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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明的社會,什麼人離婚都不稀奇

薩科奇離婚了,法國人民的反應是:「總統離婚又如何?總統也不過是一個人。」

是的,一個開明的社會,應該有此反應,時代的變遷,令到父母離婚的例子愈來愈多,這已是社會現象,總統離婚也絕不稀奇。

迂腐的衛道士和落後的社會裡,才有人批評。為什麼不批評他是不是一個好總統,而是一個離不離婚的人呢?

前幾任的,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被認為最偉大的戴高樂,也有私生女。偷情一向是他們的傳統,民間傳說裡的婚外情特別多。童話中,經常出現國王和公主婚後愛上其他人,在小孩子的心裡,已種下一棵偷情的苗了。

當今離過婚的女子,有那個被視為蕩婦了?再嫁後幸福的例子也居多。

要說公平的話,男女離婚,應該是雙方都發生過婚外情。不公平的,是只有單方享受。

我也從來不反對離婚,友人之中這種例子不少,這些人都很正常,社會也從不歧視。我反對的,只是違反了當初在婚禮上照顧對方的諾言。

不過,有些例子是可以諒解:

「她變了。從前是一個同情心重,處處原諒別人的人。現在她尖酸刻薄,處處挑剔人家的毛病。」

「他現在自高自大,已經不是我嫁的那個謙虛男人。」

朋友常那麼向我訴苦,我說一要是離,一要是忍。你們沒有違反諾言,因為你們答應過的對方,已不是同樣的一個人。

我們尊敬的南非總統曼德拉也離過婚,因為他發現妻子已是兩個人,是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