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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是一個動詞

蕭伯納曾經譏諷「有教養的英國人」:除了掌握「對」與「錯」的差別,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後來,一個有教養的英國哲學家自嘲說,這個批評用在道德哲學家身上其實更合適——這些在大學講台上侃侃而談的傢伙常把自己對於世界的無知當美德。

謝天謝地,自從有了邁克爾‧桑德爾,言語乏味且五穀不分的道德哲學家們,終於等到了撥亂反正的這一天。在哈佛大學著名的Sanders劇場上,這位衣著得體、風度翩翩的哲學家開講《正義》課程超過30年,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學生前來圍觀他的哲學課。

從受什麼樣的傷應該得到五角大樓的紫心勳章,到克林頓在性醜聞中到底有沒有說謊;從德國羅滕堡的食人者,到美國黑水公司保安在巴格達廣場的開槍事件……你能看出桑德爾對這個變動不居的世界有多瞭解。更妙的是,桑德爾還能上通下達,把亞里士多德、康德、邊沁、羅爾斯這些讓人望而生畏的經典哲學家從積滿灰塵的書架上拉下來,洗洗刷刷,就成了最積極親民的公共論題參與者。

2009年,桑德爾的課堂講義整理出版,取名《正義:該如何做才是對的?》。還是這一年,哈佛大學把他的課堂視頻放到了網上。拜網絡「免費」與「共享」之賜,現在,無論是在youtube還是在土豆,牆裡牆外的哲學愛好者們都可以親身體驗一把桑德爾的名嘴風範。

同為名嘴,與他的中國同行相比,桑德爾的特點是,一不做聲情並茂的道德說教,二不假裝暴脾氣來贏得滿堂彩,即使偶爾聊八卦也不是為了取悅學生,而是為了更好地進行道德說理和推論。

上世紀70年代,牛津大學的男女生被分在不同的學院。聖‧安妮女子學院中有一些年長的教員,基於傳統道德反對異性留宿,但因為時代在變,不能直接用「傷風敗俗」來支持她們的觀點,於是她們就想出了下面這個理由:「如果男子留宿的話,學院的開支會因此而增加。」因為「他們要洗澡,因而會使用更多的熱水」,而且「我們將不得不更加頻繁地更換床墊」。一來二去,改革者和保守者最終達成協議:每名女子每週最多可以有三個晚上留宿訪客,而每名訪客每晚需要向學院支付50便士的費用。次日,《衛報》的頭條寫道:「聖‧安妮的女生,每晚50便士。」

如此無厘頭的飯後談資,在桑德爾這裡,輕輕巧巧就和最乏味的哲學道理掛上了鉤:保守主義老太太們之所以灰頭土臉,是因為「德性的語言沒有很好地被轉變為效益的語言」。

在Sanders劇場裡,桑德爾的角色就像是雅典城邦公民廣場上的蘇格拉底,和那些歡快的、熱情的年輕人一起去經驗,去看,去聽,去懷疑,去希望和夢想。

雅斯貝爾斯說,哲學是一個動詞而不是一個名詞,哲學的本質不在於掌握真理而在於尋找真理。就此而言,桑德爾不過是復原了哲學思考的原生態。他把哲學從天上拉回人間,帶領讀者和聽眾從那些或大或小、或瑣碎或古怪的公共話題一路談到效益、自由、德性和正義這些超級大概念。

桑德爾認為,評判一個社會是否正義,「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們所看重的東西——收入與財富、義務與權利、權力與機會,公共職務與榮譽,等等」。但是問題在於,不同的人不僅看重不同的東西,而且分配的標準也是人言言殊。以效益、自由以及德性作為三個關鍵詞,分別對應著三種不同的正義觀:效益主義、自由主義以及社群主義。

作為一個社群主義者,桑德爾堅信政治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公民的德性和推理共同善,為此,思考正義就必須要思考何謂「良善生活」?

效益主義者也思考良善生活,但他們希望把「良善生活」、「幸福」這些語焉不詳的大詞還原成可以被公度的量化標準,比如「效益」。他們認為,一個社會是否正義,要看它的政策和法律是否能使效益或者福利最大化。如此科學又美妙的想法,在桑德爾看來,卻有著致命的缺陷:

第一,它使正義和權利成為一種算計,而非原則。這種做法不但貶低道德價值本身,還會導致荒誕的後果,「聖‧安妮的女生每晚50便士」就是一個好例子。

第二,它試圖用一個單一的、整齊劃一的價值衡量標準去等量齊觀所有的人類善,而沒有考慮它們之間質的區別。20世紀30年代,有心理學家做過一次調查,付多少錢你才會接受各種不幸的經歷?結論是,徒手掐死一隻流浪貓的價格是1萬美元,生吞一根蚯蚓的價格是10萬美元,在堪薩斯一個遠離任何城鎮10英里的農場度過餘生的價格是30萬美元。桑德爾反問道:「這些經歷是如此不同,我們可以做出有意義的比較麼?」

某種意義上,當代社群主義是伴隨著與自由主義的爭論成長起來的。自由主義者認為正義意味著尊重人們「選擇的自由」——不管這種自由是在自由市場中所做出的實際選擇,還是在平等的原初狀態下做出的假想選擇。

關於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這場曠日持久的爭論,流傳最廣的一個說法是,自由主義強調「個體權利」,社群主義主張「共同體價值」,兩種價值相互競爭、非此即彼。桑德爾認為這是一個過時而且無趣的誤讀,真正有價值也更有生命力的爭點在於:「如果不預設任何特定的良善生活的觀念,定義或者辯護權利是可能的嗎?」

羅爾斯式的自由主義者認為應該並且可能,理由是在一個合理多元的政治社會中,人們關於何為良善生活持有相互衝突的觀念,任何把道德語言和宗教語言引入政治和公共討論的做法,都會阻礙公共理由的運用,並對他人造成一種「壓制的事實」。

對此,桑德爾反駁道:第一,在裁決正義與權利的問題時,我們並不總是能夠不去解決實質性的道德問題;第二,即使這是可能的,它也是不值得欲求的。當倫理政治生活中充斥著「don』t be judgmental」、「don』t lecture me」之類的陳詞濫調時,不僅會讓人產生審美疲勞,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免於一切道德干涉和評判的自由主義話語會導致公共話語的貧瘠化,以及公民德性的極度萎縮。

桑德爾推崇亞里士多德,堅信政治關係到某種更高的存在,關係到如何去過一種良善的生活。政治的全部目的在於:「使人們能夠發展各自獨特的人類能力和德性——能夠慎議共同善,能夠獲得實際的判斷,能夠共享自治,能夠關心作為整體的共同體的命運。」

索爾‧貝婁說:「當膽怯的智慧還在猶豫的時候,勇敢的無知已經行動了!」這句話的隱含之意是,思考和閱讀也許可以讓我們明白一些最為基本的事理和道理,但不能直接提升我們的氣節和勇氣,更無法直接激發行動。我猜想桑德爾會同意索爾‧貝婁的這個判斷,所以他才會特別強調參與公民生活的重要性,這或許是把「膽怯的智慧」打造成「行動的智慧」的必由之路。就像沒人能夠不去健身房舉啞鈴就成為有胸肌的健美先生,也沒有人可以僅僅通過背誦「八榮八恥」就成為有德之人,各種德性和優良的品格都必須要外化成具體的行為,並且通過習慣予以固定。也正因為此,桑德爾說:「公共討論不僅是民主社會解決問題的一種途徑,它還是一種公民教育的形式。」

哲學辯論中,最常見的策略之一是「歸謬法」。在《正義》一書中,桑德爾將這一策略運用得爐火純青,讓我們一再看見各派思想的死穴所在:效益主義的效益最大化原則,可以允許我們容忍那個設想中的「歐麥拉城市」——為了所有市民都擁有幸福和快樂,把一個無辜的小孩藏在地下室裡度過孤獨痛苦的一生是值得的;自由至上主義者所堅持的「自我所有權」原則,可以允許兩個成年人基於相互同意而同類相食;即使是以嚴謹著稱的康德,也無法逃脫類似的道德困境——康德堅決反對撒謊,可是當一個殺人犯上門尋找藏匿在你家閣樓上的好人時,你難道真的要說實話嗎?

桑德爾這位現代蘇格拉底一路吹著魔笛,帶領我們穿越一片又一片的哲學密林,告訴我們哪裡有玫瑰,哪裡有沼澤,最後,他站在了「以培養德性和推理共同善」為宗旨的正義觀面前,說:既然其他方向都寫著「此路不通」,那麼這就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但是且慢,不是說哲學是一個動詞不是一個名詞嗎?不是說哲學的本質不在於掌握真理而在於尋找真理嗎?莫非桑德爾真能給「正義」這個主題點穴,讓它就此石化成「社群主義的正義觀」?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論及「一種新型的共同善的政治會是什麼樣的」之時,桑德爾並沒有給我們提供一張清晰的藍圖,而只是開列了若干可能的主題,比如「公民身份、犧牲與服務」,「市場的道德局限」,「不平等、團結與公民德性」,以及「一種道德參與的政治」。可問題是,桑德爾在這些主題上並沒有充分展開他的道德說理,而是草草結束了他的「正義」之旅,讓人難免有「讀啊讀,往下讀,讀到下面,原來……下面沒有了」的失落。

而在我看來,更為致命的問題在於,如果桑德爾聽說過孔子,擁有「反躬自身」以及「吾道一以貫之」的德性,那就該將歸謬法進行到底,如此一來,他心儀的社群主義正義觀就必須面對兩個根本性的質疑:一是它具有排斥性,二是它具有強制性。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因「國民幸福指數」而享譽全球的不丹王國,就曾經為了維護族群和文化的整體性,剝奪了10萬不丹人的公民資格,將他們驅逐出境。

當然這麼批評桑德爾或許並不公平,畢竟人家生活在美國而不是不丹。在美國的政治語境下面,社群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爭論更像是家族內部的爭論,用政治哲學家金裡卡的說法,這兩派在美國社會所面臨的95%的實際問題上都能達成一致,所爭論不休的其實只是那剩下的5%不同意見上。

桑德爾主講的「正義」課程屬於哈佛大學的通識教育,這類教育有一個本質性的特徵,那就是「當你接受了教育,又把當初學到的內容忘記後,最後還剩下的東西」。這最後剩下的東西是什麼?我想應該就是陳寅恪先生所說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自由思想的旅途漫長而曲折。我們和桑德爾都一樣,都有權利指著其中任何一片風景說:這就是我的立場!但是桑德爾告訴我們,在說完這句話後,我們還有責任說出這個立場背後的道理與理由。

沒準哪一天我們會重新啟程,因為哲學不是名詞,是動詞。

(201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