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把生命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 自由與理想 >

自由與理想

在我們這個國家,最昂貴的物品是自由與理想。它們都是具體的,都是不可以被出賣的,而自由與理想,也不可以被互相出賣。

我進大學聽的第一次大型講座,是在復旦4號樓的階梯教室,因為到得遲了,教室裡滿滿當當都是人,我只能掛在鐵架窗台上,把脖子拚命往裡伸。那時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存在主義剛剛如同幽靈般地襲入激變中的中國。

一位哲學系的青年講師站在台上,他大聲說,上帝死了。

如今想來,我成為一個具有獨立意識的人,大抵是在那個復旦秋夜。我是一個屬於自己的讀書人。

「無事袖手談性情,有難一死報君王。」這句詩也是在大學圖書館裡讀到的,不記得是哪本書了,但是過目即不忘,耿耿於懷。當時就想,中國書生的千年侷促與荒誕就在這14個字裡了,我們這一輩應該學習做一個「沒有君王的書生」。

在大學這樣的「真空狀態」下,當一個思想自由的讀書人似乎是容易的,你對社會無所求,社會於你亦無所擾。可是出了校門,後來的20多年,卻是一天接一天的不容易。

大學畢業是在1990年。國家好像一夜之間被推進了商品化的潮流中,大概是在1992年前後,一位熄燈之後闊談康德和北島的上鋪同學,突然給我打電話,說他在新疆能弄到上好的葡萄乾,如果能在南方找到銷路,可以發一筆上萬元的大財。又過了幾周,一位廈門的同學來信,說杭州海鮮市場的基圍蝦都是從廈門空運的,問我能不能聯繫一個下家。去電視機廠採訪,廠長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張蓋了圓章的條子,說憑這個買彩電可以便宜300元——相當於我兩個月的工資。

還有一次,陪一位飲料公司老闆見市裡的副市長。副市長一表人才,氣傲勢盛。兩方坐定,老闆突然從包裡摸出一部半塊磚頭大小的摩托羅拉移動手機,小心翼翼地豎在茶几前。副市長第一次親眼看見此物——在當年它的價格相當於高級公務員10年的工資,我分明感覺到他的氣勢硬生生地被壓下了半頭。

那個年輕的我,握著一管鋼筆的書生,夾在政商之間,猛然又想起性情與君王。

到了年底,單位把大家召集起來,談第二年的工作目標。輪到我發言,我說,明年的目標是掙到5000元稿費,做「半個萬元戶」。四座的叔嬸輩們齊齊把無比詫異的目光射向坐在牆角的我。

後來的幾年裡,瘋狂地寫稿子,為單位寫,為單位外的報紙、電台寫,為企業寫新聞通稿、匯報材料、講話稿甚至情況說明,為廣告公司寫報紙文案、電視廣告腳本,再然後,寫專欄、寫書,一本接一本地寫書。

那些年,我開始信奉這樣一句格言——「作為知識分子,你必須有一份不以此為生的職業。」羅斯福的這句話裡有一種決然的掙脫,它告誡我,讀書人應擺脫對任何外部組織的人身和物質依附,同時,其職業選擇應該來自興趣和責任,而與生存無關。這是一種來自西方的價值觀,最遠可追溯到亞里士多德,他將具有道德行為能力的人局限於「有產男性公民」,即「無恆產則不自由,不自由則無道德」。在一個一切均可以用財富量化評估的商業社會裡,思想自由不再是一個哲學名詞,而是一種昂貴的生存姿態,它應基於財富的自由。

20世紀90年代末,房地產業悄然趨暖,在財經世界浸淫多年的我,對照歐美和亞洲列國的經驗,意識到這將是一個長期行情,而我一生中也許只能經歷一次。於是,我將幾乎所有的稿費積蓄都投擲於購房。這是一個特別單純的行動,無須尋租、無須出賣。你只要有勇氣並懂一些貨幣槓桿的知識,購入即持有,持有即出租,一有機會便抵押套現,再復循環,財富便如溪入壑,水漲船高。

2003年,我決定離開服務了13年的單位。那時是中國財經媒體的黃金時代,我設想創辦國內第一份商業週刊。在此前的2001年,我已經寫出《大敗局》,在商界有了一些信譽,有人願意掏錢投資,有4A公司願意入股並包銷所有廣告。我把這些資源打包成一份創業計劃書,與至少3家省級報業集團洽談刊號,不出預料的是,他們都表示了極大的興趣,但無一例外的是,他們都以國家政策為由,提出控股的要求,有一家集團表示可以讓民間持有49%的股份,「剩下的1%實在不能讓出來」。

但在我看來,那剩下的1%就是自由的疆界。

最後,我放棄了商業週刊的計劃。因為,書生不能有「君王」,即便為了理想,也不行。

不能辦雜誌,不能辦電視台,不能辦報紙,但我除了辦媒體又不會幹別的,於是,最後只剩下一條出路:辦出版。

出版的書號也是牌照資源,但它有一個「半公開」的交易市場。

有交易,就有自由,而只有自由前提下的理想才值得去實現。

於是,有了「藍獅子」。從第一天起,它的股東就全數為私人。

十餘年來,我一直被藍獅子折磨。就商業的意義上,出版是一個毛利率超低、賬期極長、退貨率讓人難以忍受的「爛行業」,在當今的三百六十行,只有它還在「先鋪貨,後收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藍獅子名聲在外,但規模和效益卻不盡如人意。不過,我卻從來沒有後悔和沮喪過,因為它是我的理想,而且是一個可以被掌控的理想,更要緊的是,與我的眾多才華橫溢的朋友們相比,我沒有為了理想,出賣我的「資本自由」。

浮生如夢,這一路走來三步一歎,別彆扭扭。

在我們這個國家,最昂貴的物品是自由與理想。它們都是具體的,都是不可以被出賣的,而自由與理想,也不可以被互相出賣。

自由是世俗的,它不在空中,不在別處,它就在地上。作為一個讀書人,你能否自由地支配時間,你能否自由地選擇和放棄職業,你能否自由地在四月去京都看櫻花,你能否自由地與富可敵國的人平等對視,你能否自由地抵制任何利益集團的誘惑,這一切並不僅僅是心態或勇敢的問題,而是一種現實能力。

與自由相比,理想則是一個人的自我期許和自我價值呈現的方式。千百年來,無數中國讀書人為了理想以身相許,他們把自由出賣給帝王、黨派或豪門,試圖以此換取自我價值的實現。在我看來,這是不值得的。理想是一個「人生的泡沫」,可大可小,可逐步實現,也可以不實現,但是,自由不可須臾缺失。加繆在《西西弗神話》中論及「人的荒誕性」,曾說,「一個人始終是自己真理的獵物,這些真理一旦被確認,他就難以擺脫」。

那麼,一個人能否擁有與之制衡的能力?

加繆提供了三個結果:我的反抗、我的自由和我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