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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面對我們時代不知廉恥的文字氾濫,及因此日益嚴重、罪惡洪水般洶湧而至的無用和劣質書籍,書刊批評雜誌應起著堤壩的作用,因為這些雜誌應該公正、無私、嚴格地作出判斷,毫不留情地抨擊不夠資格的作者炮製出來的劣品。借助於滿紙荒唐言,乾癟的腦袋就試圖助其乾癟的腰袋一臂之力。現在的出版物,十分之九都是這一類的次品。書評刊物應以抨擊的方式履行職責,迫使濫竽充數者不再看見筆就手心發癢,阻止他們繼續招搖撞騙,而不是以無恥縱容的方式與作者和出版者結盟,助其搶奪讀者的時間和金錢。一般來說,這些搖筆桿子的人是只有微薄薪水和酬勞的教授或者文人,他們為了賺錢而寫作。既然這些寫作人的目的是一致的,他們也就有著共同的利益。他們也就團結起來,互相扶持,互相吹捧。這就是劣書獲得好評的由來——而這類吹捧文字就是書刊批評雜誌登載的內容。所以,這些刊物信守的宗旨就是「生活,也讓別人生活!」(而讀者大眾則頭腦簡單,寧讀最新的,不讀最好的。)現在或者過去可曾有過一家書評刊物,可以誇口從來不曾讚揚最低級、最下流的文字垃圾,從來不曾詆毀或者貶低優秀之作,或者從來不曾狡猾地把出色的著作視為不值一提,不予置評,目的就是引開大眾對這些傑作的注意?可曾有過一家書評刊物是有意識地根據作品的重要性篩選出作品,向讀者宣傳、推介它們,而不是聽任親朋戚友的引薦,或礙於同事、同行的情面,或者甚至是接受了出版商的賄賂而這樣做?難道不是每一個人在看到一本書被捧到天上或者被踩到腳下時,都會馬上近乎機械性地翻看出版商的名字嗎——只要這個人不是毛頭新手的話?書評普遍都是維護出版商和書販而不是讀者公眾的利益。但如果真有我在上文所要求的書評刊物,那每一個人,包括文筆拙劣的塗鴉者、缺乏思想的編纂人、剽竊別人著作的傢伙、蒼白而又自負的假冒詩人,還有通篇空洞無物、一心只爭取職位的無能、冒牌哲學家,在看到自己粗劣的製品用不了多久就將釘在恥辱柱上,那發癢的手也會癱瘓下來。這對於文字創作是真正的福祉,因為在文字創作的領域裡,劣作不僅是毫無用處,而且是相當有害的。既然現在的書籍大多數都糟糕至極、根本就不應該面世,那麼,對書籍的讚揚就應該是稀罕的,就像現在的抨擊一樣稀罕才對——現在人們甚少發出抨擊是因為人們考慮的是個人的利益,信奉的是這樣一條宗旨:「大家都是自己人!讚揚別人吧,別人到頭來也會讚揚你!」(賀拉斯語)在社會生活裡,對於無處不在的愚昧、沒有頭腦思想的人,我們有必要持寬容的態度;但把這種寬容也帶進文字創作的領域,則是徹頭徹尾的錯誤,因為在文字創作的領域裡,這些愚蠢的傢伙卻是厚顏闖進了根本不屬於他們的地方。鄙視他們的劣等貨色是對優秀作品的一種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因為辨別不出什麼是壞的也就無法看清什麼是好的。總的來說,源自社會生活的禮貌,應用在文字創作裡面就變成了奇怪、並經常是有害的東西,因為禮貌要求人們把壞的稱作是好的。這樣,禮貌的行為就直接與科學和藝術的目的背道而馳。當然,我心目中的書評雜誌只能由這些人執筆:他們的誠實、可靠無法被賄賂收買,兼備少有的知識和更加少有的判斷力。照此標準,甚至整個德國恐怕也出不了這樣一本書評雜誌。這樣的書評雜誌就要發揮公平的裁判庭作用,其成員則是選舉出來。但現在的書評雜誌卻是掌握在大學行會或者文人集團的手裡,甚至出版商和書販或許也在暗中為著書業的利益操縱著這類雜誌。另外,次等的作者通常都會結盟,千方百計阻撓傑作的露面。甚至歌德也說過,弄虛作假無過於文壇。我在《論自然界的意欲》中更為詳盡地討論了這一問題。

最重要的就是必須取締匿名發表文章的做法,因為這種做法實已成了文學流氓護身的盾牌。人們在書評、文論雜誌裡引入匿名做法的借口,就是保護誠實的評論者、讀者的顧問免受著作者及其靠山惱羞成怒的攻擊。但如果匿名真的保護了批評者,那這一做法就百倍之多地為信口雌黃、無法支持和證明自己言論的匿名者開脫了一切責任;或者,當那些有奶便是娘的無恥傢伙為了從出版商那裡獲得一點點的喝酒錢,不惜向讀者頌揚某一本劣書的時候,這種匿名做法就能夠為這種推薦者遮醜。它還經常為水平低下、寂寂無聞和根本無足輕重的評判者打掩護。一旦知道躲在匿名的陰影之下就能確保安全,那些傢伙就會有恃無恐達致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又有什麼欺騙行為是他們不敢使用的呢?正如有一種能醫百病的萬應良藥,我們同樣也有一種對付匿名批評的普遍有效的反批評。不管那些匿名者是貶損優秀作品抑或吹捧拙劣之作,這一方法一概行得通,那就是對那些人喝道:「報上名來,你們這些流氓!躲在暗處攻擊身在明處的他人是好漢的行為嗎?那只是無賴、地痞的行徑。有種就報上名字吧,你這個壞蛋!」

盧梭在《新愛洛綺絲》的前言裡就已經說過:「正直、誠實的人就得承認自己所出版的東西。」翻譯成德文就是「正直、誠實的人就要給自己寫出的文字簽上名字。」對於爭論和攻擊性的筆戰,就更應如此!而評論文章大都屬於這類文字。所以,裡默[20]在《關於歌德的報道》一書的前言第29頁所說的是相當正確的:「一個露出自己面孔的公開對手,是一個誠實、不會過分的人,對這樣的人我們可以容忍、諒解,並能與之和好。但躲在暗處的敵手卻是卑鄙和怯懦的無賴——他沒有膽量承認自己就是作出判斷的人。他的意見因此對於他本人也不是很重要的,他只是感興趣於暗中獲得發洩怨毒所帶來的快意,既不被人認出,又不受到懲罰。」這段話可能是歌德的意見,因為歌德的意見經常透過裡默表達出來。但盧梭定下的規則應該普遍應用於印刷出來的每一行文字。難道一個戴上面具的人可以獲准在大庭廣眾面前或者在會議上大放厥詞嗎?甚至會讓這樣的人肆意攻擊和指責別人嗎?人們難道不是馬上一腳把他踢出門外嗎?

德國人終於獲得了出版自由以後就不知羞恥地濫用這種自由。享有出版自由的先決條件應該是禁止使用任何種類的匿名和假名。這樣,每個人就得為自己透過出版發行這一高音喇叭當眾大聲說出的話而起碼在信譽上承擔責任——如果他還有點點信譽的話。而如果這個人已經信譽掃地,那他說出的話就可以因喪失信譽而被大打折扣。匿名攻擊並非匿名的作者是明顯有失公道的。不肯簽署真實名字地批評人其實就是在評論他人或者他人的作品時,對於自己向世人要說的抑或要隱瞞的,他都是心虛的,他因此不想透露自己的名字。這樣的事情人們可以容忍嗎?沒有什麼太過無恥的謊言是匿名評論者不敢說出的,因為他們的確不用為此承擔責任。匿名寫出批評文章,目的就是造假和欺騙。因此,正如警察不會讓我們帶著面具在街上走動,他們也同樣不應允許人們匿名發表文章。專門登載匿名文字的文論刊物就是無知對學問、愚昧對理智進行審判的私設公堂,而且用不著擔心受到任何懲罰。在這裡,讀者被歹徒無法無天地愚弄、欺騙,因為對拙劣作品的吹捧騙去了讀者的時間和金錢。匿名的做法難道不是為所有文痞行徑提供了穩固的據點嗎?所以,這樣的據點必須被徹底剷平。換句話說,發表在刊物上的每一篇文字都必須署上作者的名字,而編輯則要承擔核實名字的巨大責任。這樣,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人也被他所到之處的人所知曉,刊物上三分之二的謊言因而就會銷聲匿跡,搖唇鼓舌者的放肆行為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收斂。法國現在就是以此方式處理這一問題。

在發表文論的領域裡,只要沒有禁止匿名這回事,那所有誠實、正直的作者就要聯合起來對付匿名的行徑,要時刻和公開地對這種行為表示出極度鄙視,給這樣的行為烙上恥辱的印記。他們應以各種方式讓人們認識到:匿名拋出評論文字的行為是卑賤、不光彩的。誰要是匿名撰文和匿名投入筆戰,那就當然可以假定這個人在試圖欺騙讀者,或者在不冒任何風險地損害別人的聲譽。這樣,我們在談論起某一位匿名評論者時,儘管只是無意中談起這個人,並且沒有要責備他的意思,我們也應該用上這樣的字眼:「這個或者那個匿名的無賴」、「那本期刊上的戴著面具、不敢見人的流氓」,等等。說起這等人的時候,這樣的口吻的確是合適和正確的。這樣才可以使他們對如此造假失去興致。這是因為只有在一個人露出自己的面目,讓我們知道我們面對的人是誰的時候,他才可以要求得到敬重;而蒙上面罩躡手躡腳活動的人卻沒有資格得到我們的重視。相反,這種人以其行為本身剝奪了自己的公民權,是屬於「無名氏」,而每一個人都可以指責說,這一無名先生就是一個流氓。所以,我們應該馬上把匿名評論者稱作是痞子、下流坯,尤其是在反批評的時候就更應這樣對付他們,而不要像某些作者那樣,儘管名譽受到那些無賴的玷污,但由於懦弱的緣故仍稱他們為「尊敬的評論者」。「不敢說出自己名字的下流坯」——所有正直的人都應該這樣稱呼他們。當某一謾罵傳到我們的耳朵裡,在怒氣首次爆發之中通常都會提出這一問題:「這是誰說的話?」但匿名人卻不會給予回答。

這種匿名評論家尤其可笑和尤其不要臉的做法,就是採用皇帝老子才用的「我們」這一代詞,但其實他們不但應該只用單數的「我」,而且還要用縮小詞,並且在使用的時候要態度謙卑。例如,他們應該說「渺小和可憐的我」、「由於懦弱而耍出小狡猾的我」、「由於無能而不得不隱藏起來的本人」,等等。對於那些隱藏身份的騙子、那些從某一文藝小報的昏暗一角發出絲絲聲響的瞎蟲來說,這樣稱呼自己是合適的,他們的作惡最終將遭到制止。發表文章而又不署上真實姓名,等同於在日常生活中物質上的欺騙。我們必須向那些人吼道,「要麼報上名來,要麼就給我住嘴!你這個無賴!」這是我們的口號。每一篇不署真名的批評文字我們都可以馬上加上「欺騙」兩個字。匿名的做法可以帶來金錢,但肯定不會帶來榮耀。在匿名發出攻擊的時候,假名先生、無名氏就只是無賴先生。我們可以一百對一地打賭:拒絕公開自己的名字就是想要欺騙讀者大眾。只有在評論匿名作品的時候採用匿名的方式才是合理的。總的來說,隨著禁止匿名發表文章,文壇上無賴行為的百分之九十九就會銷聲匿跡。直到這一匿名行當被取締之前,我們一有機會就要讓操控這些事情的人為他們的雇工所犯下的罪過直接負上責任;並且要用上對這種人理應採用的口吻和語氣。而我自己呢,我寧願開一個賭檔或者妓寮,也不會辦這樣的匿名書評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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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意為「按日領取工錢的雇工」。——譯者注

叔本華的原註:偉大作家和藝術家的特徵,亦即他們的共同之處,就是他們對其寫作或者表現的主題相當執著和認真。其他人則除了自己的好處和利益以外,對一切都是無所用心的。

如果一個作者由於發自內在的衝動而寫出了作品,並以此獲得了名聲,但在這之後,卻恃著這一名聲而成為多產作者,那他就是為了區區的金錢而賤賣了自己的名聲。一旦一個作家是為了謀取利益而寫作,那他就不會寫出什麼好東西。

只有在這一世紀,我們才有了職業寫作者。在此之前,卻只有因使命感而成就的作家。

[2] 安提諾斯:絕色美女,是羅馬國王哈德裡安的情人,其塑像收藏在那不勒斯國家博物館裡。——譯者注

[3] 佛朗索瓦·畢夏(1771—1802):法國解剖學家、生理學家。——譯者注

[4] 為了確保長久吸引讀者的這一興趣,我們必須要麼寫出具永恆價值的東西,要麼就得不斷搞出新的花樣——而恰恰因為這樣,這些新的花樣就越搞越差。

[5] 漢斯·奧斯特(1777—1851):丹麥物理學家。——譯者注

[6] 約翰·斯各圖斯(約810—877):神學家。——譯者注

[7] 退爾·歐倫斯皮格爾:4世紀德國機智的農夫,他的幽默和玩笑成為無數民間故事的來源。——譯者注

[8] 尼古拉·布瓦洛(636—1711):法國文學家。——譯者注

[9] 生動的字詞、獨創的成語和巧妙的表達就像衣服一樣:在新的時候,這些令人眼前一亮,造成很好的效果。但隨後,人們就一窩蜂倣傚它們。這樣,很短的時間以後,這些詞句就被用濫了,到最後,變得完全失效了。

[10] 平庸之人寫出的東西就像是用模板壓印而成,也就是說,純粹由正當流行的現成詞語和短句所組成。作者不曾以這些詞語想到任何東西就把它們寫了下來。具高超思想的人卻組合特定的字詞以形容每一專門的情景。

[11] 戴維·加力克(1716—1779):英國著名演員。——譯者注

[12] 意為「僵硬的文體」——譯者注

[13] 馬可斯·昆提裡安(約33—96):羅馬演說家、雄辯家。一譯者注

[14] 德語在當代受到了種種駭人聽聞的損害,但最厲害的則是消除完成時,以未完成時取而代之,因為這種做法直接破壞了言語的邏輯,混亂了言語的含意,把箇中的根本差別一舉消除了,並使說出的話表達了與說話人本意不一樣的意思。在德語裡,處理未完成時和完成時的規矩是和拉丁語一樣的,因為在這兩種語言裡,主導原則是一樣的:把仍在繼續的未完成動作與已經完成、完全已成過去的動作區別開來。

[15] 伏維納古侯爵(1715—1747):法國道德作家。——譯者注

[16] 英國人、法國人、意大利人的這種嚴格態度並不是書獃子的咬文嚼字,而是一種小心、謹慎的行為:它不允許肆意玩弄文字的無賴妄動民族的聖物——語言,而這卻是現在正發生的情形。

[17] 赫洛斯特拉圖斯:為求出名,不惜把世界七大奇跡之一的希臘阿特米斯神廟焚燬的瘋子。——譯者注

[18] 我相當正確地把這三種語言並列在一起。在此,我想提請各位注意法國人的那種已達至頂點的可笑的民族虛榮心——自數個世紀以來,這種民族虛榮心已為整個歐洲提供了不少笑料。在1857年,一本供大學作教材之用的書籍發行了第5版,書名是《比較語法的基本概念——學習三大古典語言的輔助教材,受公眾教育部委託而編撰》,這裡所說的第3種「古典語言」是——法語!法語這一不堪的土話;這一至為惡劣地扭曲、肢解了拉丁語詞的語言;這一語言本應以敬畏的眼光仰視比法語更古老、更高貴的兄弟語言——意大利語;這一語言的唯一特性就是令人噁心的「en」「on」「un」鼻音,還有那打嗝似的令人說不出討厭的把重音放在最後一個音節,而所有其他語言都把重音放在倒數第二的音節,以使效果更溫柔、更平和;這一沒有韻律,只有韻腳,甚至只是依靠「e」和「on」的結尾構成詩的形式——正是這一蹩腳的語言,卻被這本書列為與希臘語和拉丁語並排的「langue classique」(法語,「古典語言」的意思——譯者)!我請全歐洲一起來嘲笑和羞辱這些最無恥的傻瓜。

[19] 德謨斯芬尼:(前384—前322)古希臘演說家。——譯者注

[20] 費·威廉·裡默(774—1845):德國語言學家、文學史家,著有《歌德的言談、事跡》,從1803—1812年是歌德的鄰居。一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