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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肉之初

上週五,也就是股市暴跌那天下午,狂雨大作時,我突然閃出一個念頭,打算戒半個月的肉。

那天中午,我吃的是西紅柿雞蛋蓋飯。這是很罕見的。因為我除了早餐,幾乎頓頓有肉。當天早上,去買雞蛋灌餅,還對老闆說要個夾肉的。下午就突然想戒肉了。

平時,別人常以為我信佛,我也不辯解,就總有人問我是不是吃素。吃肉和吃素的問題,經常和朋友聊,但從來沒打算自己嘗試。所以這一刻的到來,對我自己來說也有一點突然。

長期吃肉的人和長期不吃肉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樣的。這不是說你看到的紅色在別人眼裡成了綠色,而是說,同樣是紅色,映在吃素的人和吃肉的人的心底,感受是不同的。

像裙子是白金還是藍黑這樣的分歧,通達的人不會覺得有任何驚奇。但反過來並不成立。不驚奇的人,往往以通達者自居。能夠想像他人和自己不一樣,並理解這種不一樣,不是什麼本事,不意味自己真正寬容或多聞,而很可能僅是浮光掠影地自以為是。就像看了一部非洲難民的紀錄片,就覺得自己理解了。要真的理解,得親身去感受。

這個時代,泛泛的旅行不足以增進見聞。城市在變得同質化。上個月去日本,京都有名的清水寺,在我眼裡和雍和宮沒有多少區別,人山人海,到處是祈福、抽籤、許願,搞這些迷信活動。

但是,同在一家酒樓,這張桌前吃飯的你,和鄰桌吃飯的他,所思所想,對風光的領略,對人情的認識,一定有莫大差別。器世界的差別,不如心世界的差別大。行萬里路未必能帶來的體會,半個月不吃肉可能就會帶來。我不吃肉至今只有五天,就已經得到了驗證。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六點多同學打來電話,說晚上去擼串。是提前約好的,我不想辜負同學的好意。也想過要不要從明天再戒,但又想,定則定矣,應酬時常有,決意豈可輕改。就告訴他,我不吃肉了。

那一頓吃得相當清湯寡水。沒有酒和肉,聊得也十分寡淡。難怪蘇子《赤壁賦》裡說:「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良夜就要出去找樂子。找樂子就不能沒有酒,光有酒還不行,不能沒有魚。好在酒和魚媳婦都備好了,於是流傳千古的《後赤壁賦》就此誕生。但我的情況是,你給我酒和肉,長江上包一條船夜遊赤壁,都寫不出來《赤壁賦》,所以還是拉倒。文人多喜歡自欺,談到喝酒,就說李白無酒就寫不出好詩,但也沒見誰喝成李白。

考驗是在第二天中午到來的。吃午飯的路上,聞到炸雞的味道,突然覺得不錯。我平時每天從那裡走,對炸雞味有點厭惡,這時竟然感覺不錯。我的鼻子似乎特別靈敏起來,一路上屢次聞到肉食的香味,有燉排骨、炸魚。平時這些全是不甚經心的。

我到一家咖啡廳,翻遍菜單只發現兩種素套餐:什錦菌菇飯,麻婆茄子飯。我心想既然吃不了肉,就吃點辣吧,點了麻婆茄子。為何第一秒就判斷出麻婆茄子好吃呢,我以為是早上的素包子和前一天晚上的羅漢齋裡都有蘑菇的緣故。等麻婆茄子上來,我才明白,其實是因為茄子上有肉沫。點菜的時候沒注意,但潛意識已經暴露了想吃肉的心。

那一頓,我學慧能大師「只食肉邊菜」,把肉沫一點點去掉,米飯都沒有蘸汁。吃完,感覺十分沒有營養似的。雖然飽了,卻覺得猶有不足。想去漢堡王來一份薯條,但又不想看見烤翅肉堡在眼前晃。想想算了,乾脆直接去超市買點薯片吧。

跑到薯片貨架前,我才意識到,至少有十年沒專門為自己買過薯片了。平時買薯片都是朋友聚會,自己一人根本不吃零食。自以為向來不知饞為何物,卻在戒肉食的第二天,就饞了。我頭一次發現薯片有那麼多種類。更可惡的是,我最想吃的正是牛排、叉燒、烤翅味的。最後,買了原味的,和一些別的零食。帶回家沒吃幾片就厭倦了,並不好吃。人往往就是這樣,當一樣東西得不到,又放不下,就想從別的地方去彌補。但這是補不了的。

這時候,我才體會到對肉的渴望。平時天天吃肉,從來不覺得肉好吃。哪怕去一家不錯的館子,也只是在第一口時,覺得還不錯。我自以為對肉沒有興趣,離了肉之後,才發現肉的吸引力之強大。

這有助於思考什麼是慾望的本質。我渴望吃肉並不是在身體上,而是在心理上。因為吃不到肉,感覺悵然若失。似乎生活都剩不下什麼樂趣了。什麼單身狗的痛苦,不能發財的痛苦,跟無法吃肉比起來,簡直不值得一提。

吃肉很簡單啊。只要我現在說,我放棄半個月不吃肉的想法,就可以馬上買一隻雞腿。但隨即就會發現雞腿並不好吃。並在發現這一點的同時,立馬湧出新的渴望,一種完全沒有辦法立即實現的渴望。

生活中的種種求不得,皆不能順遂自己的意志。因為大凡順遂意志的東西,都不會得到珍惜。當了一輩子科長的人想升到處長,處長的位子就在他眼前,卻得不到。想追求一個人,輾轉反側寢食難安,但沒有辦法。

如果比較一下沒有肉吃的失落,和當不上處長的失落、買不起房的失落,會發現後者微不足道。即便能買得起車買得起房,卻連肉都吃不上,有什麼意思?

但是,沒有比吃不上肉更痛苦的事情嗎?有的是!我去年在眼科醫院認識一位朋友,四十多歲,某天喝酒後打了一夜牌,眼睛就報廢了,手指頭伸在面前都看不清是幾隻。假如讓他不吃肉來換眼睛的好,他一定毫不猶豫。疾病之苦,喪親之痛,遠遠甚於無肉可吃。

吃不上肉的年代,人們的快樂並不比如今少。孟子說,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那還是在百畜不失其時的條件下。可是有多少人能活到七十歲啊。曹劌也說「肉食者鄙」,除了當官的,平頭老百姓想吃肉是不容易的。甚至就在半個世紀前,我父親小時候,一年能吃肉的日子也寥寥無幾。但他們並非不快樂。

戒肉和不吃肉,是兩碼事。不吃肉可能是沒有條件吃。而戒肉是,完全有吃的條件,卻約束自己不吃。這裡邊是有積極意義的,是對生活種種約束的一種主動防禦。

這也是為什麼佛教說「由戒得清淨」。戒肉後我去各種餐廳吃飯,深切體會到了「由戒得清淨」:琳琅滿目的菜單,把所有的肉都排除掉之後,就根本沒得選了,再也沒有「吃什麼好」的苦惱了。

但我這種不吃肉和僧人的不吃肉是有很大差別的。僧人不吃肉,是離開世界的一種方式。每個人遲早都要離開世界,許多人不肯面對這一點,就必然會帶著眷戀、不捨、恐懼和痛苦離開。但這一點是真相:每個人最終,都不得不和一切屬於自己的東西分開,和身體髮膚、親戚朋友、財富名望分開。如果貪著不捨,在分開時只會伴隨著恐懼和嗔恨。

而僧人本來就是和世界保持距離的人,所以叫出家人。他們不吃肉,就是離開世界的一種方式。你想想,連肉都沒得吃,對世界的貪戀還剩下多少呢?再加上不能娶妻,沒有了食色生活,在這個世界的去留就差別不大了。雖然壽命尚未捨棄,卻已經和欲界遠離了。所以修成四果的僧人叫「離欲阿羅漢」。

曾經看過一個報道,說一位老人在得知自己患上癌症,將不久於世的時候,提出要和老伴分床而居。老伴不能理解。分床而居,也是為離開世界做的一步準備和鋪墊。如果一個人可以漸漸地,一點一點地離開,可能就沒有那麼大的痛苦。久病的人和他的親屬受折磨,也是因為都不得不一點點接受絕望。故而,主動地離開一些事物,並不一定是消極的逃避。

這是因為人的慾望是無限的,沒有辦法在一時追逐所有的慾望。而種種慾望之中,粗重的慾望帶來的煩惱,會遮蔽住其餘。比如一個科長一心想當處長,那他希望擁有美滿家庭、希望好好教導孩子的慾望就被遮蔽了。最粗重的慾望莫過飲食男女。當飲食男女當頭橫亙的時候,就會像雲翳一樣遮住人眼,人就會喪失對萬事萬物的敏銳覺知。

不吃肉之後,我在小區裡閒逛,留心到一些從前不太在意的事物。廣場上看成群的小孩兒騎著小車和輪滑,跑得十分歡快。有個小孩兒溜著滑車,突然一甩手把車丟到一邊,跑去跟其他小孩兒玩了。這一甩手真令我讚歎。《五燈會元》裡講文喜禪師上五台山,碰見文殊菩薩變成一個老頭,牽著牛,到金剛窟般若寺門口,也是這麼一甩手,把牛繩丟一邊了。

這一甩手十分逍遙。小孩兒做得來,我就做不來。我要停車得先把車子紮好,再上鎖,不然就會擔心被偷。小孩兒不是這樣,騎著騎著說停就停,甩手就走,好像壓根兒沒有車子。外國電影裡有時會見到類似鏡頭,但也往往是著急辦事,顧不上車子。小孩兒不是,他是需要車子的時候車子就有了,不需要車子的時候車子就沒了,就這麼簡單。

成年人把車子視為己有,痛苦和煩惱也就因此產生。佛家稱之為「我」和「我所」。比方說,開車的時候,對面有車擦近我的車身,我就嚇壞了。因為開車時候的「我」不單單是我的身體,還包括了整個車的身體。走路的時候,「我」只是身體那麼一小塊,別的車從離我二十公分處經過是無所謂的。但開車的時候,「我」就擴成了七八平方,這七八平方就是一塊禁區,一旦有外物闖入,我就會跟著遭殃。但車真正是屬於我嗎?這是一個問題。

在佛家看,肉身跟「我」的關係和車跟「我」的關係差不多。不僅車不屬於我,肉身也不屬於。我們去修車的時候,會說「我的車胎爆了」,很少人說「我的胎爆了」。但很多人說「我得了癌症」,不說「我的身體得了癌症」。後一種表述並不是累贅,而表示自己會把身體視為外物。蘇軾夜飲東坡之後作詞曰:「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但他知道「此身非我有」,卻不免遺憾,所以並不是佛教徒。

把萬物視同我有,就是痛苦煩惱產生的根源。如果我買了一輛新車,剛買的下午就被劃了兩道,我會心疼得不得了。但如果這輛車不是我的,就不會心疼。這種「心疼」的感覺,是真實呢,還是虛假呢?所謂外物,並不止車、房、錢,也包括種種關係、名望,甚至概念。如果戀人中的一方出軌,另一方會感到痛不欲生,因為他將關係視為己有,卻不能控制之。一個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身體,阻止不了惡疾的發展,也會產生痛苦。這種不能控制,就是佛家講的「無我」。「我」的意思是主宰。無我,就是無法主宰。愚癡的產生,就是以為自己可以主宰,可以據外物為己有。許多人在聚會上喜歡狂加好友,尤其是當認識名人時,就感覺得到了一筆財富,熱衷於跟名人合影,也是我執的習氣。

一個人不能得到所有的東西。不要說所有的東西,連所有東西當中的極小一部分,也不能得到。隨著年齒的增長,一個人與更多外物建立聯繫的可能性也就越來越少,不得不主動或者被動地離開一些事物。比如領了結婚證,就不能再與其他人戀愛;患了糖尿病,就得離開糖類食物。如果不能離開,就必須付出代價或風險。

但這種離開如果是主動,也會具有積極意義。這就是佛家為何說「因戒生定」。我可以舉一句詩來說明。《詩經》中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的句子。「楊柳依依」和「雨雪霏霏」,分別用四個字描摹春天和冬天的景象,而春天和冬天的情與景都躍然紙上了。春天的景物有一萬種,悉皆刪去,只留下楊柳;冬天的景物有一萬種,悉皆刪去,只留下雨雪,這樣,春與冬的氣質,就純然體露。如果一個人不去追逐世人所共追逐的慾望,他的氣質就因為捨棄而愈發體露。

這就像粽子。我小時候吃的粽子只有糯米,並不夾肉或者雞腿。我去廣東讀大學之後,才知道世界上還有糯米雞這種東西。雞肉夾在粽子裡,也好吃,但粽子卻不成為粽子了。因為米的味道喪失了。要想體會米的味道,就不可以有別的東西摻在其中。

一個人如果要純粹,也得雜質盡可能地少。如果他什麼都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懂烹調右懂星座,就是糯米雞。一個人如果什麼都不懂,但在一個方面特別地懂,就是粽子。純粹的人可能會因為醇而顯得迂,但聰明的人不會因為駁雜而顯得醇。就像韓愈評價孟子和荀子:「孟氏,醇乎醇者也;荀與楊,大醇而小疵。」荀子是聰明絕頂的人,孟子就稍微迂一些。但孟子的形象要比荀子鮮明得多。

一個人要保有自身氣質,就不能兼攝相違的氣質。要做劉伶,就沒法再做山濤。把劉伶的好和山濤的好結合起來,這個人就是廢材。就像經學中的家法,後人企圖融會貫通,一旦融匯,家法就喪失了。

戒肉的第三天晚上,我去一家連鎖餐廳吃飯。一道簡單的雞蛋炒木耳,突然讓我重新發現雞蛋的無比可口。那種味道,讓我回憶起二十多年前,我家還在家屬院住,還不是頓頓都有肉吃的時候,我媽做出來的炒雞蛋的味道。雞蛋和雞蛋並沒有太大區別,並不是因為從前是土雞蛋,現在是飼料雞蛋,就沒那麼好吃。不好吃只是因為肉吃多了,無法認認真真地品嚐雞蛋。我吃得很仔細,慢嚼每一口。最後,把盤底的星渣,一粒粒地夾起來,認真吃完了。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五味令人口爽。美食家在品鑒食物的時候,經常只能嘗一點而不能下嚥,因為怕損傷舌頭和味蕾。常人的饕餮之福,他就無緣消受了。而當人恭敬慎重地對待極其普通的一道菜時,也能從中發現美味。其實像雞蛋這樣的東西,它的質素就足以令它成為天然的美食。因為再也沒有第二種食物可以替代雞蛋。但當人面臨上百種食材時,雞蛋的獨一無二就被忽略了。

要領略這種好處,一定要細膩。細膩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不要被粗重的慾望遮蔽雙眼。假如不是戒肉,我可能跑遍北京城,都找不到一家好吃的木耳炒雞蛋。

戒肉的第二天晚上,我在小區散步,重新回想起杜甫的《贈衛八處士》,突然體驗到前所未有的感動。儘管十多年前就會背,儘管被這首詩感動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但這一次,出現了不同以往的震撼和打動。我用自己編的曲調把它唱出來,每唱一句,都覺得極盡曲折婉轉之妙。那種妙處在於,當時只覺得這是天下第一好的詩,絕對不會是第二。儘管未曾寓目所有的詩,但能感覺到全知全能——無須再作任何比較也能斷定這種真實。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再用同樣的曲調把它唱出來,前一晚的感覺卻得不到了。

許多東西,只在此時、此地、此景有。沒辦法綢繆,也沒辦法復盤。可貴的事物之所以可貴,正在其轉瞬即逝,不可復得。在一剎那滅去,並成為永恆。

這種體驗不可求而致。但可以知道的是,必須沉浸其中,才有可能遇見。而沉浸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不能有掛礙。如果我在唱杜詩時念念不忘吃肉,就完蛋了。戒律的意義就在於主動地侵消種種掛礙。當萬慮放下,一絲不掛時,斯可忘記現實的時空,走入一種被封存的時空中,領略其中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