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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路有一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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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兩天,埃迪和我一起走,我們玩猜字遊戲,嘗試溝通,被彼此的滑稽動作逗得歇斯底里。我們追蹤兔子又跟丟了,並採摘叢林食物,基本還算愉快。他有種全然的愉快,讓人喜歡和他待在一起,同時流露出土著老人的所有典型特質——力量、熱情、泰然、才智與一種根基感,一種讓人立刻肅然起敬的踏實感。我們一路走著的時候,我在想,「原始」這個詞語附帶的所有隱伏、齷齪的內涵是怎麼跟這樣的人扯到一塊兒的。如果,像某人所說,「真正的文明,即是欣然接受疾病」,那麼埃迪和他這種人就不是文明人。因為他健康,渾然一體,完整,這些特質在他身上太顯著了,從他身上散發出來,徹底的笨蛋才看不見。

此時鄉野已經戲劇性地發生了變化。我遠離了沙岡那些恐怖的坑窪。茫茫平原像麥田般被黃草覆蓋,一直橫掃至巧克力色崇山峻嶺的山腳。山腳底部被淡綠色和黃色的三齒稃和灌木覆蓋,頂部,又慢慢被光禿禿的砂岩石尖取代。多數樹木生長在小決堤處,偶爾有一座孤零零的紅色沙岡從一片黃色中拔地而起。青翠的草木從山谷和裂口向外瞥看,一切都被那鈷藍色的無限蒼穹冠頂。空間,乾淨明亮無限的空間感又回來了。

然後,在所有事情過去之後,在所有瘋魔和壓力之後,我亟須與某個人深度交談。因為儘管現在我的恐慌和害怕被一種狂熱的快樂排擠開了,我的核心仍在戰慄。仍岌岌可危。我必須恢復平常的自我,在某種意義上弄懂這一經歷。我的旅程已經完成三分之一,皮帕拉朱拉的社區顧問格蘭德爾將是我可能碰面的第一個或許也是最後一個朋友。我渴望見到他,渴望用英語講述發生的所有事情。但埃迪一直告訴我,他「不在了」。我後來才發現,他在很多句子的結尾都附上「不在了」這個詞,大致上暗含一種指示,讓我無須擔心。但想到格蘭德爾離開了,這實在無法承受。

當埃迪有點落後時,我能感覺到他在睥睨我,感覺到那雙迷惑的眼睛落在我的後腦勺上。

「這個女人是什麼毛病?她為什麼不能放鬆?她一直在叨叨:『格蘭德爾在那兒嗎,埃迪,他現在在那兒嗎?』」

「格蘭德爾不不不不不不不在了。」他說,同時在空中揮舞他的小手。他每次這麼說時,都帶著一種驚奇而嚴肅的好笑表情挑起眉毛,瞪大眼睛,但我覺得你很難笑出來。我扭過頭來繼續走,試圖控制住顫抖的下巴和隨時會奪眶而出、流下臉頰的淚水。

「拜託,拜託,你必須在那裡,格蘭德爾,我需要交談,搞清楚事情。我從來沒有如此需要一個朋友。拜託,拜託你在。」

那晚,我們在溫格裡納三英里以外紮營,那是埃迪老家的駐地。他指示我留在營地,他進去取他的東西。他帶回來一個生銹的罐頭瓶,裡面裝了一瓶搽劑、一瓶阿司匹林和一些沙漠草藥。噢,還有一件紅色套頭衫。

第二天早上,我們前往皮帕拉朱拉,我焦慮不安,而埃迪在唱歌。我沒有看地圖,所以不知道駐地有多近。我猛然注意到右邊有一座錫棚。我一定是在呆視前方才沒看見它。牆上是孩子的圖畫和繪畫。

「那可能是學校嗎?皮帕拉朱拉沒有學校啊,不是嗎?格蘭德爾是這裡唯一的白人,不是嗎?」我停步眨眼,完全不明方向。我不記得牆上有圖畫是不是意味著有學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瘋得厲害,在荒謬地假設。然而它看起來確實像一座叢林學校。對,當然是,它必須是,不然還會是什麼?門口出現一個人影,猶豫不定地漫步出來卷紙煙。他是個相當嬉皮士的年輕人,用平靜有教養的聲音說話:「你好啊,我們一直在等你。你怎麼樣?」

我喘不上氣,想撲上去擁抱他,拜倒在他的面前,跳一支吉格舞。他說英語。但我還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瘋。如果我真的發瘋了,不想讓他看出來。於是,我只是無言地盯著他,半邊臉咧著大大的微笑,臉被分裂開來,胡亂地說了句:「格蘭德爾?」

「轉一個彎,你會看到幾部大篷車,他在其中一輛裡。」他微笑,把煙遞給我。我太難堪,不想讓他看到我顫抖的手,也太害怕自己會露出馬腳,說出或者做出什麼不可思議的事來,於是我只是搖搖頭繼續走,不知道他有沒有看出什麼端倪。

然後我恍然大悟,那裡的人其實不太關心你是不是瘋子。實際上,他們心裡多少有數,他們自己本身就有點兒瘋狂。而且,那裡沒有足夠多的人互相通氣,誰也不擔心自己是不是在跟怪人打交道。

我馬上知道哪輛是格蘭德爾的大篷車。還有誰會在自家前院的樹上掛一串風鈴?方圓幾英里唯一的樹,而且是死的。當然也沒有院子,只有一條由住所表露出的無形分界線。他走出來,我們擁抱了又擁抱,我無法說話,於是忙著讓駱駝們安頓下來,然後我們三人走進屋裡,進行在所難免的澳洲飲茶儀式。我開始喋喋不休,片刻不停地大講神聖的英語,以及大笑。

那種亢奮持續了四天。格蘭德爾是最完美、最敏銳、最有愛的主人。他甚至放棄了他那張床單整潔的床,和埃迪睡在外面。他發誓他更喜歡睡在外面,只是因為懶惰,並沒有經常這麼做,這很可能是真的。於是我感激地接受了。並非我當時不愛我自己的行囊,而是再次體驗床的奢侈也蠻有趣的。小刨樂不可支。

當晚,格蘭德爾煮了茶。埃迪在外面紮了帳篷,年老的男男女女不斷過來看望他,跟格蘭德爾與我談話。我再次被這些老人衝擊。他們輕言細語,不時輕笑,似乎有完全的自信。我真希望自己能懂更多皮善朱拉語。我雖然能領會多數談話的要點,卻無法領悟它的精粹。但我能看出來,當晚交流了很多駱駝的趣事。

之後的每一天,似乎總是有人來大篷車打招呼,借杯子和茶壺,分享一大杯茶,訴苦與解決不平,或者討論政治。這很好,但我想知道格蘭德爾還怎麼做事情。他被官僚們分配下來的沒完沒了的文書工作壓得透不過氣來,他厭惡這個。一名社區顧問的工作或許在某些方面令人羨慕,但本質上是吃力不討好的。他的主要角色是把分配給個人的錢正式化,這一任務通常以商店為媒介完成,人們在裡面兌現支票,買下物價飛漲的商品。利潤被用於為社區買東西,都是原住民委員會認為應該購買的。比如卡車,或者鑽孔零件。他協調所有體系,例如醫療和教育服務體系,在官僚機構和人民之間充當聯絡官的角色。當然,這讓他成了主要的受抨擊對象,因為原住民對預算幾乎沒概念,不知道錢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會來,而官僚們對原住民的生活方式又一無所知。

我從格蘭德爾那裡瞭解到,這項工作還有其他方面能摧毀靈魂。沒有白人可以完全融入原住民的現實生活,你學習得越多,就越是意識到知識與理解間的鴻溝。認知到這一職位附帶的各種複雜情況與章程需要很長時間,到那個時候,你通常已經形銷骨立。那裡有些顧問被老人們接納入會。他們以為這樣可以拉攏人民,對他們能有更多理解。當然可以,但這也引起其他問題。得到接納後,他們發現自己對不同群體的義務與責任相互衝突,因此很難對所有人公平。

鑒於顧問比原住民對他們所做決定的後果更加清楚,而且想保護他們,就讓這份工作難上加難。不要變成一名父親式的保護主義者,那意味著眼看他們犯下毀滅性的錯誤卻無能為力,只能提出勸告,因為你知道,讓這些人學會與白人世界打交道的唯一方式就是犯下這種錯誤。不會一直有善良的白人拯救局面,充當緩衝區。在某一時刻,人們必須自治。一線之間。

而且格蘭德爾累了——骨瘦如柴。要扛住政府的壓力,在缺錢、缺支持、缺設備的情況下,還要試圖發起事情,有時讓他抑鬱失意。儘管鄉野與鄉野上的人讓他迷醉,儘管他享受與他們互相尊重的關係,這份工作還是讓人付出了代價,它讓幾乎每一個不管投入多長時間從事原住民權益事務工作的人付出代價,無論是在某處駐地工作,還是在鎮上的法務室工作。要抗爭的總是太多。在所遭受的暴行面前,積極的舉措太少,太微不足道。

不像很多其他駐地,皮帕拉朱拉是幸運的,因為它沒有多部落人口。它沒有個人與群體之間經常發生的部落火並現象。在澳大利亞各地,每個部落在傳統上或許都有幾個鄰居部落。有些部落是經濟及儀式的重要夥伴,而其他部落被視為反派,要麼是因為歷史上的衝突,要麼是因為不太相似的風俗信仰。然而,當政府的實地官員建立第一批前哨站和駐地時,根本沒有把他們的傳統關係考慮在內。在皮帕拉朱拉這裡,因為同宗同族的關係,個人之間的衝突被傳統律法和決議方法嚴格控制。幾年前,駐地最初作為哨所被建立起來——溫格裡納曾是礦業中心,這裡是它的替代選擇。人們曾經希望,一旦皮帕拉朱拉建成之後,其他哨所會像衛星般湧現。

這種建立原住民駐地的方法的真正重要意義是,在受到西方衝擊最大的地區,它允許族群迴避制度化壓力。這一運動涵蓋了一種撤退的元素。人們根據自己的決斷,回歸他們傳統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的土地,在此,他們能夠上演傳統典禮,教授孩子傳統技能與知識,如果他們有意願,同時也可從西方文化中提取他們認為重要的東西。這是一種對身份與自尊極為重視、把文化衝突的問題降到最少的生活方式。典型的哨所從完全沒有西方人工製品(甚至沒有槍)的營地,到輔以居住者選擇的服務設施的營地。這些設施包括飛機跑道、水塘、無線電,包括教學及醫療設備的大篷車,或許裡面還有一個到幾個白人教書。這一哨所運動似乎在整個澳大利亞部落裡勢頭漸增,在政治上成為可能。

在皮帕拉朱拉,我獲悉皮善朱拉人在設法讓他們的土地由租賃制回到自由保有制。長老們一開始拒絕整個問題。對他們而言,他們不擁有土地,土地擁有他們。他們的信仰是,祖先們在夢境時間橫穿大地,他們有超自然的能量與力量。這些祖先與當代人在生物形態上有所不同,有些是人與動物、植物或諸如水火這種力量的綜合體。

這些夢境英雄的旅行形成了土地的地勢,他們的能量仍留存在大地上,化身在他們走過的路徑、特殊場地,或重大事情發生的地標裡。當代人通過與這些地方的一種複雜的關聯或者朝拜儀式得到部分能量。這就是人類學家所稱的圖騰——個體對某種特定動物、植物和其他自然現象的身份認同。因此某一種樹、岩石和其他自然物,對擁有特定鄉野地區並瞭解那片鄉野的典禮知識和故事的人,充滿巨大的宗教意義。

在原住民的思想裡,對誰是鄉野的傳統守護者毫無困惑。土地「所有權」和職責沿著父系母系兩條線世代相傳。人們也對他們出生或受孕的土地有一定的要求權,宗族之間還有更複雜的關係,借此分擔土地的責任。

做夢時間、鄉野以及鄉野的傳統守護者之間的關係在複雜典禮中表現出來,典禮由宗族成員呈演。有些是繁衍典禮,確保動植物持久豐饒地存在,維護景貌(其實是世界)的生態安寧;有些專門是為了年輕男孩的入會(成人禮);有些是為了促進社區的健康安樂,等等。這一從夢境時間傳給人們的詳盡知識體系、律法和智慧因此得到維護,得以保持效力,通過儀式的出演繼續代代相傳。每一個部落人都具備他/她的鄉野的典禮知識,並有義務尊重屬於他們的聖地(更確切地說,是他們所屬的聖地)。

典禮是原住民與他們的土地之間的可見連接。一旦被剝奪這片土地,典禮生活便會變質,人們失去他們的力量、意義及身份。

皮善朱拉的情況是,年長的男人女人駁回了自由保有制和租賃制,將之視為輕浮的事,而政府官僚對他們的原因有沒有一丁點兒瞭解?這讓人生疑。對那些老人來說,擁有土地這一概念比我們擁有星辰或者空氣配給更讓人匪夷所思。

且不說我不是這個話題的權威,單單嘗試簡述原住民的宇宙論已經像是試圖在五秒鐘內解釋量子力學。而且,再多人類學的細節也無法傳達原住民對他們土地的感情。它是一切,他們的律法,他們的倫理,他們存在的理由。沒有那層關係,他們就變成了遊魂。半人半鬼。他們與土地無法分離。失去它時,就失去了自己。所以土地權利運動才變得至關重要。因為,我們拒絕承認他們的土地,就是在犯下文化滅絕的罪行,在這種情況下,就是種族滅絕。

當晚與格蘭德爾的晚餐和平常一樣,是用全麥麵粉、生蟲麵粉、雞蛋和牛奶做的餡餅——可怕的鉛灰色東西,咬上兩口就會脹肚。有時他會把恐怖的伙食放進烤盤,再放進烤箱,稱之為「舒芙蕾」。內胎式舒芙蕾。

在皮帕拉朱拉推廣全麥麵粉的冒險行為是格蘭德爾的諸多失敗之一。自從白人介入後,精白麵粉、茶和白糖就成了很多原住民的主食,儘管格蘭德爾並不推崇鈴木博士牌大豆黃油做的全麥糙米三明治的神奇屬性,但考慮到人們像蒼蠅一樣紛紛倒斃,死於糖尿病、營養不良和心臟病的這一事實,他認為得在日常飲食中至少注入一丁點兒營養觀念。但他們恨它。於是他把全麥麵粉和精白麵粉摻在一起,在他們的商店裡出售。他們還是恨它。最後,幾個老人來找格蘭德爾,告訴他把糊糊留著自己吃吧,他們想要回他們那老式鬆軟的生麵團。失敗。好吧,不完全是。有個老婦人依舊沉迷於全麥麵粉。

那段時間的很多夜晚,我們都在促膝長談。我能感覺自己再次癒合,能夠正確看待事物,困惑也消除了。我講起瑞查德。我仍沒有擺脫他這個負擔,可憐的格蘭德爾成了替罪羊。在一場格外漫長刻薄的咆哮後,他只是看了我一會兒,說:「沒錯,但你漏掉了一個重要事實。瑞克是你的一個好朋友,為你做了很多。不管怎麼說,邀請他同行的人是你,而不是相反。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天曉得,這只是簡簡單單的事實陳述,但對我起了作用。從那次談話之後,我對瑞克和《國家地理》雜誌的困擾以及對他們的憤怒開始消退。

在那裡度過的時光那麼愉悅,那麼放鬆,我學到很多,也受到強烈的誘惑,想住到年底,實際是住上一整個夏天,等天氣返涼時再繼續上路。有太多的東西要權衡。首先,我已經安排好在華伯登跟瑞克見面,再說了,《國家地理》雜誌會怎麼說?我不太在乎。但這裡的飼草不太好,駱駝們一直在吃某種灌木,給他們帶來了可怕的綠色腹瀉。而且我感覺焦躁不安,想繼續行進,終於,這壓過了與我關心的人在一起的愉悅。

埃迪像膠水一樣黏著兩樣東西。我和我的來復槍。他的視力極差,所以沒法很好地用槍,但他從來槍不離身。我已經用無線電聯繫瑞克,安排他買一桿一模一樣的帶去華伯登。夜晚,老人會陪我一起走路去查看駱駝,他把來復槍扛在肩上,自顧自地唱歌。好吧,我猜他願意這麼照顧我,我受寵若驚。在其中一個這樣的夜晚,我們和朝我們走來的一群女人擦肩而過。一個皮包骨的老婦人穿著過大的十碼褪色連衣裙離開夥伴,漫步到我們面前八英尺左右。埃迪瞇眼一看,然後咧嘴開懷大笑。他們客氣又顯然恭敬地稍作交談,眼睛嘴巴都在對彼此微笑。我聽不懂說的是什麼,但我猜她是某個跟他一起長大的親愛的老朋友。我們走開了,他繼續對自己露出那個特別的開心微笑。我問他那是誰,他燦爛地轉向我,說:「那是溫琪茶,我的妻子。」他的笑容那麼驕傲,那麼愉快。我以前從沒見過男人與妻子之間那麼大方地表達特別的愛意。我一個踉蹌。

埃迪與他妻子之間的會面是我洞察的一系列現象中的第一個,它讓我意識到,與多數白人男性人類學家希望我們相信的恰恰相反,女人在土著社會裡佔據很高的地位。儘管男女的角色不同,環境使然,但這些角色都是同一機能——生存的組成部分——雙方相互尊重。女人有靈巧的食物採集技能,在供養部落方面比男人的作用更大,男人狩獵或許只能偶爾帶回一隻袋鼠。女人也舉辦她們自己的典禮,在保護土地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這些典禮與男人的典禮並行存在,但「律法」實施者和「知識」看管者的職務落到了男人的身上——「知識」現身於名叫「褚靈加」的聖物上。如果說,現如今在土著中存在性別歧視,那是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征服者身上學到很多。愛麗絲泉的黑人女性與這裡的黑人女性的地位差異,讓人難以置信。

我記得一個故事,有關西澳某個部落的迷思,我雖從來沒去核實過,但它聽起來是真的。起初,女人擁有一切。她們有生育的力量,她們供養部落,依靠對叢林食物的認識保持部落存活,而且她們具有天然的優越性。她們也擁有「知識」,藏在一個隱秘的洞穴裡。男人們密謀竊取這個知識,這樣一切就會更加平衡。(此時是關鍵時刻。)女人們聽說了此事,非但沒有阻止他們,反而意識到,為了保持兩性和諧,事情必須這樣發展。她們允許男人竊取了「知識」,直到今天仍留在他們的手中。

我問埃迪願不願意跟我去下一個駐地華伯登,在西邊200英里。一開始他似乎不想去,抗議說他現在太老,做不了那種事了,我嘗到了苦澀的失望。而且,他沒有合適的鞋子,但那不是問題,因為我可以很容易從商店裡給他搞一雙。我確實認為他對自己年齡的想法或許是對的。他非常老,我不知道每天常規的20英里對他來說會不會太吃力。當然,他隨時可以騎上巴比。當我把疑問吐露給格蘭德爾時,他哈哈大笑地向我保證,埃迪比我們倆都能走。他還說,他很肯定老人會跟來,因為他注意到埃迪聽著提議時,眼裡有明確的閃爍,而且他覺得我是最最幸運的女人,因為埃迪是部落裡一位德高望重的長輩。第二天早上,埃迪來告訴我,他終究還是決定給我做伴了。他需要幾樣東西,於是我們去商店買——新鞋新襪,他不在時要給溫琪茶留的一塊防水布。商店很典型,一間鋅鐵小棚,出售基本物資,有茶,糖,麵粉,偶爾有水果和蔬菜,飲料,衣服,馬口鐵罐頭。每隔幾個星期,有一輛從愛麗絲泉來的公路列車或輕型飛機給它補充新貨。

第二天早上,我們做好準備步行去華伯登了。我已經在皮帕拉朱拉丟棄了很多廢物,所以裝備更輕,裝貨也更容易。我的整個旅途一直在持續地精簡東西,直到只剩下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格蘭德爾把他從愛麗絲泉訂購來的奢侈品裝給我,包括小塑料袋裝的白葡萄酒和額外的幾包香煙。埃迪除了他的藥罐什麼也沒拿。我們走在路上時,我注意到他有肩膀疼痛的毛病。我把它歸因為關節炎,但在我們啟程的早晨,格蘭德爾仍臥病在床,埃迪和我在大篷車外面忙活著做最後整理時,一個老人走上前來跟他講話。他們走到50碼開外的地點,我和所有前來道別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埃迪趴在一個44加侖的圓桶上,繼而老人在他的上空舞動雙手,揉搓他的肩膀。我進屋去問格蘭德爾,這是在幹什麼。他告訴我這是「南卡瑞」(原住民醫生)在為上路前的埃迪治病。他告訴我,他很可能會從埃迪的肩膀裡吸出一顆卵石,他的肩膀或許在那裡被一個敵人「唱了」。五分鐘後埃迪回來,變出那顆被提取出來的卵石。

有很多原住民生病後死掉的案例,就因為他們相信他們被「唱了」。這種事情發生時,被「唱」的人必須找「南卡瑞」治療。那是他唯一的希望。

儘管我不可能跳出我的文化對什麼可能、什麼不可能所定義的限制,我卻毫不懷疑,南卡瑞在部落環境下療愈病人的成功案例,與西醫所治癒的脫離部落的人的案例,一定數量相當。現在,更加開明的白人保健工作者與南卡瑞和接生婆們緊密配合,努力應對影響原住民的各種病害和疾患。

再一次,所有的檢查再檢查,以及出發前必要的最後調整讓我操勞過度,但離開駐地五分鐘後,步行的平靜節奏、鈴鐺在身後叮噹作響的安心聲音,還有埃迪,讓我安定下來了。

我們在溫格裡納短暫停留,與那裡的人道別,這用了大概一個小時。我仍陷在我的西方思維網裡,試圖與之搏鬥,卻成效甚微,我渴望離開。最後,所有道別的話都說完了,我們開始步入下午的大太陽裡。還沒走上一英里,一輛車就趕了上來,車裡有幾個年輕人——又是半個小時。我恨得牙癢癢。再次上路,又是一輛車,沒完沒了。到了傍晚,埃迪告訴我他需要皮特尤里,那是原住民咀嚼的一種類似煙草的植物。他指向一片山谷,它在偏離小徑一兩英里的山脈裡。我們沉默地走過寂靜而蒼翠的山谷。埃迪採到他要的植物,我看著。要重新安排一天原定的計劃模式雖然讓人隱有不安和煩躁,但很快我們被搜尋植物的靜思方式撫平了。山谷那麼雅致,那麼安靜,我們虔誠地涉水穿行時,一個字也沒說。然而,一旦出來,回到殘酷的午後陽光下——不管我把帽子壓得多低,它都會烤焦我的臉——我再次感到急不可耐的心理焦躁。我努力克服它,想永遠把它推出我的頭腦,卻被兩種不同的時間概念撕扯。我知道哪個有理,但另一個努力對抗著要活下去。結構,系統,秩序。這些東西跟一切都不沾邊。我一直在諷刺地想:「天啊,如果繼續這麼下去,得花一個月才能到那裡。那又怎麼樣呢?這是馬拉松嗎,還是什麼?這將是你旅程中最好的一段,有埃迪陪著你,所以就盡可能地延長它吧,白癡,延長它。可是,可是,日常例行怎麼辦……」諸如此類。

內心的騷動持續了一整天,但隨著我進入埃迪的時間,放鬆下來,它漸漸消逝了。他教我關於隨波逐流,關於萬事萬物皆有其時,關於享受當下。我讓他接手。

過了幾天,我的皮善朱拉語有所長進,但在快速對話中仍派不上用場。這似乎不要緊。一個人可以不受語言阻礙地跟另一個同類很好地交流,真是奇妙。我們最棒的交流就是對週遭環境的純粹喜悅。他教我模仿鳥叫聲,打獵吃肉,發現吃的東西。有時我們會一起唱歌或者各自唱歌,有時我們在路上一起踢同一顆石子,所有這些都沒有說出口,但完全清晰。他會默默地對著自己、山丘和植物嘮叨和比畫。外人會以為我們的癲狂不相上下。

我們當晚離開小道。埃迪決定帶我穿過他的鄉野。我們在那片土地上漫步了幾個星期,埃迪似乎每走一步都變得高大一些。他是個有野狗夢境的人,他與我們經過的特殊地方的聯繫給了他一種能量,一種喜悅,一種歸屬感。夜裡紮營時,他反覆給我講神話和故事。他對那片鄉野的每顆微粒都瞭如指掌。他在那裡完全適得其所,與它和諧一致,那種感覺也開始感染我。時間融化,變得沒有意義。我覺得我的整個人生都沒有過這麼好的感覺。他讓我注意到我以前沒有注意的東西——雜音,路跡。我開始看出,一切如何拼合在一起。土地並不荒蕪,而是馴服、豐富、溫和、慷慨的,只要你知道如何看它,如何成為它的一部分。對原住民土地的重要性與意義的認識,讓很多在那片鄉野工作的白人震撼。托利在最近的一封信中寫道:

這裡的鄉野有種奇怪的力量與強度,它從原住民身上的諸多方面表達出來,我感覺它也可以屬於我。它一直在展開,展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能把握多少取決於你。

我現在對那個時候的記憶,是一種愉快的平靜。但它模糊不清,沒有分化。當我試圖區隔那些日子時,我發現沒有辦法。我能極其清晰地記起某些事件,但它們何時發生、在哪兒發生,我一點兒頭緒都沒有。不過,我的確發現,如果我走10英里路,那頭老山羊能走50英里。我累的時候,他給我嚼皮特尤里,嘗起來糟透了,但它讓我想要跑完接下來的1000碼,就好像一口氣抽了八十根煙一樣。他把某種灌木燒成灰,和植物混在一起,這樣就能搓成一團來嚼。他會把這團東西黏在耳後,稍後再嚼,就像口香糖一樣。晚上我給他酒喝,但他哈哈大笑地拒絕了,然後表演醉酒老頭的樣子。他告訴我,我喝我的酒,他嚼他的皮特尤里。

埃迪從來不干涉我的駱駝事務,這讓我非常高興。駱駝實際上是只認一個主人(女主人)的動物,不喜歡被陌生人呼呼喝喝。而且,我把他們捧在手心裡怕碎了,寵溺他們,對他們過度體貼,我知道埃迪對他們的感情跟我自己的感情用事相差十萬八千里。我唯一對老人稍有不悅的是,他堅持讓我嗚噓巴比坐下,讓他可以騎上十分鐘,再嗚噓巴比坐下,讓他下來,一英里之後又來一次。反過來,他也不悅了,因為毫無疑問,他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明明有駱駝卻放著不用。這個質疑相當合理,但他沒有考慮到,這些駱駝是被人疼愛的寵物,而不是馱重物的大牲口,至少在我眼裡不是。

夜裡,當我忙著卸下鞍座時,埃迪會為我們搭一座臨時擋風牆,一個「維兒查」。他有專家級的水平,可以消耗最少的精力迅速搭好。我認為該用「麻利」形容他。他會把老樹拖成半圓形,或者有三面的長方體,清理出沒有刺的空地留我們睡覺,再生起暖和的篝火。不管我給他多少條毯子,他從來不蓋在身上,而是墊在身下。我們吃完飯、聊完天後,他會確保我舒舒服服的,幾乎就要幫我把鋪蓋掖好,然後他會蜷縮起來,頭枕在手上入睡。一整個晚上,他會醒來,查看我,並重新把火點著。他可以接受我的垃圾食品,但我知道,他更喜歡吃煤塊裡烤的半熟袋鼠肉。這是美味的肉,你要先把毛燒焦,搓掉,埋進沙子和煤炭的混合物裡,放上一個小時。裡面還是血淋淋的紅色,但肉和內臟鮮美多汁。袋鼠的殺戮和烹食有嚴格的規矩管制,實際上所有的沙漠食物都是。有大量故事說,人們因為沒有正確殺死袋鼠,觸犯了律法後,慘遭橫禍。

我身上有兩把刀,一把用來做皮革,一把用來剝皮切肉。埃迪有一天問我,為什麼有兩把,一把就夠用了。我對他解釋說,我別在皮帶裡的鋒利的那把,是狩獵用的。「馬鹿,康亞拉。」我模擬切肉的樣子說。我發誓,老人幾乎心肌梗死。「威亞威亞,姆拉帕威亞。嘖嘖嘖嘖。」他驚恐地搖頭。然後他抓住我的手,繼續告訴我,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能切袋鼠的肉,不能剝皮,不能割掉它的尾巴。他再三複述,我發誓我永遠不會做那種事。那天夜裡,他又一次讓我承諾,我永遠不會這樣觸犯律法。我向他保證。不管怎樣,我極度不可能為了自己打死一隻袋鼠。對一個人和一隻狗來說太多了,而且我厭惡獵殺這些可愛的動物。我為了取悅埃迪,朝很多我們經過的袋鼠群開過槍,但每次都打不中。我對兔子沒有這種良心譴責。它們和蒼蠅一道被歐洲人引種進來,現在數量成災,破壞整片整片的土地。儘管我覺得兔子是所有叢林食物中最不可食用的,小刨和我經常吃。據我所知,沒有嚴格的規矩適用於獵殺兔子,因為它不是來自夢境時間的動物。

不幸的是,我們該回到大路上了。一天或許有一兩輛車超過我們,這些車大多是兩個駐地的原住民探親訪友的。能看到硬幣的另一面總是好事。如果有白人的車駛過,埃迪會暗自猜疑地站在槍的邊上,以防萬一。如果是黑人,就全是歡聲笑語,把食物、煙草或皮特尤里分光光。我們通常能識別來的是不是原住民的車,因為它們聽起來無不像生病的洗衣機。在愛麗絲泉,把損毀的二手車以過高的價格賣給原住民是一筆賺錢的生意。幸好原住民是極好的叢林機修工,通常用幾根細繩導線就能讓它們跑起來。在多克爾河有個故事,說的是一群年輕人在400英里以外的愛麗絲泉買了一輛車,不誇張地說,回家的途中車身已經完全垮了。他們只是下了車(十個人都是),脫下皮帶,把車子整個綁起來,然後高興地開車回家了。

有埃迪就像有了魔力,因為我被原住民接受了。每個人都認識埃迪,每個人都愛他。因為有他在,因為我有駱駝,他們也愛我。我們在一個水井旁的小營地停留了一天,那裡或許有二十個人。我們一起坐在一個小屋外面,聊了幾個小時,喝著稀釋過的超級甜的叢林冷茶,嚼著硬麵包。因為我是客人,他們給了我錫制的馬克杯來喝茶,而不用像其他人一樣直接從水壺裡啜飲。那個馬克杯被用來攪拌麵粉和水,所以大團的東西漂在上面。無所謂。此時我對食物的態度已經徹底改變。食物變成了你放進嘴裡,給你力氣走路的東西,僅此而已。我什麼都能吃,也確實什麼都吃。到那個時候,洗滌也變成了一項無謂的程序。我一身腐臭。連埃迪——他可不是什麼珵亮的乾淨人的典範,都提議我應該找一天洗洗臉洗洗手。他對小刨也吹毛求疵,拒絕讓她從他的馬克杯裡喝水。

我們在荒野待了那麼久之後,誰都不喜歡走在大馬路上,因為我們得再次和那種莫名其妙的動物品種——遊客,打交道。一個下午,非常炎熱,臭氣熏天地熱,蒼蠅不計其數。我又開始犯「午後三點病」,埃迪自己哼哼著。一柱紅土撞上地平線,朝我們打旋而來,以觀光客的速度衝撞而來。我們趕緊拐進針插般的三齒稃裡,在一天的這個點,那總比應付白癡要好。但他們看見我們了,當然,一整個車隊的人湊在一起對抗偉大的孤獨,就像他們在二流的西部片裡一樣。他們全都拿著相機擠出車外。我被激怒了,只想到達營地喝杯茶,不被打擾。這些人,他們太粗野,太麻木不仁。他們像往常一樣拿問題砸我,粗魯地評論我的外表,就好像我是他們的餘興節目。或許我在那個階段看起來確實有一點兒古怪。一年前,我在愛麗絲泉打了一個耳洞,花了好幾個月才鼓起勇氣參與這項野蠻習俗,但一旦打了耳洞,就不會再讓它長實。耳釘掉了,於是我穿了一根大別針。我污穢不堪,被日曬而脫色的打結頭髮從帽子裡扎出來,看起來就像一幅拉爾夫·史迪曼18的畫。然後他們注意到埃迪。其中一個男人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推到駱駝邊,說:「嘿,土佬土佬,來跟駱駝站在一起,乖。」

我驚愕得說不出話來。我無法相信他說出那樣的話。我暴怒地從這個蠢貨身邊擠過去,埃迪和我一起離開他們。他的臉龐沒有洩露任何情緒,但當我提出不許再拍我們,還有,在我們跟他們交談之前,他們都該爛在地獄裡時,他表示同意。最後一個車隊在幾分鐘後到達。我用回我的老把戲,把帽子蓋住臉,大叫:「不許拍照!」埃迪附和我。但當我走過時,我聽到他們都在卡嚓拍照。「該死的豬!」我大喊。我怒火中燒,氣得噓他們。突然間,埃迪的五尺四寸身軀整個兒轉過來,大搖大擺地走向他們。他們繼續拍照。他站在距其中一個女人的臉大概三英吋的位置,開始演一出超凡的戲。他把自己變成了一個瘋狂危險的白癡土著的完美化身,在空中揮舞他的棍子,用顫音對他們大吼皮善朱拉語,要求他們給三塊錢,然後精神錯亂地喋喋不休,上躥下跳,把他們弄得一頭霧水,驚嚇得連一點兒卑鄙的小聰明都使不出來了。在珀斯時,很可能有人告訴過他們,黑人都是凶殘的野蠻人。他們退後,把口袋裡的錢都掏出來遞給他,倉皇而逃。他故作端莊地朝我走來,我們捧腹大笑。我們互扇巴掌,扶著腰,笑啊,笑啊,像孩子一樣無法控制,歇斯底里,淚流不止。我們笑得滿地打滾,步履蹣跚,都笑癱了。

最讓我折服的是,埃迪本可以尖刻譏諷,但他沒有。他把這次事件用來給他和我取樂。他是不是也把它用來教誨我,我不知道。但我之後仔細思考了這個老人。以及他的族人。思考他們如何遭受屠殺,幾乎被滅絕殆盡,被迫居住在更像集中營的駐地,被挑撥、刺戳、測量和貼上標記,他們的神聖活動被拍攝、沖刷成彩色照片,附上嚴肅的人類學學術文本,他們的秘密聖器被偷竊,送去博物館,他們的潛力與完整內心隨時面臨流失,被這個國家的幾乎每個白人謾罵誤解,被棄之不顧,與廉價的酒、我們的疾病與他們的死亡一起腐爛。我看著這個把襪子笑掉了的了不起的半盲怪老頭,就好像他從來沒有經歷過任何一樁事,從來沒有被殘酷無知、心胸狹隘的蔑視當成笑柄,這輩子從來沒有過煩惱,我想,好吧,老頭兒,如果你可以,我也可以。

***

我們幾乎到華伯登了。我根本沒用過地圖,有埃迪在,它們就是多餘的。因為想要一個精確的里程數,我問一輛車裡的幾個年輕原住民,駐地還有多遠。

「嗯,或許還有一點遠,那個華伯登。或許一夜,兩夜,但肯定有一點遠。」

「哦,我知道了,謝了,有一點遠,是吧。好吧。當然。」

距離似乎有幾個類別,這樣劃分:有一點路,有一點遠,遠路,遠遠的路,太遠。最後一個用來形容我到大海的距離。我告訴人們我要去大海(烏魯普爾卡,大湖),因為誰也沒見過大海,他們會無一例外地揚起眉毛,緩緩地搖頭,說:「遠啊,遠啊,很很很很很很遠,太多夜了,那個烏魯普爾卡太遠了,是吧?嘖嘖嘖嘖。」然後他們會再次搖頭,祝我好運,或者咯咯輕笑,抓住我的胳膊,吃驚地看著我。

一個夜晚,當我正把哥利亞拴到營地上方沙岡的一棵樹上,埃迪在起勁地忙著打維兒查時,兩個年輕人騎著摩托車轟鳴上來。他們發現了我,上來跟我一起坐在沙岡上。和埃迪待了兩個星期以後,我成了另一個人。我一直用手勢和皮善朱拉語跟他交談,進入了一個不同的世界。我開始發現,從原住民的現實轉換到歐洲人的現實相當艱難。它要求一套不同的概念和種種不同的寒暄。我能感覺到我大腦的生銹舊齒輪在更換,但還應付得過來,而且他們是足夠討人喜歡的人。就在我開始適應半正式的談話時,埃迪衝上小山,手裡握著來復槍,臉上是好戰與深表懷疑的表情。他坐在我的左邊,面朝兩個年輕人,槍擱在腿上,用皮善朱拉語詢問他們是誰,可不可靠。接下來是最荒謬的場景。我試圖打消每個人的疑慮(年輕人看起來明顯不安),說一切都沒關係,沒有人要開槍打任何人。只是不同的語言無望地糾纏在一起,讓人混亂,結果我用方言對摩托車手說話,又轉身用英語講給埃迪聽:「他們沒問題,真的,我正準備給他們煮杯茶。」然後我又急急忙忙地翻譯成皮善朱拉語。他簡單固執地回了一句:「威亞。」

你無須會說一門外語,也能理解一個否定詞,尤其是從一個抱著來復槍的表情非常嚴厲的紳士口中說出。年輕人像螃蟹一樣側身滑下山丘,在薄暮中呼嘯而去。

這一與世隔絕的過程開始顯現——我離開社會,像蛇蛻皮一樣,拋棄它無用的關注點與標準,長出的新皮與我目前的環境更為適應。我很高興那兩個人沒有留下來,本來會是一場連珠炮似的雄辯,試圖讓他們覺得我仍理智,試圖回憶交談的美好,回憶與我的同類互動的那些已經忘光光的淺薄模式,他們就像彼此扎堆的動物,缺乏信心,時刻警惕。我喜歡這個從隔絕過程中浮現出來的自己,遠甚於在那之前就已存在的自己,或者說是從此以後的我。在我自己的眼裡,我變得健全、正常、健康,然而對別人來說,我就算不是貨真價實的瘋子,至少也是無法挽救的怪異、反常、被曬昏頭的傻瓜。

第二個晚上,我們紮營的時間比往常要晚。我卸下駱駝的鞍座,心跳遺漏了大概五拍,怦怦地在我胸口撞擊,像只袋鼠在彌補遺漏的時間。我的槍呢?槍呢?「埃迪,你有沒有拿我的槍?」沒有槍。我已經非常依賴那桿來復槍。在我的腦海裡,我想像出被一大群巨型公駱駝壓制的畫面。埃迪說,他會等著我騎駱駝回去找槍。出於某種莫名其妙的原因,我把槍套掛在澤萊卡的鞍座上,而那個鞍座的設計不是用來放槍的,槍滑落了。我又給巴比裝好鞍座,掉頭回到小道,走進東方地平線邊緣的柔和的藍粉色光暈中。我騎了大概五英里,想著巴比什麼時候會把我甩到地上,摔斷我的脖子。他畏懼岩石、鳥兒和樹木,實際上這個低能兒會用任何東西當借口。

一輛豐田駛來,當然,巴比聞聲朝路邊跳了六英尺遠。車裡有一位地質學家,他那不僅有我的薩維奇點222立式雙筒來復槍,還有幾根瑪斯巧克力棒和一罐飲料。棒極了。就在一片荒蕪的中央,地平線上凸出一個大月亮,滿嘴都是好吃的黏糊糊又髒兮兮的巧克力的我,跟這個人爭論了半個小時開採鈾礦的事。

巴比想衝回營地。我讓他小步慢走。「好吧,你這個小笨蛋,如果你這麼有力氣,明天就讓你背一半澤麗的裝備吧。」他絕對是三頭成年駱駝中最靠不住的一頭。或許我沒把他訓好,或許他還年輕,容易犯傻,又或許他的基因構成就是沒腦子。有一天他差點讓埃迪飛出去。沒有明顯的原因,他開始四腳騰躍,儘管我在引導他,他還是很難恢復控制。整個過程中,埃迪一直緊抓巴比不放,像隻猴子。我忍不住大笑。他沒有失掉一丁點的尊嚴。

人們經常問我,為什麼旅行中不多騎騎駱駝。三個原因。一是巴比。當你離最近的人有300英里遠時,被駱駝甩到地上、摔斷腿,眼看著你的野畜跑向灰濛濛的遠方,這是不明智的。我更願意騎另外兩頭,但他們的鞍座設計都不是用來騎乘的。第二個也是最蠢的理由,是我覺得駱駝背的重量夠重了,不能再額外加上九英石19。第三個理由是,儘管走路腳會非常痛,騎駱駝屁股會更遭罪。

我揚揚得意地騎進營地。到了這個階段,我已經告訴埃迪有一桿來復槍在華伯登等著他。我們夜間的談話總是圍繞這桿來復槍結束。我真的要給他一桿來復槍嗎?它和這一桿完全一樣嗎?我確信是給他而不是給別人的?他會再三重複這些問題,等我再次向他保證千真萬確時,他會突然開始喋喋不休。每晚都是一樣。我還試圖跟他講瑞克和《國家地理》雜誌,但美國雜誌的皮善朱拉語是什麼?我擔心在華伯登見到瑞查德。我知道埃迪不會理解,為什麼無數的照片有必要存在。知道他不會喜歡。我不想危害我與新朋友的關係。另一方面,我也盼望再次見到瑞克。華伯登很近了。

那天晚上,埃迪一反常態地健談。他講到我們穿過的鄉野,故事的地點,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有趣的事件被一遍遍地重複,所有順利或出錯的事都被拿來討論。接著是不可避免的來復槍、瑞克,等等,然後是沉默。我準備去睡時,老人再次示意我坐到他身邊,變出一顆被流水磨平的小卵石。他包著我的手握住它,進入長時間的獨白狀態,我只理解一部分,是為了保護我免遭暴死或者之類的。我把它收在安全的地方。他又給了我一小塊鐵礦石。我不知道那是幹什麼用的,他也沒說什麼。然後我們就睡覺了。

第二天晚上是我們一起在小道上的最後一晚。埃迪堅持要在華伯登找一位可靠的老人,繼續陪我去卡內基駐地。他說,必須是一位老人,一位長老,一個瓦提普爾卡(字面意思是「大人」),有灰鬍子的人,不是什麼小年輕。絕對不行。我對此有些矛盾。我喜歡跟埃迪在一起,但華伯登之後的一段,會穿過完全荒涼的沙漠,我想考驗一下這份新獲的自信,想獨自一人。400英里的三齒稃荒地,被稱為吉布森沙漠,據我所知沒有一滴水。那位老人要怎麼回華伯登?埃迪沒問題,格蘭德爾會來接他。即使沒有格蘭德爾,他也有足夠多的親屬往返旅行,可以搭他們的車。但卡內基是個牛場,而且華伯登是那片鄉野的最後一個原住民哨所。我決定反對。儘管埃迪對這一決定不高興,但他還是接受了。

瑞查德在凌晨三點左右抵達我們的營地。他是怎麼找到我們的,我沒想明白。他就是那種招人忌妒的人,好運像雪片一樣落在他們的身上。他總是能找到我,通常是通過一連串難以置信的巧合。他的整個人生都是那樣。不斷跟著他的巧合打敗了統計數據。他開了兩天的車,沒有睡覺,精力旺盛,滿腔熱情。他每次出現都是一樣。他肯定經歷了文化衝擊,剛為《時代》雜誌做完某個極度緊張的封面故事,然後墜入這片寂靜的沙漠裡,這種衝擊會讓其他人徹底昏沉。通常會持續一天。他帶來了郵件和埃迪的來復槍。我們開始喋喋不休地聊天,一起大笑,但顯而易見,埃迪想回去睡覺,不太明白是什麼狀況。我們決定等到早上再拆禮物。

我們全都早早醒來。就像聖誕節的早晨。埃迪對他的新來復槍欣喜若狂。我狂熱地讀朋友寄來的消息。瑞克拍照。我已經事先給埃迪做好思想準備,讓他知道會有古怪的照片。但這個?瑞克坐著、跪著、蹲著、躺下,卡嚓卡嚓卡嚓卡嚓卡嚓。埃迪看著我撓頭:「他是誰,他要幹什麼,為什麼拍這些照片?」

我試圖解釋,但我能說什麼?「好了,瑞克,夠了。」瑞克掏出另一部相機,說:「看,我搞到了完美方案。」這是一部SX79,寶麗來即時相機。他拍了一張埃迪的照片,遞給他。

我大發雷霆:「哦,我明白了,就像是給土著的珠子。你瞧,瑞克,他不喜歡被拍照,你就不要拍了。」

這不公平。我知道瑞克不是那個意思,他被我刺傷了。「我買下它的唯一原因,」他說,「是因為攝影師總是答應會寄照片,而他們從來不寄。還有,這是一種交換,因為馬上能分享圖像。」但我知道埃迪會把它看做低級把戲。他的確是。他不喜歡瑞克,不喜歡被拍照,一定也不喜歡拿到這麼一張上面有他的臉的沒用紙片作為收買。張力十足。

瑞克先沿著小道開了幾英里,埃迪和我在沉默中打包。他再次問我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我試圖解釋。沒有希望。我擔心的可能發生的事情正在發生,而且失控了。

我們一起走上大路。車停在那裡,瑞克站在車頂,一個長焦鏡頭探出他的眼球。我決定由埃迪處理局面。我們走近汽車時,他抬起手,用英語說,「不許拍照」,然後用皮善朱拉語說:「它讓我感覺噁心。」我哈哈大笑。瑞克捕捉了那個片刻,然後斷了念想。很久以後,當我們拿到那張沖洗的照片時,有個女人在對一個原住民老人微笑,老人的手舉成愉快問候的樣子。相機的眼睛就是這麼雪亮。那一張幻燈片勝過千言萬語。更確切地說,它撒了個彌天大謊。現在不管我何時看它,都會覺得它概括了旅途的所有影像。我雖然喜歡瑞克拍的照片,但它們本質上是他的旅程,不是我自己的。我認為親愛的瑞查德從來沒能理解。

後來在華伯登,格蘭德爾問埃迪,他會拿那張他自己的寶麗來照片怎麼辦。「哦,很可能燒了它。」他若無其事地說。我們爆笑。

但這一切對瑞查德不公平。他是溫厚的人,努力不去侵擾別人。他從來不會逼迫或者強求別人,而很多人會那麼做。而且,如果他不太理解為什麼照片是禁忌,那也情有可原。他從來沒有和原住民相處過,如果偶爾感覺受到冷落和失意,他也處理得很好。艱難的局面自己迎刃而解,比我預期的容易很多。

華伯登就是個土牢。經歷過鄉野的壯麗以及小型駐地的魅力之後,它猶如一個讓人不快的衝擊。連續幾英里,每一棵樹都被砍倒用來當柴火燒。牛把水坑周圍的鄉野都啃光,灰塵掀起讓人窒息的巨型雲浪。儘管正值隆冬,蒼蠅像地毯一樣鋪蓋每一寸皮膚。在這片荒蕪的中央,一座小山被原住民的披棚和棚戶區小屋環繞,白人的樓房集中在一起,設有高高的防颶風柵欄和帶刺的鐵絲網。但有孩子們在,照例生氣勃勃,他們不像老年人,他們喜愛被拍照。瑞查德成打成打地分發寶麗來照片。

儘管這個地方陰沉沉的,但我在那裡的整段時間一直持續著一種派對的氛圍。格蘭德爾來了,還有華伯登的學校老師,以及瑞克。埃迪不斷地帶我去營地,把我介紹給他的親朋好友,我們會坐在塵土裡,任由時間緩慢飄蕩,談論著旅程、我要去哪裡、我們過得多麼愉快,以及駱駝、駱駝、駱駝。一位老人問我有沒有跟埃迪睡覺。我頓時嚇了一跳,然後意識到,他問的就是字面的意思。在同一個「維兒查」裡挨著某人睡覺意味著友誼,患難與共。

該是埃迪離開我的時候了,他斜眼看了我一會兒,握住我的胳膊,微微一笑,搖搖頭。他把他的來復槍用一件襯衫裹好,放在卡車後面,又改變了主意,把它放到前面,之後又改變了主意,把它小心地擱在後面。他探出窗外揮手,然後,他、格蘭德爾和格蘭德爾的朋友瓦拉康卡(快鴉)被塵土吞沒。

我在華伯登待了一個星期,飄蕩在幸福裡。我不記得曾把自己與那種情緒聯繫在一起。旅程中那麼多的差錯、空洞與瑣碎,在此之前我的人生那麼無聊,可以預見,以至於現在幸福在我的心中萌生時,我就好像漫遊在溫暖的藍色空氣裡。某種幸福的光環正在生成。它感染了人們。它逐步成形,在周圍得到分享。然而過去的五個月裡,沒有一件事與我想像的一樣。沒有一樣按照計劃進行,沒有一樣符合我的期望。沒有一個時點可以讓我說,「對,這就是我做這件事的目的」,或者「對,這就是我自己想要的東西」。實際上,大部分旅程只是乏味和累人。

但當你每天長途跋涉20英里,日復一日,月復一月時,奇怪的事情就發生了。你只有在回顧往事時才意識到的那些事情。一則,我記起了在我的過去發生的每一件事以及屬於過去的所有人,詳盡無遺,色彩明媚。我記起了好久以前,在童年時代參與過的談話或者偶爾聽到的每一個字,如此一來,我就能以一種超然的情緒重溫這些事件,就好像它們發生在別人身上。我在重新發現並開始瞭解早已死去、被人遺忘的人。我追憶出我本不知道它們存在的事情。人、臉孔、名字、地點、感情、零星的知識,都在等待檢驗。這是對我腦中積累的所有垃圾和淤泥的龐大淨化,一種溫和的宣洩。正因如此,我想,我現在能更加清晰地看清我現在與人、與自己的關係。我很開心,沒有別的詞語可以形容。

瑞查德把這描繪成魔法。我為此嘲笑他,取笑他用這麼信不過的語言。但他被深刻影響了。我現在以一種心生嚮往的懷疑態度回顧那段時間。我們真的開始使用魔法這個字眼。命運。我們兩個人都暗自相信一種外力。一個人如果與事物和諧一致,就可以汲取它。哦,我的天。

2

七月的某天,我離開華伯登。要走大概一個月,才有指望再見到另一個人。儘管這段行程會是對我的求生技能的第一次真正考驗,如果我會死在哪裡,最有可能就是死在這段偏僻險惡的空虛中,但我還是以新發現的平靜、無所畏懼以及對自己的堅實信賴期待它。

「槍管」高速公路(澳洲人的幽默感就是這麼奇怪)是兩道平行的凹槽,時隱時現,但大致上一路筆直向西,穿過幾百英里非常貧瘠的大片虛無,沒有水。當初修它是做測線用的,現在每年預計平均能跑六輛四驅車。

我穿上了一雙新涼鞋。我試過各種類型的鞋子,但這種涼鞋絕對是最好的。靴子又重又熱,跑鞋呢,早上穿一個小時還挺舒服,等汗水和沙子積在腳指頭底下就不行了。儘管寬鬆的涼鞋不能保護我的腳免受蛇咬、刺扎和三齒稃的針,但它們只需經過一兩天的痛苦和水泡的磨合期,就合腳了。而且,到了這個階段,我已經非常強韌,幾乎對寒冷和疼痛免疫。我的極限值已經到達不合常理的高度。我一直妒忌地敬畏這種人(特別是男人),他們可以傷害自己,還假裝沒有感覺。我現在也一樣。我會劃傷自己或者刮掉一大塊肉,而只低聲說一句「哎呀」,立刻就忘了這回事。我經常沉浸在自己手頭的事情中,沒有時間去細想它。

瑞克決定走在我的前面,開車駛過槍管路,把車留在威盧納——我們的下一個會面地點。我叫他在路上給我投下幾桶水。每一滴水我都需要。那片鄉野乾燥酷熱,想必也沒有多少駱駝的飼草。儘管原住民可以指給我去水潭的路,但地圖上卻沒有任何標記。而且,我覺得自己這麼想很愚蠢,但我不想一路上看到瑞克的新車轍。比起自己,我更關心他的安全。如果車拋錨了……我必須確保他自己有足夠的水,這樣如果真的發生那種事,我還可以在小徑上碰到他,把他捎上。格蘭德爾也堅持要為我在半路上投下兩桶水。他必須軋過三齒稃和沙子,開上整整800英里艱苦的路——這就是朋友的品質。

我穿著我的新涼鞋出發,幾小時之後,我決定抄近路穿過鄉野,而非循著小徑走。除了沙岡、三齒稃和無盡的空間,沒有別的。我現在或許正踏在從未有人走過的鄉野上,這麼大的空間——純粹的處女沙漠,甚至沒有牛來糟蹋它,那片廣漠裡連任何人工的微粒都沒有。這裡的沙岡不是我之前穿過的平行沙浪,而是像風切碎浪一般混雜碰撞在一起,或者像洪濤濺起的浪花。它們沒有燒過火,所以與我經歷的沙岡有特徵上的差異。沒有那麼乾淨,也沒有迷惑人的鬱鬱蔥蔥。不能吃的土褐色三齒稃覆蓋著沙岡,固定它們。

整個旅程,我學習如何依賴土地,對土地也有了更深的感覺和瞭解。最初,這片土地的開闊與空曠讓我害怕,現在反倒成了一種安慰,讓我的自由感與快樂漫無目標地滋長。這一空間感在澳洲人的集體意識中根深蒂固。它讓人恐懼,多數人都在東海岸擠作一團,那裡的生活簡單,空間是能夠把握的概念,然而它仍產生一種潛在的可能性,或許那是在如今任何一個歐洲國家都不存在的。無需多久,這片土地會被征服、圍上柵欄,被打趴下。但這裡,這裡是自由的,未受破壞,看似堅不可摧。

當我走過那片土地時,我強烈地融入其中,不過當時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萬物的運動、模式和關聯在直覺上變得清晰可見。我不僅看到動物的路跡,也認識這些足跡。我不只看到鳥,還知道它行動的前因後果。外界環境開始對我言傳身教,我卻對這一過程渾然不覺。環境變成了有生命的東西,而我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唯一可以描述這個過程如何發生的辦法就是舉個例子:我能看到沙子裡甲蟲的路跡。過去它僅僅是一個不附帶任何聯繫的漂亮的視覺設計,現在成為一個立刻讓我產生關聯的符號——甲蟲的類別,它當時在往哪個方向去,為什麼,是什麼時候留下路跡的,捕食者是誰。旅程開始時,我學過一些關於事物形態的基本知識,現在有足夠的知識框架來繼續學習了。新的植物出現,我能馬上認出來,因為我能認知它在整體形態中與其他動植物的關聯,它的位置。我能認出並瞭解一種植物,卻說不出它的名字,也無法脫離環境研究它。一個過去只是單獨存在的事物,此時與所有其他事物相互作用,彼此關聯。撿起一塊石頭時,我不再簡單地說一句:「這是一塊石頭。」我現在會說:「這是一張網的局部。」或者更進一步說:「一切都對它作用,它也一樣。」當我習慣於這種思維方式後,自己也陷入這個網中,這使我的界限無限延伸。從一開始,我就在某個層面上知道,這種事會發生。當時它讓我害怕。我把它看成混沌的本義,拚死抗爭。我給予自己習慣和日常的結構,來為自己設防,這在當時非常必要。因為如果你支離破碎,飄忽不定,那麼發現你自己的邊界在融化是很可怕的。其次,在沙漠裡存活需要你拋棄這種分裂,而且要快。它不是一種神秘體驗,更確切地說,把這種詞彙附加於它非常危險。它們太過陳腐,易於被人誤讀。事情發生,僅此而已。因果關係。在不同的地方,基於環境,生存需要不同的東西。生存能力或許是能夠被環境改變的能力。

轉換成這種現實觀經歷了與舊有制約長期艱苦的鬥爭。不是說它是有意識的鬥爭,而是它被強加在我身上,我要麼接受,要麼拒絕。拒絕它,我差點跨過理智的邊緣。智力與判斷力竭盡全力地維繫邊界。它們發掘回憶。它們變得沉迷於時間和量度。但它們還是要屈居次位,因為只是不再必要了。潛意識變得更加活躍和重要,並以夢境和感覺的形式來表現。不管是有鎮定作用的福地,還是令我毛骨悚然的地方,我越來越注意到一個特定地點的特色。這全都與原住民的現實世界聯結在一起,在他們眼裡,世界與他們永遠無法分離。這一點也表現在他們的語言上。在皮善朱拉語裡(我懷疑在所有其他原住民的語言裡都如此),沒有「存在」這個詞。宇宙裡的一切都和其他一切不斷地相互作用。你不能說,這是一塊石頭。你只能說,一塊石頭坐著、靠著、立著、倒下或臥著。

自我似乎不是活在腦殼裡的實體,而是心靈與刺激之間的反應。當刺激是非社會性的,自我想要界定其本質和瞭解其面向將會十分困難。自我在沙漠裡變得越來越像沙漠。它為了生存,不得不變。它變得喪失界限,更深地植根於潛意識裡,相對地較少在意識中——它拋除無意義的習慣,變得更加關注與生存有關的現實。但天性使然,自我在本質上仍急欲將它所收到的信息加以合理化和吸收,這在沙漠中幾乎總會被轉化為神秘主義的語言。

我想說的是,當你走路,睡覺,站立,排泄,在土裡打滾,或在飛揚的塵土中吃東西,當沒有人提醒你社會規範是什麼,你和那個社會之間毫無關聯時,你最好有心理準備:你也許會有一些驚心的變化。正如原住民似乎與他們自己和土地完美融合一樣,那種融合也開始在我身上萌芽。

而且現在,我的恐懼也有了另外一種性質。它直接而有用。它不會使我變得無能或干擾我的能力。這種恐懼是自然的、健康的,是生存所必需的。

儘管我時時自言自語,對小刨講話,或者對周圍的鄉野講話,我並不寂寞。相反,要是我突然撞上另一個人,我要麼會躲起來,要麼會把他當成灌木、石頭或蜥蜴對待。

沙岡的確很難走。永遠在爬上滑下。駱駝們現在滿負荷運載,像魔鬼一樣工作。他們從不放棄,從不抱怨,連被一大叢三齒稃絆倒或者拉扯到後面一頭的鼻繩時亦然。如此堅忍的動物。三齒稃,那種無處不在的沙漠野草,足以讓你想放火燒掉所見到的每一叢。這些草簇通常有六英尺寬,四英尺高,之間只有極其狹窄的間隙。它們讓走路變得艱難、累人和痛苦。一團草簇上全是刺,尖刺末端的小細絲會插進肉裡,又癢又扎。我很快就會把沙岡的鄉野拋在身後,走向無盡平坦、灼熱、單一的三齒稃荒地,偶爾只有一條長著圍籬樹的淺溝換換心情,如果幸運的話,還有一些小珍饈供駱駝吃。我不知道沙漠會怎麼招待他們。

走過數不盡英里的路,吃力地翻過千篇一律而無窮無盡的沙丘,我下定結論:橫穿這片鄉野所需要的精力超過了遠離任何人類的愉悅。我丟過指南針,沒有驚慌,原路返回找到它。然而,這是個愚蠢的錯誤。在那片鄉野裡,就連緊跟羅盤方向都很困難。突然間,一大叢茂密得無法穿過的圍籬樹會聳起擋在路上,如果我試圖徑直穿過,它就會鉤掛在裝備和身上,直到我不得不放棄為止。有時我必須偏離路線繞行一英里,或者必須繞開一座被鋒利的碎紅土覆蓋的山丘。我決定重新抄近路回到小徑。我不知道小徑的能見度有多少,也不知道如果我選了某塊多石的地方橫穿過它,會不會看不見瑞克的車轍。我那天走了30英里,希望在夜幕降臨前找到。這差點累死我。我的屁股就像脫臼了一樣,走起路來疼痛難忍。一跛一跛地行走耗盡我的精力,比烈日更甚,而烈日灼傷我的臉,留下烙印,讓我的嘴唇乾裂。結果很容易就發現了小徑,我一看到,馬上就開始紮營。

拂曉時分,我能看到槍管路向目光所及的遠方延伸。路的兩側,是連綿起伏的三齒稃平原,全是精緻的金色和粉色的羊齒葉,會隨著太陽的升起變成晦暗的灰綠色慘象。種穗讓這東西看起來很誘人,當它隨著寒冷的晨風打彎和泛起漣漪時,甚至有幾分纖弱。這片鄉野多麼具有迷惑性。極端的溫度需要親自體會才能相信。從暗淡冰冷的零度以下的黎明,到沸騰的正午,再到安定下來的渴望已久的清涼夜晚,回到晶瑩寒冷的深夜。我身上只穿著褲子、輕質襯衫和羊皮外套,裝貨時我通常把外套脫掉。(現在裝貨只要半個小時。)我學會了打戰取暖。我學會的另一件事,是不在白天喝水。我會在早上喝下四到五大杯茶,晌午或許喝一小杯茶(半杯),然後滴水不沾,直到夜裡紮營時,才會一飲而盡八九杯液體。奇怪的是,當太陽和乾燥的空氣從你身上吸乾好幾加侖汗水時,你喝水越多反而越渴。

因為平原的單調,任何不同的地貌特徵都有悖常理地受歡迎。我會為幾條可憐的小水溝欣喜若狂,只有對比它和周圍的鄉野時,才能看出它的魅力來。一天,我在一片風沙侵蝕區裡幾棵七零八落的沒有樹蔭的樹下紮營,它們比泰姬陵更符合我的審美感受。這裡有給動物們吃的飼草,而且他們可以心滿意足地在泥土裡打滾兒。下午三點左右,鞍座已經卸下,他們馬上玩了起來。我看著他們大笑了一會兒,突然間,我不由自主地脫掉所有衣服,也加入他們的玩耍。我們打滾,踢跳,玩得塵土飛揚。小刨高興得要中風了。我被蒙上厚厚一層結塊的橙色泥土,頭髮都纏結在一起。這是我經歷過的自然玩樂中最坦率的時刻。我可以肯定,我們大多數人都忘記如何玩耍了。我們編造出遊戲來替代。競爭關係就是讓遊戲不致鬆散的力量。要贏的慾望,要打敗別人,排擠了玩耍——為了玩而玩。

第二天早晨離開時,我拿出鐘,上好發條,把鬧鐘定到四點,然後把它留在我們那個泥浴池附近一個樹樁上嘀嗒作響。我想,這是給那個陰險的小儀器一個恰如其分的結局,頭等大事辦妥了。我歡喜地走著笨拙的小步子,像個腳裡灌鉛的踢踏舞者,實際上,我現在可能看起來像個被遺棄的老人,穿一雙過大的涼鞋,髒兮兮的寬大褲子,襯衫也破了,手腳都長了繭,滿臉污垢。我喜歡我現在這副樣子,拋開偽裝、漂亮臉蛋和吸引力,實在太輕鬆了。超越了女人延伸在背後的可怕、虛假、裝模作樣的吸引力。我把帽子拉下來蓋住耳朵,耳朵從帽子下面突出來。「等我回去後,必須記得現在的模樣,絕對不能再次掉進那個陷阱。我必須讓人們見到我本來的樣子。像這樣嗎?對,為什麼不能這樣?」但之後我意識到,適於一套情形的規則未必適合另一套情形。回到那裡,這只會是另一種偽裝。那裡,沒有人赤裸相待,沒有人能吃得消。每個人都有自己戒備森嚴的社交面具,除非他們喝得爛醉,或發狂,那時他們的裸體又會醜陋無比。為什麼要這樣?人們為什麼彼此兜圈子,不斷把精神耗費在恐懼或妒忌上,而事實上,他們所恐懼或妒忌的一切只是一種幻覺?他們為什麼要在四周築起心理上的堡壘和藩籬,甚至自己都無法從內部洞察,而要找開保險箱的大師才能穿透?我再一次拿歐洲社會與原住民社會比較。一個是偏執、貪婪和毀滅的典型,另一個那麼健全。我永遠不想離開這片沙漠。我知道我會忘記。

我在槍管路上走了將近半程。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時候,因為當時我已經意識到,在沙漠裡,時間拒絕自行建構。它更喜歡以花體、渦旋和隧道的形式流動,倒也無所謂。我離幾座山丘有大約五英里遠。熱,很熱。一連幾天,除了三稜石和三齒稃,我沒見過別的東西。哦,多想身處那些山丘旁邊。我能看到山上和附近的樹。樹。忽然之間,我看到的東西從熱氣蒸騰中像幽靈一樣朝我飄來——不是一頭,不是兩頭,甚至不是三頭,而是四頭雄性野駱駝,全都吐著唾沫,想找母駱駝和挑事。

好。不要恐慌,小戴。把你這副身板裡的膽小鬼滴下的冷汗收回去,還有黏住眉毛的汗。只要找到掩護(一叢三齒稃有用嗎?),然後往死裡開槍。

對。但難的是,我愛駱駝。我不喜歡傷害駱駝。我鳴槍警告,真他媽的希望他們能可憐兮兮地因恐懼而逃走。他們繼續過來了。好吧,我必須打中一頭。等其他駱駝聞到血腥味,就會離開。我走上前去,跪下,瞄準頭駝。但等我扣動扳機時,什麼動靜也沒有。沒有動靜。嗖。槍卡住了。槍沒有用。哦,天,我說,同時感覺膽小鬼從我的背上一躍而下,邊跑邊嚷著「救命,救命」,一路跑回華伯登。哦,天,哦,天,我說,駱駝們越來越近。我把槍摔到地上,沖它叱喝,試圖用我的小刀修理,完全沒用。

我暗中發現一個燒焦的軟木樹樁,可以用來拴巴比,作為附加防備,我把他的鼻繩捆到他的腿上,那樣,如果他真的受驚,會把它像一根棉線一樣拉斷,把樹樁連根拔起,然後往家跑去。我沒時間去考慮小刨和哥利亞了,因為新來的駱駝現在只有十英尺遠,它們真的很大。杜奇和澤麗正像溜溜球一樣坐立不定,明顯很敏感。我朝其中一頭公駱駝丟了一塊石頭。他嘟囔了一聲,嘔出嘴泡(一種非常討厭的噁心的粉紫綠色圓泡,被口水覆蓋,聞起來別提有多腐臭了,而母駱駝變態地覺得這很有吸引力),對我搖頭,我們玩起了旋轉木馬。我又丟了一塊石頭,用我的挖掘鐵棒威懾他。他後退,看著我,就好像我是個白癡。我花了半個下午玩這種貓鼠遊戲以及其他很多對付駱駝的狡猾策略,才擺脫那些牲畜。讓我十分欣慰的是,它們最終厭倦了威嚇我,揚長走進諸多海市蜃樓的膠質一般的地平線裡。沒有一頭真正發起攻擊——好吧,如果它們真的攻擊,我就沒命了——我想,迄今為止我都過度小心了,打死了所有其他駱駝。然後我記起杜奇的發作,往我的手腕上摑了一巴掌。

非常漫長的下午,是我經歷過的最漫長的下午之一。但我還算過關地熬過了。除了大腦神經回路的幾處微小變更——當然我的槍和刀都毀了,沒有別的損失。槍失靈的時候,機智讓我渡過難關。

當晚,我在兩座可愛山丘的庇護下鑽進營地,坐下寫信。是快樂、積極和平靜的信。我一直以為我應該害怕得發抖。我應該寫信尋求安慰,因為我需要他們在身邊保護我。我一直以為,我會希望有人陪我安全地回到那裡,可是我發現自己在告訴他們,我不會為了世上的任何東西與他們調換位置,安全感是個迷思,而安全保證是個鬼祟的小魔鬼。我在這裡收錄了其中一封信,是用了一段時間寫成的,因為信件是我堅持寫下的最接近日記的東西。它們描繪的事情比我如今能在狹小的倫敦公寓裡回想起來的清楚得多。

親愛的史蒂夫:

我坐在可愛的篝火旁,距離任何人、任何地方都有150英里遠,茶壺在唱著煮茶的號子,駱駝們叮叮噹噹地吃完消夜回來,小刨默默地在我身邊的背包上放屁,臭得要命。我給自己找了一處魔幻的地方,周圍是精巧的圍籬樹花邊,底部墊著軟紅沙,還被兩座紅黃相間的平頂山庇護著。孤單沙漠小徑中的一點天堂,我在這裡停留數日來強化我的「哇」。這天早晨的黎明之前(灰色的絲綢天空和金星),我看到一隻烏鴉在山丘上方劃開風流。太陽伴我去打獵,我見到一隻康亞拉20,但沒抓住。謝天謝地。但我們都渴望肉食。回來後我烤了一個金黃色的硬殼麵包,洗了個澡——幾周來我的皮膚第一次沾水,更別提打肥皂了。哦哦哦哦咿咿咿咿。我很驚訝,身上怎麼沒長出蘑菇。

我剛衝出去了一分鐘,對又來突襲食品袋的駱駝大吼大叫來著。厚臉皮的無禮畜生。不過我很愛它們。

現在寒意從地上湧起,在我穿了襪子和涼鞋的腳邊打旋。駱駝們在有節奏地咀嚼反芻食物,紅木和檀香的篝火在與冷意比試柔術。哦,我的心弦在錚錚作響,活著真好。現實是一場起舞,文字只是日後陣痛的記憶……

幾天之後。好吧,是你的時間的幾天之前。在我的時間裡,也可以說,我是明天或者一千年前寫下的那些話。這裡的時間感不一樣,你知道。或許我穿過了一個黑洞。但我們還是不要去牽扯時間概念,那樣,我真的會亂了頭緒。

今天是猛烈粗暴的一天,實際上現在仍是。儘管現在我注視著閃耀的三稜石和枯木……但讓我從頭開始講起。

今天和大多數的日子一樣開始,只不過天空有雲。其實有兩朵,略帶粉色,從北方地平線向外窺探。當第一道光滑向我的眼皮和毯子時,我想,我的第一個念頭是,要下雨。不出幾秒雲就蒸發了,我的第二個念頭是,我聽不到駝鈴聲。對的,山裡人,駱駝也人間蒸發了。好吧,兩頭不見了,但另外那一頭,我很快就會發現,他沒有蒸發是因為他走不了了。

愛麗絲泉一個非常睿智的朋友對我說過:「在路上出問題的時候,不要驚慌,煮一壺茶,坐下來想清楚。」

於是我煮茶,坐下,跟小刨捋一遍要點。

1.我們距離任何地方都有100英里遠。

2.我們丟了兩頭駱駝。

3.我們有一頭腳上有個大洞的駱駝,洞大得你能蜷縮起來鑽進去睡覺。

4.我們的水夠維持六天。

5.我開花的屁股仍疼痛難耐。

6.這個地方人神共憤,無法度過餘生,根據我的數學計算,餘生即一個星期。

所以,把全部要點梳理完畢後,我恐慌了。幾個小時以後,我找回我丟失的牲畜,把他們帶回畜欄。他們被斥責了一頓。那麼只剩下跛腳駱駝的問題。如今,正常情況下,杜奇是個安靜、內斂、可靠的傢伙。但當他腳上有洞時,就變成了狂暴惡魔。好吧,他衝撞,踢踹,扭動,咆哮,嘔吐,打滾,瞪視,咯咯作響,最後我不得不把他像只火雞一樣五花大綁,才能著手處理他的腳,聽起來很容易,但我發誓,我在那場扭打中流光了一加侖的汗。要記得我在前面提過我可憐的老屁股(我想,是第五個要點),那個大約有七處錯位的可憐的老屁股,好吧,事情不總是這樣嗎?那正是杜奇用前腿踢的屁股。但是,長痛不如短痛,我把他放倒,把他綁牢,從他腳上的洞裡挖出了四座沙岡和六塊巨石,並用藥棉和土黴素塞實它,然後貼上膠布,吻它讓它消除疼痛,最後我們出發。

乖乖,老天爺哩,山裡人,剛才有一群駱駝進了我的營地。就在我寫信的時候。我完全無能為力,於是以寫信來平定恐慌。為什麼啊為什麼,這要發生在我身上。看起來沒事,這一夥裡沒有公駱駝,謝天謝地。但我還是給來復槍上膛,以防萬一。你知道,就是那桿不能用的來復槍。好吧,你永遠不會知道,奇跡會發生。啊,我說到哪兒了。我要寫信是因為我感覺絕望。好了,大概正午時分我離開營地,來到一生見過的最美麗的地方——芒吉利黏土湖。

讓我試著跟你描述。你走下一個斜坡,突然間到了另一片鄉野。到處都是樹蔭,軟軟的橙紅色沙子。巨大的白干桉樹閃光搖曳,鳥兒啾啾鳴囀。右邊就是黏土湖,像一個幾千萬年都沒見過大海的潮汐河口。它空蕩平坦,周邊都是微微隆起的沙丘、樹木和紅莓鹽叢。有些樹木有光滑的粉色樹幹,像閃光綢,在落日的餘暉中洋溢著緋紅,葉片是很深很深的閃綠色。現在,我知道大多數人會驅車穿過那三英里的天堂,連大氣甚至都不喘一下,更別提鋪開跪墊,但它在我的心窩裡泛起了微瀾。我希望可以解釋給你聽。多麼了不起的一片鄉野啊。如此動人,如此微妙強大。不過我沒有停留很久。杜奇腳上的洞在我的意識裡像熱帶的巨型三裂植物一樣蔓延瘋長。

所以現在我在這兒,豎起一隻耳朵留意公駱駝的嘟囔聲(不幸的是,有媽媽的地方通常就有爸爸)。

這趟旅程很有意思,你知道。今天它能讓我狂喜地漫遊雲霄(去過雲霄之後,我得誠實地說,去那裡玩玩還不錯,但我不想住在那裡,生活成本太高),接下來的一天……

我現在盯著閃耀的三稜石和枯木,如果你讓我完全誠實的話,山裡人,這是你我之間的掏心窩子的話,我不想讓它傳開來,我只是有一小點兒厭倦這種冒險了。其實,說老實話,幻想,關於我現在想要待的地方的幻想,開始在三齒稃草團、骷髏和岩石間鑽營。

那個地方,涼爽的三葉草幾乎高及胯部,那裡沒有潮汐海浪、「太瘋」的颱風、迷途的流星、駱駝、討厭的夜晚噪音、巨響、輕敲聲、致癌的陽光,沒有熱浪和禿石,沒有三齒稃,沒有蒼蠅,那裡有很多牛油果、水、早上送茶過來的友好的人、菠蘿、搖擺的棕櫚樹、海風、蓬鬆的小雲朵和鏡面般的細流。或許有座絲綢農場,你可以只是坐著,聽著蠶蟲吐絲為你掙錢,而你慵懶地為三五知己製作風鈴,當你厭煩的時候,可以散步去你家花園裡那間障子小屋中的大浴室,吃吃切成精巧形狀的粉色結霜西瓜,同時有一個修長的六尺高的奴隸徐徐地往你的背上滴滑冰塊……

對不起,對不起史蒂夫,我忘乎所以了。

但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

老天,現在我願意付出一切交換一張友善的臉。甚至一張不友善的臉。或者嘈雜的人聲都好。對,甚至從那邊的乾枯鹽叢背後傳來一聲刺耳的人的屁響都行。我一定是瘋了,我坐在這裡,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著出去,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到悉尼的霓虹與惡意,發瘋般地寫信給只存在於我扭曲的記憶深處的人,他們可能全都死了,而我只能放聲大笑,講屎尿屁的笑話。如果我真的在這裡告別人世,你要讓大家知道,我是咧嘴笑著離開的,我是愛著它的,好嗎?我愛它。

給信收尾比開頭要難。金色的滿月剛從東方的林木線上露面。一次月升值得付出一切?眼下是的。我的皮膚幹得像狗餅乾,左腿或許時日無多,嘴唇乾裂起泡,廁紙也用完了,不得不用三齒稃,一塊皮膚癌正在試圖佔領我的鼻子(在《國家地理》雜誌的雞尾酒派對上,你的鼻子掉進一杯馬提尼裡,還怎麼保持你的酷勁?),我正在緩慢而高效地變得怪異,我太怕死,以至於早晨膝蓋裡的卡嗒聲都能把我弄醒,這一切都值得嗎?是的,山裡人,當然值得。

我睡不著覺。茶從我的耳朵、眼球和褲子後袋裡流出來,感覺真好。我可以對著天上的月亮號叫(還有大角星、畢宿五、角宿一和心大星等),我真想告訴什麼人。史蒂夫,你在聽嗎?我感覺棒極了。生命太歡樂,太悲傷,太朝生暮死,太瘋狂,太沒勁,太他媽的滑稽。我感覺這麼好有什麼不對?我是得了叢林瘋病嗎?我是見月動情了嗎?很可能兩者都有,我不在乎。這是天堂,但願我能給你一些。

或許,在荒無人煙的地方寫信看似有點奇怪,尤其鑒於我要等幾個月之後才能寄信,而且很可能在收到回信之前就會見到我的朋友們。但它有助於記錄當時的事件與情緒。我的日記是這些信件(大多數從沒寄出)和比如「這是七月還是八月,隨便啦,今天早晨丟了駱駝」這樣索然無味的句子的混雜物。然後會一個月沒有任何記錄。

那些信件的詼諧反映了走在槍管路上的那個月裡瀰漫的情緒。我沒有變得不顧一切,也沒有拋棄恐懼,我只是開始學著接受我的命運,不管它會變成什麼樣。

丟駱駝事件比信裡透露的要稍微驚險一點。他們夜裡被野駱駝驚嚇,而我睡著了,什麼也沒聽到。早晨,路跡向我顯示發生了什麼事。我一直放他們在夜間隨意走動,要麼鬆垮地上絆,要麼乾脆不上絆。要是薩雷知道這個,他會就地開槍打死我。但我的道理是這樣的。我們在乾燥的沙漠鄉野裡,駱駝們都在辛勤地工作,必須放牧到離營地有相當距離的地方才能找到他們需要的飼草。哥利亞一直被牢牢拴著,我堅信澤萊卡永遠不會離開他。(幾個月之後,她將把我從得意自滿中震醒。)而且,我相信自己現在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追蹤到他們。

追蹤這個活兒是第六感、駱駝習性知識、鋒利的視力與實踐的綜合技術。我們那天下午紮營的地方,在滿是三稜石的鄉野和水泥一樣硬的黏土湖。你可以把大錘砸進去,連一道凹痕都不會留下。因此要想找出他們往哪個方向去,我就需要繞圈離開營地,直到找到路徑為止(已經和其他兩三種駱駝形態的腳印混在一起),並通過搜尋蹭痕、尋找剛吃過的草料並留心注意新鮮糞便來設法跟著這一大致方向走。(我能辨別我家駱駝的糞便。)這需要令人沮喪地走很多繞圈路。結果,沒幾英里遠我就發現了他們,驚魂未定,緊張不安,正在返回營地。他們徑直朝我走來,就像誤入歧途的孩子,乞求我的原諒。他們的朋友已經離開。這一事件非但沒有讓我敬畏上帝,反而加強了我對他們的信任,我繼續在夜裡不給他們上絆地放風。這或許愚蠢,但那個月駱駝們確實增加了一點體重。

就好像每天走20英里還嫌不夠,下午給駱駝卸下鞍座後,我通常外出打獵,或者只是跟小刨出去探索。在這樣的一個下午,我依稀迷路了。不是徹底迷路,只是有一點,足以讓我的胃部傾斜,而不致翻轉。我當然可以原路返回,但這通常很花時間,而且天色正在變暗。在過去,每當我想要小刨引我回家時,我只需對她說,「回家去,丫頭」,她以為這是一種懲罰。她會把那對瘋狂的耳朵背起來,朝我翻弄著琥珀棕色的眼睛,尾巴夾在兩腿之間,越過肩膀匆匆一瞥,全身的每個部分似都在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對我?我做錯什麼了?」但那天晚上,她做出一個重大突破。

她馬上領會了現狀。你可以看到一枚燈泡在她頭頂亮起。她對著我吠,往前跑了幾碼,轉身,吠叫,跑來舔我的手,然後蹦蹦跳跳地再往前跑,諸如此類。我假裝不明白。她擔心得極度興奮。她重複這些動作,我開始跟她走。她欣喜若狂,樂不可支。她理解了一些事,而且為此驕傲。當我們回到營地時,我擁抱她,溺愛了她一番,我發誓那只動物笑了。那副自豪的表情,那種理解了某事、感知到原因與必要性的明確的愉快,讓她瘋狂,高興得歇斯底里。當她對某件事或某個人過於高興時,她的尾巴不是前後搖擺,而是一圈圈地抽打,畫出完整的圓,身體像蛇一樣扭曲成S形。

我相當肯定小刨不只是一隻狗,更確切地說,她不是狗。實際上,我經常覺得她的父親或許是一名獸醫。她結合了狗與人的所有最好品質,是個極好的聆聽者。到現在她已經是一團光滑的黑色毛球,健康有肌肉。她每天一定有100英里的運動量,不停地奔跑,在三齒稃裡跳躍著追蜥蜴。不可避免地,這趟旅程把我和所有動物拉得更近,但我與小刨的關係特殊。愛這個詞,我只能把它與屈指可數的幾個人類聯繫在一起,而我與那只奇妙的小狗卻可以輕易地建立起愛。很難形容這種相互依賴感,怎麼說聽起來都很像神經病。但我愛她,寵她,我不可承受之重的喜愛能把她吃掉。而她從沒,一次也沒有,收回她的忠誠,不管我變得多麼粗野、刻薄和憤怒。最初狗為什麼選擇了人類,我永遠不理解。

好吧,你這個霉臭的老弗洛伊德信徒,你這個值得讚賞的萊恩神經症治療師,我的心智交給你了。我承認了一處軟肋。狗。

愛動物的人,尤其是女性,通常被人指控神經過敏,無法成功地與其他人類相處。有多少次,朋友們注意到我與小刨的關係,帶著那種精神科醫師慣有的邪惡表情,說:「你從沒想過要孩子,對吧?」這種譴責每次都會招來爆炸性的回應,因為在我看來,上帝以他的無盡智慧給了我們三樣東西,希望,笑話和狗,來讓人生可以忍受,但這裡面最重要的是狗。

我此時對在路邊或路上紮營相當開心。某個人會開車經過的想法早就逐漸消失在無望中。但我沒考慮到狂人。一夜,我被引擎的轟鳴聲從沉睡中喚醒。我掙扎著從深度睡眠中起來,小刨在暴怒地狂叫,一個聲音從黑暗中傳來:「嘿,是駱駝小姐嗎,我是越野者。可以允許我進入營地嗎?」

「我呲……」

一個幻影出現在我面前,刨刨在咬他的褲腿。原來所謂的「越野者」,就是某個在測試鈴木車的怪人,他盡可能快地開車穿過澳洲最廣闊的地區,碾過三齒稃、沙子和三稜石。他在打破某項紀錄。而且據我推測,他也很狂躁,為速度瘋狂。他的眼珠子垂在臉頰上,一直在拍打上臂,同時對寒冷發表意見,暗示他不介意在這裡露營。我十分肯定不想讓他在這附近任何地方露營,刨刨也不想。我說得相當直白,沒有徹底粗魯。他坐下,朝我大吵大嚷半個小時,刨刨悄悄地在我床邊低沉地怒吼,我直接打著哈欠,說得很少,只說了「嗯,哦,真的啊,那很不錯,哈欠,嗯,你還別說」,等等。之後他告訴我,他已經循著我的路跡追蹤幾英里了,考慮到他是從相反方向過來的,這絕非易事。他終於離開了。我撓了一會兒頭,搖晃腦袋,只是證實自己不是在幻覺中,然後又進入了夢鄉。我就忘了這件事。要是知道他回到文明社會後會做什麼,我當場就會擰斷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