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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內外

/一/

從電視裡看足球,好處是局部爭奪看得清楚,球星們的眉目也真切,壞處是只見局部,此局部切換到彼局部看不出陣形,不知昌盛之外藏了什麼腐敗,或平淡的周圍正積釀著怎樣的激情,更要緊的是欣賞慾望被攝像師的趣味控制,形同囚徒,只可在二十英吋的一方小窗中偷看風雲變幻。很想再身臨實地去看一回。上一回去體育場看足球是二十多年前了,那時腿還未殘。

桑普多利亞隊二次來京時,朋友們把我抬進了體育場。去之前心裡忐忑,怕人家不讓輪椅進,倒去平白葬送一個快樂的晚上。這擔心是多餘了,守門人把我看了一會兒,便親自為我開道。朋友們抬轎似抬我上樓梯時,一群年輕球迷竟衝我鼓掌,喊:「行嘿哥們兒,有您這樣兒的,咱中國隊非贏不可!」

體育場裡不認得了。過去的印象是除去一坪綠草蓬勃鮮明,四周則密麻麻灰壓壓都是規規矩矩的看客,自由唯不謹慎時才有所洩露。現在呢,球場就像盛裝的舞台,觀眾席上五彩繽紛旗旛湧動,吶喊聲、歌聲、喇叭聲……沸反盈天。第一個感受是,觀眾不再僅僅是觀眾,此乃一場巨型卡拉OK。

第二個感受是,「同志」這個漸漸消逝著的詞兒於此無聲地再現光輝。此處的人群與別處的人群大不相同,雖摩肩接踵難免磕磕碰碰,但進攻式的粗魯沒有,防禦式的客氣也沒有,認識不認識的都像是相知已久,你一掏煙他就點火,甭謝,相互默契,然後開「侃」。侃的當然都是足球,侃者或儒雅或狂放,卻都不把球場外的身份帶進來,這兒只承認球迷的一份尊嚴與平等。是球迷嗎?行,好樣兒的,一家人,「先生」「小姐」都太生分,是同志。雖「同志」二字並不發聲,但我感到在人們未及發覺的心底,正是存在著這兩個字。也許,同志一詞原就是由這樣的情境產生。這讓我想起一九七六年地震時的情景,因為災難的平等,使人間的等級隔膜一時消退,震後大家都曾懷念震時的人際關係,遺憾那樣的美好何以不能長久。

/二/

那時是因為災難一視同仁,現在呢?現在是因為真正的歡樂也須如此。狂歡,唯一視同仁才可能,唯期冀自由和慶賀平等的時刻才有狂歡。

我不大看得見綠草坪上正在進行的比賽,因為至少有八十分鐘人們是站著看的,激動的情緒使他們坐不下來,所有的座位都像是裝了彈簧,往下一坐就反彈起來。前面的一對年輕戀人不斷回頭向我表示歉意,就像狂歡的隊伍時而也注意一下路邊掉隊的老人,但是沒辦法,盛典正是如火如荼我們不能不跟隨著去呀。我表示理解。我也很滿足。我坐在人群背後專心傾聽,狂歡是可以聽的,以聽的方式加入狂歡。

人們談論著,讚美著,笑著和罵著……我聽出多數人並不怎麼懂足球,或者說並不像教練員和裁判員們那樣懂足球,但他們懂得那不僅僅是足球,那更是狂歡,技術和戰術都是次要的,一坪綠草上正在演出的是如祭禮一般的儀式!黑衣裁判彷彿祭司,飛來飛去的皮球如同祭器,滿場奔跑著的球員是諸神的化身,四周的人群呢,是唱詩班,是一路朝拜而來的信徒或眾生。所以你不能僅僅是看客,你來了是來參加的。所以不能單是看,更要聽,用心領悟,人們如醉如癡是因為聽到了比球場更為遼闊的世界和比九十分鐘更為悠久的歷史,聽到了這儀式所象徵的人的無邊夢想,於是還要呼喊,還要吹響喇叭,還要手舞足蹈,以便一向要遏制或管束我們的命運之神能夠為之感動,至於他感動了之後會賜給我們什麼好處倒不是這呼喊所關心的,給或者不給那都一樣,給或者不給,無邊的夢想總要表達總要流傳。

人需要狂歡,尤其今天。現代生活令人緊張,令人就範,常像讓狼追著,沒頭蒼蠅似的亂撞,身體擁擠心卻隔離,需要有一處擺脫物慾、擺脫利害、擯棄等級、吐盡污濁、普天同慶的地方。人們選擇了足球場,平凡的日子裡只有這兒能聚攏這麼多人,數萬人從四面八方走來一處便令人感動,讓人感受到一種象徵,就像洛杉磯奧運會時的一首歌中所唱:We are the world。而在這世界上,當災難休閒或暫時隱藏著,唯狂歡可聚萬眾於一心,於是那首歌接著唱道:We are the children。我們是世界,我們是孩子,那是說:此時此地世界並不欣賞成人社會的一切規則,唯以孩子的純真參加進對自由和平等的祈禱中來,才有望走近那無限時空裡蘊藏的夢想。

/三/

但是,強者的雄風太迷人了,戰勝者的榮耀太吸引人了,而且這雄風和榮耀必是以弱者和失敗者的被冷落為襯照,這差別太刺激人了,於是人很容易忘記領聽(諦聽和領悟),全副熱情都掉進那差別中,去爭奪居強的一端。爭奪的熱情大致基於這樣的心理:在諸多的國家中我在的國家是最強的,在諸多的城市中我居住的城市是最好的,在諸多的民族中我屬的民族是最優秀的,甚而至於在諸多朝聖的路途中我的路途是最神聖的。這樣的心理若是只意味著戰勝自己,也許本來不壞,但是,對榮耀的渴望使人再也聽不見無限時空裡的屬於全人類的危懼和夢想,勝利僅僅在打敗對方的慾望中成立。夢想從無限的時空萎縮進人際的輸贏,狂歡就變成了徹頭徹尾的爭奪,那時「同志」忽然就被「立場」取代。在「同志」被「立場」取代的地方(不管是明著還是暗著),便不再有朝聖的儀式,而是戰爭的模型了。

我想起「文革」中的一些慘劇,大半是由立場做著前導;明知某事是假是惡是醜,但立場卻能教你違心相隨或緘口不言,甚而還要懺悔自己的立場不堅定。不不,立場和觀點絕然不同,觀點是個人思想的自由,立場則是集體對思想的強制。立場說穿了就是派同伐異,順我派者善,逆我派者惡,不需再問青紅皂白。否則為什麼要有立場這個詞呢?尤其是觀點一詞並不作廢的時候,立場究竟是要說什麼呢?是說相同觀點的人要站到一起來嗎?首先,相同的觀點因其相同不是已經站到一起來了麼?再強調站到一起來是什麼意思?其次,觀點並非永遠不變,相同一旦變成不同是否就要以立場的名義施之懲罰呢?若非如此,就真想不懂立場為什麼不算是一句廢話?記得「文革」年代有一首童謠:我們都是木頭人,不許說話不許動,看誰立場最堅定。這可真是童言無忌道破天機。奇怪的是這童謠在當時怎麼沒有被劃作反動言論,想來絕不是四人幫一流的疏忽,而是在他們看來這正是立場的本意。

立場怎樣不知不覺地走進人間,也就怎樣神鬼莫察地進了足球場,此一方球迷與彼一方球迷的大打出手、視若仇敵便屢見不鮮。我們是世界,變成了:我們是國家,我們是民族,我們是幫派,我們是我們,你們他媽的是你們。我們是孩子,則變成了:我們是英雄,我們是好漢,你們他媽的算是什麼玩意兒?

本沒有誰一心去做孬種,或號召大家爭當敗類。值得擔心的倒是「英雄」「好漢」的內涵不清,倘英雄主義糊里糊塗地竟認同起暴力來,肯定不會有好局面送給人間。狂歡精神一旦散失,便特別危險地要蛻變成狂熱,勇猛和不屈都來不及對著生命的困惑,而要順理成章地殺向異己的人類了(比如網球明星塞萊斯的被刺)。立場這個詞把我們害著,把足球以及所有體育比賽都害著,把足球場裡和地球上面的英雄害著,把狂歡精神和神聖之域也害著。

神聖之域尤其是不需要宣揚立場的。神聖並不蔑視凡俗,更不與凡俗敵對,神聖不期消滅也不可能消滅凡俗,任何聖徒都凡俗地需要衣食住行,也都凡俗地難免心魂的歧途,唯此神聖才要駕臨俗世。神聖只是對凡俗的救助和感召,在富足或貧困的凡俗生活同樣會步入迷茫、同樣可能昏昏墮落的時候,神聖以其愛與美的期念給我們一條無盡無休的活路。

/四/

埃斯科巴(哥倫比亞足球隊2號,後衛)在「世界盃」後的慘死,是足球史和體育史上曠古的災難,是所有球迷及全人類都該深思的。埃斯科巴的慘死,很像馬爾克斯的一篇著名小說的標題,是「一場事先張揚的兇殺案」。所謂事先張揚,並不單指幾個歹徒先期發出了威嚇,而是說,這場兇殺早已在狂歡精神退出足球場時就已經張揚開了。而地球上的一切戰爭、不義和殺戮,大約也都是這樣張揚開的。

狂歡精神丟失了,甚至興趣也不在足球的技藝上,狂熱去投奔哪兒呢?毫無疑問也絕無例外——去投奔戰勝者的榮耀。

但是,鮮花、讚美、崇拜都向著戰勝者去,失敗者一無所有。已經說過,這差別太刺激人了,刺激的結果必是憤恨產生。狂歡精神的丟失,其不妙並不直接表現在戰勝者的志得意滿,而是最先顯露於失敗者的憤恨不平,尤其這憤恨並不對著神聖之域的被污染,而是由於自己的遭冷落,這憤恨便要積蓄到失去理性。屢屢的失敗而且仍然忘記著聆聽,看著吧,壞孩子的脾氣就要發作。他本來想的是:我是最好的和我們是最好的,你們他媽的算是什麼東西?可是現在怎麼一切都顛倒了呢?被慣壞的孩子就要鬧脾氣,像北京話裡說的要「耍叉」了,不講理了,要在球場之外去尋報復了,要不擇手段地去佔住那居強的一端。

這樣「耍叉」的孩子,常常也聲稱不欣賞現實世界的規則,但是留神,這與狂歡精神絕不一樣,狂歡是在祈禱全人類的自由,「耍叉」的孩子是要大家都來恭維他和跟隨他的主義。也可能他的主義是好的,但也可能他的主義是壞的呢?

/五/

所以,不如「少談些主義,多研究些問題」,讓所有的觀點都有表達的機會,旗倒不妨慢舉。並非不可以談主義,但主義之前(或大旗之下)最好先有問題的研究,比如說:英雄和神聖都是什麼含義呢?再比如:「做人要有尊嚴」這句話其實什麼都沒說,因為什麼是尊嚴呢?以及怎麼維護這尊嚴?

成功者就一定是英雄,或者反抗者就一定是英雄麼?神聖就是輕物利,或者退避紅塵獨享逍遙?尊嚴呢,是否單靠一副傲骨,或隨時都警惕著一條測量他人冷熱的神經?當然不這麼簡單。比如愛是神聖的,但愛是怎麼回事似乎一向還是問題。有一種意見說:愛就夠了,不必弄什麼清楚。可是不清楚又怎麼知道就夠了呢?除非是自己夠了,但這就又回到廢話上。人民也是神聖的,但這樣的大旗誰都能打著,貪污和行霸也用得著。不過有時也簡單,比如「你們他媽的算是什麼玩意兒」,此言一出即可明白,言者離英雄還遠,那很像是自慰的一條計策(阿Q做證),而尊嚴,卻在自以為維護的同時毀壞。所以,研究的項目還多,不忙舉旗。

不說成功者。因為誰都不大可能永遠不碰上失敗。說反抗者。足球場上有好幾種反抗者。一種已被紅牌罰出場外,沒什麼說的了。一種在場外尋釁施暴,有法律管他,不說也罷。還有一種,以零比九落後著,而且比賽已經到了第八十九分鐘,這不是籃球是足球啊——就是說輸定了,但十一個反抗者卻仍全心全力地踢著,忘生忘死地奔跑,他們的目的從來就不狹隘到只要求戰勝對方,他們知道零比九和九比零都是那儀式中的一項啟示,生命之途上的一步路程,而每一步路程的前面都是一樣的無限——無限的困境和無限精彩的可能,這才是英雄的反抗者吧。尤其這時,如果九比零領先的一方也有如此領悟,不傲不怠,知道人際的勝負實屬扯淡,此十一人與彼十一人都是困境的反抗者和精彩的體現者,這時,狂歡精神就全面地回來了。已經開始退場的球迷不是真正的球迷,他們看不見是什麼回來了,而依然吶喊或呆望著的球迷是神聖的球迷,他們知道。

零比九是一個誇張。

但狂歡精神是怎樣回來的?從哪兒,和經歷了什麼才回來?如果它回來了,必是因為這樣的發現:我們是世界,我們是孩子,我們是注定的困苦,和注定的愛與美的祈盼。

/六/

說到精神的勝利,人們馬上會想起阿Q,似乎那是未莊這一位農民的專利。真是天大的誤會。其實哪一種勝利不是最後落實在精神上呢?單單落實在物質上的勝利倒要狹隘得多了。精神勝利者並不都是阿Q,因為並非人人都把癩頭瘡去做勝利的基礎,更不為自己的蚤子比王胡的少些而憤憤。

不久前的「美洲杯」上,巴西靠「上帝之手」贏了阿根廷,賽後記者就這個球去問巴西隊的感想,巴西隊裡竟有人說「去問他們的馬拉多納吧」,意思是說鼎鼎大名的馬拉多納也曾靠一個手球,為阿根廷隊淘汰過英國隊。我一向是巴西隊的球迷,不因其冠軍得的多,而因其把足球踢得瀟灑美麗出神入化,但這一回真讓千里萬里之外的這一個巴西隊的球迷為之羞愧。「上帝之手」有時難免,但上述回答真是有點兒阿Q的心理了。

這便想起足球場上還有一種反抗者,他們怎麼也不能鎮靜地面對失敗。他們的球隊是最好的球隊——這是他們立場的前提,不容懷疑也不容討論的,於是失敗就只好歸咎到裁判頭上去。毫無疑問,對裁判的錯誤應當揭露。但是這一種反抗者對裁判的錯誤一般採取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利於對方則暴怒,利於自己則竊喜,暴怒時他們要問公理何在?竊喜時他們心想彼此彼此什麼他媽的公理?這真正是矯情。

矯情的結果是並不能讓自己進步,貶損對方吧,又不真能使對方潰退,想來想去還是那個裁判討厭。但是把那個討厭的裁判罵也罵過了,形勢仍不樂觀。於是便時有賄賂裁判的事件發生,這倒是未莊那一位窮漢未及學成的計策。

文學界經常也能看見這樣的矯情,總也盼不到讚譽和暢銷的時候,便去罵「評論家」和讀者,或者轉而去賄賂他們,當然不是用金錢,而是用文思(或文風)向「評論家」和市場靠攏。雄心再大一些的則去化驗獲諾貝爾獎的丹方,說是得有這一味得有那一味中國人才可能獲那大獎,少了這一味缺了那一味則是皓首窮經也必名落孫山的。結果弄得人無所適從,翻箱倒櫃找故事,掘地三尺挖古董,中西大菜滿漢全席都上了桌,還是無濟於事。怎麼回事呢?很可能就在忙著化驗他人之丹方的時候,把自己最重要的東西丟了:心魂。而那裡面才是無限地遼闊,無窮地豐富,有不盡地創造的可能呀。其實文學和足球一樣,根本是在困惑和狂歡時的聆聽,立足於地而向蒼天的詢問,魂遊於天而對土地的關懷。獎者,一種有趣的標記而已。對於真正的球迷,零比零的結果並不表明九十分鐘的無味或多餘。

/七/

如果我是外星人,我選擇足球來瞭解地球的人類。如果我從天外來,我最先要去看看足球,它濃縮著地上人間的所有消息。

比如人對於狂歡和團聚的需要,以及狂歡和團聚又怎樣演變成敵視和隔離,這已經說過。再比如它所表達的個人與群體的相互依賴,二十二個球員散佈在場上,乍看似無關聯,但牽一髮而全身動,那時才看出來,每一個精彩點都是一個美妙結構的產物,而每一次局部失誤都造成整體意圖的毀滅。比如說,它的變化無窮正好似命運的難於預測,場上的陣勢忽而潮湧忽而潮落,剛還是晴天朗照,轉眼卻又風聲鶴唳,每一個位置都蘊含著極不確定的動向,每一個人都具「波粒二重性」,每一個點和每一個點之間的關係都有無限的可能,真正是測不准,因而預測足球的勝負就像預測天氣變化一樣靠不住,一個強隊常常就被一支弱旅打得一敗塗地,這在其他比賽中是少見的。又比如它的勝敗常具偶然性,你十次射門都打在門柱上,我一次撿漏就致你於死地。而射在門柱上的那個球,只要再往裡偏一公分就可能名垂球史,可這一公分其實就由於氣流一陣細微的改變。那一次撿漏呢,則是因為對方的跑位也只差了一公分,這一公分的緣由說不定可以從看台上一位妙齡少女的午餐中去找。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智者千慮也把捉不住偶然性的乖戾,於是神神鬼鬼令人敬畏。這都與我們的命運太相似了。接著,外星人還可以在這兒受到法制啟蒙,他會看出要是沒有那位黑衣法官,這球賽就沒法進行,他尤其會看出在諸條規則中不准越位是最根本的一條,否則大家都去門前等著射門,地球上就可能只剩下溜門撬鎖的小偷和蒙面入室的大盜了。外星人還能在這兒看見警察(星星點點散佈在各處),認識官員(稀稀落落坐在主席台上),瞭解商業(四周的廣告牌),粗通建築(鋼筋水泥的體育場),探知藝術的起源(看台上情不自禁的歌舞),發現貧富之別(票價不同因而所佔位置各異),發現門派之盛,相互間竟至於睚眥必報、拳腳相加、水火難容……總之,幾乎人間所有的事物在這兒都有樣品,所有的消息在這兒都有傳達。

這個與人間同構的球場,最可能成為人間的模型或象徵,刺激起人的種種佔有慾,倘佔有落空,便加倍地勾引起平素積蓄的怨憤,壞脾氣就關不住閘門。愛的祈望並不總比恨的發洩有力量。如果地球世界的強權、歧視、怨恨和復仇依然長壽,當然足球世界就最易受到侵染,足球場上就最易出現毆鬥和騷亂。

/八/

也許外星人最後還會看出一件事:在足球和地球上,旗旛林立的主義中,民族主義是最悠久也最堅固的主義,是最容易被煽動起來的熱情。

坐在看台上,我發現我的熱情也漸漸地全被立場控制,很難再有剛一進來時的那種狂歡的感動,也顧不上去欣賞球藝,喜與憂全隨著中國隊的利與不利而動。只要中國隊一拿球便是滿場的喝彩,只要意大利隊一攻到禁區便是四起的噓聲。這無可厚非。但是這樣的熱情進一步高亢,毆鬥和騷亂就都有了解釋。這樣的情緒倘再進一步走出足球場,流竄到地球的各個角落,滲透進人類諸多的理論和政策中去,冷戰、熱戰,還有「聖戰」也就都有了根據。

民族主義其實信奉的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難免勢單力薄,明擺著不能樣樣居強,這才借了「民族」去張揚。但若「老子」的民族也不能樣樣居強呢,便又很容易生出民族自卑感,自卑而不能以自強去超越,通常的方略就是拉出祖宗的光榮來撐腰,自吹自擂自欺自慰都認作骨氣。其實,這樣的主義者看重的也一定不是民族,倘自家鬧出爭端,民族也就無足輕重。不信就請細心注意,一到了沒有外族之時他就變成地方主義,一到了沒有外地之時他就變成幫派主義,三人行他提倡咱倆,只剩下咱倆事情就清楚了:我第一,你第二。

當然你不能不讓誰認為自己正確和堅持自己認為的正確,(他說不定真就是天下第一呢?)但正確得靠研究的結果說話,深厚的土地上才是插牢一面大旗的地方。比如說「把什麼和什麼開除出文學正堂」,但是,由誰來圈定正堂的方位呢?開除一事又該由誰來裁決?恐怕誰都不合適。「正堂」和「開除」都在研究問題的氣氛中自然發生,就像人們自然會沐浴清泉而排除污水,絕非可以畢其功於一面大旗的。

其實我們從幼兒園裡就受過良好的教育:誠實,謙虛,擺事實講道理。我們在學校裡繼續受著良好的教育:以他人之長補自己之短。怎麼長大成人倒變糊塗?是的是的,這世界太複雜,不可不有一點兒策略,否則寸步難行。但這不應該妨礙我們仍然需要看清一個真理:無論是民族還是主義,也無論是宗教還是科學,能夠時時去查看自己的缺陷與危險的那一個(那一種)才有希望。

/九/

但是,誰總能那麼冷靜呢?況且,大家若一味地都是沉思般地冷靜著,足球也不好玩,日子也很難過。不讓激情奔湧是不行的,如同不讓日走星移四季更換。不是足球釀造了激情,是激情創造了足球。激情是生之必要,就像呼吸和睡覺,不僅如此,激情更是生之希望,是善美之途的起步。

但是,什麼才能使這激情不掉進仇視和戰爭呢?(據說,南美有兩個國家曾因足球爭端引發過一場真刀真槍的戰爭。)是苦難。不管什麼民族和主義,不管怎麼偉大和卑微,都不可能逃開的那一類苦難。

我又回憶起一九七六年地震時的情景,那時的人們既滿懷激情又滿懷愛意,一切名目下的隔離或敵視都顯出小氣和猥瑣,唯在大地無常的玩笑中去承受生死的疑問,疑問並不見得能有回答,但愛卻降臨。只可惜那時光很短暫。

看來苦難並不完全是壞東西。愛,不大可能在福樂的競爭中牢固,只可能在苦難的基礎上生長。當然應該慶幸那苦難時光的短暫,但是否可以使那苦難中的情懷長久呢?

長久地聽見那苦難(它確實沒有走遠),長久地聽見那苦難中的情懷,長久地以此來維護激情也維護愛意,我自己以為這就是宗教精神的本意。宗教精神當然並不等於各類教會的主張,而是指無論多麼第一和偉大的人都必有的苦難處境,和這處境中所必要的一種思索、感悟、救路。萬千歧途,都是因為失去了神的引領。這裡說的神,並非萬能的施主,而是人的全部困苦與夢想、局限與無限的路途,以及零比九時的一如既往,和由其召喚回來的狂歡。

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再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