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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稿

老師教我寫印稿的時候,以一小張宣紙包住石頭,用毛筆把折著的邊輕輕地塗上墨,便成一個小框框。

再把這小框框由中間折起,寫雙字印就有了中線,再折,可寫四字印。

將寫字的那一面印稿貼在石頭上,以水沾濕,另迭上一層白紙,把大拇指的指甲用適當的力量刮之,翻開白紙,要是白紙上已印上墨,那表示印稿已經透墨在石頭上。再翻開印稿,你就可以刻印了。

「用清水沾濕印稿過印也行,但是最好是用口水,沒有什麼比口水更容易過印了。」老師說。

「為什麼不把印稿直接地寫在石頭上呢?」我問。

「直接寫上,那不是要將字寫反了?」老師反問。

我們點點頭。

老師追問:「我們一生人都在寫正字,忽然要你把字寫反,怎麼會寫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