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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C 月光也會孤獨

這個夏天,我選了最熱的那幾天回了老家。

在老家,每天最重要的節目之一就是在傍晚時分,陪我媽到附近新建的廣場上去跳廣場舞。

據說,在這座廣場上,最多人參加的是一種叫「殭屍舞」的類型,無須任何舞蹈技術,也沒有對協調性和節奏感的要求,隨時到,隨時就可以參加。和想像中一群人如殭屍般群魔亂舞的方式不同,這是一種頗具宗教形式感的,可以容納上千人參加的群眾運動。

所有男女老少,兩人一排,排成一長隊,大家腆著剛吃飽飯的肚子,由幾個穿統一服裝的領舞者帶頭,配合各種故意做得硬邦邦的且有節律的動作,繞大圈向前走。

被大撥面無表情的人營造的蠱惑感催眠,我居然也加入隊尾,與大家一起走,並反覆回到起點。

幾圈過後,旁邊一個和我年紀相仿的「舞友」叫住了我,喊出了我的名字。

「你怎麼在這兒?你不是在北京嗎?」

我遲疑了,反覆在被高溫蒸騰得不太好使的腦子裡搜索眼前的這張貌似有點熟悉的面孔。突然靈光一閃,我想起了她,和她的名字。

不對,非常不對。記憶中的她,蒼白、纖瘦,鼻樑上有幾顆可愛的雀斑。她不穿白色、淡藍和薄荷綠以外的其他顏色,不管多熱的天都是長衣長褲長裙,頭髮自然打卷,蓬鬆著,偶爾編成辮子,總是冷冷的、凜凜然的樣子。

到現在,我都一直認為女孩兒臉上有幾顆曬斑,是生動的加分項。這個認知來源於她的影響。她是我年少的時候,認識的第一個稱得上是「美女」的同齡人。

然而,眼前的這個人,除了眉眼間的輪廓,以及說話的聲音裡有一些蛛絲馬跡和記憶中的她有點相像,其他的地方已讓我完全不敢相信這就是她。這個人,胖到幾乎可以稱之為有些壯碩,非常不講究的短打家居服、拖鞋,表情不再像過去那樣凜然不可侵犯,而是笑笑的,帶著點對於「大城市回來的人」的好奇,頭髮也隨意一挽——這個模樣,對比我對她的記憶,倒是談不上墮落,只是比起她像仙鶴一樣的十多年前,像是完全墜入了塵世間一樣。

她是我的中學同學,我對她的第一印象來自於她的名字。

十多年前,我們就讀於這座小城唯一的一所省重點中學。考上這所中學,基本上就是走上了「正途」,雖然能不能考上好的大學還是懸念,但至少離「有出息」更近了一步。

所以,上學的第一天,我們的名字就被公佈在學校門口的大紅榜上,又喜慶又光榮。全家人一起去看榜的時候,我發現了她的名字:在一大堆「婷婷」「思思」「娜娜」中,那兩個字格外顯眼。

她單名一個「曌」字,寫紅榜的老師對這個字應該都不太熟,我清楚地記得,這個字是塗掉重寫的。我算是個對文字很敏感的小孩兒,當時只覺得一個太陽、一個月亮和一片天空構成一個字,很美,很「大」,又有種奇特的恐怖感。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字是武則天給自己造的字,日月當空,萬物的精華集於一身。而在我們這個小小的城市裡,而且是十多年前,人們多多少少都有一點「起越普通的名字越好養活」的觀念——能擁有這樣名字的小孩兒,家裡應該非富即貴吧。

見到她本人之後,才覺得,她配得起這個字。

那年,我們不過十四五歲。大部分女孩子臉上都有幾顆青春痘,導致大家都對自己的臉遮遮掩掩。幾乎所有的同學都戴著厚厚的眼鏡,髮型除了扎馬尾辮,就是毫無創意的短髮。學校並沒有強制要求穿校服,但很多同學都會穿校服來上學,稍微講究一點的,無非就是樸素的T恤加保守的半裙,冬天就是以耐髒為主要訴求的深色外套。總之,大家在挖掘女性魅力方面,還都完全沒有開竅。

唯一不同的是她。我們上高一那年,她已經長到了將近一米七,長胳膊長腿的,但完全和運動健將型不沾邊,因為她太瘦,瘦得風一吹就要倒了一樣。她的臉色也和我們不同,我們都是在操場上和教室裡長大的孩子,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點躥著長個兒似的「農村紅」,而她,臉色總是蒼白的,但配上她秀氣的細眉細眼,這種蒼白很好看。我清楚地記得,她的臉上總有一點敏感膚質特有的紅血絲,以及鼻樑上的幾顆好看的雀斑。

她的頭髮自然打卷,稍微偏硬,又很濃密,額角和鬢角總有幾縷不聽話的碎發飄著,其他的就隨時散在耳後。小時候的詞彙量欠缺,總覺得這種髮質和髮型叫作「波浪頭」,長大了才知道,女作家們會把這種頭髮稱為「海藻般的長髮」。

從未見過她穿校服。在大多數老師眼裡,她的穿著應該被打入「奇裝異服」一類。

她總穿一條側面開衩的緊身牛仔長裙,配以藍色暗紋飾的中式領口的上衣,天氣特別熱的時候,她就把自己的頭髮束成兩個小髻,跟「街頭霸王」裡的春麗似的。冬天,她就穿寬鬆的白色羽絨斗篷配白色羊毛襪。我印象裡,大部分的時候,她都是一身白色:寬身的白色襯衫、白色絲質連衣裙、白色闊腿褲子。她從不以耐髒和方便、運動為主要訴求,反正她從不去上體育課,老師也不敢輕易說她,她冷冷的氣場完全就是拒人千里之外。

我喜歡與眾不同的人。從開學第一天起,我就對她很感興趣。可是,雖然很想接近她,但說實話,我真的沒有膽量,也沒有什麼機會。她獨來獨往,坐最後一排,放學了就從後門離開教室。她沒有朋友。聽同學說,她每天晚上都會被一輛黑色的小轎車接走。

後來,又從同學的口中得知,老師不敢輕易干涉她,並不完全是因為她的氣場所致(我這才知道我的幼稚),而是因為她家裡的背景。

我聽到不少關於她的傳聞。

「她中考的分數很低,家裡給學校交了天價的贊助費才進來我們這個班的。」

「她爸是做房地產的,特別有錢,不過她爸媽早就離婚了。據說她根本就不用參加高考,畢業以後直接就送出國了。」

「她初中是 ×× 學校的(省會的一個傳說中的貴族學校),是因為那個學校有錢人太多了,她家人想讓她多接觸些我們這些底層的人,才送過來的。」

「不是的,我聽說是她在那個學校談過好幾次戀愛,同學關係鬧得很僵,才轉過來的。」

還好,那時的大家都挺單純的。傳聞僅限於此,並沒有什麼比這更難聽的話出現。

「曌」字太大,而且她後來又改名了,還是稱她為C小姐吧。

高一下半學期,我好像突然進入叛逆期,交了外校的男朋友,開始逃課打遊戲,一本接一本地看和學習沒關係的小說,不是去學校附近的公園閒晃,就是傷春悲秋地寫詩,做一些自認為和普通少女不同、其實就是不怎麼長進的事。

我還跟老師申請坐到了最後一排。大概就是在這個時候,我和C小姐發生了交集。

我發現,她擁有的磁帶和小說數量,比我的多出太多了,而我也有一些她沒有的書目。記得我們交換過三毛的《雨季不再來》《萬水千山走遍》《溫柔的夜》,還有諸如張愛玲、亦舒那些陰柔的、意象密集的作品,以及齊豫、潘越雲、張艾嘉、黃磊的磁帶。

我有時候會覺得,她除了在擁有這些「文藝作品」的數量之外,對待這些東西的態度,和我也是有本質上的不同的。當時的我,似乎說不出來這種不同是什麼,現在想想,大概是這樣的:

那時的我,始終以仰視的態度面對這些「高級的、傷感的、纖細的生活方式」,而這些東西對於她,不過是「反正不想學習,畢業以後反正是要被送出國的,就用這些打發一下時間」罷了。

那時候,她每天都要請我吃點東西,不是冰激凌就是牛奶糖,她還經常從家裡拿來東西送給我。韓國進口的精緻信紙和其他文具,香港的小糖塊,速溶的咖啡,本地根本買不到的小頭繩、小鏈子等等。我當時自詡文藝少女,好像也並未覺得她單方面的給予讓我佔了多大的小便宜,但不知不覺地,我其實已經以「左右護法」的姿態出現在她的兩側了。

她話不多,關於她自己家裡的情況,她不怎麼說,也從未邀請我們到她家過。她說出口的話,大概有一半都是刻薄話。

記得她形容一個被公認為全校最漂亮的、像舒淇的女老師:

「眼距太寬,有白癡相,嘴唇又太厚,像愛啃香腸的白癡,腰長腿短,腦袋太大,衣服的腰線又普遍偏下,先天後天都沒治。」

我原本覺得這個老師美若天仙,經她這麼一說,我就老盯著老師的寬眼距和長腰線看,再也不覺得她是美女了。

還有一次,她形容我們班的一個男生:

「尖嘴猴腮也就算了,居然還背心配白皮鞋,皮鞋還擦得珵亮的,我看他是古惑仔電影看多了吧,有種就去文個身啊,又沒膽量。居然還有一大堆人說他帥,真不知道都看上他什麼。」

其實我覺得這個男生還不錯的,但又不知怎麼反駁。我於是長了個心眼,一直都沒帶自己的男朋友給她看,怕受刺激。心裡又隱隱好奇,她會對怎樣的男生不刻薄呢?

所以有一天,她跟班裡幾乎最普通的一個男生走到一起的時候,我的驚訝自然不言而喻。

這個男生就是那種掉在人堆裡都找不著的人,站在她旁邊,就像是一隻仙鶴和一塊石頭一樣。甚至,他還有點大家都不願去評論的特質。班裡一起玩兒的男生們對他也有一點微詞。

大家一起出去吃飯,他從沒付過賬,每次吃好喝好該付賬的時候,不管是不是說好了AA制,他都會說「我去上個廁所啊」,而他回來的時候,就是付好賬、大家整裝待發的時候。

班裡的男生小團伙和外校的男生小團伙偶爾會打打架,每次打架開始的時候,他都是最先逃跑的那個。也許他認為自己的同伴在混亂中沒發現自己逃跑?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沒有人願意提起罷了。

他們兩個人著實在一起膩歪了一段時間。他們下館子,逛公園,一起學習,週末也耗在一起。還和所有戀愛的高中生一樣,當眾卿卿我我,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在戀愛。關係確定一段時間之後,她開始給他買東西。從進口零食,到名牌衣服、名牌球鞋,都買。他也不拒絕,就那麼穿著她買的衣服在學校裡走。有點掩蓋不住的趾高氣昂,又有點同樣掩蓋不住的畏縮。

她經常說的刻薄話,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就變成了對男友的溫言軟語。兩個人經常吵架,而結果往往是她買東西向他道歉。

以前,她經常穿吊帶背心和短裙來上學,她整個人都是形銷骨立的,就算穿得再少,視覺上也不會顯得太過暴露和肉慾。可是,和他戀愛以後,就算是熱死人的六月天,她也只穿長衣長褲。

我問起這件事的時候,她會說「男朋友不喜歡我穿得那麼暴露」,帶著點擠出來的、以前我從來沒見過的甜笑。

後來,我們才知道,她穿著那些把自己蓋得嚴嚴實實的衣服,是為了蓋住胳膊和小腿上的刀疤和煙頭燙傷。這究竟是她自己的自殘,還是她男朋友的直接作為,我們都無從得知。但直到現在,我都寧願相信是她自己做的。

因為無法完全得到愛,就在身體上傷害自己,這像是她做的事。兩個人的分手發生在秋冬相交的時候。那年冬天來得很早,又冷,學校旁邊的公園湖面上早早地結了一層冰。

那天,她沒有來上晚自習。我還以為她是慣例的逃課,但聽到救護車遠遠呼嘯而來的聲音之後,才猛然驚覺,也許是她出事了。

幾天後,聽同學說,她那天自己走到學校旁邊公園的湖邊,一頭就栽了進去,好在湖面結冰,她的身體沒有沉底,只是頭被破裂的冰面劃了一個大傷口,流了好多血,當場就暈了過去。公園裡的管理員發現了她,及時跑到學校傳達室通知了校方,她才被送到了醫院。

事發後,她的男朋友若無其事地繼續著他的生活,還作為籃球隊的主力參加了一個比賽,並沒有去看過她,也沒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她,有時候班裡其他人說起,他就沉默,好像故意要跟這件事扯清界限似的。

我去她家看她,見到了她的奶奶、她家裡的司機和傭人。她奶奶是一個可愛而溫順的老太太,一頭白髮,面色紅潤,手握念珠不停把玩。對於孫女的戀愛事件,她沒有以長輩的姿態去訓斥,也沒有多說什麼,只是悉心照料,對我這個不速之客則是又和藹又有距離感。

她奶奶走出房間以後,她跟我哭訴:

「我把我能給的一切都給他了,只想要一點點回報,為什麼就得不到呢?我都這樣了,還不能引起他一點注意,我不知道人的心可以這麼冷!」

等她平靜一點了,又說:

「其實我有時候挺羨慕你們的,你們不向男朋友要太多,反而得到了更多。你們好像天生就知道怎麼和男孩兒相處,他們才會高興。你說到底是不是我家裡的原因,我爸媽離婚讓他看不起我,還是說我自己的性格本身有問題?」

我當時想說的是,其實我從未想過怎麼讓我的男朋友高興,只是覺得和他相處,自己會高興,所以才答應和他在一起的。有時候,越是要,越是不一定有。但看著哭得絕望的她,我不知怎麼開口。

然而,等我長大了一點才知道了另一件事。對於敏感者來說,年輕的時候用懵懂的方式去經歷愛,以後若是真正的、成人世界的愛降臨在自己的身上,以前的那點經歷,還是不可能給自己包裹上任何免疫力的。

愛情和命運一樣,是不會給任何人開賬單的。

她再也沒有回學校,從此杳無音訊。馬上要讀高三的我也沒有時間去想她。

後來,我到北京上學。出發之前,我又默念了一遍我心裡的兩個信念。

第一,我一定要和我的男朋友結婚;第二,就算是造化弄人讓我們最終無法成為愛人,也至少是一輩子的知己和朋友,才算不枉青春吧。

但大學讀了不到一年,這兩個信念都非常自然地被我自己摧毀了,甚至連一個摧毀的標誌都沒有,一切都是漸漸的,量變引起質變的。只是記得某時突然回想才發現,遠赴南方上學的(前)男友和我已經在不同的世界裡,無論是愛人、知己或朋友,都沒必要再繼續做下去了。

而曾經的朋友C小姐,就更是在不著邊兒的天際了。

若不是那次在老家跳殭屍舞的人群中碰到她,我想,不知以後還會不會想起她。

認出她來以後,我有幾秒鐘努力掩飾自己的驚訝,但應該沒有成功。

「你怎麼出現在這兒?」

「那你呢?聽說你一直在北京?你怎麼會出現在這兒?」

我不知該回應些什麼,問些什麼。一時間有些尷尬。好在一股巨大的人流從不遠處襲來,我們很快就被衝散了。我們迅速約了一個第二天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她開一輛老款奔馳車來見我,樣子也比昨晚顯得貴氣不少,也好看不少。但總還是不對勁兒。

如果說頭天晚上的她讓我有點幻滅,而這天面前的她則讓我覺得有一點壓力與不適。她化了很濃的妝,眉眼裡的清秀還在,但少女時的靈氣已經被妝容蓋住了。她穿的衣服也是我一向不喜歡的風格,全身都閃著唯恐別人看不到的光,好像寫著「名媛」「重工」「奢華」「小香風」這幾個關鍵詞在上面一樣。

然而,我卻不得不承認,不管以小城的審美,或是什麼別的審美,我走在她身邊,依然是為了襯托她的耀眼而存在的普通女孩兒。進店,坐定,點菜。我倆一時靜默。我很想問她,這些年是怎麼度過的,生活得如何,又覺得以她現在的模樣,誰都判斷得出來經濟狀況一定是優於普通人。看得出來,她也想問我,但她似乎也不知如何開頭。

她點著一支煙,用細長蒼白的手指夾著,開始講她的事。

「我爸早就死了,後來我奶奶也不在了。我靠著天上掉下來的遺產過了幾年,又順手炒了幾套房子賺了點錢,算是給自己當嫁妝了。我後媽給我介紹了一個她的親戚,剛好還挺順眼,就結婚了。去年剛給他生了個兒子,現在就想著趕緊恢復體型呢,天天去跳殭屍舞。」

她這樣的「結局」真的很讓我驚訝。在我的設想中——如果我真的設想過她的人生的話——她該是大起大落的,好運氣和壞運氣交織的,就算沒有發生過什麼驚心動魄的人生經歷,她始終該是桀驁不馴的,與常規的軌跡背道而馳的。

怎麼,就這麼幾句話就概括過去了?

我的驚訝和隱隱「失望」顯然被她捕捉到了。

「怎麼?有點失望嗎?你覺得我該是怎麼樣的?遊歷一百個國家?經歷五百個男人?最終和毒販子結婚?」

「……也沒有。只是覺得似乎有點太簡單了啊,你那麼愛折騰的一個人,就這麼點事兒,聽起來都不像是你。至少你應該到國外去轉一圈吧。」

「我其實壓根兒沒想過要真的出國。我那時候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英語水平,找死呢?我爸那時候讓我出國,也不過就是想用個幾十萬塊錢甩掉我,好和我後媽好好過日子,讓我自生自滅罷了。

「我才不會上他的當。國際學校也就上了幾天,就沒去了。我就說適應不了,他能怎麼著我?我那時一門心思想工作,自己賺錢,誰都靠不住,那我誰也不靠著。我特別異想天開,就想做一個什麼所謂自食其力的普通人,將來就普普通通過一輩子。

「兜兜轉轉了兩三年,還是得回我自己家公司,你也知道,外面那些活兒,我根本做不了的。何況我高中都沒畢業啊,什麼都不會,也沒有和別人不同的一技之長,總不能下工廠去幹活吧?

「我爸一看甩不掉我了,就匆匆忙忙給我找了個活兒,說是讓我下去鍛煉,其實也學不到啥東西。我後媽那會兒剛生了個兒子,他們全家都喜慶著呢。我後媽每天來公司轉,她就盯著我啊,我一旦出息了,將來她兒子就不一定有那麼多了。

「我一會兒想,自己要爭口氣,好好學點管理方面的東西,一會兒又覺得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從哪兒學,也學不會。公司裡的人見我都繞著走,他們也不知道我爸讓我來做這麼一個莫名其妙的職位是為什麼。糾結了一年多,我也懶得糾結了。反正我什麼都不會,就混著吧,想想對於我這個什麼都不會的廢物來說,這輩子也不愁沒飯吃,也就這樣吧。

「06年,我爸死了,癌症,發現的時候就晚期了,一下子就擴散了。住了半個月醫院,花了上百萬,也就是爭取了一個立遺囑的時間而已。他沒虧待我,留給我的錢多到讓我自己嚇一跳。給我爸出完殯,我就找了個小白臉,陪我到香港去轉了一大圈,名包名表地買了一大堆,什麼也不懂就那麼瞎買,看見什麼買什麼。後來又去澳門,一晚上輸了好多錢出去。看著那麼多遊客,過去那邊,買一個幾千塊錢的包就摳摳搜搜磨蹭好久,輸個幾千塊錢就捶胸頓足緊張個半死啊,真是覺得他們可憐又可笑。

「想想我自己呢?是可悲吧。

「回來以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其實一點也不可悲,至少我有錢啊。要是我爸走的時候,一個子兒都沒給我留,或者被我後媽爭走,那我豈不是就真的走投無路了?我那時候真是什麼都有,比起你們也真的不差到哪兒,要說沒有,也就是差一份事業和一個家庭了。可是你們的事業不也就是為了賺錢嗎?

「待著沒事我就開始買房子玩兒,哪有新開盤的房子,我看著順眼的就買個一兩套回來。當時就想,我總要成家的嘛,房子這東西總是多多益善,我也是認識幾個房產老闆的,信息總是比別人快。這幾年,看著那些房子慢慢地就漲起來了,合適的時候,我就脫手,再買。後來,我後媽跟我關係也走得近了,信息聯盟嘛!她把她表侄子介紹給我當老公,我們就徹底是一家人了。」

她語氣突然變輕鬆,讓我覺得挺不適應。

「我記得你以前不是說過,你後媽特別討厭,後來還那麼提防你……」

她點著一支煙,有點不屑:

「你是想問我怎麼會那麼容易地拋棄成見?那還不容易啊?當你眼裡不太把那些本不值錢的東西當回事兒的時候,自然就能和一切人做朋友了。和諧吧,和諧最重要。」

「那你老公呢?」

「他啊,就是個一般人,做生意的。我是覺得我自己在投資方面算是有點感覺,嫁過去以後發現算是有幫夫運,還幫到他不少呢!」

我不知如何去評論,她的狀態和我想像的太不一樣,她描繪的世界也是我根本沒有接觸過的。只好打著哈哈說真不錯。

她倒自謙起來:

「也不是,我這輩子真的就得悶在這兒了,哪兒也去不了,哪兒也不想去。說實在的,我現在一個朋友也沒有。大家見面都是說賺錢的事,生意的事,炒房子炒股票搞投資。我和他們只有這些事兒能說到一塊兒。別的,他們感興趣的事情,我全都不感興趣。總嫌太費腦子了。打高爾夫、玩車玩遊艇、玩別的什麼,真還不如去跳跳殭屍舞,把自己往人堆兒裡一扎,別人做什麼動作自己也做,什麼都不用想,多輕鬆。」

她的故事講完了。我一時語塞,又是一陣冷場。我突然發覺說說自己的經歷或許是一個好主意,於是準備開始講。但又不知從何講起,她那樣的經歷尚且被她輕描淡寫地說出來,我短短的、普通的經歷又有什麼好說?

她示意讓我不必講了。她說她基本上都知道。

我又驚了一下,問她怎麼會知道我的事。話一出口,又發覺這個問題太傻。網絡時代,要真想知道一個人幹過什麼事,現在在做什麼,還不是最簡單的事。何況像我這種按著社會給予的軌跡做事,普普通通不出差錯的人。

我們說起我那時的男朋友。她說:

「其實你們倆都還挺幸運的。因為不在一起了,所以自然就分開了。沒什麼糾結,誰也不傷誰,挺好。」

我突然心一涼,似乎對於自己的那段稀里糊塗就結束了的感情,她比我更熟悉似的。而我的青春在我自己心裡留下的印記又在哪兒呢?

她狡黠一笑,好像又回到了十多年前聰慧美麗、尖酸刻薄、看不上整個世界又在默默追著世界跑的她。不知道為什麼,眼前這個過去與現在的模樣交織在一起的她,竟然讓我覺得有點害怕。

回不去了。也沒必要回去了。

離開的時候,飯店的店長親自來送她。店長跟她告別:「月姐再見!」

我問她:

「還沒告訴別人你真名兒啊?」

她笑了:

「我早就改名字了。以前的名字是我爸給我取的,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起一個這麼少見的字。其實根本沒好處。愛掉書袋的覺得我不自量力,自比武則天;沒文化的又看不懂,念什麼音都不知道。你說何必呢?我爸死了以後,我自己就去派出所把名字改了。」

「改成哪個字了?」

「就月亮的月啊。人人都認識,沒有什麼歧義。我以前的名字不是太陽、月亮和天空嗎?我有一個月亮,就夠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