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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的惡,責任與良知

1960年5月1日,在逃的前納粹分子,在猶太人大屠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特工綁架,隨後帶回以色列。次年4月11日至12月15日在耶路撒冷受審,被判處絞刑。阿倫特以《紐約客》記者的身份目睹了審判的全過程,根據有關材料,寫成《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關於平庸的惡魔的報告》在雜誌連續發表,引起軒然大波。

阿倫特的文章被普遍誤解並遭攻擊,主要集中在兩個地方:其一是提出「平庸的惡」的概念,代替比前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提出的「極端的惡」的概念,將惡魔艾希曼平庸化;其二是指出猶太人委員會,眾多猶太人領導人對大屠殺同樣負有責任,這無異於拿自己的民族開刀,用阿倫特的話說,她揭開了「整個黑暗的故事中最陰暗的一章」。

在阿倫特的眼中,艾希曼並非惡魔,而是即使在今天看來也是「正常的人」。在第三帝國中,他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一個好黨員,當然沒有理由將自己看成是有罪的。他承認,他並非滅絕的組織者,他負責協調並管理將猶太人押往死亡營,只是執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忠誠履行職責而已。阿倫特寫道:「從我們的法律制度和我們的道德準則來看,這種正常比把所有殘酷行為放在一起還要使我們毛骨悚然。」她認為艾希曼是「官僚制的殺人者」,因此同意法庭的判決;但是同時指出,艾希曼不是那種獻身於邪惡的罪犯,而是一個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別正邪能力的人。在這裡,她把罪犯與「平庸」聯繫起來,說:「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凶橫,而且也不像理查德三世那樣決心『擺出一種惡人的相道來\'。恐怕除了對自己的晉陞非常熱心外,沒有其他任何的動機。這種熱心的程度本身也絕不是犯罪。......如果用通俗的話來表達的話,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是什麼樣的事情。還因為他缺少這種想像力。......他並不愚蠢,卻完全沒有思想一一這絕不等同於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這就是平庸,......這種脫離現實與無思想,即可發揮潛伏在人類中所有的惡的本能,表現出其巨大的能量的事實,正是我們在耶路撒冷學到的教訓。」

阿倫特強調「平庸的惡可以毀掉整個世界」,實質上是強調思考在政治行動中的意義。這正是她對於極權主義運動的基礎一一群眾問題的深入思考的結果。在極權主義運動中,為什麼所有的人都跟著像希特勒這樣一個獨裁者跑了?為什麼一個像納粹主義這樣的專制政體能夠靠像艾希曼這樣粗鄙、膚淺的人來支撐?在阿倫特看來,根本原因就在於整個社會缺乏批判性思考。

還有一個集體不抵抗問題。阿倫特發現猶太人委員會提供「遣送名單」,從中協助了納粹的滅絕行為的主題,在審判中被故意迴避了。她指出,猶太人領導人幾乎都無例外地用某種方法,某種理由和納粹合作。沒有他們的積極配合,有計劃的猶太人大屠殺不可能達到後來發生的那種規模。在報告中,阿倫特還列舉了歐洲同家在德同下達驅逐猶太人命令後的不同反應,並做了分析。其中,丹麥、保加利亞、意大利並沒有出現反猶主義;丹麥還公開表示反對意見,幫助隱藏和拯救猶太人,曾經將5919個猶太人運往瑞典。相反,羅馬尼亞公民普遍反猶太人,甚至以自發大屠殺的方式屠戮猶太人,以致黨衛軍為了貫徹「以一種更為文明的方式」進行屠殺而不得不進行干預。阿倫特認為,羅馬尼亞不僅是一個謀殺者的國度,而且是一個墮落的國度。她指出猶太人委員會沒有在「幫助猶太人遷移與幫助納粹驅逐他們」之間做出抉擇,同樣是一種「惡行」。沒有個人的反抗,也沒有集體的反抗一一對於納粹在歐洲社會,不僅在德國,對幾乎所有的歐洲各國,不僅在迫害者之間,而且在受害者之間引起的整體性的道德崩潰,她認為,耶路撒冷審判所提供的內容,是帶衝擊性的。

誰之罪?對於一個民族的空前浩劫的反思,阿倫特在這裡留下的啟示是,必須在法律犯罪與政治、道德上的責任問題作出區分,不但要從政治體制方面追究歷史責任,還要從人性道德方面追究個人和集體的責任。所謂歷史的反思,就是反思責任。正如究詰共同罪責一樣,認為共同無罪也是不成立的。

關於阿倫特在艾希曼審判中表達的觀點,諾曼·波特萊茲在一篇文章中的概括是準確的:「取代罪大惡極的納粹, 她給我們的是『平庸的』納粹;取代作為高尚純潔的猶太殉教者,她給予我們的是作為惡的同案犯的猶太人;而代替有罪與無罪的對立的,她給了我們是犯罪者與受害者的『合作\'。」對於一段苦難歷史的批判反思,阿倫特是豐富的, 深刻的,但確實是驚世駭俗的。由於她,無情地撕破了一些政治體的卑鄙的偽裝,撕破了人們藉以掩蓋自身的人性弱點的外罩,所以備受攻擊和誹謗也是必然的。

革命,共和,公民參與

1963年,阿倫特的著作《論革命》出版。雅斯貝斯認為,此書是作者基於在美國的生活經歷的產物,主題是政治自由和追求人的尊嚴的勇氣;並且評價說,它的重要性並不亞於《極權主義的起源》。阿倫特認為,革命精神已經失去,她把這看作是現代人的悲劇,從而給予正面的闡釋,把革命與共和聯繫起來,重塑革命精神。從中所體現的作為一個飽經極權統治迫害的知識分子的政治理想與不泯的激情,倘若拿來與後文革時代中國知識分子的「告別革命」的論調相比較,確實是很有意思的事。

在書中,阿倫特集中討論了法國革命和美國革命。她認為,兩個革命都極其重視公共自由和大眾福祉,但是美國革命並沒有像法國革命那樣限制公民的個人權利,它的成功經驗表明,革命只能使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她指出,美國這個國家的確有它的特殊性,它所以能夠避免極權主義的影響,就因為它不具備民族國家那種建基於歷史和文化的統一性意義上的民族一體性,此外,也不曾出現如十九世紀歐洲社會那種具有強大內聚力的階級結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原本就是一個大眾社會。但是,美國與歐洲文明是同源的,這也是一個事實。在阿倫特看來,革命和憲法的制訂,在總體上是革命過程中的兩個不同階段,美國革命的一個特點是,它並非一場突發的暴力運動的結果,而是始終依靠眾多參與者普遍的協商和相互契約來發動、推進和維繫的。阿倫特說:「革命的目的在於締造自由。」美國憲法的制訂與定期修正,就是建構和擴大自由空間,將自由制度化。倡導憲政建設,不能只是考慮秩序與程序的確立,而放逐了自由精神與公眾參與;恰恰相反,阿倫特的關於以「評議會制」取代政黨制和代議制,建立一個「參議國家」的近乎政治烏托邦的設想,都是以公眾參與、公共空間的創建為主要內容的。她認為美國憲法體制的本質意義,並不在於保障公民的自由,而在於創建使人民能夠由自己在政治上組織起來的自由,樹立一種新的權力體系: 一、真正體現「權力屬於人民」而非哪一個政黨這一共和原則;二、聯邦憲法體制不是採取主權國家的形式,保證沒有主權的權力存在;三、通過各政治體互相平等,彼此約束,而非定於一尊,實行代替或兼併;四、民族既非政治體的基礎,也就不存在歷史和起源的同質性。在阿倫特看來,美國的開國者們在創建共和政體時,確曾將羅馬的共和政體當作最早的范型,但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創建並非羅馬的重建,而是新的羅馬的創建,體現了一種延續以政治自由為第一要義的歐洲共和主義傳統的創新精神。

美國在五十年代初曾經一度產生麥卡錫主義,瘋狂迫害共產黨人以及異議知識分子,阿倫特本人也深受其害。但是,這股「劃一主義」的狂流沒有肆虐多久,便很快得到糾正。阿倫特深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美國擁有以聯邦憲法為核心的各種自由制度。

《共和危機》是阿倫特於1972年出版的另一本文集,收入三篇論文和一篇訪談錄。這些作品見證了六十年代越南戰爭、學生暴動、黑人民權運動以及七十年代前期以美國為首的世界性動盪,體現了阿倫特的政治卓識。其中,曾經在《論革命》中所強調的公民參與對於保護美國共和制並促使其健康發展的思想,特別富於時代實踐的意義。

關於政治謊言。1971年6月,《紐約時報》披露了由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授意的機密文件,其中包括美國捲入越南戰爭的決策過程的記錄,這就是當時著名的「五角大樓文件事件」。這些文件的內容,暴露了有關政治領域中的欺騙的諸多問題。阿倫特指出,事實是脆弱的,謊言更可能成功,尤其是來自政府的謊言。她說:「由於說謊者擁有預先知曉聽眾希望或者期待聽到些什麼的極大優勢,因此謊言通常比現實更可信,更合乎理性。」其中一些謊言很容易被事實戳穿,但某些類型的謊言則可以將事實真相從人類的存在中完全抹掉,從而侵犯和損害了人類的自由。她指出有兩種相關的說謊方式,一種屬宣傳性質,如越戰;另一種則屬專家、政治智囊人物所為,它一開始就帶有自我欺騙性質,因為決策者生活在阿倫特稱之為「去事實化的世界」。不過,對於政府的欺騙,她並不感到特別沮喪,理由就是她對美國一直處於自由狀態下的新聞機構對民眾服務方面持積極評價的態度,——即使政府文件有著嚴密的保密分級制度,也難不為美國民眾所知道。此外,美國人民的天性中具有一種抵制破壞自由的力量的東西,這也是她有信心可以戰勝政府謊言的希望之一。

關於公民不服從。阿倫特相信,公民不服從首先是一個美國現象,因為它源自一個契約社會中的公民對於法律的道德責任。她將公民不服從與良心的抵制進行區別。公民不服從是集體的、公開的、以挑戰政治權威的正當性為目的的社會運動,而良心反抗只是個人性行為。參與公民不服從的人都是有組織的團體的成員,這些團體出於某個觀點的一致性而聯合行動,並共同採取反對政府的立場。當然,這得從憲法上對諸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遊行罷工自由等等基本人權有著切實的保障,就是說,即使同屬於一個基於同意的社會,這種同意也是必須隸屬於不同意的權利的。她提供的思路是一個「契約論傳統」——政府必須取得人民同意(容許異議),如政府已違背托付,人民有權利不服從。儘管公民不服從也許會轉化為暴力行為,對於共和制而言具有一定的破壞性,但是,鑒於社會上公民參與的減少,各種形式的自願聯合的減少,阿倫特仍然鼓勵美國政府考慮將公民不服從問題納入法律體系之中,一一因為她相信,這是一個自由國家自信有能力保護人類自由的一種手段。

關於暴力。在《論暴力》一文中,阿倫特對權力、權威、強力和暴力作了區分。她把暴力和權力對立起來,認為暴力只能導致破壞,但不能創造出權力,一旦開始便無法控制,所以,暴力行動所產生的最可能的結果便是「一個更為暴力的世界」。而權力,在她看來是尊重人類的多元樣態,使政治自由得到保護的力量。當一個團體或政府發現權力正在喪失時,很容易試圖通過暴力來繼續掌控權力。她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當暴力出現時,權力即明顯地處於危險之中。阿倫特關於暴力的論述,多局限於一個契約國家一一民選政府的理論前提。她將權力過分合理化,不但忽略了權力中隱性的合法性暴力,也忽略了不同政治勢力在某種歷史情勢中的變動關係。這裡,大約是因為她在68年學生運動中,瞥見了二十世紀上半葉極權主義運動中群眾的不祥的陰影吧?

在黑暗的年代,期待啟明

阿倫特以一種新異的文體風格,寫作了一本書,名叫《黑暗時代的人們》。所謂黑暗時代,當是她所經歷的二十世紀,主宰這一時期的極權主義和官僚政治;按她的說法,同時帶有象徵的性質,採用的是較廣泛的意義。其中,她寫了從萊辛到同時代人中的多位詩人、作家、哲學家,包括盧森堡這樣的革命者,提供了一個處於精神領域中的人物譜系。當時代將人們捲入屠殺、混亂、飢餓、不義與絕望之中時,作為「時代的代表」,這少數人卻幾乎不受它的控制和影響,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

作為時代的沉思者,阿倫特無疑同樣是其中優秀的一員。如果從專業愛好來說,她應當埋首於哲學研究;事實上,直到臨終前,她仍然進行著嚴肅的哲學思考。她的最後一部未竟的著作,就是《精神生活》。她本人聲稱,她的主要活動方式是思考,而不是一個長於行動的人。在瀰漫著鬥爭氣息的日子裡,她沒有成為一名革命者或是抵抗運動的成員,然而,她的思考卻不能不一再地被現實政治問題一一人類生存最急迫的問題一一所打斷。這樣的思考不同於一般學者的思考在於,它並非服務於知識的目的,而是與實際生活於其中的世界密切相關,是對於生存意義的探尋。阿倫特試圖通過思考打破現實一一主要來自體制一一的遮蔽,阻止人類作偽和行惡,敞開廣大的公共空間,這樣的思考,不能不帶上批判與反抗的性質。在《人的條件》中,她承認:「事實上,在專制條件下行動比思想來得容易。」為了人類的自由生存,她為自己選擇了最孤立、最需要堅忍、最耐住的工作:思考。

在《黑暗時代的人們》的序言末尾,阿倫特如此表達她的信念:「即使是在黑暗的時代中,我們也有權去期待一種啟明(illumination) ,這種啟明或許並不來自理論和概念,而更多地來自一種不確定的、閃爍而又經常很微弱的光亮。

這光亮源於某些男人和女人,源於他們的生命和作品,它們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點燃著,並把光散射到他們在塵世所擁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範圍。像我們這樣長期習慣了黑暗的眼睛,幾乎無法告知人們,那些光到底是蠟燭的光芒還是熾烈的陽光……」阿倫特愛這個世界,她和她的著作,就是這樣一種充滿溫暖的光輝,使我們在黑暗中感知人性和真理的存在而深受鼓舞。

200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