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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安娜山上的牧歌(下)

就這樣,我在山林峽谷中住了下來,過上了拓荒者的生活。聽上去似乎有些單調無聊,可事實上,卻不乏驚心動魄的經歷。每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就起床了。當我走下山谷的時候,傑克通常已經生好了火正在準備早餐,而前一晚發生的事情便成了我們吃飯時閒聊的話題。有時候,我們哀歎慘遭浣熊搗毀的蜂箱;有時候,我們就附近發現的大型動物的蹤跡展開討論,然後研究部署伏擊計劃準備將它一舉拿下;有時候,我們也會聊聊即將來臨的雨季,看看需要去城裡置辦些什麼糧食儲備。這些都得未雨綢繆,若不然,雨季一來,這兒的溪流將聯手聖安娜河飆漲成兇猛的洪水,將連接城鎮和峽谷的通道淹沒在一片汪洋之下。

一般在日出前我們就吃完了早飯,這時,拓荒者便拿上斧子開始繼續造他的小木屋,而我呢,就背上來復槍出去尋找鹿兒走過的小路。有幾次我空手而歸,這得怪我自己不夠小心謹慎,一個大意便驚跑了獵物。不過,更多的時候我總能帶回來一隻羚羊或野山羊。我們把獵物的肉切成薄片,經過煙熏後拿繩子串起來,然後掛在太陽底下曬乾。到了十點,我們兩個就一同來到水邊,躺在苔蘚鋪成的「床」上,閉上眼睛休息到中午。這個時節的白天非常炎熱,不過即便是冬季,你也不可能在白天干體力活或是翻山越嶺,因為氣溫同樣很高。等到了傍晚,太平洋的涼風吹至山間,我就再次拿上槍到山裡打鳥,不過這次拿的不是來復槍,而是雙管獵槍。

山雞悠然自得地棲息在仙人掌上,可是只要週遭一有什麼動靜,它便旋即撲稜一聲逃之夭夭了。它和無數生活在溪流邊、山坡上的鷓鴣一樣都是我最愛獵取的飛禽。在山中,我還經常和響尾蛇不期而遇,這些爬行動物愛在陽光曝曬下的岩石上游弋,藉著岩石的溫度來溫暖自己。通常,它們只要遠遠瞅見我,就立馬跑得無影無蹤了,但有時候我卻必須與它們正面交鋒。一天早上,我在天亮前動身出發。走到半路看到一條響尾蛇正大模大樣地躺在路中央,按照常理,它應該立即識相地自動消失,可沒想到的是,這個傢伙居然直起了半條身子,腦袋歪向一邊,衝著我嘶嘶地吐著信子,尾巴的末端向上翹起,迅速地左右來回晃動,特有的震顫發出了一種單一而尖銳的聲響。這條蛇要麼就是被我這個不速之客給惹毛了,隨時準備撲上來和我大幹一場,要麼就是吃得太飽,撐得爬不動了。當我從一邊慢慢靠近它時,它的身子挺得更直了,腦袋也隨著我的每一個動作變化著角度。我們萬分戒備地打量著對方的一舉一動。幾分鐘後我發現自己居然已經安然無恙地與它擦身而過了。既然我已經跑出了襲擊範圍,那麼就算它真的發難,我也有足夠的時間逃跑。很快,我在路邊砍下了一根月桂樹幹,削去了枝枝葉葉,然後朝危險分子走了過去。一直杵得像支蠟燭似的響尾蛇見勢正想朝我撲過來,我先它一步掄起了木棍狠狠朝它抽去。響尾蛇當場斃命。

我割下它的尾巴,數了數上面的響環,一共十七個,說明這是一條已經年滿十七歲,成熟而且異常危險的蛇。自打那一次後,我收集了不少這樣的戰利品。若不算上我自己獵取的那些,單從拓荒者和印第安人那裡我就收到了不下二十條響尾蛇尾巴,其中最粗壯的一條上面有十一個響環,不過常見的響尾蛇身上的響環一般都要大於這個數字。在舊金山伍德沃花園69,我曾親眼見過有一條響尾蛇的尾巴上長著四十個響環。

還是讓我們回到林中捕鳥的那個下午吧。通常來說,每次外出我都會滿載而歸。從早上開始直到黃昏,有時甚至到太陽下山夜幕降臨我都在山林裡兜兜轉轉。所謂熟能生巧,打獵技藝因此長進了不少。不僅如此,隨著技藝日益精進,我發現自己也變得越發耳聰目明起來。這些變化都得益於生活方式的轉變。在華沙,我一般都要工作到凌晨三四點,而現在,我的生活變得極有規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過能讓我眼觀四路、耳聽八方的最大功臣還是返樸歸真的森林生活。要在這裡生存,我必須一刻不停地觀察地形地貌,一絲不苟地打量濃密的草叢,岩石的幽暗縫隙,隨時隨地保持高度警覺,迅速精準地判斷該如何應對突發情況。幾個月裡我每時每刻都在進行這樣的訓練,最終,我練就了一雙洞若觀火的眼睛。所有這些都得歸功於日常生活中的實踐與練習。

聽力的進步同樣如此。野外的夜晚各種聲音交匯在一起,吵得你簡直無法入睡。可是白天的山林卻如同墳場一般寂靜,尤其是在烈日當空的時段,就連鳥兒們都提不起興致啁啾鳴唱。週遭沒有人聲鳥語,也沒有其他動物的嘶鳴吼叫,人就像變成了囚徒,被終身關押在無聲的牢獄中。然而,正是在無聲世界的浸淫下,耳朵反而變得格外靈敏。當你獨自一人漫步於山林峽谷中,豎著耳朵搜尋獵物的細微動靜時,聽覺就會變得更加敏銳。最後,就像密茨凱維奇在詩中所描寫的那樣,你的耳朵竟然能聽到。

蝴蝶在綠地上輕舞飛揚,

蛇兒在草叢中蜿蜒穿行。70

當我坐在還沒有竣工的小木屋裡,而傑克在數百碼之外的峽谷內勞作時,我能一字不落地聽到他和狗說話的聲音,甚至還能聽到他回來的腳步聲和他什麼時候走向森林深處。岩石群所產生的聲效也無疑鍛煉了我聽覺的敏感度。一聲短促的槍響經過岩石崖壁層層回彈後變成了震耳欲聾的雷鳴,巨大的迴響聲連綿不絕,直到被碎石堆彈落山崖跌得粉身碎骨,而後化為裊裊餘音,最後湮沒在叢林深處。

就像這樣,打獵佔據了白天大部分時光,但是寫作依舊是我每日必做的功課。我總覺得有一種難以抗拒的力量在鞭策著我,將山中閒雲野鶴般的生活細細記錄下來,和親愛的讀者們一同分享這段猶如夢境一般的經歷。我想我的同行中大概不會有人有機會過上這樣一種生活。當青春的前半場已悄然落幕而後半場正緊鑼密鼓地預備上演時,對於久居城市、日益浮躁的我而言,山林中的這段歲月不啻為一劑安神靜氣的良藥。

寫作的靈感層出不窮,然而真正落筆卻不是一件易事。暫且不談我那雙青腫僵硬的手拿不了筆,還有其他瑣碎的問題。雖然我的背囊裡一直裝著筆具,而且走到哪裡就會帶到哪裡,但是傑克這兒沒有桌椅。我們眼中的生活必需品在拓荒者看來全都成了只有姑娘小姐才會拿來裝模作樣的奢侈品。傑克吃飯時的桌椅就是山谷裡的岩石,夜裡就睡在帳篷底下的苔蘚「床」上。我甚至覺得即便傑克有把椅子,他都不會想到要去用它。他倒是和我提起過,等房子蓋好後他要給屋裡添置一些東西,不過我估計桌子板凳也許永遠不會被納入考慮之列。

所以,我開始動腦子給自己拾掇出一個像模像樣的書房來,要是沒有一個理想的工作環境,作家就無法集中思想專心寫作。靠著一把斧子的幫忙,我把一個類似於紙板箱的空蜂箱改造成了一張精巧的小桌子,裡面還自帶著抽屜,現在我就不必擔心沒處可放的稿紙會被夜裡的露水打濕了。至於椅子,我靈光一現,想到了墨西哥人的做法。暫居阿納海姆的時候,我曾去過幾處所謂的牧場。其實那裡不過就是由幾塊破敗的木板隨便圍成的木頭棚子或畜欄,一般都沒有屋頂,那裡頭可以關幾百頭牛,白天它們被放到草場上,晚上再把它們趕回來。以牧場為家的墨西哥人和拉丁混血兒過著半開化、半蠻荒的生活。白天,他們在草原上蹦來跑去忙著放牛,晚上,他們回到簡陋的木棚裡,圍坐在玉米稈點著的火堆邊打牌消遣。他們不是鬥嘴打鬧,就是飲酒作樂。和拓荒者一樣他們也沒有桌椅,掛在牆上的牛頭骨就是屋子裡唯一的家什擺設。夜幕降臨,牧人們便從牆上取下牛頭骨放在火堆邊,然後坐在兩個牛角中間。我借鑒他們的做法,在碎石灘上找到幾個牛頭骨,挑了一個最大的帶回家,然後在犄角中間纏上了厚厚的苔蘚,從此我便有了一張名副其實的椅子。我安坐在上面得意洋洋地想,我這張「牛角板凳」的舒適度肯定不會亞於大文豪伏爾泰屁股底下的那把豪華的扶手椅。

自從有了桌子和椅子,我基本上每天都會寫上一點東西,而所以這些記錄現在正呈現在各位讀者的眼前71,若不是因為之後發生的事情,我一定會持之以恆地寫下去。至於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請容我在後文中慢慢告訴各位。就在我堅持寫作的那段日子裡,有一樁新任務擺在了我面前。我身邊的羅濱遜,也就是傑克·哈里森,這幾個月來一直圍著他那棟小屋打轉,不過看情形,要給目前只有四堵牆壁的房子安上房頂還需要一段時日。

原本我也不太關心蓋房的進度,可是秋天來了,天氣越來越涼,而且夜深露重,天亮前我身上的厚毯子居然就像被傾盆大雨澆透了一樣。由於不習慣在露天過夜,我的健康也出了點小問題,加上白天一百華氏度的高溫,更加劇了身上的不適。傑克讓我睡他的帳篷,不過被我婉拒了。一來我不想佔了他的地方,再說了,那頂帳篷其實就是幾根木棍上掛著一塊破破爛爛的帆布,我實在懷疑它到底能不能起到什麼保護作用。

我由此得出一個結論,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幫助傑克快點給他那棟小屋安上屋頂。有了這番打算後,白天的山谷裡就會迴盪著兩柄斧子此起彼落的砍伐聲。工作進展神速,可謂一日千里。坦白說,我對木工活一無所知,直到今天依舊是個門外漢。不過哪怕是一雙毫無技術的手,只要有力氣,一樣可以在此類工作中發揮了不起的作用。比如說,之前傑克每回走上好幾里地只能搬回來一根細樹幹。現在,我們用繩子捆紮好後一次就能扛回來兩根甚至三根木料。我本來還打過坐騎的主意,想著讓它來馱運這些木材,不過最終未能如願。通往森林深處的唯一通道就是溪流的河床,不是這一段有大大小小的石頭擋道,就是那一段的河水深不見底,別說馬了,就連人一個不留神都會跌到河裡變成落湯雞。

我花了八美元從尼布倫那裡買來這匹馬,這個價格可不算便宜。從印第安人或混血兒那裡只要五美元就能搞定,如果再搭上一杯威士忌,那砍價就更不在話下了。其實,一開始馬克斯並沒打算要賣了這匹野馬,他帶它進山主要就是為了方便我在山中行走,而且回去的路上馬兒也能相幫著馬克斯把在阿納海姆購買的貨物馱回碼頭。可就在馬克斯準備動身回去的時候,我一再懇求他把這匹未被馴服的馬賣給我。雖然,對馬克斯來說沒有馬匹幫忙有些麻煩,不過他轉念想到可以在阿納海姆或其他什麼農場雇上一匹野馬,於是我們就一拍即合,欣然成交了。

不過,事後來看這筆買賣並不划算。這匹三歲大的灰斑馬長得倒是又高又壯,但和其他野馬一樣,它野性難馴,性子極烈。不僅是加利福尼亞州,甚至全美國的馬都被安上了墨西哥馬鞍,和它配套的木質大馬鐙上裡裡外外都被纏上了皮革從而保護騎手的腳不會被馬咬傷。儘管如此,只要騎手一不留神鬆開了韁繩,野馬就會立刻掉過頭來咬人。除了以上這些毛病,我的坐騎還不讓任何人近身。每次我想靠近它給它裝上馬鞍,它就會翻著那雙充血的眼睛,豎起耳朵,發了瘋似的又咬又踢,我不得不使出吃奶的勁兒抽緊套在它脖子上的套索把它勒個半死,也只有這個時候它才會心不甘情不願地承認我是它的主人。就這樣,我和馬兒磕磕絆絆地度過了前幾個月的磨合期,最後它終於搞明白我就是一直在它身邊照料它、餵養它、幫它擦洗、精心看護它的那個人。雖然我倆的關係和親密無間似乎還差著那麼一點點的距離,但畢竟也算是慢慢地混熟了。

開頭的幾個禮拜我一直嘗試馴服我的坐騎,可是徒勞無功。雖然我按時餵它麥子、玉米和苜蓿,而它也因此長得越來越俊秀挺拔,可是它始終處於焦躁戒備的狀態。我想盡了一切辦法還是無法改變和它之間的敵對關係,有時候我不免有些灰心喪氣,覺得這輩子我們都不可能友好相處了。

這時,傑克建議讓我先餓它幾頓,等它學乖了自然就聽話了。我照做不誤。我把馬兒拴在橡樹上,然後故意拉緊了套索,這樣一來它就沒辦法低下頭去吃樹下那些鮮美多汁的青草,接著我就走開了。等到中午,我給它餵了些水,但是沒給它任何吃的。到了晚上,我用盤子盛了些玉米端到離它稍遠一些的地方,把套索鬆開了一些,然後退到盤子後面朝它喊:「來,吃吧。」這傢伙舊習難改,又支稜起了耳朵,撲騰著蹄子生拉硬拽著套索,愣是沒靠近盤子。於是,我上前拉緊套索,轉身走了。第二天早上,還是沒有什麼進展,它依舊抽動著耳朵,盯著玉米,噴張著鼻孔,可一步都不肯朝我這邊挪。而這時,在那一小片它勉強可以夠到的草地上,所有的草都被它啃完了。飢餓的折磨讓它越來越難受。到了中午,它終於來到食盤前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我輕輕抓住了它那雙異常敏感、從不讓人碰的耳朵,撫摸著它的前額,這一次,馬兒沒有往後縮。後來,等到餵它飼料的時候,我都會先鬆開它的套索,然後退得一次比一次遠,而每次它都會走到我跟前。最後,它只要一見到我便撒開蹄子,撅起屁股,一邊嘶鳴著,一邊歡蹦亂跳地向我跑過來,一直跑到繩子勒緊了跑不動為止,那股歡喜之情就像是拴在鏈子上的小狗見到主人回來時一模一樣。它埋頭吃飼料的時候,我就在一旁輕輕地撫摸著它。不久之後,我發現如果哪一次我忘了摸它,它就會討好似的主動湊上來。

直到那時我才意識到關心愛護對於養好一匹馬而言是多麼重要。就像其他野馬一樣,我的馬兒也有一身長而蓬鬆的毛髮,馬蹄後方長著一叢濃密的距毛,背上則披著華美的鬃毛。現在,一到夜裡我就會為它蓋上毯子,我按時餵它飼料,每天為它清潔擦洗。經過一個月的悉心照料,馬兒的脖子就像一張拉得滿滿的弓一樣彎成了一道優美的弧線,它的雙眼閃爍著靈氣,神采奕奕,頸上的那排鬃毛也更加濃密緊簇,一身皮毛顯得油光水滑。總之,它變成了一匹能讓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做夢都想佔為己有的駿馬。

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一樣都不懂得要善待馬匹。前者下馬後便立時三刻取下馬鞍,把馬趕到草原上,就像烏克蘭的哥薩克人一樣,再也不管坐騎的死活。我從來沒見過哪個墨西哥人為馬匹刷洗清潔或餵它們飼料,就任由它們自生自滅。春季和冬季的草場食料豐足,可是七、八月份的夏天,熾烈的驕陽把綠草烤成了灰燼,整個草原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赤裸乾裂的曬穀場,馬兒即便不被餓死,也只能靠長在河床邊的柳樹或其他樹木的葉子勉強果腹。在這樣的環境中艱難求生,也難怪野馬性情頑劣,脾氣火暴了。野馬一般都成群結隊,在草原上漂泊漫遊,往往一整年裡也見不到一個人的影子。不過一旦有人出現,那野馬就要倒霉了。只見那人在受驚的馬群中揮動著長長的套索,圈住一匹馬後就下死力勒緊,然後躍上馬背,抄起歐洲中世紀武士配備的刺棒上來就是一頓狂抽亂打。

如果不是因為草原上惡劣野蠻的生存方式,這些野馬也許能被調教成舉止優雅的良駒,而且應該特別適合被訓練成乘騎馬,因為野馬的血液中具有古代西班牙馬種的基因,而後者又是公元711年從東方被送至西班牙的馬匹和阿拉伯馬雜交的後代。在德克薩斯南部的某些地區,這些野馬被訓練成了賽馬,它們在賽場上跑得甚至比血統純正的加拿大馬還要快,並因此獲得了巨額獎金,由此看來,野馬具有雜交的優良血統這一說法並非虛言。不過,總體來說,野馬的體貌並不出眾。它們腦袋太大,前額突出,毛髮蓬亂,連腿上都長滿了毛。然而它們的韌性卻讓其他同類望塵莫及。墨西哥人騎馬的方式只有一種:策馬狂奔。只要馬匹感覺有人跨上了它的背,它便如條件反射般瞬間提速,一路飛奔。即便這一跑便是二十、三十里地,它也不會稍稍喘息、適當減速。而跨坐在馬背上的人就像睡在一張吊床上一樣左搖右擺,飛奔途中他一邊搓捻著煙卷,一邊高唱著「嘿,我可愛的朋友!」72他任憑大風吹歪了腦袋上那頂巨大的寬邊帽,偶爾才會想起伸出手來把帽子扶正。

當野馬離開了族群,從此只為它的主人效力時,它很快便顯現出了其非凡的理解力和迅速的反應力,而這些素質在主人甩出套索瞬間就可見一斑了。當騎手在它面前甩出繩索,有經驗的野馬會當即掉頭,朝著反方向全速奔跑,這樣一來,套索便會即刻抽緊,死死勒住被主人套住的馬匹。另有一些訓練有素的野馬只要聽到主人打了個響哨就會立即狂奔而至。當然,這樣的好馬非常罕見,自然被其主人視若珍寶了。

販賣到城市裡的野馬很快便習慣了馬具,但因為它們被安上馬具時的年紀太小,所以看上去就像是農民身邊的老馬一樣身形佝僂。它們最適合馱運,是草原上運送小件貨物時最常見的交通工具。

在馱運東西方面,我的馬兒真的成了我的好幫手。墨西哥馬鞍除了在套索上捆上了一個高高的鞍橋,而且還自帶著六到八條無比結實的皮革捆帶。如果旅程比較長,我就會在這些捆帶上繫上一袋玉米,一袋麵粉,一小桶威士忌,一小桶葡萄酒,再在馬鞍後面放上一條毯子和一把來復槍,不算上我,所有這些東西加起來足有一百多磅重。馱著這些貨物,馬兒還能帶著我一口氣跑上好幾里地,只有當我實在受不了這番騰雲駕霧般的顛簸,擔心我和馬兒都會為此摔斷脖子而不得不收緊韁繩強制它稍作休息時,它才會被迫停下腳步。可是有一次,當我和傑克走了好遠才找到適合蓋屋頂的細樹幹,想把砍下的木料拴在馬兒身上讓它相幫著拉回山谷時,這傢伙卻說什麼也不幹了。它猛踢著蹄子,弓著背拚命地跳來跳去,我只好卸下木料以防它傷著自己。沒法子,最後我們不得不赤手空拳地把木樑、椽子和木板一一扛了回來。

我們沒有鋸子,所以花了好長時間切割木板。不光是時間問題,手頭僅有的斧子只能把一整段樹幹劈成一塊不太平整的厚重板材,說是木板其實更像是一根稍細一些的木樑。等我們把房頂的椽子搭好之後,便開始用長釘子將這些木板交叉著釘在架子上。我們用了兩個禮拜的時間準備了十條寬板條,再加上之前傑克獨自完成的二十條,之後又用了一個禮拜才完成了整個屋頂的鋪釘。小屋終於完工了。

我們心滿意足地看著親手搭建的小屋,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儘管嚴格說來房子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有待改進。整棟木屋只有一個房間,地方大得足以放下兩張苔蘚鋪就的床鋪、好幾個牛頭骨,除此之外還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留給我當書房用。我們按照慣常的做法將三塊短木板釘在一起,安上傑克從阿納海姆連同其它廢鐵一起買來的鉸鏈做成了一扇門。可是,小屋四面都沒有窗戶,傑克覺得這裡氣候炎熱,裝上窗戶有點多此一舉,所以壓根就沒把窗戶考慮在內。在白天,後牆縫隙裡透進的光線足以把整個屋子照亮,到了晚上,我們便掛上厚厚的帆布遮住這些縫隙。屋頂向兩邊微微傾斜,雖說表面看上去有些坑坑窪窪不夠平整,但確實非常結實,從此我們再也不必害怕颳風下雨了。我們終於可以安心了,房間裡的每一樣東西都已各司其位。蓋好房子後,我們在小屋周圍挖了一條壕溝防止蛇蟲爬進屋子。該有的一切都已經就緒,要說還差了些什麼,也許就是小屋邊上還缺了幾棵無花果、橘樹、桃樹和杏樹。

不過這些還是等到以後再說吧,眼下當務之急是要為雨季存儲足夠的糧食補給。不巧的是,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我的健康卻出了點問題。日間在一百華氏度的高溫下揮汗勞作引發了劇烈的頭疼,寒氣襲人的晚上長時間坐在篝火邊又讓我著了涼。在洪水季節生病可不是鬧著玩的。再加上深夜睡到一半經常會被狗吠或附近的野獸吼叫給吵醒,我不得不鑽出暖和的苔蘚床,抓起槍衝到畜欄、蜂房巡視一遍,或是朝天開上幾槍,這樣一折騰傷風感冒肯定是逃不掉的。有一天晚上,我的馬像是被叢林狼嚇到了,它拚命地想掙脫套索,不料卻把自己和繩索越纏越緊,我花了半個多小時才把那些死結一一解開。當時是凌晨四點鐘,正是一天中最冷的時候,我幾乎被凍僵了,回到屋裡我整整躺了一天。

要是碰上寒冷的季節,我肯定會發燒甚至得上肺炎。不過這裡好像沒聽說有人發過燒,而我的肺也不像我以為的那樣弱不禁風。雖然沒有生什麼大病,可好心的傑克還是不間斷地為我煮日本茶,夜裡還會給我端來一杯用草藥熬成的藥汁,據說能藥到病除。果然,到了第二天我就恢復了精神,清晨就能起床外出打獵了。

傑克對我關懷備至,他的善心很快就贏得了我的友情。雖然他談不上多有學問,但就像其他美國人一樣他也上過小學,而且他身上具有許多就連受過高等教育的紳士也未必具備的可貴品質。不過,傑克的性格多少有些沉悶。晚間坐在篝火邊,他倒是蠻能說會道的,可是白天工作的時候,我們彼此之間幾乎連一句話都沒有。這樣不善言辭的脾性在世故的社會無疑會被當作脾氣古怪、不合群的象徵,但哈里森的沉默卻源於孤身一人的生活習慣。我相信這世上不會再有人像拓荒者,尤其是像傑克那樣性情沉穩平和的人了。通常,只有在神經受了刺激或健康出了狀況時一個人的性情才會變得反覆無常。另外,美國人生來就慷慨豪邁,他們從不斤斤計較,所以這些開拓者不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耿耿於懷,也不會無緣無故地大發脾氣。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那樣,慷慨大方是美國國民人所共有的特性,而且我還想重申一遍,世上再也沒有另一個民族能像美國人一樣將男子氣概的優點和缺點如此和諧完美地統一起來。美國人不像法國人那樣機敏智慧,他沒有細膩豐富的情感,也不會像法國人和波蘭人最擅長的那樣去察言觀色,左右逢源。美國佬看待事物從來只看整體,他不會關注旁枝末節,也不會在乎細微差別。一旦決定做什麼事情,他定會義無反顧,勇往直前。他知道如何去愛,卻不會說甜言蜜語,他也知道如何去恨,但從不會背後使絆。他鄙視蜚短流長,討厭像長舌婦一樣搬弄是非,更不屑於降低人格無中生有。他有仇必報,但絕不會暗箭傷人。他工作的時候全情投入,花起錢來揮金如土,對於如何攢錢,如何聚少成多毫無概念。要是發了財,那就是百萬富翁,若是破了產,那就打回原形。他尊重婦女,將其視為上帝至高至美的傑作。要是他愛上了某位女郎,他便毫無保留地獻上愛情,就像一頭發了情的公獅對母獅惟命是從那樣任由女伴頤指氣使。他愛美國,而且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心中燃燒的那份熱愛與驕傲,於是毫不掩飾地成天將愛國兩字掛在嘴邊。當共和國陷入危難,他不會瞻前顧後,而是不假思索地取下他那把肯德基來復槍,像一頭公牛一般怒吼著與他的美國同胞一起並肩而立,誓為祖國拋頭顱、灑熱血。

如果有人認為我在一概而論,以偏概全,或是言過其實,那我想對那些質疑者說我並沒有刻意為之,我不過是在就事論事,而且以上這些描述也不是以個人行為模式大致雷同的大城市為藍本的。你若想找到真正體現美國精神,體現她的力量,她的福祉以及她的未來的載體,那你就要去往浩如煙海的村莊和農場,去往邊陲遠疆,大河之畔,群山野林,深入那些朝氣蓬勃、勤勉奮發的普通大眾之中。啊!我幾乎無法用語言來形容這個民族是多麼年輕,多麼勇敢,多麼充滿活力,多麼激情昂揚!而我的喜悅之情同樣無以言表,因為這封信如同一面鏡子,能讓大洋那邊的某個國度73照見自己身上的沉痾痼疾。我所熟悉的那個地方不存在任何公眾福利,所到之處無不蠅營狗苟,人浮於事,所謂改革、所謂苦幹無非都是紙上談兵,那裡的男人個個神經脆弱,沒有血性,他們唯一擅長的就是挑撥離間,造謠生事,然後再把這些精心編造的謊言拿去和他們的姐妹、伴侶一同分享,慫恿她們繼續一傳十、十傳百地以訛傳訛。

至於這裡的邊疆拓荒者,他們無疑是美國這個國家整體國民性的縮影。雖然他們外表粗獷,但是絕大多數的拓荒者都具有剛正不阿的秉性和敦厚沉實的性格。孤寂的生活從未讓他們幻滅或失望,故而他們的天性、品質沒有遭受過消沉和沮喪的銷蝕損毀。傑克就是他們中的典型代表。他不太健談,氣質內斂,喜歡在埋頭苦幹中消耗自己過剩的精力。雖然他不是那種天生的思想者,但魯濱遜式的漂泊生活卻讓獨來獨往的他慢慢習慣了不斷自我反省,並在不知不覺中愛上了沉思冥想。在那些被篝火照亮的夜晚,我們曾頂著滿天的星子暢所欲言。傑克對我說,有時候他覺得身體裡面住著兩個自己,一個每天都在忙著造房子,砍伐樹木,在山谷裡生火煮飯,而另一個卻什麼也沒有做,只是靜靜地看著那個忙碌的自己。他用簡單直白的語言告訴我他這些最直接的感受,其中不斷穿插著「上帝知道!上帝知道!」的驚歎。雖然有時候他甚至需要我的幫助才能順利表達自己的思想,但是那個綻裂的思想萌芽已然具備了足夠的養分能使它在日後長成一株超然物外的哲學大樹。比如,如果叢林狼或浣熊又讓傑克的家產蒙受了損失,那個外在的他也許會火冒三丈,拿起槍立刻要去尋仇,但那個內在的傑克卻冷靜地看著他,憐憫地微笑著,然後對他說,「至於嗎!」簡單的三個字會讓所有衝動之下萌生的惡念如同風中之燭一樣瞬間熄滅火花。

很多時候在野外獨處的人不僅會反躬自省,同時也會經常思考身邊的大自然。我很想知道傑克是否也問過自己,那些遮擋著藍色地平線的巨大岩石,那些在群山峻嶺間猶如撒開一張銀色大網的溪水河流,那些樹木花草、飛禽走獸,還有天上閃耀了千年萬載的日月星辰是否也擁有著自己的思想。我想知道傑克是否已然洞悉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的哲理,是否已將自己與自然萬物視為渾然天成的統一整體。雨果《海上勞工》中的吉利亞特便是這樣一位樸素的哲學家。他的精神世界裡充滿了看不見的動物,他與自然界如此契合,最後大自然也對他另眼相看,向他透露了自然界的秘密。

不過遺憾的是,我並沒有發現傑克和吉利亞特有任何共通之處。就像所有靠山吃山的人一樣,他對週遭的一切瞭如指掌。他知道某種灌木何時抖落舊衣,何時換上新裝;他也通曉花草樹木的藥用價值;如果在夜裡,山上籠罩著厚厚的雲層,傑克就明白那是群山在無言地知會他明天必有一場豪雨。總之,他能像看懂白紙黑字一樣領會大自然透露給他的一切徵兆。不過就像海涅筆下的傻瓜74一樣,他從來沒有問過自己「為什麼」。有一次,我乘機提起這個話題,沒想到他答我以《聖經》:上帝創造天地萬物,是以人類才可安居樂業,繁衍生息。

傑克信仰宗教,事實上,所有拓荒者無不如此。他的虔誠已經成為他性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天晚上,當山谷中的篝火漸漸熄滅,他便爬上山坡,在一片山石中脫下帽子仰望星空,然後開始念主禱文。那一刻,我眼中的傑克充滿了詩意,他身上所散發出的神聖的光芒幾乎蓋過了大自然的無邊法力。銀色的月光照在他那張果敢堅毅、長滿胡茬的臉上,清晰的稜角和銳利的線條讓他的臉看上去如同一尊冷峻肅穆的雕像。有些瞬間我幾乎以為自己正生活在早期基督教時代,而在我面前匍匐著一個野蠻人或是辛布裡人75,他正將其粗劣的靈魂奉於上帝腳下。英語的祝禱聽上去是如此耳生,而這更加讓我沉陷於錯覺中:「我們的天父,願你的名愛顯揚,你的旨意奉行,」傑克凝望夜空重複著這句話。然後,他降低聲線,如同修道士一樣喃喃念著經文,再後來我又清楚地聽到一句虔誠而莊嚴的話語:「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祈禱的時間並不很長。如果天際深處真的有一雙耳朵能聽到凡間的聲音,那麼我敢肯定那個聲音一定來自這片群山峻嶺。

我們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後,傑克就建議我永遠留在這裡。

「住在城市裡的人們有太多煩心事,」他對我說,「還是這兒清靜自在,沒有那麼多煩擾。我們可以一起養蜂,種些麥子和玉米,再種點煙草,然後圍著屋子栽些橘樹、無花果和杏樹。總有一天,會有更多的人到這裡來,等到那時,這裡的土地就值錢了。哪天我要是不在了,我的那份也歸你,你就是兩塊地的主人了。老天知道!老天知道!這些地加在一起準能變成一個大得沒邊的農場,在大洋和干湖泊76之間沒有哪個農場能大過你的。只有在樹林裡你才能過得無憂無慮。你一定要留下來。」

有那麼一小會兒,我看到這個誘人的邀約像個迷人的林間精靈一般朝著我款款微笑。吸引我的並不是傑克那句願意把地留給我的承諾。說實話,傑克給不了我任何東西。這裡什麼都沒有,而土地也只屬於大自然,所以我可以像任何人一樣,隨意標定一塊遠遠超出我耕種能力範圍的土地。然而,這一方遠離塵世紛擾的世外桃源,這一種置身於大自然的田園生活,確實讓我一時動了心。可是,隨著時光流逝,初時的新鮮感便慢慢消退了。未知的海域、國土、民族,旅人所肩負的崇高使命、他的人生、他的掙扎和他的榮辱成敗統統匯聚成一聲聲無法抗拒的召喚。最後,他終將踏上歸途,回到故鄉,在闊別多年的家門口撣去僕僕風塵。於是,我告訴傑克,我像隻鳥兒一樣來到這片山林,而我,也終會像隻鳥兒一樣展翅離去。

接下來,我便要說說十月中下旬發生的事了。臨近中午,一種令人屏息的靜謐降臨在山川懸崖之上,整片荒野如同被困在了魔鬼的咒語中一樣,甚至連樹葉都停止了輕顫。我正在小木屋裡寫作,屋外的橡樹上不時掉下來熟透的橡果,它們一路窸窸窣窣地擦過樹葉,啪啪啪地掉在地上。屋子裡熱得難以忍受,空氣似乎凝結成了一團,幾乎讓人無法呼吸。不多會兒,我就熱得寫不下去了。我放下了筆。心臟和太陽穴突突突直跳。我也不明白我這是怎麼了,究竟是病了呢,還是預感到有什麼可怕的事即將發生。我想和傑克聊聊,可是一個小時前他去小溪那兒游泳,直到現在還沒回來。我只好躺下來,不斷地擦拭著額頭上不斷滲出的汗珠。

可是,我覺得呼吸越來越困難了。我不再懷疑,自己一定是得了什麼大病。這時我聽到遠處傳來哈里森重重的腳步聲。過了一會兒,他走進屋子。他滿臉潮紅,目光呆滯,腦門上汗水直冒,看上去絕不會比我的少。

「傑克,我們這是怎麼了?」我問。

「聖安娜之風。」他回答。

這下我全明白了。如果讀者查閱一下加利福尼亞州的詳細地圖,就會一眼看到兩條走向幾乎完全平行的山脈——聖安娜山和聖貝納迪諾山。看上去低矮袖珍一些的聖安娜山脈一直延伸至大海,相對高大巍峨一些的聖貝納迪諾山脈則一直深入內陸,成為了大陸南部的一道脊樑。

在最後匯入科羅拉多河的希拉河沿岸,你會發現那裡的原野非常荒涼貧瘠。事實上,這塊區域被叫做希拉荒漠,這裡流沙遍地,沒有任何綠色植被,你看不見一個白人拓荒者,甚至連印第安人的身影都難得一見。一到春天,在加利福尼亞境內位於聖貝納迪諾山和科羅拉多河之間的地帶,湖泊漲滿春潮,芳草覆蓋大地,沉沉死寂一掃而光,觸目所及皆是一派欣欣向榮、熱熱鬧鬧的景象。有時候,一群前往亞利桑那山脈的水牛腆著肚子穿過高高的草叢,騎在馬背上的印第安人在它們身後緊追不捨;有時,拉丁混血的牧馬人趕著野馬由遠及近;有時候,牲口販子打這兒經過,去往東面的牧場;有時候,從普萊斯考特或圖森遠道而來的獵人會在這裡迷失方向,茫然四顧。不過,這些情景只發生在聖貝納迪諾山另一側的荒原上,而希拉河卻一年四季無聲無息,寂寞寥落。

不過,等到春天一過,整片荒漠就像希拉河一樣陷入沉寂。我之所以將希拉河稱為險惡之境是有充分理由的。來自那裡的所有一切都攜帶著一股死亡的氣息。蝗蟲在夏季的沙子中產卵,冬去春來,蝗蟲的子孫後代破土而出,如同一片黑壓壓的烏雲一般席捲了加利福尼亞大大小小美麗的山谷。它們所經之處,樹木片葉不存,大地寸草不留。而聖安娜之風便是從希拉河、干湖泊一路吹到了阿納海姆山谷。

其實,它應該取名叫沙漠之風或希拉之風,因為這股強熱氣流原本就成形於沙漠腹地,那裡的高熱已經成功消除了類似「濕潤」、「新鮮」、「水靈」等詞彙的存在意義,倖存下來的只有乾燥帶來的靜電現象。有時候,熱風來自南方的下加利福尼亞半島,也就是從墨西哥那邊吹過來,那邊同沙漠也沒什麼兩樣。但是更多時候,它的源頭在東邊的希拉。聖安娜風對加利福尼亞而言,就像是西西里的西洛可風,西班牙的沙拉拿風和阿拉伯的西蒙風。也許它不及它們那樣極具毀滅性,肆虐的次數也不那麼頻繁,它一般只在秋季和冬季出沒,可只要它一來,就會讓葉子轉眼枯萎凋零,所有動物集體染上瘋病,而人也好不到哪兒去,一下子變得心慌意亂,精神委頓。

當我一聽到聖安娜之風即將到來的消息,我忍不住一個箭步躥出了小屋。在一片無邊沉寂中蟄伏著一種難以名狀的焦躁不安,這種靜謐非但不能讓人定下心來,反而攪得人坐立不安,悶得人透不過氣來。空氣中原有的清澄靈透已經蕩然無存,四面八方正瀰漫升騰著一陣陣混沌的塵霾。穿射而入的陽光被霧靄濾去了燦爛耀眼的金色光芒,也不知怎麼地染上了一層髒兮兮、病怏怏的鐵銹紅。而懸掛在半空的太陽也已收盡鋒芒,斂去霸氣,眼下它不過是一顆喪失威力的紅彤彤的球體而已,你盡可以直勾勾地看著它,就好像隔著煙色玻璃一樣,無須再擔心會被陽光刺傷眼睛。

「傑克,」我問道,「會不會是印第安人在哪個地方焚燒森林?」

「不可能,」傑克回答,「我想這些沙塵來自沙漠。」

可我覺得傑克一定是搞錯了,再怎麼說,沙塵也不可能比風暴先到一步吧。我又問傑克是不是每次都是這樣,傑克的回答依舊是肯定的。話音剛落,身邊的橡樹忽然瑟瑟發起抖來,樹葉沙沙直響,橡子如雨般紛紛落下。傑克立即提醒我鬆開野馬的套索,以免它受到暴風的驚嚇,在掙扎中被繩索緊緊勒住最後傷了自己。我走近馬兒,發現它身上的毛亂蓬蓬的,它耷拉著腦袋,鼻子幾乎貼在了地上。我給它鬆了鬆套索,也許拉得太鬆了些。走回小屋時,我看見成群的鳥兒呼啦啦地從山谷飛向山腰處的樹林,其中有玫瑰紅的斑鳩,鷓鴣,藍羽衣的山雞,模仿鳥,還有紅腦袋、黃肚皮、披著黑色衣衫的啄木鳥。灰色的野雞跌跌撞撞一路小跑,它們離小屋如此之近,如果我站在窗邊開槍,肯定一打一個准。老鷹和烏鴉在森林上方盤旋,不過不一會兒就一隻接著一隻墜入山林。最後,四周同時歸於死寂。霧霾越發厚重混沌,陽光的熱度似乎也更加熾烈。然後,第一波大風如期而至。

那種感覺就像是一隻無比巨大的怪物朝著我猛地噴出一股熱氣。傑克和我立馬躲進小屋,用毯子擋住牆上所有的縫隙,然後我們都躺了下來。屋子裡熱得空前絕後。我頭昏腦漲,週身的血液像是被灌了鉛似的滯重而緩慢地流動著。我想試著看書,可是眼冒金星,我甚至連氣都喘不上來。空氣中辟里啪啦的靜電讓我煩躁得恨不能找個由頭和傑克吵上一架。我口乾舌燥,但看了一眼放在角落水罐裡的水又突然沒了胃口。我想抽煙,可是風已經連著刮了一刻鐘,我可憐的煙草早已被吸乾了水分,手指輕輕一碰便化為一撮粉末。

傑克已經習慣了風災,他看上去比我好過許多,可我的感覺卻越來越糟糕。衝擊波似的陣陣氣流轉眼匯成連續不斷的颶風。森林裡的樹木被齊齊吹彎了腰,橡樹的樹枝在風中狂舞,無數的樹葉在空中形成了一個個漂浮著的漩渦。林中飛沙走石,煙塵遮天蔽日,幾乎讓人無法睜眼。最後,這該死的風暴又幻化成強大的熱流,就像懸在半空的大火爐不斷地噴著能置人於死地的毒煙。傑克遞給我一些溪水,我貪婪地一飲而盡。到了飯點,我卻毫無食慾。我們沒有像往日的中午或夜裡那樣在山谷中點上篝火,因為狂風會把火堆裡的灰燼吹得到處都是,沒準還會把火花吹到長滿青草的野地裡,星星之火轉眼就能變成一場森林火災。

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沒合眼。第二天,風暴非但沒有減弱的趨勢,反而變本加厲,越發地囂張狂暴起來。樹木被生生地吹折了樹幹,溪流中到處漂浮著數不清的斷枝爛葉。風災持續的整個過程裡天空中不見一片雲朵。我勉強走出小屋去餵我的馬。我渾身發痛,一點力氣都使不上來。可是一到了第三天早上或者可能是第二天夜裡,一切又都恢復了平靜。

我走出屋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整個人頓時神清氣爽。空氣是如此涼爽清新,天空是那麼藍,那麼澄淨。從海邊吹來一陣陣柔和的微風。一抹嫣紅的晨光如同嬌羞的少女隱隱出現在東方的天際。天地萬物都綻放著美麗的笑顏。我環顧四周。突然,從我嘴裡冒出了一句阿納海姆碼頭的水手常說的髒話。

我的馬不見了。

套索孤零零地拴在樹上。很顯然,我把套索拉得太鬆了,野馬一定是在風暴來襲時受了驚嚇,狂亂掙扎中它鑽出了套索,慌不擇路地跑丟了。

傑克和我立即召開了一次緊急會議。馬兒鑽出套索後,唯一的可能就是衝下山谷沿著山澗行走,因為除此之外這兒沒有其他出口。順著山澗它或是東行去往聖貝納迪諾,或是往西走向阿納海姆。如果是前一種情況那就不難找到它,因為上游河段無法涉水趟過,但如果是後一種情況那就比較複雜了,因為下游河段逐漸變寬,而且那邊山谷中的樹林也更加茂密。我認為我們還是應該先在小屋周圍好好找找,但傑克向我保證,像馬這樣體型較大的動物是不可能進入籐蔓糾纏團繞的灌木叢的。

綜合各種因素看,即便我們展開搜索,最後也很有可能徒勞無功。沒準它已在夜裡成了美洲獅和山貓口中的大餐。也有可能,它已經被墨西哥人偷走了。在尋找過程中我們會遇到許多困難,甚至會有危險。可是我和我的馬之間已經培養出了深厚的感情,我已經下定決心不惜一切代價把它找回來。再說小屋已經完工,我和傑克可以勻出足夠的時間去找馬。

吃完了早飯我們開始收拾行裝。誰也不知道這場搜尋會歷時多久,所以我們每人都裝上了一些餅乾和肉乾。除此之外,我們還像即將奔赴戰場一樣帶上了來復槍、左輪手槍、獵刀,還有能牽引著馬兒回家的套索。

一切準備就緒後,我們先來到拴馬的那棵樹旁查看馬兒逃跑的路徑。在樹邊的草地上我們看到了許多凌亂的馬蹄印。它們似乎都朝著一個方向跑去。可是我發現那不過是我經常帶它去溪邊喝水時留下的足跡。我實在瞧不出什麼端倪,而傑克則趴在草地上仔細研究,很快他就像印第安人那樣發出一聲咕噥:「咄!」

他發現了什麼,或者說至少他以為自己發現了一條剛被踩出來的小路,雖然我看不出他所指的那條路和其他的有什麼不同。最後我們達成共識,馬肯定朝著小溪的方向跑了。我們又發現腳印踩出的小路出現了分岔,這一點也正好說明了我們的判斷是正確的。馬兒或許往上遊方向去了,但也有可能沿著下游朝阿納海姆那邊走了,我和傑克不得不分頭尋找。

我選擇往阿納海姆方向走,因為我跟著尼布倫在夜裡走過那條路線,所以多多少少還有點印象。我打了個響哨,喚來我的狗,點上了煙斗,然後出發了。

暴風之後的早晨嬌媚動人。海邊吹來的和風涼爽濕潤。山澗兩旁的小鳥歡悅地唱著歌,就像是為專程來聽它們演唱會的聽眾賣力表演一樣。在開闊地帶,石頭通道漸漸消失在山谷中,溪流兩岸棲息著好些小動物。鳥兒在河邊啜水,黑色的小松鼠蹲在地上,一邊咯吱咯吱咬著月桂的果實,一邊梳理著自己的鬍鬚。我的狗屁顛屁顛地歡叫著,山谷間遠遠地迴盪著「汪汪汪」的回聲,聽上去像是形成了一種奇怪而強大的共振。此時正是清晨時分,是大地初醒的美好時刻,花草樹木、飛鳥走獸都帶著一股歡欣雀躍的勁頭,似乎隨時都會齊齊爆發出這樣的歡呼聲「哎哦!讓我們彼此友愛,縱情享樂!」77在這樣的時刻,眼前這炙熱旺盛的生命之火甚至能溫暖老人體內那把冰冷的朽骨,年輕人會為此大喜若狂,蓬勃的朝氣幾乎要為他插上快樂的翅膀,助他在林間盡情地翱翔。

當時,我就是被這種興高采烈的情緒團團包圍著。一路上,形態各異的山澗、岩石和草木接連不斷地映入眼簾。之前的那個晚上我和尼布倫一同走過的路線現在看起來是那樣陌生,那樣新鮮。不過,有一個地方我卻一直記憶猶新。那是一個非常寬闊的山谷,足有兩平方英里之大,山谷裡的植被並不像其他地方那樣稠密雜亂。事實上,它就像是荒野中的凡爾賽花園一樣到處都是一束束修剪整齊的花草,每一處的造型佈局都是那樣別出心裁,彷彿這一切全都出自園藝師的奇思妙想和一雙靈巧的雙手。這兒到處可見亭亭如蓋的黑橡樹和千姿百態的紅楓樹,矮矮的月桂樹叢成雙成對,相映成趣,一排蓊蓊鬱郁的大樹自我腳下一直伸展至視野盡頭,恍若一條天然的綠蔭大道。你簡直不敢相信眼前這番匠心獨運的園林美景竟然又是大自然的隨性之作。不過,山谷中央的那片草地綠得略顯招搖,一看就知道是底下的泥土太過濕潤的緣故。周圍的灌木叢不好意思破壞這一份渾然天成的和諧,於是全都安安分分地躲進了野葡萄籐織就的密實大網下。我幾乎以為自己正漫步在一座精心設計的美麗庭院中,直到樹葉底下突然躥出一隻黑灰色的斑點山貓才打破了這種錯覺。

你不可能在歐洲任何一座山中邂逅眼前的奇景。大自然似乎無所不用其極地打造了一座華美壯觀的花園,色彩的搭配,光影的交織,精巧佈置的細枝末節,相得益彰的大小景致,無處不體現著創建者精準的計算和不俗的品味。置身於如此具有迷惑性的環境中,我探尋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在密林中逡巡,期待著那裡能突然出現一幢白色大理石宮殿,如同鏡子般閃亮明淨的落地窗,美人雲集、衣香鬢影的露台,還有游弋著天鵝的一池碧波。78

可是這裡卻沒有一絲煙火氣息,除了小鳥兒追趕著金色的蜜蜂製造了些許動靜之外,四下裡一片寂然無聲。我如同中了蠱惑一般走走停停,東張西望。此時,太陽已高懸天際,氣溫也開始逐漸攀升。往前走了兩步,我發現了一處鋪滿苔蘚的小山丘,於是我在橡樹的樹蔭裡躺下來,吃了一片餅乾和一些肉乾,囑咐小狗在邊上看守,然後便酣然入睡了。

這一覺睡得無比香甜,直到下午四點我才醒過來。太陽早已越過了每日所經軌跡的最高點,現在已開始緩緩西沉了。通往阿納海姆必經之地的山腳下有幾座可以落腳的牧場,但是我發現在夜幕降臨前我既不可能到達那裡,也來不及折返回到傑克的小屋了。權衡之下,我還是更願意在離定居點近一些的地方過夜,所以我決定還是繼續往前趕路。

風景秀麗的花園很快便拋在了身後,而視野中那個由赭紅色岩石砌成的天然競技場也變得越來越小,最後我踏進了一條幽暗狹窄的山峽。就在峽道口,我遇見了一個騎著馬的墨西哥人,他看上去已有一把年紀,一頭濃髮跟馬的鬃毛一般烏黑,不過他那副長相怕是和光明磊落這樣的詞彙終身無緣了。我們按照墨西哥人的說話方式交談起來,你來我往之中充滿了類似「您」、「騎士」這樣的敬語尊稱。我向他打聽是否知道我那匹馬的下落,而這位尊敬的「騎士」像一個蹩腳的小偷一樣心虛地瞥了我一眼,然後回答說他不曾見過我的馬,不過倒是發現了一頭灰熊的蹤跡。他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相信。接著,他帶著墨西哥人由衷的敬意,彬彬有禮地請我原諒他的直率,隨後便開始了一連串的盤問:我為什麼進山?山裡有沒有朋友?我在那裡落腳?也許他是想探明我是不是孤身一人,而他能不能毫無後顧之憂地在我轉身的剎那拋出索命的套索拴住我的脖子,然後搶走我的武器。我太瞭解墨西哥人那套伎倆了,所以雖然我一口一個「您」地恭維著,可與此同時我的手指始終緊扣扳機,只要他一抖開他的套索,我就一槍轟掉這個老惡棍的腦袋。我一點兒都不怕這個老傢伙,繼續模仿他的措辭和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其實我是想借此機會拖延打亂他的計劃。不過,就算他沒有動什麼歪腦筋,我也準備等他先行上路,並且等他走出套索能甩到我的範圍之外,才會繼續趕路。可是,當我告訴他我和哈里森住在一塊兒時,老傢伙的反應讓我立刻打消了所有的戒備。騎士的臉上寫滿了興奮和崇拜,他說他認識傑克,說傑克是個響噹噹的人物,而傑克的朋友也必定和他一樣了不起。說完,他便離開了。

顯而易見,傑克在山裡已為自己立下了赫赫威名。雖然墨西哥「騎士們」時不時地會動些偷雞摸狗的念頭,不過他們大都非常忌憚拓荒者休戚與共的精神。為了某位死於非命的同伴,其他人就算離得再遠也不會放棄追討這筆血債的權利,只要碰到墨西哥人或印第安人,他們就毫不猶豫地見一個殺一個,直到後者乖乖交出殺人犯。

之後我將詳細描述拓荒者們在諸多方面與眾不同的特質,不過眼下我想先說明一點,謀殺犯若想逃過私刑的處罰幾乎不太可能。因為這些悍匪殺人越貨之後,首先做的不是逃進荒漠中隱姓埋名,而是跑到最近的酒館裡尋歡作樂。這樣一來,恐怖的「林奇叔叔」就很容易逮到他們。正是出於這個緣故,所以雖然拓荒者們都住得比較分散,對罪犯而言似乎少了些許後患,但是謀殺犯的人數始終非常有限。

時刻保持警惕是旅人途中最好的護衛,所以我還是準備等那個友善的「老騎士」走出危險範圍後再轉身上路。不一會兒,我就只能聽到他的歌聲和辟啪辟啪的伴奏聲,那是他腰間的挎刀和馬鞍的鞍橋撞擊時發出的聲響。

我繼續走了四里地,直到太陽開始沉入地平線時才停下腳步。夜晚來得很快,在這樣的季節,黃昏往往只在眼前稍作停留便匆匆忙忙地和黑夜匯合了。黑暗使者叢林狼已經迫不及待地在山谷深處引吭悲嚎了,我的狗隨即煩躁不安起來,而我也得加快速度給自己找一張床鋪。趁著天色還有一絲餘光,我趕緊在灌木叢中砍了四大捆柴火,又在河灘上搜羅了大量的樹枝。然後,我在石堆中找了塊合適的地方,生起了篝火。

這一夜我幾乎沒怎麼睡著,因為我得不斷地往火堆裡添加樹枝,不讓火熄滅。如同往常一樣,夜裡各種野獸的叫聲此起彼伏,不過我並不擔心,因為在我身邊有一條保駕護航的狗,還有一把無所畏懼的槍。再說,能對人構成威脅的動物只有美洲獅和熊,而在這裡它們的蹤影並不多見,不過就算你運氣不佳真和它們狹路相逢,只要你不去招惹,它們一般都不會率先向你發起攻擊,所以沒有什麼好怕的。至於我那條狗,它只要隔上一小會兒就要從火堆邊跑開,隱入黑暗中汪汪汪地狂叫上一陣。等到破曉時分,山谷終於安靜下來。這時,我才沉沉睡去,直到早上九點才起床。

就在離我不出幾十步的地方,我突然看到一條尾巴上長著五個響環的小響尾蛇正在石堆中間爬來爬去。我沒有多加理會,繼續趕路,不一會兒便瞧見溪流的兩岸各有一片沙灘,沙子均勻細膩,還摻著金燦燦的雲母。早些時候,在科森尼斯河附近的薩克拉門托河畔我就上過這些雲母的當。當時,一見到這麼多金光燦爛的石頭,我就以為自己發了大財,馬上就要富得連猶太財閥羅斯柴爾德家族都自慚形穢,哭著喊著要來幫我管理家產。那一刻,我的眼珠子瞪得幾乎快要從眼眶裡掉出來,眼前的一切實在太難以置信了。整片河岸都閃爍著金光,變換著色彩,大一些的礦石反射著刺眼的陽光,觸目所及除了金子還是金子,估計得用一輛馬車才能全部裝上拉走。我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確定不是在做夢,然後開始拚命往口袋裡塞我那些財寶。等到兩個口袋都裝不下了,我就火急火燎地衝到我的同胞W上校79的住處。那一陣子我就住在他家。上校是一個經驗豐富的採礦人,所以我急著想和他一起分享這個天大的喜訊,有錢一起掙,合夥發大財,幾個月裡少說也掙他個幾十億。幾十億就夠了,多了我也不敢想。那位老資格的礦石專家一聽完我的大好消息後當場笑噴,你不難想像當時我臉上的表情有多尷尬。他掂了掂掌中的「財寶」,吐出一個詞,「雲母。」然而,即便是最清心寡慾的旅行者,當他穿越加利福尼亞的山川沙漠時,他也會情不自禁地琢磨在那些罅隙、石堆中有沒有隱藏著巨大的財富。你的目光會不由自主地從波光粼粼的小溪滑過岩石的縫隙,巴望著什麼時候能被一脈從遠古時代遺留下來的金礦石閃花了雙眼。這絕對不是什麼無稽之談。如果你問加利福尼亞到底哪兒有金子,答案就是金子無處不在。當然,在某些地方,金子非常稀有罕見,以至於淘洗金子的成本已經超出了金子本身的價值。但是,只要你挖上幾車沙土,然後把它們倒進流槽,無論是多是少,槽裡的水銀鐵定會逮住金子顆粒。

不久之前,我再次做了一場金子帶給我的發財美夢。當時,我和一個拓荒者在一位來自奧蘭治波蘭裔鐘錶匠的陪伴下拜訪一處位於小溪邊上的定居點。我們在馬車上待了一夜。第二天早晨,鐘錶匠下車去溪邊梳洗。突然,他折了回來,只見他一臉興奮,激動得連帽子都掉在了地上。

「怎麼了?」我問道,心想莫不是他遇見什麼可怕的野獸了。

「噓!」他立馬用手指點了點嘴唇讓我噤聲。他的聲音都在發抖。

「到底怎麼了?」

「金子!」

「哪兒有金子?」

「跟我來。」

我跟在他身後走到溪邊,雖然當時我一點兒也不相信他的話。如果真像他所說溪邊有金子的話,早就被住在附近的拓荒者拿光了。到了岸邊,我的朋友指著一塊圓滾滾的小石頭給我看,那塊石頭的表面露出了一條明晃晃的、帶著金屬光澤的亮斑。這一下連我都不得不相信了,我們甚至開始考慮是不是應該將這個秘密告訴我們的同伴,一想到他是一個經驗老到、值得信賴的傢伙,我們都覺得要是對他保守秘密那就實在有點太不夠意思了。就在這時,拓荒者恰好朝我們走了過來。他看了一眼那塊石頭,漫不經心地對我們說,那條晃眼的亮斑其實是農夫鑲著黃銅鞋掌的破靴子留下的擦痕而已。

類似這樣的烏龍事件幾乎每天都在上演,極具迷惑性的雲母不斷地讓突然之間墜入發財美夢的人們驟然遭遇幻滅。雲母在這裡隨處可見,我曾在阿納海姆碼頭的海灘邊,在威明頓,還有在其他許多地方看到過鋪天蓋地的雲母礦石。雖然山澗小溪旁不會出現大面積的雲母,但只要岸邊有泥沙,那麼你就會在動物腳爪留下的坑窪中發現一些閃爍的雲母顆粒。

我一邊走,一邊尋找馬兒的蹄印,不過我只發現了幾個模糊不清的鹿蹄印,還有一串淺而寬的圓形足跡,那可能是山貓留下的。我開始懷疑我的馬匹是不是真的往我前進的方向去了,甚至於有一刻我幾乎想掉頭往回走。與此同時,我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境地。這之前,我一直沿著一條溪流前行,可是突然之間,小溪迎頭撞向了一道垂直的崖壁並由此分成了兩股,加上之前的主流,整條小溪現在看上去就像是一個清晰的字母「Y」。我不知道到底哪條支流才能把我帶到山腳下,然後走上通往阿納海姆的那條路。相較之下,左邊的支流看上去似乎更眼熟一些,所以我便聽從直覺選擇往左拐。可等我往前又走了三里地後,那條支流居然再度一分為二。很顯然,這些小溪河道相互交織貫通,像是在群山間撒下了一張巨大而密集的網。它們在山間潺潺流淌,流過了阿納海姆山谷,流過了廣闊的平原,最後齊齊奔向無邊無際的海洋。我意識到自己迷路了。峽谷中荒草萋萋,山石猙獰,目光所及之處無不是遠古蠻荒的地貌景象,我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第一個踏足於此的人類。

溪流的兩岸不再有依岸而立的絕壁,而是長滿了茂密的樹叢。籐蔓四處攀爬,從樹冠頂端一路懸至地面。它們甚至蹚水而過,從此岸一直蔓延到彼岸。滿地牽籐纏蘿,我不得不拿出獵刀割斷這些枝枝蔓蔓才能開闢道路繼續前進。這裡的風景天然古樸,就連鳥兒都不像其他山谷裡的同類那樣見人就逃。四周充滿著一種難以言喻的靜謐,不露聲色地展示著大自然未經人類侵犯的莊重與威嚴。同樣地,周邊的小峽谷中也沒有人類居住,鮮有人類涉足。

我繼續前行,對於迷路的事我倒不十分在意。我相信這裡的任何一條溪流最終都會帶著我來到山腳,來到阿納海姆、聖安娜和奧蘭治所在的山谷。正午剛過沒多久,我終於找到了走出山間迷宮的小路。小溪兩旁的山崖不再那麼高聳入雲,峽道逐漸變寬,最後通向了開闊的山谷,眼前的景致也跟著變得一片豁朗。最後,我停下腳步,仔細打量眼前的風光。

看樣子,我似乎已經走出了群山的環抱。面前是一大片陡坡,溪水突然從二十多碼的高處墜落,落差之大幾乎形成了一道飛流直下的瀑布。陡坡底下坐落著一棟白色農舍,在一片無垠的桉樹林中顯得尤為扎眼。這裡就是阿納海姆山谷了,與它接壤的遼闊平原一直延伸到大海之濱。我倚著步槍,在原地一動不動地站了半個小時,目不轉睛地瞭望著眼前令人屏息的美景。紫紅色的落霞將浮動在天地交界處的薄霧染成了藍灰色,那裡就是太平洋,它是海中之父,洋中之神。我看到在霧靄中隱隱探出幾座山丘的輪廓,那是聖卡塔利娜島和卡塔麗娜海港,當我還在阿納海姆逗留期間曾去過那裡一遊。太陽慢慢沉入海底,而在海洋之上,同樣有一片閃金耀紫的波浪正席捲著整個天空。我一眼便看到了那條雄渾壯闊,沉積著無數泥沙的聖安娜河,它在紫色雲霧籠罩著的山谷中從容不迫地緩緩流淌。遠處那一大片黑沉沉的叢林中藏匿著阿納海姆和奧蘭治,而一小塊一小塊的黑影就是分散在整片平原上的農場。一幅壯觀的全景圖就在我的腳下靜靜地展開了卷軸。我像一隻飛在高空的小鳥低頭尋找著村莊和城鎮。空氣是如此清透明淨,再遠的景物都像是近在咫尺般清晰可辨。萬籟俱寂。柔美的落日為大地披上了一層胭脂色的輕紗,沉靜而淡雅,美得無與倫比。我的心在浩瀚無邊的喜悅、寧靜與感動中起起伏伏,不期然地,我聽見自己正在輕輕地哼著故鄉的歌謠,「我是多麼懷念你,我的祖國!」80

太陽已經完全隱入天幕。我來到山腳下,敲響了那棟小白屋的門。說來也巧,屋主居然是我在阿納海姆時認識的朋友,牧場主米歇爾。米歇爾熱情地接待了我這位不速之客,他為我鋪好床,對於在冰冷堅硬的石堆上度過了一夜的我來說,一個溫暖舒適的被窩簡直就是千金不換的恩物。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動身趕往山中的家了。

聽到我的腳步聲,傑克立馬高興地迎了出來。原來馬兒已經找回來了。那天,傑克沿著小溪上游大約步行了十里地,然後在他路易斯安那州老鄉普萊森特安家的山谷中發現了我的坐騎。傑克開始興致勃勃地向我介紹起他這位老鄉。在傑克口中,普萊森特像是山中的首領一樣,這片地界上的墨西哥人無不對他惟命是從。他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固然和他靠養蜂、放牧攢下了巨額財富有關,不過更主要的原因在於他有一個墨西哥太太,這個聰慧睿智的女人所說的每一句話對於她丈夫和她所有黑頭髮的親朋好友而言都不啻神諭。傑克提議我們一起去拜會一下這位了不起的朋友,我當然欣然同意。不過另一方面,我又希望對話快點結束,這樣我就能馬上看到那匹失而復得的馬了。可是,傑克的眼裡卻閃爍著促狹的神情,他欲言又止,好像並不想就此打住話頭,而我也只好一次次地按捺住內心的急切,眼巴巴地看著傑克的煙斗裡飄出了一圈又一圈的煙雲。

「還有什麼事嗎,傑克?」我問他。

「呃哼,呃哼,」他清了清嗓子。

「你是不是還有什麼事想對我說?」

「沒錯。」他回答。「你是不是已經很累了?」

「是有一點。不過你到底想說什麼呢?」

「我是想說,如果我們要去普萊特森那裡,今晚就得動身。」

「什麼!」

「你瞧,事情是這樣的。眼下,普萊森特那邊正聚集了起碼十五個和他老婆沾親帶故的墨西哥人,他們都帶著套索、馬匹還有槍支。我可得警告你,這些人都不是什麼省油的燈,雖說這一點和今晚的事沒什麼關係。不過,你可知道他們為什麼都到普萊森特那兒去了嗎?聽我說,普萊森特在他房屋小溪邊的沙地裡發現了灰熊的行蹤。他已經跟蹤它兩天了,而且確定這個大傢伙的老巢一定就在溪流上游不到兩里的地方。」

「太好了,傑克!」我忍不住歡呼起來。

「普萊森特立馬派了老雷蒙叫來了墨西哥人一同參加這次狩獵行動。他們帶來了葡萄酒,整日裡杯不離口,他們還在那兒打牌,互相吹捧他們有多麼膽大無畏,其實呢,老天爺知道!只要一有什麼危險,這些吹牛皮的傢伙立馬就變成了沒膽的孬種。老雷蒙也來找我參加打獵,可當時我正忙著找馬。除了我們兩個,還有什魯斯伯裡兄弟倆。明天天一亮就得集結出發。怎麼樣,你跟我一起去嗎?」

那還用問嗎!我不僅願意一同前往,而且還像中了頭彩似的熱烈地擁抱了傑克。我們擦拭乾淨獵槍,把所有要帶的東西準備齊全,兩小時之後,我們便上路了。