種叫不出名字來的怪物在嗥叫。任何森林裡的奇禽怪獸都不如他們的驕傲創造出來的怪物驚人。他們的虛榮心裡充滿了妖精,在一個奇異的夜晚,它們帶著武器,披甲戴盔,腳跟上套著馬刺,手裡執著權杖,走來走去,莊嚴地說:『我們是你們的祖先!』尺蠖吃樹根,甲冑在身的人吃人。為什麼不?我們能改變法律嗎?貴族是社會秩序的一個組成部分。你知道嗎,蘇格蘭有一個公爵騎著馬走了一百二十公里還沒有走出自己的產業?你知道坎特伯雷的大主教每年有一百萬法郎的收入嗎?你知道女王陛下有七十萬鎊的俸祿嗎?其它如宮堡啦,森林啦,領地啦,封地啦,租地啦,采邑啦,領俸的牧師啦,什一稅啦,租金啦,沒收啦,罰金啦,等等,還給她帶來每年一百多萬鎊的收入呢。聽了這個還不滿意,未免太難伺候了。」
    1指一○六六年諾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國。
    2給緊急議會。
    3給同意議會。
    4拉丁文:我們的皇族。
    5《聖經》中忍苦耐勞的典型人物。
    6希臘神話中冥河之一。
    「對呀,」格溫普蘭心事重重地嘟囔著說,「原來有錢人的幸福是建築在窮人的痛苦上的。」
    第十二章詩人於蘇斯戰勝了哲學家於蘇斯
    後來蒂進來了。他注視著她,除了她以外,他什麼都看不見。戀愛就是這麼回事。儘管一時之間有一些念頭纏繞著我們,只要心上人一出現,與她無關的那些空想就頓時銷聲匿跡,說不定她根本沒有注意到她的出現把我們腦海裡的一個世界消滅了。
    我們再來談一件小事。在《被征服的混沌》裡,加在格溫普蘭身上的monstro1這個字使蒂心裡很不高興。當時每一個人都會講一兩句西班牙話,她於是便自作主張的換上了一個quiero,這個字的意思是「我要他」。於蘇斯對她擅自竄改原文雖然容忍了,但是心裡卻很不耐煩。他很想對蒂說現在的摩薩德對維索脫說的那句話:
    1西班牙文:怪物。
    「你簡直一點也不尊敬戲目。」
    「笑面人」。格溫普蘭是用這個綽號出名的。他的名字格溫普蘭倒差不多已經被人忘記,藏到他的綽號下面去了,正像他真正的面目藏在這個笑容下面一樣。他的聲望也像他的臉一樣,變成了一個面具。
    可是他名字卻寫在「綠箱子」前面的一幅寬大的廣告上,觀眾都能看到於蘇斯寫在「綠箱子」上的這段話:
    各位在這兒能夠看見格溫普蘭。他十歲時,在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
    日夜晚,被狠心的兒童販子拋棄在波特蘭的海岸上。現在這孩子長大成人
    了,藝名叫作:
    「笑面人」。
    走江湖的人的生活跟麻風院裡的麻風病人或者昂星上的幸福居民一樣,每天都要從喧嚷的表演突然轉到寂然無聲的隱居生活。每天晚上他們都要離開這個花花世界。好像鬼魂一樣,今天離去,明天再來。戲子好像一個明滅的燈塔,一會兒出現,一會兒消失,對觀眾來說,好比一個走馬燈,一會兒出現了幽靈,一會兒又出現了光明。
    公開表演以後接著又是離群索居。等到戲演完了,觀眾紛紛散去,他們滿意的嗡嗡聲在街頭消失的時候,「綠箱子」就像堡壘架吊橋一樣,架起板壁,又跟外界完全隔絕了。一方面是花花世界,一方面是這所木頭房子。小房子裡於是又掛滿了自由、善良的心、勇敢、忠誠、天真、幸福和愛情的星星。
    能夠洞察幽微的瞎子和有人愛的畸形人肩挨著肩,手握著手,額角靠著額角,坐在一起,心情陶醉地小聲兒談著。
    中間的一間屋子有兩種用處:對觀眾來說是戲台,對演員來說是飯廳。
    於蘇斯喜歡打比方。他把「綠箱子」中央的這間有好幾種用處的屋子比作埃塞俄比亞茅屋的「阿拉達士」。
    於蘇斯計算過收入以後,大家就吃晚飯。人在談戀愛的時候,一切都合乎理想。一對愛人在一塊兒吃飯喝酒,有機會偷偷的保持各種甜蜜的接觸,好像每吃一口東西都跟接一個吻一樣。他們在一個杯子裡喝葡萄酒或麥酒,簡直跟喝百合花的甘露似的。兩個人在一塊兒喝「交心酒」,跟兩隻鳥兒一樣動人。格溫普蘭伺候蒂吃東西,給她切麵包,倒酒,離得太近了,於是於蘇斯就哼了一聲:
    「嘿!」儘管他在壓制自己,他的責備還是變成了微笑。
    狼在桌子底下吃它的晚餐,除了它的骨頭以外,不管閒事。
    費畢和維納斯雖然也跟他們一起吃飯,可是一點沒有什麼不方便。這兩個野蠻而又粗魯的吉卜賽女人還是說她們的那種蠻話。
    接著蒂同費畢和維納斯走回她們的「閨房」,於蘇斯把奧莫鎖在「綠箱子」底下的鐵鏈子上,格溫普蘭就去照料馬,像荷馬詩裡的主人公或者查理曼大帝的武士一樣,這個戀人變成了馬伕。到了半夜,大家都睡著了,只有狼例外,它想起了自己的責任,不時睜開一隻眼睛。
    第二天早晨他們又聚在一起,一同進早餐,吃的無非是火腿和茶。英國從一六七八年起就開始喝茶了。後來,蒂照西班牙的習慣(這是於蘇斯的勸告,因為他認為她身體太弱了)睡幾個鐘頭。這當兒,格溫普蘭和於蘇斯便去做一些流浪生活所需要的內外的雜務事。
    除非在沒有行人的路上,或者沒有人跡的地方,格溫普蘭很少在「綠箱子」外面溜躂。在城市裡,他只在夜裡出來,頭上戴一頂帽邊搭拉下來的帽子,避免在街上使用他的笑容。
    他的臉只在戲台上給人看到。
    再說,「綠箱子」很少到城市裡去。格溫普蘭活到二十四歲,除了森堡以外,還沒有見過更大的城市。可是他的名氣卻越來越響了。它越過了下流社會,傳到上層去了。那些喜歡市集上的希罕景物和專愛追新獵奇的人,都知道在什麼地方有一個長著一張怪臉的人,知道他過的是一種流浪生活,一會兒在這兒,一會兒在那兒。他們在談論他,找他,常常問:「這個人在哪兒?」「笑面人」顯然出了名。連《被征服的混沌》也跟著沾了不少光。
    所以有一天,於蘇斯說:
    「我們應該到倫敦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