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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蕾上的鄉愁

所謂鄉愁,對我而言,大多時候只是某種童年的味覺。

 

記憶中的那些口感,在被歲月發酵後往往形成經久回味的芳馥,於隻身遠遊的路上,時時誘發你“不如歸去”的念頭。

 

我已經走遍了這個國家的絕大多數地方。當對未知事物的嘗鮮渴望漸漸饜足之時,我知道我的青春業已耗散在穿州過府的五味百感中;這時,鄉愁開始從舌尖上漫漶而來,在枯澀得近乎麻木的味蕾上綻放出懷鄉的憂鬱--我知道,我於此際開始衰老。而一根老了的舌頭,則會像蛇信般搜索回山的徑路,它似乎比身體還更需要故鄉的飼養。如果不能找到孩提時的食單,也許就會枯葉般迅即隕落。

 

我所成長的時代彷彿正是這個國家的漫長荒年。那是在跡近窮壤的鄂西南邊地,一個土苗漢侗雜居的小鎮。原鄉民在遙遠的古代,大抵曾經被喚作“武陵源中人”,抑或在書卷裡有過鮮衣美食;但在我斷奶之後,體味到這個世界的卻是粗食雜糧--在那個年代,山胞們多無主食和配餚之分,而菜譜一說,則肯定奢侈得聞所未聞。

 

比如土豆紅薯這些分屬菜蔬的作物,那時多是平民人家活命的晚餐;而一碗湯麵,往往竟然成了重情講禮門弟待客下飯的主菜。儘管如此困頓,但依舊有許多當時或者用以度荒果腹的野菜,居然裝點了我們的簡單生活,並構成我的童年味覺,成為今日鄉思中津津有味的美食。

 

我懷念故鄉的食物首推由“蕨”衍生的幾道村餚。

 

其一曰涼粉。這幾乎是父母在夏天的最高獎賞--給五分錢,去街上買一碗,絕對在半秒間吸溜得一乾二淨。這是用山中的蕨根搗粉攪糊後用漏瓢製成的粉條,然後用自製泡菜的酸水加上辣椒粉勾兌即可食用。這種涼粉色近褐黑,需以涼水洞的山泉浸泡,但最關鍵的是泡菜水中必須有花椒葉,這是區別地道與否的秘方所在。

 

其二曰蕨苔。也即蕨長出地面的那部分,約尺許,色青紅,不蔓不枝,頭捲曲如問號。現在收購出口的薇菜,即是將蕨苔採來撣水曬乾後的成品。這樣的乾菜雖然富營養,但並不好吃。我所懷念的則是新鮮的蕨苔,剖開有滑膩粘稠的汁液,食前需要先用水稍煮一煮,再撈出炒鮓海椒面和臘肉。撣水乃必要工序,可以去其澀,之後則口感極好了。

 

其三曰蕨粑。原材料也即蕨根粉,在攪糊時兌以剩飯,凝結曬乾,食用時切片炒肉;肉最好是鄉民放養的山豬,用柏樹枝加核桃殼熏制的陳年火腿,兼及肥瘦。當然這道菜,一般則只在逢年過節的席面上才會搬上。

 

蕨,原是山野間的一種尋常植物,但早在商周時代,就已然進入中國人的食譜,其學名謂之“薇”--它幾乎貫穿了我們整個文學史。商遺民伯夷叔齊兄弟,“義不食周粟”,躲進首陽山中,靠的就是“采薇”而食。之後的詩人呼喊著“采薇采薇胡不歸”且“長歌懷采薇”時,已經不再是災年裡的口腹之念,表達的卻是一種隱逸的懸想和對當朝者的不合作立場。也許正是因為有“蕨”在漫山遍野的卑微存在,才能使得代復一代的讀書人還能勉強殘留一點決絕的風骨,在飢餓的肚腸和空虛的精神之中找到最後的依賴。

 

多數人在榮辱沉浮的命途中,都會忠實於童年的味覺--這是一種構成出身的元素,同時還可能是一種人生的底色和立場。毛澤東位及九五之尊,萬變不離的還是紅燒肉和辣椒,一份鄉村小地主家的食品趣味,大抵也決定了他一生的選擇。而晉朝時的大官人張翰,則可以在秋風起時,因為想念故鄉的鱸膾蓴羹,自謂“人生貴得適意耳,何能羈宦數千里以要名爵”,然後竟然掛冠歸去。

 

許多年以來,我像米蘭昆德拉所說那樣--從一個酒杯走向下一個酒杯--似乎已經嘗遍了生活食色。貧困童年時墊下的野蕨村蔬,彷彿一直耿耿於懷未能被塵世的珍餚所消化,且固執地在我飄浮失重之際,提醒著我的味覺。也許正是那些古老的養分,一直支撐著我的身心,使我在懷鄉的飢餓時分,要不斷地反芻這些隔年的糧食。

 

不黃不足以平民憤

 

話說公元前720年的古希臘奧運會,人類尚未發明正式短褲(註:人類女式內褲的歷史迄今不足300年),運動員上場只好扎一個兜襠布。一位喚作奧耳西波的爺,跑著就跑丟了,人們看見他像腰纏鐘擺一樣,頓時哄堂大笑。但他卻堅持到終點,所有的人皆為之感動並從中發現人體巨大的美--從此,古代奧運會皆統一裸體比賽。

 

現代奧運會卻穿上了褲子,而且最初女游泳運動員還必須穿濕重達30磅的連衣褲參賽--這就是所謂文明進化的重負。

 

20世紀中下葉,似乎全球許多地區皆開始了一場性覺醒運動。比基尼像原子彈一樣誕生,我們終於可以坐在電視機前,一邊看女子沙灘排球的前仆後滾,一邊看她們悄悄從短褲內摳沙的奇妙風景了--這真是人類自娛自樂的一道聲色大餐啊!

 

從以上故事破題,是想藉此談談我們本期《黃客》的主題--飲食男女。

 

這個現在近乎敏感的話題,其實我們的老祖宗卻看得比我們明白。“食色,性也”,“好色之心,人皆有之”,“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說的都是這個理--人類與生俱來皆有對於色情的一點享樂奢望。這雖然是人的劣根,但也正是人的可愛之處。

 

但男女之防,由來已久,且中西皆然。把“色情”這一正常的人類欲求,貼上“黃色”的標籤,並加以掃之限之,應該也算是西洋的發明。英國在1894年創刊的《黃雜誌》,以及企鵝出版社推出的一套黃色封面的小說叢書,因其內容多涉兩性,而被媒體嘲之為“黃色讀物”。從此,黃色即等於色情,色情則視同罪惡,以至於我國政府發展出“掃黃辦”這一機構,實在又是人類文明衍生的一道奇怪景觀。

 

許多年來,文藝作品一旦被冠以“黃色”,後果則眾所周知,但關於“黃色”的法律界定,卻幾乎從來模糊。只要某部門某領導稍覺面紅髮潮,即可定案,你要找誰翻案,竟也找不到適用律條辯誣--對一個文明法制國家來說,這就顯得荒誕了。

 

還得要說美國人聰明,他們最先意識到這一模糊領域所造成的對人民的不公,於是決定修訂司法解釋。一群健康男女在一起研討,比照自身的人性訴求,得出一致結論--淫穢為罪,色情非罪。這一界定可謂人類文明的又一偉大進步,它保證了廣大正常成年男女的合法權利。就像偉大的“橡膠小雨傘”的發明一樣,成為人民業餘嗜好的法律安全套。於是,《花花公子》可以行銷世界並成為支柱產業,三級片可以帶動電影工業,紅燈區可以成為多數文明國家的旅遊勝地。這不是說洋人比咱更憋不住,如不開放他的人民就要“揭竿”而起,實在是因為所有的法理都必須順乎“天道人心”,非此那就是“惡法”。

 

事情進化到此尚未完。前些年美國又出了個壞人,名叫拉裡-弗林特。他來自底層,三代貧民,根紅苗正,仇視資產階級————跟咱們的階級立場一致。他認為《花花公子》只滿足了中資產階級的審美愉悅,而廣大勞動人民卻缺乏此類精神糧食——-你國家不能厚此薄彼呀。於是他辦了個所謂藍領色情雜誌《娼妓》。既然讀者定位是為工農兵服務,難免活兒就得糙一些,文圖也得往延座講話路子上走。於是市場奇好,卻輿論大嘩。

 

阿Q說“和尚摸得我也要摸”--你要摸過分了,和尚卻也不答應。於是檢察官將他告到了州法院,如果淫穢罪確定,那他小子就玩完了。陪審員來自有教養階層,控辯雙方大戰,法官說了都不算,最後陪審員投票認定他有罪。不服沒關係,上訴聯邦最高法院。九名終審大法官一致判決--無罪。國為他只是色情的兜售者,因為看他的出版物法官都不能勃起,所以他不算淫穢。法官同時也認為此人確實下流,但我們寧可包容一條污濁的支流,卻不能污染河水的源頭,那源頭就是偉大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人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此一判決進入聯邦著名司法案例,並將為後世所援引。即使許多人上街遊行抗議,甚至開槍打傷他,甚至拍出電影《人民公敵拉裡-弗林特》,但他仍然是贏了——有史以來色情所獲得的第一次勝利。

 

回頭再說咱們的《黃客》和黃友會。

 

黃友會準確地說只是一個戲稱,只因為人世間有一個孤獨而好客的主人姓黃,有一個充滿色香味的客廳容納了五湖四海的倦足,大家邂逅相逢竟有故交萍聚的快慰,之後互相成了朋友,成了戀人,成了鴛侶,遂自謂黃友。此中有音樂家,畫家,詩人作家,明星名導,也有工商鉅子,思想家學者,種種藝術家,甚至官員,高僧名道,五行八作手藝人,三教九流苦寒生……一個小小的屋簷,幾把破舊的桌椅,留住了一群老頑童和小妖精。大家消融了國界族姓,淡化了階級貴賤,忘卻了年齡性別。時相過從,大吃海喝,笙歌放談,使這枯寂的世界多了幾分春色,於是不肯在酒闌燈謝後悵然散去,便有了這份《黃客》紙品的創議。

 

稱之為紙品,是因為我們尚處於一個不能註冊的時代,因而它不叫刊。其存在僅為留住這一代風流人物的雋言麗影,不使風化於時間之流。本讀物沒有宗旨,沒有定位,沒有常務編輯,沒有市場營銷。大家輪流坐莊,按各自興趣擅長,自行編印。舉凡法律允許的所思所議所繪,均可入冊。每期的執行主編為所欲為,完全個性化操作。

 

天下沒有這樣一份雜種讀物,上帝說要有光,於是便有了。

 

至於本期的主題設置,除開主編者的個人偏好,亦因我們的生活太過緊張嚴肅,因而需要一點輕鬆的話題,也需要一些無傷大雅的聲色之娛。黃友們討論嚴肅的事情,也熱衷於快樂的生活,這正是我們可能區別於其他族類的地方。

 

前文說過,在一個健康文明的社會,色情不是罪過,討論或抒情則更無可厚非。因此,本期的多數文章會顯得有一點“淡黃”色。但正是這一抹淡黃,使我們可以遠離血色圍困的不安,從而聊添一絲會心的微笑。人民活得太累了,人民很憋氣,於是就小黃一把吧!敬希各路君子賢士鑒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