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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拜金女郎

《大齡文藝女青年之歌》很紅的時候,人人都說這首歌是女文青的寫照,我對此不以為然。我的一位朋友A小姐,她卻不是個大齡文藝女青年,而是一個典型的敗家女兼拜金女郎,拎LV的皮包,戴CHANEL的眼鏡,開著一輛MINI Cooper,男朋友在三環裡有十幾套loft,所以兩個人根本不用工作。A小姐高興時就逛街,不高興時也逛街,從來不搞文藝創作更不需要為錢發愁。按理說,她和我們這種靠爬格子謀生的文藝女本無交集之處,但A小姐當闊太太的日子過得不耐煩,非要尋死覓活地和男朋友搞獨立鬥爭,要重回職場,於是我就受朋友之托幫她辦了點事情,一來二去,彼此發現對方也並不討厭,也就成了朋友。

也許是命中注定吧,A小姐重新上班後不到半年,就喜歡上了辦公室裡做設計的一個窮小子,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給搞上床啦。開始的時候,我們都以為她只是玩玩而已,男生也知道自己養不起A小姐,對兩個人的未來並沒有什麼期許。沒想到A小姐卻宣佈要跟有錢的男朋友分手,要和窮小子在一起。不僅使得我們驚詫莫名,連窮小子自己也被嚇著了。結果就發生了辦公室裡A小姐拚命追求窮小子的一幕幕,也不管自己那大款男朋友還在等著她回頭。有一次,窮小子被A小姐給逼急了,就在MSN上問A小姐,我到底哪好啊?你到底喜歡我什麼啊?A小姐就說,我喜歡你陽光可愛,單純善良,不藏心機。窮小子就不知道怎麼接話了,只好嘿嘿乾笑兩聲,說:「你是在自己騙自己。」

除了A小姐自己以外,兩個人身邊的知情人,連同窮小子自己都沒有人看好這段感情。因為A小姐是那種在飯店裡隨便吃個飯都有人過來塞紙條求交往的女孩,從小到大,談過的男朋友更是非富即貴。你只要看她一眼,就覺得她天生該被有錢男人追求,兩手不沾陽春水地被供養起來。很多年前我也曾偶遇過這樣的一個漂亮女孩,她的故事也和A小姐類似,她總結說:「不是我一定要跟有錢人談戀愛,但是家境普通點的男孩子都不敢追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是怕養不起我。」開始時,我不大能夠體會這句話的意思,後來跟A小姐接觸久了,才漸漸明白,有些女人就是天生有這種氣質,漂亮,有品位,有小脾氣,愛花錢,天生應該過富貴的生活,而有錢的男人一看到她們就懂,於是,自然就會產生征服欲主動展開追求,而沒錢的窮小子都會知趣地躲開。

這也反過來讓我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我和我身邊的這群大齡文藝女青年朋友,漂亮的有,不漂亮的也有,但專門被富人追求的卻幾乎沒有。雖然也在無聊的時候哀號:「爬格子太累啦,不如嫁個有錢人讓他包養我搞創作吧。」但是真有有錢的男人湊過來了,這群姑奶奶們肯定又嫌人家只有錢。男人給你買個LV,你卻教訓人家不懂海明威,有錢的男人也不是傻子,才不會往你身前湊呢。

所以聽見邵小毛在她的《大齡文藝女青年》裡唱「他們說你該找個有錢的,讓他贊助你搞創作,可是大款都不喜歡她,他們只想娶會做飯的」,就想說姑娘你錯了,文藝女青年會做飯的是很多的,而且大款有錢請保姆,大款不找你不是因為你不會做飯,而是因為你不具備那種拜金女郎的氣質,拜金女郎畢竟還能用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去取悅,對於有錢的男人來說,這是他們力所能及的,也是相對簡單的,大款都不喜歡你是因為你一臉「我視金錢如糞土」「LV包包好俗氣」的表情,你想讓人家相信你是可以被金錢搞定的,那也是很難的。

最後要交代一下,經過一年多的窮追猛打,A小姐最終得償所願,和窮小子走到一起了。MINI還給了前男友,現在每天打車上下班,偶爾也和我們一起坐地鐵。前些天,有朋友跟我說,A小姐風采不如當年了啊,我說那是因為她每天心思花在她男朋友、工作和自己的網店上,沒那麼多心思打扮了。如今,她身上拜金女郎的氣質已經越來越少,很少聽她講有什麼艷遇了,不過前幾天我們聊天的時候,她跟我說,現在心裡覺得很踏實。我想這就是她自己想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