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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黏牙的麥芽糖

  早陣子在這裡寫過反砂芋頭,我喜歡吃,但不知道怎樣做,一般的潮州館子也嫌步驟繁複而不做。收到Amy的電郵,她提供了反砂芋頭的做法:首先,要買一個比較黏糊的芋頭,把芋頭削皮之後,再切成一個個方形,或任何你自己喜歡的形狀。在燒熱了的鍋裡加大量的油,但不一定要是豬油。然後,用鍋鏟把芋頭炒至金黃色,加入適量的砂糖和麥芽糖。麥芽糖的份量可以隨你自己喜歡。最後,再把芋頭和糖在鍋中攪拌,直至乾身為止。

  Amy說,這是她的潮州老爸教她的,很容易做。

  聽起來的確很容易,做出來卻往往是兩回事。我們看到別人做的菜,覺得非常簡單,輪到自己做,步驟和份量完全一樣,味道卻比不上人家做的。在外面吃到甚麼好菜,回家自己做,也做不出那個境界。原來,材料和方法都不是最重要的;最大的分別,是那一雙手。

  你做的跟我的,完全不一樣,凡是看似簡單的東西,更需要手藝。蒸魚看來容易,卻要高手才蒸出一尾好吃的魚。我的一雙手,在烹飪方面非常笨拙,但我會試著做一次反砂芋頭,因為我喜歡吃麥芽糖。小時用筷子捲起麥芽糖,夾著克力架餅乾來吃的快樂時光,今天回味,仍然很黏牙。

  懷裡的毛毯

  《花生漫畫》裡的Linus永遠拖住一條毛毯,那是他的護身毛毯,是他的依賴和安全感,我也有一條這樣的毛毯。

  每天寫稿的時候,我懷裡也有一條毛毯。這條灰色的毛毯是在Esprit買的,很暖。天氣嚴寒的日子,我用毛毯把下半身牢牢的包裹著。天氣沒那麼冷的日子,我把它鋪在膝蓋上。夜裡,當我趕稿而又昏昏欲睡的時候,我把毛毯披在頭上,坐在那裡打瞌睡。太累太累的話,我索性抱著毛毯去睡覺。當我甚麼也想不到,我只好摟著這條毛毯發呆。

  前幾天連卡佛大減價,我又買了另一條毯子。這一條毯子是墨綠色的、棉造的,正好在夏天使用。昨天要寫小說,整夜也想不到題材,不敢上床睡覺,只敢在沙發上找靈感。那個時候,身上披著的,就是墨綠色的毯子。半夜,覺得很冷,那條毯子不夠暖,我只好把灰色的毛毯也拿來。

  人為甚麼需要依賴一條毛毯呢?毛毯又依賴甚麼?

  小時候,我愛抓住爸爸的衣角睡覺,我怕鬼。後來,我好像是抱著洋娃娃睡覺的。不玩洋娃娃之後,我愛摟著一個枕頭睡覺。我曾經以為自己已經不再需要依賴任何東西了,可是,這一刻,我卻看到自己緊緊抓住懷裡的毛毯。

  愛情不是投資

  有時候,我們不願意離開一個人,是因為我們在他身上投資了太多東西,包括感情、青春,甚至是金錢。

  跟他的關係愈來愈壞,彼此的話題愈來愈少,相處得愈來愈不開心,無數次想過要分手,卻仍然留下來,因為,已經投資了那麼多,沒理由現在放棄。

  中途離場,以前的損失怎麼辦?

  已經下了注,不蠃一筆,太不甘心了。

  於是,每一次鬧分手,也不肯真正的分開。

  好像還是愛他的,愛他甚麼呢?漸漸地,自己也不知道為甚麼愛這個人。

  也許,自己只是不肯承認愛情已經消逝了。

  我們可以投資在自己身上,卻不可能投資一段愛情。

  無論你有沒有遇上這個人,你也會一天比一天年老,為甚麼說他耽誤了你的青春呢?是你耽誤自己。當你付出感情去愛一個人,你也享受那個過程,這不是投資。至於金錢,何嘗不是你甘心情願的?

  最聰明的投資,是在知道大勢已去的時候,立刻撤退,不要奢望拿回當初的本錢。趁自己還有本錢的時候,投資在別的事情上吧。

  旅途上的保鮮

  在旅途上,有甚麼方法可以把自己保鮮呢?

  這樣問,因為每次在旅途上,不論是工作還是遊玩,我的新鮮程度總是直線下降,一天比一天凋零。

  我的眼袋會一天比一天大,到了第五天,這兩個不受歡迎的東西比我的眼睛更大。我的皮膚和我整個人,也好像缺了水似的,一天比一天乾燥。

  像我這種人,永遠不適合遊走天涯,只能留在家裡當一條懶蟲。然而,自己又喜歡去玩,工作需要,又常常要到外地去,那麼,惟有想想方法。

  保鮮的方法之一,是到了酒店之後,立刻把房間裡的浴室佈置成自己家裡的浴室那樣。首先,把自己的護膚品、洗頭水、化妝品、救急面膜、面巾、梳子等等拿出來鋪在洗臉盤的兩旁,然後,無論是甚麼時間到達酒店,也要先洗一個澡才辦其他事。在浴室裡留下自己的氣味,這個浴室會馬上讓你有家的感覺。

  做廣告的朋友說,每次公幹,她的行李箱裡必然有一襲華麗的衣服。那是因為她們組裡的導演有一個習慣:當工作完成,最後一天,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穿得漂漂亮亮三加一個派對,吃喝玩樂。這樣的一種歡宴,是最美麗的保鮮法吧?

  我是不值得的

  你曾經遭人白眼嗎?

  也許,每個人生命中都會有這些時刻。那些還算不上是白眼,只是令你受了一點點的委屈。受委屈的時候,你多麼希望,自己以後能夠爭氣一點。

  那一年,我還在半工半讀,我的身邊,有一個身份地位跟我懸殊的男人。一天,他的朋友跟他說:「這個女孩子並不適合你呀!」我聽了,很覺得委屈。我沒有喜歡他,是他一直苦苦癡纏。他的朋友,大概看不過眼他那樣沉溺,所以跟他說,這個女孩子不值得。

  這關我甚麼事?是他要來喜歡我。值不值得,是他自己的事,我才不在乎。

  他在電話裡滔滔不絕的傾訴,問我為甚麼不愛他,我擲下電話筒去聽我的音樂。我不是沒有嘗試過去喜歡這個人,但是,我真的無能為力,就像他對我一樣,他也許想不喜歡我,但他無能為力。

  這些年來,我在街上碰過他兩次。那兩次,我都避開了。跟一個單戀過自己的人重逢,應該是他覺得尷尬才對,但是,不知道為甚麼,我覺得尷尬。也許,知道自己曾經被人苦苦地愛過,那是很難堪的。難堪,因為你沒有愛過對方,沒有回報過他的癡心。是的,我得承認,在這個層面上,我是不值得的。

  啊!不要長大

  有沒有想過,我們長大之後,要克服多少事情?「格林出版社」出版的《啊!煩惱》是英國女作家莎拉米達親自繪圖的作品。這一本漂亮的童話書,寫的是成長的甜酸苦辣。

  作者說,長大以後,我們要克服的事情包括:

  退縮、臉紅、害羞、青春痘。

  打嗝、被忽視、嬰兒肥、亂七八糟不整齊。

  吃吃傻笑、害怕異性、繃著臉生氣、咬指甲。

  盯著東西一直看、挖鼻孔、討厭牙刷和梳子。

  自私、吐舌頭、吸大拇指。

  亂發脾氣、長雀斑。

  而在尋找自我的過程裡,我們才知道,長大之後,要面對死亡、要負責任、需要被愛、必須不斷對別人解釋自己的意思,要在衝動和理性之間作決定。

  你呢?你又吃過了多少甜酸苦辣,克服了多少難題?

  我們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嬰兒肥,卻又明白,每個人終須一死。我們克服了退縮,卻被迫面對一些自己不願意面對的事情,然後,我們又學習去克服。長大,是一個妥協的過程。

  幸福的理由

  白襪配高跟鞋,是多麼壞的品味?可是,有些女人卻穿出了味道。假如她那一雙白襪是戀愛時買的,這種打扮忽然會變得柔情無限。

  四個骨牛仔褲配幼跟高跟鞋,多麼的難看?然而,要是她這身打扮是趕著去見自己心愛的人,她的牛仔褲和高跟鞋馬上也變得性感。

  讀到一篇時裝評論,說Prada一直以來也是努力經營壞品味。噢!她的壞品味多麼昂貴!假若不是放在當代,你會嗤之以鼻,鮮粉紅的男裝、深粉藍配咖啡色,我們為甚麼竟能接受?

  原來,品味再壞,背後有哲學,就變成一種品味了。

  背後沒有哲學也沒關係,只要有愛,便有品味。

  有個男人的衣服永遠有狗的圖案,連牛仔褲和襪子也有狗。一個大男人穿成這樣,難免常常都給朋友取笑。然而,這些衣服都是他太太替他買的。她愛狗,也愛他。為了愛,她給甚麼,他也穿甚麼。他說:

  「我不穿的話,她會不開心的。」

  漸漸地,他也開始愛上太太替他買的衣服了。他不是被迫接受,他是融化了,認同了她的品味。

  看到他,我忽然理解,壞的品味,也許有幸福的理由。

  他不需要穿得好

  關於作家的衣著,電影《廣島之戀》的編劇、法國著名女作家MargueriteDuras說:「我不需要穿得好,因為我是作家。」

  這一句話,充滿幽默感,又帶著幾分自傲。

  是的,你甚麼時候聽人稱讚過愛因斯坦的品味?他不需要穿得好,因為他是最偉大的科學家。崔琦穿得多麼平凡?何大一也是老老實實的。

  克林頓的西裝糟透了,他那一條西褲,好像永遠都是吊腳的,但他不需要穿得好。他是美國總統,是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

  戴安娜必須穿得好,因為她是王妃;王妃是一種身份,不是個人的成就。

  中國領導人花在買西裝的錢,一定比不上本地那群雅愛打扮的中產階級。可是,領導人穿得好不好,也還是領導人。

  我認識的名作家,他們身邊的人穿得比他們還要講究。博覽群書,才高八斗的作家,竟然不懂配襯衣服,人沒作品那麼有品味。那又怎樣呢?一個人的成就,便是他的氣質。作家是穿甚麼也像作家。沒有一個名牌會讓人穿了變成作家、總統或科學家。

  一個人的智慧,可以駕馭他身上的衣服。甚麼時候,我們也不需要穿得好?

  「飛針」的傳說

  你有聽過一個傳說嗎?傳說有一種針,叫「飛針」,是不痛的。原理大概就像飛鏢。有些醫生會打「飛針」,我小時是相信這個傳說的。後來才知道,根本沒有「飛針」這回事,都是父母用來騙小孩子的。誰會拿自己的屁股給醫生擲飛鏢?所謂「飛針」,也許是「飛快的針」,打得快一點,便沒那麼痛。

  我是寧願吃很難吃的藥水也不願意打針的。每次打針的時候,說好了不怕、不怕。然而,看到醫生拿起一支針準備刺在我的皮膚上時,我仍然會全身發麻。

  因為生病而要打針,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次,看病之後,醫生說:

  「你坐在一邊等候打針吧。」

  等待的時候,我不停的為自己做「思想工作」,我告訴自己:「我不怕打針!我不怕!」這個方法果然有效。我不再害怕了,而且還希望快點輪到我。當護士終於叫我的名字,我站起來,勇敢地走進醫生的手術室;就在這個時候,前面那位剛剛打完針的老婆婆從房裡一拐一拐的走出來,她走了兩步便坐下來,摸著屁股不停叫痛。原本滿懷信心的我一下子好像洩了氣的皮球。看到醫生拿起那支注滿藥水的針時,我很沒用的問他:

  「醫生,可不可以不打針?」

  「太遲了!」他說。

  我沒有思念你

  曾經有一個人問我:「你有沒有思念我?」

  我賭氣的說:「沒有!沒有!沒有!」

  他問:「你真的一點也不思念我?」

  我說:「思念你又怎樣?我思念你,你也不會回來。」

  他說:「你這個人真殘暴。」

  不是嗎?當那人不在你身邊,你眼看不見,手摸不到,多麼思念他又怎樣?他並不會馬上回來你身邊。

  你愈是思念他,愈會恨他,恨他離開那麼遠,那麼久。假如不用思念他,你將會多麼輕鬆和快樂?

  好吧,那就叫自己別再思念他。

  思念是一個負擔。

  每天早上醒來,我告訴自己,我不會思念那個人。我用工作來麻醉自己。我找朋友來填滿寂寞的時間,不讓自己可以靜下來思念著他。我很想掛一個電話給他,用不著聽到他的回音,只要他聽到我的留言。然而,我控制著自己不去掛那個電話。

  我差一點兒便成功了。可是,當他回來,我才知道我在過去的日子多麼思念他。

  誰不願意自己能夠殘暴一點?享受被人思念,卻不會痛苦地長久思念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