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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議》再議重讀適之先生《文學改良芻議》

胡適之先生是反對五四運動的。他反對的當然不是他小友周策縱的五四運動,而是他的及門弟子傅斯年、羅家倫、段錫朋一干人,於1919年5月4日,在北京的大街之上搖旗吶喊的那個五四運動。

紐約華美協進社已退休的社長、前輩老朋友孟治先生是位美國名人。《全美名人錄》裡面為他所列舉的多條光榮履歷之一便是「曾在中國五四運動中被捕坐牢」,胡適之先生所反對的便是這個「孟治坐牢」的五四運動。

胡適為什麼反對五四運動呢?他說因為這個「運動」是對他和一批朋友們——蔡元培、陳獨秀、錢玄同等人——所正在進行中的新文化運動的一種「政治干擾」!〔編按:參見胡適口述、唐德剛撰稿,《胡適的自傳》第八章:《從文學革命到文藝復興》,《傳記文學》第三十四卷第四期(1979年4月1日),頁45—55〕據他說,新文化運動才是那害了兩千年癱瘓病的中國固有文明的對症良藥,是當前救國救民的唯一道路。不幸的是,羅家倫把宣言一貼,傅斯年大旗一搖,孟治坐起牢來,「新文化運動」這部列車,被這批小夥計扳錯了方向盤,就橫衝直撞起來,結果「目的熱,方向盲」,列車出了軌、翻了車,弄得傷亡遍野,新文化運動前功盡棄。可憐的老胡適也被弄得教授當不成,而跑到紐約來「落草」。所以他反對五四運動。

在胡適之先生看來,這個真能為中華民族「再造文明」、但是卻被迫半途而廢的新文化運動,事實上便是他在紐約當學生時代所策動的「新文學運動」的擴大和延伸。而新文學運動又是他那《文學改良芻議》一篇文章「芻」出來的,因而中國近數十年來深入群眾的各項激進文化和政治運動,歸根結底都與他這篇文章有關。這些運動對國家、民族、人類是禍是福,這篇文章也是個總根,他老胡適都負有責任的。

不管胡先生這一邏輯能不能為歷史學家和大眾所接受,讀中國近代文化史的人,大概沒有什麼人能否定他這篇文章對近代中國文化運動的重大影響。

1956年6月2日,也就是《芻議》開始起草的四十週年,紐約市中國知識分子所組織的「白馬文藝社」在胡氏當年寫這篇文章的公寓九條街之外開討論會之時,胡氏又把四十年前的故事詳細地敘述了一遍。白馬社其後也曾對中國現代文學裡「傳統與創造」這一問題,由鹿橋主講,作過很長的討論。筆者那時也是參加討論者之一,會後也曾在自己的日記上寫上了些節要和私評。

最近因為要翻譯胡先生的英語口述自傳中有關文學改良這一章,所以我把二十多年前的舊日記也拿出來翻翻以作參考。讀了舊時的日記,我才覺得自己沒有長進,二十多年前的意見和我現在的意見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就在這個時候我忽然收到汪榮祖教授的來信,他在主編一本有關紀念「五四」六十週年的書,要我寫一篇關於「胡適與『五四』」的紀念文章。筆者餬口異邦,實在沒空,然汪公盛意堅約,他又是適之先生和在下的小老鄉,後來居上,盛情難卻,因而把舊日記上我們討論適之先生——《文學改良芻議》——的節略抄一段下來,略加修改補充,濫竽充數,以就正於高明。拙文雖與「五四」無直接關係,但也算是一點點有關「五四」背景的討論吧。

下面一段便是筆者當年在鹿橋、艾山兩兄有關「傳統與創造」的長篇講演之後,艾山且點名說我「唱梅派」(梅光迪派)的時候,我自己的發言,和其後一些零星私評的節要和增補:

我認為古往今來,任何哲學家、思想家,他們的思想和理論的價值,我們都應該把它們三七開或二八開,甚或一九開。他們的理論至多只有三分有永恆或較長時期的價值,其餘的則只有些臨時性的價值;時代一過,剩下的七分、八分,乃至九分都會變成糟粕,沒有價值了。我們對任何至聖大賢的看法,我認為都應該如此。例如老子、孔子、蘇格拉底、柏拉圖、程朱陸王、休謨、康德、黑格爾、馬克思、康梁、杜威、胡適、鹿橋、艾山——尤其是艾山(全場大笑),都應該三七開。我們祖國這些年來把文化思想弄僵了的緣故,就是把一些權威大師們「全開」了的結果……

我們對胡適之先生的看法,也應該如此。胡先生的《文學改良芻議》這篇文章,在1917年確是應該「全開」的,因為它具備七分的時代價值和三分的永恆價值。但是如今事隔整整四十年了,那三分「永恆價值」雖然還可繼續存在,它那七分的「時代價值」就七、六、五、四、三地隨時代的延長而遞減了。它將來是否會遞減到零,那只有等到四十年後再看了……

以上是我發言的要點。在大家討論之後,我後來在日記裡也把我自己的一些零星的意見總結了一下,寫了個大綱。我認為胡先生在《文學改良芻議》那篇文章裡所列舉的「八條」項目,在清末民初,真可謂「切中時弊」。因為我國有清三百年裡的「官樣文章」,都被我們安徽的老鄉壟斷了。說我們好的簡直把敝老鄉捧成「天下文章其在桐城乎?!」;說我們壞話的,則把咱老鄉罵成「桐城謬種」,說他們根本不會寫文章,塗鴉滿紙,只是一套「桐城殼子」。

說良心話,那一套恭維話,實在是腐儒之見;罵「桐城謬種」是重了一點,「殼子」倒是真的。寫起「桐城殼子」來,也真是「八弊皆全」:其一,言之無物;二、專仿古人;三、不講求清晰的文法,卻偏要吹「文成法立」;四、無病呻吟;五、專用濫調套語;六、有話不直說,遇事轉彎抹角,用他個「典故」;七、有時還要耍花槍、做對句;八、絕不用大家都懂的俗字俗語。

青年胡適針對時弊,造他桐城老鄉一個反,從徽州府炮轟安慶府,打他個安徽內戰,把安慶府桐城縣內的大小方劉姚都打得落荒而走。胡適之在這場「文改」裡所策動的「八反運動」和後來在「土改」時期所搞的「三反」「五反」,真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是四十年過去了,徽州胡傳的兒子,把桐城方東美的祖宗,早已打得灰溜溜見不得人。但是胡博士從此以後就能取方劉姚而代之,來他個「天下文章其在績溪乎」了嗎?四十年河東轉河西,這個文藝界「徽州幫」「黑線專政」也該到了被造反的時候了吧!

第一,做文章一定要「言之有物」嗎?屈原的《九歌》,就沒有哪一「歌」裡面是有物的,你能說屈原的文章不好?屈原是中國文學作家中第一個出個人文集的呢!——三千年來第一人!

寫文章不應「模仿古人」嗎?近四十年來,我的同學之中就不知出了多少小魯迅、小胡適、小巴金。不模仿魯迅、胡適,白話文就作不好。魯迅早已做了「古人」,胡適那時雖然還未「作古」,但也已「生前原作古人看」了。不模仿古人還行?

寫詩文「要講求文法」?聞一多大師生前所最賞識的那種「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體新詩,就一點文法也沒有,它硬是頂呱呱的好詩。今天時代已快進入80年代了,白話詩愈寫愈好,也是我有見必讀的「現代派」諸大詩翁的「新詩」也就愈不講求文法了,還不是一樣直承胡適之第三、四代衣缽的好詩!

「無病呻吟」不應該嗎?蕭伯納說,情書就是美麗的謊言,情書寫得愈好,謊也扯得愈大。寫情書時,足下如有病,千萬不可呻吟!無病,則務必大哼特哼!否則感動不了她,她就說你不是「情感中人」,和你絕交,那你就真要自殺了。我的朋友何靈琰的乾爹的名著《愛眉小札》,就是惹得千萬癡男情女著意模仿的最好的一本「無病呻吟」的「謊言書」。魯迅那本讀來不像「說謊」的《兩地書》,也是一本最高明的無病呻吟的「謊言書」,比徐志摩的「謊」說得高明萬倍。總之,如果只是有病才許呻吟的話,則李義山的千把來首詩都要真的被吳稚暉甩到茅坑裡去了。

寫文章用「濫調套語」也是個少不得的壞事(necessary evil),因為語言文字是個活東西,它也有生老病死,永遠生存在新陳代謝之中。三十年代的「左聯」,蒼天!真是滿口新名詞,現在再說起來,則無一不是濫調套語。胡適之二十幾歲所說的話,句句都新鮮,六十一歲在台大禮堂所說的,有哪一句不是濫調套語!紅衛兵小將造反之初,也是句句新腔,三個月後,則沒有一句不是霉烘烘的。當今在中國文學批評上作為胡適接棒人的夏志清教授告訴我,他只希望他的書「流傳五十年」,第五十一年之後,如果不出個「冬志清」,則中國文學批評裡的巨著,所剩的也只是些濫調套語了。

對對對子,也不是天大的壞事。事實上筆者本人就深受其惠,夏志清教授最近謬獎拙作,就是說我會寫「三字經」、對對子。

本來嘛,中國的方塊字就是與蟹行文不同。我們的文章在方格子裡寫出來,整整齊齊,就像國慶閱兵的儀仗隊,不像番語寫出來那樣頭齊腳不齊的。我們的聲調,平平仄仄,讀起來也可搖頭擺尾,鏗鏘有致。番文番語怎能同我們比?可是這個秘密自周文王到魏武帝,都未被人發現,直到江東二陸以後,才被一些江南才子找到了。且看他們搞的什麼「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鶯亂飛……」你胡適之能說這不是好文章?老實說,我們在海外待久了,同洋人吵架也不算稀奇,抱兩本洋書也嚇唬不了老幾,我就覺得西洋文學裡突出的「純文學」(belles-letters)就不一定比我們的「暮春三月」更美。我們能念得頭動尾巴搖,他們能不能?只是我們六朝金粉裡的兔子姑娘,在那些花花公子的俱樂部裡撈久了,縱是野花也不香了。紐約的「無線電城」內那些「拉克」(rockettes)女郎還不是一樣,那一百多條修長的大腿,踢起來多美!可是她們踢了四十年——從重孫女踢到曾祖母,就再沒有人要看了,只好破產關門。

我們專門講求對仗的「六朝文」還不是和這「拉克」差不多,不是她不美,只是「踢」膩了罷了,最後「踢」出個「誹韓案」的主角,要關她們的門。事實上韓退之的「文學改良芻議」裡,也有其「七不主義」:不許腳高於頂,不許三點泳裝,不許……只有胡適之的「不避俗字俗語」那一「不」,退老未想到而已。

胡適之先生要人家作文「不用典」,更辦不到。因為他教人不用典的那篇《逼上梁山》的大文,文題本身就是大典故!正因為他用典,他那篇文章才有勁。不信?且看我把它換成個不用典的題目:「我本不要做呀,他們硬逼著我做啊!」寫了這樣一個題目不用典的文章,那胡適還能成其為胡適嗎?

記得抗戰勝利之後,在野黨的領袖們想入閣做官,但面子上又不大好意思,弄得扭扭捏捏的。那時那個俏皮的《文匯報》就替他們做了篇社論,叫《襲人出嫁》。讀者不用讀內容,一看題目就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們讀文學史的人,如不以報廢文,那筆者就主張打它個一百分,理由就是它用典用得好。「襲人出嫁」不是個典故?後來筆者在海外教書,教了些台大、政大畢業的高材生,我就一反我自己的老師對我「不用典」的教導,勸我的學生作文要用典——用像「襲人出嫁」那樣的「典」。不用典的文章怎能(讓我用句「濫調套語」)擲地有聲?

俗字俗語,胡適之先生一直要我們「不避」。可是他老人家說話作文卻避之唯恐不及。筆者在美國做學生工時,學了許多「四字真言」(four-letter words)。土包子當初不懂,去查《韋氏大辭典》也查不著,最後還是請教了一些同工同酬的活字典,才得其真義。這可算是真正的俗語俗字了,但是這些字我就未聽見胡老師用過一個。筆者做了教書匠以後,在書桌抽屜內也貼了一張違反師訓的座右銘:「教書時千萬不可用俗語俗字。慎之!慎之!」自製「語錄」以為警惕,否則便有被大學解聘的危險。

對胡老師「不避俗字俗語」這一教導,最忠實執行的,據我所知,只有胡公在北大的及門弟子——老友艾山詩人一人。且看艾山的《山居小草》這首詩裡「植樹」的那一節:

歸一吶,一句話:

「媽的苗×,

老子的事,用著你管?

多嘴,給你吃衛生丸!」(《暗草集》,頁19)

在原文裡,艾山沒有避「×」這個「俗字」,那是我抄詩時把它「避」掉了的。那時我就和艾山抬槓,我勸他不要讓胡老師「牽著鼻子走」,俗字俗語還是避一避的好。

總之,話說回頭,任何至聖大賢、哲學家、思想家,他們自己的時代一旦過去了,我們學習他們的「遺教」,就只能三七開,因為歷史總是向前發展的,時過境遷,一切口號、教條、真理……往往也就意義全非,我們只顧盲目地跟著他們跑就不對了。問良心,這句話也是我老師胡適先生生前告訴我的,這也該是紀念「五四」六十週年,我們這一代中國知識分子所應該有的警惕吧。

1979年1月23日於北美洲

原載《聯合報》,1979年4月25日

附錄 文學改良芻議

今之談文學改良者眾矣,記者末學不文,何足以言此?然年來頗於此事再四研思,輔以友朋辯論,其結果所得,頗不無討論之價值。因綜括所懷見解,列為八事,分別言之,以與當世之留意文學改良者一研究之。

吾以為今日而言文學改良,須從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須言之有物。

二曰不模仿古人。

三曰須講求文法。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五曰務去濫調套語。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講對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語。

一曰須言之有物

吾國近世文學之大病,在於言之無物。今人徒知「言之無文,行之不遠」,而不知言之無物,又何用文為乎?吾所謂「物」非古人所謂「文以載道」之說也。吾所謂「物」,約有二事:

一、情感 詩序曰:「情動於中而形諸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吾所謂情感也。情感者,文學之靈魂。文學而無情感,如人之無魂,木偶而已,行屍走肉而已(今人所謂「美感」者,亦情感之一也)。

二、思想 吾所謂「思想」,蓋兼見地、識力、理想三者而言之。思想不必皆賴文學而傳,而文學以有思想而益貴,思想亦以有文學的價值而益貴也;此莊周之文、淵明老杜之詩、稼軒之詞、施耐庵之小說,所以夐絕千古也。思想之在文學,猶腦筋之在人身。人不能思想,則雖面目姣好,雖能笑啼感覺,亦何足取哉!文學亦猶是耳。

文學無此二物,便如無靈魂、無腦筋之美人,雖有穠麗富厚之外觀,抑亦末矣。近世文人沾沾於聲調字句之間,既無高遠之思想,又無真摯之情感,文學之衰微,此其大因矣。此文勝之害,所謂言之無物者是也。欲救此弊,宜以質救之。質者何?情與思二者而已。

二曰不模仿古人

文學者,隨時代而變遷者也。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周秦有周秦之文學,漢魏有漢魏之文學,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之文學。此非吾一人之私言,乃文明進化之公理也。即以文論,有《尚書》之文,有先秦諸子之文,有司馬遷、班固之文,有韓、柳、歐、蘇之文,有語錄之文,有施耐庵、曹雪芹之文,此文之進化也。試更以韻文言之:擊壤之歌五子之歌,一時期也;三百篇之詩,一時期也;屈原、荀卿之騷賦,又一時期也;蘇、李以下,至於魏晉,又一時期也;江左之詩流為排比,至唐而律詩大成,此又一時期也;老杜、香山之「寫實」體諸詩,如杜之《石壕吏》《羌村》,白之新樂府,又一時期也。詩至唐而極盛,自此以後,詞曲代興,唐五代及宋初之小令,此詞之一時代也;蘇、柳(永)、辛、姜之詞,又一時代也;至於元之雜劇傳奇,則又一時代矣。凡此諸時代,各因時勢風會而變,各有其特長,吾輩以歷史進化之眼光觀之,絕不可謂古人之文學皆勝於今人也。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滸傳》視《左傳》《史記》,何多讓焉?「三都」「兩京」之賦富矣,然以視唐詩宋詞,則糟粕耳。此可見文學因時進化,不能自止。唐人不當作商周之詩,宋人不當作相如、子雲之賦——即令作之,亦必不工。逆天背時,違進化之跡,故不能工也。

既明文學進化之理,然後可言吾所謂「不模仿古人」之說。今日之中國,當造今日之文學,不必模仿唐宋,亦不必模仿周秦也。前見《國會開幕詞》有云:「於鑠國會,遵晦時休。」此在今日而欲為三代以上之文之一證也。更觀今之「文學大家」,文則下規姚、曾,上師韓、歐;更上則取法秦漢魏晉,以為六朝以下無文學可言,此皆百步與五十步之別而已,而皆為文學下乘。即令神似古人,亦不過為博物院中添幾許「逼真贗鼎」而已,文學雲乎哉?昨見陳伯嚴先生一詩云:

濤園鈔杜句,半歲禿千毫。

所得都成淚,相過問奏刀。

萬靈噤不下,此老仰彌高。

胸腹回滋味,徐看薄命騷。

此大足代表今日「第一流詩人」模仿古人之心理也。其病根所在,在於以「半歲禿千毫」之工夫作古人的鈔胥奴婢,故有「此老仰彌高」之歎。若能灑脫此種奴性,不作古人的詩而唯作我自己的詩,則絕不致如此失敗矣。

吾每謂今日之文學,其足與世界第一流文學比較而無愧色者,獨有白話小說(我佛山人、南亭亭長、洪都百煉生三人而已)一項。此無他故,以此種小說皆不事模仿古人(三人皆得力於《儒林外史》《水滸》《石頭記》,然非模仿之作也),而唯實寫今日社會之情狀,故能成真正文學,其他學這個、學那個之詩古文家,皆無文學之價值也。今之有志文學者,宜知所從事矣。

三曰須講求文法

今之作文作詩者,每不講求文法之結構。其例至繁,不便舉之,尤以作駢文、律詩者為尤甚。夫不講文法,是謂「不通」。此理至明,無待詳論。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此殊未易言也。今之少年往往作悲觀,其取別號則曰「寒灰」、「無生」、「死灰」;其作為詩文,則對落日而思暮年,對秋風而思零落,春來則唯恐其速去,花發又唯懼其早謝。此亡國之哀音也。老年人為之猶不可,況少年乎?其流弊所至,遂養成一種暮氣,不思奮發有為、服勞報國,但知發牢騷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將以促其壽年,讀者將亦短其志氣。此吾所謂無病之呻吟也。國之多患,吾豈不知之?然病國危時,豈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唯願今之文學家作費舒特(Fichte)、作瑪志尼(Mazzini),而不願其為賈生、王粲、屈原、謝翱也。其不能為賈生、王粲、屈原、謝翱,而徒為婦人醇酒喪氣失意之詩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

五曰務去濫調套語

今之學者,胸中記得幾個文學的套語,便稱詩人。其所為詩文處處是陳言濫調,「蹉跎」、「身世」、「寥落」、「飄零」、「蟲沙」、「寒窗」、「斜陽」、「芳草」、「春閨」、「愁魂」、「歸夢」、「鵑啼」、「孤影」、「雁字」、「玉樓」、「錦字」、「殘更」……之類,纍纍不絕,最可憎厭。其流弊所至,遂令國中生出許多似是而非、貌似而實非之詩文。今試舉吾友胡先驌先生一詞以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