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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第十八章 此時此地

沃爾科特「營地」是一幢有著藝術與工藝風格的雙層住宅。夜裡一點,它赫然聳現在黑暗中,猶如一頭優雅的怪獸來湖邊飲水。

我們走上門廊前平緩的木台階,進到一間雜亂無章的家庭活動室,石頭壁爐大得你可以站進去,地板鋪的是多節松木,上面是由你能想到的各色調的紅編織而成的納瓦霍地毯。結實的木椅兩張或四張為一組,這樣在度假旺季,沃爾科特一大家子就能聚在一起打牌、讀書或玩拼圖遊戲,要獨處的和想扎堆的都可各行其是。屋裡的一切都籠罩在雲母燈溫馨的黃色光芒下。我記得華萊士說過,他一年中雖然只在阿迪朗達克待幾周,卻感覺無比溫馨——現在不難明白原因。你可以想像,十二月到來時聖誕樹會安放在哪裡。

廷克開始興奮地講述本地的歷史,提到這個地區的印第安人,還有建築師屬於哪個藝術流派。不過今天我六點起床,在《哥譚鎮》工作了十小時。因此,在空氣中瀰漫著的煙霧氣息與遠處轟鳴的雷聲之下,我的眼皮就像停泊在水裡的小船,一上一下地浮動起來。

——對不起,他笑道。見到你我只顧高興了,我們明早繼續聊。

他抓起我的包,帶我上到二樓,過道兩旁都是門,這間屋子應該有二十多年沒人住過了。

——你睡這間吧,他走進一間有成對單人床的小房間,說道。

他把我的包放在了瓷臉盆一旁的五斗櫥上。儘管牆上有一盞用電的老式油氣燈亮著,他還是點亮了床頭櫃上的煤油燈。

——壺裡有剛打的水。如果你需要什麼,我在走廊那一頭。

他捏了捏我的手,說了一句「你來了我很高興」,然後退到走廊上。

我拿出行李,聽到他下樓去起居室,鎖好前門,熄滅壁爐裡的余火,熄燈,接著從房間的另一頭傳來沉悶而空洞的響聲,電閘合上了。遠處像是雷鳴的聲音已經停息,屋裡所有的燈光熄滅,重新響起廷克的腳步聲,他回到樓上,朝走廊的另一頭走去。

我在十九世紀的燈光照耀下寬衣解帶,牆上的投影映出我折衣服、梳頭髮的動作。我把帶來的書放在床頭櫃上,但並不想讀,我上床鑽進被窩裡。這張床應該是他們小時候就做好的,因為我一伸腳就碰到了腳板。房間裡出人意料地冷,我打開用來裝飾床腳的百衲被,最後還是翻開了書。

那晚我提前步行至賓夕法尼亞火車站,才意識到沒什麼可讀的,便在一個報刊亭找平裝書(愛情小說、西部小說、冒險故事),最後拿了一本阿加莎·克裡斯蒂的偵探小說。當時我沒讀過多少偵探小說,認為這種書很勢利。但上車後,看夠了窗外的風景,我開始提起精神走進克裡斯蒂的世界,沒想到她的小說充滿樂趣。故事裡的犯罪行為發生在英國的一個莊園裡,女主角是獵狐人的後代,到第四十五頁,她已兩次遇險。

我翻到第八章。幾個心存疑慮的人在門廊喝茶,聊起當地一個小伙子去參加布爾戰爭,之後再也沒有回來。鋼琴上的花瓶裡插著不知名的仰慕者送來的黃菜花。整個情節在時間和地點上相距遙遠,我只好回頭再看第七段的開始部分,又讀第三次,在努力了第四次後,我熄燈,屋裡一片漆黑。

被子重重壓在胸口上,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每一次心跳——彷彿還在計時,如同一隻節拍器,已在急躁和安靜之間的精準刻度上設定了某一點,在測算著時日。有一會兒,我躺在那裡,聽著屋裡的動靜,屋外的風聲,還有定然是貓頭鷹發出的嘎嘎叫聲,我注意聽著最終沒有到來的腳步聲,最後終於睡著了。

——起床曬太陽啦。

廷克站在門口。

——幾點啦?我問。

——八點。

——房子著火了?

——要想露營的話,已經晚啦。

他丟給我一塊毛巾。

——早餐做好了,準備好就下來吧。

我起床,往臉上潑了點水,朝窗外看去,顯然這會是寒冷、晴朗,即將入秋的一天,於是我穿上我最好的獵狐人之女的行頭,拿上我的書,猜想這個早晨大概只能在火爐前度過了。

走廊裡,家族成員的照片從天花板一直掛到地板上,和華萊士的公寓裡一樣。我花了幾分鐘的時間才找到他小時候的照片:第一張快照是六歲時照的,穿法國水手服,可惜效果不好;第二張照片是十歲或十一歲時照的,他和祖父一起坐在一葉樺皮小舟裡,炫耀著當天的收穫。從他們的表情看,他們舉起的彷彿是整個世界。

其他的照片也吸引了我,我穿過樓梯來到大廳西頭,最後那間房是廷克睡的。他睡的是架子床的下層!床頭櫃上也有一本書。赫爾克裡·波洛 83 低聲鼓勵我,我輕輕走進去,拿起書,是《瓦爾登湖》,裡面用一張梅花牌標出閱讀的進度。從下劃線的顏色來看,這書至少讀過兩遍了。

簡單,簡單,再簡單!要我說,手頭的事情有兩三件就足夠了,可別一弄就是成百上千件的; 如果有一百萬件事,那最多也就挑選十二件出來;來往賬目也完全可以記在大拇指指甲上。在波濤洶湧的人類文明生活的海洋中,一個人要想繼續生活下去,他就必定要經受這些淒風苦雨、險灘急流,以及無數類似的生死考驗, 除非他在船隻沉沒之前就縱身跳入海洋中,一頭栽到了海底,完全迷失了方向,這樣也就不可能抵達港口了。那些能安全抵達港口的人,必定是精明 而又善於辨別方向之人………… 84

亨利·大衛·梭羅的靈魂對我皺起眉頭,他應該如此。我把書放回去,輕手輕腳地出門,走下樓梯。

廚房裡,廷克在用黑色的長柄大煎鍋煎著火腿和雞蛋,白瓷面小飯桌上擺了兩副餐具,在房子裡的某個地方肯定有能容下十二人吃飯的橡木大餐桌,這張小桌子只能讓一個廚師、一個家庭教師和三個沃爾科特家的孫兒吃飯。

廷克穿卡其布褲子和白色T恤——和我的衣服相似——儘管他穿的是笨重的皮靴,這還是有點兒令人尷尬。早餐擺好後,他倒了杯咖啡,坐到我對面。他氣色不錯,皮膚已經沒有了地中海地區特有的棕褐色,顯得更自然了,他的頭髮因為夏季的潮濕而捲曲,鬍子一周沒刮,這倒成了一個優勢,他看上去比一個宿醉者要成熟,但還沒到身懷家族世仇的凶蠻程度。他的動作和我在聽他電話時感覺到的一樣不緊不慢。我吃飯時,他咧嘴朝我笑笑。

——怎麼了?我終於開了口。

——我只是在試著想像你紅頭髮的樣子。

——對不起,我笑了。我的紅髮歲月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這是我的損失,那是什麼樣的?

——我想它表現了我瑪塔·哈里的那一面。

——我們一定得把她引誘回來。

我們吃完飯,收拾好桌子,洗了碗碟,廷克雙手一拍。

——我們去徒步怎麼樣?

——我不是愛徒步的那種人。

——哦,我看你正好是那種人,只是你還不知道。在矮松峰上面看湖,風景美得讓人窒息。

——我希望你不會整個週末都這麼興高采烈的,這可讓人受不了。

廷克笑了。

——有這個風險。

——再說了,我沒帶靴子。我說

——啊!就因為這個,是嗎?

他帶我來到家庭活動室的另一邊,穿過走廊,經過一間檯球室,以誇張的動作打開門,裡面是一個雜物間,雨衣掛在釘子上,帽子放在衣架上,護牆板下還有一排各種各樣的靴子。看廷克的表情,你會覺得他是阿里巴巴,在展示四十大盜的財富。

房子後面有條小路穿過一片松樹林,延伸到更深處的樹林有橡木、榆樹和其他高大的美國樹木。開始是緩坡,我們肩並肩,不緊不慢地穿過樹蔭,像青梅竹馬的朋友那樣交談,不管時光如何流逝,每一次交流都是上一次的延伸。

我們談起華萊士,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說我們如何喜歡他,還談起伊芙,我告訴他伊芙逃往了加利福尼亞,他友好地笑笑,說這樣的消息在親耳聽到的那一刻最讓人吃驚。他說好萊塢還不知道自己會得到什麼,不出一年伊芙要麼會成為電影明星,要麼會成為製片廠的主管。

聽他講伊芙的未來,你絲毫不會想到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你會以為他們只是老熟人,互有好感,有不變的友情。也許這樣想才是對的,也許對廷克來說,他們的關係重新回到了一月三日那一天。也許對他來說,最近這半年發生的事情已經從一系列事件中被剪掉,就像影片裡一段被刪去的情節。

我們越走越遠,我們的談話變得斷斷續續,就像穿過樹林的陽光。松鼠在樹幹間四散逃竄,黃尾的鳥兒在枝丫間飛來飛去,空氣中散發出漆樹和黃樟樹的香味,還有其他美妙的聲音。我想,也許廷克是對的:也許我正是一個驢友。

然而,斜坡開始變得陡峭,越來越陡,越來越陡,最後陡得像樓梯一樣。我們一前一後地爬坡,一言不發。一小時過去了,也許四小時過去了。我的靴子開始夾腳,左腳後跟像是踩在煎鍋上。我摔了兩次,磨破了卡其布獵狐套裝,女繼承人的短袖襯衫也早已濕透。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受多久才會開口問他,還要走多遠?用一種平常的、無所謂的、隨便的口氣。就在這時,樹木變稀,斜坡也不再陡峭,忽然間,我們站在一個岩石頂峰上,眼前是空曠的藍天,可以遠眺沒有任何人類痕跡的地平線。

遠遠的下方,有一個湖泊,一千六百米寬,八千米長,像是一隻巨大的黑色爬行動物,正在穿過紐約的荒野。

——那裡,他說。你看到了嗎?

我看到了,也明白了為什麼廷克在感到生活變得亂七八糟時會選擇來到這裡。

——就像納蒂·班波看到的一樣,我邊說邊坐到了一塊硬邦邦的石頭上。

廷克微笑,因為我還記得他曾夢想有一天會成為納蒂·班波。

——差不多,他表示同意,一邊從背包裡拿出三明治和水壺。

他在幾尺之外坐了下來——一個紳士的距離。

我們一邊吃,他一邊回憶起和家人在緬因州度過的七月。有一次他和哥哥花了不少時間走阿巴拉契亞山間小道徒步旅行,他們隨身攜帶的裝備有帳篷、指南針、折疊刀,那是他們母親送的聖誕禮物。他們等了六個月才用上。

我們還沒談到聖喬治學院,還有廷克小時候生活境遇的變化,我當然不打算提這些。不過,他談到和哥哥在緬因州徒步時,他已經用自己的方式示意那是老走霉運之前的美好時光。

我們吃完午飯,我用廷克的背包枕著頭躺下,廷克折斷木柴,想把柴棒扔到六米之外的苔蘚地上,就像學校裡的男生,沒拿到世界冠軍就不肯回家。他捲起袖子,小臂上還有夏天驕陽曬傷後留下的斑斑點點。

——所以你算是個費尼莫爾·庫珀 85 迷嘍?我問道。

——噢,他的《最後的莫希干人》和《殺鹿者》我肯定看過三次,不過當時我喜歡所有的冒險小說:《金銀島》《海底兩萬里》《野性的呼喚》……

——《魯濱孫漂流記》。

他笑了。

——你知道嗎,在你說過逃生時會選《瓦爾登湖》帶上之後,我也拿起這本書讀了。

——你覺得怎麼樣?我問道。

——呃,剛開始我不知道能不能讀完。四百多頁寫的全是一個男人躲在一間小木屋裡,從哲學角度思考人類歷史,想要剝開生活的外表,展露其本質……

——但你最後是怎麼想的?

廷克停下折木柴的手,眺望遠處。

——最後——我認為這是他們最偉大的冒險。

三點左右,一團藍灰色雲朵出現在遠方,氣溫開始下降。廷克從包裡拿出一件愛爾蘭羊毛衫給我,我們順原路返回,想趕在變天之前回到家。我們剛進樹林,就開始下起了零星小雨,剛剛跳上屋前的台階,第一聲炸雷響起。

廷克在大壁爐裡生起火,我們在壁爐旁的納瓦霍地毯上坐下,他就地用燃屑煮起了豬肉、豆子和咖啡,屋裡溫暖,他臉上顯出閃亮的紅色。我把他的套頭毛衫脫下來,潮濕的羊毛散發出一股溫暖的泥土味道,令我回憶起另一個時段,我過了一會兒才想起來,是我們溜進國會大劇院的那個雪夜,我發現自己被廷克的綿羊皮大衣簇擁著的那一刻。

我喝第二杯咖啡時,廷克用一根棍子捅了捅壁爐裡的火,火星濺出。

——告訴我一些別人不知道的你的事情,我說。

他笑起來,好像我在開玩笑,過了一會兒他開始想這個問題。

——好吧,他稍稍轉向我說。你記得我們在聖三一教堂對面的那個小餐館邂逅的那天吧?

——是的……

——我是跟蹤你到那裡的。

我像弗蘭那樣一拳捶在他的肩膀上。

——你怎麼這樣!

——我知道,他說。這很不好,不過千真萬確!伊芙提到過你的公司,快到中午時,我走過你們那棟樓,躲在報攤後面,想在你去吃午飯時碰上。我等了四十分鐘,那天凍死人了。

我笑起來,記起他耳朵背凍出的紅亮小點。

——你幹嗎要那樣做?

——我一直在想你。

——瞎說,我說。

——不,我是認真的。

他看著我,溫柔一笑。

——從一開始,我就看得出你的冷靜——那種書裡寫的內心的平靜,但幾乎沒有人真的做得到。我問過自己:她是怎麼做到的?我猜想,這種淡定只會來自了無遺憾——來自做出選擇時是……泰然自若且意志堅定的。這讓我也稍稍放慢了自己的腳步。而我簡直等不及想再次看到。

我們關上燈,熄滅爐火,上樓,兩人看上去都會好好睡上一覺。上樓時,手裡的燈晃動著,我們的身影也前後搖曳。轉到二樓時兩人不小心撞到一起,他道歉,我們尷尬地站了一會兒,他給我一個友好的吻,朝西走去,我朝東走去。我們閉門寬衣解帶。我們爬上各自的小床,心不在焉地翻上幾頁書,然後關了燈。

黑暗中,我往上扯了扯被子,聽到了風聲,風從矮松峰上吹下來,搖晃樹木和窗玻璃,似乎它也焦躁不安,難以決斷。

《瓦爾登湖》裡有一段話常被引用。在這段話裡,梭羅的忠告是,找到我們自己的北極星,然後像水手和逃亡的奴隸一般堅定不移地追隨它。這是一種激動人心的情感——顯然配得上我們的渴望。然而,哪怕你能依靠準則來確保正確的航線,但對我來說,真正的問題永遠是,你如何知道你的星在蒼穹的哪一方?

《瓦爾登湖》裡還有一個段落我也記得清楚。其中,梭羅說,人們錯誤地認為真理很遙遠——在最遠的那顆星之後,在亞當之前,在大審判之後。其實,所有這些時間、地點和機會都在此時此地。從某種程度上,認可此時此地的觀點似乎與他敦促人們尋找自己的北極星自相矛盾,但這同樣令人信服,也容易理解得多。

我套上廷克的毛衣,踮著腳輕輕走過走廊,在他房間外面停下。

我聽著屋裡的嘎吱聲,聽著屋頂的雨點聲,聽著門裡的呼吸聲。我一隻手放在門把上,小心翼翼不發出一點兒聲音。六十秒之後,這將成為一個中間點,居於時間的初始和末端之間。那將成為有機會去見證,去參與,去屈服於此時此地的一刻。

剛剛好在六十秒之內。

五十。四十。三十。

各就各位。

預備。

跑。

週日下午,廷克送我去火車站,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見他。早飯時他說要在沃爾科特再待一些時日,把事情打理清楚。他沒有說要待多久,我也沒有問,畢竟我不是小女生了。

我上了火車,往前走過幾節車廂,在靠木頭軌道那邊的座位坐下,這樣我們就不必揮手告別了。火車開動,我點了一支煙,在包裡翻出阿加莎·克裡斯蒂的書。從第八章第七段後我讀得很慢,希望加快速度。我把書從包裡拿出來,看到有東西夾在書頁中,是一張撕成兩半的撲克牌——紅心A,正面寫著:瑪塔——二十六號週一晚上九點在斯托克俱樂部見,一個人來。

我記下內容,然後把紙牌放到煙灰缸上,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