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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穎訪問記

南穎是我的長男華瞻的女兒。七月初有一天晚上,華瞻從江灣的小家庭來電話,說保姆 突然走了,他和志蓉兩人都忙於教課,早出晚歸,這個剛滿一歲的嬰孩無人照顧,當夜要送 到這裡來交祖父母暫管。我們當然歡迎。深黃昏,一輛小汽車載了南穎和他父母到達我家, 住在三樓上。華瞻和志蓉有時晚上回來伴她宿;有時為上早課,就宿在江灣,這裡由我家的 保姆英娥伴她睡。

第二天早上,我看見英娥抱著這嬰孩,教她叫聲公公。但她只是對我看看,毫無表情。 我也毫不注意,因為她不會講話,不會走路,也不哭,家裡彷彿新買了一個大洋囡囡,並不 覺得添了人口。

大約默默地過了兩個月,我在樓上工作,漸漸聽見南穎的哭聲和學語聲了。她最初會說 的一句話是「阿姨」。這是對英娥有所要求時叫出的。但是後來發音漸加變化:「阿呀」, 「阿咦」,「阿也」。這就變成了慾望不滿足時的抗議聲。譬如她指著扶梯要上樓,或者指 著門要到街上去,而大人不肯抱她上來或出去,她就大喊「阿呀!阿呀!」語氣中彷彿表 示:「阿呀!這一點要求也不答應我!」

第二句會說的話是「公公」。然而也許是「咯咯」,就是雞。因為阿姨常常抱她到外面 去看鄰家的雞,她已經學會「咯咯」這句話。後來教她叫「公公」,她不會發鼻音,也叫 「咯咯」;大人們主觀地認為她是叫「公公」,歡欣地宣傳:「南穎會叫公公了!」我也主 觀地高興,每次看見了,一定抱抱她,體驗著古人「含飴弄孫」之趣。然而我知道南穎心裡 一定感到詫異:「一隻雞和一個出鬍鬚的老人,都叫做『咯咯』,人的語言真奇怪!」

此後她的語彙逐漸豐富起來:看見祖母會叫「阿婆」;看見鴨會叫「Ga-Ga」;看 見擠乳的馬會叫「馬馬」;要求上樓時會叫「尤尤」(樓樓);要求出外時會叫「外外」; 看見鄰家的女孩子會叫「幾幾」(姊姊)。從此我逐漸親近她,常常把她放在膝上,用廢紙 畫她所見過的各種東西給她看,或者在畫冊上教她認識各種東西。她對平面形象相當敏感: 如果一幅大畫裡藏著一隻雞或一隻鴨,她會找出來,叫「咯咯」、「Ga-Ga」。她要求 很多,意見很多;然而發聲器官尚未發達,無法表達她的思想,只能用「嗯,嚕嚕嚕嚕嚕」 或哭來代替言語。有一次她指著我案上的文具連叫「嗯,嚕嚕嚕嚕嚕」。我知道她是要那支 花鉛筆,就對她說:「要筆,是不是?」她不嗯了,表示是。我就把花鉛筆拿給她,同時教 她:「說『筆』!」她的嘴唇動動,笑笑,彷彿在說:「我原想說『筆』,可是我的嘴巴不 聽話呀!」

在這期間,南穎會自己走路了。起初扶著凳子或牆壁,後來完全獨步了;同時要求越 多,意見越多了。她欣賞我的手杖,稱它為「都都」。因為她看見我常常拿著手杖上車子去 開會,而車子叫「都都」,因此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著枴杖 走路。更進一步,要求我這樣地上街去買花。這種事我不勝任,照理應該拒絕。然而我這時 候自己已經化作了小孩,覺得這確有意思,就鼓足幹勁,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拿著枴杖,走 出裡門,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有一個路人向我注視了一會,笑問:「老伯伯,你抱得動 麼?」我這才覺悟了我的姿態的奇特:凡拿手杖,總是無力擔負自己的身體,所以叫手杖扶 助的;可是現在我左手裡卻抱著一個十五、六個月的小孩!這矛盾豈不可笑?

她寄居我家一共五個多月。前兩個多月象洋囡囡一般無聲無息;可是後三個多月她的智 力迅速發達,眼見得由洋囡囡變成了一個人,一個全新的人。一切生活在她都是初次經驗, 一切人事在她都覺得新奇。記得《西青散記》的序言中說:「予初生時,怖夫天之乍明乍 暗,家人曰:晝夜也。怪夫人之乍有乍無,家人曰:生死也。」南穎此時的觀感正是如此。 在六十多年前,我也曾有過這種觀感。然而六十多年的世智塵勞早已把它磨滅殆盡,現在只 剩得依稀彷彿的痕跡了。由於接近南穎,我獲得了重溫遠昔舊夢的機會,瞥見了我的人生本 來面目。有時我屏絕思慮,注視著她那天真爛漫的臉,心情就會迅速地退回到六十多年前的 兒時,嘗到人生的本來滋味。這是最深切的一種幸福,現在只有南穎能夠給我。三個多月以 來我一直照管她,她也最親近我。雖然為她相當勞瘁,但是她給我的幸福足可以抵償。她往 往不講情理,恣意要求。例如當我正在吃飯的時候定要我抱她到「尤尤」去;深夜醒來的時 候放聲大哭,要求到「外外」去。然而越是恣意,越是天真,越是明顯地襯托出世間大人們 的虛矯,越是使我感動。所以華瞻在江灣找到了更寬敞的房屋,請到了保姆,要接她回去的 時候,我心中發生了一種矛盾:在理智上樂願她回到父母的新居,但在感情上卻深深地對她 惜別,從此家裡沒有了生氣篷勃的南穎,只得像杜甫所說:「寂寞養殘生」了。那一天他們 準備十點鐘動身,我在九點半鍾就悄悄地拿了我的「都都」,出門去了。

我十一點鐘回家,家人已經把壁上所有為南穎作的畫揭去,把所有的玩具收藏好,免得 我見物懷人。其實不必如此,因為這畢竟是「歡樂的別離」;況且江灣離此只有一小時的旅 程,今後可以時常來往。不過她去後,我閒時總要想念她。並不是想她回來,卻是想她作何 感想。十七、八個月的小孩,不知道世間有「家庭」、「遷居」、「往來」等事。她在這裡 由洋囡囡變成人,在這裡開始有知識;對這裡的人物、房屋、傢俱、環境已經熟悉。她的心 中已經肯定這裡是她的家了。忽然大人們用車子把她載到另一個地方,這地方除了過去晚上 有時看到的父母之外,保姆、房屋、傢俱、環境都是陌生的。「一向熟悉的公公、阿婆、阿 姨哪裡去了?一向熟悉的那間屋子哪裡去了?一向熟悉的門巷和街道哪裡去了?這些人物和 環境是否永遠沒有了?」她的小頭腦裡一定發生這些疑問。然而無人能替她解答。

我想用事實來替她證明我們的存在,在她遷去後一星期,到江灣去訪問她。坐了一小時 的汽車,來到她家門前。一間精小的東洋式住宅門口,新保姆抱著她在迎接我。南穎向我凝 視片刻,就要我抱,看看我手裡的「都都」。然而目光呆滯,臉無笑容,很久默默不語,顯 然表示驚奇和懷疑。我推測她的小心裡正在想:「原來這個人還在。怎麼在這裡出現?那間 屋子存在不存在?阿婆、阿姨和『幾幾』存在不存在?」我要引起她回憶,故意對她說: 「尤尤」,「公公,都都,外外,買花花。」她的目光更加呆滯了,表情更加嚴肅了,默默 無言了很久。我想這時候她的小心境中大概顯出兩種情景。其一是:走上樓梯,書桌上有她 所見慣的畫冊、筆硯、煙灰缸、茶杯;抽斗裡有她所玩慣的顯微鏡、顏料瓶、圖章、打火 機;四周有特地為她畫的小圖畫。其二是:電車道旁邊的一家鮮花店、一個滿面笑容的賣花 人和紅紅綠綠的許多花;她的小手手拿了其中的幾朵,由公公抱回家裡,插在茶几上的花瓶 裡。但不知道這時候她心中除了驚疑之外,是喜是悲,是怒是慕。

我在她家逗留了大半天,乘她沉沉欲睡的時候悄悄地離去。她照舊依戀我。這依戀一方 面使我高興,另一方面又使我惆悵:她從熱鬧的都市裡被帶到這幽靜的郊區,籠閉在這沉寂 的精舍裡,已經一個星期,可能塵心漸定。今天我去看她,這曇花一現,會不會促使她懷舊 而增長她的疑竇?我希望不久迎她到這裡來住幾天,再用事實來給她證明她的舊居的存在。

 

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 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 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 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 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 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 了。假使人生的進行不像山陂而像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 忽然變成青年;或者象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為青年而夕暮忽 成老人,人一定要驚訝、感慨、悲傷、或痛感人生的無常,而不樂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 「漸」維持的。這在女人恐怕尤為必要:歌劇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 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 少女「漸漸」變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巨富的紈褲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 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傭工,傭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 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 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麼強烈的刺 激。故雖到了饑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 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 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蔭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 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像飲冰揮扇的夏日的 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 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 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 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 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 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 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癡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 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 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 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 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 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 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 溝,不准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鍾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 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 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 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 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秘。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 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 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份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 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局部而 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坐位於 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 「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 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 像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 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 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 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 (Blake)也說:「一粒沙裡見世界,一朵花裡見天國;手掌裡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 永劫。」19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